弁 言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係據筆者歷年採訪之資料,兼參各縣市有關文獻機構之拓片、刊物,纂輯而成。採錄範圍有二:一、碑石尚存者(其中六十餘件已見採於「文叢」各書,惟與原碑均有所出入);二、碑石雖失,拓片或錄文得考者(「文叢」各種均未著錄)。區域包括臺灣南部之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澎湖各縣及臺南、高雄兩市(東部臺東、花蓮二縣,因遺碑寥寥,而以附錄之目出之)。斷代始於季明,而終於清光緒乙未(一八九五)。總計訪求而得者六百餘件,其剝落漫漶者汰之,無關文獻者遺之,同文重複者捨之,計存五百十一件,茲分三類、二錄編次之:
甲、記:凡記敘文屬之,計二百零九件。 乙、示諭:凡官憲示禁及諭告、執照之類屬之,計九十五件。 丙、其他:各種捐題及不屬以上二類者屬之,計一百四十一件。 附錄一:臺灣東部碑誌:東部地區碑文屬之,計四件。 附錄二:重要簡碑紀錄表:碑文簡短而有文獻參考者屬之,計六十一件。
各類均按年代之先後排列。碑文原有題額者依原題;有缺者,則據文意撰題冠之。全文加新式標點,並附簡明按註。至於碑中之簡字、俗字或錯字,已儘量查正,以便閱
覽‧;惟屬人名、地名,則仍其舊。(黃典權)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一)
甲、記(上)
平臺紀略碑記(康熙二十四年)
臺灣遠在海表,昔皆土番、流民雜處,未有所屬。及明季時,紅彝始有築城,與內地私相貿易。後鄭成功攻佔,襲踞四世。歲癸亥,余恭承天討;澎湖一戰,偽軍全沒,勢逼請降。余仰體皇上好生之仁,以八月望日直進鹿耳門,赤崁泊艦,整旅登岸受降,市不易肆,雞犬不驚。乃下令曰:『今者提師跨海,要在平定安集。納款而後,臺人即吾人;有犯民間一絲一枲者,法無赦』!士無亂行,民不知兵。乃禮遣降王入京;散其難民盡歸故里,各偽官兵載入內地安插。公事勾當,遂以子月班師。奏請於朝,為置郡一、縣三;分水陸要地,設官兵以戍之。賦稅題減其半。
夫炎徼僻壤,職方不載;天威遐播,遂入版圖。推恩陶俗,銷兵氣以光文治,端有望於官斯土者。是不可以無記。
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太子少保內大臣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解賜御衣龍袍、褒錫詩章、兼管福建水師提督事務施琅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宮享殿左壁,高二八0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文多風化。文獻載之者有高拱乾「臺灣府志」、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等書,但年月題款俱落。此碑捨澎湖沈有容「諭退紅毛番碑」(見本集「附錄二」外,為全臺最古之碑碣(墓碑不計)。
施將軍廟碑記(康熙二十四年左右)
閩海汪洋之東,有島曰澎湖,明朝備倭,更番戍守。及鄭氏據臺灣,勢為咽喉,環島要害,皆設礮臺,因以為城。
康熙二十年辛酉八月間,余奉命專征至閩,群議咸以浩渺之表,難以奉膚。余乃矢策,繕舟楫,訓甲兵,歷有歲餘。以二十二年癸亥六月十四日乘南風由銅山進師,直抵八罩。偽帥劉國軒統眾拒敵,適風息潮退,難以進取,余暫收軍八罩。再申軍令,以二十二日揚帆齊發,礮聲駭浪,火焰衝天,將士用命奮戰,盡焚其舟,而破其壘。偽軍全沒,屍浮海中,以□青波。時以為偽帥俱亡,不知其僅以身免,乘小艇匿敗艘二十餘遁去也。所有在水中撈起偽將士八百餘,帶傷負創、喘息猶存者,具施以醫藥,浹月痊愈。仍給糧食,撥船載歸,令其傳諭臺灣,束身歸命。其陸地偽將卒楊德等四千餘員名,倒戈乞降。余更奏請,奉有旨:赦其前罪。是以臺灣人心咸知有生,紛紛內潰。偽藩及
偽文武,自度勢窮難保,修降表至矣。余□於八月□□,躬臨赤崁受降,海疆從是廓清。以數十年未靖之波,臨淵血戰始定,則斯島謂非巖區矣!爰是誌於□□□朝□成之,故記之云。
太子少保、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水師提督事務施琅立。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公所前,高二八0公分,寬一0八公分,花岡岩。全文並收錄於蔣鏞「澎湖續編」卷下「藝文紀」及林豪「澎湖廳志」卷十三「藝文中」。其中佚者八字,「以□青波」,疑係「以殷青波」之失;「余□於八月□□,躬臨赤崁受降……」一句,按琅另撰之「臺灣紀略碑記」,知係「余遂於八月望日」之風化。
靖海將軍侯施公功德碑記(康熙三十二年)
古之勳立天壤、澤洽人心,是皆勒燕、圖麟,流芳汗簡,千載為光者也。臺灣自闢鴻濛以來,聖化未敷;鄭氏逋播於斯,凡歷三世。波濤弗靖,聖天子時厪南顧之憂。二十有二年,特簡靖海將軍侯施公招懷閩閫。閩之士民交慶曰:『維桑與梓,有長城矣』!
迨夫誓師銅陵,首戒妄殺。六月揚帆,風恬浪息;直搗澎湖,克奏膚功。雖曰天命,詎非精誠所感哉?至若陣傷俘獲,悉為療藥,縱使還家。蔡人吾人,出自真摯,故臺
人始齋心而納款焉。降幡既受,兵不血刃;元黃壺漿,歡呼動地。其視晉公之平淮西、武惠之下江南,又殆過之!
然臺去內地千里,戶不啻十萬。或欲一朝議棄,無論萬家鳩鵠,買棹無資;即令囊空歸井,饑寒慘逼,輾轉不堪憐乎?況為南疆抗咽,鹿耳險於孟門,虛其地,保無逋逃淵藪、貽將來憂者?是以力請於朝,籍為郡縣。此有功於朝廷甚大,有德於斯民甚厚!
迨勾當事畢,奏凱旋師,題留總鎮吳公諱英者暫留彈壓。而又念弁目之新附未輯也、兆庶之棄業虧課也,則又委參將陳君諱遠致者加意鈐束之、殫心招徠之。是侯之心,無一息可舒臺民之懷抱;而東海陬壤,無一人不頌覆幬於如天也。
今荊棘遐甸,遍藝桑麻;詩書陶淑,爭榮桃李;極之戴髮負齒之倫,莫不共沾教化。繄誰之功!臺之人士,感於十年之後,久而彌深,群謀勒石以效袞思,歷疏所由以鐫刻之。俟夫異時太史之張大其事而流芳奕世云。
侯諱琅,字琢公,籍泉之晉江縣。
康熙三十二年歲次癸酉陽月穀旦,臺灣縣四坊鄉耆、舖民等同立(姓名難以盡載)。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宮享殿右壁,高二九四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載此文者有高拱乾「臺灣府志」、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等書,俱
缺其年款。
重修臺灣府學文廟新建明倫堂記(康熙四十一年)
今天子神聖,重道崇儒,文教誕敷,凡薄海內外,罔不率俾。詔郡、縣各立學。從來文治未有若斯之盛者也。臺地僻在東南海外,以前未沾王化,罔識賓興。迨我朝開闢之後,置郡縣,立學宮,凡所取士之典,皆與內地同,始彬彬稱治,為海邦鄒魯矣。
余己卯秋,恭膺簡命,來監斯土。甫下車,謁夫子廟,環視棟宇朽敗;而明倫堂、兩廡、啟聖祠以及櫺星、垣墉,缺然不備。又以龍亭置於聖人之前,其規模氣象蔑如也。於是急謀修舉,少者補之,圮者葺之,以次興工。越明年,於夫子廟東偏,拓地數畝,中為明倫堂,堂後為龍亭庫,環以磚牆,東西廊門樓無不畢舉。締構堅緻,彤髹駁蔚,一時稱盛。至六月,聖殿為颶風所侵,竟致頹壞。余心惻然,又相與捐金重建。於是諏日興事,庀材鳩工,經始於十月,告成於十二月。迄今夫子廟巋然,啟聖祠巍然,東西兩廡以及明倫堂、櫺星諸地翼然,廟貌改觀。其所以揚聖天子文教之盛、壯海外之觀,均於是乎賴之;而況培人心以厚風俗,首在學校,尤為蒞治者之先務哉。
是役也,余與府、廳、縣各捐己俸,而總鎮張公亦分俸玉成,諸生各鼓舞相助;毛令任勞督造,尤足多焉!因書建學始末,使刻諸石。
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兼理學政、按察使司副使、加三級王之麟薰沐頓首撰。
鎮守福建臺灣等處地方總兵官都督僉事世襲二等阿達哈哈番張玉麒、臺灣府知府靳治揚、臺灣府海防捕盜同知趙純禧、臺灣縣知縣盧承德、鳳山縣知縣劉國輔、諸羅縣知縣毛鳳綸、臺灣府學教授蔡登龍、臺灣縣學教諭黃世傑、鳳山縣學教諭鄭占春、諸羅縣學教諭丁必捷、賜探花及第鎮標中軍遊擊管中營事儲壎、左都督管左營遊擊事曹公捷、副將管右營遊擊事丁襈昌、道標中軍守備張元禮、四學文武生員楊廷機、柯遜、張雲抗、黃開國、陳有思、盧朝言、葉弘量、施世敬、陳毓禧、許輝、顏玉文、胡紳誠、溫恭、蘇思維、楊超宗、黃峻郎、吳拔萃、蔡駿聲、王重壽、林奪元、李雰、魏其耀、李維節、范光友、鄭應球、李簡、吳和光、林天桂、陳龍見、謝發達、許兆昌、湯文忠、劉世臣、洪肇嘉、王撰、蔡起光、陳金鑑、蔡日旭、張巡、張際盛、楊王捷、洪士潛、陳天授、黃德溢、施尚珩、高樹、廖中起、劉倍英、黃奮先、曹敬承、楊文茵、劉光輔、黃先俊、高崗、李鳳翔、楊孫光、馬斯臧、陳居敬、洪大軔、李成龍、郭如珪、陳飛龍、許元白、林篆初、劉元翩、楊鎰、陳邦遴、詹捷、胡世懋、蕭鳳來、郭奇勳、顏仲龍、趙俊傑、蔡翔鳳、吳承烈、李元虎、林鳳喈、林雲從、陳重光、朱廷相、王裕、林應昌、劉大成、楊阿捷、林石介、王孚美、王維修、陳時敏、黃世潤、池雲津、江安、林鍾英、鄭運籌、吳天授、陳三錫、鄭嘉遇、王志捷、陳承芳、鄭君啟、林文炳、許錫隆
、張育龍、林鵬奮、李鴻揚、黃元驙、徐恩、林洪粉大、陳國棟、陳國禎、林世培、林猷、廖百祥、蔡得勳、林潛蚊、林天蘭、陳仕奎、蔡大德、林天才、葉其蒼、劉榮遴,潘澐、葉鍾麟、呂世昂、陳濬發、許高祐、阮瑚、魏欽相、葉可昇、李國禎、黃洪禮、王天貴、王廷彥、林鳳儀、翁世雄、蘇天寵、林仕允、李邦寧、丘興龍、蘇惠溥、蘇勝任、李文瑜、王顧、王依仁、林賀蘭、林千俊、林鳴鶴、莊紫鳳、吳宗元、石鍾英、何世祿、吳臺名、吳應椿、王純、劉漢鯨、黃光輝、李清運、林必成、葉是茂、許興、張錫鷺、陳元音、陳應邵、王俞、李慶遠、王重華、鄭鍔、茅鴻業。
康熙四十一年歲次壬午如月吉日,(下缺數字)董文華同立。
按:碑現存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內右壁,高二九三公分,寬八五公分,花岡岩。本文分載臺灣府縣各志,可考者有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康」、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收於「學校志」「學宮」條)、余文儀「以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以及「臺灣教育碑記」等書。各書錄文與原碑出入者十四字,俱略其題款。文中己卯,上熙三十八年(公元一六九九)。
新建朱文公祠記(康熙五十一年)
癸巳,予建朱文公祠既成,或間曰:『海外祀文公有說乎』?曰:『有』。昔昌黎守潮,未期月而去,潮人立以廟祀。東坡先生為之記曰:『公之神在天下,如水之在地
中,無所往而不在。而潮人獨信之深,思之至,焄蒿悽愴若或見之。譬如鑿井得泉,而曰水專在是,豈理也哉?若文公之神,周流海外,亦何莫不然』?按文公宦轍,嘗主泉之同安簿,亦嘗為漳州守。臺去漳、泉,一水之隔耳,非遊歷之區,遂謂其神不至,何懵也!矧自孔、孟而後,正學失傳;斯道不絕如線,得文公剖晰發明於經、史及百氏之書,始曠然如日中天。凡學者口之所誦,心之所維,當無有不寤寐依之;羹牆見之者,何有於世相後、地相去之拘拘乎?
予自少誦習公書,雖一言、一字,亦深潛玩味,終日不忍釋手;迨今白首,茫未涉其涯涘!然信之深,思之至,殆不啻所謂焄蒿悽愴若或見之者也。公之言曰、『大抵吾輩於「貨色」兩關打不透,更無話可說也』。又曰:『分別「利義」二字,仍儒者第一義』。又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八箇字,一生用之不窮』。蓋嘗妄以己意繹之;惟不好貨,斯可立品;惟不好色,斯可立命。義、利分際甚微;凡無所為而為者,皆義也;凡有所為而為者,皆利也。義,固未嘗不利;利,正不容假義。敬在心,主一無適則內直;義在事,因時制宜則外方。無纖毫容邪曲之謂直,無彼此可遷就之謂方。人生德業,即此數言,略包括無遺矣;他言之警切,胥此類。讀其書者,亦惟是信之深,思之至,切己精察,實力躬行,勿稍游移墮落俗邊去,自能希賢、希聖,與公有神明之契矣。予所期望於海外學者如此,而謂斯祠之無說乎?
祠,正堂三楹,兩旁列齋舍六間,門樓一座。起工於壬辰冬月,至癸巳仲春落成。不動公帑,不役民夫,一切需費悉出予任內養廉餘羨。猶慮祠內香火及肄業師生脩脯、油燈乏資,議將予撥歸郡學魚逮港莊田二十八甲一分租粟供給,歲以為常,經行臺灣府轉行該學永遠遵照,並記以示來者。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吉旦,雷場陳璸記。屬吏洪協一、洪一棟、俞兆岳、時惟豫、周鍾瑄、杜成錦、陳文海、鄭長濟、郭濤、陶宣、陳亮采同勒石。
按:碑現龕臺南市孔子廟左牆壁,高三00公分,寬一一八公分,花岡岩。額浮雕雙龍,楷書「皇清」。本文分載臺灣府縣各志,可考有陳文達「臺灣縣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陳璸「陳清端公文選」以及「臺灣教育碑記」,俱略作者、時間、勒石者之題款。
請建朱文公專祠碑(康熙五十二年)
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按察使司僉事陳璸為欽奉上諭事。
康熙五十一年六月十九日,蒙提督福建學院范憲牌:『康熙五十一年六月初一日准禮部咨:禮科抄出該本部題前事,內開:「本年二月初四日,滿漢大學士九卿等奉上諭:朕自沖齡,即好讀書,亦好寫字,一切經史,靡不徧閱成誦。在昔賢哲所著之書,間
或字句與中正之理稍有未符、或稍有疵瑕者,後儒即加指摘,以為理宜更正;惟宋之朱子,註明經史,闡發載籍之理,凡所撰釋之文字,莫有論其可更正者。觀此,即孔、孟之後,朱子可謂有益於斯文,厥功偉!朕既深知之而不言,其誰言之?於朱子宜如何表章崇奉,爾等與九卿會同具議以聞,欽此,欽遵。臣等公同集議得:仰惟我皇上,統紹勳華,道宗鄒魯,禮明樂備,治定功成。勤勞萬幾,間有餘暇,手不釋書,言惟志學。躬聖神文武之德,契濂洛關閩之傳。寶額親題,昭文明於天壤;雲章永煥,樹儀表於人間。彰顯遺徽,甄錄嗣裔,既光前而耀後,洵振古而超今。而尤□朱子之全集,沈潛研極,實踐敦行。嘗謂朱子發明聖道,軌於至正:高不入於虛寂,卑不雜於名利。使六經之旨大明,聖學之傳有繼。孔孟以來,為功弘鉅!今待臣等集議優崇之典。臣等謹查:朱子在孔子廟東廡之列。相應仰遵諭旨,移於大成殿十哲之次,配享先聖,以昭我皇上表章先賢之至意。等因具題。奉旨「依議欽此」;欽遵到部。該臣等議得:將朱子木主升配,吉日交與欽天監選擇去後。今准欽天監選擇得本年六月十五日丁卯未時,將木主升配吉□等語。欽惟我皇上念朱子發明聖道,軌於至正,有益斯文,為功弘鉅;特諭九卿集議優崇之典,移於大成殿十哲之次。升配理應祭告,其祭祀供獻等項、並派遣行禮官員,交與太常寺辦理;祝文交與翰林院撰擬;木主、神龕、陳設等項,交工部照十哲例製造。今朱子木主既升配大成殿內,其所遺原位不可空缺,應將以下木主挨次依升可
也等因具題。奉旨「依議,欽此」;欽遵到部。相應移咨福建巡撫,轉行所屬:製造木主,告祭升殿;其所遺原位,將東西兩廡木主,挨次迎升可也。欽此,合咨前去,查照施行等因到部院。准此,除行布政司外,相應移文。為此,合用手本前詣貴院,煩為查照施行」等因到院。准此,備牌行道,即便轉行所屬欽遵,查照施行』。等因到道。蒙此,隨即轉行臺灣府欽遵,查照製造朱子木主,擇吉升殿配享;並行各縣遵行具報,隨據攝臺灣府具報臺、鳳、諸三縣遵行前由各在案。
該本道竊聞:朱子集諸儒之大成,猶孔子集群聖之大成;一聖一賢,心源之契,先後蓋若合符節也。有朱子之「學庸章句」、「語孟集註」及經史訓解諸書,而後孔子之道益明。是故願學孔子者,斷以表章朱子為汲汲。我皇上聖學天縱,洞契淵源,特諭九卿集議優崇之典,升朱子於十哲之列,所為表率正學之舉,真超軼前古,垂示來今矣。然思朱子之神,無乎不在者也。臺處海表,士子鮮知正學,一切權謀功利之習、異端詖行之說,未免得入其心;尤宜專祠朱子,以動瞻仰、定信從,庶乎諸生誦法孔子,可不迷於歧趨,而士習日端,人才亦日出。敬卜地於郡學明倫堂之左,起建正堂三間,安設朱子牌位;旁列齋舍,擇諸生之有志向進者,肄業其中;繚以環牆,外闢門樓,額曰「朱文公祠」。直與文廟鼎峙,並傳永久。合亟報明憲臺,俯為察照者也。其用過工料細冊,容於查議等事案一併造送查核,合併聲明。為此備由具呈。伏乞照驗施行!
康熙五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呈,同日移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覺羅滿、署理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事都運使司都運使加五級劉、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兼都院右副都御史加二級紀錄十三次范、提督福建通省學政按察使司僉事加一級紀錄四次張。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缺)日,攝臺灣府事知府事陳璸、臺灣海防捕盜同知功加二級洪一棟、鳳山縣學教諭署臺灣學郭濤、鳳山縣知縣時惟豫、臺灣府學教授曾輝纘、臺灣縣知縣張宏、諸羅學教授陳聲、諸羅縣知縣劉宗樞、督工官臺灣府經歷司經歷陶宣。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左牆壁,高二九三公分,寬八九公分,花岡岩。篆額「請建朱文專祠」。是碑蘚苔填積,多不可讀;本文據二十年前拓片抄錄之。文中「提督福建學院范」名光宗,「福建巡撫覺羅滿」名保,「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范」名時崇。
重修臺灣孔廟碑(康熙五十四年)
臺灣,荒島也,夫子廟在焉。聖人之教與皇化並馳,固無海內外之隔。而歲久弗治,有自來矣;惟大成殿巍然為魯靈光。若啟聖祠暨兩廡櫺星門一帶,皆腐折傾圮,剝落過半;前後廟基被水潦沖齧,陵夷就低,竟為人畜往來雜沓之場。噫!監斯土者何人,而不一駴目動心於其際乎?
予乃商之郡守周君洛書、郡倅洪君石臣暨臺令張子宏、鳳令時子惟豫、諸令劉子宗樞,亟議修茸,僉合詞無間言。予曰:『眾志既同,是不可後』。遂備由上請大中丞覺羅滿、閩浙總制范兩憲。尋得報可。即以壬辰冬臘月興工,委本標千戎曾榮董其役。榱桷朽腐者易之、缺折者補之,蓋瓦級磚之欹斜者覆正之,牆壁漫漶不鮮者飾之,基址之坍塌卑薄者增築之,而夫子之廟於是煥然易舊焉。啟聖一祠,翼然起大成殿後,□左右列大德齋。祠下名宦祠居左,鄉賢祠居右,再列六行齋。曰六德、曰六行,非文學兼德行之士不得寓焉。東廡下有獻官齋宿房,西廡下有藏器庫、有庖湢所。櫺星門左右,改置文昌祠、土地祠。其外則為禮門、為義路,常置扃鑰,非旦望及有事二丁不開。更於禮門外數十武,表立大成坊為界。周圍牆及肩而止;通道之水,環繞其下。廟之規模,斯略具矣。至教官廨舍,則於明倫堂後新建三楹,齋廚等房胥具,門路從東廊出入;無得復如前之寄居啟聖祠左右為瀆褻。再於明倫堂前兩廊,分列六藝齋。供諸生肄業之所。是役也,新太守馮君躬暨繼至,與有勞焉。同城總鎮姚公樂贊其成。計料若干、瓦若干、磚若干、石灰若干、匠若干工、小夫若干工,共計若干緡,悉出本道衙門養廉餘羨、予所力請於兩憲而得之者;不動公帑,不費民財。歷三載之勤,得竣厥工,而予不能無一言。
凡廟學,非作新之為難,而能默體作新之意為難;亦非作新於始之為難,而能繼續
承承永葺於後之為難。茲予既新斯學於其始,願執經士子咸各思發憤,以通經學古為業,以行道濟世為賢;處有守,出有為,無負國家教育、振興庠序之至意。地方有司亦共以教化為先務,培茲根本塊地,時省而葺修之,俾有基勿壞。安知荒島人文,不日新月盛,彬彬稱海濱鄒魯也哉?余故詳修建始末,並述其意,以書諸石。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歲二月吉旦,特巡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僉都御史陳璸恭紀。臺灣府知府馮協一、同知洪一棟、臺灣縣知縣俞兆岳、諸羅縣知縣周鍾瑄、教諭郭濤、教授杜成錦、教諭陳文海、教諭鄭長濟、經歷陶宣、縣丞陳亮采同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外左壁,高三00公分,寬一一六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本文分載臺灣志乘,可考者有陳文達「臺灣縣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陳璸「陳清端公文選」以及「臺灣教育碑記」等書,與原碑出入者二十三字,年月、作者、勒石者題款俱略,標題亦各有出入。
新建文昌閣碑記(康熙五十四年)
京邑之制:右廟、左學,前殿後閣。予乃於文公祠後,謀創建文昌閣焉。
嘗讀「文昌化書」,中有一二幻語,心竊疑之;既而往復玩味,大旨教人以修德積
善,與「梓潼帝君陰騭文」一篇相表裏。於是深信其言之有得於道,不予誣也。按「蜀志」有梓潼縣,在保寧府界;離縣三十里許,有梓潼帝君廟。予前歲奉命視學西川,得瞻禮祠下,歎天下之文章,莫大乎是。載考「漢史」「天文志」,斗魁列有文昌星次。吾又不知文昌之與梓潼,是一,是二?殆天人也耶?神耶?孟子曰:『有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姑置弗深論;論其盡乎人以應驗於天者,可乎?科名者,進身之階;務學者,立身之本。不務學而冀功名,猶不種而期收穫,必不得之數也。顧為學之道,自求放心始;求之窈冥昏默,反荒其心於無用。不知時觀象以自省,有如:動一念焉,若帝君之予見;發一言焉,若帝君之予聞;措一行焉,若帝君之予視、予指。心謹其獨,戒慎恐懼,將所為修德積善者,悉根諸此;學不自此進乎?學進則識進,識進則量進,量進則德修而福亦隨集。由此而登高科、享大名,如持左券。人之為歟?何非天之為也?有志之士,無急求名於世,而務積學於己;交無徒乞靈於神,而務常操其未放之心,藏焉、修焉、息焉、遊焉!
登茲閣也,睠焉四顧:東峙大山,層巒疊翠,動振千仞之思;南望鳳山騫騰,隱在几席間;西則洋洋大海,波濤洶湧,風檣出沒,變態不可名狀;其北有萬壽亭穿雲而起,君門萬里,何日得出此島,與海內諸英俊交遊,歷金馬、上玉堂為一快?以是洗心,以是勵志,即以茲閣為不欺闇室之一助可也。若終日昏昏沈沈,放其心而不知;或舍近
騖遠,或處下闚高,甚或以茲閣為登眺觀遊之所,則與謀創建者之初心大相刺謬矣,可乎哉!
閣制度,高、廣、寬、長各若干,一准福州府庠奎光閣體式。會城選匠辦料,皆署學事教諭鄭長濟任勞;海運到臺,旦晚督率就工,委該學教授杜成錦、巡捕經歷陶宣;先後贊成,則同官同城諸公與有力焉。始於春二月丁亥,成於三月戊申。
康熙五十四年八月,陳璸。(中疑有缺)陳文海、杜成錦、鄭長濟、陶宣、陳亮采同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廟牆裏壁,高二七八公分,寬一0三‧五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本文分載臺灣志乘,可考者有陳文達「臺灣縣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等書。原碑苔綠填塞,多不可辨,題款多缺。
重建茅港尾橋鐵線橋碑誌(康熙五十七年)
□□之利諸邑□□然建置經營,慮始觀成,惠不貲而一勞永逸。番民戴德,則咸以頌□□之功。
臺陽北畝,地有二處,因茅港尾鐵線橋廛閭鱗次,商旅輻輳;而衣帶盈盈,眾苦無
橋。番人□□□竟年費工築□,春冬尚可暫濟,至夏秋雨漲,漂沒無存,終非久遠之計。郡人太學陳仕俊,義俠好施,商其事於邑侯。侯為令數載,勸田助興水利,無一不以政教為務,聞而義之,割廉吏之俸三百金為倡。於是相而地利,募而民番,伐木於山,輓運砌築。經始於三月初六日,數閱月而橋告成。計費六百餘金。
□□□□□自命,賓贊厥事;而履道坦適,眾無病涉。因思國僑古之遺愛,聖天子以為□濟之□□若橋梁之成。蓋濟有大小,而惠與政由之。是役也,無預紳士,錙銖不苟。□□□□□□□之日,成無前之美,侯之功,於是為大!持此心也,即作楫而濟□□可也。□□□邑一□□□為可無訛。
康熙五十七年蒲月□□日,闔邑紳衿士庶同立。
按:碑現存臺南縣下營鄉中營村茅港尾天后宮廟前。高二0六公分,寬七九公分,花崗岩。額雕雙龍,題曰「皇清」。文中「邑侯」,指諸羅縣知縣周鍾瑄。
重修櫺星門泮池碑記(康熙五十九年)
聖天子御極二十有二年,闢臺疆,設郡縣,建夫子廟於郡治之寧南坊。廟門之外,環以柵欄,風雨飄搖,屢修屢圮。五十一年,觀察陳公易柵欄為圍牆,牢以磚灰,塗以丹漆。濬泮池於圍牆之內。左畔建大成坊一座,遊聖人之門必於是焉。雖風雨無虞;而
櫺星門未設,泮池迫窄,終不足以壯盛朝之規模。
五十五年,郡伯王公以刑部郎中特簡來守是邦;政修事舉,毅然有建興之志。命工庀材,徹廟前圍牆,而築櫺星門,高一丈六尺,闊五丈五尺;門以外為降階,深六尺;兩旁翼以花牆。移泮池於降階之下,深五尺,闊九丈四尺,周圍十四丈,與廟相配。池之外環以垣,累海石為之,形如半月,高八尺,周圍三十七丈有奇。牆之外,東有龍門,西有雲路。山明水秀,拱於廟前,煥然海外之巨觀也。斯舉也,始於康熙五十七年十一月,成於次年四月;用白金三百四十六兩五錢,悉出郡伯捐俸;而區畫制作,則參軍王公諱士勷也。
工竣,四庠紳士因敘其始末,勒之於石,以垂不朽。郡伯王公諱珍,字雄樵,登辛酉副榜,上黨人。
康熙五十九年歲次庚子六月穀旦,四庠紳士同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節孝祠後壁,高一九六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本文載於陳文達「臺灣縣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等書,與原碑俱有二十字之出入,且落年月之題款。
重建府學大成殿記(康熙五十九年)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臺灣歸入版圖,置郡立學。日煜奉天子命,統轄水師,駐劄安平鎮。時地方初闢,規劃未周,雖春秋二仲之間行丁祭禮,而孔子之廟惟仍偽制,歷三十餘載,未之有易焉。五十七年秋,闇齋梁公膺特簡為臺陽監司,入廟行禮,顧而嘆曰:『此非殿制也!何以崇先聖而昭聖世之宏謨』?亟命取材內郡,擇吉重新,以經歷王君士勷董其事。高大前制:廟之前為月臺;廟之後暨左右兩旁累短坦以通行走;其上則出簷角於四隅,中覆以亭,豎大成殿匾於覆亭前:制度悉與內郡等。費不下千金。閱半載而殿成,紳士謀勒石以志。日煜聞斯舉也,躍然喜曰:是誠足以妥聖靈而彰王制矣。從茲以往,望宮牆者仰巍煥之巨觀,遊聖門者觀規制之大備,海濱鄒魯之風,不於今日而益見哉?公誠有大功於聖廟,而為多士之所景從也。因盥手而為之記。
敕授榮祿大夫、湖廣永州總兵、左都督李日煜恭記。
康熙五十九年,舉人王錫祺、施世黻、李清運,貢生郭必捷、施士榜、黃國英,監生董國祚、陳仕俊、陳鳴章,生員李欽文、黃名臣、張士箱、王鳳池、李清時、黃元弼、黃廷光、張方高、郭童魁,同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節孝祠背壁,高二0八公分,寬八三‧五公分,花岡岩。本文分載陳文達「臺灣縣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等書,與原碑俱有二十字之出入。
開山碑記(康熙年間)
大清康熙乙巳年,臨濟宗支僧勝芝、茂義、伽、普□,分濟於東寧,見龜山之秀麗、形景而有奇;就處搭蓋草亭,登山伐木,烹茗濟渴行人。嗣募建寺宮,崇祀佛神,護官庇民,安行海舟。自勞苦勤耕,築田、蓋店,以資香燈。後蒙縣主李、參府陳公批,捨北門菜圃一處、店地一所,垂寺宮永奠,宗支接祀。又蒙董、胡二公添捨香燈業課。義□不能,被謀典佔盡;致二宮香燈,齊根無資;寺宇破漏,饑寒歸世。幸徒姪竹峰儉積百餘金,來鼎祀,修補寺宇,贖回原業;復明香燈永耀,前德依在。又蒙張公大發善心,喜裝修金像,捨鐘鼓金,對功德兩全,陰光集福。恐後來不守法之徒子孫再盜典,貪利盜買,亦未可定。立石於寺中,佈告一方云爾。
按:碑現存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新下街興隆寺內,高七二公分,寬四二公分,花崗岩。額鐫「開山」二字。立碑年代未悉。按康熙乙巳為明永曆十九年(公元一六六五),可悉所建寺宮之肇啟淵源。
去思碑(雍正元年)
楊公甘棠留思。
公諱毓健,號力人,湖廣荊州府長陽縣人。以名卿貴胄,樹幟膠庠。歷仕秦、閩間
,並著異績;膺臺薦,以郡刺史簡用。當臺郡需才,總制滿公復請天子借為臺司馬,捕奸剔弊,商民大蘇。壬寅秋,來攝鳳篆。鳳遭災燹之餘,百姓彫敝。公下車,即訪疾苦,貸倉穀,修蓮潭水利:凡諸徭役,悉從減省。設紙皁,立銅鑼,以來椽胥。修樓櫓,崇祀典,皆出宦橐。又念哀鴻甫集,躬親勸稼,持酒餅以相慰;勞力不足者,給種予之。由是,田野大治。間復勤於聽斷,幾無留牘。公餘之暇,詔士子以文行;修義塾,倡示來學;請廣本籍取額,以厚風俗:皆淬勵為之,絕不以代庖有所寬假。計公治鳳將及一年,其所設施,皆數百年大經大猷,足為保鳳良規;非同一廉小惠,要譽當世。蓋常凜承家訓,期以清白報天子,隨在而著其忠厚愛民之實。時當苦旱,步禱獲龍蛇之祥,洵異事也!
茲當還郡,士民念公不置。夫人平居得一衣一飯,沾沾不忘,溯其由來,誌其姓名焉。公詒我罔極,繄我父母!顧無片石志不朽,重貽父老羞。不然博求名鉅傾胸而數數書者,文言之何如?質言之,斯則吾邑人以□樸待公意也。相與拜手稽首。
闔邑鄉紳王璋,舉人謝希元、貢生施世榜、□□□、鄭□□、董大章、李欽文,監生王□□、吳□□、王□□,生員胡□□、劉文□、陳□克、盧友□、黃名科、陳□□、曾士□、蘇思維、林鳳儀、趙□□、余□思、陳□□、陳弘,首民黃午、曾同、曾辰、張意、□□、許從、□□、吳邦、黃龍、張三、王福、林□、□定、蘇□、高輝、鄭
□、鄭鳳□、鄧順、蘇成定,□□□□□總許□、林賜、王□、蔡保、陳老、李□、林明、吳□、張王、蔡才、吳福、陳□、林□、黃雄、黃□、李外、趙喜、□勝、李木、吳進、吳添、丘文、蘇□、劉□、王□、□□、□德、黃□、何□、余□、曾安、賴祖、李□、鄭□□、□□□、張德□、楊克成、林□富、張煥□、李合興、陳□□、□永瑞、□□、□世英,□莊□□□林□、□玉、郭□、黃□、□細、□□、□□、林進、蔡光、郭益、謝維、□□、林允、□鼎、陳□、□□、謝維、林東、李□□、李文琳、周進、□□□、詹□、林平、吳魁□、陳□、張□□、洪□,興隆莊舖民耆老□□曾、陳文煦、□助、□□、林養、吳□、鄭□□、林冗、鄭□□、鄭閹、鄭之節、鄭回生、方松、鄭瑞同勒石。
雍正元年桂月穀旦。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新下街興隆寺內,高二00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崗岩。額題「去思碑」。本文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但略有誤鈔。
上帝廟店屋地租碑記(雍正八年)
上帝廟左畔車路曠地一所,詎林天生、楊養,陰私請餉,起蓋店屋,欺神於眾。相率鳴官,蒙廉明縣主唐委巡捕廳羅勘詳。縣主斧斷;著林天生、楊養每年納本廟地稅番
銀四兩,交與廟祝收存,永為廟中公費,餉名編入廟祝分下。倘異日店屋變賣他人,著買主照斷納稅。各遵依在案。併蒙諭令前後左右店屋-週圍二十間,每年納本廟地租;仍令勒石豎立,永為神廟增光、後人垂戒云。
雍正八年歲次庚戌三月(缺)日,闔境公眾同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俗稱大上帝廟)三川門內左壁,高一一0公分,寬五一。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前臺灣府正堂奉旨特陞協辦福建分巡臺灣道按察使司副使加一級大老爺倪公 修築大埤碑記(雍正九年)
大穆降莊在縣治東北隅,民居稠密,半多耕□□□□□佐資灌溉。原有大埤一所,為旱澇□□□,由來舊矣。去秋霖雨彌月,埤岸傾圮,漫溢於廣儲諸村里間,悉為沙邱水□。鄉民謀欲修□□,而力未謀及,竊竊焉憂之。而我太公祖大老爺倪公,念切民依,心懷拯溺;飭員躧勘,詳請蠲輸。飭發帑金三百兩,委員治事,□工併力,於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興工,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完竣。埤長一十六丈,基址一十七丈,面闊四丈,高四丈二尺;閂底闊一丈二尺,長八十丈,深一丈四尺;出水涵底闊三尺六寸,高一丈八尺:制曰舊式,堅固倍之。
從茲旱澇無虞,蓄埤有賴。我老大爺不自以為德也;而吾儕小人□為往□思,欲報大德而莫由,用抒愛戴之誠,勒之於碑。俾我後世子若孫幸□□碑而得為粒食之□,□無不銘功德於靡窮。而斯碑也,固不僅日用□□徧為□德,抑且流示後昆用篤不忘矣!
雍正九年四月(缺)日,大穆降莊耆民□□、□和、林甲、方□、林禎、詹景、何仁、林盛、□尚,保長吳□、□□,納正吳棉,老農余煥,管事張快、方求,佃民胡一貫、胡印,埤匠游昌漢、曾美忠等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水利分會附近蔗園中,高一六六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額鐫雙龍拱朝陽紋飾,題鐫碑中。慶頌之對象倪公,名象愷。
天后宮東廊石碑記(乾隆四年)
天后為水師福曜,凡操舟楫者莫不受其德澤。我朝褒封錫扁,典至渥也。圓叨蒙憲恩,調補澎左;得登廟堂,瞻禮聖像。然香燈斷續,亦非所以昭誠敬。爰是謀之分府周公四明、協憲顧大老爺,莫不嘉其義舉,樂成厥事,各捐俸紋銀十二兩;圓亦捐薄俸十二兩,共成三十六兩。買黃明店收稅,月得銀六錢五分紋庫,付諸鄉老,以為廟中香費,垂諸永久。謹勒數言於石,以誌盛事云。
福建澎湖海防糧捕分府一級(下缺)、鎮守福建澎湖水師等處地方副總兵官(下缺)
、福建澎湖水師協標中軍府(下缺)。
乾隆四年蒲月穀旦。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天后宮殿壁,高一五0公分,寬七二公分。原碑缺題,現據蔣鏞「澎湖續編」「藝文紀」及林豪「澎湖廳誌」「藝文上」錄文標題。二書所收,內有十八字之出入,且文後捐題銜名俱略。原碑捐題職銜雖全,而名字漶漫,不可讀矣。茲按胡建偉「澎湖紀略」,可悉「澎湖海防分府」為周于仁、「澎湖水師副總兵」係顧元亮;而「福建澎湖水師協標中軍副府」者,即本文作者柳圓也,山東蓬萊人。
諾公穆布甘棠遺愛碑記(乾隆五年)
宣亭諾大都憲,諱穆布,長白章谷人也。世裔顯宦,文學優通,丁酉科登北闈鄉榜。初任廷尉,繼遷秩官,靖共乃位。
公直居心,不尚虛名,只務實績,受知朝廷,特簡臺灣巡按。下車以來,整飭地方,興利除害;兵民安堵,文武和衷。條陳官莊議減租餉,窮簷咸沐膏澤。且又振興文教,特摺請臺灣另編字號,額中進士一名。自今以後,人文蔚起,凡題名雁塔者,得荷聖天子高天厚地之恩,皆我公之賜也。
公素性澹泊,澄清若水,一軒草亭,怡然自得。公餘則博覽詩書經史,本正心誠意
之學以率屬官、培養士子,凡在員弁士類,體此行道,為國宣猷。布政;疏附後先,文章、經濟,淵源所自,悉出公之教誨。雖古大臣范老子、歐陽永叔,蔑有加焉!今當秩滿榮陞,士民攀轅;爰相勒石,以誌甘棠遺愛。
首事監生陳天棟。
乾隆五年二月吉旦,闔府紳衿士庶舉人陳邦傑、蔡朝英、石國球、李樹滋、陳煇、張岳、吳有聲、韓克昌、李義儼、林材,貢生施士安、李朝璽、黃佺、楊清時、陳方升、陳應魁,生員吳國瑞、黃得文、翁昌齡、方達聖、朱瑞麟、呂崑玉、張元華、劉勝、蘇肇寀、趙奇勳、林大春、王仍玉、范學洙、洪世基、郭玉濬、馬一鳴、侯世輝、吳金、朱芾、龔帝臣、劉天池、胡思睿、馬濬、陳必登、沈騰龍公立。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在臺南市政府操場南面),高二二八。五公分,寬七0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文中丁酉,康熙五十六年(公元一七一七)。
顯考璞齋劉府君墓誌(乾隆五年)
皇清待贈六十齡、授州司馬顯考璞齋劉府君墓誌:
嗚呼!府君果棄不孝等逝矣!當茲苫塊之餘,思卜一阡以厝,而龜契獲吉,日月有期,猥不敢以壙中片石,丐銘於縉紳先生;又不敢不為窀穸計長久,竟苟焉厝之,姑抆
淚而自誌云。
府君諱國瑞,字君玉,別號璞齋。先世係出丹霞澄邑之內劉社傳餘十二,乃分派和邑之琯溪,即今之小溪也。其間瓜瓞綿衍,世多簪纓,未遑悉誌,但遡自先王父諱龍德公。當三逆變亂時,所在干戈縱橫,先王父踉蹌渡臺,遂卜居郡治。娶先王母陳安人,生府君暨一姑無祿。府君生九月而先王母見背,先王父續娶祖母李安人,生叔父二人,諱國裕、國祥。
府君人品端凝,存心仁厚,樂於拯恤,種種善事,久已傳播於都人士之口。至其處家以孝友、訓子以義方、和眾惠下,不惟家訓世授,要亦天性使然。
年及二十四,娶家慈葉安人,生不孝等兄弟四人、女弟三人。不孝長青居長,以雍正戊申遊彰邑泮,壬子謬叨中式第三十八名;娶業儒林府君諱燦祥公長女、歲進士諱捷芝公姪女。次名世,以乾隆元年歲試採芹臺邑,娶太學生江諱河清公長女、歲進士諱日照公胞姪女、太學生以寧公胞妹。三從夏,以乾隆二年科試遊郡泮,娶臺庠生范諱光友公長女、即戊戌科進士諱學海公大功妹、戊午科舉人諱學山公胞妹。四登科,以乾隆元年同名世遊泮而采諸邑芹,娶曾諱世琦公第四女、歲進士任永定縣儒學諱源昌公姪女。不孝長女弟配敕授文林郎陳諱君陸公第四男歲貢生諱國琳是也。次女弟未字。三女弟許配陳諱天球公次男、太學生諱範陽公之孫諱秉忠是也。凡茲男女婚娶暨不孝等之學業寸
進,何一非府君之訓誨劬勞所貽哉!
今計男女孫十七人。自長青出者男六女一:長延聘,聘業儒李諱宜錫公第四女、郡庠生諱宜鏞公姪女。次廷選,未聘。三廷魁,聘丙辰科舉人李諱樹滋公長女。四、五、六廷拔、廷捷、廷昌暨一女,俱幼,未聘、字。名世舉男三、女三:長廷選,聘現任福建臺灣水師協標中軍副總府施諱必功公弟諱必瑾公長女。二、三廷達、廷揚及三女,俱幼,未聘、字。從夏舉男二女一:男廷璋、廷璉暨一女,俱幼,未聘、字。其餘男女孫方繩繩未艾也。
府君生於康熙甲子年十二月十一日未時,卒於乾隆庚申年九月初六日酉時,計閏享壽六十齡。遵諏乾隆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酉時,安葬於臺邑永康里土名馬椆崙洲子內,坐辛向乙兼辛酉辛卯分金。
嗚呼!佳城永閉,風木徒悲!幽明兩隔,形影難追!統荷神力,默佑扶持,綏以多祜,子孫保之!
賜進士出身、山東兗州府壽張營中軍守備署遊擊事、帶理東昌府都司事,年姻家姪范學海頓首百拜填諱。襄事不孝孤子劉長青、名世、從夏、登科仝泣血稽顙,期服孫廷聘、廷選、廷魁、廷拔、廷遴、廷捷、廷達、廷璋、廷璉、廷昌、廷揚同稽首勒石。
按:銘於日據時期臺南縣永康鄉清塚時出土,輾轉流落於臺南市南區逢甲路小西門附近民家
。光復後,臺南市立歷史館購藏之。銘刻石二方:第一方縱二八。九公分,橫五六。五公分,鐫一面;第二方縱二九公分,橫五七‧三公分,鐫兩面。鐫刻各面俱線分四帖,滿帖六行,滿行二十二字。材屬烏石(玄武岩)。作者劉長青,臺灣縣人,武舉(誌銘諱武不言,蓋當時風尚)。填諱者范學海,臺灣縣人,武進士。文中干支:戊午,乾隆三年(公元一七三八);康熙甲子,二十三年(一六八四);乾隆庚申,五年(一七四0)。
三益堂碑記(乾隆六年)
竊維水僊尊王乃四瀆之靈神,非特奠安海國,而且造福官民。昔中街貿易,建有廟殿,崇奉尊王;年湮傾頹,不堪觀瞻。我等同人,叨荷默祐,捐金填地,搆店粒積。憶思興建廟宇,無地不然,莫□之前,殿□而□□傾□□□後,雖美而弗彰。於是我同人重興大殿、拜亭、頭門,坐鎮海口,以壯絡繹奇觀。繼而建造後殿,□□高□□延僧□□□□□,敬祀五王聖像,以為闔郡官兵錫禎。故年來滄溟永奠,而無吞天沃日之濤。繼而生齒日繁,國泰民安□□□□□□□□□□□□□□□人竭盡心抒,計費黃金五十百,方始告成。今存南畔大店五間,宮後崎腳小店半間,三角□今□□□□□□南□□□□□間北畔小店八間。又康熙四十四年縣主王官斷大店一間、吳林二家香資店四間□□□□□□□□五王壽誕各八金有半、佛祖壽誕各四金、迎送有十金、歲給住持僧齋俸
等項,半百有奇。惟恐歲改月化,後效無聞,故□□□□□□□□□□□□□為千古流傳於世者,惟有勒石以誌之。
乾隆六年菊月(缺□)立碑,弟子陳逢春、鄭大通、陳京選、莊繼束、陳時忠、王士傑、陳安□、魏天球、徐日鵬、許符玉、郭高盛、黃文煥、陳鴻奇、方文偉、許□□、侯瑞珍、楊宗盛、楊茂暢、姚元祚、翁順捷、許郎英、李春芳、陳大成、黃元英、蘇學馥、徐應殿、吳國□、林繼禹、林□□、呂元老、□□□、□□□、□□□、□□□、□□□、李□□、□□□、□□□、□□□、李□□、□□□、李□□等同立。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五九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岡岩。碑文多風化。原碑並缺題。
詒翼王府君墓誌銘(乾隆七年)
皇清吏部候選州司馬四代大父亨六十六壽詒翼王府君墓誌銘:
乙卯科恩進士、揀選儒學教諭、愚內兄劉元相頓首拜撰文,欽取部郎、前河南懷慶府知府、加三級、紀錄二次、愚姪鳳來頓首拜篆額,戊午科鄉進士、揀選文林郎、愚姪賓頓首拜書丹。
公諱紹堂,字微之,王其姓,號詒翼,先世同安金島人。其尊君處士澤逢公生四男
、一女;不幸丙辰年去世,葬同安梵天寺大輪山。
當明季、國初之際,厥島荒墟,公奉母張孺人偕兄紹陞、紹堦、紹塞,航海徙居東寧府治西定坊。公於昆季行居四。少失怙,事母孝,事兄悌,宗族鄉黨之所共稱。侍膝下三十餘載,備極甘旨之養。母以天年終,葬臺灣柳仔林;居喪慘怛盡禮,其天性然也。伯仲三人既往,公視諸姪猶子。待故舊不遺;尤情深梓里、敦篤本支,凡有策名、營利渡東者,靡不繾綣提攜。
辛酉春,御史大宗師楊重修文廟,倡議巽方募造秀峰塔,勒諸紳士姓名於石,公名列顏行。仍會建開山宮捨己店屋於太平橋,以便往來。餘如周貧、恤孤,鄉鄰有喪莫能殯者以告,則憐而賻之。其盛德慷慨、積而能散如此類者,難更僕數。蓋公生平為人,剛毅正直,以理勝,不為勢詘。當道貴人素器重,贈匾額:藩憲王公則曰「臺陽碩彥」,邑中尊林公則曰「鳳閤標聲」;而薦紳先生亦樂與為結納而愛慕之。至於延師不吝請聘,情文備至,尤為詩禮傳家者之所嘖嘖稱道者也。
夫尊師敬士,其報不爽,宜乎諸公郎妙齡而頭角並露:長朝鉁,採芹府泮,以明經著;樂善不倦,意氣豪邁,所交皆尚世雋杰。次振業,蚤列邑庠,登戊午賢書;倜儻大志,有古烈士風。三朝鈺,多材藝,溫恭飄逸,揀選州司馬。四朝鐺,尚幼。是皆青雲萬里,鵬程俱未可量也!
公望重成均,職銓別駕,生於康熙丙辰年三月二十三日戌時,卒於乾隆辛酉年十月十三丑時;以乾隆壬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子時卜葬於鳳山仁武埤內,坐申向寅,無坤艮。元配端慎劉孺人,余女弟也,中外稱賢德,先葬在鳳山仁武莊大中崙。側施氏,在室。公生男四:長朝鉁,劉孺人出,娶太學生陳諱自標公長女,續娶鄭諱□樞公胞妹、并劉氏。長孫湜,陳氏出,聘舉人許諱□□公長女。次孫淮,陳氏出,聘太學生石諱文彩公長女。三孫淳、劉氏出,四孫濟、鄭氏出,俱幼,未聘。長女孫,陳氏出,配太學生黃諱兆熙君。次女孫,陳氏出,幼未許。次振業,劉孺人出,娶盧諱正臣公胞妹。孫溥,娶潘諱俊德公長女。次孫洲、三孫海幼,未聘。女孫二,俱幼未許。曾孫廷楷,幼未聘。三朝鈺,劉孺人出,娶葉諱恆義公胞妹。孫淵,聘庠生韓諱紹祖公長女。次孫源,聘黃諱光照公次女。三孫江、四孫河、五孫清、六孫湟、七孫綍,俱幼未聘。女孫一,幼未許。女二:一劉孺人出,適乙酉科舉人黃諱繼捷公三男候選州同諱奇元君。一施氏出,幼未許。
公世代衣冠,詳載族乘,不復贅。今子若孫,濟濟斌斌,其紫泥璀璨,泉壤貤封,福蓋未艾也。未穿穸之前,索文於余,且示以牛眠形勝。預卜其為吉人福地,發祥毓秀之無窮,因為之誌,且銘曰:九苞之山,實鍾丹穴。奇峰聳秀,層巒羅列,扶輿淑氣,蜿蟺蟠結。蔚哉佳城!綿綿瓜瓞。奕世簪纓,福澤靡竭!
孤哀子朝鉁、振業、朝鈺、朝鐺仝泣血稽顙。期服孫湜、淮、淳、濟、溥、洲、海、淵、源、江、河、清、湟、浡、曾孫廷楷同稽首并勒石。
按:銘原存臺南市中區永福路王厝裔孫王阿欽家;光復後,阿欽舉以贈送臺南市立歷史館。銘刻石一方,縱二七‧六公分,橫五七‧五公分。鐫兩面,每面線分四帖,帖八行,滿行二十一字。作者劉元相,臺灣縣人,乙卯貢生(志銘稱元相曰「恩進士」,蓋貢生之雅號也)。文中干支:戊午,乾隆三年(公元一七三八);辛酉,六年(一七四一);康熙丙辰,十五年(一六七六);壬戌,乾隆七年(一七四二)。所稱「御史大宗宗楊」,名二酉,乾隆四年(一七三九)任;「藩憲王公」,名士任。
重修法華寺碑記(乾隆八年)
天下有竭厥足以殫乃職、積累而成厥功,此非立品高而矢志篤者,不能與也;乃如之人,雖緇流也,亦足傳云。臺之永康里,有寺曰「法華」,即志所稱隱士李菩薩之「夢蝶園」也;後人因其處募建為寺,郡守蔣公毓英、鳳令宋公永清,先後成之;置香火資,足供住持用。地幽靜,竹木森環,亦海外一名剎也。
康熙六十年地震,佛堂坍塌,廊廡傾頹。其僧曰伯夫者,慮其為墟也,與同儕心覺、心慧,節口縮腹,積十數年羨餘,漸次修葺。既竣前後二堂、新塑神像,復拓其舊址
,重構兩廊為休憩所。計費四百餘金,一瓦一木,不募諸施,皆僧人粒積而就。此其品其志,洵卓然矣!
夫僧為寺守,僧而修寺,僧之職也。然往往藉以殖貨者,募百費十,苟且塞責;幾見有如伯夫積十數年之儉槖、而梵宇煥然一新乎?夫人惟自奉不能儉約,所以不能無取於人;惟不能堅其志以有為,所以事不克有濟。誠竭厥足而積累焉,又何職之弗殫、而功之弗成哉?如僧伯夫者,可以風矣!
寺僧以記請,因執筆而為之傳,且取為世訓焉。
隱士李茂春,字青正,漳之龍溪人,明鄉進士。航海結茅居此,與僧日往來,人稱李菩薩。卒葬新昌里,舊無記,因併及之,以著其權輿;而隱士亦以不泯云。
乾隆八年歲次癸亥仲夏穀旦,賜進士出身、中憲大夫、福建分巡臺灣道、按察使司副使、加二級劉良璧撰。
按:碑龕臺南市東區法華街法華寺納骨塔前牆壁,高一二三‧八公分,寬五八‧九公分,花岡岩。原碑作者題款之下鐫二章:一曰「良璧之印」、一曰「省齋」,俱篆體陰文。
重修府學崇聖祠記(乾隆八年)
先師孔子,聖集大成,德本天縱;立千古之儒宗,作萬世之師表。自漢高祖過魯祀
太牢以來,歷代追尊,各有典禮。然崇德報功,必當推厥原本,文廟中之有「崇聖祠」,所以著尼山先世積厚流光有自始也。欽惟世宗憲皇帝,溯道脈之淵源,極典章之明備,追封孔子五代皆為王爵。巍巍乎,禮制攸隆,超越於前代矣!
臺灣向為海外荒服,自入版圖,設立學校,仰沐聖朝教化,養賢造士,迄今已六十餘年。癸亥夏,余以巡方,兼理學政,奉使茲土。臺邑宰向余言,崇祀「崇聖祠」基址,乃前觀察海康陳公所建。該令蒞任之初,見祠內牆宇傾圮,亟圖補救。隨有諸生張元華等,各願捐囊以助。不數月而工竣,請余一言勒石。
余思:化民成俗,教學為先;而立學尤為立教之本。前人倡造學宮,規模既已肇啟;則後人紹述前哲,修葺應有成功。我國家聖聖相承,尊師重道,無遠弗屆,崇聖之祀典,原不借此時之補葺而增輝;然而張元華等以邊末之寒儒,為捐修之義舉,俾海康陳公所建舊宇煥然一新,於以覘諸生向學情殷,慕道念切。從此爭自濯磨,蜚聲庠序,日新月盛。臺雖一隅,僻處重洋,而人文蔚起,行將比隆於通都大省,豈徒為是丹雘之壯麗,備朔望之瞻拜而已哉?是為記。
賜同進士出身、欽命巡視臺灣兼理學政、協理浙江道事、山西監察御史、加一級,紀錄五次熊學鵬謹撰。
乾隆八年歲次癸亥陽月穀旦勒石。
按:碑原存臺南市中區永慶里文廟路孔子廟,後輾轉存於臺南市立歷史館(今改稱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高二三四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缺題缺額。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俱錄其文,然被刪削者二百餘字,改易者十數言。
三山明貺廟記(乾隆九年)
潮之明貺三山之神,其來尚矣。夫潮及之揭陽,於漢為郡,後改為邑。邑兩百里有獨山,越四十里有奇峰,曰玉峰;玉峰之右,有眾石激湍,東潮、西惠,以石為界,渡水為明山;西接梅洲,洲以為鎮,三十里有巾山,地名霖田。三山鼎峙,英靈所鍾。當隋時失其甲子二月下旬五日,有神三人,出於巾山。自稱昆季受命於天,分鎮三山,託靈於玉峰之右,廟食於此地,前有古楓樹,後有石穴。降神之日,上生蓮花絳白色,大者盈尺。鄉民陳姓者白晝見三人乘馬而來,招己為從者。未幾,陳遂與神俱化。眾異之,乃即巾山之麓,置祠合祭。既而降神以人言,封陳為將軍。赫聲濯靈,日以益著,人遂尊為化王,以為界石之神。唐元和十四年,昌黎韓公刺潮洲,霪雨害稼,眾禱於神而響答:爰命屬官以少牢致祀,祝以文曰:『淫雨既霽,蠶穀以成,織女耕男,欣欣衎衎。其神之保庇於人,敢不明受其賜』!宋藝祖開基,劉鋹拒命,王師南討。潮守王侍監赴禱於神,果雷電風雨;鋹兵遂北,南海乃平。迨太宗征太原,次於城下,忽睹金甲神
人揮戈馳馬,師遂大捷,魁渠劉繼元以降。凱旋之日,有旌見城上雲中,曰「潮州三山神」。乃命韓指揮舍人,詔封巾山為「清化威德報國王」、明山為「助政明肅寧國王」、獨山為「惠威弘應豐國王」,賜廟額曰「明貺」;敕本部增廣廟宇,歲時合祭。明道中,復加「靈廣」二字。蓋肇跡於隋、顯靈於唐、受封於宋,數百年來,赫赫若前日事。嗚呼!神之豐功盛烈,庇於國、於民亦大矣哉!
潮之諸邑,在在有廟,莫不祗祀。水旱疾疫,有禱必應。夫惟神之明,故能鑒人之誠;惟人之誠,故能格神之明。神人交孚,其機如此,謹書之,俾海內人士歲時拜於祠下者,有所考而無懈於誠焉。
賜進士第、資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前左春坊左庶子、翰林侍讀、經筵講官同修國史郡人盛端明撰。
三山國王者,吾潮合郡之福神也。自親友佩爐香過臺,而赫聲濯靈遂顯於東土。蒙神庥,咸欣欣建立廟宇,為敦誠致祭之所;但往往以神之護國庇民、豐功盛烈未知備細為憾。勳等讀親友來翰,適得明禮部尚書盛諱端明所作廟記一篇,甚詳且悉。因盥手繕書,敬刊於左上之廟中。俾東土人士亦有所考而無憾於誠者,未必非神之靈為之也。
時乾隆九年歲次甲子上元吉旦,沐恩弟子洪啟勳、陳可元、許天旭、周奕沛、梁朝舉、洪肇興、伍朝章、舉義忠、陳傑生、曾可誠、洪良舉。
按:碑為木質,陰鐫敷金,懸於臺南市北區立人街三山國王廟內。本文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錄之,惟無後附乾隆九年(公元一七四四)之跋文。
重修向忠亭碑記(乾隆九年)
□□□□昔盛時褒旌爵□□□閭里之間;□□□人,敬寄干城之衛。忠君愛國,比戶可封;海澨山陬,□□□□□之□□□□風,勵□有□,□□□□□□□□□□□□玉燭調和,□□□逢公清□□□□□□□□□□□□□□□□□□□□□□里閭向忠亭□□□□□□□□□□□□□□□□。
當康熙辛丑歲,朱匪竊發,民□□□,里民父老,□集□□□□□□□□□□□□年□必相□□□□□□□□□□□□□□□□鄉閭調訓防禦,堅守者四旬餘。□會□玉□□□□□□□□□□□□□地與我師相持,里士民飛□□□□□□□□□□□□□□□□□遠旅□治□□□□我□□。故錄名敘功,委員□□□□□□□□□□□□□特厚,□□□□□□□□□□□□□□□□□□□□□者若而人,□□□□□若而戶,於時磬楹□□□□□□□□□□□日月爭光,而冠冕□□□,老幼之歡呼,□□□□□□□□以頌□平猗□□□土之□□□□王臣□□而耕□□漁以□□□□□□而踴躍赴公爭□□□□□善傳分耳。而□□□厚遇,糜以好爵,榮之美□後其德從恩綸有加無已,□□
□□閭里小民哉?固將使無是里者,顧名思義;望是亭者,瞻高仰止。萬不□□□□□□□□□勤于胸臆間,人心□□□,端寓於是矣。在昔建亭之日,書版以誌。閱今亭宇頹傾,宇蓋式殘,昇平日久,港渚長青□□□□□□□□□僅年聞其盛,將日漫滅,何以誌恩賞而為子弟勗?是用鳩工繕緝,勒石樹碑,□顧依愁,瞻仰事新。庶幾能文者□□以□□□□□以立者,揚以立功;耰鋤力大者,輸□誠以上獻。共敦義勇之風,勿愧向忠之名,斯無負我國家風勵之意,而不至為斯亭之□□。
乾隆九年六月,安定里西六分堡、東十一社向忠士庶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西港鄉西港村慶安宮前,高二三五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旁鐫雙龍雕飾。文中康熙辛丑,六十年(公元一七二一)。
慈濟宮緣業碑記(乾隆九年)
竊惟管業以墾示、印契為憑;而永久勿替,必以勒石為要。即如我學甲、中洲等□□□公(下缺)真君廟香燈緣業,雖有上手墾示、印契昭章可據;但其中貪徒,恆多影籍混佔,構□□□,是以開□□□□□□□□□□□□□□港頭港仔一處草地,原係張茂於康熙三十二年間赴縣主張稟墾為園,□□□□□□□□□□□□□□□□□□□□隔港為界。至四十二年,賣與方彩掌收納課。一淡水潭一處草地,原係林登□、李雲龍
□□□□□□□□□□□□□□□□南至港尾,北至糠榔林港。四十三年間,李雲龍一半草地,賣與□□山;而□□□□□□□□□□□□□□□□年間,方彩將二項草地分賣與柯聲南、柯聲標、廖魁、陳綿、林朝□□□□□□□□□□□□□□□□□□□□□□分管收徵。迨雍正五年間,陳替、陳振魁、陳綿之子陳香臣、廖開鳳、林清□□□□□□□□真君爺二廟以為香燈油緣業。乾隆五年間,林祚郎、林□□□□□□□□□□□□□合發之業,□□□廟中為□□□銀共一百一十兩;共徵課穀二十二石八斗,內除莊盛、林吉、陳□□□□□□□□□□□□□□□□陳□□、□□光、邱宋、林來、侯斗、陳愿、陳耍等承攤自徵外,尚存課穀九石六斗,戶名吳大化□□□□□□□□□□□□□□□□□□□□俱交莊盛收貯執管。
乾隆七年間,有鄰界林鳴鶴赴縣稟墾我界內後莊□□□□□□□□□□□□□□□□□□□□□。查林鶴岳即生員林鳴鶴,報墾田畝,並無確據。前縣止就一稟准其註冊陞科,難□□□□□□□□□□□□□□□□□□□該生具稟邱平等欠租,而邱平等又控伊混佔。集訊之下,邱平等原種吳大化□□□□□□□□□□□□□□□□□□□□,原案註銷,其先完五六年正供各三石。該生尚有另戶林鳴鶴田畝,應徵粟六石□□□□□□□□□□□□□□□□□□□予劃抵可也。此讞。是年八月間,林應即陳玉以遵批稟究事,赴縣冒稟邱平、王□□□□□□□□□□□□□□□□□□□□□□,後莊
眾□寶、莊壽、蔡信、陳京、高孝、柯習、張賜、林天祐、吳妙、郭計、朱光明、李德等呈,□□□□□□□□□□□□□□□□□□□□□□□□□□□一草地界內多鹽少淡;倘後日變淡可耕有向認承租者,須依照□□□□□□□□□□□□□□□□□□□□□□□□□,稟官究治。
乾隆九年葭月(缺)日,慈濟宮十二莊眾公立。
按:碑存臺南縣學甲鄉慈濟宮,高二二八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碑中「縣主張」,名王尹。
重修文廟碑記(乾隆十年)
余奉調來守臺郡,越日齋祓謁聖,仰瞻廟貌,巋然更新,而匠石尚詵集未竣事。退而謁巡臺六、范二公,教以『移易風俗,必先培養人才;當思仰體聖天子崇道興學之意,以為治政之本』。余心識其語,因以知化理之隆,造邦者之大有造於茲土也。
會城文廟,海東風化所關,日久不治。適觀察莊公攝府篆,毅然曰:『是余之責也』。遂簡公鏹二百五十餘緡,屬郡司馬方君董其役。詔以『誠敬之道,務勿煩民』。故凡工料,悉給以常值不少減而民皆競趨鼛鼓如鶩。司馬周度相視,舉土木斲堊丹刻等功,精於規畫克恭厥事。將竣,費稍靳,莊公又率余與方司馬暨淡水曾司馬共捐以成之。廡後
兩翼為義學,前雷陽陳清端公所建之十二齋也,因併完繕,進師生課誦其中。一時教典並行,甚盛也。吁!巡方二公惓惓於崇道興學,覩茲修舉宏備,得無忻然而大愉愜乎?
今夫崇道興學,所以勸士也。臺郡雖僻處海外,入廟者莫不知敬。書云:『未見聖,若弗克見』。今也面諸羹牆,聞諸肸蠁,怵惕彌虔,士習以端,人材以出,文運以興。由是風聲廣勵,邪慝不作,獄息盜弭,刑清武偃,百昌遂而諸福集,金湯固而磐石安。然則斯舉所繫,夫豈淺鮮也哉?爰書而記之。
乾隆十年歲次乙丑七月朔日,福建臺灣府知府加三級褚祿恭紀。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內名宦鄉賢祠後壁,高三二八公分,寬八一‧二公分,花岡岩。本文志乘多載之,可考者有范咸「重修臺灣府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六十七「使署閒情」、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以及「臺灣教育碑記」,俱與原碑出入二字,並落年月、題款。
船戶頌德碑記(乾隆十年)
□□□掌駕大舟古□船輪漲戰艦外,循分由內溝載草招□為活。恭逢廉明大老爺方分□臺郡,興利除弊,政治一新。□等已與大小商艘共沐安□之賜矣。
緣臺邑新充船□□□以小商勻配□粟,□因舊運未了之數互雜,新運之案重科□□
□□蒙廉明洞灼其弊,令經承陳良佐,凡有撥運倉粟,查明新舊、已未運之數,聲註票內,以杜重科之弊。□□□□□□□□□□□竟橫征及楚等大舟古□□□□□□粟銀三兩九錢八分四釐。眾等不遂所征,架以好□□□□□□□□□□□赴,蒙廉明□前呈明運例橫征□□□□運費□,並喚鳳、諸二縣船總到案,查確定例,堂斷□□□□□□□□□□□□□工料物□□□□□□□□小船仔赴廠當差,各有定役,從無兼差之例,查臺屬舟彭仔杉板□□□□□□□□□□年間運□費銀十有餘兩,不為不多矣。該船總洪斌無厭,連索大舟古船貼費。本應嚴究,姑念□□□□□□□□□□□□□□林六等,因受僱載,被扣之銀,著各照數清還。嗣後敢再藉端科索,許你舟古船戶赴□□□□□□□□□□□□□□□由舊例輪漲戰艦,不得推諉。如往各港貿易,則必例取結,由本衙門給單,該船□□□□□□□□□□□□□□□□□□楚等之得安分樂業,皆官明吏清,簡字盡善之賜也。爰勒之以垂不朽。
乾隆十年(缺)月,臺灣船戶林六、林恩、王有□、陳發財、蔡顯榮、李百、楊文、翁珍、蔡□、莊□、洪得財、蔡二、□□、李朝、□四□、陳定、□□、陳張、洪喜、楊武、林府、林課、蔡得、黃課、□□、陳明、洪長、□□、蔡□、林禾、張六、蔡盛、吳□、傅富、高□、何朝、王□、許順、□□、黃簿、□□、林□、□□、林高、蔡媽、郭當、王泉、□科、劉萬、□□、高□、柯萬、陳□、□□、龍妙興、洪益興、
蔡□、陳□、李成、蔡喜。鳳邑:□發、李□、吳□、蔡□俊、謝□、陳恩、吳□、蔡旺、□□□、陳瑤、益晃、□長、郭和興、高三、□□、陳達、吳□、蔡媽、吳□、蔡用、陳發、黃得、陳壽、許周、黃天賜、徐朝、林□勝、順得勝、尤妙□、□全興、鄭任、張邦□、李得興、黃騰□、林合、鍾葉、蔡得萬、黃勝、郭蔡、莊勝、廖勇、陳勝、□□、陳營、□□、陳何、郭□、姚□、□福、賜發、郭琴、□□、□奇、郭德、李□、楊□、□□、□□、□□、鄭□、□□、高□同立。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四七公分,寬八四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文多風化。碑中船戶所頌者,海防同知方邦基也。「分□臺郡」,為「府」或「憲」字之失。
五妃墓道碑(乾隆十一年)
弔五妃墓
東風駘蕩天氣清,載馳驄馬春巡行。刺桐花底林投畔,森然古墓何崢嶸!路旁老人為余泣:當年一線存前明,天兵既克澎湖島,維時臺海五烈皆捐生。至今坏土都無恙,誰為守護勞山精!雲卦馬鬣連衰草,四圍怪石爭縱橫,時聞鬼母悲啼苦,想見仙娥笑語聲!歲歲里民寒食節,椒漿頻奠陳香羹。滿目荒涼已感歎,更聽此語尤傷情。有明歲晚多節義,樵夫漁父甘遭烹;島嶼最後昭英烈,頑廉懦立蠻婦貞。田橫從死五百皆壯士,
吁嗟乎!五妃巾幗真堪旌。
白麓六十七居魯。
弔五妃墓十絕句
明亡已歷四十載,死節猶然為故明!荒塚有人頻下馬,真令千古氣如生(其一)。 天荒地老已無親,肯為容顏自愛身?遙望中原腸斷絕,傷心不獨是亡人(其二)! 君后相將殉社稷,虞兮未敢笑重瞳。廟廷倘使增陪祀,臣妾應教祭享同(其三)! 田妃金盌留遺穴,何似貞魂聚更奇?三百年中數忠節,五人個個是男兒(其四)! 可憐椎髻文身地,小字人傳紀載新;卻恨燕京翻泯沒,英風獨顯費宮人(其五)!
忍把童家舊誓忘(指福王),孝陵風雨怨蒼蒼!芳魂若向秦淮去,正好乘潮到故鄉(其六)。
明妃無命死胡沙,青塚荒涼起暮笳;爭比冰心明似月,隔江不用怨琵琶(其七)。
壘壘荒墳在海濱,魂銷骨冷為傷神;須知不是經溝瀆,絕勝要離塚畔人(其八)!
又逢上巳北邙來,宿草新澆酒一杯(又三月三日,率僚屬致祭);自古宮人斜畔土,清明可有紙錢灰(其九)。
十姨廟已傳訛久,參昂還應問水濱;今日官僚為表墓,五妃直可比三仁(其十)。
浣浦范二十二咸。
志載前明寧靖王姬妾曰袁氏、王氏、秀姑、梅姐、荷姐,大清之克澎湖也,語寧靖曰:『王生俱生,王死俱死』。遂冠笄被服,同縊於堂。葬魁斗山,去寧靖墓三十里,時稱「五烈墓」。乾隆丙寅,巡使六、范二公軺車過墓下,目擊荒頹,命方司馬繕葺其塋廟,並弔以詩,蓋闡貞表幽,為海外之頑懦勸,固宣聖化者之急務也。余忝任觀察,猥與型方訓俗之末,樂得而道之,遂跋其後。茂苑莊年。
按:碑原勒臺南市東區魁斗山(又名桂子山)五妃墓前;日據時期移置碑林。高二四二公分,寬八二‧五公分,花岡岩。楷額「皇清」,題曰「五妃墓道」。六十七詩,范咸「重修臺灣府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均載之。范詩,范、余兩志錄有十二首,較此「十絕」尚多其二;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及前引「謝志」則僅錄其五。「碑」「志」互校,范詩出入者,得三數字。莊年碑跋,僅見於六十七「使署閒情」;原碑跋文不可讀者二十一字,據以補錄。
新建明倫堂碑記(乾隆十二年)
古者,「大學始教,皮弁祭菜」;所以致敬於先師、以尊道德也。蓋古人因學而有廟,自天子之元子、眾子以至公卿大夫士之適子,與凡民之俊秀,莫不造於學。虞庠上下、夏序東西、殷膠左右,無非學舍也。後世重廟而輕學,戟門頖宮,專崇廟貌;而春
秋禮樂、冬夏詩書,無復教之之地,蓋古意之存焉者寡矣!
我國家令典:自大成殿外,必有明倫堂以為敷教之地,通郡邑皆舉為法,所以養士之制甚備。獨臺灣一隅,僻在海外,前此郡學明倫堂未建。陳清端公璸至,始奮起而經營之。迄今兩廡有「六藝齋」,為諸生肄業之所,廟與學乃以無缺。蓋興學立教,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鳳邑在郡治之南,學宮獨據形勝之地。廟前頖池,方廣里許,多植芰荷,即志所稱蓮池潭也。余以乙丑冬巡行鳳山,謁先師廟,召諸生講學。所謂明倫堂者,湫隘僅數椽;其旁即教諭寢息地,訓導且僦居他室。問所為蓮池潭者,莠民侵牟以為利,日張網其中;芙渠蕩然,無復存者。知邑事呂令作而言曰:『鍾琇涖此二年,念明倫堂之未稱,已度地鳩工,謀於大成殿之右,建堂三楹,為講學之所;又修其舊有之堂,以祀子朱子;而并建名宦、鄉賢二祠,以補舊日之缺焉』。余可其請,更令清釐頖池以還舊觀。越明年,呂令告蕆事。蓋經始於乾隆十年十二月,至十一年六月工告竣,凡費白鏹一千有奇。因求余文,紀之石。
余嘗以知縣者,知一縣之事也。一縣之事,孰有大於養與教者乎?不知所以教,而并教之地而廢之,其所謂養者可知已!今呂令之用心甚勤,既力擴明倫之堂,俾為師者有成材之區,為弟子者有受教之所;而又以其餘力,建祠以興賢而觀善;而泮池之水以
濬。大小於邁,觀者交悅。余故樂得而志之。
董其事者,本學教諭莊元;贊率□工,則博士弟子童作楫、卓夢采、余有成、陳正春,例得書於石。
欽命巡按福建臺灣等處地方察院兼提督學政、雲南道監察御史、加一級、紀錄三次范咸敬撰。
鳳山縣□□□□□□□□十兩。任滿知縣□□□□□□□□縣丞□□□、教諭莊元、訓導吳升、巡檢朱典、典史徐□、教諭官韓琦篆額、訓導朱澐書丹、原□訓導□□,以上各捐俸銀二十兩。
拔貢生□□□捐銀一百兩。貢生廖仲□、陳□□,各捐銀五十兩。王□□、鄭應捷,各捐銀□十五員。林邦彩、鄧永倉、李明選共捐銀二十八員。舉人蘇惟豫捐銀二十員。李樹□捐銀十員。□日□捐銀四員。監生沈□□、許為樞、高□□、莊天錫,各捐銀五十兩。鄉賓□貴、江文達、許□貴各捐銀三十兩。監生曾□□、許獻□、陳顯榮各捐銀二十兩。增生陳正春、生員吳蔚文,各捐銀三十兩。余國榆捐銀二十兩。生員李鳳飛、吳朝興、王遠光、吳輔臣,各捐銀二十員。楊比南、黃應□,各捐銀二十員。余□□捐銀十二兩。黃□□(捐銀十二)員。監生楊邦俊、王昭□、邱肇揚,各捐銀十兩。生員曾秉耀、張廷□,各捐銀十兩。童生李□□捐銀八兩。監生陳□□、吳□□、黃□□,各捐銀十員。生員蔡□□、蘇□、□□□、吳尊一、鄭經綸、李哲先、蔡應魁、何建□、□□,各捐銀十員。
監生蘇□□捐銀六員。溫□基(捐銀)四(員)。吏員□□高捐銀十員。鄭□□(捐銀)六員。生員柳學□、錢登選,各捐銀八員。馬文煥、吳□□,各捐銀六員。童生蘇永忠捐銀七員。廩生童作楫、謝元音各捐銀四員。生員卓夢采、蔡夫、黃勺、陳嘉謨、鐘承烈、黃炳楠、戴朝儀、施悉成、錢鐏,佾生陳火濬,童生邱青鰲,各捐銀四員。生員楊世昌、杜□□、黃良材(各)捐銀三員。倪志樂、□□、卓國伯(各捐銀)二員。生員曹浩然各捐銀二員。
乾隆十二年孟夏月穀旦勒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高一九六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此碑前文,巡臺御史范咸所撰。舊文獻採之者有六十七「使署閒情」、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以及「臺灣教育碑記」各書,標題各有所出入,且脫其年款。
重修府學碑記(乾隆十六年)
聖天子重熙累洽,教化覃敷,薄海內外,罔不風同道一。臺,故海東隩區也,自入版圖,經陶冶數十年,而棫樸菁莪,蒸然蔚起;其興教之地,尤首重焉。
乾隆己巳夏,予銜命巡方,兼視學茲土。至則恭謁文廟,環視殿廡堂宇,漸就傾圮,祭器樂器因陋就簡,竊惻憂之。及檢郡乘,知學宮曩為海康陳公所修建者,距今三十
餘年。其修學記中,拳拳以非作新於始之為難,而能繼繼承承永護於後之為難。蓋深望夫有基勿壞,後起者接踵而修葺之也。顧其間雖經監司、刺史輩捐金補繕,不數歲而杇蠹剝蝕,復不可支。蓋非徹底建造,難云固也。余正為經營商確間,而臺之衿士尊師重道,踴躍急公。倡議捐修者,則有侯生世輝、蔡生壯器、李生朝璽、黃生兆茂、蔡生培、張生方升、方生達聖、洪生世基等數十人。其最多者千幾百緡,次者千緡,又次者數百緡,又次者百緡;亦或家本寒素,奔走區畫以襄是舉者。於是連名呈請。予因事綦重大,特馳札制府喀公、撫軍潘公會商入奏。撫軍遂據予札所陳,上達宸聰。獲邀恩旨:俟工竣時,核捐輸之數,報部議敘而獎賞焉。爰與滿巡臺書公昌、監司金公溶鼓舞作興之,命臺令魯鼎梅與稽核之責;維時侯生世輝力肩其事,不辭勞瘁,不避嫌怨,偕蔡源起鳩工庀材,相度經營:卑者崇之,隘者擴之,朽者易之,缺者增之,障者闢之:而夫子之廟煥然改觀矣。大成殿及兩廡,規模軒敞倍於前。五王祠舊逼處殿後,拓丈有六尺。文昌閣易柱以石而增高。文公祠前增捲亭。教授之學舍,附明倫堂後者,退丈有奇;訓導之寄居於文公祠者,更建室於文昌閣後。俾秉鐸者咸有寧宇,得從容而訓迪焉。官廳前增覆亭,櫺星門前增石坊以護泮池,而體制備。由大成坊以內,盡易石鋪,既以壯觀瞻,並以免執事有恪者之紛踏乎瓦礫也。他若堂宇、路門、池沼,仍舊基而增損其間者,靡不周詳而曲至。其東北一帶地界之佔於民者,悉為清出,拓其牆三尺有奇;外有
餘地四五尺,以通行人。明倫堂以前一片平原,民之竊為種植者,殳刈之而曠如也。內外交修,而廟貌以崇。至籩豆簠簋之陳於庭者,鑄以銅而備其數;柷敔笙鏞干羽之屬,悉倣成式而更新之。蓋薹自有此講學明倫之地,而今始獲睹整齊嚴肅之規也。縻金計一萬緡。肇工於乾隆十四年十月念五日,告竣於十六年三月十五日。是役也,實多士共勷是賴,予何力之有?
廟成,多士請記於予,並求所以教之者。予謂黌宮為教化所自出,茲大啟爾宇,將以育人材,厚風俗也;豈惟文詞云爾哉?體明而用達,迺足尚也。宋時胡安定設教蘇湖,設「經義」「治事」二齋。沐其教者,咸潛心於三、五、六經,以求合古聖賢人之志,而舉禮、樂、兵、刑、農田水利諸務,用以廣其器識。仁宗詔頒其法於太學,天下宗之。我朝造士之法,古無與比:養之渥,教之詳;而選之精以慎。都人士誠能以經術為經濟,勉為國家有用之才,司土者復加意培植以玉於成;而於興教之地時勤修葺,亦如海康陳公之以有基勿壞望後人者,相承於勿替,則所造於海隅者,豈淺鮮哉?
若捐修之姓氏數目,更勒一碣,茲不備。
賜進士出身、欽命巡按福建臺灣等處地方兼提督學政、河南道監察御史、前翰林院編修、充武英殿經史館纂修官、翰林院庶吉士、加二級、紀錄□次楊開鼎撰。
乾隆十六年歲次辛未仲春穀旦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左內壁,高三三0公分,寬一二三‧五公分,花岡岩,碑周龍紋浮雕甚工。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及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俱節錄引之、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錄全文,有十餘字出入,且落其題款。副碑一,另見「其他」類。
捐建北極殿齋房碑記(乾隆十六年)
蓋聞締造之業,雖一端猶不忘夫肇基;鼎建之勳,即小善亦宜垂於奕襈,況興舉廟宇之大者耶?夫興舉廟宇,必兼設齋房以為禮佛之所,由來尚矣。然置齋房而乏齋糧,則香花煙火無資;遲之又久,幾何不令廟宇之寂寞而生塵乎?
我穀里北極聖殿,重建於乾隆丁巳年間,賴鄉飲大賓郭君諱紹周倡募,眾力協贊捐金,遂成崇嶐巍煥之觀,偉矣!第齋房未置,則流寓雜投,糞穢壓積,尤不可不謀為守衛廓清地也。迨庚午年間,紹周君復會眾議捐金錢,買置廟旁空地,增建房舍。擇良善潔淨者一人,以為廟祝,朔望朝朝管守掃清。更置齋園兩甲,貫在佳里興堡麻豆口社東,歷年遞收稅銀,給廟中香火之需。凡其契券,共有三紙。創置伊始,總理誠不可乏人。時眾議暫交郭煥為收執。至於延綿永遠,流傳接授,而且俟異日之議定。
夫一人首倡,眾人之集成也;一時義舉,萬世之永賴也。維自今繩繩勿替,生聚繁殷,均蒙神庥以為保障、以作屏翰。是用勒之於石,以志不朽云爾。
乾隆辛未年值夏,鄉賓郭紹周五十大員、林顯祖十五員、王亨爵十二員、監生王國珪十大員、郭文炫十大員、陳得便十大員、吳俊玉十大員、謝俊元七員、郭聯芳六員、李克選六員、生員吳殿輔六員、楊永昌六員、蔡元璋六員、柯乾樑六員、韓文耀六員、吳啟忠六員、陳元士、林士貴、胡良猷、江華芳、黃國璋、陳日光、謝俊生各四員、王肇昌、蔡士捷、曾振世、李開春、黃士福、陳心第、郭光道、郭煥玉、陳文玉各三員、陳捷魁、祝應麟、吳天祐、向有才、王國珍、蔡興宗、陳國樑、陳滋璣、洪世茂、郭起澤、王世煥、王永在、洪世德、周士炫、郭琴生、郭賜善、黃國祥、劉士寶各二員、生員孫懋欽、黃立忠、柯獻瑞、許月使、王大謨、王世運、林君玉、吳坤老、洪奕聰、林崑玉、陳輔弼、王德便、郭利國、江萃奇、許輔斌、郭利仁、郭連生、李元慶、梁登兌、黃暢老、吳朝榮、唐翰進各一員,同立石。
按:碑龕臺南縣麻豆鎮大埕里復興街北極殿右壁,高二二四公分,寬七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碑中干支:乾隆丁巳,二年(公元一七三七);庚午,十五年(一七五0);辛未,十六年(一七五一)。
水堀頭橋碑記(乾隆二十年)
竊維亙古施恩,咸獲彼蒼降福;今茲布德,實被鄉閭聲稱。眾街等因我街頭溪圳橫流,往者有慮跋涉之勞,而來者恆虞厲揭之苦:思崎嶇於此地,欲坦道其末由。幸大德名望,才學出眾,如牛稠仔莊國學生吳府諱仕光,積善成性,聿修厥德,其難其慎,修
造枋橋。致遠近之行裝,無憂涉水;士女之往來,咸樂勝景。眾街等忝在同鄉共井,思膏澤之無窮,咸沾恩於靡既!爰集莊眾,立碑一石,以表其德。
洪吉士、陳光翰、杜文意、陳世榮、余隆宗、陳雲奇、陳君德、謝承榮、蔡光焯、陳光喜、張德興、杜君懷、余隆舉、謝啟湖、李大德、邱興拜、吳士元、吳振隆、陳士馨、杜國元、陳國寶、陳朝良、杜文德、陳朝華、李生、林鳳生、李印生、陳雲合、許陳生、楊部老。
乾隆乙亥年桐月,集莊眾立碑記。
按:碑存臺南縣麻豆鎮水堀頭橋東側,高一0七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額鐫「水堀頭橋」四字。乙亥,乾隆二十年(公元一七五五)。
合境平安碑記(乾隆二十二年)
□□我媽祖之靈感,奉旨敕封「天后」、「聖母」,由來久矣。是故聲名洋溢中國,施及蠻貊;不特慈帆海島,而且庇護城郊,不誠赫濯哉!茲鳳邑之西,有大港焉,市廛新興,爰造天后宮,奉祀聖母。舉凡港市商民,以及莊眾,無不咸被感應之鴻思也。迨戊辰年,建置殿前天燈,建置左畔瓦店二間。今街市莊里人等,虔誠樂助,再買右畔瓦店三間。共五間,帶店稅,交付當家和尚掌管收理。每逢正月初九日,演戲一檯,慶
祝天公華誕之需。誠恐後來僧俗賢愚不一,私相授受,致失香燈;茲鳩眾敕石禁誡,庶弊永杜,天燈永耀。
所有捐助姓名,開列於左:
場主簿黃兆茂、太學生陳開基、太學生李光裕、莊主王必進、鄉賓陳奇萬、鄉賓陳正璉、許拱源、陳有立、藍進朝、陳維新、佘合利、黃源成、藍志遠、藍天瑞、藍孟球、陳元德、合利堂、協隆號、許文斌、陳呈元、陳國華、陳達土、黃用光、陳世傑、藍純彥、陳思晃、江允中、蘇天鉉、林萬盛、曾轉生、陳奇萬、胡文聰、李新伯、陳遜珩、莊元英、陳正琳、陳西南、吳國棟、陳子良、陳邦俊、陳正璉、陳子華、王至務、胡邦碧、陳大振、林漳發、詹士訓。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仲春穀旦立。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大平路雙慈宮(天后宮)左壁,高一二七公分,寬六二公分,砂岩。額鐫「合境平安」四字。
義渡碑記(乾隆二十四年)
竊惟地名二渡河,不絕往來之跡;道通四達地,迥殊桃李之蹊。水涸秋冬,往來不繼;雨淋春夏,人民病涉。肩摩雜以難言,踵接居然鱗次,褰裳莫濟,濡首堪嗟,潸然淚逐波流,悲矣愁衝上岸!茫茫煙水,豈云涉渭無虞?渺渺洪波,試看馮河有悔!行來
半渡,俄驚洛水神人;步未中央,忽警湘靈妃子。攀等濟川有志,作楫未能,是以於雍正八年間倡議置簿,親送懷忠里各莊管事耆老紳衿人等募題,樂出銀錢。隨於九年□月間,攀等「為人苦莫如馮河、施恩莫如給渡等事」,赴前縣主熊具稟,蒙批「准給案據」。業經祭江買船外,仍存銀五十八兩,始買卓佳、東勢、石崙莊黃明煥、卜弘周田一甲六分,小租穀三十二石。每年除酌給渡河筏子穀二十五石工食,不收來往人等銅錢;仍存穀七石,每年經眾放收。利大之日,□□□□□給□用,永為定例。合勒眾善之牌,標眾成之號,亦以利人□□□之自利不少云爾。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歲吉旦,功加守府鍾永祥、倡理緣首功加賴攀雲、監生李九禮、耆老梁尚璸、里正副李□樹、黃兆鳳、賴安仲、林富受、邱芳英、劉及衡、生員林鳳山、劉兆珍、王肇嵩、陳士拔、謝尚賜、義民藍青瑤、鄧德友、功加劉文禮、曾應臣、王希三、戴鳳光、楊日厚、吳啟元、黃昇侯、涂士萬、王□朗、□□□、陳錫海、黃顯清、功加梁伯章、鍾龍山、翁□朗、□□□暨懷忠里莊人等同勒石
眾議:每年善出穀四石正以為天后聖母香油之資。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大平路雙慈宮(天后宮)左壁,高一四0公分,寬六八公分,砂岩。原碑無題。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全文,但有若干錯字與脫字。
鄭君墓誌銘殘件(乾隆二十四年以後)
皇清國學生例誥封奉直大夫五十一翁鄭府君墓誌銘:
特恩壬申科鄉進士、敘選縣年家眷世姪林昂霄頓首拜撰文,特恩壬申科鄉進士、分發補授武信郎愚弟鴻善頓首拜篆額並書丹。
公諱廷爵,字遵一,號達軒,原籍同安嶺後人也。其先世耀德公移臺,四傳至應捷公,嗜學弗倦,望重明經;暨郭宜人溫恭柔順,誕生六子,而公為次嗣。容貌魁梧,性地聰敏,少有遠大志。無何伯逝,五、六繼,公雖慨然曰:『吾雙親老、諸姪幼,不可不出而經營;況家計日繁、世務交攖乎』?因輟舉子業,援例成均,恩叨□□□。
公天性孝友,洵非人間數覯。甘旨必供,晨昏必省。應捷公疾,日夜不安寢,湯藥皆親嘗。及捐世,躃踊呼號,幾不欲生。聞者以為盡禮。嗣諸弟姪慮及孤寡,公承順母志,男女為之婚嫁,長幼為之課督,田業為之貽謀;俾諸寡堅柏舟之操,慈母盡含弄之歡。嗟乎!非公孝友,能如是乎?且素敦古處,重然諾,不事奢華,嚴絕比匪。與宜人林氏倡隨相得,慶內助焉。宜人,國學生諱端德公次女,庠生文煥公姊也。他如鄰里鄉黨,急無不周;棺椁衣衾,求無不濟;以及貢院、衙署、廟觀、橋梁等項,踴躍捐金,殊難更僕數。宜乎與公遊者,咸曰古道照人!雖然志所得為者,公毅然為之;志不得為
者,公又期之子姪也。今者遊泮、貢入成均,彬彬爾雅,蔚為國華。其長子嘏,援例欽授州司馬,加二級。公膺綸音,誥贈奉直大夫,所謂修德獲福者,其在斯矣。
余辱世誼,寓淡水姜園,得與共晨夕,挹其丰采,不啻婁師德、郝處厚之風在人耳目間。甲戌、己卯,延余課子姪業。公懃(下俱缺)。
按:銘原為臺南市中區永福路(武廟邊)陳樹根先生所藏,嗣舉贈於臺南市立歷史館。銘刻石二方,現殘其一,縱高三六‧四公分,橫六五‧一公分。鐫兩面,面線分三帖,滿帖七行,滿行十八字。材屬烏石(玄武岩)。文中干支:甲戌,乾隆十九年(公元一七五四):己卯,二十四年(一七五九)。
重建武廟碑記(乾隆二十八年)
邑城東廂壯繆侯廟,迄今稱武廟。凡長宮行部、令宰朔望,俱修展謁禮,蓋祀典之鉅者。歲久且圮,壬午歲冬月,予捐俸新之。邑人咸樂輸恐後。具畚梮楨板幹,凡五閱月而竣事。落成日,率僚屬士民祭告於廟。僉曰:『舉大役,宜有記』!
予惟漢建安距今二千餘年,久矣;晉解梁距治七千餘里,遠矣。久且遠,而神之靈爽能及之,此何說也?今人牽一髮而全身為之動,則惟血氣有以貫之也。惟神昭明磅礴,靈爽布濩,無遠弗屆;亦如人之一身,血氣既周,毫髮畢貫,於彼於此,神妙故妙,
烏以地杳遠而能隔哉?且神之志在「春秋」、功在名教,凡忠義志節之鄉,尤心嚮往之。臺雖荒服,考自寧靖王竄跡以來,剩水殘山,崎嶇死所,幾視田橫義島而上之,亦名教地也!「春秋」傳曰:『神所憑依,將在德矣』。毋亦是饗而是宜乎?予既體國家崇德報功之意,而索神報享,知其必有樂乎此也。爰是伐石而為之記。
敕授文林郎臺灣府鳳山縣知縣兼署臺灣縣事、同考試官、紀錄三次王瑛曾薰沐盥手拜撰。
乾隆歲次癸未蒲月穀旦。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高一七九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崗岩。篆額如題。文獻採之者有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及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惟『考自寧靖王竄跡以來,剩水殘山,崎嶇死所,幾視田橫義島而上之』一節,各書易為『而聖教遐敷,沐浴者久。匹夫慕義,效命場疆,糾鄉勇、舉義旗,破鴟張之賊膽,作海外之順民』。蓋有所諱而改竄者也。
重建城隍廟碑(乾隆三十年)
諸羅地居臺北、彰南要衝,設邑自康熙二十三年,雖已建宮置吏,而城隍廟祀,猶未有也。越五十四年,前縣周君諱鍾瑄,承乏縣事,以為:有邑必有城隍,斯為贊幽顯
而資治功。爰卜築其廟於治之南,計費六百餘金。維時初創,堂廊制陋,棟檻均取小木,垣牆悉繕泥土。嗣因風雨飄搖,棟傾土剝。雍正十年,前宰馮諱盡善、商紳陳君陸,舊貫重修。歷今復已三十餘年,如木如垣,時恐將折將崩之患;曰官曰□,□切重建重新之誠。前任衛諱克堉,謀新有志,龜卜無期,以秩滿去。
甲申之蒲,余奉調斯土,下車瞻□□□,愴然曰:『惟神正直聰明,功在爕理陰陽;德其穀和士女,官與民之所憑依,宜尸祝而奉之者也。苟廟貌弗飭,其何以妥神靈而邀眷庇』?爰捐廉俸,謀諸縉紳林振魁等,董事重建。幸都人士輸誠樂助,計金二千有奇。召工營繕:秀石花砌,堂廡聿新;丹檻錦棟,燦然改觀。從茲以還,行見神欣人悅,均沾潤□□蓂堦;瑞慶祥徵,爰賡風調於鳳律矣!
是役也,經始在甲申小陽,落成屬乙酉端月。俎豆馨香,祝之慶之,其勿替!
乾隆三十年歲次乙酉端月(缺)日吉旦,知諸羅縣事張所受立石。
按:碑存嘉義市吳鳳路城隍廟內殿壁中,碑高二五七公分,寬八六公分,篆額「皇清」,花岡岩。
鴻指園記(乾隆三十年)
署西偏,廣可數畝,古榕三株,蟠根屈曲,志稱「榕梁」;枝葉展翠,又稱「榕屏」
,舊「四合亭」址也。歲久且蕪。予就而新之:芟荒塗,鑿深沼,護花欄,砌曲徑。別作堂宇,以為游觀:中列三楹,盛宴會也;左縳小亭,備游憩也;右架層榭,憑眺望也。
夫古人流連景物,偶然寄之,去無所貪,來無所戀。漢水、峴山,陵谷變遷,歐陽公嘗譏杜預、羊祜汲汲於名,是不若蘇氏「雪泥鴻指」之說為足盡其義也。予臺陽守土,幾歷兩載,思海外風景,與吏民相安,百堵皆作成於不日。所謂偶然而留,亦為其可留者耳,果何有哉!
園既成,取以額之;因書其微指於此。
乾隆乙酉仲春之望,貴陽蔣允焄識。
按:碑原存臺灣府署(址在今臺南市中區衛民街),日據時拆舊署,碑移市立歷史館(時稱史料館)。高二八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青斗石)。是碑為臺灣知府蔣允焄所撰并書,全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卷二「政志」載之。原碑文前有「純和堂」篆書陽文,當係鐫石匠商之名字。文後允焄署印二,一陰文曰「蔣印允焄」,一陽文曰「字曰為光」。年款乾隆乙酉,三十年(公元一七六五)。
重修關帝廟增建更衣亭碑記(乾隆三十年)
郡城文衡聖殿,創建多年,廟貌巍峨,頗稱壯麗。宮斯土者,值享祀朔望,入廟行禮,典甚鉅也。但地當康衢囂市,官僚後先至者,坐集階前,踧踖不安;士民來叩謁,佇竣門外,或避官司去。殊非所以廣昭誠敬也。
署觀察督學郡伯蔣公,諱允焄,字為光,貴陽貴筑人。丁巳進士,由詞垣外,歷治四郡。簡守臺邦,每入廟,常以規制未完,汲汲動念。爰倡義聿新殿宇,於廟左側,構亭數椽,縻金若干兩。俾文武庶司,驂乘軺停,鷺鵷候集,得以肅冠裳而齋儼恪。蓋自建廟以來,未有若茲之美盛也。
亭既成,都人士請勒貞珉,索予文以記之。予不敏,何能文!雖然,文以記事也。余與蔣公同事於斯,每側班末拜謁,知公敬神根於至性,故不憚經營倡率,光大規模。上以禮聖朝崇奉之隆,下以伸官民著愨之意。非太守之賢,不能造未有之奇觀;而亦神之靈,得賢太守以鼓舞士民也。典制所關,憑依攸繫,斯亭之作,豈偶然也哉?爰不辭而為之記。
賜進士出身、御前侍衛、鑾儀衛掌旌節司、知山西陽和城都司、福建臺灣鎮標左營遊擊事、署南路營參將、加二級、紀錄四次趙宗潤撰文,監生吳南光書丹。
乾隆三十年歲次乙酉季春穀旦。
捐立碑記紳衿姓氏:舉人林品、陳名標、陳廷魁、歐陽谷、姚天敏、貢生林宗憲、王時佑、
柯廷第、李聯拔、沈□□、蔡□□、許殿輔、陳□□、郭廷瑚、韓振文、徐仰高、張維朝、陳廷藩、方達聖、陳紹□、陳□振、魏天□、吳莊敬、監生盧夢花、趙榮華、吳南光、□□□、柯□珍、□□□、李鍾源、□□□、陳日暉、□□□、吳弘瑞、邵天奇、廖邦輔、柯用安、張心嘉,邱□瑛、謝肇泰、張碩彥、賴朝用、□□□、林士壇、李清蘭、黃光覲、黃順經、黃兆茂、蔣光邦、謝朝天、李尚禮、方達義、林光和、生員黃得福、謝燦哲、吳天河、許高峰、趙孟得、趙孟智、陳正宗、馬□□、馬一鳴、□□□、陶昌齡、李廷珍、陳廷□、蔡聯苑、吳維新、陳國寶、劉錫琦、劉錫珩、徐克賢、黃□光、洪命衡、王世德、趙奇勳、賴世美、陳元璐、趙文明、楊國華、孫瓚勳、郭泰、□震鵬、童生張東瀛、許□□、吳南□、周廷基、趙璧、吳國珍、鄭元良、唐河明、王□得、謝肇昌、王心□、鄭□□、謝啟緒、張維□、張志高、黃芳標、李如員、謝啟明、張玉成、程光澤、耆民趙天祿、黃立猷、周廷芳、吳月達、游士俊、謝光贊、陳廷岳、徐邦傑、徐烈。
董事舉人王賓、把總張廷選、生員謝世昭、生員王明良、生員陶房齡、監生盧壬癸、耆民歐陽鳳、□工□生□。
按:碑原勒臺南市中區永福路祀典武廟,日據時移置南區碑林。碑高二四五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岡岩。碑額篆書「皇清」,浮雕雙龍。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藝文」有蔣允焄「增建武廟官廳碑記」,所記與此碑同屬一事。取以並讀,足資發明。
重修天后宮增建更衣亭碑記(乾隆三十年)
臺□蓬島,未闢□□名勝。至是邦□□資舟楫之利□,海波不揚,安瀾永慶,胥荷天后之德。我朝春秋享祀,典禮有加,官司奉行成俗共乃事。
后宮在郡西偏,殿宇峨峨,廟貌奕奕,□甚都。而外乏廨舍,每當大禮舉行,班聯候集,坐立階除,踧踖無餘地。夫嚴對越,效駿奔,將事之誠也;整冠裳,一齋莊,未事之敬也。雖三日七日(下缺若干字)庶司告虔有素;而戴星披月,稅駕停驂、曾不得從容靜穆之地,凜潔齋以相見,何以交神明而昭慎重歟?
太守蔣公,念籌建之未周、規模之未□,非□人任,度□廣謀經營。覓地廟右二畝許,構廳三進,為更衣所。地雖窄,而氣象寬也;近市囂,而到此心肅也。閈閎軒舉,觀瞻飭也;重興(下缺若干字)鎮而密也。濟濟師師,戒溫恭也;□□□□,齊思慮也。易□觀□而不薦,□□□□諸君子□□來蒞,蒞□未承,捫心自維何以稱,奏格何以譏?敬□何以祭,則受福何以□,不欲(下缺數字)中人,可不勉乎哉?
亭既成,士民樂公之能盡誠敬以事神也,請鐫諸石。此□足以見禮□之行,洽乎人心之同然者矣。書以記之。
公諱允焄,字為光。丁巳檢討,歷治四郡。特簡臺灣府知府,署觀察,理學政。貴
州貴筑貴。
賜進士出身、御前侍衛、鑾儀衛、掌旌節司、知山西陽和城都司、福建臺灣鎮標左遊擊事、署南路營參將加一級、紀錄四次趙宗潤撰文,戊午科舉人、即用知縣王賓書丹。
乾隆十年歲次乙酉季春穀旦。
捐立碑記紳衿姓氏:舉人林昂霄、陳名標、陳廷魁、歐陽谷、姚天敏、貢生林宗憲、□時□、柯廷第、□聯拔、沈士弘、蔡□培、許殿輔、陳廷□、郭廷瑚、韓□□、徐仰高、沈廷觀、張維覲、陳紹黃、方達聖、魏天章、陳玉振、許伯龍、吳莊敬、蔡□□、□夢花、趙璧□、吳南光、鄭汝璋、柯錫珍、蘇廷標、李□源、黃克明、陳廷暉、林登暉、林士瓊、李倚蘭、黃光覲、黃順經、黃兆茂、蔣大□、謝朝天、李士□、方達義、林允和、生員□得福、□□哲、吳天河、許高峰、陳正宗、趙孟知、趙孟得、馬維□、馬一鳴、陶房齡、陶昌齡、李廷□、吳維新、蔡聯苑、陳廷策、陳國寶、簡錫琦、劉錫珩、徐德賢、黃□□、洪命衡、王世□、趙奇勳、賴世美、陳元□、趙文明、楊國華、洪纘勳、郭泰、楊震鵬、鄉賓林士棟、□□鄭耀卿、監生柯廷佐、施廷邦、吏員郭天池、道□司朱法金、張大成、童生張秉□、許拔□、吳南□、周廷基、趙璧、吳國珍、鄭光良、王必得、張維祿、謝肇昌、岳心孚、鄭□、謝啟緒、唐有□、張志高、黃勞、李茹員、謝啟明、張玉成、程□□、周庭芳、吳□達、趙天祿、陳廷□、黃立猷、郭□賢、蘇士俊、徐□、徐邦傑、□□□、(下缺董事十人名銜約四十八字)。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宮右佛祖廳左壁,高二三一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崗岩。原碑字淺且細,復經風化,多不可讀。文中丁巳,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
重修龍神廟增建更衣亭碑記(乾隆三十年)
龍神者,水靈之精,司雲雨,普惠澤於蒼生者也。國家崇德報功,祀典特隆。臺當開闢之始,建廟郡南,明禋永煥;但舊制近簡,久且慮壞。署觀察郡伯蔣公,守臺之明年,議修繕,謀增建:棟楹榱栱之撓折者、蓋瓦級甎之破缺者,丹漆堊雘之;漫漶闇沒者,易舊觀而新之。復就廟右構地數畝,建廟三進,層檐亭巖,垂霤廉峭,壘山聚石,砌折迴紆,,花檻遊池,煙霏雲起。欽廟貌者,美輪奐,肅觀瞻,非賢太守,不能大創造也;雖然,太守經營之心,政有深意存焉者。
夫事神治民,初無二理。公守臺以來,汲汲以民生為念,政通人和,豐穰薦至。復逢聖天子懿德覃敷,懷柔誠格,以為神靈翕順,雨暘時若。臺邦瀛島蓬洲,環壖皆海,龍神之呵護綏福,尤感而易通。公惟本愛民之心,故於神之大有道於民者,必盡其仰事之誠;則事神即以治民,所謂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政斯意也。昔蘇長公「扶風」、「喜雨」名亭,傳為快事。矧茲祥和徵應,雲物頻盡,當斯時也,□斯境也,其快心更何如耶?倘有事於廟,官民戾止,進二三父老,訂五日十日之期,話不鳴條不破瑰之盛,熙
熙皞皞,抵掌歡呼,尊卑渾忘,形骸不隔。宣悅豫,導休嘉,民樂其樂,官亦樂民之樂,視「快哉」、「超然」諸名勝,當更有進矣。登斯堂者,謂吾言然也耶?
公諱允焄,字為光,丁巳檢討,歷治四郡,特簡臺灣府知府,署觀察,理學政,貴州貴筑人。
賜進士出身、御前侍衛、鑾儀衛掌旌節司、知山西陽和城都司、福建臺灣鎮標左營遊擊事、署南路營參將、加二級、紀錄四次趙宗潤撰文,戊午科舉人即用知縣王賓書丹。
乾隆三十年歲次己酉季春。
捐立碑記紳衿姓氏:舉人林昂霄、陳名標、陳廷魁、歐陽谷、姚天敏、貢生林宗憲、王時佑、柯廷第、李聯拔、沈士弘、蔡培、許殿甫、陳廷撰、郭廷瑚、韓長久、徐仰高、張維朝、陳廷藩、方德聖、陳紹黃、陳玉振、魏天章、吳莊敬、蔡翰暻、監生盧夢花、趙榮華、吳南光、鄭汝璋、柯錫珍、蘇廷標、李鍾源、黃克明、陳日曄、林登墀、吳弘錫、邵天奇、廖邦輔、柯用雯、張心嘉、邱璋瑛、謝肇泰、張碩彥、賴朝用、王紹珩、林士壇、李清蘭、黃光覲、黃順經、黃兆我、蔣大構、謝朝天、李士禮、方達義、林允和、黃得福、謝世哲、吳天河、許高峰、趙孟得、趙孟智、陳正宗、馬維麟、馬一鳴、陶房發、陶昌齡、李廷珍、陳廷策、蔡聯苑、吳維新、陳國寶、劉錫琦、劉錫珩、徐克賢、黃邦光、洪命衡、王世德、趙奇勳、賴世美、陳元璐、趙文明、楊國華、孫增勳、郭泰、楊雲鵬、監生柯廷□、施建邦、鄉領賓鄭耀卿、郭天池、林為棟、道錄
司朱清金、張天成、童生楊東瀛、許秋華、吳南錫、周廷基、趙□□、吳國珍、鄭□勳、唐有則、□□得、謝肇昌、王心孚、鄭□□、謝啟緒、張維祿、張志高、黃芳標、李如員、謝啟明、張玉成、程光澤、耆民趙天祿、黃立猷、周廷芳、郭光智、蘇士俊、陳廷岳、吳日達、徐錫麟、徐烈、吳世彩、呂世遠。
董事把總張廷選、舉人王賓、生員王明良、生員謝世□、耆民歐陽鳳、吏員金忠□、竣工趙□興、董事監生□□□。
按:碑原在臺灣府寧南坊,後廟圮,移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四八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岡岩。額鐫「皇清」二字,有雙龍浮雕。碑中干支:丁巳,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戊午,三年(一七三八)。
水仙宮清界碑記(乾隆三十年)
水仙之祀,不知所昉,祠官闕焉;獨濱海間漁莊蟹舍、番航賈舶崇奉之。然其說杳幻,假借附會,殆如所稱「東君」、「河伯」、「湘夫人」流亞歟?郡西定坊,康熙五十四年建廟,志稱「壯麗工巧,甲他祠宇」。蓋有其舉之,莫敢廢矣。
廟前舊有小港,通潮汐,滌邪穢,居民便之,亦神所藉以棲託。歲久汙塞,市廛雜沓,交相逼處,遂侵官道;非所以奉神,即非所以奠民。甲申歲,予諭左右居民撤除之,自祠前達小港,計袤共一十二丈,廣共三丈,氣局軒敞,廟貌莊嚴。繼自今父老子弟
操盂酒豚蹄走祠下者,可無時怨時恫之虞矣。即勒諸石,侑之以歌曰:神所棲兮元冥宮,侶陽侯兮友任公。風颯颯兮雨瀟瀟,驂文魚兮渡洪潮。吹簫兮繫鼓,靈巫酌酒兮醉代神語。蛟龍遠避兮黿鼉迴,浪不使淜滂兮風不使喧與豗。神降福兮祝告虔,祐利濟兮年復年!
賜進士出身、進護理福建分巡臺灣道兼提督學政、知臺灣府事、前翰林院檢討、充內閣一統志館纂修官、稽查六科吏書錄書兼宗學右翼教習、翰林院庶吉士、加七級、紀錄六次蔣諱允焄撰文。
乾隆三十年歲次乙酉孟夏穀旦。
神以庇人,人以祀神,神人所親,惟德惟馨。緣水仙宮歷年多,施澤久;廟稍荒,而神像剝。癸未冬,北郊列號起而繪藻粧飾之,計費金六百大員,視舊有加矣。然宮前庭址遽為市廛凌侵,而利涉通津幾變桑田!周道盡力之功,誰其尸之?我恩憲大老爺蔣,蒞政之暇,肅命清故址,除荒穢。歷歲填積,一朝煥然。非公之至德及人,孰能拔其本而濬其源哉!既誌公德以崇神庥,謹附於後,以垂不朽云爾。
北郊商民蘇萬利等、徐寧盛、新泉源、黃駿發、泉裕、德盛、徐德順、泉德、黃六吉,董事呂寶善、林大欽、李殿輔、林起珍、李朝璣、陳行忠、侯錫璠、住持僧克宣同立碑。
按:碑現龕臺南市西區神農街水仙宮廟大殿右壁,高二二一公分,寬九三公分,花崗岩。碑記本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卷七收之,然缺作者及年月、題款,並文後商人跋記及題名均不錄。
德安橋--大老爺蔣重修德安橋記(乾隆三十年)
按德安橋為臺北諸、彰往來之衝,始於乾隆十二年里人狐集鳩築。二十五年,復修之。去歲孟秋,淫雨滂沱,衝崩圮壞。過客嗟跨鰲之無御;居民歎驅石之不靈。幸我仁憲大郡侯大老爺蔣榮蒞臺疆,德政覃敷,老安少懷而外,固已百廢俱舉,煥然臺地一新矣!護道任內,因公來廠,見斯橋之傾圮,發濟人之□志;遂捐廉俸。購備大小材木百數十株,為橋柱十二、橋樑十五,兩端砌磚石,中央鋪密板,左右木欄為護,凡長五丈六尺,寬八尺六寸;鬥筍緊湊,有彩虹吸澗之勢。豈遜夫千秋萬里之建也哉?
然則登斯橋也,覩彼貿易者無事於隔岸相呼,往來者共樂於連騎並轡;負者息於樑,遊者休於欄;絡繹接武,傴僂待行。是橋之德於民也、橋之安於坑之上也,實仁憲之德有以安之也。仰而思,俯而繹,勒其珉,題其柱曰「蔣郡侯德安之橋」以誌不朽云。
生員陳時夏撰文。
乾隆三十年瓜月(缺)日吉,董事生員周良章、北郊蘇萬利、貢生柯錫珍、貢生施國義同立。
按:碑原勒臺南市北區自強街(古名大銃街)德安橋畔,後廢置附近開基天后宮廟前。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移勒臺南市立歷史館小碑林。高一0五‧九公分,寬五三‧八公分,花崗岩。碑中所頌之「仁憲大郡侯大老爺蔣」,名允焄,乾隆二十九年任臺灣知府。考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藝文」收有允焄「重建德安橋碑記」所敘與本碑同一事,可參閱。
南協遊府丁公去思碑記(乾隆三十年)
□□之□也,人望之;其去也,人思之。望者,虛情也;思者,□□也。故去而使人思者,尤難□。
南路海□□隅,軍民錯處。任恩,恐流於寬;任嚴,恐流於猛。□丁公□□斯土,知□兵□民之道,又知戢兵和民之法,□□□□營□□□□□□□□合城,竊心□之。今秩滿將去也,其屬告余曰:『公之□□□□□□,民咸□□□□□行陣整肅。及其待下,靄然和易,雖古名將,不是過也』!(下缺若干字)聖朝簡拔,調任建寧左營都閫,待陞擢。軍民同□以去而有思(下缺若干字)
公諱玉,字宗顯,號芝□,福□閩縣人。以□君子勳,□□入戎行。□□□□□□
□□□學,善為詩賦。公餘輒秉筆大書,俊偉可愛,以儒生氣慨,為□士表率。□□□□□□,並□□歲月之久,實有以深入軍民之心者。宜乎秩滿將去,咸□念而不□□也。
□□□公善,又因諸君之請,故敬述之,以勒王貞珉。後之君子,覽而□之,亦可以□□□□□□。
賜進士出身、知福建臺灣府鳳山縣事、加一級、紀錄□次、記功七次□□□□□□,鄉進士、吏部修職郎司福建臺灣府鳳山縣儒學教諭□□□□□頓首拜書丹,歲進士國子監肄業福建臺灣府鳳山縣儒學訓導□□□□□□頓首拜、福建臺灣府鳳山縣□□□□年家眷□□□□□□□頓首拜仝篆額。
□□、□□□、□□□、貢生□□□、□□□、監生□□□、□□□、□□□、□□□、生員□□□、□□□、標下南路暨下淡水營千□□□□、□□□、□□□、標下□□□、□□□、□□□、□□□、□□□、□□□、□□□、□□□、□□□、□□□等,同勒石。
大清乾隆三十年歲次乙酉臘月(缺)日穀旦立。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內,高一九一公分,寬九二公分,砂岩。額如題。碑文多風化。作者原碑署款漫漶;考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其「記功七次」以下六字為「龍南譚垣拜
撰」。
蔣公允焄去思殘碑(乾隆三十一年)
嘗聞天生偉人,必有不朽事業,足以彪炳宇宙而昭垂今古(按下缺數字)刺史蔣老夫子,其偉出者也。
公諱允焄,號為光,黔省貴陽人也。(下缺十數字)公以文章華國,兼具幹濟才。聖天子知之,俾以民社之寄,爰除外任。歷試懷安、餘姚諸劇邑,循□(下缺十數字)州。所在有政績,至今民謳思弗替。癸未歲,揀調臺守。列憲以臺屬番民雜處,海外重地,緊異人任。稔知公才,(下缺十數字)上可其奏。臺之民望公如望歲焉。公甫下車,興利除弊,有□□(下缺十數字)道篆,攝理防憲篆,平斗斛,正錢法以及恤商賑貧諸善政,(下缺十數字)萬壽宮,整修各廟宇,營建宮廳,無非公之大有造於臺,方諸(下缺十數字)府治左,諸生親受甄陶,其藻鑑公明,不啻水衡玉尺;且特(下缺十數字)歲庶正,捐給膏火;細至構文棹櫈,不惜捐俸備造。三年中(下缺十數字)東,新設「南湖」,俾兩書院巍煥壯觀,多士得絃誦其間,皆(下缺十數字)者,正未有艾。程等受公之恩,思公之德,靡不感激。(下缺)
沐恩崇文書院掌教訓導陳鵬程暨肄業生員吳明玉、董日勉、林開泰、謝□□、□□
□、楊□□、□□□、謝□□(下缺)。
乾隆三十一年歲次丙戌□月(下缺)。
按:碑原出處已弗詳,現棄置臺南市西區人和街普濟殿廟前榕樹下。多殘損,下缺一段,上失其額,是以文多佚斷。花崗岩,其尺寸無法確量。
楊志申附祠入祀碑記(乾隆三十一年)
臺灣縣趙,抄蒙臺灣府秦信票:乾隆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蒙福建等處提刑按察使司兼分巡臺灣道提督學政余准俸滿臺灣府蔣核議捐職州同楊志申、兩次捐田入學,修理文廟、請准立主附祠一案,蒙批:查已故捐職州同楊志申,孝友樂善,公論僉同,請照故貢侯瑞珍之例,立木附祠,以示風勸,並造具事實冊前來。查故貢侯瑞珍,孝友可風,既前道楊准令附祠,則楊志申事同一例,如詳俯循所請,准其附入侯瑞珍祠內,以示優獎。仰即轉飭遵照可也。除已遵照舉行進主外,合就勒石,以垂久遠。須至碑者。
按此次捐田,係鳳邑港東里三千莊課田二十四甲,年共納租粟一百九十石零五斗八升零,納正供粟一十三石,應勻□銀一錢四分九毫六絲九忽四微,經鳳邑查明移覆在案。併記。
乾隆三十一年八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三一‧五公分,寬一九0公分,花岡岩。碑缺題,楷額「皇清」。文中職姓頗多,茲註其名:「臺灣道提督學政余」,名文儀;「前道楊」,名景泰;「臺灣府秦」,名廷基;「俸滿臺灣府蔣」,名允焄。再「示諭」類另有「楊志申捐獻學田碑記」,足資此碑之參考。
再重修鐵線橋碑記(乾隆三十一年)
維橋鐵線,南北通行也。前人創造利渡,由木而竹,由竹而木,多歷年所,澤云普矣。然屢修屢廢,其如陽侯為災,何哉?客歲仲夏,天降淫雨,橋樑漂流殆盡。珍等募題重修,悉仍舊貫,不踰月而工告竣。既已,豎碑勒石,永垂不朽。
孰意本年孟秋,霖雨復降,洪水橫流,斯橋又見無存焉。珍等念前董事修治,今若置之罔聞,有初鮮終,寧弗貽誚?爰是再募樂助,量所與,節所資,不惟不多募以肥私;且修造未成之日,工傭竹筏,免貲濟人,總冀是橋速成,以繼前人創造之志也云爾。
貢生吳瀚海捐銀二十大員。衛千總吳和重捐銀二十大員。監生宋大業捐銀□□大員。監生林天賜銀二員。生員吳紹輝銀二員。王晚觀銀三員。余長興銀二員半。陳世興銀二員。陳寵觀銀二員。林睿觀銀二員。楊瑞珩銀員半。王際輝、吳景安、郭賀觀、蔡奉觀、王德觀、林登觀、林評觀、林盼觀、吳敏觀、林喜觀、鄭神求、李助觀、王日觀、林世豪、林澤觀、葉建觀、寧盛號、
余媽觀、陳申觀、林同觀、合興號,各捐銀一員。李祐觀、莊安觀、蔡祖觀、林堯觀、林萬觀、李傳觀、王臺觀、盧崑山、蘇曇觀、蘇世丕、馬研觀、許補觀、陳岱觀、李待觀、許世侯、徐觀使、吳通觀、余位觀、郭公團、曾志昌、林祥觀、林租觀、常興號、周錦密、倪池觀、王訓觀,各捐銀一中員。
乾隆三十一年歲次丙戌桂月(缺)日,董事廩生蔡珍、監生宋大業、鄉耆吳皇旭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新營鎮鐵線橋段通濟宮壁邊,高一一五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建臺陽校士場屋記(乾隆三十二年)
國家以文章取士,天下郡縣設考校之地,簡命學臣按臨,歲、科兩試,拔其尤者以應。闢門籲俊之選,典綦重也。
臺灣歸入版圖,垂八十餘年,文教覃敷,涵濡日久,彬彬乎閩越競秀;而詩書之澤,寖入番社。聖天子軫念瀛壖,畀巡臺御史兼視學政。凡所得士,屆省試,列臺字號取中如額。嗣經大吏奏停巡臺之差,遂以校士責成巡道,閱十餘年於茲矣。丙戌冬,余奉觀察之命來臺。下車伊始,覽其山川,考其規制;詢其典禮,炳然與海內同風。惟校士
號舍,則昔建而今廢焉。夫政(下缺數字)也,輕重有宜;士之進也,慎選有道,風簷寸晷之地,所以遴真才、杜弊竇,而昭重典也。余歷任粵、豫及(下缺數字)漳,所至惟以育才為急。分校與郡縣試,悉心釐剔,多得儁彥。今臺中之懷鉛握槧者,每邑不下千人。(下缺數字)場號舍向皆臨期搭蓋,苟簡從事,其何以慎掄選而垂諸永久哉?爰於道廨西偏之隙地,相度經營(下缺數字)三十楹,鳩工庀材,匝月而竣。
是役也,費不繁而規模大備,事可久而風雨無虞,於以□奎宿於東垠(下缺數字),光於北斗登明。選公□昭,盛治不駸駸日上歟?其成也,為文以記之。
時官斯土者:臺灣府知府秦廷基、海防同知魯楷、淡防同知段玠、澎湖通判胡健偉、臺灣縣知縣趙愛、鳳山縣知縣譚垣,諸羅縣知縣張所受、彰化縣知縣韓琮,例□□□□。
欽命福建分守臺灣等處地方巡視全海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一級、隨帶卓異加一級又加四級□□□□十八次關中張珽撰并書。
乾隆三十二年歲次丁亥仲春吉旦。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二二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文中丙戌,乾隆三十一年(公元一七六六)。
大邑侯譚公德政碑記(乾隆三十二年)
乾隆二十有九年甲申夏五月,龍南譚公由政和上最,奉命調茲邑。未幾,邑大治。丁亥四月,秩滿當遷,士民愛戴不忍舍,相率走郡城,籲大憲乞聞於朝,暫借公帷。憲固知邑宜於公,公善撫斯邑,而又多斯民彝好之公也;以定例,不得已慰勞而遣之。士民既不獲請,退而謀伐石紀績,以示不忘。
公治績,可勝紀哉!以邑地廣民雜,生熟番黎介其間,宰斯邑者輒三年一易,而宿弊多矣。公甫下車,盡根株芟薙之,奸慝遁藏,盜賊屏跡,邊境肅清,民番安堵,弊去而利興。士蔗番黎脫然於疢疾之除而膚革之充,則莫不歎公之仁而能斷、廉而有威、明而非苛察,德何盛也!自是陰陽和、風雨節,年穀順成,俗敦禮讓。迄今郡迤南至瑯王喬二百餘里之內,桑麻蔽野,弦歌相聞,熙熙然也。而公之求治,猶日昃不遑食,或夜則達曙忘寢,必使案無停牘、刑協於中而止。且邑雖開創百年,而境內規模猶仍荒略:如興文育才之地、治民事神之所,草率相沿,甚或年久欹危。公三年中,以次闢講學書院,修聽事前後堂,改建天后宮之在祀典者,凡皆士民所欲,悉捐廉俸倡之。海外文明氣象,煥然聿新。他若農田水利、險隘關塞之尤急於國計民生者,莫不畢舉。然則公治績可勝紀哉!
蓋公為邑,一本經術而出於誠敬,緩急輕重,措之裕如,而政皆有恆,民蒙實惠有若此者。今秩晉階崇,將用以施之郡國天下,斯郡國天下之福,而鳳山猶得與被其祥也。此又我東人之攀轅不獲而引領西望者歟!
公諱垣,字牧亭,號桂嶠,戊辰進士,江西贛州府龍南人。
乾隆三十二年九月(缺)日,闔邑紳士、耆老、子民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新下街興隆寺內,高二一0公分,寬六五公分。額題「皇清」。此記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采訪冊」「庚部」有「譚垣傳」,足資參考。
重建烽火館碑記(乾隆三十三年)
蓋善創者莫如善成,而苟安者必須苟美。茲烽營館宇原建一座,崇祀廣利王;迄今已久,棟毀榱頹。近我同仁,戍守斯土,共襄盛舉,建修前後□座。雖館貌壯觀,恐無久遠之計;即有館後瓦屋二木間、租賃足供油燈之費,惟每年欣逢聖誕,用度無資。復議捐番銀一百大員,就於本館餘地毗連之東,構置瓦屋二進六木間,前後一併按年獲息,流交以作聖誕之需。謹將勒石填記四至界址;開列助銀姓名,以垂千古之不朽焉耳!是以誌。
本屋東至牆外,西至本館空地,南至民屋地,北至街。
信官:蔡諱容助銀八大員,潘諱鐘助銀八大員,洪諱福助銀八大員,陳諱興祖助銀四大員,鄒諱亮助銀二大員。信士:王觀五大員,陳天福、王桂各四大員,蕭德全、蘇自盛、林平、謝桂、林連各三大員,郭世□、蔡淑御、陳全、陳璋、楊鴻紫、陳德、林應龍、陳遠、卓連、謝朝、郭喜各二大員,唐世明一兩五錢,陳彩、林長各一兩,吳哲、許忠、甘達、陳炳、林安瀾、郭意、鄧興、翁廷元、劉興、陳俊生、盧土、許會、許傳、曾德、余富、陳光盛、邱仁、□浦各一大員,梁廷明、李韜、黃慶、李發、楊宗朝、高陞、郭高、丁文敬、蘇燭、莊瑞各五錢,陳成一中員,韓天熹、陳喜、林開霖、鄭清、詹標、林士鎬、鄭孝光、任祿、周文、王發、黃得發、詹元、王會、盧士陞、王任、張錢渭、□□、范梅、李恩、方成、劉捷、林必高、陳彪、□志、林獻、林葱、陳傳、許□各六錢,劉養、魏國麟、郭棒、王貴、李孔德、繆長、陳得成、沈□、林租、王珥、王安、陳祿、翁仲漢、陳威、陳遺、李貴、鄭貴、張緒、陳木、林捷、馮泰、施德、李長、余中、黃長茂、鄭士、鄭名標、謝靶、謝恩、薛耀、吳宗、高興、陳奶保、王聰、張喜、吳元、謝成、蔡生、張志、□□、王忠、王順、翁登、吳全、謝福壽、蔡文、李覺梅、廖□、柯理、蔡登、陳棟、李捷、林正葉、黃光、任泰、林駿、鄒麟、葉居、鄭文生、林上春、吳發成各二錢,黃成功、林成茂、方舉、張發生、方□、張留、林榮、黃才、陳連、林日海、劉生、廖陞、高生、張壽、林芝、莊火旺、李文光、黃朝陞、魏生、范成、黃起俊、陳興、姚得貴、王□、吳楚、胡秀、王寶、鄭長、陳世龍、盧福、陳理、陳士、鄭書、夏光、魏隆德、鄭位章、徐建章、李梅、鄭富、杜兆森、鄭元、林宋榮、□□、黃清、黃爍、高富、游發、韋有興、林成、王向、
李俊、李逵、黃明、許□璨、陳汝明、陳必芳、吳玉、陳秩、李文通、林位、盧正儀、黃□、徐仁、郭瑞、黃炎、廖贈、林志捷、吳□、謝開、林奇、葉德、張進、吳士武、陳兩貴、張印□、阮祿、潘慶、劉達、劉住、馬祿、劉亮、葉□、鄭庚、張照、林茂、陳揮、陳虎、張□、陳培、蘇貴、胡成各一錢五分。
共捐過紋庫銀一百一十一兩七錢正。一買屋一座,紋庫銀七十兩正;一打石碑一座,紋銀十二兩正。
乾隆三十三年陽月(缺)日,重修陳長吉旦
按:碑原存臺南市安平區烽火館(遺址在今安平汽車站附近);日據時,館毀,碑移南區碑林。高一五八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額如題。
文石書院碑記(乾隆三十四年)
文石者,澎產也。產於澎而重於世,此石之所以可貴也。石何以貴?以文為貴也。然文之見貴於人,亦自有辨。凡物之文,華而不實者,縱繪雲絢藻,烘染精工;而柔脆難久,實之不存,文亦何取?惟文石之文,以堅貞之質,著斑斕之耀:五色紛綸,應乎天則五緯昭,應乎地則五行位,應乎人則五常敘而五教彰,充實光輝,發越而不可掩。斯,文之所以可貴也。君子觀此,因以得為學之道焉。夫石之由璞而發於山也,如人之
自蒙而就於塾也。石必擇工之良者而授之治也,如人必擇師之賢者而從之遊也。始而琢磨,繼而攻錯,久之而彫刻之形,痕跡俱化,以幾於純粹以精之候;亦如學者之始而訓話,繼而服習,久之而漸摩之至,義精仁熟,不知不覺,升堂入室,進乎聖賢之域。懷瑾握瑜,不亦一藝林之純璧也哉!
昔漢彌成子遇異人,受以文石,吞之,因而明悟,遂為一代儒宗。後以授五鹿充宗,亦為通儒。噫!一文石也,二公獲之,俱以文顯如此。然則生於斯,長於斯?萃山海之靈,而孕奇毓瑰者,又當何如也?澎之人士,從此居業得所,游息有方,而無言龐事雜之累。春夏詩書,秋冬禮樂,以砥礪其心性,潤澤其文章,處則為有道之士,出則為有用之儒。記曰:君子比德於玉。豈欺我哉!行將圭璋特達,以上應當宁之求,當與夏瑚、商璉輝映於清廟、明堂之上矣。緯地經天,斯文為至文也,石云乎哉?書院之名,因有取焉。
是役也,經始於丙戌之孟冬,落成於丁亥之孟夏。所有助貲宣力者,例得備書,以垂求久。是為記。
乾隆三十四年桂月。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東文里,高二二0公分,寬一七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文中干支:丙戌,乾隆三十一年(公元一七六六);丁亥,三十二年(一七六七)。作者胡建偉「澎湖
紀略」、林豪「澎湖廳志」以及「臺灣教育碑記」俱採此碑,惟改題作「文石書院落成記」,並遺其年款。
鄭母淑慎林氏墓誌銘(乾隆三十四年)
皇清誥對太宜人五十八齡鄭母淑慎林氏墓誌銘
賜進士第出身、文林郎、欽取朝考福建第一名、帶領引見、奉旨以知縣銓選、赴部呈請就教、歷任福興二府教授、秩滿特調臺灣府儒學教授、加一級、年眷弟尤垂青頓首拜撰文,特恩壬申科鄉進士、分發補授武信郎姪鄭鴻善頓首拜篆額並書丹。
自古衡丈夫之品者,太上有立德,而言與工次之。才者德之符也,德盛而才副之,斯為美矣;然亦有分不能兼優、而美出於獨擅者,則與其才餘於德也,無寧德餘於才。余以為士□有之,女亦宜然。余自戊子歲奉命秉鐸茲土,與鄭君其嘏遊,其人頗英爽有奇氣,□□循於禮教之中。詢諸秀士輩,知其父祖素積忠厚,蓋德澤所留貽者深也。久之,又聞其母林太宜人之德焉。於是喟然而歎曰:『吉德兆祥,豈惟畫荻和熊如古所稱哉?即在近世閥閱之家、以及編戶之民,苟有崛起閭閻、永綿瓜瓞者,莫不內本思齊之德焉;雖有大小不同,而其歸一也』!林宜人之卒在乾隆己丑歲正月初四日辰時,將以庚寅歲十二月庚寅日葬於臺邑永康里之洲仔內,墓在其姑郭太宜人之側,坐辛向乙兼酉卯丁酉丁卯分金。余既為太宜人郭氏墓誌,於是并誌太宜人焉。
太宜人姓林氏,國學生諱端德公次女,庠生文煥公姊也。性恬淡無為,不苟言笑。端德公方正自持,其治家也嚴而有禮法,家人常憚之。太夫人專靜純一,不事矯裁,而動與禮合,自少時以及于歸之歲,端德公未嘗得以事而罪之。
及其歸於誥贈奉直大夫廷爵公也,逮事舅姑之養,適際家道之隆。其時高堂富於年壽,諸叔輩又皆陸續授室成人,太宜人賦性既本恬淡,則高堂色養,宜其有忝於周姜之思媚也;而又寡於言笑,則靜專自守,宜其不足於妯娌之交歡也。然廷爵公於兄弟六人中最為孝友,體雙親愛養之忱,為一家中流之砥,綜理庶務,勞苦備嘗;而太宜人朝夕相勗,無一毫怨私之意介於言面。辭多受少,舍逸就勞,其所以抑然自下之懷,始終如一。故不惟舅姑倍愛之,而諸妯娌輩亦美其德而加敬服之。
年四十有八,而廷爵公棄世。棄世時,長子其嘏生二十有二年矣,壯而有室,能樹立,已自表見於時,家中庶事咸得其宜,無足為太宜人慮者。越數年,振其家聲,揚於闕廷,遂欽授州司馬,加二級;太宜人林氏天寵褒封,榮顯備至。於是家道之昌盛,方興而未艾;而太宜人端居無事,惟是率恭勤之素,普慈愛之恩,含飴弄孫,優游以終其世焉。夫德行修於家,而休祥傳於後,自古及今,諸如此類者,咸獲彤管之榮!太宜人雖恬然自守,無赫赫可紀之功;然自少及老,端德公善於治家,廷爵公躬敦孝友,子其嘏又復克守先業、振其家聲,太宜人雖欲出其才智以佐所不逮焉,其又烏可得哉?若夫
遭際非常,不得已而出于矯激之舉,或以節著,或以烈聞,其聲稱之烜赫,則誠有間矣;而以視夫福祚之隆,固未可同日語也。
太宜人之生以康熙壬辰年十月初五日寅時,距其卒,□享年五十有八矣。有男三:長其嘏,聘國學生吳諱自侯公次女。次其蠲,聘州司馬王諱朝鈺公女孫;其蠲篤學士也,方進未已,而天□□□□今歲十月卒。三其仁,未聘。女三:長適國學生黃兆魁,次適□邑廩膳生劉應羆,三未字。孫四:自其嘏出者三,名時、名國、名賢;自其蠲出者□□;□俱□□。
銘曰:□□□□,□□□□,□□□□,令德不怠!□□□□,□□□□,□□□□,屈曲般桓。(下缺)。
(上有缺文)其嘏、其仁、……緒、名時、名國同稽顙勒石。
按:銘原為臺南市陳樹根先生所藏,後舉贈於臺南市立歷史館。銘刻石二方,俱縱三四公分,橫六二公分;鐫兩面,面線分三帖,滿帖八行,滿行十九字。材屬烏石(玄武岩)。文中干支:壬申,乾隆十七年(公元一七五二);戊子,三十三年(一七六八);己丑,三十四年(一七六九);庚寅,三十五年(一七七0);康熙壬辰,五十一年,(一七一二)。
鄭母慈勤郭氏墓誌銘(乾隆三十五年)
皇清誥封太宜人八十三齡鄭母慈勤郭氏墓誌銘
賜進士第出身、文林郎、欽取朝考福建第一名帶領引見、奉旨以知縣銓選、赴部呈請就教、歷任福興二府教授、秩滿特調臺灣府儒學教授、加一級年家眷弟尤垂青頓首拜撰文,特恩壬申科鄉進士、分發補授武信郎姪鄭鴻善頓首拜篆額並書丹。
太宜人,姓郭氏,赤崁國學生諱國樑公長女也。少賦性溫惠,婉娩聽從,嫺於女史之箴。及長,適鄭氏,佐誥贈奉直大夫應捷公。公自祖父肇基臺邑,已歷數世,族繁,屬眷良多。而太宜人為冢婦,事尤劇;然自東階著代,而後上備公□修髓之供,下逮戚屬歲時之饋,條理井然,毫髮不苟,應捷公常賴之。生六子,撫養皆有義方,既各授室成人;無何數奇,相繼早世,在太宜人先。太宜人年壽既以益高,而諸孤多幼,飴弄之下,□然神傷,乃倍加愛憐卵翼而引導之,有鳲鳩均一之風焉。孫男其嘏,英偉超倫,援例欽授州司馬,加二級;太宜人遂膺綸音,與有褒封之榮。而餘諸孫,亦皆彬彬輩出,泮水成均,卓然有以自樹。雖應捷公植德務滋,必獲其報;而爰念詒謀,一傳再傳,咸席荻畫熊丸餘蔭,則太宜人內□之功,亦曷可少哉!
余奉命秉鐸茲土,交接諸秀士,因得與鄭君其嘏遊,喜其淳厚而可嘉也;又素耳太宜人之令範,於是略為之敘次其一二云。
太宜人生於康熙戊辰年九月十七日寅時,卒於乾隆庚寅年四月二十四日卯時,享年
八十有三。
生男六:長廷甫,娶國學生陳諱榮公女。次國學生、誥贈奉直大夫廷爵,娶國學生林諱端德公女。三廷球,娶張諱登公女。四國學生廷佐,娶國學生王諱興彰公女。五廷哲,娶國學生呂諱興宗公女。六廷琛,娶國學生李諱朝愷公女。女二:長適貢生陳諱明祖。次適貢生吳諱文漢。孫男自長廷甫出者二:長其養,蚤卒。次國學生世和,娶庠生孫諱纘勳公女。自次廷爵出者三:長其嘏,娶國學生吳諱自侯公女。次其蠲,娶州司馬王諱朝鈺公女孫。三其仁,未聘。自三廷球出者一:長其璵,娶國學生陳諱天勝公女。自四廷佐出者三:長其實、次其猷、次其發,俱未聘。自五廷哲出者二:長庠生其龍,娶庠生王諱朝興公女。次其鳳,未聘。自六廷琛出者二:長其善,娶庠生韓諱振元公女。次其新,未聘。孫女共八人:長適國學生黃諱兆魁,次適儒士邱諱大山,次適廩膳生劉諱應羆,次適儒士邵諱大江,次適儒士林諱授芳;餘俱未字。曾孫七:大經、大青、大載、大彩、大為、名時、大川,俱幼,未聘。曾女孫三,亦未字。
太宜人以乾隆庚寅歲十二月庚寅日□□永康里之洲仔內,穴□辛□□□□□卯丁酉丁卯分金。
銘曰:寧茲永康,□或焉藏?以窀以穸,芳坊若堂。用叶吉卜,奕世其昌!
襄事不孝承重孫鄭大經、二房杖期孫其嘏、三房杖期孫其璵、四房杖期孫其實、五
房杖期孫其鳳、六房杖其孫其善、期服孫其鍠、其新、其仁、其猷、其發、曾孫大青、大載、大彩、大為、名時、大川同稽首勒石。
按:銘原為臺南市陳樹根先生所藏,光復後,陳氏舉贈於臺南市立歷史館。原銘刻石二方,俱縱三四‧三公分,橫六二‧六公分;鐫兩面,面線分三帖,帖七行,滿行十九字。材屬烏石(玄武岩)。文中康熙戊辰,二十七年(公元一六八八);乾隆庚寅,三十五年(一七七0)。
蔣公堤碑記(乾隆三十六年)
公諱允焄,號為光,貴陽金竹人也。乾隆二十八年蒞臺灣府任。三十年春,建築臺北、諸南之洲仔尾塭岸,延長五里許,岸高七尺有奇,面寬六尺,造木橋十四。三十三年,公陞任分巡臺澎兵備道兼理提督學政。抵臺之日,見堤岸坍塌,橋樑損壞,無有修者。公復捐俸重修,派委朱登、陳朝樑等十六人管工督造。堤岸增高五尺,面加廣一丈;添造木橋十六,開渠疏流入海。經始於庚寅仲冬十六日,越十二月念二日告竣。計費白銀二千有奇。
是公之建造此堤,利濟全臺。往來行旅皆曰:『此,蔣公堤也!真與「蘇公堤」後先媲美,誠千古罕有之功德也』!我臺民合相率勒石,以誌不朽。
乾隆三十六年正月(缺)日,闔臺士民同勒石。
董事:朱登、陳朝樑、陳珪、康高、張連榜、鄭選、陶崑、沈嘉、陳元禧、謝秩、趙光、鄭大成、王春、薛章、張逞、王海。總理戴天祿、呈請修葺張疇。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三崁店(三民村)糖廠南邊,高二三一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額題「皇清」,浮雕雙龍。橫書「蔣公堤」三字。文中庚寅,乾隆三十五年(公元一七七0)。考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有蔣允焄所撰「新建塭岸橋碑記」,述事與此碑同,詳略互有出入;可資參考。
重修柴頭港福德祠碑(乾隆三十七年)
蓋聞民康物阜,原待庇於神靈,革故鼎新,實有資於人為。臺北關外柴頭港福德祠,由來舊矣。凡諸商旅往來,彼都人士咸致祝焉。香煙不斷,靈爽實式憑之。但以寥寥數椽,風雨剝蝕,頹廢甚矣。幸值壬辰暮春之初,道憲大人奇仝列憲信官暨南北郊紳士、舖民人等首倡樂助捐銀,特修「北壇」地藏菩薩廟宇及將軍祠,丹楹刻桷,壯麗觀瞻;而且荒塚孤墳纍纍,重修甚盛事也。因念福德祠與北壇毗連,即以竣事之餘,加捐重新。所麋白金番(銀)七十四兩六分三釐。是一舉而兩得也。
夫北壇之修,乃積陰德於冥冥;福德重新,又結因果於昭昭:均足並垂不朽云。爰是書之於石,以俟後之君子好善有同志者。
乾隆三十七年桂月(缺)日,董事陳朝樑、□□照、戴天祿、趙光、□□□,同勒石。
按:碑勒臺南市北區柴頭港福德祠前壁,高一0三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崗岩。文中「道憲大人奇」,名寵格,乾隆二十九年(公元一七六四)任。
修建臺灣縣捕廳衙署記殘碑(乾隆三十七年)
庚寅秋,余奉調□□□□□□□□□□□□□□□□□□□□□□□□□窗剝落,瓦椽飄□,□□□□□□□□□□□□□□□□□□□□□□□之庭,遽同村(下缺)。聖主軫念下情,凡於(下缺)大憲發銀二百兩,□□□□□□□□□□□□□□□壁對面供土地祠,大堂□立小軒,堂後創□□□□□□□首□□□□□□□遊廊,小軒旁列灶房。昔□竹籬為垣,於今則□□粉牆,煥然一新。據□□□□□舊存三間臥室。據書吏□,本係隙地,為民□□屋。今歸入縣尹,遞□□□□□銀一百五十元,庶永為□物。余隨解□還□□。書役以余整飭官廨,儼□□□踴躍勷銀七十元。計匠需□修建銀一千二百□元,除借領銀二百兩暨□□□義樂輸外,余實捐銀六百□員,□□□□□□□字□□。援例詳請具興□□□,忽忽四年,東寧又復如是!旁□□余之巧□□公,拙於自謀歟?千里煙□□□容膝,三年傳舍,轉屆代□,□之憲好。隨時□□,更或覓地擴充,是又余□□望也夫!勒之貞珉,用垂不朽。
乾隆三十七年(缺)吉旦,山陰沈含章、周尚□□立,暨本衙書役等(下缺)
捐助:舉人陳名標、北郊蘇萬利、南郊金永順、歲貢潘□□、職貢□□□、□□□□□、貢生林文寶、□□□□□、□□翁大□、□□□□□、孫大有、(下缺)、職貢□□□(下缺十餘字)。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中區成功路成功國民學校牆邊,現列於市立歷史館。字多殘磨,石裂成三,辨讀難之。花岡岩。碑首庚寅,乾隆三十五年(公元一七七0)。
彌陀寺記(乾隆三十八年)
昔達摩自天竺奉佛衣入中國,於是世□傳衣。而鹿苑一區,為法輪初轉之處,考其地理,為方輿所不載者,以其去中土非可以道里計,□存而不論也。臺雖海隅,實隸中土,山川林麓之美,指不勝屈;而法界叢林不少概見者,開置□□。雖有林壑之美,不過高人達士經營結構,終歸□□。諸邑城南數里許,有柴頭港等十七莊,素□沃土;而水勢窵遠,民以灌溉為艱。前邑侯周公□□,□民開鑿,引水築陂,灌溉水利,甲於一邑。□陂而上,有溪紆回,山明水秀,縈帶糾紛者,八獎溪也。□開陂時,徘徊選勝,思欲建寺其間。未□秩滿榮歸,不暇卜築。乾隆壬申歲,有僧苑藏者,漳之平和人也,修行沙門。卓錫於此,開山募建,中□□□寶,佛像肅焉;旁結緇盧,清幽可愛。沿溪上下,煙□□家,禪關梵唄,日與樵歌、牧唱相贈答□□□雲竹樹之間,誠海天勝概
也。
□□地濱海,風雨□□,易為傾圮。予壬辰歲公餘禮佛,見其頹毀堪虞,因謂僧曰:『佛法無邊,化人有□。今雖黃金□□□乏其人;顧以清淨之場,可令其苔塵滿座□?予願捐俸為倡』!諭令苑藏□□,□中紳士隨□□□,以圖修葺。庶幾花宮壯麗,映旭日之光輝;蘭若莊嚴,傳智燈之長焰。則□寺之增勝,海邦流□□土,視鹿苑一區、渺茫荒外為方輿所不載者,不啻倍屣過之矣!爰揮管□□□□久。是為記。
知諸羅縣事周大本撰。
乾隆癸巳年桐月穀旦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短竹里大埤腳彌陀禪寺,高一三二公分,寬五九公分,花岡岩。文中癸巳,乾隆三十八年(公元一七七三)。
重建安瀾橋碑記(乾隆三十九年)
是橋也,亙古造創,行人接踵,舟古艇出入,送往迎來,必由孔道;而不知更易者幾何?乾隆甲戌春,經又圮頹。董事侯宗興等募南濠、南勢行眾,從新再造。迄今二十餘載,堅木復見成灰,所以爰集同人重建。立碑錄前人造作之功,啟後者繼美之心焉。是為序。
時乾隆甲午仲春穀旦,北郊蘇萬利立石。
按:碑原勒臺南市西區和平街西羅殿附近,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臺南市立歷史館收列於該館小碑林,高一一一‧五公分,寬六二‧八公分,花崗岩(青斗石)。碑中乾隆甲午,三十九年(公元一七七四)。
重修魁星堂碑記(乾隆三十九年)
道署之東,蓋有魁星堂云。堂,建自前觀察吳公;嗣是而拕公拓其後進。規模宏敞,崇祀魁星神像,臺諸生以時瞻禮其中。歲久不葺,余懼其漸圮也,捐廉俸為士民倡,鳩工修治;黝堊丹漆,廟貌一新。
既竣事,余肅衣冠展謁;因進諸生而告之曰:『余之為是舉也,非徒以綺窗畫梲塗飾觀瞻也。方今聖天子文教覃敷,薄海內外,罔不暨訖。臺雖荒服,數十年來,涵濡雨化,捷南宮、膺鄉薦者,後先鵲起;維魁之靈,其亦有鍾於此土者耶?繼自今,都人士登斯堂者,知青雲之有路,競奮翮以聯翩;砥礪濯磨,以無負天子崇學右文之意,而上符聚奎合璧之休徵。庶幾文明之盛,媲美中州。余於諸生有厚望焉』!是為記。
特調分巡臺澎兵備道兼理提督學政奇寵格撰文,併捐廉俸五十大元。
闔郡舉貢生童:林朝英捐銀三十大元。鄭士謨捐銀三十大元。曾煥章捐銀三十大元。張元龍
捐銀二十大元。陳廷珪捐銀二十大元。陳寅清捐銀十五大元。蔡虛受捐銀十五大元。蔡樹玫捐銀十五大元。黃璇璣、陳鳴凰、林玉麟、王搢圭、林維垣,以上各捐銀十二大元。李重葉、陳攀龍、陳作霖、陳鳴珮、陳鳴珂、謝望梅、吳瓊飛、鄭其仁、鄭一聲、陳英言、鄭清波、蔡國選,各捐銀十元。杜朝錦、蘇廷輝,各捐銀六元。周朝瀛、吳天河、葉顯元、林芳、王聲高、馬一鳴、顏玉山,以上各捐銀四元。陳文炳捐銀三大元。薛登科、王化成、郭登雲、陳元烈、劉元俊、呂日森,以上各捐銀二元。
首事:拔貢生張花春、生員王泊、歲貢生馬琬、廩生劉國琳、廩生林啟泰、生員吳
廷慶,董事扃房陳朝樑,乾隆甲午年桐月(缺)日勒石。
按:碑原勒臺灣府奎樓(址在今臺南市中區中正路東段路中),日據時市區改正,遷奎樓於今府前路五巷,碑亦移於是處。碑高一五三公分,寬七三公分。年款乾隆甲午,三十九年(公元一七七四)。
新建上帝廟祠祀碑記(乾隆三十九年)
古者祀業之立,為祀典久計也。夫萍蹤海疆,室家無有,體魄既降,孤魂難依!所賴生留薄業,生資俎豆,庶若敖之鬼不其餒。而林君啟燦者,三山人也。旅遊臺邦,賣藥丹肆。生無妻孥之奉,歿少期功之親;一身長逝,繞號不聞,當時同丹,如黃福淑、薛乾淑、李鼎彰者,念悲其獨也,為之經紀殯斂,卜葬於上帝廟邊,封土豎碑,至今儼
然可觀;然費皆林君所自遺。又念:春秋祭祀,莫適為主。林君有遺下店一坎,為之充送上帝廟,付僧收稅奉祀。今六月初六日,僧家備祭,我街耆老與其事者,咸欣慰焉。
南靖李君水淑,中年不娶,老則靡室靡家。然他卻能以生前而為死後計:經營儉樸,積累餘資,建置店二坎在土地廟邊,自送入上帝廟付僧執掌,除損壞修理外,僧則收稅祭祀。凡遇十月二十忌日,禮與林君等,費用俱出自僧家。
遞年潔粢盛豐,牲醴亦既隆,禮為嘉。誠恐世遠年湮,老成凋謝,舊事莫聞;或者藉為別置,變其店屋,則祀之存亡未可知也。是為記。
一、林君啟燦店一坎,五□街,坐西向東,左界李寶利店,右界李振利店。今稅與毛老,全年稅銀十八兩。
一、李君水淑店二坎,相連在土地廟邊,坐東向西,左界車路,右界車路。今稅與言老,全年稅銀二十六兩四錢。
併附:李振利園一坵,坐在上帝廟前,喜□在廟中,付僧收掌,為香油之資,後人不得變易賣買。
乾隆三十九年歲甲午五月穀旦,李振利偕街眾等立碑。
按:碑存屏東縣萬丹鄉寶厝村上帝廟舊址,高一三三公分,寬七0公分,花崗岩。
重築沙淘宮記(乾隆三十九年)
草仔寮街舊有沙淘宮,崇祀太子爺神像;因季湮日久,歷有修理;然疊遭風雨,未免傾頹。爰是謀於境眾,鳩資撤新:經始於甲午年八月,越三月而告成事。地增高,中有心亭;亭之外加築前進為大門。畫棟雕樑,粉楹飭桷,豎換旗杆,煥然一新。對峙者荷蘭城,環繞者鯤身砂,饒有雅致;俾凡善信君子朝夕瞻拜神靈,亦足以壯觀焉。是舉也,共費白金六百六十一員:眾鳩三百七十一員,邱廷玉緣金二百九十員。是為記。
總理侯自成、林庇觀。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吉日上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西門路四巷沙淘宮內壁,高三九‧五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
重修諸羅縣笨港天后宮碑記(乾隆四十年)
特授修職郎分知諸羅縣笨港事金匱薛肇熿謹撰,華亭林思補篆額。
笨港天后宮,建自雍正庚戌歲,修於乾隆辛未年,迄今二十六載。故制觕樸卑窄,不足以揭虔妥靈;而又梁桷赤白,多剝不治。余蒞港之明年,捐俸倡修。於是董事陳瑞玉等集眾捐需,庀材鳩工,修而葺之,不數月而蕆事。故者聿新,卑者益高,窄者闢廣,丹楹刻桷,煥然改觀。而歲大有年,風災熄滅,海不揚波,民無覆溺,皆稱神貺。
余曰:『神亦人也。維天后聖母,海內外舟車所至,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夫人
窮返本,勞苦倦極而呼天,疾痛慘怛而呼父母,寖假而居,恆於所應尊親者,而反疏褻之。倫常乖舛,汨沒天良,一旦獲風濤,觸蛟蜃,千里而返,百里而溺,存亡呼吸之際,始乞靈於神而尊之親之,呼天而呼母,神將癉其惡而必不為之呵護者矣。今聖天子以孝治天下,車書大同。臺海之民,百餘年來,休養生息,咸能崇本抑末,各親其親,各長其長。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天道賞善而罰惡,神亦體天而行道,能以事人者事神,而神不降之福乎?余故曰:神也,亦人也』。諸紳士民請書廟成而獲神庥於石,為道其所以然之教,俾觀感而興起焉。至於神之所從來,與夫事蹟靈應,祀典記載所及,已昭然在人耳目,故不復贅。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缺)日,董事:貢生陳瑞玉、監生王希明、監生蔡大成、梅山蔡世國、總約楊允廈、行戶劉恆隆、鄭奇偉、張克昌、陳□賢、僧能澤等同立。
按:碑存雲林縣北港鎮中山路朝天宮,高一五三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篆額如題。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錄此碑,略其作者銜款;改題曰「重修天后宮碑記」,錄文與原碑有十字之出入。碑中干支:雍正庚戌,八年(公元一七三0);乾隆辛未,十六年(一七五一)。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二)
甲、記(中)
高陳二公遺像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郡庠奎閣,舊祀文昌大魁及高、陳二公之遺像。甲午□於風,儿案牌位,無一存者;惟二公之容宛然。信乎功德在人,當不朽也。郡憲李公捐金重塑,整齊如舊。余思二公距今未遠,父老尚有能言者;遲之又久,恐瞻仰者不識為誰何,是余之過也。余愧不能文,謹採郡志所載二公姓氏、里居,鐫石於壁;入而思敬,必有久而不諼者。舊座次照依品級,陳東、高西,余仍之。
高公諱拱乾,陝西人,廕生。由泉州守會薦,康熙三十一年任臺廈道,兼理學政。備採山川、風土、人物、修「臺灣府志」,當時比之文翁治蜀。秩滿,陞浙江按察使。舊有祠,在關帝廟左。
陳公諱璸,號眉川,廣東海康人,康熙甲戌進士。由古田令調臺灣,多善政。尋行取銓曹。康熙四十九年,以四川督學,調臺廈道,兼理學政。人於其再至也,扶老攜幼,懽呼載道。卒,贈禮部尚書,謚「清端」,特賜帑金歸葬。祀名宦祠。
乾隆丁酉仲春,教授黃世模敬勒,東垣居刻字。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文昌閣二樓壁上,高三0公分,寬四八公分,烏石(玄武岩)。橢圓形,無紋飾、題目。文多風化。文中干支:甲午,乾隆三十九年(公元一七七四);康熙甲戌,三十三年(一六九四);乾隆丁酉,四十二年(一七七七)。
恭修萬壽宮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洪惟我國家,景運郅隆,聲教四訖。誕及海表日出之鄉,置設郡邑,臨以監司,領之郡守、丞倅佐之,各邑宰分治之;又周布水陸營伍,統諸總鎮,而協防、參稗以次羅列。凡庶僚百司暨旅弁戎長之屬,均自內地擢移,責以職任,皆王臣也。夫歌下武者曰媚;茲一人詠卷阿者,曰媚于天子。先儒訓媚為順愛之義,蓋善為輸誠者擬諸形容也。念茲百爾臣工,航海而來,各勤厥職。雖企望闕廷,就瞻闊遠;然葵忱所嚮,詎判邇遐?則夫祝釐、朝正之有其所,宜崇煥汛結焉。懿鑠哉!典至鉅也。
郡中萬壽宮,自前按察使臣蔣允焄守郡時恭建者,地既博敞,規模亦肅,越今十餘歲。臣元樞來守郡,每值拜舞屆辰,仰瞻殿陛,恆惕惕然思所以增其彤采、屹其棟阿者久之。爰謹練日程工,次第構飾:雲楶龍桷,炳煥海隅。既訖功,乃拜手稽首作頌曰:於昭聖化,汜濩海東,疆索式廓,省僚攸同。榮光在川,瑞氣在嵕,有慝斯消,有年斯
豐。迺規迺矩,紫宮是崇;芝栭戢孴,華蓋龐鴻;軒翥九鳳,蚴蟉五龍。歙赩溟渤,駮蔚巃嵷。億萬斯年,壽獻華嵩!百僚師師,咫尺景從。
福建臺灣府知府臣蔣元樞謹泐。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缺)日,董事陳朝樑、督工生員陳大章。
按:碑原勒萬壽宮(址在今臺南市東區府前路);日據時移存南區碑林。高一九五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崗岩,篆額同題。作者另有「萬壽宮圖」碑,原與本碑並立,現亦存碑林。
郡城佐屬公館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郡城佐屬公館設於乾隆三十一年,以舊時海東書院改作,老屋數椽,蓋仍其舊。屬僚畢集,每形窄隘;然而久未有以易也。歲在丁酉,係我大恩憲琴川蔣公(號香巖)守郡之次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己捐俸,購斯屋為佐屬館。規模宏大,數倍於舊,即輿隸下人,無虞露處;凡我佐屬,因公至郡,皆得所焉。
夫屬者何?在下位也;佐者何?所以佐助為政也:顧名可以思義。公易其地而不易其名,是即寓造就之至意:勗以循分供職,豈徒使安其居而已耶?起蛟等幸在宇下,被澤高厚,館於斯者,報稱之心,更當油然生矣!不寧唯是;即後之來者,皆將觀感興起。公廣廈之庇,其功德又安可勝量哉!是為記。
時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吉旦,屬吏:葉起蛟、黃廷梓、吳履信、薛肇璜、王廷璧、周豐、陳曾楷、楊浩、高信可、瞿濟、何穀、王政、王坦、曹應蔚、邱敘五、陳奏功、周得士、徐同藩、郭道弘公立。
按:碑原置臺南市南區臺南郵局南門宿舍,現陳列市立歷史館,高五二‧一公分,寬一0四‧四公分,花崗岩。文中丁酉,乾隆四十二年(公元一七七七)。
護理臺澎兵備道臺灣府正堂蔣德政碑(乾隆四十二年)
竊為政之道,首重利民。利民之事,本無鉅細;然惟經濟無不裕,而後事功無弗周。我大恩憲大人蔣,代受國恩,兩世相業昭垂,功在社稷,尚矣!初下車,即念臺灣僻居海外,民番雜處,最易滋生事端;而其道則在嚴治竊匪、耡抑強宗,使不得生事擾民,共安袵席。今之四境晏如,此其明驗也。而且修城垣以衛民居,設望樓以防民患,崇黌序以正民風,新神廟以成民事,辯疑獄以重民命,廣賑恤以贍民窮:其經濟事功,彰彰如是。近復兼護道篆,捐清俸,鳩工庀材,重建軍工船廠。而廠前板橋,向為春夏之□,大路積水,不便行旅,因置小橋,以通來往,法良善也。然橋身離地不踰二尺,凡車載之道經乎此者,必起橋然後使行;而藉端漁利之徒或從而生發,窮民稍不遂意,即為爭競,往往如是。公勘驗至此,即為蹙然曰:『此以便民,而實以厲民也』!爰剋
日興工,即為另建木橋,加高丈許。上可便輿馬徒行,不(原碑重一「不」字)礙車輛重載。遠近居民經斯道者,實利賴焉。
予小民之歌功誦德者,雖屬一己之私;而公之充類至盡,旋飭各鄉保,舉報臺治之有類乎此橋者,均用增改而更張之。將見四境皆遵王道之蕩平,而萬姓共戴仁恩之無疆也!是為記。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日,媽祖樓街眾舖戶、金龍街眾舖戶、車戶方秀仝車戶,同叩首立石。
按:碑原存臺灣軍工道廠附近(址在今臺南市北區安民里);日據時,移存南區碑林。碑高二四0公分,寬八二公分,花岡岩。本碑所指「恩憲大人蔣」,名元樞。
鼎建臺澎軍工廠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臺澎水師各營,額設戰艦八十有一,分編:平、定、澄、波、綏、寧等字號。巨者領運餉金,渡載戍士;次亦防守口岸,邏巡洋面是資:蓋重務也。方今聖化熙洽,海宇乂安,鯨波鯷浪之間,高臚大艑,所在間置。然於無警之時,亦有不弛之備:有故有造有修,厥依年例,勿曠也;動帑於藩庫,稽覈於內部,勿浮也:慎乃攸司,法綦備也。夫務重則欲其固而弗窳,法備則欲其循而毋失,是有賴典領者之惟此兢兢焉。從前,承
造承修,每無常員;而專其任於觀察使,則自雍正三年始。督理既歸重臣,程功宜有定所;顧就海壖隙地,僅以庳屋數椽榰柱其間,趨事者罔所萃止,飭材者失所儲藏,即省試者亦臨蒞局促。於課工簡料數大端,無以施其精審,何怪乎兵胥因緣舞智、工匠乘此營私耶?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予以郡守兼護臺道篆,頗悉其流弊所由。爰會營員,詳加糾察,嚴立規條,革除一切陋習,刊列榜文,俾垂永久。復亟捐廉俸,相其地勢,廣拓之,盡撤舊廠,鼎新建造:其前為轅門,列差房六間;中為官廳三楹,左右科房各二;又進為大堂三楹,川堂三楹,兩旁料庫各七間;又後為內房七楹,左右廚房、料庫亦各有七:計前後大小廳房共五十餘間。周樹木柵,并修葺天后宮及風神、潮神、輸般各廟,均於軍工相維繫者,塗塈丹雘,聿新其舊,所以揭虔妥靈也。通費洋鏹二千五百有奇。經始於四十二年二月朔,越三月告成。
是役也,匪僅為侈規模、新堂構計也;蓋重其務,不能不舉所重以肅觀瞻;備其法,不能不申所備以昭守。雖以予謬權斯任;而軍國所寄,勿敢怠遑。用是籍手經營,庶幾少盡厥職云爾。是為記。
護理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臺灣府正堂、隨帶加六級、記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諱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缺)日勒石。
按:碑原勒臺灣軍工道廠中(故址在今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校附近塭田中);光復後,移存市立歷史館。碑高二五六公分,寬八三‧五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全文載於「臺灣私法物權編」。按作者另有「軍工廠圖」碑,大小與本碑埒,原與本碑相對勒廠中;後並移市立歷史館。
重修海會寺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天下事興廢之故,莫不有數焉存乎其間,詎必其在大者哉?雖數笏之宮、方丈之室,其適興適廢也亦然。此正如佛氏因緣之說,不必盡關福田善果也,則如余今日於海會寺重修是已。
當斯寺之未建也,窮奇檮杌之所窟宅、封豕長蛇之所蟠踞,雖其時亦復饒水木之清華,極雲煙之綿邈;而腥羶中之、膏血塗之矣。未幾,通池既堙,重榭亦圮,墮虛甍之瓦,惟漬青苔;黯廢苑之叢,但飛黃蝶!此興廢之一時也。既而荒其陊館,忽植蓮幢;滅燼沉薰,聿新蘭若。是為斯寺創造所由來爾。其薙草開林、崇基表剎,實自前觀察偕總戎兩王公經始。嗣是置產皈筵,檀施不絕,海東象教,顯奕當時。迺以常住之業并於俗姓眾香之林,罕有護法,歷歲既久,高軌就荒。豈非王簡栖所云「僧□闃其無人,欀椽毀而莫構」?可為長太息者哉!此興廢之又一時也。
余也偶過斯寺,循廊拾級,目睹摧殘:飯僧無□,庇經無舍,婆娑洋外,一燈熸矣。於是揆日庀徒,工作具舉:層軒飛閣,精室珠林,丹雘耆闍,金資寶相,以次營造,內外咸飭。更為釐其舊產,歸諸迦衛。庶幾蔭法雲於真際,曜慧日於康衢者歟?且夫儒者之疾言佛法也,為其無為出世也;然亦有不盡然者。夫處此毗舍耶中,炎海瘴鄉,眾生苦惱。是安得化猛鷙於慈仁,濯淟汙於清淨;拯□□以悲憫,覺迷罔以圓明者乎?則於彼法中,要不可少此締固也;何況興廢之故,因緣繫焉。試觀今日之琳宮□□、矢棘翬飛,皆昔之敗井頹垣、缺瓴斷甋也;今日之瓔珞莊嚴、髻鬟妙好,皆昔之篆綠蝸黃、愁雲慘霧也;今日之□魚粥鼓、花盌香廚,皆昔之澤葵荒葛、冷煙寒雨也。悟成敗之迴環,感機緣之影幻,後之視今,當更何如耶?
余□因寺之成,為之三歎而記之。
護理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臺灣府正堂、隨帶加六級紀錄八次紀功二十一次蔣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穀旦,董事陳朝□(下缺)。
按:碑原龕臺南市北區開元路開元寺右牆壁,民國四十九年(公元一九六0)建碑亭於左牆,移龕之。高二一三‧五公分,寬七八‧五公分,花崗岩。碑經斷折,字有磨損者。另有「海會寺圖」碑,亦本文作者蔣元樞立,藏寺內彌勒殿右室。
重興苦竹寺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柳林有苦竹寺,遡自由來:於庚午秋,佛光普照,靈見顯示,令蓋殿宇,朝夕虔奉。維時眾信人士,咸歡欣捐資,踴躍趨工;擇淨土,建佛殿。繡瓦琱楹,宛若西天之故府;瑤臺金闕,居然南海之行宮:誠諸邑西南之一大寺觀也。
越二十餘載,風雨飄搖,坤靈震動,殿宇有欹斜傾頹之堪虞,棟樑亦粉白丹青之減色。前所謂輪奐燦然者,今不復覩矣。雖然有其舉之,而莫或繼之。爰是住僧商諸同事,集諸善信,因思成果,種福為田,宏施樂助,計金兩千。堪則由舊(?),復增□□始建制,則因時彰繪。藻宇重新,遂使維摩月殿,群瞻貝葉,千尋迦葉雲廚,待看蓮花。士女咸沾法雨,共被慈雲。是人以神是庇,神亦賴人而安。
茲已告成,合就勒石,匪取言勞,聊誌不朽云爾。
乾隆丁酉年桂月穀旦,董事黃珩、黃瑱、黃亨、黃善、黃啟、黃鉢、黃永、黃桂、開山若修、乩童弼生,重興黃政、枝蓮、山海、住僧砵傳同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一六三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額鐫丹日,缺題。碑中干支:庚午,乾隆十五年(公元一七五0);丁酉,乾隆四十二年(一七七七)。
重修臺灣府孔子廟學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古之學者必有師,而立學實人才所自出。夫聖人,百世之師也。曩者釋菜於先聖、先師,常即學而行事。自漢廟祀孔子闕里;唐開元以降,郡、邑通有孔子廟祀;嗣乃專崇孔子為先師。嗚呼!舍末師而同奉至聖,庶幾道德出於一乎?教化之行也,學為之倡,鄉、國無殊軌,中、外無異度;而董以師儒,優之祿秩:蓋上溯兩漢,迄於今茲,未之或易也。夫既設學,必立廟,則夫戟門、頖沼、堂廡、寢筵、欂櫨、杗桷之有其制,雷洗、觴觚、爵鹿、俎豆、籩旅、禁壺之有其器,鐘、磬、瑟、鼓、笙、鏞、鞉、鐸之有其音,籥翟、綴兆、盤躃、頫仰之有其節,與夫書策、几席、藏修、息游之有其所,均系焉。凡此令甲所頒,有司領之;然克備者,蓋尠。
臺郡僻在海外,建且百年。郡學之設,厥拱南離-魁斗之山,適當午位。所謂帝車之次、文昌是麗者,觀象測景,卜茲允臧:既有年矣。歲乙未,余來守是郡,每謁廟,輒歎其棟宇摧頹、丹粉陳暗,若或剝之!前繚以垣,秀峰閟閼,若或障之!值春秋上丁,舉行釋奠,禮饗、樂侑,器用缺如,將何以肅觀聽?博士身司教,擁皋無數弓地,曷以傳道而授業?蓋惄然於心者久之。爰乃餼工、購材,聿新殿廡,門片庸咸飾,金雘爛然。又疏其前除,表以石坊,軒豁呈露,氣象改觀已。復遠求吳市,製造彝器,一石一物
,必澤於古。更就序旁舊館,撤而新之,俾設教官師,得所棲託。諸以次舉,胥訖厥功;而海表廟學,典略備矣。
且夫學校者,王政之本也。古昔郅隆,上無私師,下無私學,故道德一而教化行,人才之盛,有自來矣。閩處南服,距中州遠甚,前代如羅、李、朱、蔡諸大儒,誕毓其鄉,為理學、為名臣,若親接席於尼山、泗水之間也者。謂非善所師,因以覘其學之正歟?郡雖僻處海外,閩封也。學者高山在望,觀型不遠;有志者寧甘自外耶?然則余之汲汲謀此也,亦竊為諸生一燈之導也夫。於是乎記。
福建臺灣府知府、前護理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六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穀旦,董事陳作霖、林朝英泐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右壁,高二七一‧五公分,寬七九‧五公分,花岡岩。篆額文與碑題同。另有「孔廟圖」碑,同出於本文作者,勒於此碑之左。
重修關帝廟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郡城關帝廟凡數區;建西定坊者,為秩祀所在,規制視他所較備。自創建以來,歷有修葺。顧地雜闤闠,易致蹈躤;又闊於修有年,棟楹摧隳、丹粉陳暗,殆所不免。烏
虖!廟貌之弗崇,將所為肅明禋而妥靈佑者安在哉?我皇上眷懷前烈,加意褒崇,明詔寵頒,定諡「忠義」。蓋匪僅補前古「陳志」、「裴注」之闕,實足樹萬世委身事主之範也。夫典既隆於熙朝,則靈益昭於率土。撫茲郡境,嶺海晏然,妖氛不作,民無夭札,歲且順成,蒙福者遍海表;將享者,當何如虔潔歟?余以守土主祀事,於秩祀所在,塗塈之,黝髹之,抑曷敢辭所為於斯汲汲也!工既竣,益憬然於忠義之為神不可磨滅,而忠義之感人確有明驗也。「中庸」謂:『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而極其辭曰『至誠如神』。至誠者何?忠義而已矣。蓋盡心所事謂之忠;而孤忠所結,自能伸大義於千古。斯固凡為人臣者作之鵠,勿謂郡處僻遠,仰止神明,用鼓其忠誠義烈之氣,而潛化其恣睢囂競之風;習俗轉移,不當在是耶?斯又余所兢兢自惕,而更為此邦氓庶共相淬礪也夫。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前護理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次蔣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二年(無)月穀旦,督工:趙陞、劉迎。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永福路祀典武廟(俗稱大關帝廟)櫺星門內左壁,高一六0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週邊浮雕龍紋。全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錄之,但遺其題款。
重建臺灣縣廟學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凡郡必置附郭邑;而邑必有學,亦與之相同。蓋郡既立學,節府所駐,釋奠、釋菜,恆即郡學而行事。是學之在首邑者,反不如旁邑之學得以竦峙巍煥也,勢有固然者。臺灣倚郭邑也,其立學蓋創自設縣以來,迄於今垂百年矣。中間雖屢有修葺;顧完善則有待也。嗣經邑人士醵貲,興工構造,殿廡門逕,閱兩稔,以役巨未臧厥事。頃合詞來曰,乞余竟其功。余年來經營郡學,亦缺告備矣;念茲役不容中止,遂力任其事。督同縣令郁正、學博陳天杏、孫芳時,庸匠購材,次第畢飭:蓋自是邑學與郡學相望輝映矣。
且夫天下不可一日無教,學不可一日廢於天下。祿利者所以作之,勸而率之,□方人才之所自出,國家登進之典,將於學焉程之;且因以風厲末俗,立教化之大端,亦於是乎在。唐梁肅有曰:『學之制與政損益:學舉則道舉;政行則道行』。此物此志也。夷考在昔,守令之勤於其官者,莫不以興學為先務,未始限郡邑而歧視之也。矧夫學以教養士;而廟者,所以崇禮先師,報本始而示景行也。我朝儒術昌明,廟學並重,薄海內外,靡有闕遺;抑豈於郡邑焉差等之?固凡勤於其官者,均宜致其汲汲也。若夫廟之敝也,笙鏞或不備於序,籩豆或有缺於筵;而學之廢也,師不擁席而講授,士不遊庠而
弦歌,則尤為後之勤於其官者所當繕備而振作焉爾!是為記。
特授福建臺灣府知府、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穀旦,董事陳名標、陳朝樑、督工生員戴大章。
按:碑原勒臺灣縣學(址在今臺南市中區建國、府前二路間),日據時學毀,碑移今南區碑林。高二五九公分,寬八二公分,花岡岩。篆額曰「重建臺灣縣學宮碑記」,與題稍異。
重修先農壇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我國家惠養元元,重農務本,禮隆祈報,率乃典常。雍正間詔直、省、郡、縣建先農壇:壇崇二尺一寸,闊二十五尺;壇之正北中一室奉先農神牌,牌崇二尺四寸,闊六寸,□□東西各一,東辦祭品,西居佃農;外繚以垣;門南向。前為耤田,田限四畝九分,每歲以耤田存貯預穀(下缺數字)闕行禮。蓋典鉅而制備如此。
郡中置設,一遵是時頒行;第壇宇規模略具,歲久具漸傾陊。又耕耤無田□□□□□文視也。爰飭其壇壝,新其棟宇,堅其垣墉。復即荒原而墾闢之,引渠激水,沃壤低平,殆井然與□□□□□□,亦於政體有關。更就其旁側拓營公所,屆杏花菖葉之侯,庶幾主伯亞旅聿來沾飫也哉!
吾聞□□□□□□風「七月」為逆暑迎寒之詩;而別以「楚茨」、「信南山」、「甫
田」、「大田」四篇為豳雅,以思文臣工。噫嘻!豐年□□□□□□有戒勉焉。長言詠歎,無非於盈倉億庾、祈甘報福、新畬來牟、駿發淑載諸大端,三致其意。是故(下缺數字)聖天子廑念民依,勤求宵旰!郡境比歲豐稔有加,食帝德者,勿忘所自;茲役也,不當偕太平農共效其詠歌也哉!迺系之以詩曰:海東春及占農祥,土膏壤潤榮青陽。惟田有祖社與方,絃以琴瑟刲豕羊。耕耤修祀典有常,□□□□□□□。草不宅分禽不荒,有秋千萬盈倉箱。受天百祜歸我皇!要豐黍稌綿金湯。肅乂之應時雨暘,視此半壁永樂康!
附靈濟泉說
八角亭之北隅,向有小屋數楹,供大士像。屋久頹圮,茲亦虔加修葺,以還其舊。屋後有□□□□□□□□□軍就汲,泉忽噴湧,因名之曰「靈濟」;並作謌勒石以紀其事。今樞復建小亭一座,以誌雪(下闕數字)
福建臺灣府知府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下闕)。
乾隆四十三年歲次戊戌季春月(下缺)。
按:碑原應存臺南市東門外先農壇故址,後經移至南區南郭里新生街六號竹籬內,本文即錄於是處。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碑移市立歷史館小碑林中,水泥塗抹,下部填沒,故就原碑抄讀,已難如本文之詳矣。碑高現存一八二公分(其下斜殘一段),寬九0公分,篆額「皇
清」。按碑雖殘,作者難憑讀悉;然就其年代與職銜兼據「附靈濟泉說」中有「樞復建小亭一座」之語,則此文為臺灣知府蔣元樞所撰可無疑。
重新虞朝莊關帝廟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我虞朝之有關帝廟也,起於雍正甲寅年國學生吳諱仕光集眾鼎建。迨乾隆戊子歲,地震,幾傾。越甲午,鄉賓黃諱清芳、優庠吳諱時舉、時興議新首倡。董厥事者,耆老陳諱志光、柯諱濬哲。閱四五月而告(竣),費用白金一千有奇。
自此神靈赫濯,文衡佐司,何但黌序蜚聲、雍辟馳譽已哉!
捐名開列於後:
鄉賓黃清芳捐銀六十大員。生員吳時舉、時興捐銀六十大員。謝明德捐銀三十大員。郭耀觀捐銀三十大員。吳嫣協捐銀二十大員。吳時顯捐銀二十大員。陳通觀捐銀十六大員。監生林清海捐銀十二大員。陳承宗捐銀十二大員。郭淵觀捐銀十大員。陳顯宗捐銀十大員。林淵觀、林窕觀、莊圭觀、朱達三、陳進作,以上各捐銀六大員。陳朝佐、黃盆觀捐銀八元。黃雙觀、監生吳鐘華、柳連生、黃貴觀、張道觀、張奕芳、葉彪觀、陳有諒、吳叶老、李權公、陳朝君、陳存觀、蔣寬觀、蔣興觀、黃信用,以上各捐銀四大員。郭治再、陳景觀、陳恬觀、葉進觀、葉清榮、陳承祖、黃映觀、陳田觀、蔣同觀,以上各捐銀三大員。陳元觀、生員陳廷瓚、吳子賓、翁等觀、陳提觀、陳掇觀、陳有觀,以上合捐銀二大員。陳奇使、陳遜良、陳尾觀、郭奇觀、曾向榮、陳祐觀
、鄭換觀,以上各捐銀一員半。柯和觀、生員郭歡觀捐銀一兩。郭拜觀、陳孟觀、郭乞觀、柯孕觀、呂眼觀、陳換觀、柯送觀、陳鼎觀、陳岳觀、陳銀觀、陳意觀、生員王羽義、李陣良、柳炳觀、陳省觀、陳顏觀、陳必達、陳性觀、陳賞觀、郭仲觀、張孔觀、陳輦觀、郭媽喜、李元德、柯錦觀、許仙觀、唐亭觀、吳仁貴、蔡祖觀、蘇世為、陳室觀、林梓觀、周海觀、陳福生、陳思榮、陳元觀、葉長茂、吳盛觀、吳振珪、蔡主觀、陳老、楊諒觀、陳吾觀、丁容觀、施再觀、施笑觀、林增奇、曾子良、洪恭觀、陳典觀、黃大盛、呂等觀、柯歡觀、林錐觀、溫光榮、陳耀觀、許三位、戴就觀、曾連觀、陳花觀、王成觀、生員林大美、陳齊觀、陳來觀、蔡義觀、郭富觀、王凱觀、王廷觀、王君德、林三月、林正觀、郭奏觀、吳鉞觀、楊傑觀、施麟觀、林露觀、辜四代、陳隱觀、陳寬觀、陳財觀,以上各捐銀一大員。
國興充銀二十元。通事米涼出銀二十元。耆番公出銀十二元。石涼六元。加弄四員。米劉四員。沙來四員。大苪二員。知甲一員。卓干二員。土目等充銀二十員。
乾隆戊戌年荔月穀旦立。
按:碑嵌臺南縣麻豆鎮大埕里關帝廟壁,高二三三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額題「皇清」,浮雕雙龍,原碑缺題。文中雍正甲寅,十二年(公元一七三四);年款乾隆戊戌,四十三年(一七七八)。
重修天后宮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環瀛而處者,莫不述天后靈蹟。所在構璇宮、設寶幄、爇栴檀、奏絃匏,潔粢、涖牲,結幢、釃醴,而奉者相望也。蓋靈越百神,莫之與京矣。此邦啟疆內附,及乎奮威殄逆,天戈所指,靈潮應焉。是用蔚為華區,措之磐石者百年。然則神慈之覆育斯郡,不更厚且遠哉?記有之:『有功德於民者則祀之』,郡載神之功德既重,則其享豐祀於茲土也固宜。
郡城西定坊有天后宮,蓋即著之祀典者也,凡春秋致祭暨航海往來,祈報無虛日。過其前者,恆肅容屏氣,若勿敢稍褻。□□□既興役於郡中各祠廟,顧瞻斯宮,尤關宏鉅;則修葺曷容少緩?爰乃諏吉起工,廟貌以新,明禋倍肅,庶幾□□□慝歟?
且夫仁覆而愍下者、天也,天者、群物之祖也。謂天,蓋高尊莫尊於天矣;而好生為德,有祖道焉。則慈□□□於昭聖神。尊之為天,親之為祖,肸蠁感格,呼吸與通,所為拯拔群倫,幾於不可思議。人或詫其蹟之靈□□□固昭著若是。無惑乎馨香之永永也。或言神姓氏列於「十國春秋」,行跡頗近於仙;或又言神為普門化身,亦□為佛:余皆不敢定。因工役告成,記其大端如此。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前護理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元樞撰文。
乾隆四十三年(缺)月穀旦,督工□□。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宮享殿左壁,高二四八公分,寬八三‧五公分,花崗岩。篆額與碑題同。文多風化。
澎湖西嶼浮圖記(乾隆四十三年)
澎湖居臺、廈之間,而西嶼尤為衝要。蓋當風信靡常,則官、商船舶,莫不就西嶼以為依息也。然而宵昏冥晦之時,風濤震蕩,急欲得西嶼而安之,轉或別有所觸者,此無他,無以為之準也。余自奉命守臺以來,凡遇由澎至止者,鮮不以西嶼為斤斤,心用惻然!欲為樹之標準,俾往來收泊者利焉。卒以澎湖之未有同志也,弗果行。
歲丁酉,介堂謝公,分駐澎湖,勤民恤商,賢聲四達。初至,即謀改置城隍神祠;知所利民,則其所留意也。爰札而商之,囑於西嶼籌所以便往來者。今其復書,酌就古墖基地,廣其下座凡五丈,礱石為浮圖七級,級凡七尺,惟樸固,期永遠。其頂設長明之燈,東照鷺門,西光鯤島,南達銅山、東粵。庶於一望無際之餘,知所定向。更闢地稱「宮」,供天后之神,而並以居司燈火者。所計固甚周也,第其工程頗浩,為費匪輕。欲醵金澎湖,而土瘠民貧,力弗能舉。余復以興修郡邑各工,接踵多費,未克獲獨擎。因念鹿耳門口歲集商船,不下數百計,而於澎之西嶼,非其所止泊,即其所經行也。酌以每船勸捐番鏹二元,不費之力,以成不朽之惠。迺謀之海防鄔公。公亦欣然題捐,
樂為之助。並念要工不容久待,而善果貴在速成。既與別駕謝公先捐清俸,一面鳩工構材,並諏吉孟冬動土興建。而海防鄔公亦先約計歲內到口船數,預墊番鏹若干,一併賷赴工所,俾得如期舉事。
然而是役也,所費之□,不止□□,又在居斯土者推濟人之隱,以宏利物之仁;則早一日蕆工,即早一日造福,而拔苦海以登彼岸,不獨余與□介堂公之願,亦以為澎之人廣遺澤於無窮也。
大清乾隆四十三年,歲次戊戌,清和月,特授福建臺灣府知府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元樞記。
按:碑存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外垵宮(溫王廟)前,高二五八公分,寬九八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本文「澎湖廳志」、「澎湖續編」俱嘗徵引,各有若干出入,題並改作「創建西嶼塔燈碑記」。
創建西嶼浮圖記(乾隆四十四年)
臺灣補東南之缺,而澎湖為之樞;澎湖當臺、廈之交,而西嶼為之障。廈居乾而臺在巽,自廈而東者,則左西嶼而轉以抵臺;自臺而西者,則右西嶼而轉以抵廈。官民商船之來往,稍遇飛廉之乖迕,群望西嶼以為依歸焉。予於丁酉秋蒞澎之始,間嘗一陟西
嶼之巔,則見有故壘□成邱者,廣不過仞,高不越尋常,殊不足係遙瞻而遠矚。心擬捐資建一浮圖於崇山,以作迷津之指南,兼以壯地方之形勢。顧填海雖本寸誠,而移山必須眾手。方當躊躇揣量之際,而郡伯蔣公先得同然之心,札以底事來商,樂首捐清俸以為之倡。遂邀同治中鄔公傳諭臺行船戶,復荷上憲寅僚隨緣醵金,以成其美。厥工維浩,厥費綦繁。予既力捐番鏹三百元,又酌之廈門□□(原碑缺)守張公亦援臺例,同仁一視,以共集厥事。經始於戊戌孟冬,落成於己亥季夏。高廣適宜,為級者七。宮其前,奉天后之神。廠其頂,懸長明之燈。所有常住日用之資,與夫敬神香燭燈油之費,則諗眾而出諸同欲焉。
夫浮圖始西域教。予聞佛以濟人為德,則人仗佛力而藉神庥,拔渡苦海,誕登彼岸。不特往來官商之志,當亦斯人大共之福也已。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歲次己亥,秋七月吉旦,會稽謝維祺撰。
澎湖自來無僧,今既建城隍廟,延僧住持。而西嶼塔院又不可以士民職掌,遂屬僧人分司其事。日用香燭之費,開列於左:
一、西嶼為澎湖要口,向無公館,坐汛者賃住民房,月出粗錢一千文。今既建有公館,上憲寅僚可以為守風停足之所,而坐汛者即將此項租錢,按月交給常住。
二、塔廟住持,公館租錢一十二千文不敷所費。今就往來挽泊西嶼與進媽宮者,各行公議每
船捐錢一百文,其杉板船隻每船捐錢五十文,交給常住。
附捐資銜名 臺灣掛印都督府董果捐番銀一百元。 臺灣督學兵備道張棟捐番銀五十元。 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捐番銀五百元。 臺灣海防分府鄔維肅代墊各船戶捐番銀五百四十元。 臺灣海防分府劉亨基捐番銀五十元。 臺灣理番分府史崧壽捐番銀五十元。 臺灣淡防分府成履泰捐番銀一百元。 泉州廈防分府張朝縉捐番銀一百元。 臺灣縣知縣郁正捐番銀一百元。 鳳山縣知縣李桐捐番銀一百元。 諸羅縣知縣李倓捐番銀一百元。 彰化縣知縣倪慶捐番銀一百元。 廈門□□行共捐番銀三百元。 廈門□□行共捐番銀二百元。 廈門□□行共捐番銀二十四元。
督視工程:晉江監江監生楊慶餘。石工:蔣寶、梁長。
按:碑存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外垵宮,高二五八公分,寬九八公分,額鐫如題。文中干支:丁酉,乾隆四十二年(公元一七七七);戊戌,四十三年(一七七八);己亥,四十四年(一七七九)。此碑,「澎湖續編」錄全文及費用條款、捐資銜名,「澎湖廳志」則僅錄全文及費用條款。二者題目俱作「修建西嶼塔院(「澎志」作「燈」落成碑記」。彼此出入者若干字。
澎湖改建城隍廟碑記(乾隆四十四年)
皇帝建元四十有二年,祺分守澎湖。故有城隍廟偏署之東,縻陋湫溢而囂塵。祺抵任之始,心擬捐俸改建而新之。戊戌夏,郡伯蔣公有聞焉,捐清俸三百圓,以為之助緣金;澎人士各隨其心之願而力之稱。爰卜吉於媽宮之陽,宇重者三,高其制,恢於前飾,毋侈於後;享祀允宜,妥侑畢備。
噫嘻!明有禮樂,幽有鬼神,有陽以治陽,即有陰以治幽。是人情固鮮克有終,實亦難慮於始。雖澎湖自入版圖以來,僻居海島,而於城隍廟因陋就簡,廢焉不舉,於祀典為缺然也。忝守斯土,不憚□□而經營之,刻日而成之,當亦幽明所共愜已!
興事於戊戌十月,落成於己亥二月。其捐資以集事者,姓名臚具於匾以懸諸軒。
大清乾隆四十有四年歲次己亥十月吉旦,通判臺灣府澎湖事會稽謝維祺立。督視工
程者董事監生郭志達。
按:碑在澎湖縣馬公鎮城隍廟。高一七八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碑前題作「澎湖改建城隍廟碑記」。
佛頭港福德祠碑記(乾隆四十五年)
佛頭港之有福德祠,由來久矣。緣戊戌之春,右廡之店,更築崇高;而我本街弟子,悉遇災咎。用是鳩集街眾捐銀,公置拆低;歷年收稅以充本廟誕辰資費。厥後,凡有捐銀鐫石者,遇春秋演戲,免題緣銀;其餘依舊照分題湊,相率慶賀。眾議:廟前店屋不得張高,致傷廟宇,貽禍街眾;如有增高其店者,值年爐主必聞眾阻止;如不遵公議,即呈官究治。又本廟前檳榔櫃一所,年議稅銀六元,作二季交爐主公用。謹此勒石為記。
姚德豐捐銀十六員。楊廣盛捐銀十二員。宋瑞興捐銀十二員。宋東盛捐銀十二員。王源順捐銀十大員。黃振盛捐銀十大員。邱啟隆捐銀八大員。鄭發興捐銀六大員。鄭協盛捐銀六大員。邱元興捐銀六大員。邱福興捐銀六大員。邱永合捐減店契價銀二十元。謝恆泰捐銀六大員。邱悅盛捐銀六大員。邱三合捐銀六大員。邱雙合捐銀六大員。黃勝源捐銀六大員。周茂得捐銀六大員。邱漳隆捐銀六大員。周大順捐銀六大員。王長盛捐銀六大員。鄭振茂捐銀六大員。鄭義發捐銀六大員。黃永壽捐銀六大員。林時興捐銀四大員。許勝陶捐銀四大元。蔣東成捐銀三大元。集源號
捐銀三大員。黃永茂捐銀三大元。陳壽安捐銀三大元。王源興捐銀三大元。林隆興捐銀三大元。高大有捐銀三大元。詹協順捐銀三大元。洪合成捐銀三大元。
乾隆四十五年蒲月(缺)日穀旦。
按:碑存臺南市西區佛頭港景福祠前,高一二一‧七公分,寬六二‧八公分,花崗岩。額楷鐫如題。文中戊戌,乾隆四十三年(公元一七七八)。
重修臺灣府學明倫堂碑記(乾隆四十五年)
學校之設,所以長育人才、一道德、同風俗,制綦重矣。我國家崇儒重道,文教覃敷,隨地建學。而學之有明倫堂也,飲射於此,讀法於此,賓賢能、習禮儀於此。昔柳子厚有云:『仲尼之道,與王化相遠邇,蓋尤學中之最關體要者』。臺陽平定,已及百年,詩書絃誦,人文蔚起。而郡學之明倫堂,實經始於海康陳公,規制具備。歷有年所,風雨侵蝕,勢不能免,數十年前曾有起而新之者。今則棟樑榱桷漸就剝落,麟等講學其中,蹙不自安。爰請府憲萬公,共謀修築;而紳士陳君名標、林君朝英,實董其事。飭材庀工,始於庚子仲春,成於初秋,凡六閱月而工竣,自堂內外,莫不煥然一新。復於宮壖外砌以砂磚,長凡百丈;從此泥濘無憂,而垣墉益固。噫嘻!其勤也已!
工既訖,因為之記其顛末。而臺中紳庶所有樂助捐輸者,咸勒於石,誌不忘云。
北郊蘇萬利捐銀二百元。南郊金永順捐銀二百元。糖郊李勝興捐銀二百元。廩生李廷柱捐銀四十元。泰寧學訓導陳捐銀二十元。生員韓高翔捐銀二十元。職員鄭其嘏捐銀十元。歲貢黃璿璣捐銀十元。廩生林森捐銀十元-無交。廩生蔡邦光捐銀十元。廩生林聯元捐銀十元。生員楊光謨捐銀十元。生員陳國英捐銀十元。生員薛邦揚捐銀十元。生員杜朝錦捐銀十元。生員郭廷樑捐銀十元。生員方顯誥捐銀十元。生員陳德聲捐銀十元。生員薛士清捐銀十元。生員王搢圭捐銀十元。生員蘇登雲捐銀十元。生員蘇天經捐銀十元。生員陳廷璧捐銀十元。生員王殿魁捐銀十元。生員林世基捐銀八元。生員王忠順捐銀六元。生員林浚明捐銀六元。生員陳時夏捐銀五元。生員黃廷珪捐銀五元。廩生郭青雲捐銀五元。生員施國輔捐銀四元。生員楊肇基捐銀四元。生員吳開基捐銀四元。生員林進捐銀四元。生員張文燦捐銀八元-交四元。生員林玉麟捐銀二元。生員沈文涵捐銀二元。生員林師聖捐銀二元。太學翁其睿捐銀二元。太學陳作範捐銀二元。太學王正聲捐銀二元。
董事:舉人陳名標捐銀一百二十四元。廩生林朝英捐銀一百二十四元。
臺灣府儒學俸滿教授廖玉麟、借補訓導張錦仝立,晉江生員張鈺書丹。監工:林自澄、林朝陽勒石。
乾隆四十有五年歲次庚子秋七月穀旦,晉水陳宗方鐫字。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左壁,高二六公分,寬一四六公分(係寬四八、四八、五0公分三塊等高之石所接成),烏石(玄武岩)。全文分九帖,有紋表之,無其他文飾。字端楷。
鼎建關聖神廟碑記(乾隆四十五年)
欽賜進士、御前侍衛、福建臺灣南路下淡水營都閫府、加一級、帶紀錄二次、記功二次烏諱龍圖鼎建關聖神廟碑記
山西夫子,善春秋,忠肝義膽,充古塞今;事業功成,載書炳冊,無俟贅述。是以謚號頻錫於聖朝,禋祀并重於文廟;雖海外僻壤,莫不感戴神靈,共展誠敬。取以赫聲濯靈之尊像,附廟旁列,增茲褻越,此皆不知禮體者為之耳。余蒞南淡,是以悚惕,以不得專廟居中為憾;又乏力捐建,因感而成夢。寅歲春,冒病赴郡,陳其事於鎮憲董公、觀察張公,俱報可。文武寅僚,各以俸助;鳳邑紳士商民,知余恪恭將事,亦爭恐後,踴躍捐輸;而余先以番鏹百圓為創。擇地阿猴,飭材購料,卜吉興工,經營數月厥功告成。
從茲專廟,廟居中,佑國庇民,彌昭顯赫。爰集董事,將捐助芳名、動用數目,備書諸匾,以誌功德,以垂永遠。余因俸期屆滿,瓜代在即,未及辦理周匝。厥後或捐金以廣後殿,或輸田以充廟糧,有厚望於同志焉!是為記。
乾隆庚子年臘月穀旦立。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武廟里永福路聖帝廟,高一一七公分,寬六五公分,砂岩。原碑缺題
。庚子,乾隆四十五年(公元一七八0)。
孫太爺開租碑(乾隆四十七年)
諸邑之賦,惟赤山獨重,闔保所以有向隅籲除偽鄭之弊。蒙縣主批:『事關具題更張,未便率詳;候商議妥確,再行定奪』。又蒙府憲批:『臺地賦額仍偽鄭之舊,輕重原有不齊。前據臺邑具呈另批,會同查議。茲據稱:諸邑之賦又惟赤山為獨重,是何緣故?仰諸羅縣確查,統於前案內一併聲明具詳。本年課票照舊急公,毋得藉口觀望』等因,遵即查明詳悉稟覆:『查諸邑之賦,原依偽鄭。偽鄭之時,以天興、萬年二州官分兵屯田,自給軍食,其租額八萬餘石。凡牛隻種子農椇,皆委州官查給;食廒笨笓,皆委州官修理。彼時地廣人稀,崩壓墾換,歉收酌減,故無瘦瘠重賦之虞。今賦有常則,田無墾換,歉收不敢望減,農椇等物皆由己出:偽例所以不可行於今也。而諸邑之賦惟赤山獨重者,非無故也。緣康熙二十三年我師平臺,安兵一萬,即以偽鄭之天興、萬年二州所管之租額八萬餘石,分配臺、鳳、諸三邑,詳報在案,以給軍食。不為偽鄭歸正,而偽兵逃回者多;所以宿莽藏穢,千原俱蕪。始任諸邑縣主季觀其拋荒無主,額則猶存,欲減則詳報已定,欲墊則祿薄難供;躊躇無策,思惟赤山居民居多,故就我赤山現耕之田暫為會攤,以俟將來招墾改正。因追有主以代無主,追熟田以代荒田,於偽例之
重中而加倍成例,諸邑之賦所以惟赤山獨重也。厥後富豪節次來臺稟請招立墾,又自業戶自報陞科,或數十甲而報一二甲,曠土青埔盡為業戶所墾無餘。是彼之墾者,乃先日之拋荒而云攤於我也。未經酌云,安得不輕者自輕,而重者仍重?雖哀號頻仍,無知三年一遷,循例易而改轍難!茲蒙府憲民瘼為念,行查「諸邑賦惟赤山獨重」之故;又蒙太老爺保赤仁慈,著令查覆明確。安得不以「獨重之故」據實詳覆?伏望盡革偽弊,照內地輸例均賦,感戴罔有極矣』!九月廿九日,蒙縣主孫批:『據呈內,田賦之由已經深悉。本分府既為爾民之父母,豈不以痌瘝為念?祗因到任未久,適當大亂之後,諸事紛若亂絲,大案纍纍未斷,勞心勞力,晝夜靡寧;以致於地方利弊,尚未興除一件。中心耿耿,殊愧素餐!今覩此呈,猶深憫惻!候將闔邑新報甲額通盤打算,斟酌妥確,為爾等具詳;但此係地方大事,縱詳准云減,亦俟明年方有定局。爾等各回安業,努力辦公,不必再行擾瀆』!
隨蒙詳請,蒙巡撫都察院呂批:『為查偽鄭田賦舊例,於民果有不便。仰即親臨履勘,丈明甲額,照本朝上、中、下則例配納,申報摺覆,以便咨部題豁,重釋民困』等因。雍正三年,蒙部文批准如詳;闔保共開租粟一千零四石。功同覆載,合立石碑,以垂永遠。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赤山闔保立石。
按:碑立於臺南縣六甲鄉赤山龍湖巖前,高二三二公分,寬八九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文中「始任諸邑縣主季」,名麒光;「縣主孫」,名魯。
特簡直隸分州調補鳳山阿里港分縣呂公諱岳德政碑(乾隆五十年)
「甘棠遺愛」
公字崧高,號維齋,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也。由庚辰副車,需次監州,慎簡來閩。曾代庖珩邑,佐理溫陵,政績彰彰,在人耳目間。辛丑秋,調補斯土。公學古入官,操修素裕。蒞任以來,教養兼施,寬猛並濟,視吾民如家人父子,除奸慝稂莠不啻焉。迄今野無萑苻,戶習誦弦,公之淪浹於民也,深矣!
□者三年報政,標等臥轍難留,爰勒貞珉,以誌終不可諼之意云爾。
舉人陳名標、貢生陳鳴珂、陳廷材、張維光、柯廷第、楊仕爵、廩生楊國英、莊其章、柯元珪、生員黃國柱、陳綿華,連捷、蔡從龍、林克承、林克芳、陳汝勳、王大鵬、楊有章、生員鄭麟鼎、楊拔英、蘇勝輝、陳元宗、監生陳大俊、江元慶、王世英、顏朝彩、趙時泰、監生陳元□、楊聯玉、楊兆塔、耆老陳遜珩、陳君行、陳貞岩。
舖民瑞源、瑞泰、益豐、金興、秀記、旭興、泰源、沛興、和源、怡記、莊拔芳、潘士瓊、協盛、鎮興、振合、應和、振興、王起龍、楊廣□、勝成、陳長發、致盛、萬
盛、陳次玉、林登、顏長瑞、董王榮、黃紫香、金玉珍、永記、林興利、林廣泰、茂盛、王源順、莊義興、源興、王廣捷、瑞勝、萬春、發興、合春、協榮、協春、萬安、德源、瑞香、李亨利、林玉順、龔合源、培元、莊合興、莊繡山、莊士白、陳保和、蘇豐裕、王源茂、泉春、茂源、岱興、洪鴻源、玉山、沛源、瑞山、莊如佳、王志寶、洪士朗、洪有□、藍□隆、陳達□、小卓佳□、打鐵店莊頭崙□、鹽樹腳莊上下番仔□、上下冷水坑莊、莊文棣。
乾隆五十年花月穀旦,港西里士庶同立石。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公園中,高一六0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額題「甘棠遺愛」四字。有碑陰,鐫文曰:『道光二十九年七月,重建下淡水分防衙署瓦房、草房三十五間。次年六月工竣,報勘立案。就地掘得此碑,重立衙前,以垂永久。鳳山丞大興馬克惇記』。
嘉勇公福頌德碑(乾隆五十三年)
欽命大學士公中堂將軍嘉勇公福、參贊大臣一等超勇公□、參贊大臣四川成都將軍鄂,勦捕林爽文、莊大田,追兵到此。勒石碑曰:天以大清,克肖其德:聖聖承承,四方為壹;罔有海隅,咸歸皇極!蠢爾爽文,倡首逆則;么麼大田,嗣殘致力。帝念臣民,中心怛惻,簡命將軍,掃除宜亟。群匪膽寒,瑯王喬閃匿。迎請大兵,剛臨滅熄。瞻仰
神威,石碑銘刻。旌獎鴻恩,沾□□域,長樂昇平,於千萬億!
乾隆五十三年二月穀旦,沐恩軍前給賞職銜義民首匠首陳元品、匠首陳□謨、林儀、董福泉、張亦俊、郭發興、廖文□、吳文□、林光界、林士□、黃督生、林□、董高陞、獎賞職銜生員林光輝、王學英、童生陳蒼、郭福興、林允盛、義合號、崑玉號、張□□。
按:碑存屏東縣車城鄉福安村福安路福安宮,高一0八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崗岩。碑中「嘉勇公福」;名康安:「四川成都將軍鄂」,名輝,俱滿州人。
御製平定臺灣二十功臣像贊序(乾隆五十三年)
近著「勦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以為伊犁、回部、金川三大事各有耑文,王倫、蘇四十三、田五次三事不足薌其功。若茲林爽文之勦滅,介於六者間,雖弗種大事,而亦不為小矣。故其次三,訖未紀勳圖像;而茲福康安、海蘭察等,渡海搜山,竟成偉勳,靖海疆。吁!亦勞矣,不可湮其功而弗識。故於紫光閣紀勳圖像,一如向三事之為;然究以一區海濱,數月底績,故減其百者為五十。而朕親製贊五十者為二十,餘命文臣擬撰,一如上次之式。
夫用兵豈易事哉?昔漢光武有云:『每一發兵,頭鬚為白』。況予古稀望八之年,
鬚鬢早半白;而拓土開疆過光武遠甚,更有何冀而為佳兵之舉?誠以海疆民命,不得不發師安靖,所為乃應兵,非佳兵也。然亦因應兵、非佳兵,幸邀天助順而成功速。此予所以感謝鴻貺,不可以言語形容,而又不能已於言者也。昔人有言:『滿洲兵至萬,橫行天下無敵』。今朕所發巴圖魯侍衛章京等纔百人,已足以當數千人之勇。綠營兵雖多,怯而無用,茲精選屯練及貴州、廣東、湖廣兵,得近萬人,統而用之,遂以掃巢穴、縛逆首。是綠營果無用哉?亦在率而行之者為之埋根倡首,有以鼓勵之耳。若福康安未渡海以前,臺灣綠營已共有四萬餘兵,何以不能成功?則以無率而行之者,豈不然哉!且臺灣一歲三收,蔗薯更富。朕若微有「量田加賦」之意,以致民變,天必罪之,不能如是成功速也。後世子孫當知此意,毋信浮論富國之言!愛民薄斂,明慎用矣,庶其恆承天眷耳!
近日以宮商三百,逐章饜飫其義,竟如幼年書室學詩之時。然彼時但知讀其章句,而今則竟其義味。因思「采薇」、「出車」、諸章乃上之勞下,其義正,斯為「正雅」;「祈父」、「北山」諸什乃下之怨上,其義變,斯為「變雅」。夫上勞下可也,下怨上不可也。何則?下之怨上,固在下者不知忠義;然亦必在上者有以致之,斯則大不可也。我滿洲舊風,以不得捐軀國事、死於牖下為恥。其抱忠知義,較「祈父」、「北山」之怨上為何如?是則綠營之多恇怯思家,伊古有之,無足多怪矣。然為上者不可不存
「采薇」、「出車」之意,更不可不知「祈父」、「北山」之苦。如其一概不知,而但欲開疇擴土,是誠佳兵黷武之為,望其有成,豈非北轅而適越乎?故因為「功臣圖贊」,而申其說如此,以戒奕葉子孫,並戒萬世之用兵者。
乾隆五十三年歲在戊申春三月上澣立。
按:碑原立福康安生祠,祠久毀夷,址在臺南市南門路。日據時,碑移大南門內。民國四十九年(公元一九六0),再移赤嵌樓畔。原碑漢、滿文各一,茲滿文略。漢文碑高三二一公分,寬一四四公分。石花岡岩,紋理細緻,異於常石,俗稱「麻糍石」,材出金門烈嶼。碑週浮雕龍紋,篆額「御製」。座以贔屭,故亦號「龜碑」。「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錄「像贊」全文,冠以此序;與原碑出入者五字,遺其年月、題款。「彰化縣志」亦載此序文,題款與碑同,然有九字之出入。
御製勦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乾隆五十三年)
平伊犁、定回部、收金川,是三事皆關大政,各有專文勒太學;誅王倫、翦蘇四十三、洗田五,是三事雖屬武功,然以內地,懷慚弗薌其說。至於今之勦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則有不得不詳紀顛末以示後人者。
向之三,予惟深感天恩,蒙厚貺。次之三,予實資眾臣之力,得有所成。若茲臺灣
逆賊之煽亂,乃卒然而起,兵出於不得已,而又不料其成功若是之易也。
蓋自康熙二十二年平定臺灣之後,歷雍正迨今乾隆戊申,百餘年之間,率鮮周歲寧靜無事;而其甚者惟朱一貴及茲林爽文。朱一貴已據府城,僭年號;林爽文雖未據府城,然亦僭年號矣。朱一貴雖據府城,藍廷珍率兵七日復之,不一年遂平定全郡。林爽文雖未據府城,亦將一年始獲首渠,平定全郡,則以領兵之人有賢否之殊。故曰:人在人為,不可不慎也。林爽文始事之際,一總兵率千餘兵,滅之而有餘。及其蔓延猖獗,全郡騷動,不得不發勁兵、命重臣,則予「遲速論」所云「未能速而失於遲」,予之過也。然而果遲乎,則何以成功?蓋遲在任事之外臣,而速在籌策之予心。故始雖遲,而終能以速。非誇言也,蓋紀其實而已。若黃仕簡、任承恩初遲矣,而予於去年正月即命李侍堯速往代常青為總督,辦軍儲;常青往代黃仕簡、藍元枚往代任承恩,司勦賊之事。而郡城與仕簡弗致失於賊手,是幸也,是未遲也(黃仕簡、任承恩既至臺灣,南北互相觀望兩月餘,遂至與賊以暇,日以滋蔓。幸予於正月初旬,值李侍堯入覲,即命往代常青為總督,而命常青代黃仕簡,又隨命藍元枚代任承恩。是以郝壯猷於三月初八日自鳳山棄城敗歸,立即置之於法。常青適於初九日到郡,整頓兵威,屢挫賊鋒,郡城得以無失。使常青不即到,則郡城必失守,仕簡或被賊獲,皆未可知。是始雖遲而實未遲也)。既而常青祗能守郡城,藍元枚忽以病亡,是又遲矣。而天啟予衷,於六月即自甘省召福
康安來熱河,授之方略。八月初,即命福康安、海蘭察率百巴圖魯及各省精兵近萬,往救諸羅,是又未遲也(常青雖固守郡城,未能親統大兵往救諸羅。藍元枚正籌會勦,旋以病亡。又幸予六月內,早令福康安來覲熱河。即命於八月初二日同海蘭察率百巴圖魯、侍衛、章京百餘人馳赴閩省,並預調川、湖、黔、粵精兵近萬人分路赴閩。惟時諸羅被圍日久,糧餉火藥道梗不能運送;若非天啟予衷,及早命重臣統勁旅前往,幾至緩不濟事。是常青等救諸羅雖遲,而予所料亦未遲也)。福康安等至大擔門,開舟阻風。風略定而啟行,又以風遮至崇武澳不能進,是又遲矣。然而候風之際,後調之兵畢至,風平浪靜,一日千里,齊至鹿仔港。是仍未遲也(福康安到廈門,於十月十一日自大擔門開船,被風打回。十四日,得風駛行半日,又以風遮至崇武澳停泊,似覺遲滯。然當此候風之際,四川屯練二千、廣西兵三千俱至,而風亦適利,遂於二十八日申時放洋。至二十九日申時兵船齊抵鹿仔港,千里洋面,一帆直達。其餘之兵亦陸續配渡。福康安率此生力之兵,旬日內頓解諸羅之圍。繼克賊巢,生擒逆首。是未渡以前若遲,而計其成功,又未可為遲也)。夫遲之在人,而天地福明護佑,每以遲而成速,視若危而獲安,有如昔年「開惑論」所云者。予何修而得此於天地神明之錫祉哉!如是而不益深敬畏,勤政愛民,明慎用兵,則予為無良心者矣!予何取,抑又何忍乎?夫用兵豈易言哉?必也凜天命、屏己私、見先幾、懷永圖;方寸之間日日如在三軍前,而又戒掣肘、念眾勞。
且予老矣,老而精神尚健,不肯圖逸以遺難於子孫、臣庶,藉以屢成大勳。此非天地神明之佑乎,亦豈非弗失良心得蒙天鑒乎?
福康安等解圍殲賊以及生擒賊渠諸功績,已見聯句之詩、之序,茲不贅言;獨申予之不得不用武、又深懼用武之意如是,以戒後世。占驗家以正月朔旦值剝蝕為兵戈之象。遠者舊考,自漢至明屢逢其事;然亦有驗有弗驗(元旦日食自漢迄明有四十七,其本係正治廢弛及僭竊偽朝無論已,如唐之太宗、宣宗元旦日食,其年俱寧靜無事。至宋仁宗四十餘年之中,元旦日食者四,最後嘉佑四年亦無事:此其弗驗者也。惟寶元元年元昊及康定元年元昊寇延州,皇祐元年廣源州蠻儂智高寇邕州;又元代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元旦日食,是年廣西上司州土官黃聖許結交趾為援,寇陷忠州、江州及華陽諸縣:此其有驗者也)。若昨丙午,可謂有驗矣。以予論之,千歲日至,可坐而致;剝蝕亦可笇而定也。即定矣,其適逢與不逢,原在依稀惝怳之間;且亦乏計預使之必無也。若使之無,是為詐也,不惟不能避災,或且召災。故史載宋仁宗朝第二次康定元年春正月朔當日食,司天楊惟德請移閏於庚辰歲,則日蝕在正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夫日食必當在朔可知,古稱月晦日食者,見移閏曲避之術耳。至於不得已而用兵,惟在見幾而作、先事以圖,遲不失於應機,速不失於不達。惟敬與明,秉公無私,信賞必罰,用兵之道其庶幾乎!夫行此數端,甚不易矣。知不易而慎用
兵,又其本乎!
凡軍旅事,必當有方略之書;書成,即以此語冠首篇,亦不更為之序矣。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戊申春三月吉日立。
按:碑之存移沿革同前「像贊序」碑。原碑漢、滿文各一,茲滿文略。漢文碑高三一五公分,寬一四0‧五公分。週繞龍紋,篆額「御製」。石與前「像贊序」碑同。本文「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載之,與原碑出入者十字,且遺其年月。「彰化縣志」亦載之,題目、年月與原碑同,錯遺者十一字。「臺灣通志」又載之。
御製福康安奏報生擒莊大田紀事語(乾隆五十三年)
昨生擒林爽文,則勦滅逆賊事可稱蕆大端;茲生擒莊大田,則肅清臺灣事方稱臻盡善。二逆狼狽為奸,得一而不得二,餘孽尚存,慮其萌芽;且彼即聞首禍被獲,則所以謀自全而倖逃生,入山固易追,赴海則難捕矣。是以先事周防,屢申勑諭(莊大田在南路,距海甚近,不慮其入山,而慮其入海,則追捕甚難。因屢次降旨,令福康安等慎防其入海之路,思慮所及,隨時預勑)。茲福康安盡心畫策,凡港口可以入海者,無不移舟設卡。因聞莊大田帶同匪眾俱在柴城,初二日欲往蚊率社,經番眾極力抵禦,復行退回。初五日黎明,官軍由風港發兵,越箐穿林,遂有賊匪突出拒敵。我兵迎擊,海蘭察
率領巴圖魯、侍衛奮勇齊攻,殺賊三百餘,生擒一百餘;追至柴城,賊愈眾多。然恐攻撲過急,莊大田或臨陣被殺,或乘間竄逸,轉不能悉數成擒。福康安分兵數隊,以徐合攻,自山梁布陣抵海岸。適烏什哈達所率水師得順風檣齊至,沿海進圍,水陸合勦,自辰直至午刻,殺賊二千餘。群賊奔潰投水,屍浮水如雁鶩,而獨莊大田伏匿山溝,以致生擒。是豈人力哉?天也!
二逆以么麻骨小民,敢興大亂,殺害生靈,無慮數萬,使獲一而逃一,未為全美。斯皆生致闕下,正國法而快人心。反側潛消,循良樂業。福康安、海蘭察等畫謀奮勇,不負任使,固不待言;然非天佑我師,俾獲萬全,豈易致此耶?
更查康熙六十年四月,朱一貴於臺灣起事,提督施世驃、總兵藍廷珍於五月由澎湖進兵,至六月收復臺灣府城,計閱七日;於閏六月始擒獲朱一貴,計閱一月餘。至雍正元年四月,而餘黨悉勦盡。自朱一貴起事,至臺灣全郡平定,始末閱兩年。茲林爽文於五十一年十一月起事,其黃仕簡等前後誤事一年。福康安等於上年十一月,由鹿仔港進兵。其間解諸羅之圍、克斗六門、攻破大里杙賊巢,至本年正月獲林爽文,計越四十二日。繼獲莊大田,計閱三十二日。自林爽文起事至臺灣全郡平定,始末共越一年三月。是較之藍廷珍等,成功更為迅速矣!
夫逆賊入內山,生番非我臣僕,性情不同,語言不通,其遵我軍令與否,未可知也
。福康安示之以兵威,使知畏;給之以賞項,使知懷。其經畫周密,賢於施世驃、藍廷珍遠甚。又得海蘭察率百巴圖魯攻堅陷銳,遂得前後生獲二囚。且李侍堯忍心董理軍儲,毋誤行陣。使不以李侍堯易常青之總督,則軍儲必誤;不以福康安易常青之將軍,則成功必遲。茲盡美盡善以成功於三月之間,則上天之所以啟佑藐躬,俾以望八之年而獲三捷之速,則予所以深感昊慈,豈言語之所能形容也哉!
自斯以後,所願洗兵韜甲,與民休息,保泰持盈,日慎一日,以待歸政之年,庶不遠矣。雖然,仔肩未卸,必不敢以娛老自怠所為;猶日孜孜,仍初志耳。
乾隆五十三年歲在戊申春三月上澣立。
按:碑之存移沿革同前「像贊序」碑。原碑漢、滿文各一,茲滿文略。漢文碑高三一四公分,寬一四二公分。石與前「像贊序」碑同。碑繞龍紋,篆額「御製」,負以贔屭。全文「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載之,與原碑出入者九字,且遺其年月。「彰化縣誌」亦載之,與原碑出入者五字,年月之款亦遺。「臺灣通志」又載之。
御製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乾隆五十三年)
昨記平定臺灣生擒二兇之事,亦既舉平伊犁、定回部、收金川為三大事,耑文勒太學;其次三為誅王倫、翦蘇四十三、洗田五,以在內地,懷慚弗薌其事;而平定臺灣介
其間,固弗稱勒太學,然較之內地之次三,則以孤懸海外,事經一年,命重臣、發勁兵,三月之間擒二兇,定全郡,斯事體大,訖不可以不紀。
因思熱河文廟雖承德府學耶,而予每至山莊,必先展拜廟貌;秋仲丁祭,常遣大學士行禮,則亦天子之庠序矣。且予去歲籌臺灣之事,日於斯,天佑予衷,命福康安、海蘭察率百巴圖魯以行,及簡精兵近萬,亦發於斯。而諸臣涉重洋、冒艱險、屢戰屢勝,不數月而生擒二兇,且無一人受傷者。是非上蒼默佑、海神助順,曷克臻斯?則予感謝之誠、兢業之凜,亦實有不能已於言者。籌於斯,發於斯,臻於斯,文廟咫尺,我先師所以鑒而呵護者,亦必在斯。記所謂「受成」、「告成」正合於是地也。則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所以禮以義起,非創實因。且予更有深幸於衷而滋懼於懷者:予以古希望八之歲,五十三年之間,舉武功者凡八,七胥善成;其一惟征緬之事,以其地卑濕癘瘴,我軍染病者多,因其謝罪求罷兵,遂以振旅。是其事究未成也。近據雲南總督富綱奏報緬甸謝罪稱臣奉貢之事,命送其使至熱河,將以賜宴施惠。是則此事又以善成於斯矣。夫奉天治民,百王誰不為天子?而予以涼薄,仰賴祖宗德施,受天地恩眷獨厚,近八旬之天子,蕆八事之武功,於古誠希,示後有述。使一事尚留闕欠,予之懷慚,終不釋也。自今以後,益維虔鞏持盈,與民休息,敢更懷佳兵之念哉?夫天地,天子之父母也。子於父母之恩,不可言報。中心感激,弗知所云已耳。繫之辭曰:
瀛壖外郡,閩嶠南區,厥名臺灣,古不入圖。神禹所略,章亥所無。本非扼要,棄之海隅。朱明之世,始聞中國。紅毛初據;鄭氏旋得:恃其險遠,難窮兵力,每為閩患,訖無寧息。皇祖一怒,遂荒南東,郡之縣之,闢我提封。一年三熟,蔗薯收豐。漸興學校,額晉生童。始之畏途,今之樂土。大吏忽之,恣其貪取(臺灣遠隔重洋,風濤冒涉。其始,陞調之員原以為畏途,既以該郡物產豐饒,頗獲厚利,調任之員不以涉險為慮,轉且視為樂土。如近日福康安等參奏:文職自道員以至廳縣、武職自總兵以至守備千總,巡查口岸出入船隻,於定例收取辦公飯食之外,婪索陋規,每年竟至盈千累萬;而督撫大吏輒委之耳目難周,不能詳查,於是益無忌憚。茲據參奏,不可不分別嚴加懲治,以儆官邪,而申國憲)。既嬉其文,復恬其武。匪今伊昔,叛亂屢覩:向辛丑年、昨丙午載,一貴、爽文,其亂為最(地方文武既皆習於恬嬉,則文員祗知飽其慾壑,豈復以撫字為心?武員甚至縱兵離營牟利,並自總兵以下各衙內設立四項「聽差」名目,多者三百人,少亦三十人。存營之兵無幾,又豈復以操練為事?以致奸民既得藉口,更無畏心,煽誘愚民,屢形叛亂。其甚者,如康熙辛丑年之朱一貴及昨丙午歲之林爽文,糾眾戕官,據城僭號,更為罪大惡極)!水陸提督,發兵於外;奈相觀望,賊勢張大(林爽文滋事之始,水師提督黃仕簡、陸路提督任承恩,一同帶兵渡海,謂可即時撲滅;不意南北互相觀望,遂致賊勢日益披猖)。天啟予衷,更遣重臣,百巴圖魯,勇皆絕倫。
川、湖、黔、粵,精兵萬人,水陸並進,至海之濱(上年正月,雖燭於幾先,命李侍堯代常青為總督,而以常青為將軍,專司征勦。常青究未經行陣,祗能保守府城,不能奮加勦殺。幸天牖予衷,六月內即諭令福康安入覲熱河。繼而常青亦請旨另簡重臣來閩。隨於八月初命福康安為將軍,海蘭察為參贊,帶巴圖魯侍衛章京等百人,並預調四川屯練二千、廣西兵三千、湖南兵二千,水陸並進,以待福康安至彼領勦)。至海之濱,崇武略駐。後兵到齊,恬波徑渡。一日千里,以遲為速(叶)。百舟齊至,神佑之故(福康安等至廈門,於十月十一日自大擔門開舟,連次遇風阻回,復在崇武澳守候逾旬。適四川屯練與廣西之兵踵至,而風亦轉利,遂於二十八日申刻放洋。至二十九日申刻,兵船共百餘隻齊抵鹿仔港。千里洋面,一日而達。其始似覺遲滯,而既渡之後,所向無前,轉得迅蕆大功。信非神靈佑助,何以致斯)!馳救諸羅,群賊蜂擁;列陣以待,不值賈勇。如虎搏兔,案角隴種;頃刻解圍,義民歡動(維時賊匪久圍諸羅,聞大軍既至,亦蜂擁迎拒。福康安、海蘭察及巴圖魯等,即日統兵前進,勦殺無算,立即解圍。義民等無不歡忻踴躍,出城迎師)。斗六之門,為賊鎖鑰;大里之杙,更其巢落。長驅掃蕩,如風捲籜;夜攜眷屬,內山逃託(斗六門為賊門戶,最為險要,官兵乘銳立拔,隨即搗其大里杙巢穴。林爽文膽落,連夜攜其家屬逃至埔裏社、埔尾一帶,遂成釜底遊魂矣)。生番化外,然亦人類;怵之以威,賚之以惠。彼知畏懷,賊竄無地;遂以成擒,爽文
首繫(先聞林爽文計窮,即欲逃入內山,而生番狙獷,未必能喻利害,或將逆首藏匿,則難速蕆。預命福康安既怵以威,復賚以惠,生番等果即傾心效命,協同官兵社丁人等,竟於正月初四日在老衢崎地方,將林爽文生擒解京,俾元惡不致漏網。可知凡有血氣,無不各知自為,顧所以經理者得當否耳)。狼狽為奸,留一弗可。自北而南,居上臨下(叶)。海口遮羅,山塗關鎖。遂縛大田,略無遺者(叶)(林爽文逃入內山,勢已成擒;莊大田在鳳山一路窺伺府城,慮其事急,遁海而逸。乃福康安悉心籌畫,預令烏什哈達帶水師兵丁絕其去路,而分巴圖魯等為六隊,各自山梁挨次排下,四面合圍。適值順風,烏什哈達水師之兵連檣而至,沿海密佈。莊大田逃竄無路,立即就擒,並其頭目四十餘人,無一脫者。又殺賊眾二千餘名。又有逃入柴城、瑯嶠各番社者三百餘人,被生番等立即擒獻伏誅。於是賊匪一時殲戮殆盡,合郡頓稱平定)。二人同心,其利斷金:曰福康安、智超謀深;曰海蘭察,勇敢獨任。三月成功,勳揚古今。既靖妖孽,當安民庶。善後事宜,康安並付;定十六條,諸弊袪故。永奠海疆,光我王度(此次臺灣用兵,其始不能滅賊,非盡由士卒怯懦之故,亦由領兵者不得其人,遂致稽延時日。若福康安之智謀算無遺策,海蘭察之勇敢所向被靡,可謂一時無兩;而又同心共濟,以此士卒用命,勢如破竹。未及三月,而大功告成,詢能不負任使。至於平定之後,不可不亟籌善後之方,以為求靖之計。茲據福康安奏定袪除積弊十六條,俱能悉心算酌,切中
肯綮。已令大學士九卿議行。以後地方文武實力遵守,海疆庶可永慶安恬矣)。凡八武成,蒙佑自天。雖今耄耋,敢弛惕乾。如曰七德,實無一焉。惟是敬謹,勵以永年。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戊申秋八月吉日立。
按:碑之存移沿革同前「像贊序」碑。原碑漢、滿文各一,茲滿文略。漢文碑高三0八公分,寬一四三‧五公分。石與前「像贊序」碑同。碑週浮雕龍紋,篆額「御製」。座以贔屭,故亦號「龜碑」。全文「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載之,與原碑出入者二十九字,且遺其年月。「彰化縣誌」亦載之,與原碑出入者三十一字。
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詩以誌事(乾隆五十三年)
三月成功速且奇,紀勳合與建生祠。垂斯琬琰忠明著,消彼萑苻志默移。臺地期恆樂民業,海灣不復動王師。曰為曰毀似殊致(近年以各省建立生祠,最為欺世盜名惡習;因令嚴行飭禁,並將現有者概令毀去。若今特令臺灣建立福康安等生祠,實因臺灣當逆匪肆逆以來,荼毒生靈,無慮數萬。福康安等於三月之內,掃蕩無遺,全郡之民咸登衽席。此其勤績,固實有可紀;且令奸頑之徒觸目警心,亦可以潛消很戾。是此舉似與前此之禁毀跡雖相殊,而崇實斥虛之意則原相同,孰能橫議?且勵大小諸臣,果能實心為國愛民,確有美政者,原不禁其立生祠也),崇實斥虛政在茲。
乾隆五十三年仲秋月御筆。
按:碑之存移沿革同前「像贊序」碑。原碑右書漢文,即本篇所記;左書滿文,略之。高三一七公分(座高六0公分),寬一四二‧七公分。週繞龍紋,篆額「御製」。石與前「像贊序」碑同。另一碑存嘉義市中山公園內。本碑漢文載「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與原碑出入者三字,且略其年月日。「彰化縣志」亦載之,與原碑出入者五字,押年月日而落「御筆」二字。「臺灣通志」又載之,題款與原碑同。此碑為臺灣僅見之乾隆御碑九通之一,碩大無朋。
欽奉恩賜御匾碑記(乾隆五十四年)
竊維乾隆五十一年冬逆匪林爽文倡亂,明等會眾防守,蒙陞任臺分府楊飭撥壯丁護解軍餉前往嘉義縣,交繳接濟旋郡,蒙賞銀牌記功。迨賊勢猖獗,又蒙前道憲永札諭:『該明等會仝各莊招募義民,協力勦捕,歷經血戰五月,焚賊巢,毀賊舟,保固郡城通糧道無虞。蒙列憲嘉獎,功績註冊』。並蒙本縣主張詳請臺灣府楊轉請列憲具奏,欽奉恩旨賜給「旌義」御匾,以示獎勵。理合勒石,以垂不朽云爾。
乾隆五十四年正月(缺)日,安定里西保蕭壠莊義首鄭國欽、陳聰明、黃文、蔡甫、謝英豪、王應全、王三錄、王登榜、楊親秀、林崇□、陳世榮、將軍莊義首吳光猛、吳光典、吳光丕、吳益郎、吳遜仁、吳圭侯、吳光飈、後港莊義首謝顏山、許廷宏、王皆生、
黃天、黃財元、楊挺、陳豔、鄭市、□□□、□□□、□□□、北埔莊義首吳奇郁、吳光魏、城仔內莊義首蘇洲、金埋、蘇佐、潘彭、金貴、後汪莊義首吳圭當、周遜庚、周遜智、林維儼、同分下中北甲各義民等邱玉□、周生□、鄭得勝、(下缺人名二十一約六十三字)、黃□□、黃□□、□□□、□□□、□□□、□□□、黃□□、王炎□、林光祥、□□□、□□□、黃紀土、□□□、□□□、□□□、黃賀、蔡乞、周且生、林希仲、陳大羅、黃福生、王陞、蔡儼、黃光笑同立。
按:碑立於臺南縣佳里鎮建南里中山路金唐殿北廂義民亭,高二五0公分,寬九0公分,花岡岩。額題「皇恩」,浮雕雙龍拱護之。
重修郡西關帝廟碑記(乾隆五十四年)
臺灣府城西定坊武廟,為春秋秩祀所在。典禮備於熙朝,規模敞於支邑;自建造以來,葺而治之者屢矣。乾隆五十一年,逆匪不靖,蔓延經歲,南北騷然,焚郭戕吏,所在不免。而府城得堅守無恙者,每賊眾犯城時,輒聞廟中金鼓聲隱隱,似無數萬甲兵、出而撼賊、為我民呵護者,而城獲全;則神有功於茲城也大矣!迨大學士嘉勇公福公康安抵臺掃逆,蕩滌海氛,距今年夏,廷理始得請於臺灣鎮奎公林、臺灣道萬公鍾傑捐修神宇。易其蠹窳,完其頹缺,樸斲焉、丹雘焉;明禋告虔,象設維新。其所以報神功者
,當如是也。
方理之出入戎行也,躍馬提兵,數與賊遇,不殺賊則死耳,寧復作生計。然而不死者,向非神之威有以作其力、助其氣,挫賊鋒而頓踣之,其能卒自保耶?重以勞形苦心,數月不安席、累夜不交睫;而身不病,卒以捍其人民、得與偕存活者,豈非神佑之彰彰者哉?此神之宇,所為不得不汲汲於葺而新之也。若夫臺灣平賊之後,聖天子簡畀重臣,臨蒞海疆,文修武備,飭吏蘇氓,於以蒙庥集福,歲且再登矣。雖其致此有由,抑所得邀於神貺者,豈淺尠歟?此神之宇更不得不汲汲於葺而新之也。嗚呼!神有功於國,有德於民,非一世矣。而往往於急難危迫之時,呼號莫之救;而神若儼然立乎其上而指麾之者,或假形聲以顯於眾而示之威焉,於以直其義者而拯之,怒其亂者而殛之,有斷斷乎其不爽者。固知神之能為神,即天地間至正至直之氣,發揚森布,昭昭在上,如疾風震雷之所摧擊,必其物之狂且暴、有戾乎其常者,斯觸之也。則神之靈,有赫矣哉!顧若臺灣各邑,遞為賊所陷,而府城獨以神故得全,且不旋踵而所陷處復;於以見國家洪澤之遠、敬神之至,俾府城固守有以扼臺之吭而附其背,而臂指之患易治也。此神所以獨靈於府城也歟!抑豈獨靈於府城也哉!
時乾隆五十四年夏五月吉旦,知臺灣府事柳州楊廷理敬書。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永福路祀典武廟(俗稱「大關帝廟」)櫺星門內右壁,高一六二公分,
寬八七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週繞龍紋浮雕。全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錄之,缺其題款。
義民祠記(乾隆五十五年)
古者寓兵於農,制賦以治,七年之教,所由興矣。若夫規營以習軍旅,設卡以資捍禦,國家誠賴有此邊衛為也;民何與焉?
臺灣隸中國土百有餘年矣,荷蘭之築、鄭氏之據、朱一貴之亂,生靈塗炭,靡有寧居!嗣是戍臺之兵額設一萬二千六百六十有奇,瓜期不爽,山海敉寧;加以聖化昭宣,無遠弗屆,熙熙然莫不有尊親之戴,何其安也!然而時安則兵懈,兵懈則民驕,民驕則藏奸匿宄漸起而滋事矣。洎歲丙午冬十有一月,余甫下車,適林逆謀逞不軌,浹旬之間席捲一廳三縣,荼毒官兵,到處焚掠。時大兵未集,慨郡治之孤危,岌岌乎有日蹙之勢矣。用召壯士,大舉義旂。不三四日,凡臺屬泉、粵莊、番社之民感生義憤,輒以萬計。為製營帳、備器械,內守外禦。南、北諸路又廣為招募,以與賊眾拒。則夫荷戈與殳、抉命爭首,其間蓋不免師或輿尸焉。於是皇上特詔撫卹之,所以愛我民也實甚!
夫古今來,功在民社,固有廟祀奕襈以垂無窮;彼其身任義民,執干戈以衛社稷而因而陣亡者,亦得與祀。今自敉定以來,已三載矣,海宇澄清,依然熙皞!則余忝守茲
土,安可不仰體天心以酬此義氣忠魂於罔替也耶?爰集清俸,詳請建立祠宇,度城北隙地構數椽而為之;所以視古之死於疆場之間、魂無以歸、靈無以為附,得斯祠也,庶幾忠魂有所棲息乎?是為記。
時乾隆五十五年七月穀旦,知臺灣府事柳州楊廷理書。
按:碑原勒臺南市中區忠義路義民祠,光復後移存市立歷史館。高二六0公分,寬一四八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浮雕龍紋甚麗。碑中丙午,乾隆五十一年(公元一七八六)。
改建臺灣府城碑記(乾隆五十五年)
古來郡邑之設城郭,在國中則謹啟閉,以待四方之敂;在邊境則嚴鎖鑰,以資寇盜之防。凡民之奠其居、樂其業,足以長恃久安,而無不依賴焉。我朝自京師以至荒徼,一郡一邑,莫不臨江踐華因其地,飛樓雉堞壯其觀;外則有郭,下則有池;制之而盡善,費之而不惜。其使民有安居之休,吏有盤詰之治,何其盛歟!
臺郡越在東南大海中,自前代不隸華夏,里居僻陋,村落參差;即鄭氏竊據,亦非中國規制。是以有可設之險,無捍衛之固。迨歸入版圖,其始也,大吏以瀕海沙淤,不宜環築;又以時有地震,雖築之亦不固。因周植木柵為垣,而繞以刺竹,隨時修補,以為守禦之防,蓋百有餘年矣。丙午歲,逆匪滋事,猝然而至,各屬無所備,城市為墟。
惟郡城以居民稠密,而木柵完固,乃得統率兵民,力為保護,始獲安全,誠海外天險之區也。夫殊域形勝所關,區區竹木,誠不足以恃為屏翰;而況今昔異其宜、土地殊其利,一勞而永逸,不得不酌其情焉。於是大將軍協辦大學士嘉勇公福公康安、工部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公中左領德公成、兵部侍郎巡撫福建提督軍務徐公嗣曾,相時度勢,條陳善後事宜,首以改築土城入告。奉旨俞允,爰撥帑藏以速成之。舊制七門,缺其西一面,今添設券臺一。計袤延二千五百二十餘丈,估工程十有二萬四千六十餘兩。自戊申仲冬至庚戌季夏,凡城樓、城垛、城門以及卡房、馬道、水洞之屬俱告竣。所謂遠邇量事期,計徒庸餱糧,以令役實加黽勉焉。今則煙火萬家,猶之內郡,褰裳至止者,爰樂闤闠之休。予忝守茲土,安敢不仰體聖上南顧之心,更化其獷悍之氣,有屏垣之衛,無不虞之來乎?後之君子,亦望戴之以恕,御之以寬;為保障,勿為繭絲。二三孑遺,庶有豸焉。不然者,雖金城湯池,究何補於黎庶蒼生之治哉?
是役也,始終襄事,日身編於畚鍤之間不辭勞瘁者,為原任臺灣太守萬公綿前、前署馬巷別駕張公鼎、粵東孝廉陳超、蘇州上舍陳維修及郡人吳天河、陳必琛、林廷佐、韓高翔、戴鳳群、林朝英、黃為樑、郭友直、程拔魁、杜朝聘、林九,因記城工之始末,並誌於石。
乾隆五十五年秋八月穀旦,知臺灣府事柳州楊廷理□書。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九0公分,寬一二五公分,花崗岩。「續修臺灣縣誌」錄全文,碑所多者廷理題款。文中干支:丙午,乾隆五十一年(公元一七八六);戊申,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庚戌,五十五年(一七九0)。
功德碑記(乾隆五十五年)
乾隆五十二年因逆匪林爽文作亂,有紫光閣功臣奮勇巴圖魯、前統廣東高廉鎮、陞任福建陸路提督軍門、帶功加十八等軍功、紀錄三十九次、梁諱朝桂,統兵入臺,入寺祈禱菩薩庇佑。凱歌安寧,果感神明靈應,倡捐香資銀九十元,置買本寺後邱光明田,租粟十三石八斗五升,充入寺內,以為香燈之費。蒙嘉義縣主唐給示存案,不許僧、俗私相受授;違者聞官究治。因勒石,以垂不朽云爾。
乾隆五十五年菊月,生員吳作揖,耆老邱明觀、謝協元、吳汀元、楊煖觀、周明觀、葉天恩、大二鎮莊同住僧慧覺等建置。
按:碑存臺南縣下營鄉茅港村慈光寺外壁,高一二三公分,寬五0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新文廟碑記(乾隆五十六年)
臺灣至今日,一海東鄒魯矣。自乾隆十有四年,都人士呈請改建郡學,大憲奏准,爰定規制,夫子之廟始於是乎美侖煥、肅觀瞻。宮牆之竣,固無分薄海內外也。士之沐其教者,菁莪棫樸,久道化成,人文之蔚起,彬彬乎稱雅俗已:則廟貌之宜新,謂非守土者所有事哉?
方臺匪之未靖也,此賦同袍,彼歌獻馘,環黌宮而守衛者,干戈俎豆,倚伏為緣。而一二年間,風蕭雨晦,蓋未免摧殘剝蝕也。余時朔望恭謁,心甚惻然!今則掃蕩妖氛,百廢具舉,顧瞻聖宇,固有不能不先焉者。且斯廟之立也,萬世師表之所在,而王政之所本也。古者黨庠遂序,所以養智、仁、聖、義、忠、和之士,取備公卿、大夫、百執事之選,以治天下、國、家。為治者無變今之俗,而又不循乎古人之舊,將焉用之?志云「有基且勿壞」,況葺而新之乎?余用是捐俸為倡,司馬清公亦相助以成,各屬之急公者、又皆效之;於是臺之衿士,莫不踴躍以襄是舉。斜者正之,缺者補之,漫漶而剝落者黝之、堊之,而大成殿始煥然改觀;外此自櫺星門以內,靡不致嚴肅之規,蓋政教之所自出者,誠宜然也。君子謂:『是役也,有興賢興能之遺意焉』!
夫臺郡本五方雜處,多游販之民,其俗素稱難治;而以余所見義勇之士,則又不然。夫其荷戟從公,尊親是戴;當烽煙四起,咸振興於竹城沙礫之間,世之人實耳目焉。則其浹洽乎化育,直有愜夫治道之大原,而不僅小忠小信為也。臺雖僻在島夷,而一遵
聖天子之聲教,將人才盛而文運昌。誰謂海隅日出之地不盡如古所云耶?是余之惓惓於是,誠望夫親炙羹牆者,皆以道學發為經濟,咸拜獻之,登於天府,真足為千古一大盛事。後之牧斯民者,皆厚以培養而修葺之;謀更相承忽替,則此興教之區,庶將垂於無窮也已!而董其事者為本學楊教授,并記之,以勸來者。
知臺灣府事楊廷理撰。
福建臺灣海防分府清華捐銀十元。署臺灣縣羅倫捐銀二十元。臺灣府學教授沈鴻儒捐銀四元。府學借補訓導兼署教授楊見龍捐銀三十元。鳳山學教諭朱蓮,借補訓導李虬,各捐銀十元。嘉義學教諭吳斯勃捐銀十元。訓導李維翰捐銀二十元。
董事:舉人郭旁達捐銀四元,潘振甲捐銀二元。拔貢吳廷貴捐銀十元。監工:廩生朱鐄、魏璜、武生黃剛健,各捐銀四員。生員洪禧、武生葉殿瑞、潘振榮,各捐銀二元。
各衿士捐題銀項:歲貢楊光謨、廩生蔡邦光、杜朝錦、楊莊彥,各捐銀三十元。黃毓輝、黃毓周、李廷柱,各捐銀二十元。歲貢林朝英、廩生施嘉徽、謝掌文、林維增、張維新、生員張植樹、楊建輔、張植材、黃秀美、廩生楊廷獻,各捐銀十元。生員吳開基、張國祥武生陳振輝、杜朝成,各捐銀八元。恩貢陳廷璧、生員林維垣、黃昌盛、吳積善,各捐銀六元。歲貢黃鳴鶴、廩生郭高時、陳翊元、李瑛、生員巫文馨、楊有儀、陳錦華、郭廷樑、楊丕謨、蘇登雲、黃應京、林士峻、武生蘇文儀、戴時香、楊介謙,各捐銀四元。石中玉、蘇天章,各捐銀三元。廩生黃同禮、林清圖、王振德、生員林秉睿、張國香、莊高明、張廷芝、黃志高、鄭儒珍、蘇文球、田
珩、蕭世輝、石日成、蔡文珪、劉騰鳳、黃朝安、王文、蔡廷萼、陳光輝、高大烈、洪汝誠、潘振科、葉欣、吳廷慶、林青山、梁志高、林春申、梁蘭、林嵐、徐伸、陳攀龍、劉大河、趙由博、侯應選、杜逢春、林汝弼、蘇燨、武生林士宜、林兆庚、林兆祥、張國楨、吳世英、李光燦、黃廷萃、蕭世雄、林思恭、翁雲路、陳良梅、蔡元維、吳名標,各捐銀二元。廩生黃玉衡捐銀四元。黃學文、余俊明、黃必達,各捐銀二元。廩生王得昌、生員王遜鳴、王子安,各捐銀十元。
生員□廷光捐銀二元。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右內壁,高二五五公分,寬九三‧五公分,花岡岩。
乾隆五十六年歲次辛亥三月吉旦勒石。
佳福寺碑記(乾隆六十年)
蓋聞有興莫廢者,正人之行;□□□□,君子之心。吾莊佳福寺建自康熙辛卯年瓜月,□□□□□□□□□□□□□□□□□□□時歲奉祀香火費所□□□□□□□□□□□□入□租。迨至乾隆己未年,弟子鄭宗成喜充園□□□□□□□□□□□□□□西至□□□□園,南至呂家園,北至車路。經□□□□□□□□□□□□□□□□□□□□佛祖香火之資。其租聲條段□□□□□□□□□□□□□□□□□□□此租所由來。而園界租項,恐有□□□□□□□□□□□□□□□□□□□□□□眾公誼,將租聲銀
項□□勒石立碑。
計開:吳來觀租米一石。蘇玉觀租米五斗。□□□□一斗八升。曾遠祖租米一斗,又納租銀四元,又租銀一元五□,又□□公租米八斗。林笑觀租米二斗。李□觀租米二斗。呂江觀租米三斗。莊□觀租米二斗。□觀租米一斗六升。王□□觀租米一斗。□□□□□□□□□□□□□。莊□觀租米一斗。蘇獅觀租米一斗。□□□□乙斗。□□□□□□□□□□□二斗。□□□觀租米乙斗。□□□□□□乙石。
乾隆乙卯年桂月(缺)日,營頂弟子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佳里鎮營頂里佳福寺,高一0二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額鐫「佳福寺」三字,無另題。碑中干支:康熙辛卯,五十年(公元一七一一);乾隆己未,四年(一七三九);乙卯,六十年(一七九五)。此碑原文左起右行,與我國文書右起左行之慣例相違,頗為特殊。
重興護庇宮碑記(乾隆六十年)
月港之置天后宮也,於茲有年矣。康熙丙申歲,始擇其地,坐□□□□□□□宮以成,且扁其額曰「護庇宮」。越乾隆己未之秋,曾經修葺。數十年來,物換星移,風飄雨濕,□瓦傾□,□垣□裂,不幾於桂殿蘭宮鞠為茂草乎!顧聖母為眾人之母,梯山帆海,悉賴□□□□夫何也?□□□千潭一月,□鄉合志,集腋成裘。規模仍舊,棟宇聿
新海;廣列僧房以駐。飛揚接湄島之□□□□□□□□□是神以人□□以誠。感此日廟宇一新,皆賴眾檠共氣。雖錙銖之布施,植無窮之福田;□□□□□□□□□緣。時行補葺,庶幾神庥長祐,為本處福地,不其幸耶?並列襄事於左。
生員張照烈記。
特調臺灣府嘉義縣正堂吳捐銀百大元。特調嘉義縣佳里興司候補分縣姜捐銀五十大元。北協鎮左營駐防鹽水港汛左部韓捐銀五十大元。臺灣水師協標中營駐防蚊港汛右部加三級陳租□□一座。
董事陳惠生、李同泉、李艷淑、黃思德、李對淑、林泉□等□□徐豈中各捐銀四元。
糖郊趙相泉捐銀一百大元,金信義捐銀一百大元。金綿發捐銀四十六元。布郊黃濟盈捐銀三十六元,黃志興捐銀二十二元,蘇國誠捐銀二十二元,陳振利捐銀二十元,李吉仁捐銀二十元,陳源馨捐銀二十元,翁文質捐銀十六元,紀珍泉捐銀十六元,張似月捐銀十五元,振隆號捐銀十五元,吳傳連捐銀十五元,崑山號捐銀十四元,黃齊觀捐銀十三元,沈啟成捐銀十三元半,□□興捐銀十三元,□□□捐銀十二元,□□□捐銀十二元,金泰□捐銀十元,郭□□捐銀十元,正□號捐銀十元,德順號捐銀十元,蔡福□捐銀十元。
方□成捐銀九元。源記號捐銀九元。□成號捐銀九元。泉成號捐銀八元。德隆號捐銀八元。陳崑利捐銀八元。源成號捐銀八元。蘇永合捐銀八元。丁順昌捐銀八元。振茂號捐銀八元。怡和號捐銀八元。新成號捐銀八元。翁貴溪捐銀八元(以下多風化不可讀,僅洪孔觀捐銀六元、歐金
源、興隆號、何待觀、怡興號、李神賜、鹽課館、吳周觀、吳文舉、吳騰輝等名號可見)。
乾隆六十年菊月吉旦。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中正路護庇宮,高一五六公分,寬七九公分,花岡岩。額有雙龍浮雕紋飾,並鐫如題。碑中干支:康熙丙申,五十五年(公元一七一六);乾隆己未,四年(一七三九)。又「特調臺灣府嘉義縣正堂吳」,名球;「佳里興司候補分縣姜」,名文炳。
龍潭橋誌(乾隆六十年)
郡城之東十餘里有潭焉,廣二百餘丈,長倍之,水逶迤自東南來,渟泓浩淼,實臺地一巨觀也。中產鯽魚,里人名曰「鯽魚潭」。厥後郡守蔣公偕鎮道汎舟,觴詠其間,覽其勝境,更為「龍潭」。
龍潭上流為東西往來必由之經。冬春之時,潭水少汐,可以厲揭;夏秋之際,漲滿無涯,行旅病焉。里人爰鳩買其地,造為木橋,以濟行人;而歡欣鼓舞者載道矣。無奈波瀾橫衝,水勢洶湧,圮壞者屢矣。縉紳先生慕義修葺者不一其人,各勒石以為誌。此其蹟昭然無容贅述者也。迄今歲月邈矣,頹圮因之,浩浩湯湯。人病其涉,依然如故。嗟乎!莫為之前,雖美弗彰;莫為之繼,雖盛弗傳,前人締造之功偉矣!忍令其基壞蹟滅,湮沒無傳乎?龍等爰遍造郡里慕義向方者,或捐銀,或助工,協力同心,再為嗣築
。庶免行人之嗟嘆,亦以聯前人之盛蹟於無窮已耳。是為序。
鄉賓郭士傑、武生陳協和各捐銀六十六元。武生郭有材捐銀三十四元。陳文雨、郭天極、張煥章各捐銀三十元。劉廷選、陳部叔、劉輝觀、李群觀、郭應盛各捐銀二十元。李元訓捐銀十六元。吳宗合捐銀十五元。戴安源捐銀十二元。許隆元、林道生、林中鶴、林元山、郭尾觀、李岱觀、李質觀、陳光顯、郭用卿、劉聯登、劉聯祥、陳清益,各捐銀十元。
程肇榮、徐掌觀、黃舜觀,各捐銀八元。黃水生捐銀七元。方源興、歐榮隆、翁光來、翁朝珍、陳順記、施標觀、林富光、陳天助、李團生、魏再生,各捐銀六元。趙講生、徐大任、許符胤、王情叔、章柯伯、沈求叔、許營叔、許傳叔、謝陣叔、郭興生、郭春照、林姜生、顏廷佐、戴來獻、方贊觀、薛元亨、陳光全、徐士揚、顏賀觀、李丕德、黃珍義、徐順觀、顏昆生、林生老、張長觀、張環生、柯友生、黃耀光、薛老記、康文耀、林光實、李博生、嚴光柔、李賜觀、潘兩生、許乞市、陳光遠、陳江生,各捐銀四元。郭振芳、陳尊觀、郭品觀、林外觀、董生觀、王登相、許籃觀、林良德、蕭君憲、許愴觀,各捐銀三元。甘作霖、黃元魁、李延開、林漏老、黃光輝、陳蓮山、徐士敕、徐元備、吳茂生、林連生、陳志仁、黃智老、李廉老、林揚觀、陳元琛、陳昌榮、徐朝老、徐光成、陳光親、林四海、林天成、李極老、劉早生、葉來觀、徐光謨、鍾賓老、楊番觀、陳奇新、葉欲生、李榜生、陳同觀、李顒老、陳顏觀、施盼觀、施寮觀、施中正、郭三奇、林登祥、林振觀、張軒舍、施安貴、施快治、郭番觀、許石生、陳彰老、許澤觀、張超觀、蔡淵生、林益老、林采觀、陳從觀、劉文輝、林君探、陳媽相、黃援生、張笑觀、洪拱
生、林番生、李忠志、郭欲治、林毛央、鄭左生、侯光全、李斗生、林澤觀、林厚觀、吳光應、郭琴生、顏監生、郭元鄉、郭參觀、郭秦觀、郭肯老、郭光詠、張斐思、廖重發、林塹老、林珍老、王溫觀、盧注觀(似漏捐題銀數)。
董事:武生陳從龍、郭有材、陳協和、監生郭學淵、薛元亨,協仝招工人;生員郭廷立、黃廷魁、李廷開、武生郭振芳、黃正名、沈求觀、黃鎮觀、陳光葉、郭佛恩、藍光觀、葉光全、許營觀、許茂生、黃援生、高三元、陳協皇、陳顏光、汪長觀、李榜生、張光瑞、王登相、李真觀、林猛觀、郭添生、陳文貴、郭翁光、林天成、陳講生、王再興、林高明、黃文輝、郭三奇、方振欣、郭浴治、郭笑老、陳顯光、王敦老。
共捐銀九百六十二元。共費銀一千零五十九元三錢二分。
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吉日立。
按:碑原勒臺南縣仁德鄉,後輾轉流落於臺南市南區逢甲路石鋪,高二六0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額題「皇清」,浮雕龍紋,並鐫如題。碑云「郡守蔣公」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一七七八)知府蔣元樞也。
大觀音亭公置瓦店碑記(乾隆六十年)
郡城大觀音亭廟宇重興,誠見佛像巍然靈顯;第因本廟原無齋糧,所有諸善信喜點廟中燈油,僅敷住僧齋饍,餘費尚需。茲山等仰沐神恩善庇,惟是公置瓦店一座,在武
館街,全年店稅銀永交住僧收理,慶祝釋迦佛祖壽誕;毋許交通典售。合應立石,永垂不朽。
首事陳漳山。
乾隆陸拾年臘月(缺)日,信士金恆奎、鐘山號、程文源、林世歡、林中梅、陳朝煜、新寶瑞、陳漳山等同謹誌。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成功路大觀音亭廟壁,高六七‧八公分,寬四二‧六公分,寧波石。原碑缺題。
新修海靖寺碑記(嘉慶元年)
郡垣北門外有寺,名開元,亦名海會,由來久矣。予奉恩命,兼鎮來臺,嘗至其地,見夫頹垣毀瓦,神像幾失憑依,思有以新之,未果。今歲恭逢聖天子嗣大位,薄海內外,氣象聿新,梯航一家,咸各寧靖。予乃謀修斯寺,商之廉訪葦亭劉公、冶堂楊太守,議允協。遂捐俸為倡,人皆競勸。惟擇十有二人董其役,閱五月而工竣,糜金六千三百有奇,而寺於是一新矣。
諸紳士請予記。予惟寺之新也,規制式廓,視前有加,而名之所關者大,尤不可以無取。因念臺為海疆重鎮,而南人尊神,斯寺所以安神像也。今茲之修行,將仰荷神力
,指引迷津:俾林無伏莽,海不揚波,愚頑者向化,跋扈者斂跡。至於年穀時熟,民皆安堵;重門不閉,宵柝無驚,庶靖之至乎?遂易其額曰「海靖」。凡予所以修之之意蓋如此。入斯寺者,覩其制之新,原其名之易,當思仰副聖天子綏靖海疆至意,共勉馴良,長為樂土,顧名而思也。
若夫修葺之資,臺之文武各官皆有捐題,例得書石;諸紳士樂捐,亦並列於後云。
欽命福建全省水師提督軍門兼管臺澎等處地方掛印總鎮府噶普(下缺八字)加一等加一級又尋常加六級紀錄八次燕北哈當阿撰,署福建臺灣府知府兼管南路理番同知加七級紀錄七次餘姚楊紹裘(下缺數字)。
嘉慶元年歲在丙辰八月(下缺數字)。
按:碑存臺南市北區開元路開元寺,高二二六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崗岩,左下殘缺。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藝文」收之,與原碑有二字出入,且略題款。有副碑一,錄存「其他」類。
新砌泮池碑記(嘉慶四年)
臺地自入版圖以後,沐聖朝雅化,鳳山文運之盛,甲於諸邑;雖士克樹立,而山川鍾靈,文廟實得地焉。歲己酉,前任李公、鄉紳陳公鳩金重修;而頖池未甃(池為蓮花潭,邑諸景之冠者也)距今十有一年矣。予與同寅余公集諸生醵金暨前所餘未鳩者,俾
竣其事。橫三十四丈,縱一十七丈,為半璧形。灰石工役,計費銀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先是,龜山右案中斷為坦途,水道通海,為田廬侵塞。茲並補其缺,清其界,使復其舊。工費悉係左營莊民急公,殊為可嘉。
董其事者:生員柯金章、吳克達、柯來儀、廩生吳清時、張廷欽、余志仁、王花春、生員黃昌選、蘇振峰、謝名標、鄭朝清、吳朝陽。舊董事:廩生鄭廷輔、生員董必成、廩生林繼美、貢生許名揚、王振文。捐銀襄事者,另書石以示勸云。
鳳山學教諭吳玉麟撰文。
鳳山學訓導余邦佐、前任鳳山學教諭朱蓮、前任鳳山學訓導李虬,嘉慶四年十一月(缺)日立。生員吳□清書石。
按:碑存高雄市聖后里舊城國民學校,高一三一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臺灣教育碑記」與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並錄其文。
夢蝶園記(嘉慶五年)
嘉慶五年,裔孫李夢瓊、宗寅等,蒙府憲吳准將鳳邑主宋暨前府憲蔣原建陳永華所撰碑記,重給勒石。
昔莊周為漆園吏,夢而化為蝴蝶,栩栩然蝶也。人皆謂莊生善寐,余獨謂不然。夫
心閒則意適,達生可以觀化,故處山林而不寂,入朝市而不棼;醒何必不夢,夢何必不蝶哉?
吾友正青善寐,而喜莊氏書。晚年能自解脫,擇地於州治之東,伐茅闢圃;臨流而坐,日與二三小童,植蔬種竹,滋藥弄卉,卜處其中;而求名於余。
夫正青曠者也,其胸懷瀟灑無物者也。無物則無不物,故雖郊邑煙火之所比鄰,遊客樵夫之所闐咽,而翛然自遠,竹籬茅舍,若在世外;閒花野草,時供枕席,則君真栩栩然蝶矣!不夢,夢也;夢,尤夢也。余慕其景而未能自脫,且羨君之先得,因名其室曰「夢蝶處」,而為文記之。
按:碑龕臺南市東區法華街法華寺納骨塔前牆壁,高八九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考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外編」「遺蹟」條引載之,未錄題;六十七「使署閒情」亦載之,題曰「夢蝶處記」,與此碑稍異。按此係重勒;而所謂「鳳邑主宋(永清)暨府憲蔣(毓英)原建」者,為康熙間物。
重建景福祠碑記(嘉慶六年)
蓋聞建祠以迓福,祀神以祐人。我佛頭港之有景福祠,明德惟馨,祀事孔昭,由來舊矣。歲屆丁卯,適遭回祿;延至庚午,眾志合和,踴躍捐貲,而廟貌重光,美輪美奐
焉。茲際落成,謹將各郊舖捐題勒之貞珉,以垂不朽。
怡盛號捐銀六十大員。公源號捐銀六十大員。和順號捐銀六十大員。恆發號捐銀六十大員。協盛號捐銀六十大員。雙記號捐銀六十大員。通合號捐銀六十大員。瑞興號捐銀六十大員。永和號捐銀五十大員。長盛號捐銀五十大員。
和茂號捐銀四十大員。振勝號捐銀四十大員。捷德號捐銀三十六員。日壽號捐銀三十大員。長茂號捐銀三十大員。東山號捐銀三十大員。雙號捐銀三十大員。振興號捐銀二十三員。啟茂號捐銀二十一員。復隆號捐銀二十大員。恆義號捐銀二十大員。森盛號捐銀十八大員。克昌號捐銀十五大員。合興號捐銀十五大員。大崙蔡捐銀十三大員。成發號捐銀十大員。源合號捐銀十大員。協發號捐銀十大員。宏川號捐銀六大員。永福號捐銀六大員。福茂號捐銀六大員。長順號捐銀四大員。方紹賞捐銀三大員。錦萬號捐銀三大員。集和號捐銀一大員。
凡我本境既重興廟貌,則廟前街道,理宜清肅。公禁不得藉為公所、聚賭喧嘩、寄囤貨物、高搭涼棚等弊;如有違禁,值年爐主,首先阻止;仍敢不遵,聞眾呈官究治。
董事張克宜勒石。
嘉慶陸年桂月(缺)日穀旦。
按:碑勒臺南市西區佛頭港景福祠前街道左旁,高一二二‧一公分,寬六四‧九公分,花崗岩,楷額鐫題曰「重建景福祠碑記」。文中丁卯,乾隆十二年(公元一七四七);庚午,十五年(一七五0)。
重修府學文廟碑記(嘉慶八年)
自古學校興而人才出。我國家文德覃敷,聲教廣被,山陬海澨,靡不悅禮樂而敦詩書已。臺陽孤懸海外,自入版圖以來,涵濡聖澤,百有餘年,士習文風,蒸蒸日上。茲郡學宮歲久傾圮,無以肅宮牆萬仞之觀。孝廉郭紹芳等倡率捐修,經始於嘉慶辛酉孟冬,迄癸亥仲春告竣。宏整美麗,視昔有加,學校氣象,煥然一新。洵足仰副聖天子作人雅化;而益以見諸紳士之敬謹襄事,其來有自也。是為記。
欽加按察使銜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五級、紀錄十次遇昌,簡調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慶保同恭紀。
嘉慶八年歲次癸亥瓜月吉旦泐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右外壁,高二二九公分,寬八四‧五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雙龍浮雕拱之。文中嘉慶辛酉,六年(公元一八0一),癸亥,八年(一八0三)。有副碑二,曰「重修府學文廟閩籍題捐碑記」、「重修府學文廟粵籍題捐碑記」,俱錄存「其他」類。
建造天后宮碑記(嘉慶八年)
竊惟至聖能參天地,贊化育。天下古今,敬而禮之。蓋其德之所暨,直如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其尊親也固宜。至於神,則有□□□五嶽,視三公四瀆,視
諸侯,雖世享明禋,亦分有所限,義□□□□代以來,求其德配天地,功補造化,而祀典重隆,不限分義者,惟我天后聖母最著。
夫□□□□□□□之利,□天下而允往求攸濟者,□□□□□□乘□浪周迴,孔道恃以無恐;□必有鑒觀其上,守護其□□□念□□□□□□□□□□□□□□□昇平之世,天下□□□□□□茲土者,歲或數十百。府治南下淡水,為鳳邑屬。其間□□□□□迄□□□□□□□□□□□□□□□□□公□□□□□□□□途則聖母之□□□□也。爰□□□□□□□□□□□□□□□□□□□□□□□□□之德以保之,雖家尸戶祝,而廟貌缺如,非所以奉□□□□□□□量力捐金,□□□董其事□□□□□□□□□□□□□□□□□他日者,入廟思敬,而潔□□□以享以祀,以介□□□□□□廟經始□□□□□□□□□□□□□□□□□□□□□□□□□□□有□□如天,稱美□□□□□□□□以臨□萬□□□鄉□□□□□□□□□□□□□□□□□□□□保東□,赫赫□□□□民非□下之□□□□龍興□□。是為記
□□總副理併各莊捐題銀款:
倡建總理□□□原任福建水師提督軍門右營□□□□軍功加□級□□□□□麟江,副理職員鍾□□、監生李瑞七、監生鍾在甲、鍾韶□、□□□、鍾□□,領簿一本,題銀□□□□□。內埔莊副理:監生李孟檀、劉嘉榮、□□□、□□新、鍾彩□、梁□拔,領簿一本,題銀一千四百
三十五元。
□□大成祀典內何元濂、鍾廷綸、曾進文等題銀一百元。劉清桂、梁□拔等題銀二十元。李孟琳、廖賢新等題銀十二元。松□天后祀典內□芹□、李□□、鍾□□等題銀□□□元。鎮邑天后祀典內黃清華題銀□元。劉□□、公祀典題銀八、十元。豐林李龍祖新、老祀典題銀二十、三十一元。李反慎公祀典題銀十三元。鍾□□公祀典題銀□元。□□鄉公堂題銀□五元。鍾家瑞陽祀典題銀十六元。鍾基南公堂題銀十元。鍾啟農公堂題十元。
二崙莊緣首賴進賢、李冉二、鍾福隆領簿一本,題銀六十四元;陳維書銀十二元。鍾福隆捐銀十元。賴進賢銀六元。蘇綱度典銀六元。李伯恭銀二元。賴萬公銀二元。聖母典、謝蘭芳、李鴻源,各二元。國王典、福德典、祈福典、李冉二,各一元。高坡會、李克誥、李文德、李德元、謝欽爹、王筠德、王文昭,各一元。賴乾劍、賴奎芹各一元。李旺伯、李克記、李克全、廖運章、鄧添芳、各中元。賴元相、陳新順、吳連官、張信利、賴順麟、賴清潭,各中元。
南岸建功、沙崙等莊副理葉乃欽領簿二本,共銀七十元:林紹光十二元。老褒忠典六元。曾樂叟銀五元。老聖母典四元。邱均善銀四元。聖母典二元。謝蘭芳二元。曾子增、邱乙郎、鍾冰振、二王典、新丁福德、賴鸞揚、吳昌記,各二元。曾寶德、邱源興、黃順利、黃恆利、朱麟祥、張江宗、林紹香,各一元。天燈福德、聖母典、碧興福德、鍾行達、清明典、鍾乃鴻、楊慶福,各一元。楊慶元一元。陳淑賢、孫文桂、陳鳴麟、鍾乃松、陳石生、陳光芬,各中元。林仕財、楊三明、陳阿本、陳萬成、陳淑強、陳阿佔、趙傳祖,各銀中元。
老陂莊緣首潘慶雨、李阿苟領簿一本三十六元:潘慶雨十四元。橋□典、□□典、□□□、□□□、□□□、□□□、□□□、□□□,各銀一元。周添雲一元。□朝仁、鄭進來、潘龍春、潘椪仔、潘石生、□弼亮、劉光山,各銀中元。周阿青、徐發振、利朝仕、郭定雄、潘文慶、潘萬春、潘連春、潘阿能,各銀中元。劉鳳源、吳增禮、陳高輝、涂傳麟、周阿荖、周阿溪,各中元。
□□團仔莊緣首邱海興、徐三□:□□□□元。□□□□元。□□□□元。□□□二元。□□□一元。□□□一元。楊國□、劉英□、鄧受聲、徐奎章、邱銓、籃光廷,各□元。
□□和順林莊:□□□四元。□□□二元。□□□二元,涂宏良、廖辰松、溫宏英,各一元。
緣首廖展松:廖展相、廖展閏各一元。曾維俊、羅尚官、張寶官,(各)中元。
尾崙莊南勢莊緣首張才信、邱丙二各領簿一本:邱均政五元。邱玉虎、邱雲軒、清明典、關聖典、社官典,各銀二元。風雨公主一元。七聖典、邱標而、邱惟盛、公王典、謝蘭英、謝蘭美,各一元。謝華生中元。張相凰四元。張新鳳、元宵典、清明典,各二元。六月六典、張才信、張才元,各一元。鍾纘德、張達純、謝日開,一元。黃林福、張相立、鍾纘美,中元。
八壽陂口十份四、七座屋等莊緣首鄧福四、宋斗五:聖母典十七元。春秋典三元。鄧應鰲、鄧東正、文昌典、二月二典、聖母典,各銀二元。宋德英二元。福德典、林益緝、謝荊山、張日貴、李添淑、鄧德壽,各一元。鄧善養、李宗拔、鄧慶祥、鄧德棟、洪怡茂、溫采龍、宋添榮,各銀一元。劉嘉魁、鍾慶福各一元。劉萃拔、劉偉拔、李慶淑,各中元。
竹頭背、九芎林、龍肚等莊緣首鍾耀廷、玉書、各領簿一本:黃二、世、嘗六元。鍾德聰、羅輝宗、羅開明,各三元。朱來乾、謝思纘、傅興文、馮仁禮,各二元。鍾羅丁、曾智忠、蕭俊輝、陳楫新,各二元。溫六郎、梁崇義、溫龍英、溫鳳長,各一元。溫元萬、溫元祿、馮仁智、溫富英、溫佑俊、鍾興連、李元昌、鍾寶淑,各銀一元。媽祖典、郭官興、鍾川麟、蕭寬祥、鄭能詩、黃玉興、邱千雲、鍾洪春,各銀一元。林善淑、邱瑞相各一元,曾賢興、郭才興、鍾纘新,(各)中元。黃奕紳二元。
新、老潭頭莊、長興莊、崙上莊、德協莊緣首廖瑞芳、邱阿章、現堂:邱含英十二元。福德典崙上八元。三山國王典六元。邱旺承銀六元。邱端睦銀五元。西、南柵元宵四元。老福德三元。新福德三元。邱智山三元。邱天成二元。德協福德二元。邱維喜二元。鍾炳生、邱溫良、左卿雲、邱清泉、魏登雲、林增京,各二元。黃增興二元。邱增書、彭登基、邱現堂、賴清燕、邱鳳祥,各一元。上樹山莊、新、老竹山溝莊、二、三溝水莊緣首黃建禮、李阿古、謝銅樹各領簿一本:黃定亨四元。黃庭政、黃連源、黃仲琳、涂守忠,各二元。黃閏七、黃漢紹(各)一元。聖母典、籃紹連、黃正源、涂仁蘭、春秋典、黃顯偉、黃連開,各一元。仙祖典、李芳穆、李芳稽,各二元。福德典、李桂長、吳肇益,各一元。李乙龍中元。溫富官、李庚生、李大祥、利元官、劉首仁、賴九林、嚴義春,各中元。吳千公四元。謝銅樹、楊德元各二元。吳世隆、吳登淑、吳富名、謝燕生,各一元。楊欽榮一元。楊欽秀、宋華郎、謝魁樹、邱學益、黃得意,各中元。
武洛、大路關、新威寮等莊緣首江阿增、鍾桂良、邱禮興各領簿一本:鍾百二公十二元。鍾聞泰公六元。鍾秀林公六元。鍾雪也二元。鍾川紀二元。鍾繼田二元。廖炳炎二元。邱清倫、涂輝寬、徐汝江,各二元。鍾日達、楊及興、江增長、邱順揚,各一元。邱禮興、廖華義、邱舉德、楊及仁、江錦輝、鍾友德、李懿龍,各銀一元。傅玉番、鍾步彩、李壽琳、徐華麟、陳成淑、江淮生、邱來生,各中元。李九義、廖鳳常、邱德興、廖鳳儀,各中元。
淩洛新莊、老山尾上下竹架下等莊各簿一本:春秋典三元。有應公三元。馮法遊三元。馮先珀二元。福德典二元。徐來喜二元。六合福德元半。月半典元半。初五福德、張杞生、春秋典、馮炳文、謝芳輝、初二福德、謝廷海、陳玉書,各銀一元。郭增昌、戴梅皎、徐國耀、徐文才,各一元。徐國朗、徐輝朝、郭其慶、鍾賢珍,各中元。徐叔康、徐燕錦、徐光彩、徐光廷、戴芳卜,各銀中元。
五溝水新莊:林桂興四元。□嘉慎、□聰淑、□庚英、賴復華、賴永榮、李光泰、盧西堂,各銀一元。李□□、吳□□、朱□□、朱□□(下缺人名三,並所題銀數)。
頭崙莊綠首李鳳瑞、張康桂:李、張、涂、吳姓田甲十七元。黃、林、謝、邱姓共二元。吳恆記一元。張桂宏一元。賴九連一元。劉一義、李應龍、李芹爹、李開三,各中元。
糴糶莊綠首謝秀隆:李德貴二元。林孫麟二元。謝玉標、林道昌、謝玉進、謝秀隆,各一元。福德典、蘇義貴各一元。謝昌慶、劉善生、吳阿興,(各)中元。
油漆、金薄、伙食價銀三百三十元
老東勢副理黃清□、鍾乃芳、黃毓麟、劉□雲領簿一本題銀三百元:張振東二十八元。張正位十五元。張志學十四元。劉訓運十元。廖興龍十元。涂□生十元。黃清華八元。黃志仰八元。張福元三元。張薰記五元。天后祀典八元。涂家祖堂六元。李秦綱四元。鍾同公堂六元。劉、鍾家渡費六元。城隍祀典五元。廖宗祖堂五元。黃初維五元。鍾水振公四元。鍾育鳳四元。鍾乃秩四元。張仲瑾四元。涂定煌四元。鍾百一郎四元。陳應晉四元。黃連拔、鍾乃芳、黃耀龍、福德祀典、鍾家祠堂、涂海英、邱西湖、張開鳳,各題銀三元。李孟檀、鍾佳魁、溫兆宣、徐嵩儒、涂振清、徐任文、涂雲恭、李雅仙、黃廷政、鍾成器、吳蘊三、鍾可榮、鍾亮公、李孔信、劉姓堂、李姓堂、徐听泉,各題銀二元,孔聖新、老祀典、李昌元、黃政元、黃連秀、黃五、六公、李孟相、謝惕創、王禧官、徐鳳閣、溫景相、廖瑛公、關帝祀典、先師祀典、謝睦恆,各題銀二元。李友慎四元。涂守忠四元。溫旺國、鍾清軒、陳天賜、鍾新奎、涂覺玄、黃寧學、黃端學、黃政常、黃廷岳、林錦華、黃則賢、張淑秀、曾姓堂、鍾璣江、廖泰來、廖相職、吳雲萬,各題銀一元。
中心崙莊副理曾進文、英魁、曾英傑、智領簿一本,題銀二百五十六元:曾逸川公三十元。陳作霖二十元。曾先君公十八元。曾存省公十二元。李佳興十二元。曾英魁十二元。曾英智十二元。□□文十□元。□□□□元。□□□五元。曾宗周公、曾祿文、曾英伯、曾英敏、劉仲宏,各出銀五元。曾仁三公、曾存靜公、曾英淮、曾英傑、曾長鳳,各題銀四元。曾英錦三元。郭近度三元。曾連登、曾英超、謝統仁、謝雲倫、陳福先、廖添淑、利復習、天后祀典、謝姓堂、曾長嵩,各題銀二元。邱作廣二元。黃官麟二元。曾英俊、曾長纘、曾英澄、曾立伯、曾魁芳、曾英權、曾英
杞、曾英梅、曾英達,各銀一元。吳丕煥、鍾悅梅、盧應貴、利國賓、謝元瑞、郭碧連、邱周緣、天后祀典、郭盛端、張先麟,各出銀一元。
五溝水等莊副理吳萬元、鍾斗江、涂興華、宋斐標、作江領簿一本,題銀二百七十八元半:嵩山吳千公五十元。吳萬元二十元。宋新思公二十元。錦宣錦二十元。鍾愨軒公十二元。宋福惠公十二元。吳福彝公十二元。吳福榮公十二元。鍾萬成公十二元。涂王寶公八元。鍾文松六元。鍾成文公五元。宋世蘭公五元。文斐標五元。吳衷完公四元。鍾斗江二元。宋作江、涂興華、吳朋龍公、吳錫命公、吳來彩公、吳應長、吳啟康、吳傑祚、吳學萬、宋興淑、宋煥初、鍾開南、宋作嵩、鍾鳴佑、吳國烈公、鍾廣華,各題銀二元。梅溪祀典、盧西唐公、盧玉寅公、鍾球江、謝文宣、凌維玉、佐福龍、張文隆、李志廷、劉大我、熊貴東,各題銀二元。吳廷千、熊連儒、吳廷清、熊廣瑚、吳梅祚,各題銀一元。熊運伸、吳達義、李連耿,吳學瑚、林瑗芳、吳任獻公、龐南生、吳赴起、陳國興、盧斐章、盧兆來、宋連揚、宋煥興、宋福昌,各題銀一元。
四十分、七座屋、八字坡副理劉泰秀、鄧振昌領簿一本,題銀一百七元:鄧應鰲公五元。鄧東淮公五元。鄧善養公五元。茶亭祀典五元。劉川公四元。劉泰秀五元。鄧一、九郎公三元。劉榕爵公、天后祀典、游世魁公、游世魁公、游永定、原公、鄒福有、宏模,各出銀二元。劉振峰、鄧雲虎、廖方秀、宋謙伯、天后祀典、宋存禮公、謝漸逵公、謝并山公,各出銀二元。月半祀典、公王祀典、謝尊基、朱榮拔、謝□基,各銀一元。謝佳惠、張文嵩、宋相福、李房麟、張可仁、游華海、游志亮、張廷寶、鄧伍秀、鄧玽秀、鄧傑秀、□□□、鄧振進,各出銀一元。鄧允廣、劉大仁、劉
奮超、朱心泉、朱九展、朱瞻生、鍾佳善、鍾佳鼎、邱廷賢、邱廷彩、邱廷浩、邱廷桂、各出銀一元。
東勢莊副理鍾新文、李永仕、邱俊南、著科領簿一本,題銀二百大元:邱鏘公十六元。黃松山十六元。陳振宏十三元。鍾開華十二元。陳芹□十元。鍾新文九元。邱城書九元。邱俊南六元。邵紹瞻六元。葉相官六元。邱錫忠六元。新合元六元。李雲崇五元。賴九龍五元。邱興生五元。藍起瑞五元。邱璉瑾五元。潘英麟五元。鍾立江、謝廣盛、傅朋麟、賴永官,各銀四元。邱清標三元。余光裕三元。李榮增三元。李永仕二元。邱元起二元。邱淡公、張阿坤、邱春伯、黃光華、邱棉蘭,各銀二元。涂南英、李英光、張阿然、邱清江,各銀一元。李玉書、張江文、黃正□、陳清盛、陳慶伯、邱璉富、邱天□、江蘭□、陳雪□,各銀一元。
新坡頭、新尚林莊副理林子賡、溫盛文、曾子捷、梁正揚領簿一本,各題銀三十元半、三十元半:林子賡五元。溫盛文五元。溫緒英四元。廖雲騰公四元。林標成三元。湯朝聲三元。曾超雄三元。鍾瑞祖三元。張文榜三元。曾子捷二元。梁正揚二元。鄭蘭揚二元。邱元程二元。邱元廩三元。吳英官二元。張善道公一元。福德祀典一元。梁年豐一元。陳聰禮、郭允昌、陳開運、古應元、潘雲欽、湯旦祥,各題銀一元。曾起俊、曾開□、湯長聯、廖奐科、梅溪祀典、曾俊梅,各捐銀一元。
瀰濃莊副理何東振、鍾臺英領簿一本,題銀一百十七元:天后祀典內何東振、林巨濟、鍾臺英題銀三十元;內林長寧、煥題銀五元。何東振十五元。林巨濟二十元。鍾臺英十二元。吳克俊六元
。張清□四元。黃如珀二元。涂名遠二元。鍾鳳相、林山秀、劉福生、濮□伯,各出銀一元。曾永良、黃國欽、廖興倫、劉履恭、劉錦先、劉□□、湯振秀、李德蘭,各出銀一元。陳德明、林瑞元、鍾約清、劉日仕、劉履安、林長里、鍾華麟、鍾福來,各出銀一元。陳石斌、陳隆英、黃紹賢、林燕秀、徐元壽、王南皐、信和店、劉履國,各出銀一元。
中云莊副理劉應銓領簿一本,題銀二十六元:零工費出銀四元。劉連峰□銀二元。劉應銓、江崇德、徐榮春、吳廷玉、□盛裕、李□□、鍾毓輝、鍾炳揚、劉觀□、張清侯、劉孫廣、□□□(下疑有缺)。
船肚莊、十張犁、新莊、吧口六莊上下等莊副理李建猷、廖梅伯領簿一本,題銀二百三十八大元:李建猷十元。廖梅伯十元。新莊橋費十元。葉孫奎六元。葉孫麟六元。李晉亮五元。侯聘朝五元。豐源號四元。邱端三四元。李□琳、范□昌、徐□生、葉□□、劉承藏、劉承奕、劉承勳,各出銀三元。許善長、林盛欽、劉粵宜、協順號、榮盛號、林桂飃,各出銀三元。傅泮來、溫啟鳳、楊泮材、邱展倫、梁春生、劉正元、劉承沛、陳進能、江傳祖、陳德成,各出銀二元。陳春賢、劉正倫、楊可行、陳郁、卓政賢、陳廷梓、黎文芳、鍾秀發、梁祥棟、曾忠義、賴桂龍、林華超、盧兆金、林輝麟、邱新堂、鍾伯義公,各出銀二元。鍾萬一公、鍾繼田公、鍾秀林公、鍾懷林公、鍾璥公、陳協和、賴安仲公,各出銀二元。徐捷秀、古應龍、鍾柏元、李梅秀、錦豐號、曾元生、泰興號、李通聚、利光史,各出銀一元。陳泰來、賴盛伯、鄭壽伯、范蘭麟、賴仕達、劉喬伯、劉惟一、何光榮、何光熾、賴九壽、徐元連、賴俊軒、賴國貞、徐耀明、楊雲秀、
楊朝達,各出銀一元。楊朝進、楊京秀、楊元皐、陳心悅、陳心藏、陳觀興、劉萬登、梁鳳伯、鍾紹統、劉仁瑞、楊開麟、林復盛、黃景春、張開伯、張殿揚、張德燕,各出銀一元。張承元、卓柏賢、黎俊明、郭相坤、梁祥柱、李振泰、黎俊昌、姚輝龍、盧標鳳、姚魁俊、楊讓習、王隆發、鍾乾穎、鍾浩淑、鍾林長、鍾耀祖,各出銀一元。鍾光穎、陳悅友、林雅翊、林昌賢、林昌東、黃成德、協盛號、古佑台、陳協興、林長春、馮錦春、鍾宿端、賴振先、賴日敏、張科淑、張周淑,各出銀一元。
新北勢莊副理鍾友順、涂瑞義、黃德龍領簿一本,題銀一百五十元:陳作霖二十四元。涂□□祖堂十二元。鍾友順十元。□瑞義五元。黃德龍五元。侯廷才、□□號、□□□、□□□、□□□、□□□、□□□,各出銀□元。沛興號、黃任瑞、鍾佳猷、致和號、涂謙淑、宋栢生、黃添瑞、黃斗瑞、黃□興、楊漢章、□□□、□□□,各出銀二元。張大秀、曾元桂、盧遠麟、李宗元、劉廷山,各出銀二元。鄭允貞、黃禮和、賴賢裕、陳聰智、鍾佳煌、□□儒、□□□,各出銀一元。鄧芳秀、黃南閏、黃瑞永、劉毓光、羅鼎伯、余明夫、張啟棟、鄧芳識、張光相、鍾揚裕、徐龍龍、□□□,各出銀一元。涂雲越、涂雲標、涂登淑、黃春杞、廖昌輝、傅洪魁、李應玉、賴賢祿、劉清揚、黃德俊、涂喜伯,各出銀一元。
二崙莊副理李榜華、永進領簿一本,題銀一百元:李榜華三十元。天后祀典二十元。福德老祀典六元。福德新祀典五元。王侯祀典五元。天后祀典五元。李永進二元。黃昌生二元。李鳳觀二元。李伯恭公、鍾發遠、謝桐淑,各二元。李華忠、王興仁、黃云珀、張志成、王元章、張相文、吳
國彬,各銀一元。保元堂、謝國雲、賴東生、吳方杰、吳方燕、吳古侯、林昌秀、吳相貴、李瑞睦公、鄧先雲,各出銀一元。
凌洛莊副理涂明康、邱華貴領簿一本題銀一百零二元:天后祀典八元。徐秉鉅六元。義渡費五元。五顯祀典五元。涂桂官、溫仕俊、徐殷輅、徐毓顯、彭興鳳,各出銀四元。張思干、林朝亨、徐端龍,各銀三元。曾仁琳、林昌喜、徐達傑、李英連、涂明康、天燈祀典,各出銀二元。張元富、蕭玉壽、徐淑麟、徐選文、徐昌仁、徐以運、郭秀源、徐存玉、戴蘭伯,各出銀一元。王敏興、卜恆俊、彭盛伯、□敏州、巫寅浩、林淑江、徐松振、邱運伯、林良□、陳鳳秀,各出銀一元。陳孫祥,梁達權、梁萬豐、郭全淑、邱乾六、邱南鳳、徐孟龍、邱朝偉,各出銀一元。
府郡、尾崙、頭溝水莊副理邱作瑞、林德成、張玉榮、□□□、吳捷喜各領簿一本,各題銀府郡□十六元、尾崙六十八大元、頭溝水二十三元半:陳振宏十二元。邱作瑞十二元。張玉榮八元。張元記八元。劉仲宏六元。謝仁峰六元。邱仰松四元。謝仁盛三元。謝仁璉、邱雲軒、邱發興、邱祥興,各銀二元。邱元秀、謝仁袞、吳西江、張粵鎮、陳鼎芳、林恆員,各出銀二元。李重曜、謝俊龍,各二元。謝萬和、曾佐清、鍾發江、曾孝芳、各出銀一元。黃達秀、鍾鼎才、謝文書、黃松秀、鍾清華、章榮喜,各出銀一元。溫景□、涂就文、邱榮華、邱作萬、劉元達、邱儒臣,各出銀一元。邱龍拔、邱元浩、邱元洪、劉嘉廣、林展俊、謝仁華,各出銀一元。林長玖、梁嘉勝、林長盛、鄭幹伯、謝慶江,各出銀一元。
萬蠻、四溝水莊副理李纘方、林子來、林仁鄂、戴方魁領簿一本,各題銀一百二十四元、十
八元:林泰公堂二十元林廣公堂十五元。金沙橋費十二元。李孜文公十二元。林隱樂公十二元。鍾七郎公十二元。天后祀典五元。李纘芳五元。林子來五元。林春崇堂四元。黃習海三元。黃習河三元。黃習清三元。鍾利傑、鍾秀貞、林九雲、鍾九旺、張佩英、林司訓公、林河大公、林有善公、林興義公、林催公、陳六一公,各出銀二元。鍾啟來公八元。陳有展公、林士達公、林有亮公、林鳳彩、陳伯三公、林振仟、林仁鄂、陳達芹、陳元伯、陳德琳,各出銀二元。林鳳倬一元。鍾華九一元。梁守奇、林瑞光、鍾盛伯、黃習漢、林桂發、謝展乾、鍾祥文、林華秀、鍾清賢、鍾廷仁、林孫成、李北坤、鍾正九,各出銀一元。鍾九光、林彬華、盧淑長、謝壽義、林和立、林聯官、徐孟龍、戴李魁、林廷柱、林仁全、林炳文、宋永珍、徐應龍,各出銀一元。和合號、陳德龍、劉龍生、林維仟、張棟伯、陳超文、林增龍、阿河清、陳康廷、賴連永、林華英、林道成、林□英,各出銀一元。
檳榔林莊副理李孫麟、馮乃揚領簿一本題銀一百二十元:福德祀典十元。林啟義八元。鍾開誠七元。李孫麟七元。涂姓堂四元。李三合號四元。利如秀四元。邱連拔四元。邱元波三元。李光武、李孫佐、孔聖祀典,各銀二元。李運秀、溫玉伯、韓必昌、馮乃揚、李作楫、李龍祠、鍾捷陞、馮偉宏、利朝球,各出銀二元。鍾源裕、鍾海東、溫姓堂,各一元。邱姓堂、鍾泮東、李開揚、溫兆榕、劉華輝、邱元城、邱元□、曾禮倫、李光文、林廷朝、李孫偉、謝興華,各出銀一元。宋恩魁、鄒□志、溫南壽、邱佳拔、宋作增、李天貴、馮學宏、李學通、李學道、邱宗揚、謝喜彩、□彩□,各出銀一元。
□□□、□□莊副理□□□、□□□領簿一本各題銀十六元半、十一元:舉人賴熊□四元。賴蕙芳公四元。賴顏氏、賴□振、□□光、賴□銓,各出□元。賴永章、賴芳拔、賴達欽、林天賜、林□清、嚴碧大,各出銀一元。陳義昭、何發伯、李獻禮、古奇山,各銀一元。
崙□□、□勢莊副理□□□、□振成、□□□領簿一本,各題銀三十六元、二十五元、二十元半:卜善公堂五元。張萬二公堂四元。□□熙公堂四元。□成崇四元。邱丕成三元。福德祀典、張振成、鍾元麟、謝日開、溫榮俊,各出銀二元。藍□□二元。張新鳳、鍾連文、張瑞淮、張志標、陳德侯、陳德壬、葉玉生、謝盛鳳、賴德芹,各出銀一元。涂清盛、吳江登、溫翰龍、巫時俊、張昌明、張秀猷、鍾啟英、李紹純、李宗禮、涂揚東,各出銀一元。李學道、呂□芳公、邱清臣、張開德、李鼎旦、吳運貴、張相鳳、傅立興、張廷員、李元標,各出銀一元。陳偉才、□總、謝贊伯、黃進秀、邱天成、邱宗旦、鍾集科、卜文泰,各出銀一元。
樹山、德協莊副理□□□、林□洲領簿一本,各題銀二十八元、十六元半:鍾璣江、張清連、徐鳳琳、林馥洲、林康樑,各出銀二元。黃漢紹、黃日新公、陳文虎公、林正煥、孔聖祀典,各出銀一元。陳宜秀、黃國斌、鍾家元宵費、公王費、陳君輝、陳顯明、陳桂賢、黃開華、黃德鳳、李嵩公,各出銀一元。黃德珍、張義興、黃福珍、馮鼎義、馮集化、陳貞玉、徐象仁、黃仁儒,各出銀一元。
□□□建功莊、東埔莊副理戴萬傳領簿一本題銀二十六元:□尚旺十元。□□祀典二元。□玉麟公二元。□□□三元。□勝□三元。戴萬傳四元。鍾端公、謝登六、鍾□□公、鍾元輝,各
銀二元。鍾元康、□興棟、藍□昌,各二元。□文元一元。□□拔一元。徐廷章、□□□、范□□、廖□□、賴啟□、各出銀一元。
□□莊副理□□□、□□□、□□□、□□□各題銀二十二元、十九元:葉孟榮、□□輝、三山王費、□□□、□□□,各出銀一元。□□□、□□□、□□□、□□□、關帝□,各出銀一元。戴清□、賴阿維、□□□、□□□、吳□謨、李□□,各出銀一元。
大路莊副理鍾□元領簿一本,題銀二十六大元正:鍾大章公二元。鍾□元銀二元。張德勝銀二元。陳昌□、廖桂元、鍾□元,各銀一元。□瑞□、□□□、□□□、□□乾、□□□、□□□,各銀一元。□□□、李□□、□□□,各銀一元(以下缺人名十六)。
老北勢莊副理(下有人名二十八,僅徐淑文、徐淑江、陳石千三名可辨,餘俱缺)。
其餘題銀未成員□列左□內。
以上總題佛銀四千四百十一元,總共用去佛銀四千一百一十元;除去外,仍存有佛銀三百零一元元正。
按:碑成嘉慶癸亥(八年,公元一八0三)之秋,現存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天后宮,分鐫五石,俱花岡岩。第一石高一四二公分,寬七三公分;第二石高一四七公分,寬七三‧五公分;第三石高一四四公分,寬六七公分;第四石高一四四公分,高六八公分;第五石高一四二公分,寬四二公分。
黃氏家廟重修碑記(嘉慶九年)
竊惟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欲隆廟祀,必有圭田;思利後嗣,宜杜弊端。爰稽我宗自渡臺以來,卜居三間,由來舊矣。其鳩其族也,羅山屏繞,倚玉枕以鍾靈;而因流竟源,脈遡寶嶺,從後河而衍派。念水源之義、動報本之思,不無睹春露秋霜而感慨係之矣!因而叔兄弟姪輩各出銀粟,以休養生息,而為孝享之資者,時則維乾隆十有五年始也,其歷年收稅所置祀業,則俱書始祖黃茂隆姓名也。及建立宗祠而鳩工庀材,時則維乾隆四十有八年。而棟宇始竹苞松茂,不數月而告厥成矣。所謂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其是之謂乎?
第恐善作者不必善成,有初者鮮克有終,不惟負前人董其事者創垂之苦心;而靈爽鑒觀,保無時怨而時恫也。用足悲夫!於是勒石為訓,凡諸族姓,各宜凜遵:務須敦實,行飭倫紀,毋廢先人之祀也,則幸矣!是為記。
謹以各房所出銀粟姓名列左:
進點出銀二員四錢半、粟二石七。興祖出銀二員二錢七、粟一石二。進廉出銀二員二錢半、粟一石五。世綱出銀二員、粟一石二斗。進市出銀一員半、粟六斗。困求出銀一員半、粟一石二斗。進尋出銀一員二、粟九斗。進賀出銀一員、粟一石二斗。世榜出銀一員、粟一石二斗。世賽出銀一員、粟石二。進欣出銀一員、粟九斗。進換出銀一員、粟六斗。進錐出銀一員、粟三斗。
進宋出銀五錢、粟石二。進廣出銀五錢、粟九斗。進猛出銀五錢、粟九斗。世仍出銀五錢、粟九斗。進貨出銀五錢、粟六斗。大欣出銀四錢、粟石八。進桂出銀四錢、粟三斗。進芭出銀半員、粟九斗。進登出銀半員、粟六斗。世讀出銀三錢、粟石五。方密出銀三錢、粟石五。進連出銀三錢、粟六斗。世益出銀三錢、粟三斗。進雅出銀半員、粟三斗。世贊出銀二錢四、粟石五。進潮出銀二錢、粟六斗。進蒲出銀二錢、粟三斗。
世有出粟一石五斗。進振出粟一石五斗。進祈出粟一石二斗。世春出粟一石。進芽出粟九斗。方聖出粟九斗。進柑出粟九斗。進柏出粟六斗。進傑出粟六斗。進執出粟六斗。進聯出粟六斗。進江出粟六斗。方眾出粟三斗。方張出粟三斗。進察出粟三斗。進隆出粟三斗。進回出粟三斗。進總出粟三斗。方強出粟三斗。
嘉慶九年是歲甲子秋七月鐫立。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昇安里黃氏家廟,高一五七公分,寬五二公分,木質。額刻「祥雲湧日」,碑首有「奎壁」之印;碑末刻印章二:一曰「劉印植青」,一曰「俊先」。
重建安瀾橋碑記(嘉慶九年)
南河為海口要衝之地,凡舟古艇出入、商旅往來,必由是道,其不可無橋也稔矣。從古創造、重修,世經幾更?是歲瓜月,復被水刮壞。由秋徂冬,木道未通,行人維艱。是以爰集同人,捐貲重建,自十月既望興工,閱二十五日告竣,計費番銀五百餘兩。列
名勒石,以昭今日再造之功,俾將來有同志者嗣而葺之可也。於是乎記。
計列各號捐題綠銀條件,總開於左:
漳茂號、益成號、益源號、隆記號、長發號、鼎昌號、源盈號、振春號、振泰號、源利號、益茂號、興茂號、各捐銀二十元。復源號、恆昌號、益昌號、四美號、藏興號,各捐銀十六元。芳元號、長益號、德盛號,各捐銀十二元。錦順號、振成號、振源號、瑞盛號、信豐號、德茂號、和記號、比陶號、盛發號、振昇號、寶成號、源春號、文成號,各捐銀十元。致祥號、捷發號、和興號、源成號、長和號,各捐銀八元。順吉號、振岱號、錦榮號、德興號、長興號、慶陶號振益號、振發號,各捐銀六元。崑圃號、新源興、新振德、石源號、振隆號、德誠號、峰源號、長振號、錦興號、成興號、泉德號、豐錦號、泰源號,各捐銀四大元。藝苑齊捐銀二元。
以上合共捐過緣銀六百二十八元。
董事郭子璋、仲脩、仲禮同勒石。
嘉慶甲子年葭月吉旦。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西區和平街西羅殿前為路石,灰泥塗塞,無法辨讀。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市立歷史館移收館中,石豖磨藥洗,始復曉然;列於館右小碑林中。碑高六九‧四公分,寬一二三‧三公分,花崗岩。嘉慶甲子,九年(公元一八0四)。
重建彌陀寺碑記(嘉慶十年)
臺城隱處瀛洲,四面環海,奇花瑞草,八節長春,殆仙佛之隩宅也。郡東古寺,顏曰「彌陀」,由來舊矣。考昔檀樾洪公,佈施捐造;歷今百有餘年,旁風上雨,瓦棟崩頹,半留佛像。諸同人目擊心愴,久議興建,討費頗繁;而靈光默相,屢顯神奇,不覺眾志之協,遂見雲集樂輸。爰於嘉慶己未年鳩工興築,越數年而工告成,費銀六千餘兩。又共議添建寺租二百大員,求遠馨香。人皆以為神助也。
茲寺之興,經畫雖依故地,而規模大廓前基,禪房蘭若、寶殿珠林,殆與法華、竹溪並稱海外勝概焉。爰勒石以誌不忘。
黃拔萃、黃葵共捐銀一千大元。林中鶴捐銀五百餘大元。林道生捐銀五百大元。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共捐銀三百大元。職員趙朝陽捐銀二百八十大元。戴同源捐銀二百大元。職員林朝英捐銀一百九十大元。監生王克榮捐銀一百八十大元。陳德壽捐銀一百六十大元。歐永隆捐銀一百二十大元。許立生捐銀一百二十大元。許高利捐銀一百一十大元。陳大河捐銀一百零四大元。許生茂捐銀一百零二大元。
程肇榮捐銀八十大元。林險光捐銀六十四大元。武生韓高略捐銀六十二大元。鄉賓陳廷華捐銀六十大元。許向陽捐銀五十六大元。蘇廷貴、朱文燦,各捐銀五十四大元。貢生沈清澤、鄭元肅、劉高陞,各捐銀五十大元。許陞利捐銀四十六大元。職員陳啟良、吳元光、吳元和、陳遜輝、張連榜、林日茂,各捐銀四十大元。許盈萬捐銀三十三大元。何元英捐銀三十二大元。監生程德珍、武生陳必琛、陳捷魁、亦興號,各捐銀三十大元。武生林大經、王佐娘、林桐亭,各捐銀
二十八大元。職員吳世同、方源興,各捐銀二十四大元。洪源發、泰昌號、金喻義、金合發,以上各捐銀二十一大元。吳元仁、陳啟善、楊必報、金聯興、李聞香、許沛老、柳逢春、金協成、張朝章、林元山、商希綬、新興街眾弟子,各捐銀二十大元。監生蔡耀謨捐銀十八大元。洪綿青、朱可泉、陳克良、蘇振峰,各捐銀十六大元。馬陞、張必達,各捐銀十四大元。職員林開山、謝燦九,各捐銀十三大元。程文源、韓利記、曾源利、黃榜觀、林瑞觀、黃克喜、恆益號、煙敢金石順、鼎昌號、韓亨書、林媽生、曾廷碧、吳天恩、吳鐏、黃虎觀、林雙和、謝獻三、沈建章、吳朝行、小船行、黃三旺、許大謙、陳天助,各捐銀十二大元。舉人吳朝宗、陳文儀、杜天奎、大廠各經管、洪存仁、生員林維垣、黃日觀、李源盛、張壎記、生員紀邦榮、許錫長、吳命龍、郭進生、簡印視、賴元榮、爐戶舖、許群飛、丘鳳記、餉磨舖、李簡觀、曾振明、王鼎觀、柯英老、許廷弼、宋廷錫、方源記、鄭元成,各捐銀十大元。
陳連馨、董廷輝、郭泉承、洪元興、顏睿觀、吳博連、同榮號、鍾進德、吳周觀、葉寶全、陳惕觀,各捐銀八大元。陳蓮山、林源美,各捐銀七大元。貢生許名揚、貢生張維新、許振興、王玉笏、楊瑞奇、許郡生、郭鼎成、黃海生、郭士傑、韋啟億、陳芳元、陳文雨、林萬海、黃祖賀、方德顯、馨盛號、何德沛、許復興、生員張啟文、武生郭有才、劉球、張殿玉、黃文斗、趙老觀、陳寶、黃漳勝、鄭陳氏、劉春雷、長茂號,各捐銀六大元。張媽光、莊著華、林中柱、戴合盛、曾振馨、許元略、蓮鑾號、王合成、石同興、崇德號、鄭虎獅,各捐銀五大元。
貢生黃汝濟、貢生王國華、廩生徐朝選、職員戴鳳群、武生鄭端本、生員陳觀國、生員黃作
雨、生員蔡邦望、武生鄭端友、江伯機、德昇號、蔡通觀、洪峻、顏榮豐、曾標生、杜元泰、王原興、林永成、邱逢原、許茂生、劉有成、鄭端宜、曾德利、楊安樂、大源號、許飛聲、義成號、瑞裕號、施四桂、長榮號、沛源號、郭採香、林源興、林藏茂、許和裕、張媽侯、郭克揚、張鼎元、張寵榮、李清泉、程其輝、李嶺觀、莊捷元、程鴻、林棋祥、王文質、張錦同、振利號、石振聲、歐陽時、陳宜守、信豐號、石其潤、石其浩、資安號、石德茂、石大川、元合號、方廷獻、李寵觀、黃鍾方、黃宗觀、林昆陽、信興號、蔡恆瑞、黃廷佐、文興號、潘元珍、黃尚義、石舜英、維記號、楊大元、楊有英、泉盈號、金亨泰、林福興、胡奇仕、許方寸、周瑤珍、莊球觀、德利號、林光邱、謝光頭、梁其清、陳惕觀、黃隆記,以上各捐銀四大元。溶川號、雙美號、錦春號、春源號、施太古、鄧德利、陳歡觀、陳崇成、胡檜觀、王興觀、林富光、恆德號、朱鴻利、豐源號、余攀龍、蘇尊獅、曾端明、戴炎貢、劉金春、林光侯、孫方川、謝勸郎、謝友和、林受謙、張堯嬸、和興號、陳拱秀、顏番觀、史元記,以上各捐銀三大元。
張諒觀捐銀二兩。瑞成號、榮成號、文川號、錦川號、鍾謀觀、協勝號、洪元尊、陳廷岳、四成號、義成號、林藏興、金開泰、周應時、林開澤、張永盛、陳鼎源、郭執觀、陳利見、顏萬盛、田德盛、蔡應宜、陳好娘、甘露觀、全成號、郭春照、許如祥、陳聯和、楊日觀、陳廣科、顏七琴、鍾權觀、陳合成、邱三觀、徐塔老、曾廷昌、泰豐號、錦源號、王大經、林元耀、徐三瑝、黃文錦、永德號、永和號、錦盛號、曾有年、陳朝花、景德號、長順號、廣信號、洪有文、萬鎰號、廣成號、楊對虎、黃啟光、謝以文、楊清爽、蔡鼎耀、蔡前觀、蔡秉彝、劉印堂、林周觀、
黃世綬、蘇如山、楊薦瑛、何魏觀、王學詩、鄭和老、林廷華、郭生老、黃怡盛、石岑傳、李文捷、開泰號、蔡敬綸、四美號、石時育、振江號、林清澤、鄭高祥、莊元珍、曾使觀、甘正觀、林正觀、劉瑞觀、吳來生、謝江漢、陳迓觀、潘式玉、鄭士林、楊光澤、林應奎、葉義利、榮源號、周林、許文裕、鄧德利、楊世基、源盛號、鄭註生、吳毛觀、周曇龍、王文秀,以上各捐銀二大元。
許掽生、李漲觀,各捐銀一兩。崇源號、戴源順、來成號、陳協香、艷興號、振東號、蕭文山、曾振家、吳寧盛、經興號、陳振興、嚴勝號、洪龍泉、盧番觀、林泮觀、鄭大飲、吳招觀、方傑老、陳院觀、吳良觀、莊王觀、陳孟老、陳要觀、陳蓮芳、柯景山、朱綿利、新同合、集杜利、王義合、顏偃觀、李媽扶、戴有源、鄭蘇氏、辛光義、鄭南山、許奇諒、吳國棟、黃媽超、號傳生、葉國華、方增輝、吳志老、林寧光、陳處獅、吳及觀、陳文東、李相文、郭總觀、劉淩泰、李麟蒼、鍾相福、黃鶴齡、杜藏觀、振聲號、吉和號、鄭源興、新文錦、文源號、王章成、陳陞、許番觀、陳和興、李賜觀、陳協和、順安號、郭會觀、林振合、元盛號、王殿治、王寶成、鄭根觀、陳聚興、張瑞觀、高士成、吳新求、姚王老、洪謀觀、陳簪觀、李綿玉、蔡忠孝、順興號、陳媽定、陳大元、陳金升、蔡光望、苻天章、戴淵源、林元觀、甘作楫、蕭冷觀、鄭維全、徐番觀、曾和光、戴肇郎、陳媽才、柯以信、許正吉、吳盤觀、鄭元成、羅可捷、陳化鳳、羅金生、德源號、莊同振、吳繪觀、戴元錦、陳遜瓊、王文江,以上各捐銀一大元。陳蓮發、洪源順、合成號、魏興觀、寶興號、陳沛源、榮成號、陳福嬸、謝老生、陳怡怡、陳志誠、漳茂號、振
有號、李平江、陳歡觀、曹觀祐、楊仕老、梁克智、劉曰義、李德彩、李京華、李延惠、梁運和、李名芳、劉玉宏、黃四觀、王希瑞、文山號、玉成號、蘇圃觀、林振成、王馮生、許廷宜、賴溪獅、王愷獅、花縱獅、吳淑夜、許公立、陳杏觀、盧想觀、戴時久、沈再觀、林茂,以上各捐銀一中元。
嘉慶歲次乙丑年葭月(缺)日,董事黃鍾岳、林道生、林中鶴、趙朝陽、陳德壽、程肇榮、陳廷華同立石。
按:碑一通,鐫兩石,分龕臺南市東區彌陀寺三川門前左右壁。置左壁者,高二二三‧五公分,寬八三‧一公分;置右壁者,高二二二‧一公分,寬八四‧三公分:俱花岡岩。碑文干支:己未,嘉慶四年(公元一七九九);乙丑,十年(一八0五)。
重建義民祠碑記(嘉慶十一年)
郡城鎮北坊有義民祠。自乾隆五十一年林逆謀為不軌,郡人趨義,戮力疆場,不顧身家,隨軍殺賊。蕩平後,大憲奏請褒獎,建祠崇祀。前陞府楊又捐俸買祠旁店屋二間,置田七分,年收租息以資歲祀。凡義民之歿於王事者,俱入列焉。所以妥忠魂,昭國典也。迄今二十年,棟宇傾欹,庭堦坍損,修而葺之為難。
去歲冬間,蔡逆不道,勾結陸匪倡亂。自鳳邑失事後,四面皆賊,日夜攻撲郡城。臺人咸起義旂,同心勦禦,執戈操戟,身冒鋒鏑之加,不避艱險;民之死於義者,殆難
悉數:義民之功大矣!然而義民之死苦矣!三郊義首職員陳啟良、郭子璋、蔡源順、洪秀文等,深憫義民之死,而商入之祠;又目擊斯祠之日漸損壞,不足以壯觀瞻、示敬重也,謀所以鼎新之。慨然倡始捐建重修,邑人士咸踴躍樂輸。不數月間,楹桷煥然,堂廡式廓;雖仍厥舊址,而規模宏敞,頓異曩時湫隘之觀。將所以慰忠貞之幽魂、崇千秋之享祀者,實大有賴於斯祠焉。
夫修舉廢墜,宣佈恩德,有司之事也。矧斯祠之建,尤足以風勵人心,優獎義烈:使海邦之眾,知捐軀為國者之死有餘榮、歿猶不朽也;庶後之興者,咸睹廳貌而知所感發也。夫。祠既成,董事諸君將擇日而送主奠之,並請勒石以誌其事也。是為記。
特加州銜、署臺防分府、臺灣縣知縣江左薛志亮撰文。
嘉慶十一年仲秋月(缺)日立。
按:碑原勒臺南市中區忠義路義民祠,光復後移存市立歷史館。碑高一六六‧五公分,橫六九‧五公分,篆額「皇清」,浮雕龍紋。全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藝文」錄之,遺其題款。另有副碑款一,錄存「其他」類。
溫陵廟增置廟產碑記(嘉慶十一年)
竊惟乾隆四十二年,僧妙琛隨師兄岐衍同住嘉邑城內溫陵廟,奉祀聖母香煙。至四
十八年,師兄歸世,蒙諸首事留琛住持,於今二十餘載。愧不能小心(?)粒積微資,思置嘉邑濫尾莊薄園三段,大小三坵,契三紙,價銀二百四十一元。充入廟內,永為香燈之資,以附(付)後來住僧承掌。圖報佛恩默佑,不忘十方之力。追垂永遠,俾免日後廢弛。爰是勒石。
其後再置,至戊寅年止,園五段、田二段,價銀四百九十五大元。北門外瓦店一間,價銀一百十四大元。西門內瓦店一間,價銀一百六十三大元。應納大租,就園抽的。
嘉慶十一年八月(缺)日,住僧妙琛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延平街朝天宮廟前,高八六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額鐫丹日。
重修龍山寺碑記(嘉慶十二年)
嘗聞神秀禪師之偈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竊疑佛之為道,「本來無一物」;而其神在天下,亦何處而得曰「香阜可以息□,□靈必專在是」哉?然稽唐以來,拓提有區,寶坊著美;則蘭若、花□為神靈棲息之所,非一世矣。況佛祖之定慧止觀,聲教頓悟,其法雨慈雲,尤為世所欽佩者乎!
我埤街夙□安平,舊□建龍山寺於今之城東,敬奉佛祖神像,已多歷年所。嘉慶辛
酉冬,因牆、桷傾頹,損貲補葺:規模由舊,無奢巧之奇;綢繆必堅,有觀瞻之壯。落成已告,□誌必需。傳云:人神之主也。茲之廟貌煥然,人心喜慶,神所憑依,將在是矣!慈悲普濟,其有艾耶?是為記。
合將公捐善眾附列於後:
武生吳登雲捐銀二百二十員。州同黃光美損銀一百員。鄉耆王□觀捐銀八十員。貢生林清和捐銀七十員。貢生李廷□捐銀六十員。鄉耆莊淺觀捐銀六十員。吳彭觀捐銀六十員。副司張應□捐銀五十員。監生陳可寄捐銀五十員。耆賓吳傑觀捐銀五十員。吳厚觀捐銀五十員。蔡瑞□捐銀五十員。蔡□源捐銀五十員。
王載觀捐銀四十員。武生余明高捐銀三十員。張寅觀捐銀四十員。陳元吉捐銀四十員。耆□柯佛恩捐銀四十員。舉人洪熙捐銀三十大員。貢生余志仁捐銀三十員。張□觀捐銀三十員。楊享觀捐銀三十員。朱尊賢捐銀三十員。武生吳朝英、洪天觀、洪玉觀、張榮裕、張吉觀、鄉賓何□□、黃來觀、黃媽觀、王爽觀、吳尚□、吳家弟子、梁家弟子、鄭文□,以上各銀二十員。潘安樂、王轉鳳,各銀十五員。侯天來、王超觀,各銀十五員。吳□□、□□□、□□弟子,各捐銀十七員。黃世皐、謝淡觀,各銀十二員。吳長源、蔡□奇。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龍山寺,高二二一公分,寬八九公分,花岡岩。年代鐫副碑(錄存「其他」類),蓋「嘉慶十二年(公元一八0七)四月」也。
募建湖山巖碑記(嘉慶十三年)
募捐題建廟宇事。念我湖山巖佛祖,鑒觀有赫,時常顯身。康熙六十年,草寇作亂,民生塗炭,男婦老幼大眾逃入山林,如見有白衣婦女巡視,眾知佛祖救苦。爰是求筶下願,竟獲全安。於雍正三年,墾主林克明仝柴裡社業戶大茄臘等,擇地於湖山巖,卜吉興工,建立廟宇,巍峨雕塑,法身莊嚴。所以遠近四方沾佛祖之澤者,皆□主之力也。特恐年久月深,蹤緒難稽,由來莫考。是以謹登□□□□,虔錄戶名於□□□奕葉,共誌不朽云爾。
林克明開墾湖山巖:計湖內外草地一所,因此廟中油香□乏。墾主克明兼捨巖前田一段,以巖后田一段、□□一段,但此二段田配納大租四石,餘者配納大租一十三石三斗一升。道業主茄臘聞知墾主喜捨田二段,亦將此□四石大租配入油香。
乾隆十七年,墾主克明之子德人、士壇又喜捨巖前□巖后果子什物。嘉慶十三年,柴裡社業主派下屯首眉箸□□誠心喜助油香,將公大租十三石三斗三升,喜捨一半六石六斗六升半與佛祖油香;餘者一半,業主流存納課。
嘉慶十三年九月(缺)日,立碑記。
按:碑存雲林縣斗六鎮湖山里湖山巖,高七一公分,寬四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茲據文意撰擬冠之。
通濟宮置租立業碑記(嘉慶十四年)
通濟宮原由尖山而帶重溪,北襟茅港而枕月港,南北之會也。四水旋繞,右有橋,曰「鐵線橋」,保因名曰「鐵線橋保」。此都人士懋建天上聖母宮宇,曰「通濟宮」。自有是宮,未有租產,釋子弁言,尚虞憂缽,難永虔祀。茲重修鼎新,欲奉明禋於勿替,須立齋糧以資遠。用是慕士樂施,湊合原存公銀九十有六員,置租立業。此亦貽謀久計也。第恐年湮,或有貪夫者出,私相盜買,不得不防微杜漸,無作神羞;庶幾廟宇整潔,香煙以妥,聲靈嚇濯,介爾景福,未必無少補云爾。
爰將所買租園條段及樂施姓名,勒石於左:
一、買盧敬觀園一坵七分,帶吳家租糖一百四十九觔半,陳永興餉銀一錢六分半。坐落溫厝部莊尾,東至王宅園,西南俱至盧宅園,北至車路。價銀一百十員。
一、買中社莊黃蔡氏五軍營莊大租粟二十石滿斗,價銀一百十二員。現佃許寬艮、鄭袁叔、許仁鄉、許武全、黃來、黃允、黃萬、黃試。
劉得昌捐銀二十四元。陳源遠捐銀十元。郭寧邦捐銀八元。鄭洪舜捐銀八元。陵夏號、趙餘慶、陳君宗各捐銀六元。吳得位、王光熊、劉光成、盧敬觀、蘇成興、魏福生、陳欣然、王洙沛、王明善、許世梅、黃定主各捐銀四元。濫頭港捐銀三元。鹽課館、郭逢年、張閣觀、吳溫五、新興莊、五軍營、秀才莊各捐銀二元。
陳國慶、陳魁石、林光選、陳君曙、余日觀、余吉觀、余寶觀、楊光留、林江生、楊天興、蘇茂源、蘇和興、林江水、蘇源益、元泰號、李青雲、余光柄、蘇營觀、蔡固觀、蘇振華、王長美、蘇貞源,各捐一元。
郭添宗、蔡準觀、保源號、余光佐各捐銀一中元。
嘉慶己巳年花月穀旦立。
按:碑存臺南縣新營鎮鐵線里通濟宮,高一六一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額雕靈芝草紋飾,原碑缺題。年款嘉慶己巳,十四年(公元一八0九)。
重修良皇宮序(嘉慶十五年)
蓋聞神非廟無以憑依,人非神莫由庇護。我西定坊建有良皇宮,崇祀保生大帝,由來舊矣。迺邇年疊經風雨,棟宇傾頹,幾沒蓬蒿。岳等仰荷帡幪之下,竊不自揣棉力,因共勸盛舉。於嘉慶十一年冬初,拮据資斧,興工修築。雖需費頗屬浩繁,然猶幸神光默相,屢顯靈奇,遂使眾志協孚,不日而功告成。茲廟之興,規模雖仍其舊;而輪奐聿新,堪與法華、竹溪、彌陀等寺並稱海外巨觀焉。爰泐石以誌不忘。
謹將捐題芳名列左:
貢生沈清澤捐銀六十大元。監生鄭建邦捐銀五十大元。監生徐炳文捐油漆色料工。職員沈其孚捐銀二十大元。典舖沈長榮捐銀二十大元。石合觀、洪泉興、江淵源、洪朝宗、黃源泉、石源
源、黃以田,各捐銀十二大元。鄭春生、卓文炳、陳郭氏,各捐銀十大元。
黃番婆捐銀六大元。陳遠甫、陳振岱、葉愷觀、陸合振、阮源利、王媽光、扶振河、許永觀,各捐銀四大元。劉光讚、鄭振宗、董媽老、潘玉卿、陳合成,各捐銀三大元。王琳、張清雲、洪吉觀、盧獅觀、吳執觀、鄭浙江、王九觀、黃泉源、陳永觀、邱天生,各捐銀二大元。
監生黃鍾岳捐銀五百餘元。
嘉慶十五年庚午陽月(缺)日,董事黃鍾岳立。
按:碑龕臺南市府前路良皇宮(俗稱下大道)內壁,高五六‧五公分,寬八四公分,砂岩。
玉枕火山碧雲寺募為緣業碑記(嘉慶十六年)
夫有寺必有香火,而香火必資緣業,自古尚矣;於今為昭。火山碧雲寺,為嘉邑名勝,崇奉觀音大士,英靈遠庇,早已膾炙人口。因寺無緣業,住持僧家,富於煙霞,貧於供養,難為無米之炊,空□□□□□□□□□神而邀福也。士輝爰謀善士蘇公光賜、廷觀、子成諸君,首唱捐貲員緣由。繼偕住持□□捐地□公□□□□□□□□盛興。計鳩銀三百二十六元,買業三處,永為寺中香煙,以迓神庥。公議將年□息付□寺□□□□□□□□□。□此登堂為不夜之天,涓滴皆光明之藏矣。
特慮世態變遷,或遭豪強兼併,或被不肖盜□,□□□□□□□□□□□昧。謹勒
銀額、名數於石,以垂不朽。俾後起者擴而充之,庶幾斯寺振興,不致莫為之後,繼盛(下缺若干字)。
今將明買緣業銀額並捐題名數條列於左:
一、買□元墾田共六埒,坐落糞箕湖山腳,價銀二百零八元。
一、買大武壠派社番婦斗鵑加弄承墾田園一所,並宅地一所,坐址七重坑口,價銀七十三大元。
一、買大武壠派社番目京龜勿等承墾荒埔園一坵,併帶龍眼、檨仔在內,坐址六重溪溪□,價銀二十二大元。
張士輝捐銀四十三元。蘇光賜捐銀三十三元。蘇廷觀捐銀三十三元。蘇子成捐銀三十三元。段士謨捐銀三十大元。盧秀華捐銀一十大元。吳永長捐銀一十大元。吳在觀捐銀一十大元。尤興捷捐銀一十大元。李時夏捐銀一十大元。邱垂統捐銀一十大元。卓楚觀捐銀一十元。白廷奎捐銀一十大元。白登山捐銀一十大元,林光卿捐銀一十大元。俞林觀捐銀一十大元。吳春觀捐銀□元。李還觀捐銀□元。林山觀捐銀□元。張尚觀捐銀□元。
嘉慶十六年歲次辛未陽月(缺)日,職員張士輝等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火山路一號碧雲寺,高一四六公分,寬六四公分,砂岩。額有雙龍浮雕。
新興街福德祠重修碑記(嘉慶十七年)
竊謂廟宇建立,由前善肯構肯堂以創始;雕梁頹毀,賴後人美侖美奐而鼎新。我新興街福神,昔未有廟,祀在民居。迨康熙間,街耆建其廟於西,坐海衝衢,水繞人朝,可稱佳勝。自祀公以奠厥居,商賈輻輳之盛,渡頭舟楫往來之頻,居處士庶,咸仰賴焉。揆厥由來,雖蒙聖朝德意之所覃敷、官長教化之所普被,亦公之靈爽實式憑之。自乾隆五年重修以來,歲久日深,風雨剝蝕,幾乎頹壞。瞻仰之下,莫不惻然!於是鳩資庀財,敬仍舊制;眾善共施,靈宇聿成。工即告竣,爰輯前事而為之序。
謹將各捐題開列於左:
石德茂捐銀一百二十員。石致祥捐銀一百二十員。陳茂源捐銀一百二十員。吳盈豐捐銀一百員。董萬興捐銀八十員。復興號捐銀七十員。林怡全捐銀六十員。金振興捐銀五十員。和利號捐銀五十元。長慶號捐銀四十員。福德爺用公銀一百員。吳盛記捐銀四十員。方興源捐銀四十員。黃德隆捐銀四十員。郭長利捐銀四十員。通泰號捐銀四十員。捷順號捐銀四十員。同興號捐銀三十四員。正泰號捐銀三十員。施金興捐銀三十員。振美號捐銀三十員。韓高揚捐銀三十員。吳奕享捐銀三十員。張振盛捐銀二十四員。黃和成捐銀二十員。長合號捐銀二十員。吳長順捐銀二十員。和泰號捐銀二十員。新振發捐銀二十員。古東吳眾弟子捐銀二十員。劉和興捐銀二十員。石克纘捐銀二十員。張元春、王德順、新和發,各捐銀十六員。張振昌、莊泰興、吳景星、莊泉美
、陳水蓮、益有號、張玉陞、張協盛、崇興號、合吉號、勝金號,各捐銀十二員。吳君令、張致遠、新長順、郭德成、陳文賢、陳益順、茂興號、張廣遠、德興號、怡發號、瑞泰號、張大興、張沃觀,各捐銀十員。
長興號捐銀八員。陞興號、張元盛、張陞泰、張振協、金蘭號、鼎隆號、茂源號、洪永嘉、益興號、復振號、汪謙益、張盈順、同盛號、瑞成號、和源號、祥吉號、源興號、張源美、郭東成、張德勝、進興號、吳晉成、德陞號、洪勝遠,連上各捐銀六員。長記號、劉和成、林績盛、張源協、振合號、蔡煥珍,以上各捐銀四元。陳天長、陳協和、莊上權、陳協興、顏飛凰、蔡茂盛、蔡尊三、王江淮、陳萬順、李開興、林萬成、劉允久,各捐銀二元。施萬泉、吳泉勝、鄭仲恭、王讚觀、陳梓教、石興老、陳應熊、林拱源、李和協、林珍盛、合順號、嚴瑞興、鄭奪梅、石河鯨、戴福全、陳振源、蔡源利、王幫翰、陳字水、曹履綏,各捐銀一元。
凡廟宇之建,崇祀神靈,內外最宜潔淨,不可狎褻污穢;今茲重修,尤當整肅。公議設立規條,以存永遠。
一、禁:廟內不許閑人住宿,亦不許賭博;如有不遵者,值年爐主首先阻止;仍敢違禁,聞眾呈官究治。
一、禁:廟埕及兩道巷路,雖是公所,不許堆積污穢;如有不遵規約,罰戲一檯。
嘉慶十七年歲次壬申陽月(缺)日。
按:碑存臺南市安平路神興宮廟左巷壁,高一七一‧五公分,寬六七‧一公分,花崗岩。
重修樂安橋碑記(嘉慶十九年)
蓋聞關梁必謹,而梁尤切通行之要。竊以建造日久,橋木磚石損壞,堆積糞土,過客艱辛。地屬通衢大道,奚堪頹壞久。朝惻等共議興築,相率捐金,重加修整;庶橋木堅固衡平,而行人利往來之便。自修後,毋許仍前堆積污穢。謹白。
計開捐金,備列於後:
瑞源號捐銀四大元。永和號捐銀四大元。和順號捐銀四大元。玉成號捐銀四大元。益順和捐銀四大元。福記號捐銀四大元。瑞興號捐銀四大元。通合號捐銀四大元。綿興號捐銀四大元。源順號捐銀四大元。
計費用三百四十八大元。
嘉慶十九年葭月(缺)日,董事:大崙鄉蔡朝惻捐銀三十六大元、湧源號(蔡)恆溪捐銀三十六大元、濟興號(蔡)世扶捐銀三十六大元建立。
按:碑原存臺南市西區永樂街崇福宮廟附近,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移列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一0四‧五公分,寬五四‧五公分,花崗岩。
觀音埤公記(嘉慶十九年)
蓋聞人資於穀,穀資乎水;而水非有修築之功,則無以昭素蓄時出之宜。此埤圳所
由興也。我果毅後田土高下不齊,前築「楓仔林埤」未竣,己被衝壞。乾隆二年,眾等呈請縣主戴,仍就原處填築設閘,開圳立規。嘉慶四年,復被衝壞。連年禾苗曝槁,見者心傷。嘉慶十七年二月,眾等僉議填築,依舊開圳,設立閘門,一時踴躍成功。顧善始尤貴善終,公議立定條規,臚列水份,俾免截水、扢汴、混爭之弊。良法美意,堪垂久遠,爰勒石以紀其實。
謹將規約、水份開列於左:
公議條規開列於左:
一、楓仔林埤水份原係一百二十分,凡費用工料俱照水份分派。茲有無銀可出,即將水份付與水份內之人承坐,照份出銀頂充,以濟公費。若恃強違約,眾等呈官究治。
一、放水須先放至各汴底週滿,然後作三鬮為準:一汴至四汴為首鬮,五汴至八汴為二鬮,九汴至十二汴為三鬮。若要再放,以三汴尾鬮為首,二汴次之,頭汴為三鬮。又欲再翻放,以二汴為首鬮,頭汴為二鬮,三汴為尾鬮。如此定例,週而復始。至埤水短少,應會眾公議,不得恃強亂放。若塞石凵口了又時,圳底所剩之水仍歸各汴均分,不得混爭;違者議罰。
一、分水立石定汴分寸,派定不易,不得改易。若恃強紛更,截水挖汴,藉稱涉漏,被眾察出,罰戲一檯,仍將水份充公。
一、閘口不得擅安捕魚之具,致害埤閘;有在埤內築岸捕取魚蝦,被眾捉獲者,罰戲一檯。至埤岸閘門水瀨若有損壞,應修理:六十工內埤長自修,六十工外就水份攤銀修理;倘有不出者
,鳴眾議罰。
一、築埤以資灌溉,若帶水份之田園有種旱苗被曝,亦應開放埤水以濟急需;但當照汴分放,不可混爭。至塞石凵口了又之費,就早冬灌溉之田甲多少公鳩,毋容推委,違者議罰。
一、此埤原帶正供三石六斗,係有水份者完納。茲議配落埤:將埤付埤長養魚,出息徵完,不得遲延累眾。倘遇旱年放水,埤長無水養魚,有關累課,議定留二塊枋之水為養魚之資。若逢大雨,洪水漲滿,設泊之處難免蔓草蔽塞,致衝崩埤岸之虞,務必將泊拆去;不得自顧私魚,致害公埤,違者罰戲一檯,仍呈官究治。
一、欲放水,埤長須先傳知眾佃修理公圳各溝明白,然後照汴分放;倘有不到者,將其水份漸寄公汴。至各私汴當用枋鋸定,不許用竹生端。又放水之日不許捕取埤中魚蝦,致傷埤長血本;違者議罰。
一、約□遇亂規,當會眾議罰;倘有不遵,即當呈官究治,費用銀兩就水份內公攤,不得推委,違者罰戲一檯。
謹將水份開列於下:
一汴第一:陳淑嬸五釐,蔡理興四分半,蔡玉和五釐,蔡玉崑二分,張玉盛九釐,蔡奕一分,張純仲五釐,張超五釐,鄭登一分七釐半,沈啟成一分,吳源隆二釐半。
一汴第二:蔡玉興二分,蔡廷光一分半,張純武一分,張純仲二釐半,沈六順七分,楊求五釐,黃連二釐半,陳位三二釐半,劉德昌五釐,吳源隆五釐。
一汴第三:沈六順一分,蔡玉興五釐,蔡奕七釐,蘇天麟一分半,劉德昌二分。
一汴第四:劉德昌二分半,蔡玉崑一分,蔡后一分九釐,沈六順三分七釐半;一汴第四:蔡玉興五釐,蔡奕五釐,蔡連朝七釐半,吳協水五釐,張玉盛一分半,張塭五釐,林甘五釐,林登五釐,陳位三五釐,林元美一分。
二汴第一:金媽光五分,劉得昌四分六釐半,蔡奕一分,沈六順二釐半。
二汴第二:周萬一分,徐旺五釐,蔡奕五釐,周華麟七釐半,沈啟盛一分。
二汴第三:陳位三六釐,蔡量五釐,沈啟成一分,張玉盛七釐,蔡玉和一分,蔡天五釐,鄭登一分二釐,周萬五釐,楊求七釐半。
二汴第四:劉得昌十二分零五,蔡玉興一分,楊求二釐,沈五房五釐,張玉盛一分,蔡奕二釐半,張塭二釐半。
三汴第一:蔡奕三釐。
三汴第二:蔡玉興十分零四,沈大順一分,鄭登五釐,蔡天三釐,吳源隆二釐半,蔡玉和五釐。
三汴第三:蔡奕一分四釐,劉得昌二分,沈二房六釐。
三汴第四:蔡玉和四分半,張玉盛五釐,蔡奕二分四釐,劉得昌三分零五,沈六順一分九釐,鄭登五釐,蔡玉崑一分半,蔡玉興五釐,顏甲乙七釐。
嘉慶十九年臘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縣柳營鄉神農村(舊名果毅後)鎮西宮,高二一三公分,寬八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此碑所稱之「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縣主戴」,名大冕。
重修文廟碑記(嘉慶二十年)
聖天子稽古右文,命天下郡縣皆立先師孔子廟,春秋祭祀,所以崇教化而正人心,甚盛典也。是故時代有升降,滄桑有變遷,而惟至聖廟宇,揭日月以常行,歷萬古而不墜。蓋廢者興、圮者修,中土固然;即極之海隅日出,罔敢或替。
嘉邑文廟,自康熙四十三年甲申歲鳳邑宋尹永清來署斯篆,議建於城之西北,越乙未秋,遭颶傾圮;邑宰周鍾瑄獨任其艱,捐資修復。乾隆四十年間,邑紳士倡議移建西郊。五十一年,遭林逆之亂,竟為廢址!至嘉慶丁巳,復謀與舉,鳩金殆以萬計;而稽其工程,自崇聖祠、大成殿、大成門暨兩廡外,尚皆缺如。壬申秋,邑宰宋君廷枋來篆斯土,司鐸葉君文舟、邱君蒔深因與共商厥事。傳集紳士,奮然議興。於是櫺星門及東西禮門、義路、坊、泮池、紅牆、明倫堂、名宦、鄉賢祠,無不備具;並致齋、省牲所、福德祠、毓秀門、周圍牆垣,亦無一缺略。嚴肅整齊,丹堊輝煌,蓋至是始燦然大備矣。
今春葉君因公到郡,請余為記。迴憶丁巳創議之後,因循幾及廿載,豈人事之未濟
歟?抑有數存乎其間耶?是役也,以癸酉仲春經始,以甲戌仲春落成,費重工繁,期□告竣。先師呵護之靈,其在斯乎!其在斯乎!從此規模式煥,俎豆常新。都人士由是路入是門,升斯堂者服教而畏神,潛移而默化,顧名思義,俗美風淳,丈元氣之祥和,化干戈為羽籥,斯真得聖天子崇祀先師之至意也!至若地效其靈,人鍾其傑,英才輩出,甲第聯登,理學名臣,後先輝映,是又分巡斯土者之所厚幸也,夫因喜而為之記。
欽加按察使銜、分巡福建臺澎等處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三級、紀錄十八次,蜀東糜奇瑜謹撰。臺灣府嘉義縣儒學教諭、加三級、海澄葉文舟謹書。
嘉慶二十年(歲在乙亥)皐月穀旦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北榮街省立嘉義醫院內,高二0四公分,寬八九公分,花岡岩。篆額如題。碑中干支:乙未,乾隆四十年(公元一七七五);嘉慶丁巳,二年(一七九七);壬申,嘉慶十七年(一八一二);癸酉,十八年(一八一三);甲戌,十九年(一八一四)。
重修月港大橋誌(嘉慶二十年)
余於癸酉秋七月蒞任斯土,閱月港大橋,係嘉、彰接壤南北通衢。行人履此,未嘗不歎昔人創始於前,得資利涉之為快也。無如日久為風雨所侵,板柱傾衰,幾將朽折矣。余急欲興修,惜無領袖者。時有蘇明經自羅山遷居於此,與商厥事,遂邀出仝閤港紳
耆,隨力捐題,計有千餘員。即赴郡廠稟請置料,蒙臬道憲糜檄准。爰是擇日興工,不一月而大橋告成:重加樑柱,翼以扶欄,計費番銀千五百餘員。茲者坦坦履道,行人便焉。竊為是橋之修也,諸紳耆董全其事,都人士樂助其貲,而余不覺喜有志之竟成焉。於是為誌。
署佳里興司陳鴻寶撰。
職員蘇文珍捐銀二百五十員。沈大順捐銀一百二十員。曾長源捐銀一百大員。柯盈茂捐銀六十大員。李怡成、林協泰、陳位三、振合號,以上各捐銀五十員。課館、劉順盛、蘇春記,以上各捐銀四十員。李美成、李源興、郭叶源,以上各捐銀三十員。蔡福安捐銀二十四大員。張振德、鍾崑源、楊成春、施源和、黃順、李慕陶、陳玉順、謝源美、黃聯源、林茂、王茂利、林續興、李利源、李招賢,以上各捐銀二十員。李俊元、詹金鳳、王蕙苑、謝贊、黃恆盛,以上各捐銀十五員。
王桂芳、李綿興、陳合盛、王德隆、曾長隆、黃振隆、以仁號、義源號、黃益利、振利號、源益號、王蘭苑、丁恆昌、盈順號、周是、振茂號、丁啟隆、陳瑞記、泰源號、桓生號、柔通號、茂源號、德昌號、黃球生、李元應、黃謨、蘇光前、趙由新、蔡天助、李詞宗、紀得意,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陳和成、陳聯順、蔡榮利、振合號、李成興、李成利、陳福順、李福興、張協順、林大振、泉榮號、范麟、李恆安、黃利興、黃豐美、詹振芳、藏興號、金美號、黃長順、張珍香、方和盛
、柯茂利、張祥記、丁源泉、張勝記、黃盈苑、蘇永芳、顏泉春、曾鼎珍、李致和、盧隆盛、柯泉順、生泉號、義方號、李集興、黃忍、寧順號、李順發、錢源盛、李順成、李新春、余棍、順興號、林媽保、曾夙駕,以上各捐銀四大員。
嘉慶二十年八月(缺)日,董事李廷弼、蘇文瑞、陳瓊洲、林露、李元詩、陳學古、范勃世、陳廷顏同勒石。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大橋畔,高一四七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碑文所稱癸酉,嘉慶十八年(公元一八一三)。
重修魁星閣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玉書□而文明,揭日月以常行;七曲開而彝倫,徧寰宇以攸敘。此千古道脈之真傳,即千古文運之正宗也。我朝至治光昭,追溯功德,崇祀先師孔子、文昌帝君,享以太牢,尚矣!而在天成象,顯應文場,於以黼黻隆平、祐啟多士者,則奎星之神並為儒林所崇奉焉。神於二十八宿中屬木,為西方七宿之首;光能射斗,筆可掃軍,默司桂籍權衡,顯示文章機杼。凡士人之德藝兼優者,無不發其光而助其捷,此普天之下所以咸修祀事也。
臺陽自康熙癸亥歸入版圖,沐浴聖澤百數十年。嘉慶壬申夏,余奉命來巡茲土。署
左舊有大魁堂,基址不擴,祠宇亦卑。余拜禮其間,惜其因陋就簡,無以宏厥規也。越甲戌夏,適紳士黃君纘、黃生鍾岳、洪生坤、陳生廷瑜等,以建閣來請,余即捐俸以為之助。至丙子秋而厥功告成:易堂為閣,矗立三層,遐矚高瞻,玲瓏八面,神之靈爽實式憑之矣!
考「宋史」,乾德五年三月,五星聚奎,論者以為太平有兆,文運振興;逮後濂、洛、關、閩諸大儒應運而生,以上接洙泗之心源。奎光顯耀,洵非偶然!茲閣之成也,聳出雲霄,光芒萬丈:北則玉山為之屏障,南則七星為之布羅,東與西則天乙、太乙為之拱照;而滄波萬頃更匯注焉以壯其文瀾。霞蔚雲蒸,珠聯璧合,神之精英有不會萃於此者乎?行見地靈人傑,文運天開,仙島神洲必有碩彥偉人、繼起於濂洛關閩之後者;豈止顯巍科、掇高第云爾哉!余故於都人士之修德力學有厚望、而即以覘氣運之光昌也,因喜而為之記。
欽命按察使司銜,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縻奇瑜撰,並捐俸銀一百員,又給發充公銀八百三十三員。
王得祿(世襲子爵福建水師提督),捐出銀二百大員。吳春貴(拔貢原任戶部廣西司郎中),捐出銀三百大員。林朝英(歲貢,中書科中書欽加光祿寺署正),捐出銀三百大員。黃拔萃(監生),捐出銀二百大員。杜天奎(軍功,廣西平樂府通判),捐銀一百五十大員。許錫祥捐
出銀一百五十大員。商國香捐銀一百二十員。林文濬(軍功,四品職銜)、吳世繩(候補詹事府主簿)、蘇德純(廩貢)、朱甘霖(布政司理問職銜)、郭廷輝(監生)、黃道宗(監生)、董向瀛(生員)、劉德涵,各捐銀一百大員。
韓高揚(任刑部主政候補員外郎)、蔡世純(生員)、何元珪(武生),各捐銀八十大員。張維新(歲貢候補儒學訓導)、劉日純(監生),各捐銀六十大員。吳朝宗(武舉)、曾基業(歲貢)、郭拔萃(監貢軍功,六品職銜)、郭邦傑(監生軍功,六品職銜)、方耀漢(武生軍功,八品職銜)、陳棠瑞(貢生)、許向陽(監生)、郭友香(監生)、洪邦安(監生)、王起材(廩生)、吳紹芳(生員)、翁高爵(生員)、陳文仰(生員)、林錫祿(武生),各捐銀五十大員。
陳玉輝(舉人)、徐朝選(歲貢)、黃本淵(優貢)、黃獻聲(貢生)、蕭元錕(布政司理問職銜)、吳國琛(監生)、陳啟善(監生)、石登雲(生員)、楊文顯(生員)、楊鶴鳴(生員)、張朝章(武生)、林元魁(武生)、林道生、施明嬌,各捐銀四十大員。蘇鳳翔(廩貢,候補儒學訓導)、石時榮(軍功,六品職銜)、吳洪波(州同職銜)、溫紹周(州同職銜)、吳春祿(布政司經歷職銜)、陳恆德(監貢,布政司經歷職銜)、徐炳文(布政司理問職銜)、楊有瑛(附貢)、韓高選(附貢)、鄧繼俊(監生)、陳學智(監生)、蔡耀謨(監生)、柯尚權(監生)、林兆鳳(生員)、林振(生員)、黃如珪、吳清暉、蔡星培、何安仁、各捐銀三十大員。郭青峰(生員軍功,六品職銜)、陳克良(布政司照磨職銜)、趙大成(生員)、林希瑜
(生員)、紀揚名(武生),各捐銀二十四員。游化(歲貢軍功,六品職銜)、林維壘(歲貢)、林開烈(拔貢)、程德莊(附貢),府經歷職銜、何安邦(監貢)、沈讀詩(監生)、曾紹基(附貢)、黃時成(廩生)、鄭朝清(廩生)、陳醇(廩生)、林有華(監生)、薛雲徵(監生)、林廷璣(增生)、林汝漢(生員)、韋廷葆(生員)、陳嘉猷(武生)、薛光耀(監生)、沈建中、吳景星、黃錦尚、黃錦萬,各捐銀二十大員。
蔡其哲(生員)、蔡捷瓊(生員)、楊必報(典吏)、潘玉卿、鄭文忠、蔡文瀾、郭子津、何安吉、李酉山,各捐銀一十六員。劉瑞麟(武舉)、陳兆瑞、韓世魁、陳允中、簡長利,各捐銀一十五員。楊廷珪(監生)、侯經綸(生員)、葉有馨(生員)、楊聯陞(武生)、陳得馨(武生),各捐銀一十四員。林謙光(舉人)、張克忠(拔貢)、曾廷謨(生員)、施邦俊(生員)、黃名顯(生員)、陳聯飛(武生)、施嘉瑞、葉尚桐、張有慶、黃志仁,各捐銀一十二員。林師聖(恩貢)、陳震曜(優貢,署閩清縣學訓導)、陳肇昌(歲貢)、郭廷樑(生員軍功,六品職銜)、黃作雨(附貢)、陳植青(廩生)、陳振玉(廩生)、曾敦仁(廩生)、張鳳祥(增生)、林垂紳(增生)、沈其鳳(生員)、張名登(生員)、陳有章(生員)、林夏時(生員)、甘繼聲(生員)、楊一柱(生員)、劉其南(生員)、黃樹槐、蔡世鈺、陳采芹、陳立安,各捐銀一十大員。
蔡攀桂(歲貢)、趙新(廩生)、魏元樞(增生)、葉紳(生員)、葉濟川(生員)、蔡國香(監生)、楊崇謨,各捐出銀八大員。余慶(廩生)、程青震(增生)、郭綏猷(生員)、王
啟泰(武生)、康辰助、林天錫、莊亦聘,各捐出銀六大員。林棲鳳(歲貢)、蔡有汜(廩生)、郭廷璋(生員)、周衡(生員)、陳瑞奎(生員)、葉進秩(生員)、朱世澤(生員)、吳時通(武生)、林師直、洪秉元,各捐出銀四大元。
董事:黃纘(拔貢,候選直隸州州判),捐銀一百員;黃鍾岳(監生),捐銀六百員;洪坤(廩生),捐銀二十四員;陳廷瑜(增生),捐銀一十大員。
嘉慶二十一年歲次丙子陽月穀旦勒石。泉城敬文堂刻。
按:碑原龕臺灣府奎樓壁(今臺南市中正路西段),日據時「市區改正」,遷奎樓於今中區文昌里府前五巷,原狀重建,尚具勝概,碑亦移置焉。二次世界大戰,樓毀於空襲、碑倖全,分鐫兩石,俱高八七‧九公分,一石寬五七‧九公分、一石寬五八公分,質烏石。
重建里仁橋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斯橋處月港之區,南北往來必經之地,昔人創造,誌曰「里仁橋」,而所關大矣哉!乾隆七年間,始有汫水港溪渡,稅銀逐年十五兩,充修橋費,由來久矣。迨五十一至五十八等年,被渡夫抗稅,致訟公庭。次年六月,閤港紳耆請設義渡,是橋亦兼配修。及嘉慶十九年,洪水橫流,橋樑沖崩,寸木無存,修之不得,造之微力。瓊忝義渡典□,於是議舉董事。爰請職員蘇君捐資倡首,而好義諸公亦各隨緣樂助,計金數百,俾得巨材大木。擇吉重建,不日成之;庶幾行人得便,實諸公好施之力也。謹勒石以誌。
蘇源裕捐銀六十大元。東興街捐銀五十五大元。李源興捐銀二十大元。劉順盛、林協泰、蘇春記、李怡成、郭叶源、盈茂號、曾長源、振合號,以上各捐銀十大元。黃聯源、施源和、李慕陶,以上各捐銀六元。陳瑞記、楊光庇、泰隆號、鍾崑源、怡仁號、泰源號、周視觀、蔡天助、恆盛號、致和號、利通號、李義成、盧隆盛、陳房觀、黃盈苑、王清溪、李泉安、林葛郎、捷興號、寶興號、丁寧昌、曾鼎珍、益利號、新福春、趙由新、徐太和、寧順號、謝源美、課館、王蕙苑、恆成號、林續興、盈順號、義源號、黃光定、振茂號、永和號、合昌號、福泉號、顏泉春、林茂老、詹金源,以上各捐銀四大元。
陳瓊洲自捐銀八十六元完竣。
嘉慶二十一年陽月穀旦,董事陳瓊洲、李廷弼、范勃世、林協泰、李群軼敬立。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武廟里里仁橋南橋頭,高一二五公分,寬七0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威靈宮廟產碑記(嘉慶二十二年)
同立石碑人援巢中莊眾弟子,為神祀不毀香煙,載有明買過林春申應份吳林潘佃租粟一十五石斗滿,年配納正供租粟二石正,價銀一百一十大員。與值年爐主,頭家同前去收租,納課。歷年演戲、五谷王千秋,永垂久遠,照年輪流,抵堂禋祀,不得推諉。眾等誠恐日後人心不古,久遠廢弛,公同參議,豎立石碑,永為千古不朽。
謹將現佃租額,開列在下:
在佃林慎觀頂黃租粟三石六斗滿,田住在圳墘。又頂周興祖租粟四石五斗滿,田住在新廟後。
現佃林籃觀頂胡放租粟三石四斗滿,田住在竹巷口。又頂林仕傑租粟一石八斗滿,田住在石頭公廟,又頂林保租粟二石滿,田住在布袋口。
嘉慶二十二年四月(缺)日,眾弟子等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縣燕巢鄉瓊林村威靈宮廟壁,高六五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
重修文廟碑記(嘉慶二十三年)
臺灣康熙二十二年方入版圖,前此未有夫子廟也。二十四年,巡道周因鄭氏之舊址始建焉。三十九年,巡道王重修。五十四年,中丞陳重修。五十九年,巡道梁重修。乾隆十年,知府褚重修。十六年,巡道(?)楊重修。五十六年知府楊重修。嘉慶八年,巡道遇、知府慶重修。凡諸工役,志記其事,碑勒其名,踴躍急公,多出其鄉紳士之力,洵可嘉也!
癸亥迄今,又十餘載矣,蟲絲鳥跡,年久塵封,雖宮殿依然,觀瞻弗肅;而體制亦
間有未周。溶蒞任時,已悚然心動,而力尚未逮也。丁丑歲,有建立考棚之議,時值歲試,合郡應試生童樂然捐題,聚□成腋,計有一千四百餘金。因估工浩大,所費不敷,事遂中止。戊寅冬,□□之府學廣文陳君,將此公帑移修文廟,並建正齋、衙署,請之觀察蓋、太守鄭,均為許可。遂擇吉興工,缺者補之,朽者易之,斜者正之,坍塌者築之,漫漶剝落者黝之堊之,而夫子廟內外煥然改觀;府學之官廨,時亦落成。唯是公帑之外,動費不足,特為捐廉俸銀五百餘金,以贊其成。經兩月蕆事。
夫學宮為培養人才之地,風化所關,司牧者之責也。昔海康陳公修學記中有云:『非作新於始之為難,而能繼繼承承永護於後之為難』。旨哉言乎!蓋深□後之人有基之勿壞也。繼今以往,接踵而修葺之,是所望於後之宰斯土者。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歲冬月(缺)日,署臺灣縣事豫章溫溶敬勒。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三川門右壁,高一0二公分,寬五三‧五公分,花岡岩。文中干支:癸亥,嘉慶八年(公元一八0三);丁丑,二十二年(一八一七);戊寅,二十三年(一八一八)。所敘修廟諸職姓,其所撰碑文,本集悉錄之,檢之可得。
普濟殿重興碑記(嘉慶二十四年)
蓋聞蓮花片座,鍾靈嘗吸夫日星;貝葉半笥,護法必防乎風雨。維扶輿之所結,為
法界之攸宜:北魏則一萬三千,罔非式廓;南朝則四百八十,亦係卜臧。曩者因王戾止,普濟名「殿」,原係「普濟廟」;寧靖王曾經此廟,將廟稱「殿」。實四境瞻依之地,罄群心皈懇之誠,流澤所加,無感不應!古建已不可考,越向猶無所稽。據以乾隆丙寅年石文耀之重修,今則歲時浸久,棟桷就淪,有風雨之淒其,無邃座之肅若!欲加修繕,興發何在?矧衡茅自庇,常懷必葺之安;神靈所棲,宜起勿傾之念。幸石氏等之精進,亙一心而就義;乃以嘉慶丁丑年博採堪輿之論,增郭福地之門:包絡菁華,點頭得諸移步;環襟城郭,倒丈只在差躔。匪誇棟宇之連雲,實相陰陽於揆日。啟土之基,勿壞壯麗王宮;契龜之吉,肇增清幽僧舍。務使葦渡西天,得緩神於面壁;鵬飛南海,聊養翮於巢林。周寶岸所以誕登,慈帆於焉普濟者也。然而石氏克纘等力莫能勝,所賴向義鉅公鑒投艱之重任、各助一臂之力,獎彼仁嗣、共出五家之財襄諸義舉。爰是工興於嘉慶丁丑年臘月初旬始事,越二年己卯歲臘月中旬告成。猗歟盛歟!有修有興,後先媲美,神之靈也,人之力也,皆可嘉也。因勒石以垂千載於不朽云爾。
北郊蘇萬利、南郊金永順、糖郊李勝興共捐銀三百三十元。生員莊學禮捐銀一百二十元。澎船行等捐銀六十大元。六屬課館捐銀五十大員。職員黃鍾岳捐銀四十大元。戴媽喜觀捐銀四十大元。蔡鵬舉捐佛銀三十大元。郭捷益號捐銀三十大元。金綿瑞號捐銀二十六元。生員黃玉章捐銀二十六元。職員許鍾雲捐銀二十四元。蘇貞興號捐銀三十四元。蘇德興號捐銀二十四元。油釘
舖捐銀二十四元。施嘉瑞捐佛銀二十大元。雙記寶號捐銀二十大元。郭振益號捐銀二十大元。莊和記號捐銀二十大元。林剎觀捐佛銀二十大元。黃茂源號捐銀二十大元。南北小廠捐銀十八大元。張瑞源號捐銀十六大元。前埔蔡妥司捐銀十六元。潘玉卿捐銀十六大元。黃怡盛號捐銀十六元。金吉利號捐銀十六元。臺郡餉典捐銀十六元。金合順號捐銀十六元。許鳴春捐銀十六大元。高益三觀捐銀十六元。職員郭友香捐銀十五元。蕭泉裕號捐銀十五元。新瑞利舟捐銀十三元。茂裕寶號捐銀十三元。盧合德號捐銀十三元。吳尚志捐銀十三大元。倪新廣發捐銀十二元。董其山捐銀十二大元。蘇怡成號捐銀十二元。方潮興號捐銀十二元。林進謀捐銀十二大元。三合興號捐銀十二元。順源寶號捐銀十二元。職員朱甘霖捐銀十二元。王恆發號捐銀十一元。監生黃拔萃捐銀十元。陳錫爵捐銀十大元。德昌寶號捐銀十元。石致祥號捐銀十元。益合寶號捐銀十元。蘇元順號捐銀十元。黃汝謨捐銀十大元。張慎堂捐銀十大元。監生何安仁捐銀十元。張克昌捐銀十大元。翁光前捐銀十大元。何東山觀捐銀十元。邵雲從捐銀十大元。石漸觀捐銀十大元。蔡埕觀捐銀十大元。義合寶號捐銀十元。蔡振益號捐銀十元。新合發號捐銀十元。新捷發號捐銀十元。新勝興號捐銀十元。新得勝號捐銀十元。三和興號捐銀十元。
瑞吉寶舟捐銀八元。金合成號捐銀八元。盧合美號、公源寶號、蔡世德觀、其祥寶號、怡源寶號、郭振興號、倪啟順號、石大川號、復興寶號,右各捐銀八元。匠首吳血觀、林贊和觀、椗舵店、各捐銀七元。匠首吳瑞觀、吳華觀,蘇煥欽司、黃趙老觀、陳益記號、高溪水觀、曾振發號、郭金順觀、吳仕先司、沈六順號、陳樓觀、蔡泉順號、王和順號、林和順號、尹媽德觀、周
三聖觀、許藏茂觀、郭天送觀、陳蓮招觀、林正記觀、黃元煥觀、顏資壽觀、陳雙德號、聯合寶號、何振評觀、柯烏生觀、榮泰寶號、合興寶號、金富有號、啟順寶號、陳源利號、新源發號、新德源號、保德寶號,右連上各捐銀六元。
保福寶舟、通合寶舟、景瑞寶舟、源助寶舟、金福順舟、新徵寶舟,以上各捐銀六元。源慶寶舟、勝春寶舟、恆成寶舟、東山寶號、施岱福號、張鼎興號、金福春舟,以上各捐銀五元。盧合春號、石天賜觀、黃紀和觀、軍工大廠、職員糜大正、游培基觀、黃火生觀、監生陳成綿、金順發號、集豐寶號、蘇振昌號、福記寶號、蘇源來號、福源寶號、合利寶號、蘇貞振號、三有寶號、楊美利號、高成裕號、泉益寶號、振合寶號、王元利號、晉發寶號、新捷發號、興勝寶號、蘇德成號、新振利號、新利興廠、瑞興寶號、蔡湧源號、董綿興號、吉春寶號、協安寶號、黃源盛號、金永和號、植盛寶號、黃協盛號、宋瑞興號、新長盛號、程採石居、高樹德號、利川寶號、源記寶號、恆德寶號、新街課館、如陶寶號、振興寶號、正泰寶號、陳昌邦觀、和利寶號、林榮發號、盧金勝號、德茂寶號、永興寶號、郭振泰號、盧成香號、前埔蔡明跳舍、方長興號、吳清雲齊、吳進發號、振發寶號、鼎泰寶號、張綿興號、金浩發號、金生寶號、長益寶號、和記寶號、振昇寶號、咸慶寶號、聯豐寶號、芳元寶號、竟成寶號、新瑞美號、義德寶號、益盛寶號、本亨川觀、盧張輝觀、盧自盛觀、許廷樓觀、洪合寶號、集順典舖、吳斗觀、莊必陞、施好娘、泉榮觀、吳雹觀、李武觀、蔡恭觀、潮公館、張理觀、吳苛觀、陳洪觀、楊興觀、盧利觀、李帝
觀、吳稿公、蔡欺觀、張慈觀、林文觀、陳國梓、黃接觀、商船總、謝黎觀、謝刺觀、蘇衡春觀、陳志賢觀、陳允中觀、陳神助觀、蘇湘江觀、汪江愛觀、林安平觀、陳深洲觀、金長春觀,金振發觀、新合勝號、新長春號、協興寶號、金捷興號、新合吉號、同合勝號、新長聯號、道口大轎館、新同發號、新義合號、新合發號、金源春號、新長勝號、瑞和舟、金得寶、金順和、捷隆舟、新得和、金豐美、源來舟、金義和、金進發、廣隆舟、廣合舟、廣春舟、金順利、大復源、新萬順、新崇順、金啟發、金得合、金福源、金源豐、金源榮、金萬吉、萬興舟、金瑞茂、金啟春、金振利、金順盛、許順成、新合勝、福源舟、綿春舟、金安吉、振坤舟、福安舟、金順源、順吉舟、元寶舟、金源利、保興舟、藏順舟、金成順、大順興、新長源、金捷順、聯發舟、三勝興號、金福發號、新長興號、合吉寶號、福興寶號、新得興號、新啟發號、金通裕舟、捷春寶舟、金啟春舟、聚德寶舟、金春利舟、福興寶船、新福成舟、慶來寶舟、金萬興舟、泰和寶舟、勝泰寶舟、保源寶舟、建興寶舟、瑞合寶舟、集興寶舟、大有寶舟、福振寶號、金得春號、同合興號、蔡順發號、振源寶號、馨遠寶號、隆興寶號、振興寶號、王錦盛號、曹文侯觀、黃永成觀、潘岱財觀、李高陞觀、方定正觀、洪光性觀、聯遠寶舟、聯順寶舟、蔡福記號、金陽春號、洪協生觀、茂和寶舟、鼎元寶舟、保合寶舟,右九勻餘名,各捐銀四大元。
陳昇雲號、許鼎盛號、聯成寶號、金源興號、郭海觀、林和發號、鄭順觀、游順昌,以上各捐銀三大元。公源內陳應彬觀加捐銀八大元。邱雙記寶號加捐銀四大元。許奇勇捐銀六元。
本殿內任持僧通蓮師出銀三十三大元,貼買室仔厝地一所。
重興收費對除,尚不敷銀三百五十大元,新興街金綿瑞寶號自出理還各賬完。
一、禁:大殿中、室仔廳,四方善信,祈謝接踵,毋許閑人偃臥,不成體態,狎褻未便。
一、禁:大殿前埕,理宜潔靜,毋許科積以及演唱影戲、聚賭喧嘩,滋事株累未便。
其餘名號、各捐銀二元及一元者,書在樑籤。
嘉慶二十四年臘月(缺)日,董事石克纘、首事戴媽喜、黃玉章、林雜觀、莊教觀、陳斐卿、王懷寧、黃吉立、方紹任等立。
按:碑分二石,分龕臺南市西區人和街普濟殿三川門左右壁:左壁龕碑高一六一‧八公分,寬一0八公分;右壁龕碑高一六三公分,寬一0七公分,俱花崗岩。文中乾隆丙寅,十一年(公元一七四六);嘉慶丁丑,二十二年(一八一七);己卯,二十四年(一八一九)。
港東里建立褒忠碑(嘉慶二十五年)
嘗思「一字之貶,嚴於斧鉞;一字之褒,榮於華衮」。古來彰善□惡,□□□□□□者,胥是道也。我皇上以仁厚治天下,凡屬邊民,共沐□光焉。予等聚居東隅,久荷厚澤之施,□□□之忱,悃悃款款,欽一人之命耳。皇上體念蒸民能知大義,因賜之曰「忠」,一字之褒,名昭千古矣!爰□□□□□嘉慶十六年,鳩集藪莊,踴躍捐資,腋□公費,一舉庶可□銀□□□□□□□□者。足國足民之意將毋同。是為引。
今將本莊、各莊捐題銀數、芳名,開列於左:
業主林蕙芳嘗捐題銀一百五十大員。粵莊義渡捐題銀一百大員。張萬三嘗捐題銀五十員。蕭協興號捐題銀五十員。古奇山嘗捐題銀五十員。賴久通捐題銀二十大員。曾邑仰嘗捐題銀十五員。林秀輝捐題銀一十五員。林日康捐題銀一十五員。林映清捐題銀一十二員。
楊及芹題銀三元。李登亮題銀二元。李生柏題銀二元。李文□題銀三元。李贊常題銀三元。十四福德題銀三元。林鳳英題銀三員。林京鳳題銀二元。□□□、□□□、□□□、陳□□、蔡□傳、林□□、林盛開、李贊盛、林榮仰、林朋英,各題銀□員。□□□、□□□、□□□、□□□、□□□、□□□、□□□、□□□、宋□□、李登洪,各題銀□員。
楊桂盛捐題銀一十二員。張彩雲捐題銀十員。林廷禮捐題銀十員。林德賜捐題銀十員。□時儉捐題銀十員。
賴瑞甫捐題銀九員。曾□珠捐題銀八員。楊及乾捐題銀八員。楊芳先捐題銀八員。巫先捷捐題銀七員。林任乾捐題銀七員。張尚惠捐題銀七員。林來淑捐題銀七員。羅輝龍捐題銀六員。□樹坪福德共題銀十二員。方任龍嘗題銀五員。
漢帝祀典題銀四員。林始祖嘗題銀四員。曾洪孟捐題銀四員。張慶魁題銀四員。涂東桂題銀四員。林文旦題銀四員。鄒裕逢題銀三員。張日文題銀三員。
南□桂題銀八員。建功莊題銀五員。沙□莊題銀五員。新□頭題銀十三員。十三莊題銀九員。□□莊題銀七員。□王莊共題銀七員。東埔莊題銀九員。枋寮莊題銀五員。葫蘆尾題銀五員。
四座□題銀五員。
張慶芳、沈龍英、林漢桂、陳錫安、張普照、張朝元、黃兆明、李求敏、李宗□、曾紹□、張慶顯,各題銀二員。楊陞伯、林龍盛、李永廠、黃春魁、林文學、鄭□山、林東□、張阿東,銀一員五□。張同治、李富伯、張□義、張玉富、曾洪京、張盛雲、曾開卓、林義文、林□昆、林□清、張其丙,以上各題銀一員。左辛運、李□□、□□□、□□□、李華伯、李□亨、蕭蓮□、陳連江、陳□通、陳秀文、張辛伯、林春德、曾生東、黃元伯、張進伯、李登山,各題銀一員。
□□珍、林□□、□□秀、陳□□、張尚慶、曾□普、張□慶、張□□、陳□宏、羅□桂、李□□、李東□、李□超、張啟集、張□□、賴才□、張紹行、林卓□、林卓方、林□□,各題銀五□。
嘉慶二十五年(缺)月吉日,六根莊董理修立。
曾先君堂捐題銀二十員。曾賢福題銀十員。邱志行題銀十二員。邱瑞□題銀八員。賴乾啟題銀十二員。賴顏氏等題銀八員。邱俊維題銀六員。賴明聲題銀五元。陳姓新、老祠會題銀四員。港口莊共題銀四員。埔頭莊題銀八大員。林仔邊等題銀二元。賴達綸題銀二大員。賴隍以題銀二大員。林清乾題銀一大員。
曾建月題銀三員。邱樂永題銀二員。邱六九、石峰徑、賴伯深、謝德輝、賴伯完、賴彪永、
賴求樟,各題銀二員。曾仲起題銀一員。賴久山、賴長倫、賴芳掖、賴永霖、黃玉麟,各題銀一員。
陳日才、林璉桓、曾洪綠、楊和心、林天送,各題銀五員。賴永文題銀一員。郭相魁題銀一員。賴龍、賴承鳳、賴茶古、劉壬伯,以上各題銀十元。鍾友順題銀一員。徐晉二、林天援、林秀春,各題銀中元。張樹生、張子雲、林景連、謝治賢、張新元、吳智芳、張進三、邱清祿、吳華添、李□來、張朝福、張□陸、張齊□、張益□、以上各題錢二百文。
董理:林映清、蕭達禎、古應元、張玉拔、賴久通、□登仁、林天賜、楊及乾、黃玉麟、林鳳英、林廷理、林□□。
按:碑龕屏東縣佳冬鄉北柵門壁中,分鐫三石,俱砂岩。第一石高一二七公分,寬六0公分;第二石高一二七公分,寬六二公分;第三石高九0公分,寬四七公分。
重建關帝廟碑記(道光二年)
竊聞廟宇之建,所以妥神;廟宇頹壞,神何所依?本社舊廟頹壞已久,幸上年關聖大帝靈顯益著,再踏廟基。我眾人感其英靈赫赫,爰是鳩集銀元,剋日興工,重新起蓋,以壯觀瞻。俾令煌煌在目,見像致虔。事既完竣,宜將費用之項以及捐題姓名,勒石開列於後:
王新觀、陳獅觀、蔡樹觀、黃媽緣、郭祐觀、郭番婆各捐銀一兩。王舉觀、王諒觀、翁番觀
、王烈觀、曾鄰觀、辛做觀、林強觀、林毛獬、李獅觀、楊愿觀、王荐觀、陳春觀、蔡天從、蔡紅觀、蔡佃觀、蔡國觀、劉文觀、辛羅觀、柯進觀、吳媽才、黃華觀、許科觀、許光表、陳印觀、鄭光漢、鄭光表、鄭大六、鄭景觀、鄭笑觀、黃盾觀、黃光庇、施球觀、施克萬、施太古、黃厚觀、鄭宇文、洪天賜、蔣屋觀、許步觀、郭扳良、許群輝、施緩觀、蔡眼觀、李本觀、許光茂、林光明、許烏觀、施番犁、馬王觀各捐銀一元。陳帳觀、吳篆觀、王象觀、辛添觀、黃仁宗、蔡天觀、郭便觀、蔡款觀、鄭贊觀、鄭應觀、鄭彬觀、鄭昔觀、吳談號、蔡坦觀、陳杼觀、施帝觀各捐銀四錢。
共緣題銀四百六十二兩。
踏公銀一百一十一兩九錢,磚、甓、瓦、杉去銀二百八十五兩五錢。土、木、漆,扁司去銀一百三十八兩四錢。
大清道光二年九月(缺)日,董事馬沙喃、陳賀觀、劉亨觀,值年爐主蔡川觀、林番江、許相觀、陳信觀、李延觀、劉傳觀。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一甲村忠義宮,高一0二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有副碑(捐題名錄)一,見「其他」類。
修造老古石街路頭碑記(道光二年)
竊謂除道成梁,人歌雅化;造橋修路,世推陰功。此一勞而永逸,實千秋而不朽。
今老古石渡口,為商旅往來之地、人民輻輳之區。凡船入港,距岸尤遙:深厲淺揭,不無顛躓之憂;手胼足胝,惟覺塗泥是患。為想病涉堪傷,乘輿難濟;惟是肇基有願,徒杠可成。遂即捐題銀項,共一千五百有奇,為集腋成裘之舉,未幾鳩工告竣。斯時也,蕩平歸王道之正,視履協幽人之貞。即使極浦迢遙,既無憂於放踵;通津綿邈,又何患乎蹇裳?惟同志之抒此善心,故得成其勝舉云爾。
爰將捐題名次,臚列於左:
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同捐番銀四百大員。職員許錦興捐番銀八十大員。監生高時章捐番銀六十大員。臺郡油車公捐番銀六十大員。蘇源盛捐番銀三十二大員。吉成號捐番銀三十二員。陶成號捐番銀二十大員。蘇仁順捐番銀十四大員。源泉號捐番銀十四大員。方履泰捐番銀十二大員。藏茂號捐番銀十二大員。綿發號捐番銀十二大員。金振順、金源發、金進益、金隆益、金源裕、金合源、福慶號、源記號、有德號、蘇德成,各捐番銀十大員。
恆德號捐番銀八大員。和興號、勝記號、三利號、義方號,各捐番銀六大員。恆足號、豐盛號,各捐番銀五大員。順利號、隆泰號、廣合號、益興號、復發號、亦利號、源春號、協榮號、金盛美,各捐銀四大員。金福春、金通寶、金長發、金泰利、金振發、金通裕、金廣泰、金瑞茂、金元寶、金惜有、金晉源、金晉德、金順興、金萬益、金啟春、金啟泰、金啟發、金瑞昌、金順春、金恆豐、金正源、金源泰、金源榮、金源豐、金發興、金廣利、金集源、金和成、金恆瑞、金長益、金勝泰、金振源、金益順、金全吉、金福順、金源茂、金盛美、金全合、紀德金、金
成利、金順利、金福利,金富有、金源盛、金源昌、金源美、新崇順、新順成、新合勝、新啟發、新啟豐、新源豐、新得和、新勝合、新福勝、新德合、新德隆、新長源、新源美、新雙美、新瑞美、新聯源、新勝美、新晉福、大復源、大順興、林鼎元、林保合、吉捷春、蔡成盛、新聯興、邱和順、周長順、瑞吉、榮裕、榮春、榮發、聯順、金泰、勝泰、勝益、勝源、勝春、泰和、正和、綿春、德春、通合、長順、泰順、福順、得順、長榮、保德、保源、保發、保福、保吉、保益、保春、捷春、捷成、捷勝、捷德、捷順、啟順、逢利、福泰、乾泰、乾合、源利、源瑞、源來、源助、源慶、瑞發、瑞合、瑞金、瑞慶、順盛、招財、進寶、咸隆、益安、順得、順吉、履泰、大有、振升、振瑞、通利、通順、謙益、晉寶、晉益、祥慶、廣隆、集興、協昌、聚德、景瑞、萬利、萬興、聯豐、聯成、榮和、元寶、萬寶、瑞勝、恆和、源順、乾順、廣盛、全成、誠興、福興、恆成,以上每船各捐番銀四大員。
泉興號、錦興號、協和號、亦足號、源發號,各捐番銀三大員。陳鄭瑞、陳允中、和利號、振義號、鼎合號、源盛號、源泰號、各捐番銀二大員。
一、重修泊岸,立界五支:南草厝邊二支,北源泉號店後二支、有德號店後一支,計五支。此係本街公地;倘後日有敢侵界及毀滅界址者,即聞眾呈官究治。
一、建造石橋,計二十五曠,長四十四丈四尺,原為貨物出入及人眾往來之便;該橋上不許堆積物件並粗硬等貨。擊折橋石者,就該舖是問,立即買補;違者,聞眾議罰。
一、西畔隘門之外,北至源泉號壁地,南至三合號、源盛號、勝記號等滴水為界、係本街新
修公地。以後不准搭寮及堆積各物;如有恃強固犯,即呈官究治。
道光二年十月(缺)日,董事職員許鍾雲、監生高時章、監生蘇必智、監生蘇世忠、蕭受真、洪必成、黃質園、張仕奇、黃玉禧同勒石。
按:碑原勒臺南市西區老古里甕城兌閱門附近,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移列臺南市立歷史館碑林,高一八六公分,寬七七‧二公分,花崗岩。
萬泉寺重修碑記(道光二年)
重修碑序
蓋設宮置廟,原為崇奉神像之舉,從古已有。試觀維摩遺化,菩薩眾香,禮佛福區,養真靈境,人入福鄉,如紫極方丈。寺觀神靈,巨庇民人,難以概□。□□萬泉寺,創造有年,以奠觀音菩薩、列位尊神。靈其赫耀,求福得福,祈祥降祥,廣祐無窮。緣以多歷年數,漂搖損壞,亟宜重修;不宜坐耗,豈似拓提寺之空寂無益而可毀乎?自嘉慶丁丑年眾衿耆莊人等僉議重修,於是本廟住僧應□就街中莊眾捐題,督匠重修。今已告竣,謹將捐題名號、銀元,分明開列,勒石於左以示後。是為序。
徐長益捐銀二百大員。李玉裕捐銀一百五十員。陳豐源捐銀一百四十員。□福□、春生、李增選捐銀一百員。楊湧源捐銀一百大員。
李大記號捐銀六十大員。義和號捐銀六十大員。順源號捐銀六十大員。通利號捐銀五十五大員。綿遠號捐銀五十五大員。林□春捐銀五十三大員。李同成捐銀五十三大員。萬益號捐銀五十二大員。捷成號捐銀五十二大員。順泰號捐銀五十大員。李尚世捐銀五十大員。石源源和捐銀五十大員。
新湧源捐銀四十五大員。陳和順捐銀三十二大員。李振利捐銀三十大員。戴勝記捐銀三十大員。源順號捐銀三十大員。李承仰捐銀三十大員。義利號捐銀三十大員。街后鄭□觀捐銀三十員。鄭源春捐銀三十大員。李同美捐銀二十六員。陳合順捐銀二十五員。李吉源捐銀二十五員。李澤源捐銀二十四員。德興號捐銀二十二員。新源利捐銀二十二員。李烈□、黃萬春、陳長記、黃寶觀、泉源號、丁合珍、王壽元、協吉號、長□□、徐萬利、同和號、□文觀、復源號、寶□號,各捐銀二十大員。薛泰記捐銀十七大員。福興號捐銀十六大員。吳泉利、李源盈、娘娘會、吉記號、高協興,各捐銀十五員。蔡茂春捐銀十四大員。陳長和捐銀十四大員。娘娘會、劉協春、陳懷德,各捐銀十三員。鄭勃觀、許回春、盧和興、王芳美,各捐銀十二員。蔡玉珍、林新記、盧大源、洪申騰、林□坑、□昌號、洪有諒、□興號、謝晉隆、協珍號、漳美號、黃仁和、林廣安、□□黃新發、林獻瑞、洪文英、以成號、□□觀、正利號、李協福,各捐銀十大員。
林泉勝捐銀八大員。李□觀捐銀七大員。張源春捐銀七大員。生員陳世芳捐銀六員。王朝棟捐銀六大員。許茂春、德源號、新東利、芳茂號、陳合興、新發春、泉豐號、陳京觀、潘源盛,各捐銀六大員。楊志咏、長裕號、陳□記、郡城莊志□,各捐銀五大員。協順號、洪行觀、郭協發
、王逢源、范源興、謝隆記、和德號、鄭東山、楊南春、陳神求、洪振順、林□隆、陳宗□、王天福、金盛號、李瑞記、永昌號、□老觀、郡城黃文蔚、陳泉珍,各捐銀四大員。桂豐號、陳萬菊、林仁興、洪神助、李振裕,各捐銀三大員。丁七觀、張文全、洪品觀、林撻觀、龍泉號、吳泉茂、林□觀、□□鄭□觀,各捐銀三大員。振□號、楊南馨、長發號、□亨號、□泉發、□□□、□協□、林□□、楊□春、王□利、方如意、許德觀、彰德堂、王合源、余損觀、林紫圃、洪口觀、柯榮東、銀同松亭、烏□號、林江和、□□號、林合□、□□觀、□□□、丁□觀、李萬順、黃柒觀、謝全觀、李□川、鄭鎮海、林儀觀、林老觀、李寶□、李立德、成發號、林傳祖、陳□□、林邦慶、生員林渭濱、鑾和號,各捐銀二員。楊尚珍、日春號、林宗勝、新發利、陳江海、□順號、□□觀、□梧□、□□觀、陳天□、李□□、林□觀、黃□□、泰發號、鄭□觀、新協義、錦成號、劉溫觀、德發號、陳明月、吉興號、鄭榮錦、康入觀、魏前觀、聚利號、□泉黃歡觀、黃燦觀、謝頭觀、陳天生、陳景山、王光□、劉漢觀、黃□觀、王天記,各捐銀一員。
水□莊陳升記捐銀六員。陳德恩、陳光恩、徐□元。陳唐欽、陳瓊觀、黃文淑,各捐銀二大員。王耀觀、梁三才、陳□□,各捐銀一兩二錢。
共捐銀二千九百三十員零四錢。街莊眾等總合捐銀四千三百七十四員零四錢。
道光二年歲次壬午陽月穀旦,住僧應璋立。
按:碑存屏東萬丹鄉寶長厝(寶厝村),高一八八公分,寬八八公分,花岡岩。額題「萬泉寺」三字。有副碑二:(一)「萬泉寺重修捐題緣金碑」、(二)「萬泉寺重修捐題碑記」,俱
錄存「其他」類。
中埔宮代天府碑記(道光二年)
蓋聞建置廟宇,奉祀神明,非特莊人;即凡朝廷京師,無不設立。所以然者,謂神明之靈爽,可以庇蔭國家,保佑人民也。我中埔莊,自開基以來,創造廟堂,崇祀代天府千歲爺神像,各家喜慶,人口平安。爰是眾等鳩集捐題銀兩,置買園宅充公,以為廟中香資。斯神之赫濯,顯耀罔替;閤莊之人眾,長幼益熙。但沿久弊生,恐園宅契券輪流掌管,未必盡皆得宜,莊眾簽仝議立石碑,將契字登載碑中,設立千秋,永垂不朽。書為碑記。
立賣杜絕書契人仁壽里□埔莊陳士提,有明買園□□□,抽出大坵園一坵,東至岸,西至陳四園,南至車路,北至陳□園,四至明白,年納□□□租銀五錢。因乏費,託中引賣。代天府王爺願□出銀六十元,買充廟內立碑。銀即同中交訖,園□□爺頭家管耕,□□□已與房親無干。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後悔。口恐無憑,立賣杜絕契一紙,□執為炤。嘉慶十三年四月(缺)日,立賣杜絕書契人陳士提、為中人王媽彰。
立賣杜絕書契人仁壽里□埔莊陳士提,有明買產宅□□半□園九坵、栽種□□□,在□埔□□□□,部中車鼎器□□備,年納大租糖六百□三十斤。東西四至□坵□額條段,□明契中。一、園一坵,坐在楠坑,分插芒蔗十八行。又園一坵,在□□□□□□□。又園一坵,坐在□□□
,分插芒蔗十二行。又園一坵,坐在外部隔車路,分插芒蔗十二行。又園一坵,坐在□尾,分插芒蔗十行。又園一坵,坐在□後,分插芒蔗十行。又園一坵,坐在竹仔腳,分插芒蔗□行。又一坵,耕作水田,坐在水堀。又□□□□明白為界。因乏費,託中引賣王爺頭家,佛銀二百三十元,銀同中交訖。□份園□頭家營耕。此園□□□□,與房親□□無干。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賣杜絕書契一紙,付執為炤。嘉慶十九年二月(缺)日,立賣杜絕書契人陳士提,為中人陳□□。
立賣杜絕契人觀音里中埔莊李光為,有宅一所,在本廟前,東至本廟埕,西至李宅水井□界,南至車路,西至明白為界。□託中引賣王爺頭家,佛銀三十三元,銀同中交訖,宅付頭家□□,不敢異言阻當。□二比甘□,□□□立賣契一紙,付執為炤。嘉慶五年四月(缺)日,立賣杜絕契人李光為,為中人□天德。
道光二年十一月(缺)日,捐銀眾弟子□名:王□老、陳現老、王□老、孫萬老、陳源□,陳樓老、蔡□老、王□老、林度老、王經老、蕭□老、□成老、□□老、孫□老、呂虎老(中埔莊)、林景老、王□老、孫檜老(瓦厝莊)、杜□老、王相老、□□老、□□□、□□□、□□□、楠梓坑、□海老、李謨老、李□老、李幼老、□元老、金□老、陳□□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市楠梓區中陽里代天府,高一0八公分,寬五七公分,花岡岩。額鐫「中埔代天府」五字。
龍溪天上聖母碑記(道光五年)
天上聖母之所以崇奉祀典者,由來尚矣。我龍邑蒙庥無既,前經設立祀租田,址在火燒莊口;因有水災之患,遂致荒蕪。茲爰集公議,再行捐金,創建祀業,以為恭祝聖誕之資。至若光前裕後之舉,更有望於後賢者也。
爰將捐題姓名勒石以垂不朽,福有攸皈。
歸來莊天上聖母捐銀四十一大員。總爺陳高山答謝黃羽傘一枚、彩旗一對、傘燈一對,計共捐銀五十大員。舉人林得時捐銀十五大員。總理陳大成捐佛銀四大員。方茂記號捐銀四十大員。蔣金順號捐銀四十大員。高成興號捐銀三十大員。鄭來興觀捐銀二十大員。鄭永興公捐銀二十大員。吳再添觀捐銀二十大員。蘇廷華觀、蘇新基觀、楊義林號,各捐銀十大員。林艾觀捐銀五員。
蘇水賜觀捐銀八大員。林和成號、林萬春號、施和發號、李協發號、高瑞英觀、陳住觀、玉馨號,各捐銀六大員。蘇振成號、毛清標觀、施沛然觀、方玉成號,林振億號、饒尚觀、蘇新興號、林水觀、馬水觀,各捐銀四大員。劉漢章觀、郭溪水觀、施珍瑞觀、施招郎觀,各捐銀三大員。王仕同觀、陳學觀,各捐銀一員半。
林文興號、黃德合號、施章興號、林現德觀、蔣天僯觀、毛晚生觀、陳意誠觀、周大□觀、王啟同觀、潘天成觀、陳聽觀、陳安觀、侯委觀、張蔡觀、王爽觀、施妙觀,各捐銀二大員。
施光萬觀、吳光賢觀、施長庚觀、楊天富觀、林江海觀、周文德觀、黃江河觀、黃光占觀、黃添賜觀、王光水觀、王寬盛觀、王仕朝觀、施金水觀、施淵泉觀、施妙山觀、施嘉成觀、施謨論觀、侯領生觀、施和興號、張存貴觀、施必昌觀、方定山觀、鄭文隆觀、蔣升草觀、王江水觀、邱全祿觀、尹陶潛觀、陳保定觀、吳光冬觀、鄭明德觀、陳佛泗觀、黃威寧觀、黃甫山觀、陳存孝觀、王文鶴觀、郭永吉觀、侯光平觀、毛章舉觀、綿泰號、陳壽觀、毛龍觀、莊金山觀、林裙觀、蔣崇觀,郭蓋觀、林寬觀、莊愿觀、魏什舵、鄭水觀、林養觀、潘解觀、李錦觀、鄭穆觀、黃贊觀、林江觀、陳吉觀、施海觀、施準觀、周殿觀、陳全觀、蔣麟觀、林武觀、施異觀、李水觀、蘇求觀、蔣滾觀、蔣大觀、陳才觀、朱騰輝觀、鄭魁觀、蔡諧觀、吳武觀、林明觀、楊天賜、陳寬觀、郭諒觀、郭清觀、柯番觀、徐永成觀、陳宗觀、周杰觀、侯國觀,頭家毛清標、高成興、高瑞英、林文興、蘇振成觀、楊水觀、邱再觀、陳友觀,各捐銀一大員。
道光五年三月(缺)日,首事方公務同立碑。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高一八二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額題「龍溪天上聖母」六字,「碑記」二字為編者所加。
清溪天上聖母碑記(道光五年)
天上聖母,慈帆濟海,澤沾群生;故我阿彳慈鳳宮眾等虔誠崇祀,以酬神恩。而在我清溪眾等,有每至□□勿替,訂期祭獻,冀神德永興。然以臨時捐題頗稱難事,所以
雄集我邑人等,捐金建業,收租作費,擬定□□,餘存後置;但恐久而淹沒,孰若前而立碑?故將捐題銀項,以及建置租額,共九十九石一斗正,計共文□九紙,交付值爐輪流;又置大簿三本登記一樣,同立石。一本在阿緱街監生王嘉輝收存,一本在廣安莊收存,一本在龜屯莊許天助收存。
武魁劉瑞麟捐銀三十五元。許天助捐銀三十大元。許耀武捐銀二十大元。王和美捐銀二十大元。監生王嘉輝捐銀一十大元。林金亨捐銀一十大元。林懷仁捐銀一十大元。吳廷生捐銀一十大元。貢生王振德捐銀一十大元。
許梓生捐銀七大元。許燕生捐銀七大元。許金生捐銀七大元。王協源捐銀六大元。許照觀捐銀五大元。許琴觀捐銀五大元。李文富捐銀五大元。高玫光捐銀五大元。許俐觀捐銀五大元。王光宮捐銀五大元。許文補捐銀五大元。蔡以贍捐銀四大元。陳騎生捐銀三大元。王超禮捐銀三大元。陳厚生捐銀三大元。陳壽祖捐銀二大元。林逢捐春銀三大元。陳天送捐銀二大元。柯爺生捐銀二大元。柯水生捐銀二大元。郭光掄捐銀二大元。郭吉成捐銀二大元。郭仁護捐銀二大元。許慶自捐銀二元。林文苞捐銀二元。柯德生捐銀二元。王佃臣捐銀二元。陳泉興捐銀二元。蘇三合捐銀二元。許媽力捐銀二元。高天送銀二元大元。陳王生捐銀一元半。
陳光串、王瑞珠、王鍾泰、陳堂生、林越生、蔡茅生、陳贍生、張兩生、柯傳生、張捷生、張晚生、林國忠、蔡祐生、劉光回、高瓊生、陳天賜、沈珍生、蔡惠生、蔡胡生、蔡琛生、陳金員生、董元鬧、高得生、蔡淦生、蔡榮華、柯溪生、陳孟生、許苞生、劉光標、劉光斷、劉光務、
王世慶、蔡媽吝、陳賀觀、白媽榮、蔡天生、李石生,以上各捐銀一大元。
許永順號添捐銀十大元。
道光五年桐月(缺)日,公置同立碑記,蓮英吉。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高一三二公分,寬七0公分,花岡岩。額題「清溪天上聖母」六字,「碑記」二字為編者所加。
重修安瀾橋碑記(道光五年)
安瀾橋利行旅之捷便,南河港通舟古艇之往來;而橋為海口要衝大路,曩日幾回創造重新。迨嘉慶甲子冬,郭子璋等共董其事,捐貲購木再造,今復圮壤。竊思:木雖堅,久終不固;不若石之厚者,彌久長存。即欲易木更石,惟恐河溝塞窄,舟古艇出入維艱;友珠等爰備資,依舊架木成梁。是歲葮月三日興工,重新再造,計費三百餘金,勒石以昭將來。是為序。
計開:郭子璋捐銀一百元。柯尚協捐銀八十元。郭仲濟捐銀六十元。郭友珠捐銀四十元。以上共捐銀三百二十元。王增壽助石八片。蔡□觀助二十工。
道光乙酉仲冬穀旦,董事:郭友珠、柯尚協、郭子津同立石。
按:碑原廢為臺南市西區西羅殿前路石,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移存臺南市立歷史
館小碑林,高一0六‧五公分,寬五九‧六公分,花岡岩。年款道光乙酉,五年(公元一八二五);文中嘉慶甲子,九年(一八0四)。
重修忠義亭碑記(道光五年)
忠義亭在鳳邑港西里西市莊,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為粵莊義民建;雍正十一年,御史覺羅伯修,提督學政高山重修。
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題准:『朱一貴倡亂臺灣,佔居郡縣,侵犯南路,義民李植三、侯觀德、涂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奎才、林英泰、鍾國虬、林文彥、賴君奏謀起義,誓不從賊。於四月廿四日,先遣艾鳳禮,涂煊華赴府請兵。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各義民於五月初十日糾集十三大莊、六十四小莊,合粵鎮平、程鄉、平遠、大埔、閩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人,共一萬二千餘人,於萬丹豎立大清旗號,連營固守。以八社倉廒貯粟一月餘,遣劉懷道帶領鄉社番人固守倉廒。各義民糾眾拒河嚴守一月餘,不容賊一人南渡淡水。六月十八日巳時,賊從西港口偷渡新□,劉庚甫、陳展裕、鍾貴和統眾與賊合戰兩次:糾入侯欲達、梁元章、古蘭柏,與賊戰於小赤山;至晚,復戰一次,各有損傷。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甫、侯欲達、陳展裕、古蘭柏、劉懷道合眾拒賊,且戰且守。誘至濫濫莊,鍾德純統眾賊後,從北殺入;劉庚甫、梁元章、古蘭柏
、劉懷道統眾從南殺入;陳展裕、侯欲達、涂定恩統眾從南殺出:三面合攻,賊大敗,退至淡水河。還有侯若詹、艾鳳禮,攔河截殺,賊眾無船可渡,溺死及殺者數千餘。義人民為首涂文煊及鄉社被賊殺死者一百一十一人。奪得大銃四位、砂礮四位、偽劄、偽印、旗號、軍器甚多」。奉旨:「從優敘給臺灣守土義民劄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乾隆五十二年,德□題准:『雍正十年,北路兇番不法,南路奸匪吳福生乘機糾眾。粵義民侯心富,先於康熙六十年朱一貴竊發案內已經立功;至雍正十年,復行率眾九百餘人,渡河應援,賊勢奔潰;又經水師提督王郡調赴軍前,備充嚮導,出力用命:應予以優敘,均照部冊有名外委例,各加一等,授為千總,給與劄付』。
道光五年冬月吉旦立。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亭,高一一六公分,寬八二公分,砂岩。原碑缺題。
福德爺牌記(道光五年)
立牌記:北寮莊福份內,因乾隆□□□年萬府憲詣勘田園十二甲,因准造報冊內配納福德爺逐年春秋□□香煙祭祀。至嘉慶十五年,奉憲委員溫覆勘,十二甲經已歸屯,併無香煙公費。眾弟子再議:牛埔頂荒埔一所,喜捨與福德香煙。人有誠心,神靈庇祐
;如有不肖之徒者爭奪混絕香煙之業,天、地、神祇重責三代!
一段菜寮坑田,大租銀四錢。 一段井仔頂園,大租銀一錢。 一段買觀埔頂田,小租穀七石,帶納屯租穀銀二兩二錢五分。 一段買鏡面田,小租穀十石,帶納南莊大租穀一石。 一段買菜寮坑厝宅,小租銀二大員。 一段牛埔頂田園,小租穀九石八斗。 一段芋蓁埔坑田,帶納大租穀四石。 一段買井仔頂園,小租銀七大員。 一段牛埔頂園,小租銀三大員。 一段井仔頂園,大租穀一石。 一段四埔園,大租銀一大員。 一段買井仔頂(園),小租銀四錢。 一段北寮莊前園,納租銀四錢。 一段井仔頂園,納大租銀四錢。 井仔頂、桶盤頂二段園,大租銀一員。
道光五年歲次乙酉(缺)月(缺)日穀旦。
按:碑存臺南縣南化鄉北寮村福德祠,高一0四公分,寬五一公分,砂岩。本碑所稱之乾隆年間「萬府憲」,名綿前,乾隆四十三年(公元一七七八)任,約在四十六年十一月卸任;碑中不明之「乾隆□□□年」,要當不出其在任年間。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三)
甲、記(下)
重修海東碑記(道光八年)
教之興,固賴官師;而鄉黨慕義之士,亦與有力焉。海東書院在臺灣府學之西,昉於康熙五十九年。旋為考棚,至乾隆五年,巡臺御史兼督學太原楊公二酉復建為書院;時有貢生施士安捐田千畝為膏火資。嗣後屢有增修,凡分巡海外能盡厥職者,無不以課士為急。余於道光四年奉命來臺,每至書院,必詔肄業諸生曰:『閩省自唐以後始有聞人;然理學之盛,莫過於閩。臺郡被聲教百餘年,人文不讓內地。諸生挾四書、五經以專心於舉業,自謂能學聖人之學矣。抑思學其學者,必志其志;豈徒以文辭乎?溯閩學之上繼濂、洛,皆由先立乎誠,而戒欺以求□。若徒冀科目重人,鄉會得雋如額,遂為不失令名;恐先有愧於鄉先儒,而去聖人之道日以遠,非使者所望於諸生也』!於是士皆知奮。越三年,書院又需修葺。職員黃捷芳偕弟文學廷棟捐千餘金,慨任其事。閱兩月而落成。□堂齋舍,煥然一新,拓於舊者三分之一焉。兩黃君能趾施明經之美,於奕
襈後,不亦自持者厚而所思者遠歟!
考國初太倉王仲至著「蘇學景賢錄」,而陸桴亭先生為之序。陸先生固儒學宗主也,所稱必信而有徵。王仲至既為江夏劉廣文,修其學宮;又因姑蘇郡學志告成,而別輯「景賢錄」。余未得見其書,惟因陸序以知書之大略。陸先生謂『學為聖人,弟子員之責也』,竊喜與余勗士之言相合。「景賢錄」所載,皆蘇郡過化之賢者,希賢即所以希聖也。海外督學有功於書院者,楊侍御而外,則有覺羅公四明、奇公寵格、張公志緒、糜公奇瑜。未建學院以前,嘉惠士林,則有陳清端公、□醴谷、林荔山、蔣集公諸先生,載在郡縣志,彰彰可復。苦以寓賢設教,為海外開風氣,郡志但載沈公光文,而不載徐公孚遠;其餘缺略者尚多,是宜如「景賢錄」之詳加編纂,以為多士效法也。
臺郡百廢具舉,惟郡志不修近六十年,增修勿宜遼緩。又書院曾為考棚,自書院復而考棚改建於道署廳事右偏;府縣試士,則各於其署。紳士屢議別建而未果。黃君汲汲慕義,既□施君之義□□□王仲至之美,倡率眾紳以成此兩善舉,海外風氣蓋蒸蒸日上矣,跂予望之!
道光七年,歲在丁亥仲春之月,督學臺澎觀察使者,闕里孔昭虔記。
黃君昆季修書院落成,乞余一言為記。時值境內不靖,馳驅南北,不暇握管。鹿港司屬鄧君菽□,古文□也,時權郡篆,朝夕過從,因援韓安國賦几故事,屬代撰勒石。余素不敢攘人之善
,兼欲各存其真,爰附綴數語於左方。孔昭虔又識。
按:碑原勒臺灣府海東書院(址在今臺南市中區忠義國民學校),日據時移存南區碑林,高二一二公分,寬九三公分,花岡岩。篆額同題。
重修雙慈亭碑記(道光八年)
慈何以明?取慈悲之義而名之也。雙何以名?是廟昔奉觀音佛祖,迨乾隆癸酉年增建前進,兼祀天上聖母,故名之曰「雙慈亭」。戊子歲,曾經整理一新。嘉慶戊寅春,復集諸同志,鳩金庀材,大加鼎革,庶幾乎克紹前光矣。從茲共沐化雨之沾,且享安瀾之慶。是為序。
前署南路參府廣捐俸四十大員。署鳳山縣主龐捐俸四十大員。護南路下淡水營都閫府陳高山捐俸銀三十大員。存城汛官鄭觀濤捐俸二十大員。附城汛官吳兗蓮捐俸十六大員。南路放索搭樓屯千總潘天賜、把總劉天水、外委王三元、隊目、丁等共捐銀一百六十大員。
陳光明捐銀二百二十大員。耆老蔡玉儒、武生鄭捷輝,以上各捐銀一百五十大員。沈永盛捐銀一百三十大員。郡城雙泰號捐杉料銀一百兩。陳克彰捐一百一十大員。合同課館捐銀一百大員。
蔡以仁捐銀九十大員。耆老張有慶、鄭榮興號,以上各捐銀七十五大員。眾檳榔柜合捐銀七
十六大員。眾漁戶合捐銀七十大員。林萬記、陳同山、丁看觀,以上各捐銀六十二大員。郡城碧蘭郊、郭廷照、職員盧朝宗、監生楊盛時、周合興,以上各捐銀六十大員。李陽盛、謝同順、協和號、陳怡安、朱松茂、張成觀,以上各捐銀五十大員。
黃廣源捐銀四十九大員。王長發、王趨觀,以上各捐銀四十二大員。郡城怡源號、郡城同興號、舊糖郊、陳盛記、張集泉、許恆德,以上各捐銀四十大員。傅令觀捐銀三十四大員。黃振興捐銀三十三大員。鄭天成捐銀三十二大員。郡城石振聲,貢生鄭朝清、李文盛、汀州眾班兵、振和號、簡振興、丁泉盛、王朝義、田衛觀、隆興號、張媽順觀,以上各捐銀三十大員。紀誠觀、林漳源,以上各捐銀二十六大員。窰戶曾甫觀、李侃觀、柯泉興、沈萬益,以上各捐銀二十四大員。窰戶順美號、振盛號、呂光賀、源昌號、以上各捐銀二十二大員。武舉劉瑞麟、王和發、張媽營、和美號、柯春瓊、黃燦觀、沈隆遠、新和美、郡城奇品號、郡城麟山號、郡城杜崑美、邵武眾班兵、漳城眾班兵,以上各捐銀二十大員。陳煜觀、任報觀、張合茂、萬振號,以上各捐銀十六大員。章欽和、和泰號,以上各捐銀十五大員。陳日新、源興號、張如墨、黃萬興、余長興、黃登觀、瑞源號、陳漏觀、吳榮利,以上各捐銀十四大員。董長興捐銀十三大員。楊玉利、王新發、陳懷安、陳振瑞、王御觀、林吟觀、楊都觀、劉謨觀、採雲居、蔡昇觀、張可聚、清揚號、莊永和、大橋館、江寧黃宗耀、張定籌,以上各捐銀十二大員。振成號捐銀十一大員。李志光、邱奇觀、吳成觀、郡城方耀漢、郭振益、勝遠號、益合號、鸚鵡郊、新莊吳國才、一甲林士孟、甘棠門李成冬、山仔頂、陳□觀、貢生蘇文誠、黃恩觀、簡榮觀、林自興、泉興號、陳新觀、
愛來號、福協眾班兵、黃流觀、楊漢觀、曾文觀、張遇觀、張協茂,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盈錦號、李懷□、李隆順,以上各捐銀八大員。綿順號、賴和興、澄源號、謝利興、鄭榮茂、林惟和、秦得興、洪協益、林斌觀、張源裕、沈廣陞、陳成興、合順館吳□觀、顏德觀、胡宜觀、林魯觀、洪耀坤,以上各捐銀六大員。張順發、許懷德、月興號、周方觀、陳在蔭、船戶用舵,以上各捐銀五大員。洪瑞號、郭端觀、胡侯觀、楊□□、伍源泰、陳恆源、和源號、吳天池、鄭乾觀、張媽壽、楊全觀、陳大徘、陳蔭老、郭自成、泉源號、柯日芳、秦泰山、呂泉成、吳德芳、吳回觀、船戶永□、順□、陳璇璣、張渡觀、泰興號、曾媽喜,以上各捐銀四大員。
窰戶謝表觀捐銀八大員。職貢劉伊仲、葉文賓、黃綿老、加餉館、施三元、曾心悅,以上各捐銀四大員。王益豐、謝月老、黎俊傑、盧碧山、張賀新、王錦盛、呂泉和、丁泰山、沈九觀、曾彩香、劉安成、王茂興、汪漳源、林才觀、郭勝發、陸友觀、楊南珍、賴興觀、源成號、丁景觀、余泉進、陳傳祖、義成號、柯鞍舵、李泰舵、浦興號,以上各捐銀三大員。
道光八年元月(缺)日,總理職員盧朝宗,董事廩生陳連璧,董事生員張德音、鄭池水、李捷科,住持僧色琴同立。
按碑分鐫四石:第一石,高一二三公分,寬六0公分;第二石,高一二四公分,寬六0公分;第三石、第四石,高寬同第二石。存高雄縣鳳山鎮雙慈亭,質花岡岩。碑序,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文中乾隆癸酉,十八年(公元一七五三);戊子,三十三年(一七六八);嘉慶
戊寅,二十三年(一八一八)。「署鳳山縣主龐」,名周,嘉慶二十二(一八一七)任。
林氏姑婆祖碑記(道光八年)
天上聖母,保障四方,慈帆廣濟,報應設施,其捷如響;所以南朔東西無不崇奉者也。茲因阿緱我林姓姑婆祖僅存公銀七十員,逐年收利不足祀典之費,前序遺失,實難考稽。歷歲啟建音歌,捐題維艱。眾裔孫深蒙聖德沐恩,是以爰集,重新鳩捐,湊足置業,以垂萬古恭足千秋祀典之用。聲靈赫濯,惠我無疆!
今將置業重捐名次,計列於左:
舉人得時捐銀十二員。武生永清捐銀八員。林仔內贊生捐銀七員。宅老捐銀五員。天福、現德、柳生、埤長天催,各捐銀四員。新建、光準、綿老、全生、天送、養司、建章、溪州東生、長坋埔捷生,各捐銀三員。傳祖、紹祖、天興、來生、錦生、加禮、媽夏、古先、智老、皆旺、振加、意老、芸老、汶生、佛生、三成、艾司、得勝、黜生、海生、贊生、太平、光澤、逢時、琴司、俊司、各捐銀二員。訪生、蓋生、生員宗器、苞伯、素生、俊生、文壽、初明、岱發、興生、牛老、媽福、崑生、江生、光明、筆老、任寬、對老、謀生、天基,以上各捐銀一員。
一、買新園莊王會園、王海園、王天園二段,住山豬毛教場邊,價銀八十員;年納現任都閫府租銀五員正。
一、買本街建章園一段,住田尾新莊閘外口,土名鴛鴦仔,價銀一百十員;年納業主租糖、
折穀四石五斗,併帶番租七斗五升正。
一、買南勢寮莊顏歐氏園二段,住山豬毛教場邊,價銀二十員;年納屏東書院租穀、折銀二員。
園業界址,契賬載明炳據,議交爐主輪流承接;毋許混亂。如該年應看爐主憑筶承接,毋許推諉;如違,議罰。或莊人著年特將聖像原祀本街妥寓,毋許恃強迎到伊家;故違,議罰。逐年祀典諸費,勿得濫用多開;察出議罰。倘有不肖奸徒揣摩藉端,該爐主聞眾,呈官究治;毋容隱情寬貸。
道光八年三月(缺)日,眾裔孫同立石。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高一二九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武廟碑記(道光八年)
月港名區文衡聖殿,增其華者,提憲梁公之懋績;踵其美者,職員林父之宏猷。然而世遠年湮,風飄雨濕,朽鏝損壞,雕刻傾頹。不有修葺,何成大觀?眾等於是捐題鎌鎰,鳩集僝功:重懋規模,庶乎竹苞而松茂;聿新棟宇,允矣鳥革而翬飛。人力由成,神光默佑,此尤俎豆馨香之所弗替者也!
大學生李應信捐銀二百大員。蘇源裕捐銀一百二十大員。怡成號、長源號、源和號,以上各捐銀六十大員。盈茂號、協泰號,以上各捐銀五十大員。課館、鍾崑源、恆盛號、東成號,以上
各捐銀四十大員。泉利號、振合號、豐盈號、新聯源、合盛號、義吉號,以上各捐銀三十大員。
惠美號捐銀二十五大員。大春號捐銀二十四大員。萬發號捐銀二十四大員。福泉號、合陞號、泰隆號、勝記號、欣榮號、慕陶號,以上各捐銀二十大員。
楊光庇、協源號、惠苑號、林源順、李陞觀、泰源號、勝興號、義源號、李賞觀,以上各捐銀十六大員。長順號、新恆順、吳珍號、長春號、泰昌號、德昌號、壽春號、振盈號、德成號、永和號、林記號,以上各捐銀十四大員。翼利號、振隆號、張友芸,以上各捐銀十二大員。
道光八年戊子荔月(缺)日穀旦,董事陳學古、曾長源、蘇春山、李怡成、林協泰、黃長順、謝源美,首事李源興、曾肇期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武廟里武廟,高五六公分,寬一二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有副碑一,見後。
重修武廟碑記(道光八年)
竊維廟社之興,有其舉之,莫或廢焉;況關聖夫子義昭天地,靈震古今,尤宜馨香勿替者也。月港建廟以來,前蒙提憲梁公之踵美,繼得職員林老之增華,厥功懋矣!迄今月遠年湮,兩觀之榱題已壞;風飄雨濕,四壁之垣址幾傾。非重修而複葺之,曷克壯其觀瞻哉?爰鳩僝功,共成眾志,恢其舊制,肇厥新規。經始於去歲初秋,落成於今年孟夏。既黝堊以流丹,復鉤心而鬥角:殿堂峻麗,庶乎鳥革而翬飛;宮闕迴環,允矣竹
苞而松茂。是事也,雖人力所由成,實神光之默致云!
鹿港原任甌寧縣儒學林文猷捐銀一百大員。舉人李建邦敬奉旗竿一對。佳里興分司方振聲捐銀二十大員。衛守府陳大中捐銀二十大員。大學生郭洪輝捐銀十六大員。候補分府陳朝瓊捐銀十大員。頭家丁上林助西畔車路一道。
吳尚觀、怡隆號、陳論篤、惠圃號、春記號、成玉號、信義號、源盈號、集興號、協興號、承源號、珍成號、仁興號、三合號、咸萬號、蘇文齊、萬珍號、寶成號、蘇光前、怡發號、李旺觀、榮興號、義方號、隆興號、彩雲號、曾夙駕、蘭苑號、振安號、新盈盛、謝意觀、泉春號、源美號、康源號、鼎源號、紀佈觀、聯吉號、芳裕號、李崑源、集香號、振德號、順發號、綿興號、杏春號、謝管觀、源盈號、崑益號、謝光傅、吉成號、寧順號、生財號、彩霞號、大振號、隆源號、振發號,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道光八年戊子荔月(缺)日穀旦,董事陳學古、曾長源、蘇春山、林協泰、李怡成、黃長順、謝源美,首事李源興、曾肇期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武廟里武廟,高五七公分,寬一二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為同題前碑之副碑。
文宣王祀典引(道光八年)
竊思聖道長流,亙萬古而不磨;聖教旁(下缺)隆文重道。建學明倫,何分邦域?
尊賢取士,豈限(下缺)道義,時尋洙水之源。未幾來遊東土,目擊田間父老,犁雨鋤雲□□修(下缺)講學論道之風,猗歟休哉!
曲江之風度,越境猶有瓊之典型。斯文(下缺)覃恩波,開設粵籍,廣儲人材之至意也。濂等思之:文運雖興,祀典缺如。遂(下缺)□生賴自然、生員黃東麟、黃聖基等,到港口莊中,談論聖道,謂:『子等(下缺)安忍以地遠鄒魯,遂忘玉振金聲耶』?以是會齊同人,聿斂祀典,一以(下缺)之文運。每人捐銀一員,作春秋享祀之用。其餘設立花紅,獎勵來茲。時(下缺)瞻數仞之牆者。迨後相率而來,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數年間,遊泮水以(下缺)師師濟濟,未始非聖教有靈,故後先輝映也。迄今生息蕃衍,既立田產(下缺)粵東義學,延師訓導,長育人才,養成頭角,行見□成均而登仕(下缺)粵籍之風,益以見聖道長流,萬古不磨;聖教旁敷,四夷(下缺)亦將以斯文為鍾育粵東矣,豈獨一時盛事也哉?
乾隆四十九年春正月元日,後學弟子何元濂拜(下缺)。
諸友名字開列:
何元濂(鎮平徐溪)、賴自然(嘉應龍牙)、鄺肇揚(鎮平豐田)、邱國賢(豐田)、邱廷揚(興福)、□瓚(興福)、賴朝瑞(白馬)、鍾錦(徐溪)、張維勳(油坑)、陳石榜(金沙)、賴濬(招福)、張□東(招福)、□峒(徐溪)、□東瑞(藍坊)、□□白(高思)、□元飛
(徐溪)、□□光(徐溪)、李□揚(興福)、□□□(廣福)、黃東麟(鎮平興福)、邱國彩(豐田)、張美錦(鎮平興福)、曾觀瑞(嘉應石扇)、曾光耀(鎮平興福)、何元清(徐溪)、何柳芳(徐溪)、何卓超(徐溪)、塗馥新(興福)、黃聖基(白馬)、邱福錦(興福)、張鴻興(招福)、賴欽安(白馬)、賴榮贊(白馬)、賴大然(白馬)、李珍揚(興福)、李秀揚(興福)、謝啟勳(白馬)、曾光榮(興福)、李仁(鎮平興福)、曾華飇(興福)、謝啟清(白馬)、謝啟烈(白馬)、謝桂興(白馬)、吳端化(徐溪)、鍾纘(徐溪)、鍾鴻猷(徐溪)、鍾鴻才(徐溪)、黃表求(白馬)、張相國(徐溪)、曾大榮(興福)、何元朗(金沙)、陳映□(金沙)、陳仞高(金沙)、戴元大(招福)、溫飛騰(豐田)、謝可成(徐溪)、黃廷璋(白馬)、涂日新(鎮平興福)、鄧錦文(蓼陂)、卜如通(嘉應松口)、陳運魁(松口)、鍾華章(鎮平豐田)、利輔廷(興福)、邱毅成(豐田)、鍾鎬(徐溪)、涂遇春(招福)、涂榮春(招福)、曾子茹(蓼陂)、楊桂香(興福)、楊賢才(興福)、李樹清(金沙)、黃雲衢(興福)、廖玉書(興福)、鄧承山(廖陂)、徐傑(鎮平興福)、鍾珍淵(嘉應白渡)、鍾廷綸(鎮平徐溪)、傅鴻勳(豐田)、涂福揚(招福)、邱岐瑞(興福)、邱開萬(豐田)、邱朝棣(豐田)、邱國良(鎮平興福)、邱利用(嘉應白渡)、李敬軒(鎮平興福)、劉清聯(鎮平豐田)、馮耀宇(嘉應龍牙)、黃廷琮(鎮平白馬)、黃廷瑺(白馬)、賴建謀(白馬)、李歘揚(興福)、曾元揚(興福)、鍾衡(徐溪)、楊德濟(油坑)、曾長震(興福)、邱天鳳(鎮平豐田)、范青□(嘉應嵩山)、鍾國揚(鎮平徐溪)、李名俊(嘉應龍牙)、邱鶴齡(鎮平興福
)、劉步孔(嘉應嶺背)、黎鴻章(嘉應蓬蓺)、李慶揚(鎮平興福)、鍾亮(鎮平徐溪)、劉登及(嘉慶嶺背)、鍾麟(鎮平徐溪)、鍾鴻章(嘉應蒿山)、鍾國揚(鎮平招福)、賴建猷(鎮平白馬)、劉松瑾(嘉應嶺背)、賴常春(鎮平白馬)林雲翔(鎮平金沙)、林德樞(鎮平蓼陂)、鍾玉堂(嘉應桂林)、黃□□(鎮平白馬)、□□恢(嘉應岸陽)、□□□(鎮平白馬)、□□恩(嘉應白渡)、□事親(岸陽)、□賡揚(嘉應桂林)黃袞(鎮平白馬)、□廷章(嘉應雲車)、□捷進(龍牙)、賴紹先(龍牙)、鍾蘭桂(白渡)、鍾立(白渡)、鍾起輝(嘉應嵩山)、鍾蘭輝(鎮平蓼陂)、宋來翰(嘉應白渡)、曾進文(鎮平興福)、黃廷儀(白馬)、邱如瀾(豐田)、李聯輝(招福)、徐熏賢(鎮平興福)、鍾宏熥(嘉應嵩山)、謝聖瑞(嘉應白渡)、林雲翺(鎮平金沙)、賴輝臣(嘉應龍牙)、鍾及位(嵩山)、邱體元(嘉應松口)、鍾廷書(嘉應嵩山)、鍾九章(嵩山)、謝清江(嘉應白渡)、涂蓮伯(鎮平招福)、涂華山(鎮平興福)、鍾香(嘉應白渡)、邱清烈(鎮平豐田)、劉繩祖(嘉應藍口)、李梁昌(鎮平興福)、黃廷琳(白馬)、黃輝起(白馬)、黃正元(鎮平白馬)、李昌元(嘉應龍牙)、李懷清(嘉應龍牙)、林巨濟(鎮平藍坊)、劉大秀(鎮平招福)、宋名壽(嘉應白渡)、劉步達(白渡)、江清瀾(嘉應古田)、賴熊飛(鎮平白馬)、鍾在田(嘉應白渡)、黃則順(鎮平白馬)、邱城書(豐田)、邱俊南(豐田)、傅鵬麟(豐田)、傅鶴麟(鎮平豐田)、黃松山(嘉應白土)、賴達經(鎮平白馬)、賴奕龍(白馬)、賴永官(白馬)、李書光(興福)、黃志仰(白馬)、曾英魁(興福)、李瑞光(鎮平興福)、李榜華(嘉應)、賴大振(鎮平白馬)、劉英輝
(鎮平白馬)、鍾宣錦(嘉應白渡)、李芳寶(鎮平興福)、鍾粵文(嘉應白渡)、徐奎章(鎮平興福)、姚文蔚(□□□)、邱在允(鎮平豐田)、邱元□(鎮平豐田)、李慶玉(鎮平興福)、邱□忠(鎮平豐田)、李□□(□□□)、李永仕(□□□)、陳□□(嘉應□□)、黃私高(□□□)、黃□□(□□□)、□□□(□□□)。以上祀典內諸友,共一百九十二名,永不得復入,永為□□。
乾隆四十一年,買得黃則若老東勢樹山莊南片水田一過,帶田甲一甲,帶大租七石八斗,東圳水□□□至黃□□田為界,西至大圳為界,南至黃蘇氏田為界,北至水圳為界。印契據。
乾隆四十三年,買得曾長振兄弟忠心崙牛埔唇小埔仔水田一處,帶田甲三甲,帶大租二十三石四斗,□□圳水灌溉,東至文彩併車路曾廣文田為界,西至曾存省祀田為界,北、南水圳為界。印契據。
□□二十一年(?),買得潘阿發、潘喬生檳榔林北邊六分仔三分仔田甲二甲六分之大租穀一十三石八斗,契據。
乾隆四十七年,買得邱奕鏘新東勢莊水田六過,土名老東勢坡塘側,東至邱紹徽田為界,西至老東勢水圳為界,南至水圳為界,北至老東勢陂塘為界。又帶老東勢陂塘面出泉小坵二坵。印契據。
乾隆五十年,買得黎廣源老東勢樹山莊水田二過,帶田甲一甲,原係三圳口直圳水流灌蔭,東至頭陂過止,西至西圳止,南至孔聖祀田為界,北至「興學則祀」田直圳止為界。印契據。
乾隆五十年,買得黃□珍兄弟中心崙牛埔唇小埔仔三角坵田甲一坵田甲二分,帶梅分口澗水灌蔭,東至牛埔為界,西至□為界,南至孔聖田為界,北至圳頭為界。印契據。
乾隆五十一年,買得何雲喜兄弟中心崙坡頭下莊水田一處,帶田甲三甲七分,東至黃梅珍田為界西至□□廖姓車路田為界,南至廖姓祀田為界,北至禾坪車路為界。並帶禾坪□□□□□□□□□□□□□灌蔭,又帶□□下水蔭一坵,又帶福德祀一分,又帶禾坪、菜地共兩處。
乾隆五十六年,「義渡」買得黃梅珍兄弟中心崙陂頭仔下門首水田一處,帶田甲三甲五分,帶大租二十七石三斗,東至牛埔為界,西至聖祀田為界,南至聖祀田與廖姓田為界,北至渡口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又買得黃梅珍兄弟中心崙陂頭仔下□屋一座,又帶橫屋兩片牛欄週圍竹木,東至北柵外車路為界,西至竹□為界,南至門首大車路為界,北至廖姓與梅分□為界,四址分明。又帶門首菜園崗上禾坪一所,屋契據批明。此業其買當日,立有合約五分,義渡得三分,大聖祀典得二分。□□資不敷,即將此業契交出聖典,每年□資俱依聖典填補足額,永不得越規。爰勒碑以杜後弊,庶無負前人之美舉。
乾隆五十□年,□□黃梅珍兄弟內埔莊水田一處,帶□仔帶早千角陂水□□□□□□□□田甲九分,東至鍾姓田為界,西至大□為界,南至孟槐田為界,北至孔伸田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嘉義四年,買得□洪琳檳榔林水田二處,土名六分仔,帶田甲二甲三分,東、西、南三面俱□□圳為界,北至高堋背溝圳為界。又一處,土名三分仔,帶田甲三分五釐,東、西至小圳為界
,南至涂姓田陂為界,北至自已陂塘為界,四址分明。又帶三分仔自己陂塘一口。又帶北柵內瓦屋一所,直出,牛欄在內。又正屋未坐地基,直至柵腳為界,後至溝為界。印契據。
□□□□□得廖展成兄弟中心崙麻蘭崙水田一處,帶田甲九分,帶田頭大圳水灌蔭,東至水圳為界,西至□埔□□□□姓□田為界,北至黃梅珍田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買得涂瑞鳳等老東勢莊背水田一處,帶田甲九分六釐六秒,帶東圳水灌蔭,東至劉姓田為界,西至莊□□□□□□□橋祀田為界,北至李姓祀田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買得黃襄麟等樹山莊水田一處,土名湖肚裏,原帶田甲八分,納大租穀六石二斗四升。又帶新東勢陰□□□□□□志仰田為界,南至黃志仰田為界,西至黃華淑田為界,北至黃志仰田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道光七年,買得黃□賢等老東勢樹山仔湖肚裏車路下篙半仔水田一過,帶田甲五分五釐,帶東圳水灌蔭,□□□□□□至涂姓田為界,南至黃志仰田為界,北至涂姓田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道光八年,買得黃長麟等老東勢樹山莊南片鬮分第六鬮水田一處,土名埔粘園,經業主□明田甲三分□□□□□□□□能學公門首塘中通流灌蔭,東至自己頭分田為界,西至圳溝為界,併帶田堋竹木在內,南至□□□□□□□□□橫路為界,四址分明。印契據。
道光八年□□□□□□□□田甲四址(下疑有缺)。
按:碑分鐫五石,存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昌黎祠觀音廳,第一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五九公分
,砂岩;第二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五九公分,砂岩;第三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五九公分,砂岩;第四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五九公分,砂岩;第五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五四公分,亦砂岩。
修理大觀音亭香燈店碑記(道光十年)
欲修陰隲,莫如造路修橋;廣種福田,必須敬神建廟。茲大觀音亭,臺疆祖廟,慈帆乍渡自西方;色相憑靈,法水常施於南海。廟宇日久,棟梁傾頹。越有職員蕭元錕,因修善果,總理鳩金,重建廟宇,煥然一新,告竣。迨至道光五年,捐緣慶成祈安,厥功告成。爐主聚眾相議:有功當誌,有德必銘。如蕭君之緣資成美,正宜傳名,千載不朽;崇祀祿位,以警眾善。今有季男瑞龍,久計綿遠奉祀,創立祀業:置過上橫街頭東壁店后棧房一座,交住持溫恭收租,每年稅銀二十四元。十二月廿四日生辰,演戲一檯,正席一筵,以昭祀典,亦樂善一小補。
茲因廟中齋量不贍,禾寮港街五境有香燈店一座,損壞日久,傾頹乏資修理。眾信士虔祈祝佛力廣庇,列位好施,損金樂助。是以芳名立石,可垂可遠。
蕭瑞龍、阮日新、李源成,各捐銀四元。曾振明、杜崑美、陸稿公、紀同興,各捐銀二元。鴻美號、王同盛、王同利、吳紫成、陳太山、林義成、葉振利、李德恩、壽義堂、黃有德、郭萬盛、李聯科、吳拱辰、薛光成,四盈號、陳必達、陳稿公、吳萬澤、錦美號、郭保司、盧金德、趙有志、孝義堂,各捐銀一元。
修理油香店不敷,住持添銀二十元並木籠佛察一所。
蓋聞寶像增輝,蓮座煥彩;佛光普照,匝地騰輝。信士阮日新敬點全年三寶佛座前燈,新每年每月著菜公到店給領油香。新切思膏油不乏,必建置店屋以為永遠奉祀,並點全年大士佛前燈。店住武廟前戲檯後,瓦店一座,交住持僧收租,以充油香之資,可垂永遠。
道光十年十二月(缺)日,住僧溫恭拜立。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大觀音亭右壁,高一0六‧二公分,寬七一‧一公分,花崗岩。原碑缺題。
古思碑(道光十一年)
維嗣有歌思東里也,獲心有謳愛邑黔也:古今人不相同,令人思慕不忘一也。原任臺灣北路左營守府黃諱簡,號閬山。公於道光元年奉檄管理馬稠後、埔姜林等處隆恩莊息事。當其下車,舉凡不便民者,咸與維新:自正款應征催輸外,息事寧民,民感賴之。每召我佃,戒以耕作不懈,勸之國課早完。由是勤者加奮,惰者起勉。催科是任,獨勞撫字之心;緝捕有方,遂斂奸人之跡。上憲廉壯能,俾久於任,將至十年。官無追呼,民安作息,所謂召父、杜母者,不是過也!
公去之日,鳥鵲擁車,遮道扳轅;奈以功令難留。去後思念,以為如公之美,胡可沒也?僉銘於石曰:『公來何暮!公去何早!福星載歌,甘棠垂路!昔無襦,今五袴!斯石長存,寸心永慕』!
舉人蘇有光、儒學蘇策名、貢生黃金鎔、貢生黃玉琛、職員蘇濯德、職員蘇天池、職員蘇天章、職員蘇亦保、生員蘇鳳鳴、武生張維邦、武生張定邦、武生黃朝鳳、武生黃廷品、武生林兆元、太學林士禎、太學蘇若時、佃戶黃澄興、林仁興、趙建邦、李合德、李佛妹、蘇勝興、張和元、林丕泊、鄭福欽、魏賜、魏阿雙、林廣源、張聯興、曾繹記、盧真詳、魏六新、魏秀榮、徐普、魏六相、余其福、黃旭、李廷祿、李養、李天明、施祖男、王永欽、王永奮,總理王定邦、董事呂邦彥、林媽起、李石妹、廖元、周水養、張傳祖、陳斗、魏仲、黃盧、黃露、邱春、李振生、詹潭。
道光十一年六月穀旦吉置。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草店里草店武聖廟內,高一0四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陣亡忠義碑記(道光十三年)
竊為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睹物傷情,理則然矣。壬辰陽月之初,嘉屬店仔口等處
因張炳等擾亂地方,到臺灣府憲呂意欲除盜安良,倏有陣亡之變;故隨從諸人,亦遭覆歿之慘。川因同呂少君到地拾骸明白外,欲再尋林起鳳、程恆泰二位大爺骸骨,無可識認。又見諸尸骸或埋或露,自店仔口田洋至八槳溪皆是;甚有被犬損壞,更覺目擊心傷!爰為倡義損資,計拾骸骨一百零一身,搬葬頂崁仔頭,坐南向北外;再另築一祠,俾使諸義忠魂有所皈依。而尚義君子往來見此祠墓,知其忠義效力陣亡,春秋禋祀更可藉此而得以鑒納焉。茲將喜捐姓氏助成美事開列於左,以垂久遠。特為之記。
代理嘉義縣正堂督捕廳張、貢生蘇秀峰、蘇振合、李廷珠、黃沈祠堂、曾振聲、葉棟、振坤、功職林晉水、李克邦、張元昌、楊營、洪吳、陳泰、林世安、曾瑪聲、鄒定國、徐標、麒麟尾枕頭山武舉蘇天翰。
道光癸巳花月吉日,首事陳如川題立。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玉豐里頂坎仔頭鯉魚山義人廟,高一一一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道光壬辰,十二年(公元一八三二);癸巳,十三年(一八三三)。碑中所敘「臺灣府憲呂」,名志恆。
重修龍山寺碑記(道光十五年)
蓋聞古人立不朽之三,君子□無稱之,一名顧不重哉?緣龍山寺建廟垂茲近百年矣
,重修數次;前所捐貲姓名,俱上樑籤、碑石,至今猶存。雖佛祖聲靈,亦善信鼎力也。越甲午秋,復新翻蓋;乙未夏落成,十分華麗。其捐題諸人銀兩,一盡勒立碑石,名垂奕襈;俾世之人共知後人樂捐不讓前人,且使後人鼓舞後人也。謹序。
監生王朝章捐銀五十六元。監生張成觀捐銀三十五元。李隆順捐銀三十五元。王世耕、呂成觀、張標觀、王吉觀、陳排觀、張慶來、張□振,以上捐銀各二十元。丁泉珍捐銀十八元。丁虎專捐銀十七元。丁葵觀捐銀十六元。生員余輝悅捐銀十五元。丁習觀捐銀十四元。職員蕭廷獻喜助銀十二元。郭照觀捐銀十二元。鄉飲黃國禎捐銀十一元。鄉飲楊滿觀喜助銀十元。鄭海量觀喜助銀十元。貢生王振南捐銀十六元。梁姓弟子捐銀十元。竹仔腳眾弟子捐銀二十元。鹽州眾弟子捐銀十元。職員盧朝宗、傅德利樂助石六塊。監生吳彭舍、監生楊際時、周合興、陳世治、郭勝發、郭坦觀、王萬振、丁湖觀、張聯成、莊永和、李大興、周全興、余瑞華、王正和、王錦源、王媽光、林自興、漁□協隆號、二橋黃豐記,以上捐銀各十元。北勢頭眾弟子捐銀:上半十二元二錢,下半九元。
道光十五年乙未年臘月,總董張源裕、丁合春、張復源、王振南、張泉榮、丁泉永、莊世芳同吉置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龍山寺,高二0四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岡岩。有副碑一,錄存「其他」類。文中甲午,道光十四年(公元一八四三)。
臺灣府學重修夫子廟並祭器樂器記(道光十六年)
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夫子也。無論中國尊之;四夷八荒,莫不尊之。臺灣僻處閩海外,國朝聲教漸被,始立學宮,建夫子廟。歲久,剝落頹壞。道光癸巳冬,翺由廣東南韶連道調臺灣道,兼提督學政,謀於府守熊一本,議重新。候選同知許朝錦既督捐學政考棚,復願獨任其工。始於道光乙未六月初七日,成於道光丙申三月初五日,工大而用繁,凡用銀一萬兩有奇。翺復與府守謀祭器,教授許德樹請任修犧樽、象罍、木豆、竹籩,悉遵古式。翺復與府守謀樂器,員外郎吳尚新、生員劉衣紹,六品職員蔡植楠請任修,鐘、鏞、匏、鼓、琴、瑟、簫、管、鼗、磬、柷、敔皆具。舞六佾六六三十六人,聘海內樂工,以時教童子習。翱同府守謁廟,仰殿宇之巍峨,觀梁棟之壯麗;泮池宏以深,坊橋堅以固。春秋上丁兩祀,肅清雍穆,歌者堂上,舞者堂下,無言奏假,彬彬乎變海隅為鄒魯闕里之風矣!。
孟子曰:『觀于海者難為水』,故曰:『河海之于行潦』。又曰:『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子貢亦曰:『聞其樂而知其德』。翱幸生聖人之邦,得見聖人之車服禮器矣;今觀於海蕩蕩,江、淮、河、漢,萬里朝宗,穆然於聖人之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耹大成之鏗鏘和平,知尹、夷、惠具四時之一氣,特樂之小成
;聖人之元氣周流,備始終條理,與天地渾合同化。軒轅氏張樂洞庭之野,樂成而蛟龍舞;猶未足以擬我夫子也。
道光丙申仲秋月朔,賜同進士出身、誥授通議大夫、按察使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劉鴻翺謹撰。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前右牆壁,高二四五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楷額「皇清」,其旁龍紋浮雕。文中干支:道光癸巳,十三年(公元一八三三);乙未,十五年(一八三五);丙申,十六年(一八三六)。
安徽李曉齋祀業碑記(道光十七年)
立石碑記,安徽李純菴。□□□□□□□□故土之悲,海外幽魂□憑祭祀之享!臺乃□□之區,各□□之□□。菴胞姪李曉齋,即炳□,前者寄跡在臺;身故,□在□□□□□□□□館義塚。是以捐資一百二十元,置買李三辰亙□□□□□□□所,交付李雲龍掌管、出稅。議定全年稅銀八元,每□□□□□□□□□日,各交同善堂會館祭祀銀各四元;不得□□□□□□□□□□收存,以為修理房屋及姪曉齋墳墓祭掃之□。□□□□□□□□□□行□□;而同善堂會館諸同人,不得□□□□□□□□□□□□□□邑主□託□存案,□入交代。流□□□□□□□□□□□□□□。特勒石碑,豎立以
垂永遠而昭(下約缺十餘字)。
道光十七年(下缺月日)。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中區四嫂巷,踐磨甚劇,大半不可讀。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臺南市立歷史館收存之,列於小碑林。碑高八八公分,寬四二‧五公分,花崗岩。題原缺,茲據碑文之意補之。
重修藥王廟碑記(道光十八年)
蓋聞上帝好生之德,是以化育萬物而養人,所謂德配天高地厚。竊思藥王聖德,心欲濟生救世,捨生嘗藥,萬幸成其正果。此乃天下不負好心之人,亦是世世萬民之福矣。似此論之,天下人人而敬之,何獨我本境者乎?自我北勢街開基以來,塑祀藥王大帝,以為合境之保障。前祀藥王之初,以店舖充作廟廊。因合境人等屢受藥王庇祐,即於乾隆甲申年,合境公同爰議,糾題捐金,卜其吉地,重建廟宇,以酬藥王庇祐之德也。但廟宇近於海疆,年久定然損壞。至道光甲申年,經蒙各郊舖及本境人等,喜助捐金,重修起蓋。今既告竣,理當叩謝福神,設醮慶成、祈安。庶各郊舖及合境人等,四時平安,護安無疆矣。仍立石碑,計刊各喜助捐金,以彰虔誠之盛情矣。敬書稽首刊石以誌之。
三郊金永順、蘇萬利、李勝興喜助銀二百四十大元。藥材郊喜助銀六十大員。鍾顯榮、復興號,各喜助銀三十大元。合成號喜助銀二十五大元。豐源號喜助銀二十大元。郭瑞美喜助銀一百二十二元。豐泰號喜助銀一百元。合發號喜助銀九十大元。瑞茂號喜助銀六十大元。合順號喜助銀四十大元。
陳瑞興喜助銀三百大元。三合廠喜助銀七十大元。興源號喜助銀七十大元。蔡利興喜助銀五十大元。源瑞號喜助銀三十大元。鰲泉號喜助銀三十大元。林捷元喜助銀十六大元。蔡光選喜助銀十六大元。金益順寶舟助銀十四大元。石葆元、集源號,各喜助銀十一大元。陳昌邦、春記號、咸成號、盧協萬、邱爽觀、眾蔥種舖,以上各喜助銀十大元。
陳泉信喜助銀二十二大元。蔡順發、蔡湧源,各喜助銀二十大元。陳瑞泰、蔡合茂,各喜助銀二十大元。蔡長茂喜助銀十六大元。洪源興喜助銀十五大元。興記號、蔡長江,各喜助銀十二大元。王益利、蔡興利,各喜助銀十大元。邱德興船喜助銀十大元。瑞源號、鰲霞號、各喜助銀八元。郭振益喜助銀七大元。源美號、益成號、玉成號、藏益號、協安號、景順號,以上各喜助銀六大元。鄭泰順捐銀六大元。蔡泉茂喜助銀十大元。郭長發、洪神助,各喜助銀十大元。順裕號、蔡長興,各喜助銀八大元。鄭萬鎰、陳抄觀,各喜助銀六大元。洪平觀、蔡成奇,各喜助銀六大元。蔡平觀、蔡鏤觀,各喜助銀六大元。
鄭光善、新廣發、福興號、順成號、謝干觀、樹德堂、恆順號、郭查觀、有益號、華豐號,各喜助銀四大元。長源號助銀三大元。同安澳喜助銀五大元。蔡成興、蔡圓觀,各喜助銀五大元
。吳聰利、蔡成茂,各喜助銀五大元。青浦、康笑觀,各喜助銀四大元。王光罩、蔡茂興,各喜助銀四大元。龔光世、蔡升觀,各喜助銀四大元。鄭卯觀、鼎美號、柯祖觀、玉籌居、金益美、蔡長成、元元號、周益美、鼎興號、柯振源、清香齊、保元號、泉和號、世清舵,各喜助銀二大元。陽春館、蔡瑞觀,各助銀四大元。郭蘭桂、陳鳳嬸,各助銀三大元。黃統觀、蔡姜崁,各助銀二大元。蔡俊德、謝春泉,各助銀二大元。盧坎觀助銀二大元。郭家利、蔡鑽觀、蔡出觀、吳添觀、陳雙全,各助銀二大元。
張合興、郭長泰、許進順、金振源、蔡儼舵、蔡顯名、張合吉、張合和、王金發、黃正春、張瑞美、新合源、黃源金、新振發、滿舵、鳳舵、山舵,以上各喜助銀一大元。蔡鳳觀、蔡素觀、合順觀、李炮觀、鍾光蔭、蔡敏觀、吳荐觀、蔡奎觀、張興觀、許興觀、蔡成觀、吳出觀、蔡掽觀、蔡我觀、吳提觀、蔡報觀、蔡遣觀、蔡翁觀,各喜助銀一大元。蔡文觀、陳玉觀,各喜助五角。
道光十八年歲次戊戌桂月(缺)日,前董事落成龔文瑞、陳瑞興,續修董事蔡枕觀、蔡來觀、蔡趁觀、蔡媽德,續修落成陳瑞興勒石。
按:碑勒於臺南市西區藥王廟右畔牆壁,高一四一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崗岩。文中乾隆甲申,二十九年(公元一七六四);道光甲申,四年(一八二四)。
曹公圳記(道光十九年)
賜進士出身、誥授中憲大夫、欽加道銜、知臺灣府事、前署臺澎等處地方海防兵備道兼理提督學政熊一本撰並書。
朝廷建官千百,皆以為民也;而地與民近,情與民親,周知其利病,而權足以有為者,莫如縣令。縣令主持一邑,鰓鰓於期會簿書,而不知民之本計,知民之本計,而行以苟且,不能有彊毅之力、真實無妄之心者,皆不足以圖久遠。是故得俗吏百,不如得才吏一;得才吏百,又不如得賢吏一也。予於道光甲午出守臺陽,蒞官之始,問政於先事諸君,而求其要。僉曰:『治臺之法,惟在弭盜而已』。詢以民生衣食之原,則曰:『臺地沃饒千里,戶有蓋藏,民食不待籌也』。予是時甫蒞斯邦,見聞未悉,無以勝言者之口;而心竊不能無疑焉。
丙申秋,臺、鳳、嘉接壤之區,被旱百有餘里,閭閻待哺,宵小跳梁;覺向所謂「弭盜」者,洵為急務;而所謂「民食不待籌」者,猶未得治臺之本計也。予於議食、議兵之後,循行田野,察其被旱之由。竊謂饑饉之患,獨在此百餘里內,實由民之自取,而不得委為天災。蓋稻為水穀,自播種以至秋成,皆需深水浸之。「周禮」「稻人」之職,所謂『以瀦蓄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者,乃農家不易之經也。臺地惟山澤之田,有泉引灌,可期一歲再收。其平原、高阜之田,往往行數十里而不見有溝渠之水耕者。當春夏陰雨之時,倉皇布種,以希其穫;及至數日不雨,而水涸矣;又數
日不雨,而苗槁矣。前此被旱之百餘里,皆此類也,又安可委為天災而不思所以補救乎?予為勸興水利,教以鑿陂、開塘之法;而愚民狃於積習,不能奮然行之;論治者又目為迂遠,而不肯實為其事:則予第託諸空言而已,莫由收實效也。
丁酉春,鳳山大令曹君懷樸奉檄來臺,予於接見之初,首言及此。大令頷之而不輕諾。予疑其事或未諳,抑所聞治臺之法猶夫向者之言歟?固不能強以必行也。數月後,人有言其度地鳩工,將為民開水利者。大令於斷見時,言不及之,亦不形諸簡牘,則又未及其必能也。戊戌冬,大令果以水利功成來告,且圖其地形以進:凡掘圳四萬三千六十丈有奇,計可灌田三萬一千五百畝有奇。於是廉訪姚公亟獎其勞,將上其事於大府,而為之請於朝。檄予親往視之。予於己亥仲春躬臨其地,士民迎馬首者,千數百人。予令董役之若干人,隨行隴畔,向其一一詢之,乃知圳之源出淡水溪,由溪外之九曲塘決堤,引水於塘之坳。壘石為門,以時蓄洩。當其啟放之時,水由小竹里而觀音里、鳳山里,又由鳳山里而旁溢於赤山里、大竹里。圳旁之田,各以小溝承之。上流無侵,下流無靳,咸聽命於圳長,而恪守其官法。向之所謂旱田者,至是皆成上腴矣,豈非百世之利哉?
吾觀從政之士,有以才能自詡者,當其述職長官,往往累數十紙不能盡。觀者咨嗟太息,謂古循良無以過之。及覆其政之所就,則皆飾詞邀譽,自為功利之謀;所謂澤被
生民者,曾不可以終日:此其居心尚可問乎?若大令者,未為而不輕諾,未成而不輕言,可謂務為實事、先行後從者矣。自經始以迄蕆事,不辭勞瘁,不惜厚資,歷二載而如一日,庶幾知民之本計,而有強毅之力、真實無妄之心者與?廉訪嘉其績而時彰之,豈非體國愛民、用賢若渴之大君子哉?鳳之士民,從大令之教而合力成之,所謂民情大可見者,今豈異於古耶?予進士民而獎之,皆曰:『是惟吾邑侯之仁賢勞苦,始克臻於有成;眾,何力之有焉』!然則,大令之得於民者不既深乎?予將歸報廉訪,眾復請予名其圳,以刊諸石。予曰:『汝曹以是為邑侯功,即名之以「曹公圳」,可乎』?眾曰:『諾』。於是乎書。
道光十九年歲次己亥十月(缺)日勒。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曹公祠,分鐫四石,俱花岡岩(青斗石):第一石高一0八公分,寬五五公分;第二石高一七七公分,寬四五公分;第三石高一七五公分,寬四六公分;第四石高一七六公分,寬四二公分。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全文。
重修北巷佛祖廟碑記(道光二十一年)
蓋聞『山不在高,有僊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是則地不在大,有神則興。
我臺郡治之有北巷佛祖也,託處僻地,不成廟貌。既而有募,略為構造;然尚狹小
,不足以壯大觀。乙未春,附近樂善紳董職員陳朝瓊等,共謀大為恢廓;旋因費繁見寖,幾閱兩載矣。為念觀音佛祖靈應四方,遐邇紳商咸沾普化,皆思亟為落成。所謂『有其舉之、莫或廢』者,此也。莫為之前,雖美弗彰;莫為之後,雖善弗傳。彼時考厥工程:殿上經堂、尚宜鏤金錯彩,階前香閣、尤須購木鳩工;住持者原乏房舍、地必拓於數弓,疏濬者專賴溝渠、石應敷以四面;而且雕尊塑像、必藉金錢,告蕆慶成、仍需牲幣:計功必倍三旬,總費約逾八百。今者,諸凡修舉,費用較多;棟宇聿新,神靈益著。是皆藉助四方仁人君子,共知發鑰,不惜解囊;故能集狐成腋,無致築室道旁也。一旦核經費而銘木版、肅衣冠而慶落成,仰見維摩月殿,長垂貝葉千尋;迦釋雲廚,永植蓮花十丈。雖無高山拱峙,點化即是西天;縱乏遠水渟潮,澄明無非南海。是為序。
謹將捐題姓名、銀數開列於後:
黃應清(拔貢候選州判)、陳科運(貢生),各捐銀五十元。陳科升(貢生軍功六品)捐銀四十元。黃應銓(增貢議敘八品)捐銀三十元。林長春(貢生)、黃化揚(廩生議敘七品)、陳世珣、張合和,各捐銀二十元。陳豐源號(餉典)捐銀十八元。建昌號捐銀十六元。黃應彪(武舉)、黃應賢(生員)、王文智、張仕禮、蔡招財、合茂號、王萬美,各捐銀十二元。張鳳祥(職增貢生)、陳科發、劉衣紹(生員)、王鼎新、李廷榮、林世亮、王純一、周裕濟、金濟川、吳昌記、吳福記、吳祿記、吳凝遠、吳勸司、韓生日記、張立興、允昌號,各捐銀一十元。
紀德元、金源裕、蔡明安、許集和,各捐銀八元。許世澤(職員)、溫祖基(貢生)、張兆
三、鄭協發、林發興、乾德號、東發號、文益號,各捐銀六元。蘇鳳翔(訓導軍功七品)、潘士俊(生員)、葉式賢(生員)、黃獻南(生員)、吳尚震(生員)、戴思誠(監生)、陳昌章(世襲守備)、葉尚榮、何水記、石致祥、張瑞慶、同源號、施振美、振東號、集源號、余陞記、葉振利,各捐銀四元。王汝霖(廩生)、林茂才(職員)、郭友珠(職員)、陳邦達(貢生)、郭友科、郭興茂、石鼎美、長勝號、德隆號、益春堂、林怡合、聯春號、自發號、吳林氏、黃吳氏,各捐銀二元。周維新(廩生)、藍旺老、吳瑞印、吳榮生、才老觀、黃曰壽、順發號、鄒信女、吳信女、吳林氏、謝信女,各捐銀一元。
做祈安慶成,帆寮境內公捐銀三十元。陳志裕勸黃勵記承楊池厝來銀一百元。
韓治(舉人軍功六品)獻廟後厝地一所。黃應彪(武舉)獻廟後厝地一所。
以上共來銀八百四十七元,共獻廟地二所。
計開重修廟宇並祈安慶成,列明榜數,總共用去銀九百二十四元四角一辦七尖正;對除不敷銀七十七元四角一辦七尖正,董事六人照攤墊足。
董事黃應清、陳科運、陳科升、林溶、陳豐源號、張立興。前陳豐源號餉典送定買日嫂瓦厝,出銀二十四元。
道光二十一年歲次辛丑元月,拔貢黃應清拜序。
按:碑為木質,懸臺南市中區慈蔭亭(俗稱佛祖廟仔),高五四公分,寬一0六公分。碑道光間拔貢生黃應清作,署篆二:一陰文曰「黃應清印」,一陽文曰「字曰冰如」。
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道光二十一年)
我族人於好修莊鳩建祠堂,崇祀始祖,由來舊矣。今復重修改造,煥然一新。□□□□□□□□□□□□□□□□□□□□□□久遠,或不善守而廢置焉。爰將田□、界址、租額勒之貞珉,以垂不朽。
一、五房大公於道光十五年二月買劉可樂水田一段,坐落本莊□□□□□□□□□,東至□家田,西至王家田,南至郭家□□□□□界。□三圳水灌溉,價銀二百八十員,道光十六年二月稅布字□□□千九百二十□□□,年收小租□二十八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二年正月買葉文祿等水田二段,坐落本莊□□□□□□□□一段一甲一分,東至劉家田,西至□□□,□□□家田,北至圳為界。□三圳水灌溉,價銀四百二十元,道光十五年二月□□□□□□□九百五號,年收小租穀四十□□□。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三年十一月買到黃氏水田一段,□□□□□□□□□□□□□□□三□,東至劉家山,西至許□□□□□□,北至洪家田為界。帶私埤水灌溉,價銀二百八十員,道光十六年□□□□□□□□□□九百二十八號,年收小租穀□□□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四年二月買李水露等水田一段,坐落本莊□□□□□經□□,東至林家田,西至□家田,南至圳,北至□家田□為界。帶二圳水灌溉,價銀一百七十員,道光十八年□□□□□□□□□□□□□,年收小租穀□十五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五年十一月買□登洲等水田一段,坐落□□□□□□□□□東至□家田,西至劉家田,南至埤,北至沙□為界。□□圳□□陳圳水灌溉,價銀五百□□□□□□□□□□□□□□□□□□□□□十六號,年收小租穀三十六石。
道光二十一年二月(缺)日,陳仁祖五房子孫公立。
按:碑存嘉義縣民雄鄉好收村二十八號,高一0七公分,寬五四公分。額鐫如題。
倡捐襄舉賓興記(道光二十三年)
大凡豪爽之士,不待有所憑藉而始興,謂其品由自立、德由自成,理足於中,固無容借助於外也。然所謂體備而用周者,惟學問之□則;然而非可概論陬澨寒儒之從事於名場。
澎於前代干戈之際,用武之地也。邑無常主,而民動以門類□□□□□□,而□□□俗固殊有。隸籍以來,休養涵濡,百餘年間,漸趨文教:其樸而野者,今既絕帶牛而佩犢矣;其秀而文者,亦嘗說禮敦詩,各欲乘時以抒偉抱。然而磽确之田、斥鹵之壤,凶荒饑饉,歲比不登。託業於斯者,率以耕釣自食其力;其在□□之儒,又或訓蒙授書以資餬口。而□□之俸,仰事俯蓄,尚苦不足於此;而欲少得餘資以從事於名場也,勢必有所其難。況值大比之期,地偏道遠,水陸修阻,舟車莫設,望洋徒嘆,往往有積學
宿儒,皓首窮經,非不志切觀光,而終身未獲一試者,良足概也!疇其使之揚眉吐氣,激昂青雲耶?余以壬寅春攝篆來澎,心竊憂焉。憂夫民之困而無以聊生也;尤憂夫士之貧而莫由自達也。夫既不能為廣廈之庇,而又無大力以援之,雖於癸、甲鄉會兩試,預議□以舉賓興之典;而區區者曾無幾何,更難必其垂諸久遠,容何益乎?當是時,海氛未靖,軍情旁午,□□□□,日不暇給。間於武備之餘,繼以考課,得與都人士相周旋,為之品題。其學問一念,及於青萍結綠長價,每因異產名材,岩阿終老,未嘗不流連興嘆也!迺有成均張子、諸生黃□者,家本裕饒,性復豪爽,每遇凶年饑歲,不惜出重資以卹鄉鄰。以此有關鼓舞人才之舉,一經獎勵,尤為樂從。於是倡捐餅銀千元,存書院生息,以為賓興利用之助。
噫!施者無德色,斯受者無怍容矣;與者不矜惠。□□□□□□□□□□□□□□□□於當,足□多無窮□用□也。□□□□□□□□□□□□□□□□□□□□□,上以副□□□□□□□□□□□□□□□人之(下缺)以與人,則又鄙容忽生矣。求(下缺)(上缺)進士出身、即用縣正堂、署澎湖分府王廷幹撰。
道光二十三年,歲次癸卯,春正月。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東文里(文澳)聖廟內,高一三0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作者王廷幹,山東人,道光二十二年署澎湖通判,二十四年五月調署臺灣海防同知;林豪「澎湖廳志」
有傳。文中干支:壬寅,道光二十二年(公元一八四二);「癸、甲」,指癸卯二十三年(一八四三)與甲辰二十四年(一八四四)。
新建龍王廟碑記(道光二十三年)
龍王為海瀆之神,其與社禝、山川、雷火、風雨、城隍、厲壇諸祀,並載在祀典,為天下郡縣之所崇奉也,由來久矣;而況乎海濱之邦,其所以衛民生於滄波浩淼之中,俾商艘洋舲各安清晏。至於甘霖滂沛,應時以興,婦子不致怨咨,禾麻得以遂長,其為功德之隆,尤宜尊榮報享,家尸戶祝也。
壬寅春,蒞任斯土。下車以來,凡謁秩祀祠廟,見有漫漶破滲者,無不振新修葺之。偶因雨澤愆期,禾苗待槁,乃齊禱於觀音、城隍之神;而問所謂龍王廟者,缺如焉。嗚呼!莫為之倡,雖靈弗彰也。春秋傳曰:『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龍在天」,而有「星在地」。宜為神則專主夫行雨之司者,惟龍王是憑依也。未有寧宇,靈何以妥?爰相其地於城隍廟西偏,有遺址藪弓,購而闢之:中為正殿三楹,深若干丈尺,廣若干丈尺,塑龍王之像居其中,並將向所缺祀之風火二神像附於左右兩祠。殿之外為露亭,深一丈餘,廣與殿之中一間等。亭之前為甬道、為大門。亭之下東偏兩室,為朔望炷香退息所。廟西界溝,地苦粉沙,繚以磚牆,牆基深五尺,長若干丈。沿牆之外護
以隄,隄寬若干尺,所以固基址也。工始於道光癸卯年三月吉日,告成於五月吉日。共用金若干,除捐項稍資外,餘皆本縣自捐廉俸。
是役也,自動工後,天氣晴朗,幾及月餘,民間望雨若渴。適上梁時,大雨如注,浹旬,溝渠霑足,人心歡忭,僉謂龍王有神,其靈爽明驗,已肇其端。從此海不揚波,雨暘時若。鳳邑人其宜思所以食其德而報其功,永無其極耳。董其事者,職員朱蔚、余葭莩也,晨夕指畫,董率就工,功固不可沒也,例得附書之於石。是為記。
道光二十三年歲次癸卯陽月,知鳳山縣事即補同知直隸州毘陵魏彥儀拜撰。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考棚內,高一二八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文中壬寅,道光二十二年(公元一八四二)。
元宵香燈石碑記(道光二十四年)
蓋聞莫為之前,雖美而弗彰;既為之後,雖盛而弗傳。緣我梅坑玄天上帝,由來久矣。稽昔自乾隆年間,先輩之人於元宵夜設立「柑燈」,生放微利,粒積香燈銀項不少。始則李紹辦理,次則邱勤接之,再則莊尚繼之,後則莊源仍之,俱侵漁噬嗑。迨至嘉慶晚年,有本街職員劉深池出首,鼎力鳩集。於道光五年十二月買過吳天生等水田一甲五分,址在尾莊洋橫山仔前,配圳水灌溉,東至劉家田橫圳,西至劉家田併大路,南至
劉家田路,北至吳家田;契價銀二百九十員,親立杜賣契一紙,帶上手契二紙,共三紙;為中人吳芽,知見母親黃氏文。於道光二十一年正月買過吳帝傳等水田一甲五分併園一所,址在尾洋莊橫山仔腳,配圳水灌溉,與前段毗連,東至詹、劉二家田,西至埔仔水溝,南至上帝公田,北至山腳;契價銀二百八十員,立賣杜契一紙,帶上手契四紙、圳路字一紙,共六紙;為中人吳興宗,代書人王步雲,公見人葉主何。此兩宗田業,各有立契為憑,其遞年所收租稅,除元宵祭費外,所存之項,留為公銀;倘有應用之際,當邀眾議妥,方得取用,毋許濫開。第恐年久契沒,理應勒石,以垂久遠;俾後賢存閱,頗知來歷之可據也。爰為立記。
大清道光二十四年陽月(缺)日立。
按:碑存嘉義縣梅山鄉梅東村玉虛宮,高一四九公分,寬七五公分。額鐫如題。
李文旺公碑記(道光二十四年)
同立石牌人李文旺公派下裔孫等。竊謂同氣連枝,共承先祖創置祀業,已歷多年。子孫眾多,賢愚不一:有一二不肖,侵吞累欠,盜契私變,以致公庭。茲邀公親、族眾和息,公同議將祀業契券立在石牌,開列於左:
一、買李全田、李鼎田一段,在竹仔門洋,年配大租四石八斗正。又一段田在崎頭,年配大
租六石一斗正。
一、買李清慎田一段,在無水坑圳頭;又田一段,在過圳洋大路,年共配大租穀八石正。
一、買張允泉田一段,在南勢溝,年配業主林李合大租穀三石五斗七升五合。 一、買李房田一段,在二埤仔底,年配大租穀五石七斗正。 一、買許萬田一段,在埤仔底,年配大租七斗正。 一、買李崇田一段,在無水坑,二年配大租三石三斗三升正。 一、買李接生田一段,在過圳洋大路腳,年配大租三石八斗五升正。 一、買李鍾田一段,在竹仔門莊后洋,年配大租穀二石五斗六升正。 一、買陳禎祥田一段,在過圳洋,年配大租二石零七升正。 一、買陳禎祥園一段,在竹崙坑口,年配大租二石正。 一、買李暢田一段,在過圳洋,年配大租五石正。 一、買郭福生田一段,在長寮仔洋,年配大租六石正。 道光二十四年仲春之月(缺)日仝立。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崎內里外崎內李氏家廟,高八四公分,寬五三‧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天后宮碑記(道光二十四年)
□□□□□□□□天后宮□□□□□□□□□□□□□□□□□□□□□□□而告之曰:□□也,□□□□□□□□□□□□外門□□□□□□□□□□□□□祀典因□□為里人□□□□□□□□□冬十月告成□□□□□□因風雨□□道光甲辰歲,里人倡議捐貲□□□土木之□金碧輝煌,視前為壯□□□□□□□□□□□□神光□□感通而保護之。□□□□□崇德報功,宜與斯役□□□也。今將捐□芳名,勒之於石,以垂永久。
石福陞、施振熒同助石柱坏三對。林崑源號捐銀六十六元。監生柳振春捐銀六十元。張大□□□銀五十元。陳協吉號捐銀五十元。李湧源號捐銀五十元。郭□□號捐銀四十元。蔡□□號捐銀□□元。□□呂□受觀捐銀□□元。張振□號捐銀二十□元。□□□□捐銀二十元。劉仁□□捐銀十五元。林□□□捐銀十五元。吳□□□捐銀十五元。□□□□捐銀十五元。□□□□捐銀十五元。□□□□捐銀十五元。
□□□捐銀十□□元。□□□捐銀十□□元。□□□捐銀□□□□元。□□堂捐銀十□□元。陳榮豐號捐銀十元。生員蔡志禧捐銀十元。豐源號捐銀十元。監生林振德捐銀十元。復發號捐銀十元。張勝記捐銀十元。楊葵觀捐銀十元。黃包觀捐十元。許媽文觀捐銀十元。□□觀捐銀十元。□□記捐銀十元。
劉萬益號捐銀八元。慶興號捐銀七元。□□泰、□□□、□□□、□□□、隆興號、文美號、金陵號、陳□□,以上各捐銀六元。林其英、羅朝任、羅朝瑞、陳連招、吳虎班、協記號,振昇號,以上各捐銀五元。
監生李興龍、柳振春,林崑源號、施振南號、郭振泰號、張振順號、利仁堂、林□□。
道光歲次甲辰年臘月(缺)日,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縣旗山鎮湄洲里天后宮,高一五七公分,寬七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有瑞彩之雕飾。年款甲辰,道光二十四年(公元一八四四)。
臺郡銀同祖廟碑(道光二十五年)
歲道光乙巳,皎亭李君遊臺歸,以臺郡城銀同祖廟告成,請予為文以記之,乃告予曰:『郡城故有「同營會館」,歲久而圮,僅存隙地。辛丑,戍弁陳青山倡議勸捐重建,職員陳邦英、高興邦等協董其事。易其朝向,擴其地基,闢為前後兩楹,翼以護室。中堂塑天妃暨吳真人、陳聖王神像。凡同人之來郡者,寓焉;及試期,士子寓者尤夥。顏其額曰:「銀同祖廟」,實則「銀同會館」也。延僧供香火,若館主人然。禮有之,「有功德於民祀之」。此三神者,本崇祀吾同,屢顯靈異。凡同人赴臺者,咸攜香火,重洋晏堵,皆稱神佑。分祀茲廟,禮亦宜之。斯役也成,民與致力於神,兩得之,故不
可不記』。又曰:『試期,南北士子赴試者,交轂聯袵,鱗次麕集,茲廟苦不足容之,往往別投宿,不得相與樂群而敬業。予竊未滿意。幸廟後尚有隙地可購,庶更有義舉者為之倡捐而董其役;建後蓋并護室以附益之乎?使予獲再遊臺,則茲役也,予必肩其任,不使陳君等擅美於前也』。又曰:『臺郡至我都始入版圖,立學宮,崇祀朱夫子,士人始蒸蒸向化。及鹿洲藍先賢以幕從征,凡所以立制度而式多士者,悉本所學,而見之於實用。以故年來文風日盛,登進士第者踵相接。苟茲廟後蓋成,則予擬中塑五文昌,旁塑朱夫子、藍先賢神像。不但「有功德祀之」,并以起士人道學希朱、經濟希藍之思焉。先生以為何如』?
予嘆曰:『善哉』!臺灣孤懸海外,茲廟之如何崇敞,予何從瞻仰而記之?而李君所言,悉合於道,記李君之言,而陳青山等之義舉、李君計慮之周至,與夫士子之所宜矜式,皆連類而可見焉。李君,名澄清,皎亭其號,予東也。生平有大志,好經濟。歲癸巳,曾以幕從征張逆。丁酉,又隨平沈基,以軍功議敘而歸。越四年再遊臺,兩年而歸。尚有志再遊,故云然。
鄉進士、例授文林郎、候選知縣、舉人陳貽蘭撰文。
道光乙巳年三月(缺)日吉旦,董事陳青山、陳邦英、高興邦、顏捷春,堪輿擇地曾廷玉等同立石。
按:碑現存臺南市中區銀同祖廟內,高四八公分,寬四八公分,玄武岩。碑中干支:道光乙巳,二十五年(公元一八四五);癸巳,十三年(一八三三);丁酉,十七年(一八三七)。有副碑一,見「其他」類。
新建萃文書院碑記(道光二十五年)
蓋聞尊居北斗,□垣叶奎壁之輝;瑞映南天,桂籍司科名之事。我羅漢內門諸同人,崇祀文昌帝君,肇自嘉慶壬申年:捐金合朋,逐年輪祝,久已蒙庥有素。而未有宮闕以壯帝居,殊非所為靈爽之憑者矣。茲公議將所□積公項鳩齊,新建廟宇,特祀聖帝,足見尊崇;而東西兩翼室,可令延西席,教子弟讀書其中。將閭里藉以增光,而文運因而丕振者也。事關大典,稟請邑侯閻批准。爰是僉舉董貢生黃玉華、監生蕭作又督建,卜吉在紫竹寺西買田地,橫直十丈,年帶課穀二石四斗,諏日興工;未幾帳殿崔嵬,觚稜金爵,卓乎可觀。成斯舉者,□□□□□□□□聖神眷顧之意有在耳。至其廟貌巍峨,左環虎頭山,右接龍潭井,異日文明煥發,士人虎榜龍門,不即此操券也哉?落成之日,榜曰「萃文書院」。□合勒石,以垂不朽。是為記。
欽加分府沙縣學訓導游化、子監生思賢、思深,貢生游大□、監生劉□輝、生員呂呈章、呂光華、鄉賓黃同治、子監生黃玉□、生員尤瑞清、生員尤國祥、武生蕭為旌、張廷璋
、登仕郎陳式琛、鄉賓李進□、生員呂維□、林美琴、蕭永泮、游大紳、郭仕玉、劉廷賢、戴斐章、陳鳳侶、鄭雲程、陳仕煥、林伯秀、黃光敬、游宗□、林青芝、蕭一□、林德厚、張光義、李金尼、沈道坤、劉信燕、陳大宗,道光乙巳年桐月(缺)日立。
按:碑存高雄縣內門鄉觀亭村紫竹寺觀音亭,高一三八公分,寬七七公分,砂岩。文中乙巳,道光二十五年(公元一八四五)。
咸樂碑記(道光二十六年)
蓋自天地儲精,鍾神靈於湄島;閭閻托庇,咸食德於海隅。於是立廟祈報,各處皆然。我茅港尾保開基以來,建祠奉祀,為閤保禳災植福;馴致民康物阜,蓋已久矣。乾隆年間,聖旨敕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祐群生,是威靈之顯著,視他處立祠尤不侔焉。迄今年湮歲久,棟楹樑桷不無腐壞,蓋瓦級磚不無破殘,傾圯日甚,無以妥神靈而壯觀瞻,則重修不容已矣。爰邀集公議,捐資修理,隨人勉力,厚薄有分,集腋成裘,虔誠則一。地雖仍乎舊基,模惟增其式廓,擇吉興工,觀成不日。庶幾廟貌巍然,綿馨香於勿替;神庥廣佑,垂福佑以無疆。
謹將喜捐姓名銘左,以為後之好義者勸焉。
許榮隆捐佛二百元。林成美捐佛百四元。林合春捐佛百二十元。施光興捐佛百二十元。徐媽
鑑捐佛百二十元。馮巽陰捐佛一百元。陳和發捐佛一百元。郭德車捐銀八十元。沈合珍捐銀六十元。黃振旺捐銀六十元。金勝成捐銀六十元。廖國興捐銀六十元。劉衛觀捐銀六十元。邱克明捐銀六十元。黃源成捐銀六十元。蔡□等喜捨店地一所。許合順捐銀五十元。黃雙盛捐銀五十元。馮振元捐銀五十元。馮和元捐銀五十元。黃存觀捐銀五十元。
周順成捐銀四十元。林日茂捐銀四十元。劉錦豐捐銀四十元。洪正倫捐銀四十元。劉長福捐銀四十元。李從觀捐銀四十元。馮合盛捐銀四十元。林唐觀捐銀四十元。黃元觀捐銀四十元。吳金源、馮興元、許聚源、陳承吉、李烏獅、黃銅觀、(下疑脫漏捐題之目)。謝德和捐銀二十六元。陳明香捐銀二十六元。謝開興捐銀二十四元。劉家合捐銀二十二元。林逢源、金源興、馮北元、金盛發、歐英觀、林源發、陳和興、黃振興、杜羅觀、杜□觀、吳源勝、黃烏番、吳泉興、胡映觀、(下疑脫漏捐題之目)。戴允基、黃振淡、順興號、蔡協振、陳新發、胡歪觀、(下疑脫漏捐題之目)。周斧頭、邱墻觀、劉此利、謝家合、呂騰蛟、蔡涂合、黃家合、馮奇澤、郭□□、楊才觀(下疑脫落捐題之目)。
道光二十六年桐月。
按:碑存臺南縣下營鄉茅港村五六號媽祖宮,高一七四公分,寬七0‧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直加弄築岸碑記(道光二十六年)
直加弄在安定、新化二里中,上通曾文大溪,下達洲尾諸澗,地卑濕而人安居,則以有古岸存焉。自道光二十年間雨侵岸失,變成滄海,田不耕而俯仰無資,賦莫償而追呼孔亟,蕩析離居,所惻然也!爰議敦請郡內職員許世澤總董其事,呈懇邑主胡親臨詣勘。職員首先倡捐,計田數之多寡,分起止之重輕,按業鳩金。聿新基址,即舊岸而更廓之,以期久遠。工程浩大,所費不貲,賴諸君子樂善好施,遂以告竣。從此水旱有備,田里無虞,堤上春風世世共之矣。
爰勒鴻名,而誌之於左:
署安平水師協鎮府蘇捐銀一十員。即補分府直隸州臺灣縣正堂胡捐銀五十員。
職員許世澤捐銀四十員。吳昌記捐銀三十員。吳桓記捐銀二十員。監生詹廷貴捐銀二十員。蔡媽義捐銀二十員。黃嘉記捐銀二十員。吳德昌捐銀一十員。石鼎美捐銀一十員。歐陽粽捐銀一十員,許明允捐銀一十員。莊波舍捐銀八大員。
道光二十六年陽月(缺)日,總理許世澤,董事歐陽粽、陳月,地保蔡朝和、許劉祥,管事李和成、陳允昌,總理翁頂宗,莊耆下州陳抄,頂州陳獅、直加弄王宙、港仔鄭排、油車仔王見、嶺旗陳壁、鄭拐王吁、渡仔頭鄭恭、中寮陳王、堤塘鄭就、許中營張啟、翁江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安定鄉安定村保安宮,高八九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此碑
所稱「邑主胡」,名國榮。
重修廣慈院碑記(道光二十六年)
竊廣慈院自康熙三十一年,時有諸羅縣張諱王尹建蓋,籌充嘉邑犂頭標大道公營田,年徵香租粟六十五石。節次捐壞,修葺有人;閱今又數十年矣,益見棟宇傾頹,神像損濕。每欲倡捐興修,而慮其不繼。茲幸紳商士庶同心樂助,圮者修而缺者補,氣象煥然一新。
合就題捐芳名勒石於左:
臺灣府正堂同捐銀三十元。舖民葉合成捐銀二百五十元。職員張啟賢捐銀一百二十元。嘉邑生員林清源捐銀一百二十元。職員呂武昌捐銀一百元。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共捐銀六十元。楊春旭捐銀五十元。衣舖蔡振成捐銀三十元。職員陶敬敷、吳恆記、黃同懷、衣舖吳振宏號,以上四名各捐銀二十元。李福慶號、邱振成號,以上二名各捐銀十二元。貢生吳尚先、職員周通、職員商滋成、職員顏慶福、詹景華、彰邑販戶林日茂、張立興號、黃有涯、監生王國樑、彭邦年,以上十名各捐銀十元。
舉人韓治、餉典集源號,餉典利仁號,以上三名各捐銀八元。各餉典泉春號、義亨號、聚源號、大有號、恆誠號,敢舖恰源號、杉行陳合成號、呂德記、陳子光、蔡信老、蔡番獅、職員洪世榮、蘇建邦、盧珪璋,以上十四名各捐銀六元。餉典義源號捐銀五元。
鍾師老爺各餉典泰來號、東裕號、長源號、義順號、長盛號,餉磨合德號、林芳美號、許振和號、監生阮日新、職員張以義,各銀舖恆泰號、春源號、合源號,衣舖吳復振號、林捷魁、鄭清旺、楊光良、張光緣、陳虞港、陳光明、謝朝選、監生蔡玉樽、胡士全、王培杰、臺防廳配運科邵啟珍、邵啟烈,以上二十七名各捐銀四元。各餉典義成號、合成號、豐源號、涵育號、協榮號、振裕號、源益號、義利號、廩生蒲尚延、沈有進、魏文林,以上十一名各捐銀三元。各敢舖同興號、和利號、寬和號、建昌號、陳東山號、恆瑞號、榮源號、新利源、廣源號、信隆號、盈利號、義吉號、乾德號、王東安號、許協成號、協泰號、東昌號、瑞源號、盈昌號、新允昌號、楊美號、同源號、許清朝、曾式程、陳盈科、餉典新協興號、餉典通義號、銀舖林瑞江號、黃振官、顏慶珍、洪協安號、新玉珍號、曾克明號、進源號、胡振榮號、振益號、李逢時、莊晚官、陳景山、武生葉向榮、蕭振聲、黃師老爺、丁師老爺、臺防廳番經管、王博官、戴傳山,以上四十六名各捐銀二元。
以上總合共捐過緣銀一千二百六十元。
道光二十六年歲次丙午(缺)月(缺)日,總理軍功八品呂武昌、董事軍功八品陶敬敷、職員張啟賢、舖民葉合成。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廣慈庵,高一四四‧八公分,寬七一‧三公分,花崗岩。碑中「臺灣府正堂仝」,名卜年,山西平陸人。
惠我無疆碑(道光二十七年)
「惠我無疆」。
郡司馬郭公,兼蒞鳳篆,自春徂秋,八月之間,湛恩遍及。民不能忘,因作頌。頌曰:景彼西雍氣勢龐,剛方梗概式他邦!時膺簡命兼南服,奚忍高懷臥南北窗?龍井禱祈雲霢霢,鳳崗優渥水淙淙。米珠薪桂心彌苦,指廩傾囷力共扛;猶解倒懸登衽席,相敦古處返純厖。群倫化及來馴雉,四境帖然無吠尨。鞅掌賢勞恆繼晷;清釐案牘每排缸。辟雍鐘鼓鳴鸞玉;錢穀簿書響木梆。不屑市恩煩濟乘,祗期平政早成杠。歡顏得庇惟廣夏,惻隱之心是滿腔。歷溯邦君真寡偶,自來國士本無雙!言歸遵者攀龍袞;介壽躋堂飲玉缸。空載頻添刺史石,懷清直比使君江。口碑載道傳遺愛,留待輶軒下采幢。又歌曰:今春公來自治中,方欣群類託帡幪。公不我留棄我去;我從去後每思公!公留遺愛在人口,歷久傳聞有異同。千百為公賡十一,垂之金石永無窮。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秋九月,闔邑衿耆鐫石。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考棚內,高一一二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此碑所誦之「郭公」,名兆榮,以臺灣海防同知署任。
八獎溪義渡碑記(道光二十七年)
仁民愛物,分內事也。古稱編竹渡蟻為積陰功,矧編筏濟人,尤屬義舉乎?邑東南有八獎溪,地皆□泥,因雨□涸,沙隨水移,水落石出,不可造舟而為梁,只宜結筏以濟眾。而濟人者每因之為利,任意勒索,濟渡維艱。茲爰僉議鳩金,購田收租,當夏秋雨水天時,雇工給食,宿於水濱,俾早晚利濟,毋苦苛求。甚盛事也。有其舉之,願無後廢!
謹將捐金姓名以及田租□址,開列於左:
生員黃兆□捐銀一百員。□員捐銀一百員。職員王源遠捐銀四十員。□戶□克六捐銀三十員。監生張聯登捐銀四十員。業戶劉大盛捐銀三十員。陳文仲捐銀三十員。職員陳尚志捐銀二十四員。布郊金順□捐銀二十員。糖郊李勝興捐銀二十員。□郊金長順捐銀二十員。張□合捐銀十六員。業戶黃保以捐銀十二員。舉人林榮海捐銀十員。舉人□建春捐銀十員。蘇義順捐銀十員。陳常記捐銀十員。監生郭成德捐銀十員。郭德清捐銀十員。李四美捐銀十二員。福員□捐銀十二員。米舖捐銀十二員。陳超群捐銀十員。生員郭□瀾捐銀六員。監生方逢泰捐銀六員。□□□捐銀□員。職員許捷陞捐銀四員。貢生黃永達捐銀四員。陳德□捐銀四員。職員蘇□章捐銀二員。盧月□捐銀二員。
尖山坑捐銀二十二員三角。沄水澳捐銀二十二員。三界埔捐銀十五員。阿霸□汴頭捐銀十五員。頂埔□莊捐銀十三員六角。興□部捐銀十二員。石頭厝捐銀十二員。□仔厝捐銀十二員。竹頭崎捐銀十一員。□□捐銀十一員□角。東埔捐銀十一員。好收莊下街捐銀□員。赤蘭舖捐銀□
□□。□□厝捐銀十員。藍□□捐銀□員。石捐銀八員五角。□□觸口捐銀八員。曾合記捐銀七員。白□舖捐銀□□。□周公館捐銀六員。
龍山腳捐銀□十四員。後坑莊捐銀六員。□仔厝捐銀六員五角。□□□捐銀□員七角。核□□捐銀六員。□坑捐銀六員。番仔坑捐銀六員。□□莊捐銀六員。□□□捐銀六元。下莊仔捐銀□□員□角。頂角□寮捐銀五員。樹□□捐銀□員八角。□□寮捐銀四員七角。柚仔宅捐銀四員。□林腳捐銀四員。□母寮捐銀三員七角。新興莊捐銀三員七角。安溪厝捐銀三員五角。外山仔捐銀三員三角。中□捐銀□員。校禋□捐銀三員。□和□捐銀二員。□□□□捐銀二員。郭□□捐銀二員。深坑仔捐銀二員。社□捐銀二員。上□捐銀三員。□□捐銀□員七角。□□捐銀一員七角。埤寮捐銀一員四角。□□□捐銀一員三角。內埔捐銀一員。部後捐銀一員。鶯哥山捐銀五角。
一、買汪廣聞白芒埔陂寮莊前洋水田一宗,年納番租□四石零□□□合二勺,小租粟四十八石。
一、買汪廣聞埤寮上埔凹下坑水田一宗,年納番租粟六□□□□□五斗。
一、買汪懷燕等尖山□埤□□前洋水田一宗,年納番租粟五石四斗五升,小租粟五十石。
一、買籐埤寮莊洋尾水田一宗,年納番租二石零八升一合二勺,小租粟七十七石。
道光二十七年十月。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短竹里大碑腳八掌溪鐵線橋頭(彌陀禪寺前),高一三二公分,寬七
0公分,花岡岩。
給捨義塚碑記(道光二十七年)
道光二十七年□月 日,□□□振昌給捨義塚,公親□□□、□□□、□□□、□□□,莊耆□□、□□、□□、□□、□□、□□、□□、□□、□□、□□、□□等同立石。
竊聞□塚安墳,乃係仁者之□□□□□□□□□□□□□□□竹滬莊□□□□□□□□開水路□□□□□□□□□□□□□□□□□□□□□□□□□□□□□等三□均係瓜葛,不忍坐□□以出□□□□□□□□□□□□□□□近塚之田,抽出二甲零。施公為墓塚,再□□□□□□□□□田租□□□□□廟宇油香。又□□究納油香吳□□□之水□□此所出入□□□□□□□□□□□□□□以及□□□□皆吳□□□□□□□□□不得再行混□□□□人□□□□□□□□□□□□□□□□□□□□□□□□□□□□□□□□□□□□□□□□□□□□咸知□□□□□□□□□□□□□□□□□□□□□□□□□□□□□□□□。
按:碑存高雄縣路竹鄉竹滬村,高一三一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此碑剝落甚劇,其內容隱約可識;而格式奇特,為臺灣古碑中之少見者。
建廟碑記(道光二十八年)
古者廟制,凡有功德於民則祀之。而福德正神之赫□濯靈:順四時,阜百物,息家殃,嚴□□,□功尤偉;故其報食民間,於今為烈。我番社在嘉義□□□□□□□□□;今則人民輻輳,戶口殷□,□歲時必禱,朔望必祝。□□而以享者,不可無以表□□□□□。爰□□□□□□□,於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午時,□□□□月□□□成,顏其額曰「開甲」,□以其甲年甲日甲向立□,此□有□□甲於此也。今而後,樑棟輝煌,法□旺興,□成事□□□□恪□□□□□□□□□□正直聰明之靈、□□福孔者,所以穀我士女而庇茲民人者,匪鮮淺也!落成日,用□□梗概於石云。
□□□捐銀四十元。□□□捐銀二十四元。□□□捐銀十二元。□□成捐銀十二元。□□□捐銀十元。□□□捐銀十元。林亭捐銀十元。陳民安捐銀五元。蔡光輝捐銀四元。林克捐銀四元。吳□株捐銀四元。林心意捐銀四元。陳明日、蘇策名、徐□朗、藍得經、蘇生花、蘇媽恩、黃添、吳論、張武、林華、楊神漏,以上各捐銀二元。梅媳捐銀一元半。
黃獻章、黃神得、謝巽坤、陳自在、周怡明、姚媽生、賴仁和、孫和尚、林玉麟、沈聲義、鄭梓義、吳繼興、林戇九、鄭榮華、治活水、陳崙、羅維、唐水、王田、王九、□□、曾七、蔡日、許庇、賴港、翁麗、翁唇、陳鳳、毛德、劉福、康六、余信、游蜜、林燔、蕭全、□□□、許□虎、林膝、鄭番,以上各捐錢一千文。葉水養、香泉號、梁金怡、林紅扈、何繼宗、洪遠成、周成□、李久□、黃蔭□、盧□□、賴平□、□政、沈九、金相、黃西、黃宰、蔡正、林玉、周英、陳快(下缺若干字)。
首事□鳴岐捐出佛銀四十五大元。首事黃元成、□三文、蔡元卿、吳阿桂、徐西湖、黃添□(下缺七八字)
道光二十八年歲次戊申葭月(缺)日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中山堂後街福德祠,高一二一公分,寬六三公分,砂岩。額鐫如題。
寬以猛濟碑(道光三十年)
丁邑侯「寬以猛濟」。此以頌古人之善政也。今我鳳治丁邑侯,於戊申冬,適奸民豎立偽旂,搶奪楠梓坑各街舖;幸賴丁公執政,始則嚴拏巨盜,執法懲辦,繼而小心超雪無辜,此實有合乎古人。我士庶無以為頌,爰銘之石,以彰不朽云爾。
闔邑紳士、耆、舖人等共立。
道光三十年正月同立石。
按:碑原存高雄縣鳳山鎮,為人盜賣,輾轉而入臺南市逢甲路石舖,今已磨滅。原石高一0六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全文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此碑所頌之「丁邑侯」,名曰健。
重修敬聖亭碑記(道光三十年)
竊維安不忘危,治不忘亂,古人所以固封守、設重門,此物此志也。予等住居六根,承先繼後百有餘年,雖處於平治之秋,而不忘乎防患之道。昔年父老急公向義,皇上以忠見褒;因思國恩深重,津斂祀典,以誌不忘。前見門樓,年湮日遠,牆壁傾頹,棟樑朽壞。想前人既倡美於前,後人當傳盛於後。是以爰集同人,邀諸父老,合議捐資相濟,共成美舉。幸諸君踴躍樂從,急公向義,不日成之。行見門牆鞏固,直等秦關之二百;屋宇嵯峨,幾疑漢塞之三千。俾有基勿壞,與地久天長而垂之永遠也夫。是為序。
今將本莊樂捐芳名開列於左:
褒忠祀典捐銀一百八十三員。蕭達梅嘗捐銀八十員。林蕙芳嘗捐銀三十六員。國王祀典捐銀三十四員。羅開仁捐銀二十六員。林日康嘗捐銀二十一員。清明祀典捐銀一十六員。張萬三嘗捐銀一十六員。年節祀典捐銀十大員。曾邑仰嘗捐銀十大員。楊及芹嘗捐銀八大員。林任坤嘗捐銀八大員。
蕭春梅、曾先君嘗、楊及書,上各捐銀六元。文昌祀典、福德祀典、蔡桂傅嘗、蕭璧泰嘗、林先時,上各捐銀四元。曾先師祀典、涂鼎常嘗、曾洪良、羅開智、羅文敏,上各捐銀三元。漢帝祀典、曾賢福、春分祀典、福德祀典、蕭何公嘗、賴慶宗、賴文奎、賴復馨、蕭錫梅、涂鼎綱、楊及乾、古觀華、林興爹、張來金、李盛俊、張聯春、張鳳宮、朱盛章、榕仔樹福德祀典、文武祀典、古仕龍嘗、鄭啟山、賴鴻才、賴來賢、賴標英、曾增郎、林德賜、林學華、林康壽,上各捐銀一元。
林輝英、林聯才、林贊才、林臺麟、張來榮、張來義、張孔傳、張接春、張阿教、張登傳、張瓚、林任乾、李登起、李永梅、李關雲、李萬壽、李蓉壽、李登龍,上各捐銀一元。巫昌振、巫來生、羅阿福、曹慶柏、左添三、鍾維迢、鍾維通、陳仁勳、廖阿妹、林亂三、林慶四、林春賢、張芳坤、張景春、張阿貝、李阿傳、李信源、李獻瑞、李盛興、李盛貴、李神玉、賴展成、古庚鳳、藍蕃婆、楊增淑土、曾福□、曾傳福、曾汾陽、曾汝騰、曾賢仁、林春聯、林接□、林連文、林連金、林連欽、張□□、蕭旺興、蕭菊梅、曾麒拔、曾元盛、林聯賜、林春芳、林□□,□
各莊樂助芳名,開列於左:
新埤頭莊義渡祀典捐銀四十元。老褒忠祀典捐銀二十六元。新褒忠祀典捐銀十六元。□□葉梅春嘗捐銀十二元。曾源利號、劉振興號、葉合興號,各捐銀四元。曾益利號、葉大經嘗,各捐銀二元。葉仕祥嘗、賴麟九、孫思才,各捐銀一元。
下埔頭莊賴春榮嘗捐銀十五元。賴彪永嘗捐銀十四元。賴斗永嘗捐銀十二元。賴春賢嘗、賴聯貴,各捐銀六元。賴顏妣嘗、賴有科嘗、賴瑞啟嘗,各捐銀二元。賴奎秀、賴金柏,各捐銀一元。四座屋莊鍾望奎捐銀四元。
東埔莊張文選嘗捐銀四元。關帝祀典捐銀二元。聖母祀典、新福德祀典、戴彝宏嘗、戴彝寬嘗,各捐銀一元。港口莊福德祀典捐銀三元,何貴芳捐銀一元。
千三莊福德祀典捐銀四元。□岸莊林庚標捐銀二元。曾子增、朱麟祥,各捐銀一元。半徑莊
福德祀典捐銀二元。楊福星、陳官捷,各捐銀一元。上埔頭莊□□福德祀典、□□福德祀典、元宵祀典、清明祀典、邱樂永嘗、邱毓春、林德順,以上各捐銀一元。
總理功職蕭清華、楊及書,副理羅開仁、林德順。
道光三十年庚戌歲孟冬之月吉旦重立。
按:碑存屏東縣佳冬鄉東柵門,分鐫兩石,俱寧波石:第一石高一一0公分,寬六0公分;第二石高一0七公分,寬六0公分。原碑缺題。
福德祠重修碑記(道光三十年)
竊謂廟貌巍峨,創始必由前善;瓦垣圮壞,聿修端賴後人。我新街福德祠,背海面街,地挺其秀,神效其靈,闔境之信善,實仰庇焉。自國初建祠以來,舟車輻輳,市肆振興,皆公之靈爽實式憑之。至乾隆重修。洎嘉慶十七年,革故鼎新,規模宏敞;而且丹楹刻桷、鳥革翬飛,備極勝概。歷年既久,風雨之所漂搖,棟榱不無濕漏。爰涓吉更新:結構維工,丹雘黝堊,匾額輝煌。雖出於眾力之為,抑亦神靈之感也。
工竣告成,刻石以記。自是馨香百世,神顯其光,人蒙其神矣。豈不懿哉!
謹將各捐緣開列於左:
蔡長勝捐銀三十員。新街鹽課館捐銀二十員。張允盛捐銀二十員。張合瑞捐銀二十員。監生
吳瑞清捐銀二十員。邱瑞發捐銀二十員。張恒合捐銀二十員。四美號捐銀二十員。葉來旺捐銀二十員。張復隆捐銀二十員。石恒利捐銀二十員。曾和捐銀十四員。張源合捐銀十四員。石坤元捐銀十四員。李長盛、振裕號、葉振利、興隆號、張和源,各捐銀一十員。
嚴泉勝捐銀八員。陳振益捐銀六員。李協春捐銀六員。德合號捐銀六員。張允吉、新鼎成、藏興號、謝合盛、莊隆遠、石恒德、楊振興、張允合、職員邱廷高、張鼎興,以上各捐銀四員。石朝寶捐銀三員。歲貢張仕簡、石古文、石榮泰、魏建龍、張榮勝、陳成興、吳泉成、吳東合、蔡福星、吳仕才、郭寶良、鄭泉吉、林順美、蔡茂盛、瑞勝號、張念誠、石致祥、盛記號、韓多記、武生韓國忠,連上各捐銀二員。
生員陳鄭瑞、黃德水、洪文滔、協興號、戴福全、王隆瑞、嚴瑞興、合珍號、吳進記、和順號、林紅痣、曾盈利、和合號、張源成、成吉號、陳茂協、郭長利、吳光撥、林文漢,連上各捐銀一員。
道光三十年庚戌葭月穀旦,董事李都瑛、邱允柱、石如堯、張茂陳、蔡長勝、張和源、張鼎興同勒石。
按:碑勒臺南市安平路新興宮,高一0四‧六公分,寬五八‧五公分,花崗岩,原碑缺題。
長泰碑記(咸豐元年)
蓋聞祀典之義,其事綦重。念我先人渡臺以來,見一本鄉之人,如魚得水;每逢天
上聖母、清元真君之聖誕,肆筵設席,會面言歡,雍雍氣象,使世世子孫不失木本水源之由矣。然而捐題維艱,何若創業久遠?無如人心不古,或竊契而胎借,或濫用而侵欠,每置酒時,爭長較短,喧嘩不已,何忍聽聞!是規模未著,以著如斯也。間有父老,率邑中之群眾,爰請紳士定立章程,分別條款,勸和建碑。此所謂革舊鼎新而有條不紊者也。夫莫為之前,雖美弗彰;莫為之後,雖盛弗傳。謹陳其事如左,後之人,亦將有感於斯碑。
一、嘉慶十七年六月,買過北勢頭王若水田一所,東至李家,西至岸,南至岸,北至張家;其番租社課帶買契價銀二百二十八員,自嘉慶六年四月王若投稅。
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買過歸來莊紀傑水田一所,東至許、蔣、蘇三家,西至邱、何二家,南至水溝,北至蔣、蘇二家;年納大租五斗。又帶買番仔橋園一所,東、北俱至車路,西至張家,南至蘇、陳二家;年納大租一石。其田、園契價銀一百八十員。自嘉慶十七年五月,紀克真投稅。今將契節次立石、焚紙,除去胎借厲階。
一、晚季租穀,候三月朔日公論結價,每車貼餂倉穀一栳;旱季租穀,就佃收成,限時價公結,不用貼倉;而園稅銀,三月該銀十一員,五月該銀五員。
一、著年爐主,三月支銀二十二員,五月支銀十員,以為什費,不許濫用。其祭聖母貼銀二員,枰稅油銀二員,臘祭銀二員,神前燈銀一員,紙筆工資銀二員,生男銀牌重二錢,入泮銀二員,中舉銀四員,皆管事支理分發,不得苛刻。
咸豐元年二月(缺)日,長泰紳耆士庶同立。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高一0七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捐修天后宮芳名碑記(咸豐二年)
粵莊內埔之天后宮,始建於嘉慶癸亥之秋。迄今既四十七載矣,堂廡傾頹,非所以昭虔恭而妥神靈也。戊申歲,各莊父老,乃屬桂為倡修之舉。桂雖不敏,不敢辭。爰發簿,幸各莊父老皆敬戒不怠,踴躍捐金,□共題有洋銀三千三百一十餘元。諏吉興工於己酉十月,至辛亥臘月始落成,共用去洋銀三千二百五十餘元。規模悉仍舊制,弗敢稍更;其柱則易木以石,至棟宇欀題則踵事而增華矣。時董事者,貢生陳閔中、附貢生劉駒、太學生鍾柏齡,皆竭力襄事,與有勞焉,及各莊捐題父老芳名,均宜勒之貞珉,以垂不朽。
咸豐二年九月,總理鍾桂齡記。
倡修總理欽加州同知職銜壬辰科舉人鍾桂齡、恩貢生候選儒學正堂劉重輝、鄉賓葉乃欽,□□丁酉科舉人楊緝光、貢生陳閔中、貢生□□□、廩生鍾□南、生員李炳光、職員鍾□華,督修□□監生□□□、副理貢生□□□、地師生員□□□。
大聖祀典何元濂等捐銀一百二十元。聖母三月念三祀典捐銀七十二元。□□□□□□□□捐銀二十元。聖母松江祀典捐銀五十元。聖母元宵祀典銀三十二元。新聖祀典葭月初四捐銀三十元
。廣濟橋祀典捐銀三十大元。新文魁祀典捐銀三十大元。聖母三月初十祀典捐銀三十元。新韓文公祀典銀二十二元。聖母□□□□祀典捐銀二十元。隆文聖祀典捐銀一十二元。新忠勇□祀典捐銀十二元。聖母油燈祀典捐銀十二元。聖母萬丹祀典捐銀十一元。文昌同年祀典捐銀一十元。文武二帝祀典捐銀一十元。韓文公二月祀典捐銀六元。學□孔孟祀典捐銀五大元。
內埔莊緣首監生鍾瑞蘭、涂耀南、李仁□領簿一本,共捐銀□□大元:孔聖祀典捐銀四元。福德二、八月典銀八元。老福德典捐銀三元。鍾捷陞捐銀四十元。余欽鳳捐銀四十元。順源號捐銀四十元。李繼盛捐銀三十二元。鍾瑞蘭捐銀三十元。鍾同春捐銀二十四元。鍾月華捐銀十五元。賴貽昌捐銀十六元。□□□捐銀十五元。□□□捐銀□□元。□錦源捐銀二十元。李火德捐銀十四元。李莘野捐銀十二元。李捷盛捐銀十二元。李和興捐銀十五元。劉永通捐銀十五元。劉豐盛捐銀十八元。劉慶昌捐銀十二元。鍾道安捐銀一十元。李捷勝捐銀一十元。涂嘉隆捐銀一十元。鍾建昌捐銀一十元。□昌號捐銀一十元。鍾愨□、南山捐銀十二元。鍾恒興捐銀一十元。□昌號捐銀十□元。鍾□□、□氏捐銀十元。鍾崇文典捐銀十元。鍾慰軒、光裕捐銀十元。源豐號捐銀八元。劉步顯捐銀四元。溫和興捐銀八元。鍾桂林捐銀六元。李際盛捐銀六元。余德壽捐銀八元。利逢源捐銀六元。賴新盛捐銀八元。協美號捐銀八元。鍾麒、麟江捐銀八元。鍾南山捐銀七元。鍾德慶捐銀七元。李□□捐銀四元。鄔清□捐銀□元。鍾清盛捐銀六元。□美號捐銀□元。許四端捐銀□元。鍾敬玉捐銀六元。鍾愨軒、南山捐銀六元。福泉號捐銀五元。李雙興捐銀四元。李恒濟捐銀四元。劉習乾捐銀四元。鍾昌盛捐銀五元。鍾元興公銀四元。鍾□□公銀四元。□□□捐銀四元。□□□銀□元。□□
□銀□元。□□□銀□元。□□□銀□元。□□□銀□元。鍾毓□銀三元。李□□銀三元。賴盛□銀三元。劉科進、鍾應陞、劉習義、鍾阿台、劉嘉賢、林捷昌,各捐銀二元。吳□□、□□□、□□□、□□□,□□□,□□□□。□□□、□□□、□□□、協利號、賴廣福、李錦昌、賴□盛、鍾月明、陳壽生、李士□,以上各捐銀二元。□□□、李九□、□□□、□□□、李□□、□□□、□□□、□□□、鍾□□、□□江、□□□、□□□、余英□、鍾關魁、鍾喜魁,以上各捐銀一元。□□□、賴□□、李□□、□□□、□□□、□□□、□□□、□□□、□□□、□□□、□□□、□□□、□□□、□□□、□□□,以上各捐銀一元。
聖母三月初十典加捐銀二元。鍾、廖、溫龍崗典捐銀五元。鍾清勝、古鳳輝、李協源、鍾開寶、謝萬盛、鍾開純、李孟植、余財伯、賴清榮、謝泰古、吳俊郎、鍾開榮、鍾振鴻、鄭宮麟、徐建麟、鍾桂觀、李迪光、鄒洪智、黃金盛、劉嘉通、劉長官、盧滿陞、溫亮乾、鍾廷賓、余欽朋、黃福生、徐長發、邱連登、劉和生、吳陳氏,上三十名,各捐銀一元。
新北勢莊副理鍾蘭桂領簿一本,共捐銀二百四十六元:聖母祀典捐銀五十元。孔聖祀典捐銀十四元。鍾蘭桂捐銀五十六元。鍾耀珍公捐銀十二元。鍾蘭芬捐銀一十元。劉廷山嘗捐銀十元。涂德成嘗捐銀八元。元宵祀典捐銀八元。牛皮潭路會銀十二元。鍾愨軒秋嘗捐銀六元。鍾六十五郎銀六元。鍾啟亮公捐銀六元。鍾元科公捐銀六元。鍾毓成公捐銀六元。鍾利友公捐銀六元。鍾宗貴捐銀六元。鍾榮源捐銀六元。黃君佑公捐銀四元。涂姓神祖會銀三元。鍾尚珍二元。新協和二元。涂翔達、黃國隆、楊燮堯、陳佑長、黃科生、傅菊香、鄭蘭華,各捐題銀一元。
萬巒莊緣首鍾楷元、秀宏、林連輝、相元、李閏長、陳祿中領簿一本,共銀一百二十二元:聖母四月二十典銀五元。聖母三月初十典銀三元。鍾德重公銀十二元。林泰公捐銀十元。林廣公捐銀八元。鍾秀宏捐銀六元。陳祿中捐銀六元。鍾恩榮公銀四元。李火德公銀四元。李火德春分典三元。林敏盛公銀四元。五顯會二元。林岠公三元。鍾清明典、鍾泰安、鍾萬順、林清明典、李就琳、李現長、李閏長、李秀淑、黃成恭,各捐題銀二元。黃習河、林寬公、林慶我,各二元。尚新號、鍾德源、鍾長華、鍾楷元、鍾義德、李廣勝、李北樹、李北魁,各銀一元。林相元、林學盛、林卓立、林卓峰、林慶儒、林愷義、林火賓,各捐銀一元。鍾裕興、鍾迪芳、鍾錦廷、鍾隆利,各中元。黃日榮、黃鏡潭、李詔順、李新開、鍾豐興、鍾東麟、鍾秀德、鍾元漢、鍾臺秀、鍾義利、鍾振芳,各銀中元。林連輝、林錦祥、林辛祥、謝官樹、吳亦進、陳盛蘭、溫景發、陳崇習、卜顯彰、吳聯興、朱千壽,各銀中元。
竹頭角莊、西勢莊緣首李永利、鄭九新共領簿一本,銀七十七元:陳閎中捐銀六十元。李永利捐銀六元。陳作邦捐銀二元。陳永謨、鄭九新、張福環、簡存義、聖母典、福德典、李興挺,上七名各一元。劉扶生、鄭九閏、楊文珠、楊文漢,上四名各中元。
老東勢莊緣首監生鍾祥熊、李祥謙、黃泰和、涂作禎領簿一本,共捐銀一百五十一元又加二元:聖母祀典二十四元。城隍祀典銀十二元。鍾祥熊捐銀十大元。吳恒記捐銀十元。涂守中嘗銀十元。李祥謙捐銀六元。賴廣永捐銀八元。鍾冰振公銀六元。鍾銅公捐銀六元。福德祀典捐銀五元。車路費捐銀五元。李泰綱捐銀四元。福德下埔祀典銀三元。清明祀典銀三元。涂作禎捐銀二
元。黃泰和捐銀二元。邱西湖嘗銀三元。黃平山嘗銀三元。黃素雅嘗銀三元。黃篤誼嘗銀三元。許高清二元。黃清春二元。鍾可榮二元。太子爺典一元。黃慶綬、涂魁昌、黃玉龍、邱安興、黃慶宜、黃登興,各捐銀一元。李德韜、張玉瑚、鍾西安、李福謙、慶宜曾氏,各銀一元。鍾乾義、李秦紀、溫昌文、張正行、邱天壬,各銀中元。鍾桂春、游宋秀、藍瑞朗、劉日麗、劉日中、邱天霖、廖有福、涂清良、游福秀,各捐銀中元。
五溝水、大林莊緣首鍾仁華、振隆號、宋成爹、吳禮三、劉廣玉、鍾俊興領簿三本:吳千公銀十二元。鍾神龕典銀八元。李佑珍捐銀五元。劉奇川公銀四元。潘仙英捐銀五元。鍾紹俊公銀四元。鍾宜錦公銀四元。宋新恩公銀四元。聖母祀典銀二元。鍾湘珍捐銀二元。鍾秀麟捐銀二元。劉榮華、關帝興、新福德典、劉耀隆、鍾應亮、潘廷貴、宋廣利、鍾健文、振隆號、元宵典、宜錦賴氏,各銀二元。劉積善、宋象山、宋承事、宋世泰、福德典、橋會典,各銀二元。福德典、福元典、吳益光、吳福祚、鍾仁華,各一元。清明典、宋和乾、宋和榮、黃琇鳳、宋作崧、鍾秀豐、觀音典、黃源春、王標國、邱東洋、鍾寶興,各銀一元。宋光寬、宋光璋、潘忠、潘良、吳金台、張梅廷、宋學傑、鍾拔昌、涂禮蘭、鍾京昌,各捐銀中元。
老北勢莊緣首曾洪瑤、乃伸領簿一本,銀四十元:曾乃伸銀十四元。曾文通公銀八元。曾輝俊公銀三元。曾洪瑤、曾桂軒、曾年郎會,各□元。徐盈都二元。鍾琫公、徐文寶、各一元。曾洪琇一元。曾紹儀、陳明秀,各中元。大新莊:謝成二元。沈得宗、廖阿五,各中元。
鹿寮莊緣首監生鍾光緒、林順華,共領簿一本:福德典銀四元。鍾協盛銀八元。林順華銀二
元。林祥文、鍾孟仁、徐文才、劉光廷,各銀一元。林習添、林清文、張金利、張台廷、吳慶成,恒利號、陳浩文,各捐銀中元。六根莊:蕭達梅二元。林蕙芳二元。羅開仁二元。
泗溝水莊緣首陳同學、林福昌共領簿一本::陳伯三公十元。陳六一公十元。聖母典四元。福德典、陳碧珮、陳同學、陳達富、林仗德、林春崇、林楨公,各捐銀二元。福德典、清明典、福德典、林古松,各一元。陳源盈,林福昌、林育文、陳連官、林相海、黃攀壽、林阿大、林宏昌、陳添昌、陳佳賜、林廷紫、張任瑞、陳士達、林司訓,各捐銀一元。
中心崙等莊緣首監生曾史平領簿一本,共銀七十一元:福德祀典銀六元。曾裕振公銀八元。曾啟倉公銀六元。曾速川公六元。利復習公銀四元。曾存省公銀四元。曾宗祥公銀三元。聖母典、曾宗周、曾仁三、曾宗佑、李幹公、曾先君,上各捐銀二元。樹山福德二元。謝捷清、曾位三、曾維潮,曾存靜、福德典、羅經福德,各一元。吳方燕、李景旺、李富財、宋增禮,各一元。曾傳秀、曾長彬、曾維潘,中元。戴閏春、徐欽連、陳廣清、徐庚生、徐鼎生、曾瑞金、郭盛端,各中元。黎蘭淑、劉和海、黎春華、黎開發、黎開和、戴長春、林纘隆,各中元。
新東勢莊緣首監生邱清忠領簿一本,銀六十七元:聖母祀典十元。邱雅淡公四元。老元宵典四元。邱魁文公四元。老人費銀三元。鍾文振公二元。老苧園費二元。新元宵典二元。邱平庠、邱及創、邱永月、元宵典、老人費,各銀二元。天燈典、無祀典、觀音典,一元。後堆福德、茶亭典、黃姓鎌費、真君典、福德典、老莊福德、老人費、練樹福德,各銀一元。陳胡公、新老人費、福德典、福德典、柵子典、太子爺典、新橋會、新苧園費,各銀一元。鍾雍江、邱遁修、邱
清標、黃瑞揚、藍乾昌、徐清富,各一元。陳德富、黃運七,中元。
淩洛莊緣首徐成官、陳松盛領簿一本,銀四十六元:聖母典十二元。國王祀典四元。聖母松盛典、聖母口分典、十五天燈典、劉德旺、郭姓祖嘗,各捐銀二元。郭興利二元。陳和盛、徐開寶、陳源勝、徐展鵬、魁星典、天燈典,各一元。陳貴燕、張連柏、吳復興、劉長發、林清吉、黃清祥,各一元。徐裕誠中元。劉玉周、黃義安、郭端伯、邱振文、李海號、曾傳英、徐清雲,各中元。戴炳文、吳秀椿、蘇文興、謝新繼、徐廣源,各中元。
新埤頭半徑、東埔、千三、下埔頭莊總理葉乃欽領簿一本共銀九十四元:劉振興銀十二元。賴□賢公銀八元。葉合興捐銀六元。褒忠典銀六元。福德典銀六元。戴玉麟六元。賴顏氏四元。賴柏長四元。賴重耀四元。謝永興三元。曾益利、陳連□、曾源利、賴連桂、涂雲貴,各銀二元。陳洪官、葉大經、怡和號,各二元。葉福記、葉永昌,一元。葉慶隆、顏麟九、鍾端公、鍾祖堂典、潘合壽,各銀一元。林喬章、林海三、黃輝全、孫恩才、曾貴翁,各銀乙元。葉永福、賴禮德、謝惕景、曾文宣,各一元。曾祿文中元。曾桂才、謝佳松、林乾順、潘育明、潘育清,各銀中元。
番仔埔莊緣首鍾來昌、利桂□、賴九昌、鄔鼎龍領簿一本,銀五十一元:鍾來昌銀四元。利洪玉公四元。賴九昌銀三元。鄔鼎龍銀三元。利纘秀銀三元。利兆保銀二元。鍾盛福銀二元。利侃公、張孔傳、賴英棠、林盛官,各二元。鍾友伯、林連富、林復揚,一元。馮海生、吳德寶、徐教化、林來桂、陳金郎、鄔雲龍、邱周生,各一元。利元振、鄔清珊、鄔盛龍,一元。林天佑
、劉白河、賴九英、林長伯,各中元。李來興、古友貴、賴廷瑤、張運來、李錦鳳、溫昌淑、賴福昌,各中元。利兆壽、吳紀安、徐榮義、鄔康龍、鄔清生、鄒廷連、鄔清蘭、伊福壽,各銀中元。
頓物莊緣首謝冠淑、劉伸生領簿一本:業主共銀六元。吳福彝、五顯會、朱炳公、王喜華、謝伸伯,各二元。劉紳生一元半。中秋典一元。賴達順、傅仲芳、謝盛鳳、周運淑、康濟橋、吳東興,各一元。張秀麟、劉光偉,中元。吳龍川、相仕相、黃進官、張宋成、黃阿成、黃福壽、林輝生、曾賢玉,各銀中元。
檳榔林莊緣首溫啟中、邱先坤領簿一本,三十一元:元宵典四元。雙福橋二元。福德典二元。鍾奕接二元。李錦興乙元。溫啟星一元半。邱先坤乙元。溫啟昌、李錦華、李桂麟、李錦勳、李仁勳、馮春亮、鍾洋東,各一元。李育秀一元。溫纘英、邱德亮、陳壽萬、利啟華、涂清璉、邱潮春,各中元。利福星、宋龍伯、邱建麟、劉友貴、曹四妹、李阿苟、馮春魁,各中元。利炳麟、李添麟、李富昌、溫慶台、溫兆伯、鍾天壽,各中元。
新東新莊緣首黃文江、曾洪欽□:聖母典、福德典、橋會、曾洪欽、黃文江、王武生、汪坤山,各一元。邱連五、陳阿立、李先奕、周武忠、邱樂昌、鄭再、李先富,各中元。汪現生、邱庚伯、陳胡養、徐天老、黃玉信、吳阿任、番子埔利元、綱中元、卑仔角緣首黃祿敬,各中元。
宗悅
瀰濃莊緣首宋寬生領簿一本併柚仔林莊開列:王顯會、宋乃揚、古 、鍾汝善、鍾馬氏、
務本 邱福麟、廖光景、宋月珍,各銀二元。福德典、陳京賢、劉開七、邱孟芳、林向乙、劉應賢、宋森爹
、劉捷利,各銀一元。天后典、林廣直、古振東、吳晉元、林興亨、陳應財、李盛興、林伯璋,各銀一元。張永孔、林長遠、張麟瑞、張仕佐、張興信、何增乾、謝芳富、張楊清,各銀一元。張化孫、張金清、張永清、張元發、張庚喜、張宗興、張宗秦、張宗泰,各銀一元。黃廷政公銀一元。黃日新公銀一元。黃長珍銀一元。邱長瑤、陳崇雲、傅祿桂、張天生、徐清凰,各中元。
鹽樹新莊、老寮等莊緣首楊紹芳領簿一本,銀七十一元:楊文瀾二十元。梁元吉銀四元。楊雲岫公四元。練榮華銀三元。劉天湖銀三元。汪延之銀二元。劉來春銀二元。許朝慶、溫喜義、廖德生、曾添旺、梁廷琳,各二元。邱和揚、邱德貴,一元。廖鼎賢、何天福、邱連雲、楊連第、葉傅盛、梁景貴、楊接麟,各一元。范登旺、溫啟朝、賴登文、楊台淑、楊教化、劉懷郎、古賢煥,各一元。葉亨東、黃添福、賴榮開、曾麟玉、葉欽超、范月寶、李陳氏,各一元。
新街、溝背、頓物潭莊緣首陳芳奎領簿一本,共銀三十七元:陳芳奎銀四元。邱先龍銀四元。林阿桂、林協盛、徐華能,各一元。邱洛泉、陳德候、曾相利、吳東興、陳同興,各銀二元。聖母典、張政齋、張耆英、陳開賢、楊欽才,各銀一元。陳開仰、黎存心、吳連盛、利開敏、林和利,各銀一元。溫仁堂、呂鴻陞、江達□、賴復仕、鍾振成,各銀一元。林俊乾、吳月桂、吳俊英,各中元。田心仔莊陳福新銀二元。
□□□□□題銀□三元。□□□□□題銀□十元。□□□□□題銀十大元。□□□□□題銀八大元。□□□□□□□□□□。□□□□□□□□□□。□□□□□□□□□□。□□□□□□□□。□□□□□□□□。□□□□□□□□。□□□□□□□□。□□□□□□□□。□□
□□□□□□。□□□□□□□□。□□□□□□□□。□□□□□□□□□。□□□□□□□□。□□□□□□□□。□□□□□□□□。□□□□□□□□。□□□□□□□□。□□□□□□□元。李□□□□□□元。陳良□題銀八大元。李喜昌題銀八大元。李麒□題銀□大元。鍾登枝題銀□大元。鍾任□題銀六大元。鍾□□題銀六大元。□□□題銀六大元。□□□□□□□□。利□□題銀□□元。□□□□□□□□。□□□□□□□□。□□□□□□□□。□□□□□□□□。□□□□□□□□。□□□□□□□□。□□□□□□□□。□□祀典銀十元。□□□題銀九元。□□□□□九元。□□□□□□□□。□□□□□□□□。□□□□□□□□。□□□□□□□□。□□□□□□□□。□□□、□□□、□□□、□□□、□□□、□□□、□□□、□□□、□□□、□□□、□□□、□□□、□□□、□□□、□□□、□□□、□□□、劉□魁、李集□、鍾鳴政、劉□起、□□□、□□□,各題銀四元。□□□、□□□、□□□、□□□、□□□、□□□、□□□、□□□、□□□、□□□、□□□、□□達、劉□□、□□□、□□□、□□□、邱□□、□□□、周巨盛、鍾友頁、□振雲、涂明□、溫□□,各題銀三元。□□□、□□□、□□□、□□□、□□□、□□□、□□□、□□□、□□□、□□□、□□□、鍾尚俊、黃宜創、李章元、湯仰泰、李□祥、李萬興、李德魁、李超伸、李廷富、張文彥、□瑞□、□□□,各題銀二元。□□□、□□□、□□□、□□□、□□□、□□□、□□伯、□□□、□□□、□□□、□□□、劉登秀、呂□珍、利光宣、鄒智生、謝受祚、李蓋祥、戴宣興、梁萬拔、李孟檀、李超富、李孟槐、□□□,各題銀二元。鍾保德、□明□、□□□
、□□□、□□□、□□□、□□□、□□□、□□□、□□□、□運□、□□□、□富□、□□□、□□□、□□□、李□□、鍾□□、□□□、□文□、郭文良、劉斗生、潘彩雲,各題銀□元。鄭志達二元。曾啟纘、陳官守、黃興良、徐定□、馮集財、徐義泰、鍾浩江,各題銀一元。劉開乾、黎烈□、溫啟德、溫清敬、劉嘉樹、謝琳興、□順伯、賴啟德、□正獻、鍾秋江、李□□、利福麟、李振昌、□若□、□□□、□□□、□□鳳、□承□、周振□、周振相、涂鳳朝、呂復榮、李坤龍、李廷華、傅台爹、廖壬泗、廖洪英、邱殿揚、黃如寒、卜邱成,各題銀一元。黃伸伯、溫清發、李韶魁、鍾輝昌、李新桂、利□書、張□鳳、朱友開、鍾日興、古瑞生、藍元龍、廖展秀、張友開、李永信、□□□、□□□、李鳳□、鍾官寶、鍾璇江、陳石興、李日旺、涂連義、吳魁南、吳端南、吳瑞南、鄧宜錫、徐□煥、李□韶、鍾清龍、李興淑,各題銀一元。蔡德榮、吳來口、李超千、徐興杼、劉輝登、鍾煥江、劉珍生、李煥麟、鍾仲伯、陳□□、陳阿寶、李孟樹、胡德龍、張昌起、古賢伯、賴德燕、李合昌、鍾良珍、李□義、鍾振雲、余盛伯、賴有出、鍾麒江、張純及、周振桂、忠勇田、李秀麟、張長伯、謝大搢、范振新,各題銀一元。
興南莊副理鄔瑞海領簿一本,題銀八十□元:鄔瑞海十六元。利洪玉□□。利維官四大元。利宏瑞三元。利維□□元。溫明祿公四元。利維華三元。廖□公□元。利口義二元。林文璘二元。林文□二元。□□祀典一元半。林文英一元半。李□□、利□□,□元。李盛聲、李麟伯、李珍聲,以上各題銀一元。
圍仔莊副理□□□、劉□□領簿一本,題銀三十元:劉英輝六元。□□□四元。郭連德、劉
仁□、陳元□、黃元慶、黃受聲、徐經友,各題銀□□。劉河山、劉秉坤、邱廷璋、黃禮金、鄧達□、涂廷淑、張復振,以上各題銀一元。
鹿寮莊副理林友□領簿一本,題銀二十九元,天后祀典十元。福德千秋四元,中(秋)二(元)。廖宸耀□□。武□聖、張文□,二元。廣應號二元。李福元、林友□、陳玉書、劉九□、林瑞柏、李金淑,以上各一元。
南岸莊副理張江寧、曾子傳領簿一本,題銀三十二大元:張江寧二元。曾子傳二元。鍾協豐二元。張江福二元。黃公華二元。邱國標二元。曾超文二元。張允秀二元。章五齋□元。章榮喜□元。曾子勳、邱而傳、曾子□、郭厚光、郭為松、曾杞芳、曾捷陞、曾寧□、李煥雲、李珍昌、章榮拔、林秋龍,以上各一元。
龍肚莊副理宋辛伯、羅科伯領簿一本,題銀三十三元:羅朝科七元。宋慶雙三元。涂德超二元。謝榮周二元。陳德榮、陳彰辛、朱柏萬、鍾虎口,以上各一元。
□頭□副理鍾正榮、□芎林副理林□□領簿一本,題銀二十□元:林錦爵六元。鍾士輝五元。鍾川□五元。坤德四元。古秀□□。溫魁芳二元楊□□一元。楊湘及一元。黃樹□一元。何其達□元。
按:碑存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天后宮,分鐫四石,俱花岡岩:第一石,高一四九公分,寬七四公分;第二石高一四七公分,寬七三‧五公分;第三石高一四九公分,寬七四公分;第四石高一四三公分,寬七二公分。
苦竹寺碑記(咸豐三年)
竊謂立廟莫重於敬神,而祀費尤藉夫施助。茲因黃□武等欲設義渡,勸捐資財,創置產業二段,住在□□□□□□□□,納大租三石三斗。以為僱筏工費,不虞溪道被水沖崩,以致往來維艱。行旅稀少,舟楫置於無庸,爰同□□□□□□□□此業獻入苦竹寺為香楮之儀,即把契卷交付持僧掌管。僧念施濟之德,乃謄寫各捐士名字列入,訴蹀處□□□□□□敬以沐神庥;又將捐士姓氏勒之金石,耀諸□□而垂於無窮也。
計開姓名於左:
□重溪葉大觀捐銀二十員。番仔寮眾轎班、沈立記、牛稠埔眾弟子、蘇成乾、洪榮記、□□興、鄒合(興),各捐銀十員。黃金記、毛合源,各捐銀八員。劉軒觀、鄭德清、蘇成坤、蘇振合,各捐銀六員。地字號捐銀五大員。李呈觀、天字號、高武松、陳紀觀、陳綿興、林天觀、黃茂隆、鄭金榮,各捐銀四員。源興號、崇山號、新安號、日陞號、蘇毛等、陶源號,各捐銀三員。陳錦春、陳綿春、陳興順、陳四美、□字號、許山珍、蘇恒書、吳杏壇、吳合記、沈榮觀、邱尚德、連百源、連源成、黃□章、黃惟蓋、林興宗、張水港、和順號、本立號、黃大章、沈世理、賴芋頭、顏清標、林合昌、合和號,各捐佛銀二大員。
自興號、陞源號、綿興號、德利號、益昌號、裕芳號、星日號、益順號、廣興號、振興號、源美號、振發號、渤海號、益昌號、振義號、新興號、順裕號、長發號、合興號、表彈□、大生
號、玉榮號、振芳號、合順號、杏林號、蔡元□、吳□□、陳遠音、連源發、連士汀、興成號、劉和盛、林振□、葉振德、張□源、洪義利、□福觀、□存觀、賴□瞻、李勝□、魏琅助、馬三□、吳添福、蘇□□、李□□、賴大成、□□□,各捐銀二十員。源成號、振美□、賴塔觀,各捐銀十員。
咸豐三年歲次癸丑陽月吉旦,住持僧慈化等同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一四四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建造敬聖亭碑記(咸豐五年)
拜庚心愫,青藜占照乙之祥;探酉才高,黃卷資識丁之用。自來書契、功代結繩,奈彼顓蒙、視同棄弁:齊宦用案章裹肉,宋軍以會楮緝衣,倪狂士之爇毛詩、依然代燭,游貴人之燔論語、初不乏薪:風斯頹矣,愆莫大焉!
天富李君,推本心之惜字,邀同志以建亭。人逢鳳邑名流,義金競醵;家本龍眠賢裔,筆寶知珍:遂呈東璧之圖,同煥南離之耀,化來慧火、都教氣吐蜺虹,送向清流、免俾灰飛蝴蝶。從此風行琅社,星聚瀛壖。有亭翼然,聳雁塔蟾宮之望;其文炳也,收蟲編蠹簡之遺。名壽貞珉,地依紺宇,為溯臺標造字,堪推蒼史之功臣;須知爐可鑄文,定出青雲之學士!
賜同進士出身、候選六部主事施瓊芳敬序。
□□□號捐銀十員。□□□號捐銀四員。□□□捐文□石獅(以下約缺捐題名錄九條七十餘字)。
石瑞記號、林益成號、陳綿遠號、林書記號、蘇有邦、鄭榮春、李樹珍、黃錦興號、陳□□、陳□□、王光彥,以上各捐銀□員。
朱學孔、柯吾□、洽和號、新發興號、董興成號、鄭豐泰號、王日發號、董成珍號、許□成號、許□成號、吳福順號、金振美號、成美號、林拯源號、董春成號、黃金春號、郭保元號、林榮裕號、林陶發號、林順德號、王漳興號、陳興順號、林順安號、金協春號,以上各捐銀六角。
郭其正、董旭旦、董吉成號、董合成號、董源成號、董信成號、董怡成號、董隆成號、黃自吉號、許吉興號、葉聯璣、董煥茴、康興利號、陳寶順號、陳萬利號、林隆盛號、魏順發號、黃金興號、林□同號、林德和號、董□成號、□日深、沈成記,以上各捐銀四角。
白鳳鳴、許盛生、黃文旺、康添旺、隆興號、董義成號、林豐盛號、董順成號、石日興號、吳漳成號、董振成號、廖復發號、黃振金號、李崑源號、李順興號、王發春號、王發美號、董聚成號、高益順號、張順美號、莊味生、陳世圓、石金山號,以上各捐銀二角。
大清咸豐伍年歲次乙卯正月穀旦,董事李天富等同立。
按:碑存屏東縣車城鄉福安村福安宮,高一0九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碑序多風化不可讀,據作者施瓊芳「石蘭山館遺稿」校補之。「遺稿」題作「鳳邑瑯王喬新建敬聖亭
碑序(為李天富作)」;按碑,天富為敬聖亭之董事。
重修祝三多福德祠碑記(咸豐五年)
蓋聞神所憑依在德,而所保佑在人;凡隸此境內者,莫不荷神庥而蒙神庇焉。我祝三多境建立廟堂,崇祀福德正神尊像,由來已久,前之人經營締造,故廟貌巍峨,神靈赫濯。迄於今,寒暑迭更,風雨摧殘;於是棟折而榱崩,牆頹而壁壞,岌岌乎不可終日矣。境內紳耆舖戶人等,睹廟宇之傾頹,因有志而倡修;爰集眾議,出為勸捐,僉舉蘇東盛合記董成其事。但念經費浩繁,非一本所能支,賴值年爐主石元益等力為幫理。集腋成裘,庀材鳩工,凡兩閱月而廟宇煥然一新,已告成功焉。顧廟貌雖新,而慶成猶未議舉。計自道光癸卯年至咸豐乙卯歲,其間十有三載,非歲時不利於坐向,即月令不合於總董,故遷延至今,猶未安土。現年歲德合利,月吉允臧,爐主石元益等寅詹此三月十七日子時起鼓,建壇兩地,設醮五天,上答穹蒼,下祈福祉。所願境內諸同人,多富、多壽、多男子,庶華封之頌禱與斯廟之額號互相輝映,於以迓鴻庥以介景福,神、人咸享無疆之祉矣!謹將損貲姓名登之貞珉,以垂不朽云。
今將鳩金姓名開列:
蘇東盛合記捐銀一百八十元。職員羅志謙捐銀七十元。戴德源捐銀五十二元。吳豐裕捐銀五
十大元。陳鶴遠捐銀三十六元。王寶順捐銀三十四元。陳崇成捐銀三十大元。長順號捐銀二十七元。方豐美捐銀二十六元。朱萬裕捐銀二十四元。錦順號捐銀二十二元。王寶成捐銀二十一元。錦美號捐銀二十元。石元益捐銀十八元。王景明、石振記,以上各捐銀十四元。許協珍、黃德記、吳日新,以上各捐銀十二元。許振隆、吳泰裕、張東瀛、許德盛、協興號、德茂號,以上各捐銀十元。總董事蘇東盛合記再添捐不敷銀六十元。
方中和捐銀八元。羅功觀、張太成、梁玉清,以上各捐銀六元。林文珍捐銀五元。許德盛捐石今石二條。王寶山、羅順盛、曾榮豐、莫振榮、寶豐號、蘇同成,以上各捐銀四元。劉烏塗、張時觀、曾昭德,以上各捐銀三元。陳百萬、陳協和、洪源興、李水觀、錢必正、戴錦紋、李贊觀、陳生觀、羅厚觀,以上各捐銀二元。林宗敬、邱有嘉、李允觀、薛天乞、許參觀、吳蘭觀、李壽觀、程國蕙、黃英記、張老里、袁有諒、鄭仁記、鄭鴻觀、蕭衛觀、陳啟聰、鄭助觀、林啟明、高時觀、施鍼觀、吳捷觀、朱協順、蘇掩觀,以上各捐銀一元。
總共建廟、設醮合捐來銀八百九十九元。
開用諸費列登記:
塗匠才司銀五十元。油漆彩司銀三十四元。木匠西湖司銀四十六元。刻花元景司銀二十六元。買灰三單,銀十七元。買石料二單,銀十八元。買樟、枋、砶磚銀八元。買八仙棹銀三元。挑磚、瓦、塗、灰、杉料工資銀二十三元。開什費剖琚小工銀六十二元。來佛法粧佛銀五元。德茂杉料一單,銀一百十八元。共用去銀四百一十元。
對除建廟以外,尚伸(剩)捐設醮存來銀四百八十九元,候慶成建醮明白,諸費另行登錄在牌上。
建廟爐主石元益、頭家方豐美、朱萬裕、陳鶴遠,咸豐乙卯年桐月(缺)日同立碑記。
按:碑龕臺南市東區祝三多福德祠內左壁,高五九‧五公分,寬八九‧二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碑中干支:道光癸卯,二十三年(公元一八四三);咸豐乙卯,五年(一八五五)。
北極殿碑記(咸豐五年)
考自噍吧哖街興建元天上帝廟宇,聲靈久著,凡保內誠信者獲賴庇佑。緣乾隆三十六年有霄閭莊張志學,重念煙祀有缺,謹將船仔頭大湖濺尿三重溪渡喜助香資,以彰誠敬,亦俾後人樂善好施之至意。爰立碑記,以垂永遠於勿替。
繼立禋祀人檳榔腳莊職員張世澤,重念本廟齋糧有限,僧家奉佛維艱,意欲振率後人樂善好施,自相繼起。謹將明買鄭家三嵌溪渡費半稅,遵於同治十二年正月間喜助香資,以昭誠敬。爰附示冀尾於碑後。
咸豐五年乙卯三月(缺)日,住持僧淵泉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玉井鄉玉井村北極殿,高一一九公分,寬五八公分,砂岩。額鐫「北極殿」
三字。碑文後段為同治十二年(公元一八七三)補鐫之「碑後」。
臺郡天公壇碑記(咸豐五年)
天公埕於郡治頗當四達之中,其地高明爽塏,傳為昔人露禱處。郡俗相沿,歲祀玉皇聖誕,為廠於其西,自擊牲獻樂,以逮一杯、一炷之誠,闐咽彌旬。蓋其時闔城公祀,募資□而□□□,力足建壇;而未有議及者。
既而廛居各立聖爐,自祝於其地;所捐漸微,廠費滋不給。吳姓一宅,廓然埕東,乃假其前堂以安聖爐香火。一時□宜,竟循為例;而建壇之事乃屢議而不果。歲越甲寅,吳姓者將以其居屬他人。郡人士相與謀曰:『□者築廠既艱於歲費,借宅又狎於民居;今乘其鬻地,盍竭蹶圖維為一勞永逸之計』?於是集資以購,更其宅而壇之。肇工於八月,閱六月而藏(蕆)事:塈茨丹雘,缺者完而樸者華。落成之時,恭逢聖誕,簫鼓喧闐,香燈輻輳,為數十年所未有。今而後,吾儕蟻忱共欣拜獻之得所;且值春熙,□郡鋪揚繁富,藉以抒昇平歲時之盛。然則始事之誠、捐成之美,其可以無紀乎?
壇凡二進;外庭地限以照壁,計廣五丈八尺、直八丈四尺半,附書以貽來者。並將首事人員各姓名開列於後:
總理:職員梁章懷、貢生洪謙裕、佾生薛呈儀、職生林上青、職員顏武德、職員徐
三元、貢生許際時、職員魏遜邦、信士黃邦傑、職員盧崇玉。董事:教諭魏緝熙、生員林向辰、職員沈德樹、生員周宗海、職員魏德林、信士葉慶祿、職員曾顯揚、職生黃福辰、職員蔡廷勳、職員魏懸書。協事:□□(做篾)街黃謙記、職員林朝鳳、廩生蔡□□、□□余信義、草花街蘇昌記、職員洪□□、□□游大□、職員□元□、□□黃化□、□□梁察□(以下缺人名十、約三十字)。
咸豐五年歲次乙卯孟冬月穀旦,闔郡諸同人公立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天壇(俗稱天公廟)後進右壁,高一六八‧七公分,寬七三‧二公分,花岡岩;磨損甚,字頗有不可讀者。文中甲寅,咸豐四年(公元一八五四)。有副碑一,見「其他」類。
武廟隆恩莊抽租碑記(咸豐五年)
福建臺鎮中營管理馬稠后隆恩等莊租務守府曾飛龍:聖宇興隆,乃國家大典;帝德廣大,實士庶休嘉。既乃聖而乃神,亦允文而允武,所以師表欽崇於萬世,聖帝禋祀乎千秋。此人文所由蔚起,而休美於無疆也!
茲大埔建立關帝聖廟由來久矣,但廟中油香所供不贍。龍到此管收隆恩租務,不覺心殷情切,謹將隆恩定抽租段不在應收額徵內,稟過臺鎮中營湯,准此獻入,以為逐年
油香,長奉勿替。謹將定抽獻入租段開列:
一、林媽斛頂魏揚功虎頭山腳田一段,年抽穀三石二斗。 一、大埔隆恩碑二口埤墘田一處,年抽穀八斗。 一、魏晉光本厝前坑墘田一處,年定抽穀三斗。 一、魏清懷本厝前山墘田一處,年定抽穀六斗。 一、魏盛德本厝墘園一處,年定抽穀一斗。 一、魏耀祖本厝前田一處,年定抽穀九斗。 一、魏盛化厝地墘園一處,年定抽穀一斗。 一、魏仁記厝地墘園一處,年定抽穀二斗。 一、吳化蛟有溪埤底田一處,年定抽穀一石二斗。 貢生黃國忠、總理魏德裕同立鴨母埤墘田一處,年抽穀二石。 咸豐五年葭月(缺)日穀旦,後學賴啟東、蘇夢周、李中庸同敬勒石。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草店里武聖廟,高九二公分,寬四九公分,砂岩。額鐫「武廟」二字。
重建馬公廟捐緣啟(咸豐六年)
夫伏波威播,銅柱嵯峨;竇憲勳銘,燕山炳烺。睢陽之祠宇,共表凜烈遺風;褒鄂之分符,長垂聲名蓋世。故仗策以翊艱時,將帥之謨猷駿烈;亦庇民以除夭札,廟堂之棟宇鴻基。歷來神將有靈,每見馨香必報也。
臺郡東安坊供祀馬公爺,神籙幽遐,誌書莫考;廟楹紀載,事蹟堪傳:闢遐荒於閩嶠,任重干城;揮神策於霞漳,功成弓弩。輔順之褒封,嘉名早垂於麟閣;將軍之威武,稱號又贊為龍驤。憶昔紅毛故地,牛皮之割據誰雄?至今赤崁磚城,豹略之英靈丕振。禦災捍患,民生叨庇護之恩;崇德報功,廟食隆樽俎之典。此創建規模,則遠追鄭氏;而重加修葺,則繼踵蔣公也。然而地僅數弓,堂侔十笏,既無宏敞翼如,仰且多歷年所。鴨爐香靄,數年之棟宇飛塵;鳥革雲封,半壁之圖書成墨。邇者神皈紺室,靈著霞宮:畫符、咒水,託鉢、施丹。代黔黎力除災厄,不畏鼎鑊先嘗;為孕婦拯救瀕危,果見旃壇布法。市上懸壺,百藥回生起死;龕前捐璧,萬山點石成金。則見朱門頂祝,摩肩接踵而來;繡戶禱祈,揭饁攜籃並至。感其德者思拓其基,羨其靈者謀恢其宇。而神則降亂指畫,卜築面對東南;定式占籌,迴向基背西北;中欲壯其鰲宮,旁思繞以蟹舍。前議增其駿宇,後思砌以螭階。裝甍、刻桷;計費不下千金;畫棟、雕梁,需材當非一木。縱百尺樓高,鳩工未易凌漢;而一錢光大,蚊聚可以成雷。所願仁人君子,不惜解簇錦之囊;庶董勸紳商,自易成集裘之腋。大者登高而呼,眾山皆應;小者細流不擇
,萬派朝宗。從此妥神靈於勿替,既見廟貌更新;而庇福壽以延綿,共頌神庥普遍也。謹啟。
捐緣芳名碑記:
欽命按察使司銜兼提督學政臺澎兵備道裕鐸捐銀二十員。署臺灣縣正堂鄭元杰捐銀一十大員。署彰化縣正堂馬慶釗捐銀四大員。署鳳山縣正堂唐均捐銀二大員。候選直隸州州同唐壎捐銀二員。特授臺灣府儒學正堂林柯捐銀二員。刑部主事黃應清捐銀二十大員。引心掌教韋廷芳捐銀二大員。
三合號捐銀一百大員。屠桂山捐銀七十大員。阮日新捐銀四十大員。黃文惠捐銀三十一員。綢郊金義成捐銀二十四員。魏珍山捐銀二十四員。蕭楊氏捐銀二十四員。邱振成捐銀二十二員。臺郡餉典捐銀二十大員。許協記捐銀二十大員。陳邦英捐銀二十大員。石文彩捐銀二十大員。黃世基捐銀二十員。黃清雋捐銀二十員。福敬堂捐銀二十員。陳合成捐銀二十員。邱育育捐銀二十元。
陳德耀捐案棹一塊。洪協順捐銀十八員。劉公爺-鄭家祖佛捐銀十六員。醬舖福德爺捐銀十六員。石鼎美捐銀十二員。黃樹德堂捐銀十二員。侯答捐銀十二員。柯德祥捐銀十二員。侯答加捐銀五十員。蔡登龍捐銀十二員。吳德昌捐銀十二員。張啟賢捐銀十二員。歐正順捐銀十二員。陳盛賀捐銀十大員。陳正義捐銀十大員。劉瑞蘭捐銀十大員。謝義成捐銀十大員。金成玉捐銀十大員。詹廷貴捐銀十大員。胡致中捐銀十大員。蔡長勝捐銀十大員。盧德和捐銀九大員。鄭怡德
捐銀八大員。吳恒記捐銀八大員。吳昌記捐銀八大員。馬祿捐銀八大員。黃應先捐銀八大員。林東美捐銀八大員。張立興捐銀七大員。黃豐記捐銀六大員。黃謙記捐銀六大員。黃信記捐銀六大員。黃福辰捐銀六大員。林芳美捐銀六大員。廖德鄰捐銀六大員。蔡世昌捐銀六大員。蔡振益捐銀六大員。吳隆興捐銀六大員。
咸豐陸年仲秋之月(缺)日,總董同立。
按:碑刻紅楠木,龕臺南市中區馬公廟,高八八公分,寬九一公分。
重建二王廟碑記(咸豐七年)
郡城之北相去六七里,有二王崙焉。前里人立廟於此,崇祀關聖帝君,旁列二王,故其崙並號曰「二王」。夫祀帝君而繫之以二王者,以二王為之始基也。其始不知建自何人,迄於今,相延百有餘年矣。其廟屢經風蟻,棟瓦傾頹;不為之興工修戢,恐神亦有所難安。矧夫帝君之赫濯古今,加之二王之靈應,禳災植福,實重賴之。共荷帡幪,蒙神降乩:稍移其地,改立坐向,締造更新。然而工費浩繁,必為集腋成裘,而後廟可告成。幸有同志之人,前後捐貲相加,以共成其事。蓋起造於壬子之冬,而完工告成於丁巳之春。庶幾廟宇重興,馨香勿替,凡茲境土內外,皆獲福於無疆矣!
戊子科舉人截取知縣鄭朝蘭序。選擇吉課日師甘時雍。
謹將前後兩次合捐喜助芳名開列於左:
董事陳邦基、王振家捐銀六十八元。許協記捐銀六十大元。董杞南捐銀四十八元。林恩生捐銀四十三元。陳騎生捐銀三十大元。蔦松廟三老爺捐銀二十元。陳榮輝捐銀二十大元。李澄清捐銀一十六元。蔡葵生捐銀一十四元。
陳米生捐銀三十四元。李知生捐銀二十六元。林錦生捐銀二十六元。戴糖生捐銀二十二元。李在根捐銀二十大元。陳恭生捐銀二十大元。董純智捐銀一十八元。周添生捐銀一十六元。戴記生捐銀一十四元。謝沛生捐銀一十三元。詹廷貴、陳清風、榮記號,以上各捐銀十二元。林成生捐銀十一元。王公廟王公爺、劉振記、許高昌、李來受、張源錦、林光道、戴達生、戴懷生、黃花尚、黃助生,以上各捐銀十元。
戴光英、李茂生、黃古生,以上各捐銀九元。林老坤、塗虱堀福德爺、許振和、董崇喜、歐稅生、陳水酷,以上各捐銀八元。郭啟裕、陳漢超、林宰生、李本生、李位生、郭糞生,以上各捐銀七元。黃存生捐銀六元五角,李宗生、陳一生、陳拔芳、林明生、張邦生、林本生、戴佛思、林宏開、詹祿生、王水生,以上各捐銀六元。林鉗生捐銀五元五角。張得頭、王振甲、林甫生、林波生、林讚生、林碨生、葉論生、葉新佑、朱佛求、林漲生、黃萬生、黃宛生、林扶生、靳扶生,以上各捐銀五元。
林文課、謝奏生、林壯生、張進生、陳修生、陳習生、以上各捐銀四元半。黃海生、陳款生、張紺生、張天生、林座生、李化生、黃銓生、王正生、董雹生、楊勇生、林續生、葉在基、董
帳生、林光賽、周盤生、柯賞生、劉天乞,以上各捐銀四元。林花尚、戴大耳、柯猛生、張名生、李窓生、戴陣生,以上各捐銀三元半。林老治、王天福、林蚊生、張知生、侯撮生、林權生、謝試生、林阿生、王華生、戴戇生、鄭媽生、林潭生、戴知生、黃輝生、蔡西生、楊爐生、陳光具、陳卿生、陳水生、趙朝生、何電生、張齊生、黃賽生,以上各捐銀三元。
陳其才、葉朝生、葉助生、葉港生、楊南生、魏秋生、張蓋生、郭拋生、李信生、洪作生、陳漢詞、許釐生、林柳生、董崇興、郭扒生,以上各捐銀二元五角。陳保來、謝恒裕、戴寧興、李延生、郭書墨、劉德意、蔡興旺、陳元生、蔡鐵生、邵德生、黃雹生、蔡賀生、黃德生、許尋生、蔡馬生、黃亭生、謝平生、林抨生、林群生、蔡相生、黃烈生、董吉生、董崇意、董頭生、董恭為、董代生、曾寮生、陳光生、陳心句尾、康知生、楊樑生、李春生、林員生、林讚生、郭忠生、李盼生、李賜生、李嚮生、葉天生、黃座生、張讚生、張七生、林九母、蔡傳生、王闊生、王助生、陳鉗生、陳添生、陳宛生、陳爐生、蔡發興、李前生、郭佛成、張意生、郭才保、許花尚、林石生、林定生、李勞生、歐誥魚、林遠生、張人中、張先助、戴厘生、戴情生、黃物生、黃諉生、黃二賽、林蔭生、林角生、鄭荐生、梁昂生、歐博生、蔡正生、徐乾生、王永生、張愚生、林寮生、王花尚、鄭信生、蘇心匏、陳為生、陳愿生、周雹生、周騰生、劉旺生、何滔生、許邱生、張助生、劉保生、蔡法生、張羅生、周后生、趙騰生、陳光生、紀懷生、張圭生、張說生、蘇榜生、何呼生、陳評生,以上各捐銀二元。
李貴生、曾圭生、曾淵生、薛光生、黃水涼、蔡純生、游傑生、李正生,以上各捐銀一元五
角。薛光等、莊清生,以上各捐銀一兩。陳兩生、李愿生、劉仕生、陳番江、陳登科、陳花尚、陳大爐、陳頭生、陳長生、蔡母生、蔡培生、李國生、李賀生、李本生、李亭生、陳獅生、陳烏番、陳城生、陳柳生、楊炎生、李茂生、合發號、張慈生、楊曇披、李智生、林牌生、林銓生、魏長命、張天球、張圭生、葉壯生、莊瑞生、薛德南、陳亨生、方有德、王雨順、曾匏生、曾花尚、謝宜生、李甘生、李川生、王大頭、汪得旺、汪慶生、林桃生、林榜生、李輝生、林掽生、謝烏獅、陳敕生、薛倪生、張漳生、林匏生、黃媽力、魏宗生、林和生、楊白生、林知母、林婦生、韓泉生、汪天生、張都生、張敬生、陳賽生、蘇昌生、林待生、王發生、葉元生、陳俊生、陳富生、戴姣生、戴必榮、林保興、陳知生、沈朝生、黃勇生、葉心庇、董啟陽、董郡生、董晚生、董位生、董乃茹、董套生、董員生、戴佛賜、戴榮生、戴連生、陳傳生、蔡老番、黃賢生、黃蚊生、謝萬生、林仕生、林紅記、陳輝生、陳等生、陳界生、陳鄰生、陳宇生、鄭什生、周紅毛、趙大路、周炒生、劉位生、陳鬥生、蘇凜生、王安生、周傳生、朱春芳、鄭裕生、蘇萬生、鄭旺生、林港生、林訓生、林布生、周學生、周光英、周清光、高盤生、陳滕生、劉益生、李望生、黃臏生、黃婢生、戴傳生、戴讚生、戴千生、楊管甫、蘇淫生、方有生、陳知生、蘇南生、周掽獅、江佑生、劉知生、林江生、柯富生、林品生、林良生、林雹生、林勇生、李老英、陳屘生、林旋生、蘇標生、葉副生、閂朱生、李送生、李向生、李意生、李番慈、歐佑生、劉詠生、柯保生、李佑生、李劄生、柯仙助、張蘇生、張碧生、徐甫生、徐興生、李全生,以上各捐銀一元。李取生、陳郡生、黃知生、陳鵰生、陳斷生、陳瑯玡、陳裕生、陳智生,以上各捐銀四錢。
楊章生、陳茂生、陳塗生、陳紅仁、黃蘭生,以上各捐銀二錢。陳六生捐銀一元。周妙生捐銀一元。
咸豐七年三月,本境首事公立。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網寮村二王廟,分鐫二石,俱花岡岩:第一石高六一公分,寬一一五公分;第二石高六一公分,寬一一五公分。原碑缺題。碑文干支:戊子,道光八年(公元一八二八)。壬子,咸豐二年(一八五二);丁巳,咸豐七年(一八五七)。
天后宮鑄鐘緣起碑記(咸豐八年)
吾閩之有天后,自宋迄今,廟食遍天下。赫濯所昭,代有顯應;而於海疆島嶼之間,靈感尤著。是以有報、有祈,歲時罔間。蓋祈者所以弭害,而報者所以昭功也。然神之憑依。惟廟是享;廟之所設,製備宜精。此巍峨殿閣,壯觀瞻也;莊嚴佛像,肅禮拜也;熒煌燈炬,發光明也;而其悚聽聞,覺夢幻,醒癡迷,以及除邪驅惡之所需,振聵警聾之所賴者,則尤以鐘為最。故內典云:鬼聞鐘則拜佛家。即以鐘聲淨一切魔障。此百八蒲牢與法鼓之音不可廢於晨暮,良有以也。
我郡之大天后宮,固官民商賈祈報之所也。宮中佛像、殿閣暨燈煌之需,尚覺依然無恙;惟鐘若虛懸者,久矣!蓋其原鑄之時已非良匠,且歷年又遠,未免消磨,以致物
雖備而空懸,音雖擊而不振;欲求聽聞能悚、夢幻能覺、癡迷能醒、邪惡之能驅除、聾聵之能振警,竊恐不可得矣。於是集議同人,共襄盛舉,用溯其始。敬告眾艘,宏發虔心,使能集腋。行見洪爐陶冶,航海而來:重經大匠經營,元音可作。則恬波靜浪,乘風適我樂郊;錦纜牙檣,巨艦飛來海嶠矣。
勿嫌饒舌,請署芳名!
琴川姚鴻盥手謹序。
臺灣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裕捐銀五十大員。臺灣掛印總鎮邵捐銀五十大員。臺灣府正堂孔捐銀一百大員。臺防廳洪捐銀五十大員。臺灣縣正堂姚捐銀四十四大員。
笨北港:廈郊金正順、泉郊金合順、糖郊金興順共捐銀一百二十大員。信女黃門陳炮娘、黃欽成、黃鵬程、吳希孟,以上各捐銀五十大員。綢郊金義成捐銀四十二大員。敢舖金義利捐銀三十大員。朝天宮二、三媽甲眾轎班捐銀三十大員。鹽水港糖郊李勝興、水郊金寶順共捐銀三十大員。新南港金福安捐銀十八大員,紙郊鍾金玉捐銀十六大員。陳興泰捐銀十四大員。朱英瑞捐銀十三大員。丁太爺典舖陳震源、龔進義,畑敢郊長慶春、首王陞、信隆號、李志舖,以上各捐銀十二大員。石鼎美、石時榮、林晉泰、吳尚霖、清如玉、協榮號、順裕號、大順號、陳合成、福安號、黃金標、順益號、吳協昌、邱謙光、魏茂源、陳正義、布郊金線發、金慶順,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黃成貴捐龍鳳一對、銀三大員、銅錢三千文。陳五樓、魯方坡、黃謙記、鰲泉號,以上各捐
銀八大員。協成號、裕發號、王益記、昆合源、陳楚三、新豐泰、杉郊各舖、毛合源、藥材郊各舖、陳兆琮、茶郊各舖、詹廷貴、黃邦記、呂忠、蔡仁、北港文館、洽興號、施廷美,以上各捐銀五大員。吳方岳、蔡廷耀、韓永昭、崇德號、陳源益、雙合記、石古文、蔡和順、吳通順、新慶發、金榮瀾、陳天奎、高廷鏡、捷陞號、王萬盛、蘇四美、施泉源、黃益瑞、蔡順益、黃水源、劉得昌、道署門印、分府署門印,以上各捐銀四大員。高雲卿、任鴻崖、楊金墀、蔡長勝、陳源益、金順利、邱益謙、鄭川澤,以上各捐銀三大員。協進號、立興號、泉勝號、聚安號、錦山號、鴻昌號、錦興號、德發號、周源泰、福隆號、陳振溪、莊培福、石益勝、張克寬、益記號、東合號、穎記號、史愿官、陳常興、源發號、屠正煐、王祖千、葉合成、魏珍山、蔡自發、泉益號、榮豐號、新益興、恆安號、施合成、萬德號、金通順、張合成、施聚成、玉桂號、蘇福順、李興業、陳震卿、郭仲華、東發號、吳棟奇、蕭錦祥、張協成、黃合興、同順號,以上各捐銀二大員。
外新街各舖捐銅錢十一千文。本境金協興等捐銀二十大員。楊箎生、林玉陞、翁惠仁、陳桃官、曾鵬程、慶利號、東發號、源成號、蘇源隆、建隆號、林源盛、三益號、晉昌號、陳以仁、東益號、盛發號、益興號、李香水,以上各捐銀一大員。
大小船戶:金瑞發、金萬鎰、金榮春,以上各捐銀四大員。周順泰、金東益、周長瑞、金永順、新萬春、金全勝、新集義、蔡保泰、蔡保春、金祥益、金祥發、陳釵發、王瑞成、金洽春、金全春、金萬利、陳寶聯、陳燦興、吳興隆、金順福、金保福、吳益隆、金吉興、金源隆、金洽
興、周成慶、周禮成、金開泰、陳敦源、金復和、吳協安、陳寶發、金義安、吳集豐、陳振豐、金益成、王長福、陳慶安、金增發、陳長裕、金鼎豐、金鼎益、邱協順、金同茂、吳泉美、陳瑞玉,以上各捐銀二大員。金益勝、金隆成、陳合源、金順勝、蔡萬興、蔡茂盛、蔡振祿、金喜源、蔡發興、蔡振發、蔡順利、蔡長春、蔡振寶、蔡振國、蔡振春、金元順、金福成、金再建、金永吉、金濟昌、金萬福、金萬發、金順裕、金泉和、金吉成、金萬發、金順興、陳炳、龔德發、龔鎰興、龔寶珍、龔順美、陳福海、高禾庶興、金瑞源、金林發、金聯順、王再發、金協勝、金泉慶、金全福、陳祥源、陳裕源、金喜順、金長和、林敬堂、金長泰、王揵興、芝福興、金德成、洗開懷,以上各捐銀一大員。金振順、蔡德順各捐銀一中員。
前董事曾協盛、曾新協盛、曾廣協、曾得利、曾源美、李濬成、總董事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合捐銀六百大員。
董事鄭川澤、住持僧達源同募緣重造。
大清咸豐八年歲次戊午蒲月穀旦,霞漳鄉進士習軒曾省盥手敬書。
按:本件為木牌,懸於臺南市中區大天后宮享殿右上壁,高九四‧九公分,寬二一一‧二公分。原碑無題,茲據記文之意補之。官宦題姓者,茲註其名:「臺灣兵備道裕」,名鐸;「掛印總鎮邵」,名連科;「臺灣府正堂孔」,名昭慈;「臺防廳洪」,名毓琛;「臺灣縣正堂姚」,名鴻,即碑文作者。
天公壇建業碑記(咸豐八年)
天公壇建自咸豐四年甲寅孟冬,越今五載矣。內外布置粗成,規模略具。又經總理梁章懷、薛呈儀、□□□、葉慶祿、協事盧崇獻、梁崑山等募眾鳩金,敬塑諸神寶像,祈禱酬謝,□□□□□□□□□□□□□濯厥靈矣。唯是每逢玉皇聖壽、諸神華誕,必事捐緣,挾冊操券,叩門請謁,歲凡幾度。滋議生厭,理勢固然!唯恐□□□出□□□□□反慢,其於建壇本意,殊隔天淵。爰有總理黃邦傑,倡議鳩金,建業生息。邀同總理林上青、□□□□□梁章懷、薛呈儀併幫捐郭春暉,極力勸捐,約金五百餘員。建業四宗,逐月收稅,為□□□□□□□□□□祝之資。酌定章程,設簿登記,以垂永遠。繼自今聖壽屆期,費有從出。仝人值祝壽□□□□□□□□□□斯壇,縱未最遽謂成始成終,已不失其為苟合苟完矣。爰勒石以紀其事云爾。
募捐公份建業姓名列左:
李樹珍敬捐銀二十大元。黃謙記敬捐銀二十大元。黃福辰、林致和、吳尚震、阮松齡、顏廷墀、洪謙裕、歐正順、蔡長晉、姚興記、徐三元、吳敦道、蔡文遠,以上各敬捐銀十大元。
利泰號、魏茂源、方承塈、盧德和、黃衛德、阮□□、蔡廷□、葉振提、陳邦英、朱萬裕、詹廷貴、黃鵬程、蔡福、吳發□、魏德林、薛開業、朱必昌、薛源、張春燕、張福成、吳□□、黃德記、張以義、施祥和、徐元焯、吳燦章、張必□、□吳□、陳降爾、林隆美、洪協順、楊凌
煙、黃應吾、黃□□、史廷□、林瑞巖、福順號、余信義、薛開華、林上青、梁章懷、黃邦傑、余慎修、敬捐銀五元。
三界壇林元美每年當公,敬捐緣銀三大元。永寧里管事同會敬捐建業公份緣銀一十大員。
咸豐八年陽月,總理軍功八品職員梁章懷、臺灣府學佾生薛呈儀,董事郭春暉立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天壇(俗稱天公廟)後進右壁,高一四0公分,寬七0‧五公分,楷額「皇清」,花岡岩。碑文頗見風化,字有不可讀者。原碑無題,茲按文意撰題冠之。
重修護安宮碑記(咸豐八年)
蓋聞善始丁卯善終有開原貴資終邦□□□□□□□以來,我百心□□矣。舊制有王公廳廟,□以□東晉謝□□暨姪□酉□軍神像。□□模□□□知啟自□人□□□□□□崩神祈□□乏□。康三合等目睹心傷,倡捐重貲,重加集腋,謀以構。然□□□□難勝,□□爰給□頭武□林君諱清□□□□□□日月□重新廟貌。□□□□□十八□□□告落成。非最□□於先人□□之光,□亦將以俾□□云爾。
其捐資姓名計列於左:
康三合捐銀一百八元。康四吉捐銀一百二元。□三□捐銀一百二元。□□□捐銀一百元。董事歐□□捐銀五十元。□□□捐銀四十元。舉人林清玉捐銀三十元。曾協隆捐銀三十元。李復□
捐銀三十元。戴成□捐銀二十六元。林益興捐銀二十四元。□□□捐銀十九元。王火炎捐銀十四元。杜義發捐銀十二元。高仁泰捐銀十二元。三十六崙捐銀十二元。曾三合捐銀十大元。
林八合捐銀八大元。張源吉捐銀六大元。四成號、義合館、徐福順、李元吉、有德堂、林萬得、陳串觀、陳萬觀,以上各銀六元。蔡協成、孫源興、林全興、游獅觀,以上各捐銀五元。吳坤和、鄭廣源、吳賜觀、洪音觀、鄭金發,以上各捐銀四元。□春生、林萬□、羅隆楹,以上各捐銀四元。□養觀、□□觀、林□觀、歐陽□□、曾成順,以上各銀三元。劉致和、鄭德□、柯天福、柯皆觀、柯□觀、歐陽□、曾榮記、黃大安、林□觀、聯豐號、張和尚、陳六觀、胡主成、吳湯觀、陳□觀、陳鵬觀、蘇溪觀、李沛觀、林成吉,以上各捐銀二元。蔡慈觀、黃總爺、郭□□、曾永順、□□觀、□□□,以上各捐銀二元。
陳自觀、梁步盛、康□□、□□□、□□□、陳興觀、林奢觀、林廩觀、林爐觀、□大觀、柯□觀、吳福觀、陳金司、蔡魁觀、張勸觀、姚前觀、劉九觀、蘇石源、羅振盛、黃辛發、陳天觀、梁添觀,以上各捐銀一元。蔡英觀、陳成業、□□□、□□□、□□□、□□□、□□□、梁□□、林□□、施□□、謝□□、□□□、蘇□□、□□□、□□□、□□□、歐陽□、蔡友□、康條觀、吳德觀、林□觀、吳正觀、吳寅觀、陳賓觀、許安觀、蘇全觀、李定觀、林縣君、紀永觀,以上各捐銀一元。
咸豐八年(缺)月,總理舉人林清玉,董事三合、四吉等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東榮里護安宮,高六六公分,廣九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北極殿捐獻香資齋糧碑記(咸豐八年)
蓋聞喜心樂助,古人高風;余竊有志焉,而未能逮焉。今維麻豆莊自舊建北極神居以來,香火之需以及齋糧諸費,先哲經書,措理裕如,原無俟余之多贅;祗以區區之誠,不嫌過僭,願將自己所置之大租穀一十一石六斗獻入,聽廟神對佃收成,為廟中香灼之用。則補苴雖在一時,為賴實關營世。謹此上仰神庥,泐石為志。
其現佃租聲列左:
下營陳六四石。芳港陳吾幾穀二斗。麻豆李覃穀一石二斗。中營陳振穀七斗。陳德為穀五斗六升。媽祖會穀一石。馮妙老穀二斗二升。馮軒穀二斗二升。廖文懷、武懷穀一石七斗。
咸豐八年,嘉義郭德清敬獻。
按:碑存臺南縣麻豆鎮大埕里北極殿,高三一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
重修城隍祠碑記(咸豐九年)
昔先王以神道設教,誠以鬼神之禍福與帝王之刑賞,厥旨攸同。顧人之為不善也,惕之以鬼神則畏,惕之以靈應之鬼神、尤無□不敬且畏者。以人世之刑賞容有難憑,而鬼神之禍福從無或爽也,試觀於城隍神而益信。蓋神主宰一方,與職司守土者等。鳳邑
之建城隍祠,由來久矣。咸豐癸丑夏四月,會匪林恭等作亂,城陷於賊。賴文武宣力,旋經克復。兵燹之餘,祠宇多圮。邑人士以神靈所宅,議復新之,詢謀僉同。於是富者捐貲,貧者協力。適余蒞事之明年,而工告成,董事者請余為記。
余謂惠迪從逆之應,古今如斯。試觀三年以來,兇頑之徒,以次伏誅,是即作惡降殃之旨也;而忠義之士,生膺顯擢,歿受褒崇,是即作善降祥之驗也。善惡之報,如以類應,冥冥中實有陰有主宰者;而城隍神之靈爽,於是乎在。於戲!觀於此者,可以鑒矣。至於經營之歲月,廟貌之崇閎,予不復□。著其有關勸懲者,以為世戒;俾入斯廟者,知神之昭鑒不爽,悚然以思,憬然以悟,而獨知之地或陰有所警惕,則為善之志日益堅,為惡之機日以阻。庶先王神道設教之旨,昭垂於天下後世云。
賜進士出身、調補臺灣府鳳山縣知縣、古滇羅憲章薰沐盥手謹題。
吳隆興、李隆順,以上捐銀十五元。侯松坡捐銀十三大元。楊志誠、泉記號、鑾盛號、□□職員張以義、戴彩雲、劉長春、陳閎中、□達梅、鍾簡桂,以上捐銀十二元。張志高、蔡振揚、陳璧輝、訓導陳天奎、黃適義、陳前、潘同昌、連和合、藍瑞美、簡諒□、黃朝瑞、魏良佐、黃穎川、李啟□、張廷棟,以上捐銀十元。
石守珍、□□□、□□美,以上捐銀九元。隆美號、郭順□、德成號、黃春記、陳東山、蘇廷芳、張廷猷、新怡隆、洪福海、賈師爺、林廷福、武生龔進義,以上捐銀八元。隆益號、吳□
井、佃仁德號、賴春賢,以上捐銀七元。陳怡盛、張德振、崑泰號、錦安號、□崇德、吳敦曉、王□謨、孫□觀、陳美觀、□青雲、張希漢、趙如禮、趙捷陞、簡有為、吳炳楠、武生陳朝魁、鄭文記、監生張桂鳳、李德隆、林鑾和、陳烈觀、簡振芳、蘇□觀、竹尾眾弟子、大社眾弟子、賴顏氏、尤同發、程朝芳,以上捐銀六元。陳聖懋、張德觀,捐銀六元。武生柯朝斌、陳□對、郭蘇誠、許必達、王體觀、羅登祥、楊日新、□□觀、黃廷銘、劉春觀、王順發、黃□義、陳□彬,以上捐銀五元。
廩生周□□、□源號、謝永東、松茂號、沈泉觀、泉珍號、通義號、張源春、卯司阜、金義和,曾西岩、綿順號、郡城蔡仁記、林青揚、張集□、楊雲衢、陳京元、生員林德華、黃超光、林□□、黃合泉、林炳鳳、林謙恭、益美號、趙辦觀、趙瓜觀、王曲觀、林敏□、張□山、張阿文、吳紅貓、陳清觀、楊文生、張炳星、張炳盛、廩生吳漢杰、吳為同、生員周黃清、王賡揚、蔣聯科、王明哲、王君□、謝德三、董虎碑、蔡龍觀、林套觀、陳□□、□□、林淵源、林崁觀、方長鎔、吳秀三、丁于南、林雲錦、郭章□、楊藏記、吳同□、振源號、陳東成、王春記、張祥觀、汛官蔡光玉、陳光以、楊怡茂、武生顏興邦、顏光英、吳灣觀、吳光英、天后祀典、曾光□、監生吳尚德、楊雲岫、公嘗黃長記、鄭媽水、□國香,以上捐銀四元。全興號、謝鐵龍骨□銀四元。□□李朝清□銀四元。□□訓導吳春華緣銀六元。
總理廩生吳春華、廩生周當和、職員王雲南,董事教職拔貢生余見龍、訓導陳天□、職員張志高、舉人尤拔元、職員石守珍、廩生吳中和、職員黃子全、職員黃永樑、職
員王振龍、侯松齡。
眾總董暨衿耆舖戶同督修立碑。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鳳岡里城隍廟,高一四六公分,寬八七公分。額鐫如題。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前文,捐題姓名略。勒碑年月載副碑,考為己未(咸豐九年,公元一八五九)九月。副碑見「其他」類。
殉難義塚碑記(咸豐十一年)
道光十二年冬十月,逆匪張丙倡亂,戕水陸官兵,攻嘉義縣城。維時血戰殉節,獨蔡公長青一軍歿於曾文溪者為烈。然當□氛之際,即有把總李君瑞麟,購地掩諸暴露。迨十六年秋,爵帥王公得祿同溫公兆鳳等,念死事諸君蓋與同患難矣,□倡捐廉俸,築為義塚。又置曾文胡厝寮義田一段,價銀二百八十元,契三張,年贌佃實紋銀二十四元,交安平協收貯,春、秋□派妥實弁目辦理祭祀,均有勒石於嘉城南、郡治北、安平五忠祠,此盛舉也。迄今二十餘載中,間因原立義塚被溪水沖毀,□吳公朝良捐貲移築高阜,□在曾文溪內,現又崩陷。客歲,適龍江林公,奉天子命,鎮帥東瀛,履勘所屬,經此目擊,恐其決損,即差王君定國擇地。爰商潤堂洪太守,許以抄封曾文百二甲園業為穴所。□臺、澎、艋、滬水陸兵弁捐資,諏吉興工移築。既又念前置園段亦被水割壞
三分之一,現雖納租稍減,特恐愈久愈壞,變園為□,則祀業竟付之流水矣。是以再置義田兩處,年收稅銀二十四元,契仍交安平協衙,明歸案同前置園稅,照章派委致祭。庶□繼起前徽,俾春秋祀典久而弗替乎?
今林公促余記事,勒石陰所,并詳紀移建規條及捐貲芳名,以昭不朽也。
欽命鎮守福建臺澎水陸等處地方掛印總鎮林向榮勒石,金門王鍾秀書丹。
一、「百二甲曾文忠魂義塚」橫一十丈五尺,直一十一丈,坐□向乙,共用土石工料銀三百二十元。
一、買曾文大路墘義田二坵,契價銀一百三十元,契四張,年贌稅銀一十八元,內完正供六元,尚銀一十二元。
一、買四衛社及內園義田二坵,契價銀一百三十元,契三張,年贌稅銀二十元,內完正供八元,尚銀一十二元。
欽命鎮守福建臺澎水陸等處地方掛印總鎮林向榮捐銀一百元。准陞總鎮安平協鎮黃禮鉁、准陞總鎮澎湖協鎮黃進平各捐銀十元。同知銜王鍾秀捐銀八元。護鎮標遊擊中營洪金升、左營陳寶山,各捐銀六元。護安平中營遊擊陳致昌捐銀二元。右營都司林元勳捐銀六元。前護安平中營遊擊陳沂清、護澎左遊擊張金喜,各捐銀一元。署澎湖左右營遊擊陳國銓、署鎮標中營守備許黃邦、左營守備葉建標、右營守備沈登龍、署城守營左軍守備石必得、右軍守備李連枝、署安平右營
守備許瑞生、都司銜澎左守備鄭超良、署澎右守備葉桐封、儘先都司澎右千總游紹芳、候補水師千總姚朱寶,以上各捐銀四元。安平協標署左營守備林國泰、代辦守備中營趙基英、右營郭廷祥、鎮轅稿書陳邦英、兵識蘇春暉、左軍千總張珠邦,以上各捐銀二元。鎮中千總廖凌雲、鎮右把總陳興、右軍千總黃亨銘、澎右把總王定國、澎左額外陳廷銓、代辦安平右營外委吳騰飛、艋舺把總郭得陞、六品頂帶項得陞、朱來添,以上各捐銀一元。鎮標中左右、城守營中左右、澎湖左右、艋扈十一營,每捐銀三十三元一角八辦二尖,官四份、兵六份,共銀三百六十五元。
總共銀五百八十元。
咸豐十一年三月日立,董事游紹芳、郭廷祥、王定國。
按:碑存臺南縣善化鎮百二甲曾文義塚(俗稱「管府墓」)北側,高一五五公分,寬八0公分,花岡岩。此碑有「勒石於嘉城南、郡治北、安平五忠祠」語,查臺南市南門碑林有道光二十年(公元一八四0)「殉難義冢碑記」(高二五九公分,寬九四公分,花岡岩),當即其石;惜乎全文漶漫不可讀,故略之。
修造臺澎提學道署初記(同治三年)
今皇上御極之三年、春王正月甲子上元,修造提學道署,崇國體,急時政,定民心也。提學道署在郡垣西定下坊:後枕內山,前環瀛海,形勝地也。群僚之躋蹌,士庶之瞻仰,政治之因革,於是乎在。自入版圖以來,幾二百年矣。始為臺廈道署,繼為臺澎
分巡道署,今為按察使兼提督臺澎學政署。政教愈興,則修葺愈肅,臺民以此卜氣運之隆替焉。其先,朱逆首亂,斯署荒蕪;平臺者七日奏績,二年撫綏,舉斯署一新之。中間經歷寇亂,官凡幾任,署凡幾修,補苴罅漏,歷有年所;然未有如戴逆陷彰、孔公殉節,天為改容、地為噫氣,越五旬為壬戌五月,郡地大震,而斯署傾動坍塌若是之暴也!余以同治三年八月受命,總統平臺。九月,由省抵淡,習聞斯署頹廢已甚;竊願仰藉皇威,蕩滌邪穢,振興教化,整理斯署。上尊朝廷制度,下新小民耳目,與官吏紳耆坐論善後事宜於其中。果也,聖神被海,兵力撼山,由五虎門而對渡,登八里坌以集兵。旬餘之間,先清海路,破水裏港。繼搗山路,克葭投莊,直入犁頭店,攻克貓霧捒;連霄而復彰邑。乘荼火之威,摧折枯朽,遂收斗六,遂梟逆首。破竹已成,順流而下,以癸亥十二月下旬直抵臺郡。余既到郡視事、宣揚上德、與民維新,巡城察獄、視吏所便、問俗所苦、策士人所長、咨汛弁於地宜、考戰艦於古制,方將運籌帷幄,剪嘉北未除之小醜,安鳳南欲逞之狡思;隱嘆斯署之不可駐足,群僚奉公之無地也!而一時局紳、學衿以修署請,以為『臺地最難定者,民心也。居平里巷竊議,見長官之興作,輒多遲疑;假令辦公無所、官署不肅,即國體不尊,必有匪徒訛傳、因而伏莽竊發者,比比然矣。戴逆熾而孔公歿,孔公歿而地大震,地大震而署傾壞,視經朱逆擾時倒敝滋甚,斯署其有氣運存乎?且弭非常之變者,必建可久之模。今茲修署之役,非徒崇國
體,正以急時政也;且示民以北路餘孽剪除略盡,而庶務皆作,治運一新,亦鎮定民心之一法』。余聞斯言也,謂有合於治;爰命局紳舉人黃景琦、廩生陳熙春、貢、監、增、附若而人,董役而修之。修九閱月而竣事:制雖仍舊,材則取堅;工必擇良,費惟務節。
是役也,計糜餅紋逾萬,出於紳商樂輸者多,出於華□□金者半。余於聯試歲、科士後,落成而為之記。一切鋪張勝景,詞概從略,懼褻也;亦使後之蒞斯署者,諒余區苦心所經營於戎馬倥偬之餘,非為不急之務也,則幸甚。
同治三年小春穀旦,皖懷丁曰健初記。三山宋鐘鳴鐫。
按:碑原龕分巡臺澎兵備道署(址在今臺南市中區永福國民學校),日據時,毀道署為臺南市役所,碑藏於臺南州廳。光復後,移存於臺南市立歷史館。碑烏石材(玄武岩),高四五公分,寬七六公分。全文載於丁曰健「治臺必告錄」,碑末有「三山宋鳴鐫」字樣。文中癸亥,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
修造臺澎提學道署再記(同治三年)
臺受天子漸摩之化,垂二百餘年,文物聲明,漸臻醴懿;而潛萑伏莽不免蘖芽其間。觀察是邦者,兼督學、陳臬之權,教以育其才,刑以詰其慝,其任重且繁;則其治事
所亦不容以苟且遷就。同治癸亥歲,朝廷以戴逆稽誅,師久無功,欲更張而振作之。時余需次會垣,蒙恩簡拔臺澎兵備任,統軍進勦。賴國家威靈,碧海澄流,玉山獻瑞;至則驅貔虎以掃蟲沙,殲渠犁穴,不數月而奏蕩平。先是,歲、科二試格於寇氛不得舉;既班師,則於甲子春補行之。而道署因震災傾圮,亦以上元日興修。自春徂秋,克蕆厥事,其為期不紆不迫;築削度捄,循節之為美,其為制不陋不華,暨茨丹雘,取固以為良。
落成之日,余既念作者之難,而尤思居之不易也。方余與賊鏖戰淡、彰間,野次幕宿,枕戈待旦,縱有「斐亭」、「澄臺」在前,亦豈能游目!今幸斯民安堵,為之長者,得燕坐於此堂;則持盈保泰之道,宜何如圖維者?昔人云:『官如傳舍』,實不盡然。王丞相之治揚州廨舍也,曰『為次道治此』。蔡侍郎之修中書廨宇也,曰『庶來者無勞』。此與『黃岡竹樓,明年何處』之意大殊;而東坡先生宦轍所經,獨多營造,其意似更有進。士大夫職在司民,一日未離篆,則一方之廢修沿革皆所關心;況茲署弼教明刑,觀瞻攸屬,又不得以弓戈甫戢、土木遽興為嫌矣。
是役也,需金逾萬,官帑不足,捐諸紳商,急公可尚也。而任勞任費,黃孝廉景琦之力為多;助之董役則有廩生陳熙春,並附以示獎。
同治三年小春穀旦,述安丁曰健再記,三山宋鐘鳴鐫。
按:碑原龕分巡臺澎兵備道署,日據時道署毀,是碑輾轉收藏於臺南市立圖書館。光復後,圖書舉贈於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四八‧五公分,寬六六‧五公分,烏石材(玄武岩)。全文載於丁曰健所編「治臺必告錄」,惟年月作「同治四年孟夏穀旦」,與碑款異。近臺灣進士施瓊芳遺著「石蘭山館遺稿」發現,始悉此文實為瓊芳代撰。文中甲子,即立碑之同治三年(公元一八六四)。
重興護庇宮碑(同治四年)
月港護庇宮,自雍正年間建造,乾隆己未重興,蓋造雖體勢崇隆,宮闕之觀瞻頗壯;而歲時久遠,風雨之損壞難堪。惟是隨時修葺,毋使委金碧於泥沙,等荒蕪於瓦礫,則幸甚!
歲乙丑冬,我港中紳耆公議鳩貲重新廟宇,俾聖母神光永奠,靈爽式憑;而士庶福祉均沾,休嘉靡既。後之繼美者踵事增華,既有基而勿壞,亦因時而制宜,務其垂諸永久,以綿享祀於弗替云。
工既竣,為臚列諸捐題姓名於左。是為序。
金集興捐銀六十員。李誌鏞捐銀五十員。義合號捐銀五十員。沈信美捐銀五十員。協春、吉成、義成、金有成、源安,以上各緣銀四十員。德成號捐銀三十六員。順美號捐銀三十四員。連成、崑源、雙美、濤泉、怡興、集福號,以上各緣銀三十員。隨有號捐銀二十六員。源芳號捐銀
二十五員。萬美、東盈、鼎隆、墩山、協興號,以上各緣二十四員。金泉成、楊祖華,以上各捐銀二十員。
源裕捐銀十八員。捷榮號捐銀十七員。蘇化成捐銀十六員。合吉號捐銀十五員。榮美、金長發、義方、協成、成裕號,以上各捐銀十四員。合美、盈源、合成、劉昌記、源利、仁壽、和成、協盛、林寶號,以上各緣銀十二員。沈合隆、協盛、泰豐、東山、東昌、東盛、盛順、義發、鼎發、隆成、顏名揚、李清源、源興號,以上各捐銀十員。
東興號捐銀八員。高翔雲、紀文裕、李明論、劉允昌號、進益、榮益、泰安、源利、源源,以上各捐銀六員。張拱照觀捐銀五員。蘇阿閩、瑞慶、綿隆、得勝、晉成、永興、利澤、益成、綿泰、益興、盈發、鼎泰、春美、成吉、玉利、林澤、金榮興、金活寶、源益、德瑞、永利、義源、捷勝、東美、勝春、新源源、成利、合興、金利寶、萬通興、協德,以上各捐銀四員。
首事:李瑞馨、國章,陳士清、番河,李萬恩、致祥、啟環、成昌。
同治四年歲次乙丑陽月敬立。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護庇宮、高一六六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額有雙龍雕紋,豎刻「皇清」、橫鐫如題。碑中所稱乾隆己末,四年(公元一七三九)。
臺郡清溝碑記(同治八年)
竊惟地脈流通,災不犯,文運亦興,理固然也。臺郡溝渠,丙寅秋,奉丁前道憲
、葉府憲、白邑主設局,勵民疏瀹有方,穿城南北兩大澗、雜處街衢各小溝,分別總局、境眾任之。澗水疏至濱海,與海水通,岸邊各砌磚石。雜溝濬到通渠,與澗水接,渠底盡棄穢蕪。疏大澗,則修城洞、造橋梁,計費五千有奇;濬雜溝,則敷石版、創坦途,輸金約居其半。視初時舉事估量整萬者,已省四分之一。溯自興工、告竣,首尾三載,癘氣不侵;丁卯鄉闈,閩、粵計中七名,俱郡垣府、縣兩學,又似有明徵焉。因錄題捐芳名、銀數,并綜其事序之。
捐題芳名、銀數:
臺澎水陸總鎮曾捐銀一百元。臺澎兵備道丁捐銀三百元。臺灣府葉捐銀一百元。臺灣縣白捐銀一百元。刑部主事黃應清捐銀三百元。候補知府黃景琦捐銀三百元。三郊蘇萬利等捐銀八百元。六和境各舖戶捐銀六百元。生員朱海樓捐銀三百元。郡城餉典捐銀一百六十元。內宮後街舖戶捐銀一百六十元。恩貢生張建三捐銀一百二十元。生員蔡霞潭捐銀一百二十元。職員許紹昌捐銀一百二十元。油車舖戶捐銀一百二十元。舖戶葉合成捐銀一百二十元。糖間張源錦捐銀一百二十元。業戶吳德昌捐銀一百二十元。業戶劉振記捐銀一百元。業戶吳昌記捐銀一百元。業戶吳恒記捐銀一百元。內門黃廷水捐銀一百元。
生員陳化三捐銀九十元。職員詹岡玉捐銀八十元。職員林克恭捐銀八十元。監生曾捷元捐銀六十元。業戶林元美捐銀六十五元。業戶鄧德利捐銀五十元。業戶林翕堂捐銀四十四元。貢生陳雲章捐銀四十元。林寶德、吳通吉。戴源發,各捐銀五十元。葉來旺、蔡素記,各捐銀四十元。
舖戶專一號捐銀三十二元。舖戶乾德號捐銀三十元。生員鄧宗濂、鄧祝濤合捐銀三十元。蔡老福、王吉利、葉春源、三承號,各捐銀三十元。職員蔡呈祥、張仲遠,各捐銀三十元。生員謝周泰,職員張鴻元、何生春,各捐銀二十元。許協記、郭德興、顏景記、東振美,各捐銀二十元。生員謝春禧捐銀十六元。監生鄭鴻謙捐銀十元。益發號捐銀十五元。林科司、林同發、德發號,各捐銀十元。王潭老、王烏品合捐銀十一元。
以上共捐交銀五千六百八十五元,計用工料銀六千六十一元零;除捐交外,不敷銀三百七十六元零-修縣城隍廟前橋費銀一百七十六元零在內,俱黃應清捐墊。
委員姚靚(現任縣丞),董事黃應清(銜見上)、黃景琦(銜見上)、魏緝熙(舉人,連江訓導)、陳有容(舉人,教諭)、何廷玉(歲貢,訓導)、楊履祥(訓導)、徐元煇(廩生,五品)、黃世培(廩生)。
同治八年己巳四月(缺)日同立石。
按:碑原置臺南市北區縣城隍廟前,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四月移藏臺南市立歷史館。碑係橫拼二石而成,高一七七‧五公分,寬九四‧三公分,花岡岩。碑中「臺澎水陸總鎮曾」名元福,福建晉江人;「臺灣府葉」名宗元,籍貫未詳;「臺灣縣白」名鸞卿,河南河內人,嘗任嘉義笨港縣丞。文中丁卯,同治六年(公元一八六七)。
同治四年仲春重建清水寺碑記(同治十年)
竊惟祖師原鎮內地清水巖,為前輩諸人恭請來臺,奉祀於降。建立寺觀,常被呵護,英靈綿延,百有餘載。因年久而祠宇傾頹,觀者無不心傷。於是眾議,爰舉總理王恆盛等,鳩資庀材,重造更新,集腋成裘,共成其事,長為神所憑依。謹將捐貲芳名列左,以為觀感云爾。
今開:
王恒盛銀一百五十元。徐福順銀四十元。林行志銀三十元。陳瑞美銀三十元。林稅銀二十四元。連來春銀二十元。蔡克觀銀二十元。蘇達觀銀十八元。王西從銀十六元。同協茂、林天賜、林源吉,以上各十二元。鍾合利、張開興、林夏、林萬山、林順慶、林眾,以上各銀十元。
陳振源捐銀八元。林泉源、王鳴鳳、陳諧,以上各銀六元。金四成、曾協隆、李復香、蔡傳祖、林旺、林屋、蔡光長、林南、吳存仁、林夢地、林璟純,以上各銀四元。黃清香、蔡勝、林安溪、林沙,以上各銀三元。戴成美、陳舵、歐陽義億、昔任記、和慶堂、建隆堂、許光明、林舟定、史媽銓、郭信、李廩、黃英、建建育、蔡亮、康力、林芳、林發興、鍾穎興、黃士俊、蔡委、王君恒、林鍊、蘇反、許傳後、蔡能哦、陳和尚、蘇鬧、陳天坊、梁益順、張田、蔡協盛、林朝觔、林彭、林萬美,以上各銀二元。
徐蔭、鄭祖生,各銀一元五角。蔡光騰、林戇,以上各銀一兩。王有德、林真、李知光、林秀地、李琴、林對、涂然、林舖、徐亮、梁宗、陳嚕、林品、陳知母、王文珍、林琚、林位、林寅、蘇曹、洪音、林知、吳敦、黃西、蘇振順、孫源興、梁順發、曾合興、陳榮、太平舖、高仁
泰、歐陽訓、林札、林媽傳、翁掽獅、許戇面、吳照、陳石頭、徐建朝、楊隆泰、何保春、林領、張源發、生春堂、林經,以上各銀一元。陳清雲銀六錢。林協順、徐皆皆、連再、黃致、楊鍾英、顏水生、林乞、李長、黃意、曾返、林永、林然,以上各銀五角。呂雨水三角。李老使二錢。徐老成二角。周文一角六。
同治十年五月(缺)日,總理王恆盛、董事林尚、林舟定、陳美、徐福順、蔡時英立。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竹林里清水寺,高五九公分,寬九六公分,花岡岩。
重建三官大帝碑記(同治十年)
茲我新化里茂岡莊原本供奉三官大帝,神靈赫耀,普庇四方。奈同治元年地震,廟貌傾頹而牆壁倒壞平地,見者無不目擊心傷。迨至辛未,我八角紳耆共同相議重建,而諸人悅復倡捐,集腋成裘,共成美舉:擇吉興工,輪奐一新,重塑聖像,彫樑畫棟,磚牆粉壁,廟貌壯觀焉。今將捐金諸人姓氏並開,用立碑為記。
廖德順捐銀一百二十元。陳成源捐銀八十元。王和順捐銀六十元。李杉捐銀三十元。嚴萬源捐銀三十元。黃陵雲、嚴晚、嚴長生、王崑崗、廖銓、林賢舍,以上六戶各捐銀二十元。許合利捐銀十八元。謝自收捐銀十六元。林港捐銀十二元。林祥捐銀十一元。簡文典、汪回、王順發、吳江海、鄭仁和、鄭強,以上六戶各捐銀十元。
鄭水捐銀九元。尹炎捐銀八元。林翰舍捐銀八元。鄭貢、林國、陳搭、鄭謨,以上四戶捐銀
六元。楊商輅、謝文姜、陳強、邵水、鄭番、陳齊、林勇、林裕、林郡、林茂、林永春,以上十一名各捐銀四元。陳振源、謝就元、鄭斛,以上三戶各捐銀三元。王勝泰、簡國珍、簡春桂、嚴清來、鄭月德、陳枝全、陳石虎、車益舜、郭鬧准、黃石頭、郭振能、李獅、黃位、林談、林保、盧發、邱萬、郭標、許汶、林日、鄭慶,以上二十一戶各捐銀二元。鄭興、謝萬月、楊順、王園,以上四戶各捐銀一元五角。
鄭文元、黃文蔥、王士角、王旺成、郭絲黃、郭應卻、蔡媽成、許進才、鄭心句毛、馬和尚、王鬧般、謝文草、黃法、林達、馬成、陳富、陳神、謝扶、陳當、歐天、陳茂、歐雹、王在、謝賢、莊句毛、陳鉗、嚴順、吳親、林添、林鬧、黃喜、徐圭、謝成、謝才、郭國、魏明、林對、梁賽、張力、陳法、林賀、邵油、莊達、郭興、郭章、陳馬、吳聘、莊郁、林鬧應、嚴杉頭、謝士廷、黃元在、黃順山、蕭草江、蕭石頭、馬聯標、程窓瑞、曾建朝、鄭漳龍、謝炳文、葉雹、謝春、林首、廖鉗、潘陳、郭炎、林順、林麟、林番、汪等、汪尚、許知、郭山和、李文貴、蕭炎,以上七十五戶各捐銀三元。
八角合捐銀七百一十三元。以來舊捐銀十六元三角七占。收來外捐銀六十四元。計共收新興、以外捐銀七百九十八元三角七占。
同治辛未年(缺)月(缺)日,董事黃陸雲、副董廖得順、王和順、嚴萬源、王順發,捐首廖銓、林鉗、楊聯輝、陳大九、郭振龍、鄭文長、林談、李三公立。
按:碑存臺南縣左鎮鄉睦光村睦光公厝,高一七六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同治辛未,十年(公元一八七一)。
義祠亭碑記(同治十一年)
同治癸亥年,北路戴逆作亂;禍延鳳邑,由中路侵入崗山一帶,地方搖動。蒙前邑主羅,諭飭我港東西兩里,約束□□,□使從賊,以資固守,等因。我各莊公人承諭,每日訓練壯丁,以待召募。曾經三次從官出力效勞,所有死事諸人,蒙□□□主張,稟請上憲,給予「義勇可嘉」匾額;並准起造祠宇,設立死事牌位,以時奉祀;又作六角頭輪流,值年祭祀,□□□□□□莊合作一角頭,六年輪值一年,至期,必先鳩集緣金,為祭祀諸費,未免臨事周章。爰就十八莊中湊捐銀元,買過□□□□二段,除完租外,歷年蓄積,可供義祠值年應用之費。因將始末情由及所買田契,勒石立碑,以垂久遠云爾。是為□。
立杜絕賣契萬丹街李陞興號,有自置水田四宗,址在大湖莊洋內。中抽出買過陳元廉、辛等水田一段三坵,受□□□□釐,帶陂水一分五釐,年納法華寺大租穀一石二斗六升;莊坐落大湖上埔頭,東至溝,西至張家,南至林家,北至□□□。又買陳宜蘭水田一段五坵,丈八分五釐,帶陂水六分二釐,半年納法華寺大租穀七石一斗四升;莊坐落大□□□□西畔,東至墩,西至溝及林家,南北均至林家田。二共丈一甲,計納大租共八石四斗。莊今因乏用,將此抽出之□□□□黃正春、洪坑、蔣立文等合買,充作十八莊公田,以為杜君英義祠值年祭祀之費。估時價契面
銀二百四十員。□□□□陞興號自置物業,與房親無干,亦無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合立杜絕賣契,永遠存炤。批明:此業原有總契,難以分折,合批明總契後,永為憑據。再炤:契內十八莊未及指名,今悉登記,以便□□:□□□□,公館莊、歸來莊、廣安莊、大湖莊、柳仔林莊、劉厝莊、龜屯莊、崙尾莊、玉成莊、□□□、磚仔石、寮頂、濫仔、下濫仔、□□□□、番仔埔、下柳仔林、竹仔腳莊。該田年收小租穀約四十餘石,現在買田利息以斗八左右為準。
同治十一年八月(缺)日,立契李陞興,為中黃再擇,代書李譽如。
即補分府、署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陳,為申明舊章、再行示禁事。
本年十一月初七日,據本城內生員葉大倫、張仰□、□□元、港郊李勝興、課館合同號、爐主成興號、職員丁節南暨舖戶等僉稱:『本城內各轎店,將民間婚娶挨次輪流抬勒轎價,屢鬧婚□,□曹前主定價夫頭,藉為勒索之由。本年二月間,阿公店局神控□吳前縣示禁:毋許輪抬勒索;併諭各里設立公轎,以便婚娶,准人家擇抬,杜勒價之苦。經各里遵設公轎。而夫頭陳月等不遵,偵知本月初六日大林尾莊民顏旺婚娶,會黨截鬧,折壞公轎。莊眾出較,將王□□□併刀一把,蒙差諭止,將束帶案究辦』等情到縣。據此,卷查前據阿公店局紳王佐才等以『轎店各夫頭將嫁倩轎一款,挨次輪流,分地勒索;甚至用車代轎者,亦被迫勒貼費。爰公議共置花轎、烏轎數乘,俾婚娶通用,以絕輪索』等情,呈准吳前縣示諭在案,自應遵照辦理。夫頭陳月等輒敢抗違,縱令小夫向莊民截鬧,甚將公轎折壞。實屬肆行玩法!若不嚴予懲責,何以安良懦而儆效尤?除飭差諭□將小夫王惠提究暨呈批示外,合再出示嚴禁。為此,示仰閤邑諸色人等知悉:此
後無論何項人等,凡有婚姻喜事,准用公設花轎,已置轎倩人扛抬,聽民自便。如該小夫等不敢任意勒索,情願照價受催,仍聽其一體營生;該莊民人等亦不得藉詞挑剔。自此次之後,務宜永遠遵行!該轎店夫頭,倘再仍蹈故轍,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即提案究懲,決不稍寬。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十一年十月(缺)日,董事黃正春、蔣立文、洪坑暨杜皮莊、歸來莊、公館莊、廣安莊、柳仔林莊、大湖莊、劉厝莊、崙尾莊,龜屯莊、玉成莊、磚仔石寮、崙尾州、頂濫仔、連連莊、下濫仔、番仔埔、竹仔腳莊、下柳仔林同立。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高一二二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文中同治癸亥,二年(公元一八六三)。 祀 碑(同治十二年)
蓋聞社稷以神為主,神賴人輔;建祀以業為重,業賴眾城。緣竹頭崎莊崇祀奉廣澤尊王,聲靈赫濯,獲福無疆;雖無廣土樂助,亦可集腋成裘。於是隘首羅陳慶爰同人眾出為捐鳩,募建壇廟,在福德祠東畔一座,併置田園二段,作為煙□,逐年壽期演唱梨園,以垂永遠於勿替耳。
一、置黃家田一段,在鹽水坑,東至山,西、南、北俱至坑,竹木果子在內。價銀八十二元。逐年小租穀十六石,配完屯租穀三斗四升一合六勺,又隘租穀□斗,批明炤。
一、置李家田園一段,在班芝花腳,東至山,西至溪,南至胡、李二家園,北至□併胡家園,竹木果子在內。價銀一百四十元。內有本莊天上聖母,備出銀五十元幫同祀費。小租穀二十二石二斗,配完屯租穀七斗八升,又隘租穀二石,批明炤。
同治十二年二月(缺)日,隘首羅陳慶、總理溫國安、隘丁陳允、胡文定、江良芒、賴清連、鄭明知、陳知、江獅、李使、廖純、邱閂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南化鄉玉山村鳳山寺,高一0九公分,寬五五公分,砂岩。額鐫如題。
鳳儀崇祀五子並立院田碑記(同治十二年)
鳳儀書院建自嘉慶十有九年,時樸葊吳公以貢生張廷欽、鄭朝清董其成焉。中祀奎星、倉聖,則本於敬字亭。亭蓋嘉慶五年奮社同人鳩金而設,並奉二神,尚未有祠以妥之。惟所捐貲,為每歲拾字紙夫費外,概存息產,計至院成之後,置有四千餘金,諸同人遂充之鳳儀為膏火田。此與文昌帝君合祀所由來也。顧思書院創制,宜崇祀先賢,以正學統;學統正,而後世識所依歸。有宋濂、洛、關、閩五夫子,上接洙泗之淵源,下開萬古之聾聵,是必增祀斯堂,春秋典禮勿替,何況鳳儀院稅倍於昔日,司事者其可忘奮社諸君之舉,而不重為振興耶?垂芳自愧棉力菲材,未能於斯道有功;第念先人有志未逮,今者言猶在耳,忍令風氣日趨而辭「越俎代庖」之責哉?同治壬申夏,爰請於邑
主孫公,未克舉行;越□饒公署篆,又未幾卸事。癸酉春,卓如李公蒞鳳數月,推本化原,留心士習,乃復請而行之。并將院田租款立石,以示不朽,且冀後之有同志者。後學蔡垂芳記。
一、嘉慶二十年,建佘衍元佃租二十石,銀一百六十元。二十一年,建董集佃租三十八石,銀二百四十六元。二十二年,建陳俊佃租三十二石二斗,又糖六百一十五斤,銀二百一十元。建周烏生佃租九石,銀六十元。建董朝老佃租五石二斗,銀三十四元。建董周佃租六石九斗五升,銀四十七元。
一、道光元年,建董追佃租二十石,銀一百零一元。二年,建余水佃租十九石,銀一百三十元。三年,建董游佃租七石,銀四十二元。以工俱址大竹里苓仔寮洋,年合配正供穀十石零三斗零三合,折銀十四元八角六瓣八尖;又帶餉銀四錢六分六釐,云攤五分六釐,云丁一分八釐五毫。
一、嘉慶十四年,建黃儼卿、何熙周佃租一百八十二石八斗,銀四百六十二元。
一、道光三年,建黃啟東、啟明佃租三十石零四升,銀一百四十元。五年,建鄭宣治田一坵,完大租二斗二升,銀六十二元。八年,建鄭宣孝佃租一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銀一千二百元。十二年,建鄭宣治佃租三十八石四斗九升二合,銀二百元。以上址崎仔腳洋。十六年,建陳光成山仔腳洋田一甲五分,銀二百元。
一、咸豐九年,建朱英赤山洋田一甲八分,銀四百六十元。以上俱址赤山里,年合配正供穀七十四石四斗八升二合,折銀二百零三元一角二瓣四尖;又云攤一兩八錢九分六釐,云丁一兩零
九分。
一、嘉慶二十三年,蒙鄭府憲訊黃碩德告鄭媽恩霸租一案,將水底寮大租一百二十二石配充本院。二十四年,建蔡廖和佃租一所,銀二百三十元,年納梁頭餉銀四兩,址小竹里梅隴部洲。建簡源水田一甲九分三釐,銀八百三十元,年納連興學租折銀三十九元二角八瓣五尖,址鳳山里曠地仔洋。二十五年,建吳欣洲園一所,銀一百三十元,址港東里后部洲。
一、道光六年,建枋寮街張超明園二宗,銀五百五十元,年納三屯館大租二十五石。十一年,張簡選喜完院租十二石,址小竹里考潭莊。十二年,建秦君送田園共四段,銀一百八十元,年納奮社租三石三斗三升,址赤山里坔埔洋。十四年,建陳老番田一甲三分三釐,銀二百九十元,年納三官堂租六石六斗五升,址赤山里三甲六埔。二十七年,蒙邑主將叛產田二甲諭充入院,址觀音里檨仔腳洋,年納正供七石九斗。二十九年,黃朝章喜充水田四分,銀一百零八元,年納徐業主租二石一斗六升一合,址半屏里檨仔林后洋。
一、咸豐四年,蔡逢源喜充水田一所,銀四百六十元,年納番業主租五斗,址港東里加霧朗莊。八年,蒙羅邑主將草仔寮浮復園三十六甲五分,每甲該配租銀一元,充入本院,址文賢里。九年,建簡文來水田二分四釐,銀七十元,年納正供二石九斗三升六合,址鳳山里塗庫洋。
一、同治元年,建林亮水田五分,銀一百三十元,年納張頭家穀二石五斗,址鳳山里埤腹內洋。建張水嬸水田九分,銀二百一十元,年納馬料餉二兩一錢四分,址小竹里后莊洋。建朱英園二分五釐,銀四十元,年納黃頭家穀一斗,址赤山里寅潮埔洋。三年,建吳心創水田五分,銀一
百四十元,年納洪隆記穀三石,址林中洋。四年,建吳心創水田一甲,銀三百五十元,年納石丹記穀六石,址應公口洋。建盧呈芳水田一甲五分,銀千零七十元,年納正供四石八斗五升,址陂仔後洋。五年,建王根水田六分五釐,銀三百五十元,年納正供三石九斗,址土庫頭洋。以上俱鳳山里。又蒙丁道憲將本邑曹公圳每年由總理甲首抽出銀六百元充入書院,為師生束脩膏火;有地方事,則暫作防堵諸費。十二年,蒙李邑主充入罰款銀二百元,建置義學舍一所,址本城內昭忠祠旁。
大清同治十二年歲次癸酉蒲夏之月吉旦,郡庠生蔡啟鳳遺命男垂芳敬立石。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鳳儀書院,分鐫兩石,俱花岡岩:第一石高一二五公分,寬五七公分;第二石高一二五公分,寬六一公分。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盡錄之,惟錄文與原碑多有出入。
安平第一橋碑記(同治十三年)
安平第一橋,大清同治十三年十二月除夕日吉立。
由郡城出大西門至安平鎮,路經北勢街尾有港焉,阻往來者。郭氏渡以筏,人索錢三,遂專其利。同治壬申夏四月抵任,觀海於安平,道由是出。春夏之交,商人、舟子,漁戶、農民,赴城市購物者,日且千數百人,筏限以一,每次載六、七人,兩岸候而爭渡者相釁也。民大不便,乃購木將為橋焉。有止之者曰:『橋成,誰與為守者?恐□訟滋發,而□□徒擾也』。余忍(?)焉。甲戌冬,觀察筱濤夏方伯築營於岸之北,鎮
海營駐焉。余以建橋之議商。夏方伯曰:『善』!歸而料匠未集。□□欽差沈大臣南巡琅王喬,亟請於前。□□凌公司其事,鳩工庀材,不十日而成。橋長七丈八尺二寸,翼以欄,如其長之數而兩之;廣一丈四尺三寸。凡金工、木工、石工、土工之數,灰、磚、杉、□之料,糜白金百八十兩。時北軍有市騾者,厥駒良,購以酬之。
夫徒扛與□□□□,守土者責也。臺灣南北大溪數十,夏秋暴漲,行人苦焉。余以絀於費,未設法以濟之,愧矣!然余心則滋慼矣!
候巡道臺灣府知府績溪周懋琦記并書
按:碑原存今臺南市西區協進街與安平路交叉處,民國二十四年(公元一九三五)移置大南門碑林。高二一0公分,寬二00公分,花岡岩。額鐫「安平第一橋」五字。文中同治壬申,十一年(公元一八七二);甲戌,十三年(一八七四)。「觀察筱濤夏方伯」,名獻綸;「欽差沈大臣」,即沈葆楨。
重修大武壠祖廟碑記(同治十三年)
蓋自神靈以世界為念,否極必更以泰來;廟貌以巍峨為瞻,廢久當賴以興繼。竊見本保自嘉慶甲子九年先輩諸人造建該處大武壠噍吧哖廟宇乙座三進,前三川,中玄天上帝殿,後觀音佛祖殿,暨前後殿左右列位尊神,庇佑以來,莫不沾恩。
至咸豐十年,歷載多年,仝眾舉議重修。時總理江武成通傳各莊頭人等勸金,付以廖國珍等主理,召匠興工;至完竣,單榜所開諸費共銀三千六百四十餘元。越同治壬戌元年,首尾三載地震,週圍內外,甚至傾頹,棟構被濕,棲神不雅,懸延多載,未得振理。於是去年武成等念切,查請魏德輝先生極加妥議,通傳頭人等到廟,稽閱龍脈,水神俱已散漫。即查廟金,座乙向辛兼卯酉用丁卯、丁酉分金,原水出辛,墓(向流)理作火局;然甲乙方氣脈既已怠緩,現氣脈即從北方癸甲貫耳而入,而癸之水欄入坤位,流歸丁竅,理易木局,方可聚一點精神。謹諏吉日--本年同治甲戌十三年元月初二日卯時啟工。該成等備料召匠,同張清泉、黃禎祥等即日興工,親造督匠,原壁石基上下俱皆起盡,外基各益闊六寸,料件添補,抽舊從新,廟埕、牆內外以及兩邊店亭併石石今、石路,亦各改造重修;面前造牆,遠截山蹄之赤,近掩穢水厝角之嫌,內收隨龍元辰之水。大帝殿座回低一尺,金像重整,以配大堂,上仰天蒼,下瞻峰案:體勢週密,廟貌鞏固。神佛諸像以及油漆各皆重新。惟願神功赫濯,庇佑無疆,財丁廣進,福祿來臨,庶乎馨香永遠於勿替耳!
今七月初二日,土木完場。至十月初一日,神佛開光。即將各莊所捐緣金姓名、銀數勒碑、登簽,以及所應開諸費來往條目俱各榜單列明炤炤。
同治甲戌十三年吉月(缺)日,重修北極殿五品職員總理江武成、正張清泉、副黃
禎祥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玉井鄉玉井村北極殿,高四六公分,寬一三一公分,木質筆寫。原碑無題。茲據文意撰題冠之。有石質副碑一,見「其他」類。
新建武廟碑(光緒二年)
天下無有不靈之神,而獨有不靈之廟。非廟之不靈也,地有以使之也。故廟得地,則神著其靈,有斷然。
澎湖自國初隸入版圖,設官以守。凡崇入祀典之神,皆擇地建廟,以為民庇;而有司有特祭之□。如觀音、天后、北極、城隍諸神,皆素著靈異,嘖嘖人口;惟於武廟,獨無所聞焉。說者皆謂『廟之建也,殆未得其地』云。廟向建於校場演武廳之右,規模宏敞,棟宇壯麗。官斯土者,曾一再修之。都人士以其凡水旱疾疫,有禱焉而莫之應也,遂香火闕然,廟貌日就剝落。
軍門吳公奇勳者,守茲土將十稔,地方營伍,整頓一新。凡衙署、兵房、塘汛、較場、箭道,均設法修葺,使辦公講武,各有其所。又捐廉,建籌海堂於署西。復條陳大府,請款於新城金龜頭等處,請築礮臺。百廢俱舉,卓然為海外雄封。節年以來,鯨鯢不波,歲豐民樂,閭閻富厚,興作因時,都人士重修文石書院及觀音亭、北極殿諸起,
吳公皆厚捐清俸以為都人士倡。蓋欲振文風而錫民福也。武廟為戎行所特重,吳公不忍其頻廢傾圮,決意有以新之,商諸攝通守事唐公世永。唐公曰:『立廟以為民,宜順民志。今以斯廟之有禱焉而莫之應也,故無有建議修葺之者。與其仍舊而徒費巨資,孰若改遷而俯順民志?此間紅木埕之舊址,素稱吉壤,民以其地屬於官,無最覬覦之者。卜宅,盍以武廟遷建於斯?未始非為民祈福之一道也』。吳公以為然。命堪輿家相之,僉曰吉。商之官若紳暨軍民商賈,罔不稱善。於是發薄勸助,皆踴躍樂輸,計集資千有餘金;其不足者,悉問吳公繼之。而命千總吳宗泮、外委張豪霖、武生高其華踵其役。鳩工庀材,經始於光緒元年乙亥七月,落成於光緒二年丙子六月,計費白金一千六百二十兩有奇。是役也,倡其議者,軍門合浦吳公;贊其成者,司馬秀水唐公、署右營都閫蘇公振升、右營都閫蘇公桂森、紳士孝廉鄭步蟾也。
抑有奇者,方定議改遷之始,吳公欲得巨木以為神像,澎湖向不產木,無可得;思購之於內地,而未得其當。海中忽湧出一株,大可數圍,長可數丈。今廟中諸神像,悉以是木成之。聞者皆同聲稱異。意者廟已得地,故特著其靈歟?他日神靈赫濯,凡水旱疾疫而有禱皆應,大為一方之庇者,抑又可預決矣。是為記(作者題款風化不可辨)。
光緒二年七月(下疑有缺)。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朝陽里紅木埕武聖廟,高一三四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
題。作者梁純夫,號再卿,廣東三水人,光緒初寓臺,遊澎湖。碑文林豪「澎湖廳志」錄之,惟略其年款及作者題款。
大穆降二嶺街重建觀音亭捐緣碑記(光緒二年)
自古碑碣之立,由來尚矣,大之關乎誌乘之紀載,小之亦係鄉里之見聞,不獨廟宇然也,而於廟宇尤甚。茲如本廟,緣自乾隆年代開基,當時創造之初,小如環堵。嘉慶間始更張而推擴之,斯廟遂廓然鉅觀。迨同治元年,坤輿大震,竟將中外土木一齊覆地爰商義舉,比戶捐貲,重為結構。由戊辰以迄丙子,前後九載,樸斲丹雘,斯廟乃煥然更新焉。
顧廟貌重新,已極神人共仰;而緣基樂助,尤當姓氏流芳。際此勒石之秋,其有捐貲未上銀兩者,謄明香籤;其上銀兩者、難劃一者,謹依捐題多寡為序,逐一鐫碑,臚列於左:
周協茂捐銀一百七十元。鍾合利捐銀一百六十六元五角。張開興捐銀七十四元四角。劉隆泰捐銀四十二元四角。黃順興捐銀四十元五角。王恆盛捐銀四十元。蘇寶成捐銀三十四元八角。林坤旺捐銀三十元。林金興捐銀二十七元。陳壽春捐銀二十五元六角。陳協成捐銀二十四元七角。鍾四榮捐銀二十三元。何寶春捐銀二十二元五角。鍾福記捐銀二十二元。林萬美捐銀二十二元六
角。林太山捐銀二十元。陳榮捐銀十九元二角。梁順發捐銀十七元五角。張源發捐銀十六元五角。陳雲章捐銀十六元。吳淨捐銀十五元五角。黃協益捐銀十三元。陳朝基捐銀十三元。蔡天印捐銀十三元。許廷儀捐銀十二元九角。劉、曾合興捐銀十二元三角。陳三合捐銀十一元五角。勝成捐銀十一元五角。勝興捐銀十一元五角。吳存仁捐銀十一元。陳合記捐銀十元六角。蔡光勝捐銀十元六角。福順號捐銀十元五角。何衛生捐銀十元。徐福順捐銀十元。
蘇益興捐銀九元。林順慶捐銀八元五角。吳心婦捐銀八元。新發興捐銀八元。陳天勝捐銀七元九角。姚四美捐銀七元五角。莊崇福捐銀七元二角。蕭東成捐銀七元二角。周協力捐銀六元八角。黃玉帶捐銀六元七角。李屋捐銀六元六角。鄭瑞德捐銀六元三角。曾瑞傳捐銀六元二角。許東初捐銀六元。陳石捐銀六元。曾愿捐銀六元。沈泉捐銀六元。張雄捐銀五元六角。何胡捐銀五元六角。黃色捐銀五元二角。林百爵捐銀五元。
陳路捐銀四元五角。林戇捐銀四元三角。梁海捐銀四元三角。李英成捐銀四元三角。黃意捐銀四元二角。鍾列捐銀四元二角。蘇振芳捐銀四元。林布捐銀四元。曾明德捐銀四元。林媽傳捐銀四元。
蔡三合捐銀四元。許仕捐銀四元。簡申捐銀四元。陳愿捐銀四元。林寶合捐銀三元五角。蘇受全捐銀三元五角。郭同興捐銀三元五角。劉揚捐銀三元五角。歐陽宗海捐銀三元五角。陳□捐銀三元□角。魏統照捐銀三元二角。陳正捐銀三元二角。蘇四民捐銀三元二角。黃玉山捐銀三元。林協順捐銀三元。許尚泰捐銀三元。鐘美捐銀三元。李□柳捐銀二元八角。林淵捐銀二元八角
。侯尚捐銀二元五角。王源美捐銀二元五角。□□□□□□□□。陳萬泉捐銀二元三角。吳照捐銀二元三角。曾番薯捐銀二元三角。吳安然捐銀二元三角。蘇守捐銀二元二角。史凜捐銀二元二角。楊虎母捐銀二元二角。陳宏捐銀二元二角。林皆此捐銀二元一角。田景捐銀二元一角。柯光華捐銀二元。
陳福□、(下缺人名約二十八名,約七八十字)林澎、李旺、楊屋、薛對、陳炎、林芳、許要、李洗,以各捐銀二元。(下缺十餘字)陳文已、林建喜、(下缺十餘字)陳添捐銀一元□角。唐海松、梁光謙、梁等、薛富、李和、□□□、侯□□、林□、梁佛、□□□、□□□、□□□、林□、(下缺約九字)、蔡荖、蘇港、(下缺約九字)孫信、林平、(下缺約九字)劉圭、(下缺約十一字)何捷三、□媽達、梁祖義、蔡允、蔡旺、黃大雹、康祖生、陳粒、鄭金,以上各捐銀一元。周隆茂、□□□捐銀一元四角。呂尊賢添打石碑捐銀一元六角。(下缺十餘字)蕭坎、黃世魁(下疑有缺)
總理生員劉承珙、欽加五品劉承琛,董事理賬周國明、□員曾□琴、交緣鍾合利、林昆旺、張開興、梁順發、許廷儀、黃□德、陳榮、曾時、陳賢、鍾福記、陳勝興、林金興、陳阿雹同勒石。
光緒二年九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觀音里觀音廟(觀音亭),分鐫二石,俱高六0公分,寬八八公分。第二石灰泥塗塞,多不可辨。
朱子石刻碑記(光緒三年)
光緒丁丑六月,偶於書院東偏塵土中搜得石刻朱子四大字,筆力端勁,碻為朱子書無疑。不知何年、何人運何處石刻至此,擬龕壁而未及也。今巡臺使者夏公命補龕,誌其出土歲月於此。
書院掌教江右楊希閔識。
按:碑原嵌海東書院(故址在今臺南市中區忠義國民學校),光復後移存臺南市立歷史館。記中所稱「石刻朱子四大字」曰「文山秀氣」,一字一石,字經約五0公分。所稱「巡臺使者夏公」,名獻綸。文中丁丑,光緒二年(公元一八七七)。
章程碑記(光緒三年)
屏東書院之設,由來久矣。莫為之前,雖美弗彰;莫為之後,雖盛弗傳。自嘉慶甲戌年邑主楚江吳性誠與緱山諸先生總理郭萃、林夢陽、捐首蕭兆榮、董事蕭啟德、江啟源、鄭純脩、黃紹鐘等議定基址,籌畫規模。乙亥年元月起工,臘月告竣;但捐項缺額,本質既立,而華彩未加。時里內分縣主芾南劉蔭棠會請郭萃、劉瑞麟、蕭啟德、蕭啟元協力勸捐,增修油漆,聿成輪奐大觀。乃未幾,吳、劉二公解任,諸先生繼謝,而書
院空存矣!惟拔亭先生與蕭啟邦、陳珏、許□盛營為,連置租產,始有淡薄經費。越辛丑桂月間,合同計算,開費不敷,考課難舉;而拔亭先生力辭解任。諸同人公議設立規條,再請蕭啟邦起而接踵繼辦,綱舉月張,經費日加。嗣後歷任董事,陸續營置,諸費稍備,祭祀考課,得以永遠舉行。是亦淡屬之幸也!特恐人往事湮,難以稽考,丁丑秋諸同人議將規約租條勒石,以垂久遠。爰序其緣起,以昭示來茲焉。
章程各條開列於左:
一、公議:書院建置業產租額並契券數簿、圖章諸物件,盡付掌院收存理辦;外人不得越職言事。
一、公議:院中椅桌物件,原是讀書考課應用,外人不得亂借;其餘或要用,須先通知院丁,問掌院之人言借,許諾然後搬出,毋得擅便。
一、公議:歷年租項新舊拖欠,理事者務必竭力收討;或有屢討不還,亟宜通知諸同人出頭迫討,務先陳明。
一、公議:文昌帝君、五子先賢,本配春秋祀典,定於二八中丁永遠舉行,必不容廢。
一、公議:歷年考課,原是鼓舞人才,其飯食給賞,隨時酌議,須聽掌院主裁,務必從省為貴。
一、公議:掌院之人,每年辛金定粟八十石。所收租粟銀項出入開費,務必逐段登記,以便稽查。
一、公議:院丁二人,以徵收租項及管顧書院物件,每月共定辛金銀六員。
一、公議:書院建置田園,原垂永遠,務必先求上下手杜絕,查明此業妥當,租息有徵;其餘典借,毋得濫收。
一、公議:條規外或有公事要開書院銀元,務必通知在邇二三諸同人,或行或不行,又宜聽掌院主裁,不得越分。
光緒三年桂月(缺)日,屏東諸同人公置。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孔子廟(屏東書院),高一0八公分,寬六二公分,花岡岩。碑中甲戌,嘉慶十九年(公元一八一四);乙亥,二十年(一八一五);辛丑,道光二十一年(一八四一);丁丑,光緒三年(一八七七)。
敕建鳳山昭忠祠碑(光緒三年)
於維聖清含育萬品,釁牙咸折,肖類知歸;獨臺灣孤懸海外,物產豐殖,生蕃錯處,鼠伏猱緣,外啟戎心,內遺聖化。迺恢廟勝,輔德以威:讋遠人,馴異族,將領忠力,士卒用命。窺謀既寢,蒙機漸開。爰疇勳庸,並旌亮義烈,有勒建昭忠祠於臺灣之鳳山,祀提督王德成、張光亮、李常孚、總兵胡國恆、福建候補道田勤生等諸部死事者,無問官卒,咸得附饗。有司以時詣祭,牲幣如禮,必備必虔,褒往厲來,規制遠矣。
先是,日本以蕃戕難民為辭,於同治甲戌春入犯臺南。詔以今尚書沈公視師,公調益軍,則遣今福建提督唐公將淮軍萬人以往。唐公方屯徐州,受調霆發,義不憚行。旗鼓嚮指,號令明肅,日本度不可敵,請成而退。會生番復戕官兵於獅頭山下,移軍往征。蕃類胚渾,阻菁出沒,嗜殺忘死,舊以度外置之。唐公刊道列營,轉戰奪險,連下蕃社,首惡就擒;餘怵軍威,相率歸命。芟獮不極,約以八條,革頑奉法,易獸為人:威行窮山,歡播醜類。是為臺灣生番服化之始。竣功,都籍陷陣、中瘴物故者幾二千人。宿將賢僚,忠存魄逝,班師息瘁,駐斾澄江,於是踰二年矣。唐公喟然語提督周志本、章高元曰:『吾儕奉國威靈,涉遠犯難,師武臣職也。公等悉智盡勇,僕受其成;而王、田諸君,出不偕入!皇仁彙祀,禮亦宜之;章義抒哀,茲焉何屬』?周君、章君迺謂銘曰:『是行也,吾子實掌書記,本末具睹,忠勤共之。辭而碑焉,繄吾子之責』!銘不獲辭。
於戲!諸君在軍十餘載,南北巨孽,蕩定咸豫。今茲戢遠啟昧,烈垂方來。交嶺祠伏波,寗益祠武鄉,古今實同,頌勒何媿!祠凡十有二楹,創於光緒乙亥七月,迄丙子六月落成,遷葬鳳山、枋寮兩塚,千九百十八棺。仍置祠田,守者司之,別石具勒。參將程曾郁、副將趙元成經理其事,例得附書。
辭曰:海氣蒸鬱兮,山嵐與通。島夷旁伺兮,諸華不同。榛狉性異兮,沙塵蒙蒙。
函入聖度兮,勞臣之功。窈林麓兮千萬重,靈風肅兮神雨從。慴彼狂兮波澂溶,福新氓兮牖胸蒙。歌峒叟兮舞蠻童,戴皇覆兮永無窮。屹宇下兮碑穹隆,用告來者兮式茲群忠。鳳陽柳銘撰,合肥靳理純書并篆額。
大清光緒三年歲次丁丑秋八月立石。
按:碑原勒高雄縣鳳山鎮昭忠祠故址,今存臺北市臺灣省立博物館,高一四二公分,寬七一公分,砂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略有錯失。
重修學宮碑記(光緒四年)
鳳邑東迤山,南濱海,與內番狉榛蜎蠕為鄰,入版圖者二百餘年矣。然半屏、龜、蛇諸山環護奔赴,秀氣成采。論者謂:茲地沐聲教者有年,他日文獻當鱗萃於斯,不終於荒蕪樸陋也。邇者朝命撫番開墾,用夏變夷,離伊朝夕,惜無有振之者耳。
予奉檄宰鳳邑,朔望祗謁文廟,頹垣敗瓦,與刻桷丹楹相錯,似土木初興而中輟者。夫城闕興謳,子衿曷刺?羹牆如見,哲範匪遙。學校之廢興,此邦之民俗擊焉。考志乘,是廟建於康熙間。至同治乙丑,僉謀新之,鳩資二萬有奇,僅成崇聖祠,大成殿尚有就緒,計已費萬有五千;而司事訓導陳天奎殂,事遂止。以故諸生鼓篋絃歌之地,依然茂草。旋而予解任,心悵然,無如何也!乙亥歲,又官茲邑,見鳩工庀材者相續於道。及至黌宮,則梓匠環列,棟宇改觀:舊者新之、圮者峙之,卑者崇之。詢知為訓導葉
君滋東所為。遂欣然曰:『葉君之舉,予志也』!然葉君每以資不給為憂,是誠予事,則大集都人士醵金。董其事者,有若舉人邱鵬雲、訓導李政純,廩生林瑞藻、附生楊擢科、謝國鈞、鄭卿雲、職員張鑑道,皆分職奔走。維時予適構試院為校士之所,未遑分營;而葉君遂獨總其事。庶民攻之,百堵皆作,除舊構祠殿之外,其兩廡暨大成坊、櫺星門、明倫堂,翬鳳盤螭,伏龜蹲獸,壹皆新製。繚以赤壤圓規之垣,澂以彎橋半璧之水,護以司祿后土之祠;典冊圖籍之府無弗繕也,笙鏞籩豆之庫無弗葺也,庖湢井穴士黽之所無弗備也:規模修整,氣象崇煥!山川形勢,堂局向背如法。
役甫竣,予移官他邑,而葉君亦受代,爰紀巔末於此。至於俎豆、冠裳、詩書、羽籥,必有踵而成之者;余固有志,未逮也。
是役也,自同治癸酉興工,迄光緒丁丑落成,計縻銀一萬五千有奇。其捐貲姓名並工程會計,別刊諸石。
光緒戊寅年正月(缺)日,知鳳山縣事紹興孫繼祖記。署儒學訓導福州許文璧撰文、篆額、書名。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聖后里舊城國民學校,高二一0公分,寬九四公分,花岡岩。篆額如題。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臺灣教育碑記」均錄之。「采訪冊」款作「光緒三年月日」,與碑文有所出入。文中同治乙丑,四年(公元一八六五);乙亥,光緒元年(一八七五);光緒
戌寅,四年(一八七八)。
重建安平昭忠祠碑記(光緒五年)
國朝以歷來為國捐軀之忠臣義士,欽遵封諡□□,享祀依時,所增建是祠於此者久矣。祗因昔□□西向,斗室窄小,幾修草草,狀已淒然!茲逢標營泰復立制,咸欲願一新祠。棟材爰是倡舉,會同郭君□□、吳君奇□等聯銜□□請。蒙協鎮周振邦推誠劻事,批准將三營存有員弁□□□一款撥籌以濟;復勸官兵勉捐廉餉。始計工□,即□□冬諏吉重新建蓋。己卯秋,輪奐告成,煥乎棟宇之大□增光於營伍云爾。
光緒己卯五年陽月吉日,水師中、左、右營員弁、兵目等,董事粵東梁棟材、副事督理陳步雲、鄭雯、李峰、□□□連春、□□□、陳仁忠(下缺數字)。
按:碑原傾置臺南市安平區觀音亭前,民國四十二年(公元一九五三)九月臺南市文獻委員會採訪安平時發見之,移存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九二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
永安橋碑記(光緒十年)
北隙之溝,處嘉邑之西南,距城十有八里,為通臺南、北要衝,水深莫涉。在昔村人,或橫木為橋,或架竹而渡,每經霖雨,奔浪漂沒,往來行旅苦之。光緒元年春,黃
君瓊華曾備工料,寬造木橋;奈經久朽壞,履險堪虞。年與輝興念及此,不無惻然!因商換木以石,較為穩便。遂合貲力,厥盡經營;惟是兩岸邊界犁鋤易礙,爰立石以昭垂,冀村農而保護。庶得貽諸永遠,安固無虞,乃名其橋曰「永安橋」。是為記。
大清光緒十年孟夏,嘉城內陳熙年、賴時輝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後壁鄉上加冬永安橋故址右側,高一五三公分,寬七一公分,砂岩。額鐫「永安橋」三字。
修造岡山路碑記(光緒十四年)
郡城內捐題芳名於左。
岡山岩超峰寺,為前太守蔣公建。蔣公用形家言,謂『六十年後香火必大盛』;今果然,每歲進香者累萬盈千也。然而山徑崎嶇,比羊腸鳥道而倍險。邑人士謀修造之,醵金為資,鳩工鑿道,竟將千百年未開之路,築成階級。欲為文以記。
夫諸君此舉,不特為世道所歡喜,且將補蔣公未竟之功焉。後之行者,誰不□諸君之功德乎?然則諸君之姓名,且從此不朽矣!
龍溪葉氏捐銀五十大元。黃合源號捐銀三十大元。張凱記、王舜中、吳恆記、吳亭記,各捐銀一十大元。吳通記捐銀六大元。王萬隆、胡澄淵、葉振裕、益元號、吳耀記、林順勝、黃欽記,各捐銀五大元。曾合信、錦昌隆、王俊記,各捐銀五大元。
祥和行、聯益號、顏興記、吳敦遴,各捐銀四大元。林振發、郭大同、郭承記、王承暉、同興號,各捐銀二大元。張宗武、王勝春捐石折銀二元。
黃春益、李沛記、施老籌、黃士禎、陳瑞發、卓金華、曾長盛、董祿記,捐銀一元五角。陳老直、施兆萼、余榮記、林體記、陳上達、張陞隆、朱海瀛、顏炳焜、張東、王登甲、鄭資生、陳雙盛、吳延年、張秀雲、邱清雲、陳振成、黃象、楊廖、魏茂源、吳敦添、許輝老、吳倫言、張壽淇、吳□珍、吳和記、吳漢、陳塗,各捐銀一大元。
督造葉允□
光緒戊子年(缺)月(缺)日,董事葉作舟、胡澄淵、黃澄淵、方雲標立。
按:碑存高雄縣岡山鎮通往大岡山超峰寺路旁,高一二八公分,寬四三公分,花岡岩。戊子,光緒十四年(公元一八八八)。
重新敬聖亭碑記(光緒十六年)
嘗思莫為以前,雖盛弗彰;莫繼之後,雖美不傳。此勢所必至,理有固然。茲我莊敬聖亭者,溯厥當初,係秋樓蕭先生倡首營建者也。地勢平坦,氣象森嚴,背枕青山,占一方之秀氣;面朝綠水,壯萬頃之文瀾。諸凡殘篇斷簡免 褻瀆,豈非盛之克彰也哉?
迨歷年久遠,亭宇錯落,勢將傾倒,非繕修之所得已者。爰集紳耆,酌議仍倣前形,徹底更新:增大陞高,以崇氣象;烈爐隆祀,以肅觀瞻。然一木難支,眾擎易舉,幸諸君及各祀典,踊躍僉題。竣工之後,略綴數言,聊續前之不替也。夫是為引。
今將捐題緣名列后:
褒忠祀典捐銀一百三十元。制聖祀典捐銀四十六大元。隆文祀典捐銀一十二大元。老文昌祀典捐銀一十二大元。林永利號捐銀一十大元。蕭協興號捐銀二十四元。八月十二福德祀典捐銀八元。羅錫恩捐銀一十二元。左營福德祀典捐銀六元。
十四福德祀典、賴姓文昌祀典、曾先生祀典、下埔頭賴煥章、新埤頭張義興,以上各捐銀四元。新文昌祀典、文魁祀典、韓文祀典、石店勝春號,以上各捐三元。楊姓聖母祀典、國王祀典、春分祀典、伯婆祀典、榕樹坪福德祀典、園仔福德祀典、上埔頭褒忠祀典、林慶賢、邱傳宗、林桂芳嘗、林蕙芳嘗、羅輝龍嘗、羅廷英嘗、羅文福嘗、羅文全嘗、蕭璧泰嘗、鍾慶榜嘗、楊及芹嘗、賴興仁嘗、張金鰲、羅文能、羅文達、羅慶華、大轎會、林連合、張興龍、張添壽、賴慶福、張福興、張雲慶、張其謹、楊元達、鄭開瑞、李樹仁、林逢謙、張萬三嘗、張拔秀,以上各捐銀二元。蕭何祀典、羅錫齡、羅文連、葉連元、林紹富、鍾秋錦,以上各(捐)銀一元。
總理監生林祖培、副(理)庠(生)羅錫恩。
光緒十六年庚寅歲孟春之月吉旦修立。
按:碑存屏東縣佳冬鄉東柵門,高一0九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改建呂祖祠碑(光緒十九年)
郡城引心書院圮廢已久。光緒庚寅,安邑紳許南英、陳楷、蔡國琳等呈請改易呂祖祠,由前府詳請,給發公費三百兩。余於客秋,卸護臺灣道篆,履臺南府任,始督修落成。費之不敷者,捐助之。謹筮日迎神,用昭典禮。記曰:『法施於民則祀之』。今報功崇德,秩祀有所,固有土者之樂事也。
光緒十九年,鹽運使銜、補用道、臺南府知府善化唐贊袞謹譔並書。
按:碑原存臺南市呂祖廟,今廟既毀,碑亦不存。其拓片刊於「臺灣史料集成」。
西華祖堂碑記(光緒二十年)
華嚴世界,東港乾坤,翳毗舍耶,志稱佛國。矧乃境闢沙鯤,競營禪剎;園名夢蝶,改號法華。象教之興,由來久矣。西華堂者,臺南名勝地也,在右營埔北畔,為善男信女持參、講道之所,佛說「優婆夷優婆塞」者是也。參辟支之果,企靈鷲以潛修;禮最上之乘,啟青鴛而作舍。創設於乾隆十五年庚午間,鍾、翁、吳、劉諸公為發起,創基建築,共金二千元,構造落成。至嘉慶三年戊午間,經劉港光、陳漳水二位協同本堂諸禪友等,鳩捐緣金二千四百大員,再行重修起蓋。至同治五年丙寅間,鄭禪娘、凌雅
娘、吳白娘,施能悟、袁銀娘、黃招娘等六位,協同本堂諸禪友,計有捐銀一千六百大元,復再重修。迨光緒二十年甲午間,林瑞雲協同董事諸君暨本堂諸參友,福緣善慶,腋集成裘,鳩捐巨資,購買左畔一帶民屋,拓而充之。捄陾椓丁,鳥革翬飛,一新蓮臺氣象,非復舊時規模。前後左右,則環植花木,饒有幽深靜遠之致,於游息宜;於諷經奉佛、修真養性尤宜。所謂分八功之水流為大川、合千燈之光渾然一色,有如是矣!
茲者殿宇告成,聿新輪奐;法雨宏施,慈雲耀彩。譬山為夫平地,一簣無虧;等塔造乎諸天,合當有慶。計費萬金,皆諸善士不吝解囊、快襄盛舉;理合敬泐貞珉,永垂不朽!俾後之果證菩提者,遍覽芳名而景仰;緣結香火者,得瞻淨土以歸依。是為序。
吳子周敬捐金五百大元。黃鷺汀敬捐金五百大元。林益齋敬捐金五百大元。何發利敬捐金四百二十元。姚黃春發敬捐金四百五十元。林成發敬捐金四百二十元。黃春益敬捐金三百四十元。阮漢清敬捐金三百二十元。玉美號敬捐金三百二十元。陳張恩敬捐金二百四十元。張幼臣敬捐二百五十元。林月娘敬捐金二百大元。復南星敬捐金一百二十元。林光愛敬捐金一百二十元。康葉春敬捐金一百大元。吳子喬敬捐金一百大元。卓孟秋敬捐金一百大元。柯耀南敬捐金一百大元。樂善張敬捐金一百大元。李清泉敬捐金一百大元。黃渭濱敬捐金一百大元。黃合源敬捐金一百大元。廖東明敬捐金一百大元。
本堂諸參友敬捐金五百大元。葉林氏乃娘敬捐金五百大元。本堂頭領林瑞雲敬捐金五百大元
。本堂諸參友暨葉志成敬捐金二千大元。
林啟豐敬捐金五十元。葉祥達敬捐金五十元。吳省娘敬捐金五十元。錦榮敬捐金五十元。報恩堂敬捐金五十元。葉氏錢娘敬捐金五十元。蘇承如敬捐金五十元。涂瑞周敬捐金三十元。洪天爵敬捐金三十元。黃竹蔭敬捐金三十元。裕勝興敬捐金三十元。陳掄元敬捐金三十元。吳粒記敬捐金三十元。盧益瑞敬捐金二十元。曾振明敬捐金二十元。吳盤石敬捐金二十元。雷元記敬捐金二十元。葉復發敬捐金二十元。洪鉗娘敬捐金二十元。林文彬敬捐金十大元。葉自發敬捐金十大元。葉合成敬捐金十大元。黃欽記敬捐金十大元。王煌記敬捐金十大元。張振成敬捐金十大元。李玉如敬捐金十大元。許姚成敬捐金十大元。柯炳川敬捐金十大元。杜有幾敬捐金十大元。賴鸞娘敬捐金十大元。
計共捐緣來金九千九百一十大員,計共開費去金一萬零七百大員;對除開費以外,尚不敷金七百九十大員以上。所有不敷額數,本堂內葉志成坐理。
大清光緒廿年甲午(缺)月(缺)日,董事吳子周、黃鷺汀、陳張恩、張呈祥、林益齋、阮漢清、黃水雹、黃姚春發、林成發、柯發利、張幼臣、吳子喬、理事清清泉、葉志成、林光愛、林潤堂、吳老成,督造人葉志成、張耳記同敬立。
按:碑勒於臺南市北區西華堂,高二0七‧四公分,寬九七‧六公分,花岡岩。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四)
乙、示 諭
臺灣府學鰎港學田碑記(康熙五十二年)
臺灣府學田知照:
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為學田事。照得建學置田,原以振興庠序,須當漸次修舉。府庠為四學領袖,按本朝開疆建學以來,已三十年,未有□田,甚屬缺典!茲欲倡率捐俸買置,而各官俸入無幾,徒成畫餅;不如就現在官田量撥,為實有濟。查本道衙門有鰱港莊田一項,計一百三十一甲,分據管事吳濟手冊開報:有現耕,有荒埔,每年係三七分收。自今冬撥歸臺灣府儒學,著該學教官管理,年照往例,完正供課一十九石九斗二升外,餘租供奉聖廟香燈及充諸生月課之資。積三年餘,以分給文武諸生往省科舉盤費。總要實心管理,俾宮牆日有起色。再該學教官,如逢報滿交代,須將任內田租收支數目,逐一清造,同接管印結,由府轉繳本道衙門查考。合就行知。為此票仰該府官吏,照依事理,即便通行三縣及該學教官知照:日後鰱港莊田一項,除年納正供外,一切雜徭,該縣務嚴飭管保人等,不許藉名派累各佃。本莊四至內荒埔,聽該教官招佃,盡
數開墾,完課收租。如有地棍、土豪生端、謀佔等弊,許通學鳴官,盡法究治。仍取該學教官管理遵依具報,毋違!速速!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行臺灣府轉行在案。
管事吳齊手冊造報,各佃管耕甲數,開列於後:
一佃劉祖、一甲三分二毛三絲四忽。一佃吳老,耕田二甲一分二釐二毛九糸八忽。一佃林英,耕田三甲一分四毛九忽。一佃何順,耕田五甲三分四釐九毛七糸七忽。一佃洪藍,耕田一甲六分四釐九毛一忽。一佃何榮,耕田一甲六。一佃陳祖,耕田二甲二分二毛三絲二忽。一佃吳勇,耕田一甲五分。一佃朱龍,耕田一甲一釐六毛二絲一忽。一佃鄭報,耕田二甲五分七釐二毛二絲六忽。一佃王契,耕田三甲三釐。一佃陳管,耕田一甲。一佃蔡順、郭秀、林振,共耕田三甲三分,內帶課穀一十九石九斗二升。一佃王富,耕田二甲八釐。一佃楊生,耕田三甲八分九釐八毛二絲三忽。以上共田三十三甲六分八□七毛一絲一忽,係三七分收。
一佃侯哥,耕田二甲五分。一佃田奇,耕田二甲。一佃王戎,耕田一甲。一佃趙高,耕田二甲。一佃黃秀星,耕田一甲。一佃陳開,耕田二甲五分。一佃阿天,耕田二甲二分。一佃楊良,耕田一甲。以共田一十六甲二分,係二八分收。
一、土地祠香燈田二甲。一、贍養老人田二甲。一、管事辛勞田一十五甲。一、甲頭辛勞田五甲。□荒田三十六甲六分八釐二毛七絲。
以上共荒熟田一百一十甲五分六□九毛八絲一忽,內除土地祠、老人、管事、甲頭田二十四
甲外,實田八十六甲五分六□九毛八絲一忽,撥入府學收租,充聖廟香燈及月課、科舉盤費用。
一佃何確,耕田一甲,該徵穀六石。一佃陳田,耕田二甲五分,該徵穀一十五石。一佃楊齊,耕田一甲五分,該徵穀九石。一佃楊染,耕田八分,該徵穀四石八斗。一佃楊國,耕田二甲,該徵穀一十二石。一佃陳祖,耕田五分,該徵穀三石。一佃楊掌,耕田一甲五分,該徵穀九石。一佃阿三、阿滿、阿二,共耕田五甲,該徵穀三十石。一佃張生,耕田二甲,該徵穀一十二石。一佃林郎,耕田一甲二分,該徵穀七石二斗。一佃李魁,耕田一甲一分,該徵穀六石六斗。一佃阿尾,耕田八分,該徵穀四石八斗。一佃宋哥,耕田一甲,該徵穀六石。一佃楊猛,耕田一甲,該徵穀六石。一佃孫月,耕田八分,該徵穀四石八斗。一佃郭暫,耕田一甲六分,該徵穀九石六斗。一佃楊進,耕田七分,該徵穀四石二斗。一佃阿五,耕田一甲二分,該徵穀七石二斗。一佃丘伯,耕田一甲,該徵穀六石。一佃陳總,耕田九分,該徵穀五石四斗。以上共田二十八甲一分,每甲徵谷六石,共該徵穀一百六十八石六斗,撥入朱文公祠充香燈及祠內肄業師生修脯油燈用。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山川門內左壁,高一七八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無題額。
雍正間諭封孔子五代王爵碑(雍正二年)
雍正元年三月,上諭內閣、禮部:『至聖先師孔子,道冠古今,德參天地:樹百王
之模範,立萬世之宗師。其為功於天下也,至矣!而水源木本,積厚流光,有開必先,克昌厥後;則聖人之祖考,宜膺崇祀之褒封。所以追溯前徽,不忘所自也。粵稽舊制:孔子之父叔梁公,於宋正宗時追封「啟聖公」。自宋以後,歷代遵循。自叔梁公以上,則向來未加封號,亦未奉祀祠庭。朕仰體皇考崇儒重道之盛心、崇德報功之典禮,意欲追封五代,並享蒸嘗,用伸景仰之誠,庶慰羹牆之慕。內閣、禮部,可會同確議具奏。欽此』。
內閣、禮部等議:『孔子之五世祖木金(父)公自宋遷魯,始姓孔氏,高祖祈父公:曾祖防叔公、祖伯夏公、父叔梁公,凡五代。除叔梁公歷照舊封啟聖公外,木金父公至伯夏公,皆應追封公爵。臣等謹擬:木金父公追封為肇聖公,祈父公追封為裕聖公,防叔公追封為詒聖公,伯夏公追封為昌聖公;即於啟聖公祠內安設神牌,按昭穆位次。每年春秋致祭,其牲牢、酒醴、籩豆、簠簋,每神位前,各照啟聖公例陳設。其啟聖祠內,向係專祀叔梁公,故以「啟聖」為名;今聖朝異數,合祀五代,更名為「崇聖祠」。俟命下之日,將追封字樣,通行國子監、順天府、直、省、府、州、縣、衛學及衍聖公,一體遵行。至欽奉上諭一道,應頒發國子監及闕里,勒石廟廷以光盛典。其追封誥命,交與內閣撰擬。國子監之啟聖祠改造匾額、添設神牌、祭品等項,交與工部;俟造完之日,欽天監擇吉入廟。其餘各省,行令該地方官各行辦理可也』。等因,於雍正元
年三月二十七日題。四月十八日,大學士馬等啟奏折本,奉上諭:『五倫為百行之本,天、地、君、親、師,人所宜重;而天、地、君、親之義,又賴師教以彰明。自古師道無過於孔子,誠首出之至聖也。我皇考崇儒重道,超軼千古,凡尊崇孔子典禮,無不備至。朕蒙皇考教育,自幼讀書,心切景仰;欲再加尊崇,更無可增之處;故敕部追封孔子以上五代。今部議封公。上考前代帝王,皆有推崇之典:唐明皇封孔子為「文宣王」。宋正宗加封「至聖文宣王」,叔梁紇為「齊國公」。元加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加封齊國公為「啟聖王」。至明嘉靖時,猶以王係臣爵,改稱為「至聖先師孔子」,改啟聖王為「啟聖公」。王、公雖俱屬尊稱,朕意以為王爵較尊。孔子五世應否封王之處,著問諸大臣具奏。欽此』。
閣部等會議:『請自叔梁公以上至木金父公凡五代,並追封為王爵。謹擬追封木金父公為「肇聖王」,祈父公為「裕聖王」,防叔公為「詒聖公」,伯夏公為「昌聖王」,叔梁公為「啟聖王」。入廟之日,國子監及闕里,各遣大臣一員,讀文祭告。祭文交翰林院撰擬。祭品照例備辦。餘俱照原議。仍將追封王爵上諭一道一併頒發勒石可也』。等因,於雍正元年六月初十日題。本月十二日奉旨:『依議』。
雍正二年三月,臺灣府知府高鐸、臺灣縣知縣周鍾瑄,鳳山縣知縣蕭震、諸羅縣知縣孫魯同勒石。
按:碑有二,一龕臺南市孔子廟啟聖祠內壁,高二二七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楷額「上諭」,座有麒麟浮雕;一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內,高二0二公分,寬八二公分,花岡岩,楷額「上諭」。二石俱無題。本文據臺南孔廟碑石紀錄。左營碑文同,惟文後題款異;該碑款云:「雍正二年四月初一日,臺灣府鳳山縣知縣臣蕭震勒石。乾隆三十五年冬月,臣教諭伍光綋、訓導饒棹同敬立」。臺灣文獻僅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錄有此文。
忠義旌表碑(雍正三年)
奉旨旌表忠義福建臺灣南路營中軍守備馬諱定國、福建臺灣鎮左營千總陳諱元、福建臺灣南路營把總林諱富、福建臺灣鎮右營領旗王諱奇生。
雍正三年五月□□日勒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內,高一六0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旌表人物馬定國、陳元、王奇生,俱身殉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難者。奇生為道光間閩浙水師提督王得祿之曾祖。
嚴禁侵佔番界審斷碑(乾隆元年)
尖山仔社番呵里莫等,蒙廉明鳳山縣主太老爺方審斷立案。
讞語:『審得尖山仔社番呵里莫等與□□中莊管事許葉等控爭牛埔一案,緣許葉等因呵里莫□地與田□近相,□□侵佔,訐控多年。檢查康熙六十一年間署任劉於「飭查
臺地官莊事」案內□□「民番相隔一溪,界址昭然,毫無干涉」等語在案;於雍正七年間,許葉又行□□控,試縣魏勘詳立界,各管各業,取各遵依又在案。次年呵里莫將此地贌□□員吳輔□佃□,許葉等復思侵佔,放牛牧草其地,以至莫等疊次呈控。經□□衙勘界,覆稱:「兩造紛爭,難以遽定」等情前來。隨即喚集原、被、證、佐人等,當□□訊。據訊鄉□李罔、魏玉等僉供:「呵里莫之地與許葉之田,以濁水溪為界,□□屬民田,溪北屬番地」。查閱原案歷任勘定界址,確有可據。現在所爭牛埔,□□番界之內,即前魏任斷定歸番管業之地,各有遵依可查。許葉等何得復□□佔!本應重究,姑從寬,著令照舊管業。倘敢越佔啟釁,定行嚴拏重究!但吳輔□不行查明,輒與該番承贌,致啟訟端,亦屬不合。相應著呵里莫照價贖回□□。嗣後永不許贌與漢人;倘敢私相授受,察出一併究處!取各遵依,附卷、立□□』(乾隆元年七月□□日發)。
按:碑現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碑高一二二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審斷者係鳳山縣知縣方邦基,雍正十三年(公元一七二三)蒞任。
嚴禁徵收錮弊示告碑記(乾隆十五年)
臺邑十九里二莊佃民,征完各項錢糧,多受弊累,民不堪命!幸逢欽命巡按察院大人書、楊蒞任,洞悉民艱,逐條禁止;猶恐未週,飭行府主、縣主會議核定,不准經承
差役人等額外多取,通行四縣示禁在案。眾等慮恐日久法弛,爰是相率呈懇勒石示禁;荷蒙批准,聽從民便。今謹將府憲奉察院憲告示嚴禁各款,逐一抄勒,永為定例,以垂不朽。
臺灣府正堂方,為嚴禁征收錮弊,以肅功令、以除民累事。
照得一切正雜錢糧,絲毫皆係民脂,難容稍有多取。詎臺地經承、差役人等,每月逆取陋規,以及多收肥己、互相弊混,最為民累。茲屆開征之際,亟宜徹底澄清。現奉察院憲行令,分晰示禁,毋許稍存弊竇,合行飭禁。為此,示仰闔屬各納戶及經收人等知悉:嗣後一切正雜錢糧,務照後開各條,秉公交收;慎勿稍留錮弊,致罹重咎!所有條規,開列於左:
一、示禁斗給扇票,向後不准取民票尾。定例:完粟每石還小錢二文,違即稟究。
一、示禁倉笨,定例。完粟每石,還銀一分。其舖墊倉笨草竹,暨(概)行革除。毋許再取於民,違即稟究。
一、示禁:凡納糧餉串粟,定例每張還小錢五文,違即稟究。
一、示令即設升斗,使民易完;毋得仍舊逆折累民。
一、完納正雜錢糧,例應足色紋銀,自封投櫃;如各戶以紋銀投納,即照部例法稱
準。凡車磨、官莊及一切雜餉,每兩加耗併平一錢二分;其云丁、番丁二項,每兩加耗併平一錢九分。俱聽自封投櫃,毋許額外多取絲毫!
一、臺地紋銀稀少,民間行用,俱係番錢;若概令交納紋銀示民,似多未便。如各戶用番錢交納,每清水番錢一個計廣戥稱重七錢三分,照例以九一扣算,該紋庫銀六錢六分四釐三毫,再除傾銷紋銀火工四釐三毫,每番錢一個作紋庫銀六錢六分。查車餉、官莊、雜稅及云丁、番丁等項,均有耗羨,多寡不等,即按數扣算,毋許絲毫多取!
一、票耗云丁及零星雜餉為數在一錢以內者,許錢、銀並收,聽從民便。酌定每銀一釐,收小錢一文;如值錢價過賤,聽征收印□,另行詳明酌示,不許藉端多取。
一、票耗隨正供收餉、不許另取串錢外,其餘正雜錢糧,均照正供之例,每票取小錢五文以為紙張筆墨之費,不得再有多索。
一、經管車餉每張有房禮錢八百文、差禮錢八百文、牛磨餉銀、或全首、或半首、每戶均有房禮錢六百文、差禮錢六百文、櫃書禮錢一百四十文,嗣後俱全行革除,毋許再向各戶需索!
以上酌定規條,業經詳明察院憲核示有案,務須遵奉,盡力稽查;倘敢相沿陋習、不為振刷,經承、差役人等稍有多索弊竇,一經訪查得實,官則揭參,役即拿究,凜之!特示。
乾隆十五年二月(缺)日給。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五0公分,寬八二‧五公分,花岡岩。原碑楷額「皇清」,缺題。碑中「臺灣府正堂方」,名邦基;「察院大人書、楊」,書名昌,楊名開鼎。
嚴禁派撥累番碑記(乾隆十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諸羅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三次、記大功二次徐,為弛禁累番等事
乾隆十七年八月十四日蒙本府憲陳信牌:『乾隆十七年八月初二日蒙布政使司顧憲牌:「乾隆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奉總督部堂喀批本司詳得:諸羅縣社番麻好貓荖眉著大護吧噍逸他加力他吧裡斗寧等呈控弛禁累番一案,先經前署司詳奉憲檄行司、移行鎮、道、府,查照本部院(堂)所指情節,考察情形,悉心酌議,分晰條故(?)通詳等因,遂即移行確查酌議去後。茲據臺灣鎮、道、府先後議覆前來,本司覆加核議:查臺地番黎既經歸化日久,即屬子民,自應加意撫卹,不便擾累。但剔除積弊,亦應明定章程,不便糢糊立案,致啟將來擾累之漸。如廳縣起解錢糧赴府,各衙門自有兵丁快役,沿途又有護送營兵,原可無需番黎防護。至扛抬銀桶,又有准銷水腳,更不違例派撥番夫,侵開解費應革除。至各營赴府領餉,本營自有差委之弁兵,沿塘又有衛送之汛兵,所有扛抬腳夫,各營均有流傳公項;豈得歸入私橐,反派番黎護送,致與設兵衛民之道相
左?亦應並請革除。倘秋淋水漲之時,或廳縣前往生番界邊相驗,本衙各有壯役、轎夫人等,自能引路扛抬;若必借番夫一二名引路扛抬,各邑准其酌量派撥,未免又啟將來弛禁累之端,並亟行禁革,以安番黎。再班兵換班,已經欽奉恩旨,於生息銀內按名賞給盤費;其車輛等項,又經欽奉諭旨,於官莊銀內按里賞給錢文,自可隨便僱倩。未便仍撥番夫,致使兵丁恃強鞭韃,番黎隱受欺凌。況鳳山縣轄之南路等營,赴府承領餉銀以及換班兵丁,往來俱係自僱夫車,從無派撥番車之例,相安已久。北路等營,自應傚照而行。且爾來縣地人民日眾,處處挑夫可僱。應請將前項官莊車輛銀兩在縣扣出,歸於該營衙門存貯;俟各兵換班之日,按名發給錢文,聽其自僱挑夫。「撥番」積弊,應請永行禁革。至於大員出巡,既按里給發錢文,又另加犒賞,自□□番,亦須明定章程:如察院、鎮、道出巡,准撥番夫五十名、番車四輛;知府出巡,准撥番夫四十名、番車二輛。每車每里給錢五文,番夫一名每名每里給錢三文,隨時當官面給,以絕扣剋;再犒以粗布酒肉等物,以示優卹。若此外遇地方有緊要事務,或應調遣番眾者,因非常有之事。亦須詳明曉示,使知奉公大義。至其餘文武大小各官一切公務,俱不許給票撥番;如有違,該管上司即行揭報參究;倘徇隱不報,或被番黎首告,即行一並參究。伏候憲臺察奪批示,以便給示、飭令勒石永禁等緣由。奉批:均如詳移行遵照,給示勒石嚴禁,永定章程。至其餘文武大小各官一切公務,不許給票撥番;倘有違,該管上司立
即揭報參究。仍候撫部院批示檄。又奉前巡撫部院潘批:仰候督部堂批語,同司詳抄錄,隨詳飭知在案。茲□因除移臺灣鎮、道知照外,合行飭知」。為此,牌佈詳府官吏照依院批司詳內事理,立即出示禁革:嗣後凡運餉、解糧、換班兵丁及文武大小各官往來一切公務,不許給票撥番滋擾。仍飭所屬番社勒石嚴禁,永定章程;並移廳縣遵照外,除倘有仍前違,立即揭報參究,仍先將出示□緣由同碑摹照刷三副送司,以憑轉送,毋得遷延,有示未便』等因。
蒙此,合行示禁,為此閤屬□□番民人等知悉:嗣後凡運餉、解糧、換班兵丁及文武大小各官往來一切公務,不許派撥番夫車輛擾累社番,永定章程勒石,遵照禁革;倘取仍前違玩,立即揭報參究。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十七年九月日給。土目吧突、貓郎、大烏唪、勞吠、浮聽、莊溢、買投、貓釐同勒。
按:碑原存臺南縣官田鄉國民學校,此據新修「臺南縣志稿」、「臺灣史料集成」錄文。示禁者諸羅縣知縣徐德峻,乾隆十六年(公元一七五一)蒞任。
蒙憲檄免鳳邑里民車運平糶社粟及批免派撥軍工鐵炭碑記(乾隆十八年)
夫美利歡興,積弊立除,政之德也,民之福也。
自鳳邑縣主呂任內歲荒,蒙憲發倉平糶,蠹承乘賑□色,著鄉保派撥里民車輛搬運入社,課粟到縣交倉,每輛索錢一千三百文,付鄉保代僱。一時詐騙膽為,千□成例,欺官舞弊,假公吞肥,民不堪命。相率赴道憲大老爺拕匍呈,蒙批:『入社交倉穀石,因何派撥民車?仰鳳山縣查報』。縣主吳查報,蒙批:平糶穀□,應需腳費,照例給發,於糶價內扣筭,未便派累里民。據詳先行派撥,以備平糶,明係承胥混弊,假公濟私;並□給價,希圖冒銷可知。仰臺灣府嚴查飭禁,毋得仍前派擾,致干察處。此繳』。遵照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里民人等知悉:嗣後如有仍前混弊,假公濟私,擅行派撥車輛擾累者,許爾等赴府具稟,以憑察究。
乾隆十八年三月廿八日給。
復緣軍工鐵炭派累慘苦,無奈倚工胥吳時辦繳,每炭一萬□,納錢八萬。除紳衿、胥役、工匠、管甲、鰥、寡、孤、獨陰免外,可派者十無二三。歷陳苦情,再赴道憲大老憲拕匍呈請蠲。蒙批:『軍工鐵炭,本道稔知積弊,誠恐派累爾民。業照時價發縣轉給炭戶,自買□用,並不派累矣』。秦鏡高懸,犀毛電察,鴻恩廣渥,草木均沾。運等恐日久廢弛,敬將定案勒石,以誌不朽。
鳳邑維新、觀音、半屏、仁壽、嘉祥、長治,文賢、赤山、港東西、竹橋各里子民高運、陳良弼、黃本、蔡為、謝照、廖符、黃仁,魏故、郭論、廖越、呂連、趙院、吳
文良、李魁、許量魁、楊秀全、高國俊、謝秉茂、江直諒、黃日昌、鍾朝友、楊必登、陳信、呂成、陳標、郭仁、劉恩、陳旺、李良、侯欣、張成、蔣安、陳新、曾美、徐協、林助、廖軍、吳會等同勒石。
乾隆十八年九月(缺)日吉旦。
按: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二四公分,寬六五‧五公分,花岡岩。碑內:「鳳邑縣主呂」,名鍾琇,乾隆十一年(公元一七四六)蒞任;「道憲大老爺拕」,名穆齊圖,乾隆十七年(一七五二)蒞任;「縣主吳」,名士元,同年三月蒞任。
嚴禁冒籍應考條例碑記(乾隆二十年)
就地掄才,普天通例;冒籍頂考,功令森嚴。雍正五年,特頒綸旨:『凡前冒進茲泮者,改歸原籍。嗣後必生長臺地及眷室有憑者,方得與試』。仰見聖明作養人才、造就海嶠至意。乃法久弊生,奸猾之徒,漸習舞弊。我同人倡建文廟,卜地,庀材,數仞宮牆,幾將告竣。憤冒籍之縱橫,於甲戌春,僉稟縣主徐批:『查定例:入籍三十年有廬墓、眷、產者,方准考試。臺地土著者少,流寓者多,冒籍之弊,致難稽察。得諸生從公細查納卷,不惟弊可永杜,所選皆諸山之彥矣。本縣實有厚望焉,其勉為之』!匍籲學憲老夫子拕、府憲鍾,均蒙飭縣清查釐剔。是以前歲取進,悉屬本邑;冒籍伎倆,
源將絕矣。
第創始必求善繼,清革尤賴有資、有保冊釐剔之任者。定以新建□君,科承於歲,歲承於科,遞年交代,垂之求遠。或有慮造冊之資難於鳩金,公議廟外壙地甲餘,贌佃耕作,年收稅銀,充為清革公費。呈縣主沈批:『學中餘地贌耕收稅,以為學校公用,甚為妥洽。但三年兩考,須有專管之人,庶上流下接,不致混冒。准諸生等善理之可也』。
夫承其事者盡其職,彼貪鄙畏縮者無論已,若正人君子,不狥私情,勉出乃力,清釐頂冒,將見歲科選□,□玉山之俊;梓里均有榮施焉。是為序。
一、過繼最易給□,嗣後以娶妻為入籍已定者,准與試。
一、新娶限□年,戶冊可憑,為入籍已定,方得與試。
一、內地搬眷限□年,戶冊可憑,為入籍已定,方得與試。
一、過縣遷移,限三年,戶冊可憑,為入籍已定,方得與試。
一、每年議舉二人,專司收稅公用,上下輪流,不得混冒。
乾隆二十年三月(缺)日,闔邑紳士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延平街,高一七七公分,寬九0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額鐫「丹日慶雲」。碑中「縣主徐」,名德峻,乾隆十六年(公元一七五一)十月蒞任;「學憲老夫子拕」,名穆齊圖,乾隆十七年(一七五二)蒞分巡臺道任;「府憲鍾」,名德,乾隆十九年(一七
五四)三月蒞任。
嚴禁佔築埤頭港示告碑記(乾隆二十年)
特調臺灣府諸羅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三次辛,為懇恩再申嚴禁等事。
據麻豆保耆民孫天賜、郭來等、番黎大邦□□同等僉呈詞稱:『緣里內港道一條,水流出口之區。惟流通暢達,故田園廬墓免淹沒之患。詎康熙四十年港戶鄭□□□□縣主毛於港口築塭,經業戶徐種桂並管保人等呈毀在案。五十年又有本府四班頭赴前縣主劉請築,五十四年更有鹽商施鴻基赴前縣主周請築,均蒙批示概不准築在案。五十八年,地棍施甫串蠹洪□□□□□□□□□□,恃強填築,民番魚鱉,五穀淹沒。耆民施送、番土目貓驢等,匍赴鎮、道兩轅暨府憲呼救,瀝陳□□。蒙道憲梁□□押毀,出示嚴禁。鎮憲歐陽亦給示嚴禁。現告示炳據,嗣後罔敢垂涎佔築。詎料上年五月間,莊□陳繼宗、陳縱、陳媽生、陳申等,恃族強大,藐視違禁,擅築塭岸,壅塞港道,致水汎濫,慘害難言!賜等及社番、鄉保、管甲人等,赴署縣主沈稟究、蒙發佳里興司爺王查勘,報據勘繪圖詳覆。蒙批:「既經勘明築陂之處,而蚊港十有餘里□□□築可據,陳繼宗等何得藉詞餉塭影佔?甚屬不合!即飭該鄉保將佔築陡門拆毀;仍嚴拘陳縱、陳媽生、陳繼宗各重責三十板,取具各遵依繳查可也。此覆,圖存,告示仍發」。但未蒙給示
再申嚴禁,誠恐日久奸弊復生,民害如故。幸逢仁爺榮任,天恩浩蕩,草木知春,合情相率稟請叩乞為民除害,恩准給示申明前禁,庶後來無敢復生覬覦,永杜禍害,人鬼均沾不朽!切呈』等情到縣。
據此,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蔴荳保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嗣後不許土豪、地棍在於埤頭港佔築,防塞港道,盜墾兩邊荒埔,致水汎濫,有礙居民、番黎房屋田園墳墓。如敢影藉復圖佔築、盜墾,許該民番立即指名赴縣具稟,以憑拏究,務各凜遵,無違!特示。
乾隆二十年六月(缺)日,給發麻豆保掛諭。
閤社公同勒石。
按:碑存臺南縣麻豆鎮大埕里北極殿,高二二0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諸羅縣知縣辛竟可,乾隆二十年(公元一七五五)蒞任。
嚴禁霸佔海坪示告碑記(乾隆二十五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三級、紀錄九十三次余,為仰遵憲批、懇示勒石、以清訟源事。
乾隆二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據諸羅安定里鄉賓蔡華仁、耆民吳朝捷等具呈前事詞稱
:『緣安定東西保許中營、灣港、含西、菅寮、西港里一帶海坪,原係天地自然之利,歷年東西二保鄉民公眾捕採。冤被流寓棍徒方鳳、方成、方院等,聚夥搭寮,插標霸佔,控究十餘年,案懸未結。幸蒙道憲揚批赴前府憲四親提查訊,旋蒙批發臺灣縣錄供摺覆。乾隆廿四年四月間,蒙縣主夏集訊,將海坪斷歸安定東西二保鄉民公眾採捕,方鳳等不得藉端霸佔。各取二比遵依具詳,業蒙前府憲批示轉詳,道憲批發飭遵在案。但鳳等一時雖已懾服,而海寮未拆,後來未免漸生覬覦,釀成禍端。仁等無奈,相率匍赴道憲懇示勒石。批:赴府呈明示遵。仁等合遵批呈明,叩乞憲天大老爺恩准照案示遵勒石!庶棍惡知儆,以杜訟源,以垂永遠』等情。據此,案查先為發訊事,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蒙本道憲揚批前府覺羅四呈詳:『核看得諸羅縣民蔡華仁等具控方鳳等爭佔海坪一案,緣邑屬安定里一帶海坪,歷來聽民公眾採捕,本無競端。嗣因陳閎德於乾隆十二年認課報陞,請給縣示;乃有方鳳等在該地搭寮,聚夥開築蚶埕三十餘坵,復分作六十餘坵,附會閎德名下,插標定界。致蔡華仁上控,並赴府呈,批行查勘閎德,遂將原示繳銷,經前令徐德峻錄案申詳。迨至前鍾守據署縣稽璇勘擬核轉,蒙前道憲德批駁,轉行疊催,案懸未結。旋據蔡華仁等赴憲轅疊控,批府親提查訊,併發臺灣縣錄供摺覆,奉檄提究,經即先後轉行。續據諸邑李令詳解方鳳等到府,遂發臺邑夏令吊齊訊議,具詳前來。本府查:蔡華仁等具控方鳳等不休,實因海坪被佔起見;至此海坪,歷無認
課納餉,本係天地自然之利,原聽鄉民採捕營生;既據夏令議請歸公,并二比已各具有遵依,應如所議,將方鳳等所佔海坪概行歸公,悉聽該地鄉民公仝採捕。永杜覬覦,以清訟源。嗣後敢於挾嫌滋衅,立即嚴拏,通詳從重案擬,分別懲究。理合詳候憲臺察奪』等因,行知遵照在案。
茲據具呈前情,合行勒石示禁。為此,示仰諸羅縣安定里東西二保鄉民人等知悉:務須凜遵法紀,即將該處海坪公眾採捕。棍徒方鳳等倘敢藐斷,仍前聚夥搭寮,插標霸佔,及不將海寮登時拆燬,漸生覬覦,挾嫌滋衅,許爾等鄉民指名,赴縣具稟嚴拘,通詳按律從重究逐;該地鄉保縱容不報,一併重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廿五年八月(缺)日給。
安定里東西保鄉賓蔡華仁、耆民李明淑、吳進宗、陳珠光、郭大華、鄭附賢、謝金鳳、張彩成、蔡初香、王添觀、李國樑、揚福觀、張奪魁、吳大全、蘇孟求、吳世忠、黃攀桂、陳元位、黃萬觀、蔡和淑、謝福觀、揚亦信同叩首勒石。
按:碑存臺南縣西港鄉八份村園中,高一一七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臺灣府知府余文儀,乾隆二十五年(公元一七六0)五月蒞任。
嚴禁漚汪莊開鑿水圳示告碑記(乾隆二十五年)
特示:在諸曉諭事。
照得臺灣府諸羅縣安定里西保漚汪莊文衡殿關聖帝墾置荒埔新所,址在廟西畔,名曰「公採埔」也。丈數計有三百二十甲,東至頂下口寮莊併頂下大潭寮莊,西至青水墘,南至白花墓溝,北至鬧蕭圳,四至勒石明白,永遠為界。今此埔地係是關聖帝墾置之地,倘後莊民勤勞成業,應歸文衡殿掌管,收作香資以及完納地租有得,諸耆董及境內眾民人,自當遵照施行;切不可恃其強悍,混佔埔界,倘敢故違者,重究懲辦。
緣由詹曉亭妄開圳道,放於莊社田租墳廬等項,恐有衝激無邊之害,因而滋鬧不休。周才爰邀莊眾公議,再於乾隆十七年間復與詹曉亭上控,諭批在案。後詹曉亭於該莊草地欲在東勢大溪邊橫開圳路,冀圖厚利以為貪肥,裕益其子孫。周才等目擊不平,隨同莊眾人等,赴諸羅令僉呈喊控詹曉亭肆行開圳,叩乞諭止,抗違提究等因,前王署守隨經轉行遵照各在案。此事業經寢息。乃乾隆十九年詹曉亭呈稱,地內原有水溝舊址,本是可挹彼注,茲而為灌溉。仍赴府控,批縣并訊去後,寢延迄今。本府查案情節,確實施行,仰知縣李倓訊議詳轉前來。本府查:漚汪莊地方,如就文衡殿關聖帝墾置之埔地旱園堪為水田,於農業實有利濟,但漚汪莊一帶莊社田園墳廬列於其下,水性自上奔放,保無衝激及難以堵築之勢。查其處荒蕪,居民甫耕,詹曉亭等只顧一己之利,罔思眾姓貽害,毋怪乎周才等與為角逐。一經諸羅令訊明詹曉亭十七年間之圳已經停工。而
諸羅縣令復提詹曉亭等訓誡,詹曉亭等自限一月將圳填塞。似應俯如該縣詳請,飭限一個月內,著令詹曉亭等填塞舊圳;並准周才等勒石示禁,以垂永遠。
查此事纏訟不休,係詹曉亭等四人為首滋事,應各予枷責以儆;第許參瞽目篤疾,詹曉亭、邱碧、張英均事犯在乾隆二十年六月初七日在案,擬定恩赧以前,例得援免,毋庸置議。其附和之詹勇等,或回內地,或隔邑未到,亦應如縣議,俱免提拘,以省拖累,以結塵案。是否理合,詳請憲臺批示飭遵。等由,蒙批:『仰飭將停工舊圳立押詹曉亭等按限一月內填塞,勒石永禁,取具碑摹同填塞過緣由報查;餘如詳行,此繳。行府備緣,立將漚汪莊停工舊圳嚴押詹曉亭等按限一月內填塞,勒石永禁,取具碑摹同填塞過緣由申報,以憑轉報』等因。蒙此,除飭押填塞取具遵依在案外,合行勒石永禁。為此,示仰安定里西保士民人等知悉:嗣後漚汪莊地永不許開鑿水圳,致礙民居廬墳;如有棍徒違禁,再圖開鑿,許該莊士民人等著實指名,赴縣具稟,以憑嚴拏究治。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董事生員林元標、謝賜、施智、戴全、黃廉、戴臺、戴虎、謝信、蘇光、曾文、高孝淑、原里耆民周美才、周四代、陳欽、黃勇、蔡明、周養、蔡順、周連、周遺、李媽、周遜智、揚玉石、林老、蔡老、王生、劉壽、黃景、林鬥、周明、曾老、高振登、周光保。
乾隆二十五年十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將軍鄉文衡殿,高一四八‧五公分,寬五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嚴禁越塭採捕示告碑(乾隆二十六年)
御前侍衛、鎮守福建臺灣水師等處地方副總兵官、帶紀錄三次裴,為懇恩嚴禁以斷葛藤事。
本年三月十三日,據港東里業戶柯其萃呈稱:『萃新莊田業,與大潭憲塭大岸毗連,岸邊有小溝一條,係萃田中洩水舊道,從前自鑿。因前年塭丁貪圖溝中採捕漁利,越界擾害,竟將溝尾屢行堵截,田禾每被淹沒,閤莊顛連萬慘,由此訐控不休。茲蒙憲臺親臨查勘,洞悉截害情弊;諭令陡門撤去,將溝付萃掌管疏通,誠見鴻慈下逮!但思此條水溝開鑿已久,祗因塭丁貪圖捕採,遂致堵塞;今雖蒙飭付萃掌管,若使塭丁仍前越捕,終是截塞不休,貽害無底。茲萃情願於歷年應輸轅下粟一百石、折紋銀四十兩之外,願就塭中餉項內再代納紋銀四十兩,永以為列;嗣後永禁塭丁,不許在萃溝中捕採。庶葛藤永斷,釁端悉泯。叩乞恩准給示嚴禁,併移鳳邑主給示會禁。俾塭丁遵照塭岸為界,不敢再行滋害。沾恩無既』等情。據此,隨即諭令東港汛把總沈國柱查勘去後。茲據覆稱:『此溝果係前墾戶沈元榮用資疏鑿,以為田中消水之道,與本塭無涉,亦無妨礙情弊』。
除移縣給示會禁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地汛防塭丁佃民人等知悉:嗣後塭丁務須遵照塭界捕採,□□□□□外□柯其萃溝中混採,致□釁端;該佃民亦不得藉端赴塭偷採滋事,□□□咎。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二十六年四月廿五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東港鎮南平里,高一一六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給示者為福建臺灣水師副總兵官裴鏡,乾隆二十二年(公元一七五七)蒞任。
大潭塭界碑記(乾隆二十六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王,為懇恩示禁以斷葛藤事。
本年四月二十五日,准福建臺灣水師協鎮府裴移開前事:『本年三月十三日,據港東里業戶柯其萃呈稱:「萃新莊田業,與大潭憲塭大岸毗連,岸邊有小溝一條,係萃田中洩水舊道,從前自鑿。因前年塭丁貪圖溝中採捕漁利,越界擾害,竟將溝尾屢行堵截,田禾每被淹沒,閤莊顛連萬慘,由此訐控不休。茲蒙憲臺親臨查勘,洞悉截害情弊;諭令陡門撤去,將溝付萃掌管疏通,誠見鴻慈下逮!但思此條水溝開鑿已久,祗因塭丁貪圖捕採,遂致堵塞;今雖蒙飭付萃掌管,若使塭丁仍前越捕,終是截塞不休,貽害無底。茲萃情願於歷年應輸轅下粟一百石、折紋銀四十兩之外,願就塭中餉項內再代納紋
銀四十兩,永以為例;嗣後永禁塭丁,不許在萃溝中捕採。庶葛藤永斷,釁端悉泯。叩乞恩准給示嚴禁,併移鳳邑主給示會禁。俾塭丁遵照塭岸為界,不敢再行滋害。沾恩無既」等情。據此,隨即諭令東港汛把總沈國柱查勘去後。續據覆稱:「遵查本塭岸外水溝,原係業戶沈元榮自備□□疏鑿,以為田中消水之道,由來已久。似應定歸業戶界內,付其掌管,疏通洪水,不致淹沒田禾;並無妨礙本塭。但查溝中產有魚蝦,歷年俱係塭丁捕採;茲既稟請勒石定界,示禁越捕,則塭丁歲獲漁利未免稍減。業戶柯其萃情願每年幫貼塭丁代納紋庫銀四十兩,以補減少漁利,按季完繳,似屬可行。併取業戶遵依繳覆,是否妥協,伏乞察奪」等情到協。據此,查此溝果係前墾戶沈元榮用資自鑿,以為田中洩水之道,與本塭無涉,亦無妨礙情弊。應如該業戶所請:毋許塭丁仍在溝中越界捕採,致有擾害;該佃丁亦不得赴塭偷採,致滋事端。除出示嚴飭塭、佃二丁遵照外,合就照達。為此照會貴縣,請煩查照立案,給示一體會禁施行』。等因到縣。
據此,為查業戶柯其萃田邊有小溝一條,係前墾戶沈元榮出資自鑿;因與塭岸毗連,塭中見溝中產有魚蝦,嗜利採捕,將水尾堵截,貼害田禾。茲柯其萃情願每年貽納塭餉銀四十兩,將溝仍舊歸其掌管,呈請給示禁止採捕,以杜擾害,以斷葛藤;殊於塭餉、課田均有裨益,合行示禁。為此,示仰塭丁、佃民人等知悉:嗣後務宜遵照斷定界限,管□□□□□□越溝內採捕!倘敢故違,許佃民立即指稟,以憑按法詳究。該佃民亦
不得藉端滋事,致干察處。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東港鎮南平里,高一六八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鳳山縣知縣王瑛曾,乾隆二十五年(公元一七六0)蒞任。
勘定塭界給示碑記(乾隆二十六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王,為勒石立界以垂永久事。
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蒙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級紀錄九十三次余批:本縣『審看得該莊等處田禾,均藉六皆河水引灌。其源共出一條,其流分為三支:東一小條,係屬三張部莊;又一大條,係鹽樹腳等莊;西北邊一大條,係屬卓佳、龍肚兩莊。此各莊引水之圳頭也。去年十二月內,劉予長等「因從前未定分界,稱被鹽樹腳莊民霸絕」緣由,上瀆憲案。蒙批:「仰縣查照前詳批示,詣勘定界」等因,遵即檢查前詳,親詣該地逐細察勘:量明溪水寬深,查看圳頭大小,當場繪圖貼說。召訊各犯:據卓佳莊民劉予長等供稱:「本莊年納供穀一百一十五石八斗四升零,又納餉銀二十二兩四錢」。又據龍肚莊民涂伯清等供稱:「本莊年納供給穀一百八十九石五斗五升零」。又據鹽樹腳莊民高千盛等供稱:「本莊年納供穀二百四十八石四升零。三張部莊完納餉銀
四十兩。被卓佳、龍肚莊民在源頭另鑿新圳」。各等語。為查該莊田禾既共此條溪水以資灌溉,則溪水自當按照供穀之多寡,以定水面之分數。今勘六皆溪面平流處所,橫寬六丈,應以一丈□□為砌石立界之地,其餘五丈作十分均分:內卓佳、龍肚兩莊應歸二丈,計得四分;鹽樹腳、三張部等各莊應歸三丈,得六分。至鹽樹腳莊民,並無霸絕水源、佔住圳頭;龍肚莊民涂伯清等新開圳頭,業已填塞,毋容置議。理合將勒界、分界情由,繪圖貼說,呈詳憲臺核示』等緣由,蒙批:『爭水處所,既該縣親勘,酌量公分,以資灌溉,兩比皆已允服,投具遵依,加詳完案繳圖』等因。
蒙此,合行勒石永禁。為此,示仰龍肚、卓佳、鹽樹腳、三張部等莊墾管佃戶人等知悉:嗣後爾等務須遵照本縣訊斷、府憲批示,按照砌定四、六界限,分流灌溉,以彰公道,以資利賴。如敢不遵,仍在內山源頭私開圳道、挹彼注茲、分洩圖私者,察出定行依律重處,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遵。
每年捐穀四石,奉祝天后聖母香油之資。
乾隆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給。發阿里港立石。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雙慈宮(天后宮),高一五二公分,寬七二公分,砂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鳳山縣知縣王瑛曾;批示者為臺灣府知府余文儀,與瑛曾同年蒞任。碑文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臺灣私法物權編」俱錄之。
楊志申捐獻學田碑記(乾隆二十八年)
臺灣縣抄蒙臺灣府抄奉布政使司曹憲牌:為憲教廣敷等事。
乾隆二十八年七月十六日,奉總督部堂楊批:本司詳『查得臺灣縣申詳:彰邑職貢揚志申願捐學田,年收稅粟折價充入臺灣縣學,為師生月課飯食紙筆之需。造冊詳奉憲臺批司轉飭遵照立案等因。本司查楊志申所捐學田計有二十一甲五分零,年收租粟一百六十六石六斗三升,除完納供粟、丁耗、番納外,實餘剩租粟一百三十九石五斗九升三合。其學田坐落彰化,若令門斗催收,未免往來跋涉;應如該縣所請,飭就彰邑按佃,照額每租粟一石折價銀六錢,共銀八十三兩七錢五□五釐八毫,照數征收,移交臺邑,以為縣學師生月課飯食、紙筆之需。年底,歸於學田案內造冊報銷。仍令勒石立案:自乾隆二十八年為始,歸縣經理。職員楊志申好義可嘉,亦應如所請,由道給匾獎勵,以示風勸。合就議覆,伏候憲臺察核批示飭遵』等由。奉批:『如詳飭遵,仍候撫部院批示繳』。奉此,同日奉巡撫部院□批:本司詳仝前由,奉批:『如詳移行遵照獎勵,勒石立案。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冊存』。
奉此,除移臺灣道給匾獎勵外,合就飭行,給牌行府,轉飭行縣,即便遵照勒石立案等因。
又蒙本道憲繳發匾□「好義可風」字樣。蒙此,除一面給匾獎勵外,合就勒石豎立本學前,以垂永久,需至碑者。
乾隆二十八年九月(缺)日立。
按:碑原勒臺灣縣學(遺址在延平郡王祠附近),日據時移置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二三二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碑額「皇清」,缺題。文中「總督部堂楊」,名廷璋;「布政使司曹」,名繩柱。本集「記」類另有「楊志申附祠入祀碑記」,足資此碑之參考。
恩憲鄒大老爺告示碑記(乾隆三十二年)
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鄒,為呈懇嚴禁棍徒移害事。
據商民李文興、鄭德盛、黃秉□、陳隆盛、黃泉源、李崑源、許尚德、鄭永豐等具呈前事詞稱:『興等客寓臺郡,經營生理,感沐鴻仁,共慶春臺。祗因城堭市鎮,人民雜處,多有游手好閑,不事生業,賭蕩之徒日作。流丐夜宿廟觀,流落疲病,卒於路旁。市民共施棺木、地保為其收埋,往往有之。近有無賴棍徒,混號羅漢腳,竟將疲病流丐,黃昏暮夜,抬背嚇驅;稍不從欲,丟鎮門首。一經嚷鬧,多提號燈,藉稱打聽差查,紛擁瑣索,延擱而死,街鄰多受差擾。郡中街衢,概係磚石,萬一乘夜丟擲,磕擦成傷,死者莫辯,貽害更非淺鮮。南河一街,共有七十餘家,每家年給保長費錢四百八十
文,又年給支更夫錢九百六十文。原為客寓生理,供費安業。似此棍徒肆橫,藉端洩毒。暮夜之間,保長離街窵遠,更夫照顧不及,恐受貽累,家家防此,幾無寧夜。人本安堵,棍徒擾之。合就呈明,仰懇電察,清查究逐;恩給明示,嚴禁街衢安靜,雞犬得寧,商民載德。上具』等情到府。
據此,除批『此等棍徒擾害地方,深堪髮指,官斯土者自應嚴拏究治,以安閭閻,仰臺灣縣立即嚴拏究訊,通詳盡法重處,毋稍姑息寬縱,並候先行出示嚴禁牌示』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該地坊保更夫及商民人等知悉:爾等所在街衢,凡有此等無賴棍徒,仍前抬背疲夜流丐,丟門嚇騙,及藉稱打聽差查勒索者,許該商民同坊保等,立即拏解赴府,以憑按律究處;倘該坊保等再敢縱容滋擾,一經本府訪聞,或被街民首告,定行一體重究,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三十二年八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四0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額題「恩憲鄒大老爺告示」。鄒名應元,乾隆三十二年(公元一七六七)知臺灣府。
青天廉明曹太老爺讞語(乾隆三十四年)
署諸羅縣正堂曹,勘訊得陳立勳□陳應選控爭圳水一案,經前縣衛審斷,圳歸立勳
灌溉六甲田業;並令陳應選將水溝填塞,俟立勳灌溉後,准應選得藉餘潤。嗣因應選旱田專賴此圳分流滋培,若俟立勳灌足盈餘,或致槁苗□收;遂復訐控公庭,葛藤莫斷。
茲本縣親臨詣勘,該圳□□汪洪,□係立勳開築引流,而六甲之田需用有餘。惟是立勳圳頭沙埧較高,□□接流低窪,水勢下□,立勳圳□□虞壅滯。是以立勳執意控應選開引水□仍應填塞。本署縣念二比本屬宗親,居□比鄰,田連阡陌;若使構訟不休,非特有傷和氣,未免失之□□。時爰集鄉保詞證,同□□人等,秉公訊斷:□令應選所開□圳填□,□立勳圳頭沙埧高低一樣,定立石□,□□應選水口不得□掘。其水三七分灌,立勳得七,應選得三,永遠□灌□。使立勳六甲之田灌足,不致有處高壅滯之憂;而應選□□三分,亦無患田園乾涸全□。□以息爭端,似覺平允。隨據二比各具遵依,並□□□石,以垂永久。
合行發刻,勒諸貞珉,不朽□云,惠澤長流。嗣後各宜凜遵!
乾隆三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立勳、應選同立。
按:碑存嘉義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陳姓莊內,高一五八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此碑所稱「署諸羅縣正堂曹」,名永植,乾隆三十三年(公元一七六八)任笨港縣丞,翌年署縣任。
嚴禁佔墾示告碑記(乾隆三十七年)
吾鄉中埔、蔦松二處公建為牧養葬埋之所,關係匪輕。有盧蘭者,用銀開墾,遂赴公堂控告。蒙公親調處;但墾者費銀無處給還。幸漆林社分州蔡諱壯聘偕其令嗣貢生諱維羆樂善好施,一力獨肩,以成其美,併給示垂遠。厥功偉哉!允為仝人共□泐之貞珉云。
特調福建臺灣府諸羅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十二次周,為稟泐碑示、銘恩杜患,以安人鬼事。
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初三日,據莊民高雄等稟稱云云,乞准泐碑示,以銘仁恩於不朽,以杜奸弊之復萌,人鬼沾恩,上叩等情。據此,為查此案先於乾隆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據武生洪宗泰、耆民高雄、林藉祖等稟稱:伊等土庫、水漆林、中社三莊,公留蔦松埔、中埔仔二處,以為牧地、葬所;被盧蘭等搭寮佔墾等由。當批鄉保莊管,畫圖實覆。據鄉保同盧蘭及張惜前後畫圖繳契,稟訴前來。均經差拘集訊去後。旋據生員何大用、盧煖等稟稱:伊等念係瓜葛,不忍終訟,勸令盧蘭將埔園放荒,永聽眾莊為牧場塚地。令高雄等鳩銀四十六員,給盧蘭為微貼資本。盧蘭所繳之契,應請抹銷。茲二比俱各允服;但事控公庭,未敢擅便。合取二比遵依呈繳,叩乞察奪銷案等情。據此,
除批准息銷案外,茲據前情,合就示禁。
為此,示仰閤保遠近人等知悉:嗣後蔦松埔、中埔仔二處埔地,永留為水漆林、土庫、中社三莊牧地葬所;不許遠近人民奸貪、佔墾、妨死、病農;如有恃強不遵,許該鄉保莊耆人等僉呈據實具稟赴縣,以憑拿究,決不寬貸!毋違!特示。
乾隆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給。
衛千總察壯猷、生員洪宗泰、生員蔡永清、太學生黃應鳳、耆老高雄生、朱趙、蔡嗣祖、黃志遠、許求生、吳魁、薛生貴、賴發、陳虎、黃振、王純義、王遠、鄭助、薛理、方君正、林藉祖、黃永濤、黃伯想、林坤、高士達,鄉長嚴陳,保長吳元興、鄭再、劉求,同泐石。
按:碑勒臺南縣六甲鄉水林村龍山堂左廂外壁,高二一七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諸羅縣知縣周大本,乾隆三十四年(公元一七六九)任。
城隍廟碑記(乾隆三十八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五級紀錄五次劉,為遵諭勒石以垂久遠事。
照得放索社土目麻□卓戈嘪加、□萬大、卑力賢宗等,有埔園三十□甲,在觀雲莊尾,於乾隆二十八年十□□城□為香資僧糧。東至番課園,西至大小井塭,南至過溪大
岸,北至茄藤社界岸,四至明白。充入□邑廟內香資,付僧意端掌管收租,年納社課□十石。誠恐日久廢弛,或被民番侵佔,亦未可知。除給牌示付執外,合亟立碑遵守。嗣後如有侵佔及玩佃抗租,許該僧意端指稟;亦不得虛□濫用,致失香燈。各宜凜遵!特諭。
乾隆三十八年十月(缺)日立碑。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城隍廟內,高七四公分,寬四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告者為鳳山縣知縣劉亨基。
蔦松埔嚴禁混墾示告碑記(乾隆四十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魯,為奸蠹朋弊案翻佔墾、乞嚴禁止、追回給示事。
本年三月十三日,蒙本府正堂加三級方批:據永康、武定、廣儲三里佃民、晒丁張申等僉呈前事詞稱:『蔦松埔一所,乃三里佃民牧、葬之場,晒丁車運課鹽之地,所關並重。自雍正七年以來,先後請墾者多人,均蒙前縣主張、冷、路、林飭禁而止,罔敢垂涎。獨許乞、林光等圖墾不休,乾隆元年,將埔地藉為塭地,投獻安平協,致啟爭端。經前道憲劉檄縣勘訊,至六年防憲郝攝篆會同右營蔡勘明定界,編發界式,有「不許開
墾、永為定案」字樣,付民勒石,詳結讞據,數載相安。詎十三年劣監陳賀謀墾此埔,知案憲定,南山莫移;套陳儲英為塭丁,捏詞瞞協鎮沈移縣給墾。賄承顏明匿讞,詭稱此埔淺潭,原塭壓荒,係水師塭界,應准給墾等語。幸縣主趙鏡批:「沙壓之塭,錐在界內;但會勘原詳,有水蓄魚,無水放牛,永禁開墾,勒石在案,不便准墾。陳儲英稟詞註銷,并移知本營可也」。奸蠹寢遏,乘署縣蘇瞞蔽騙准,輒遍插界杙,翻墾埔地。申等無奈,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具以地經歷任會勘詳禁等事,粘抄前後讞語,相率泣奏。奉批:「仰縣照案查禁;如有棍徒混墾,即嚴拘詳究,不得縱延。粘單並發」。料承包賄,謄大包天,不遵憲批示禁「概不許開墾」,及捏六十三丈准墾令,英得藉示煽惑佃民,改易勘界,鼓眾混墾,視前之斷案為具文,藐今日之憲批若弁髦。有此奸蠹朋弊,牧養無所,課鹽受害。合再匍呼,叩乞大振乾綱,追繳給示,嚴行禁止;移協杜墾。佃、晒戴生死均沾!切呈叩』等情。蒙批:『臺灣縣照案嚴禁,毋任地棍混墾滋事』。蒙此為查此案先經前縣趙承准水師協鎮沈照會,查照前攝縣郝會同左營蔡於乾隆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親往該地會勘,議定:『有水蓄魚,無水牧牛,不許開墾,永為定案』。當場頒發界式,付民「勒石永禁」字樣。不便准墾,將陳儲英稟詞註銷,咨覆在案。至署縣蘇令從內准協鎮沈照會:『據塭丁陳儲英稟稱:「原丈淺潭六十三丈界內墾耕頂補,以資犒賞」。並將界外牧牛之處,照會到縣,署縣蘇令給示墾耕。嗣為地經
歷任會勘詳禁等事,蒙憲臺、本府批據三里佃民張申等僉呈前事,蒙批:『臺灣縣照案查禁;如有棍徒混墾,即嚴拘詳究,不得縱延』。蒙此,隨經錄案,詳蒙憲臺、本府鈞批:『仰即照案嚴禁,如有棍徒混墾滋事,嚴拘詳究,毋得縱違,繳』。蒙此,遵經咨覆、示禁各在案。茲蒙前批,相應遵照「乾隆五年文武會勘議詳、有水蓄魚、無水牧牛」定案,毋論界內界外,一概不許開墾滋事。除將示禁緣由詳報本府、咨會臺協鎮外,合亟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該塭丁、地保及合屬人等知悉:嗣後蔦松埔務遵乾隆五年文武會勘議詳「有水蓄魚、無水牧牛」定案,毋論界內界外,一概不許棍徒混墾滋事;如敢故違,定行嚴拏詳究,決不姑寬。其各恪遵,毋違!特示。
乾隆十五年五月初四日,給發蔦松埔張掛曉諭。
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又據縣主王詳蒙府憲鄒批:『施康端原報墾洲北舊場廢地,因該處不堪築岸,並未開墾;既據委員勘明,如詳備案,仍不時發行查察,如有私墾、私晒情事,概行拏究,毋稍疏忽。此繳』。
乾隆四十年冬月(缺)日立,蔦松莊、大路口、小橋莊、車行莊、竹林前、一甲莊、蜈蜞潭、竹林內、三崁店、卑蔴園、大洲莊、烏鬼橋、角秀莊(以下約缺二十七字)。
按:碑龕臺南縣永康鄉蔦松村三老爺宮左廟壁,高一六一公分,廣六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碑中道、府、協、縣各級文武官吏多人,僅標其姓,茲注其名:「前道憲劉」,名良璧,乾隆五年(公元一七四0)蒞道任;「府憲鄒」,名應元,乾隆三十四年(一七六九)蒞任;「防憲郝」(「攝縣郝」),名霔,乾隆五年(一七四0)任同知,臺灣知縣朱岳楷卒官,霔護任;「前縣主張」,名廷琰,雍正五年(一七二七)任;「前縣主冷」,名岐暉,雍正八年(一七三0)任;「前縣主路」,名以周,雍正十年(一七三二)任;「前縣主林」,名興泗,雍正十二年(一七三四)任;「縣主趙」,名燮,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三月任;「署縣蘇」,名渭生,乾隆十四年(一七四九)以彰化知縣署任;「縣主王」,名右弼,乾隆三十四年(一七六九)任;「水師協鎮沈」,名廷耀,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七月任。
諭令遵照舊約貼納香燈番餉示告碑記(乾隆四十二年)
特調臺灣北路理番分府、加五級、記錄十九次朱,為查據底裏等事。
據麻豆社通士美涼斗耳光烏棒擇臺、耆番沙連己夷買郎大瀨月勞東來犂等具呈詞稱:『涼等閤社番產,沐恩清釐例前例後,票著查明具覆等因;細查虞朝莊一派地方,如黃大謨、謝明顯、葉大彪、陳思省、吳媽協、紀火勇等莊眾等所管各業,已陞科輸課在案;其有旱產田園,難成片段者,貼納武廟香燈,歷年未有易者也。迨聖恩憐恤番困,番之立心不一:或以虞朝莊等產亦為番界等語,前經仝通士老番月勞望社番涼等,會同社耆
,共相妥議,暨本莊內外旱產納香燈者,更貼丁餉,議規立約,俱各心安。因涼等誤查底裏於清釐案內稟覆黃大謨等有名,茲涼等細查確據,不敢欺神,亦不敢擾眾,仍依舊議,□充香祀;但私約難定,官斷有憑,理合聲明呈叩,伏乞給示勒石,以成檔案。□民番仝沐聖恩,永誌不朽!切呈』等情到分府。
據此,除核案外,合行示諭。為此,示仰虞朝仔莊民及社番、通士人等知悉:爾等務須遵照舊約,貼納武廟香燈,仍納番餉,兩相和睦。倘該莊民故違,將應完舊□短少租餉,許通士指明稟究;該社番等如敢於原約之外覬覦滋事,被該莊眾呈告,立即嚴拏究處,斷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缺)日給。
按:碑龕臺南縣麻豆鎮南勢里關帝廟文衡殿,高二三三公分,寬八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臺灣北路理番同知朱景英,乾隆三十九年(公元一七七四)任。
嚴禁混藉命盜扳累非辜示告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八級、記錄十七次李,為乞除奸弊,以杜後累事。
乾隆四十三年□月十六日,據港東里枋寮街舖民邱興泉、李大山,吳萬成、黃士偉、陳鼎盛等具呈前事詞稱:『枋寮□懸海角,居民雜處,每有無賴棍徒,潛往斯境,遇
事生波。時或勾接匪類,乘間為盜;或賒借不遂,架□妄控;甚至唆□事主,捏名告害:視舖民如魚肉,欺小姓若草芥,種種弊害,難以枚舉。此等奸弊,若不呈乞亟除,仍民個生(?)。嗣後倘有不滿無賴棍徒,乞准泉等街眾會同鄉保甲鄰、查實呈稟究逐。至若街中善良,萬一被誣架害,泉等備具甘結應訊之處,自行赴案,不致上費天心,下累戮□。如是,則奸弊除,地方靖;奸匪潛蹤而斂跡,枋民安心而樂業。呈乞准給示禁,沾感靡既』等情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准立碑示禁。為此,示仰枋寮街舖民人等知悉:嗣後倘有不法棍徒及流匪潛跡,混藉命盜扳累非辜,許爾等舖民會同鄉保甲鄰,查實指名稟究。其良民被誣架害者,亦即仝具呈保結繳縣,以憑嚴究責逐,斷不寬縱。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枋寮街舖民:邱興泉、李大山、吳萬成、黃士偉、陳鼎盛、王士誥、黃集利,朱沛源、王成舖、懷德堂、黃豐源、彭茂興、謝泉裕、董泉盛、萬盛舖、福利舖、李泉吉、阮寶源、郭玉珍、王玉振、林珍成、邱協茂、惠興舖、張永壽、張富玉、陳瑞生、有恆堂、蔡興盛、林松茂、趙振陞、余慶源、林永成、吳長茂、王太原、顏泉美、源盛舖、玉興舖、同發舖、楊怡盛、游順興、資生堂、張泉發、楊怡振、黃漳盛、賴永漢、梁順興、陳光漣、林長興、趙義合、仁壽堂、方天生、長發舖、張集源、邱臺成、高資振、
蔡義成、謝漳和、吳宏裕,同立右。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缺)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宮(天后宮),高一三二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示告者為鳳山縣知縣李桐。
嚴禁抽索麻埔山崙樵牧碑記(乾隆四十四年)
竊惟簡政便民,遺風奕世,刊刻銘石,永鑒萬年。歷查果毅後保倚東一帶官山,自前主向、前陞憲張諭付莊民樵採、塋葬、牧養,管攝久矣。豈虞頑逆滋弊,僅有遠隔之吳惠、吳胡等,希圖噬利,罔法行私,串通蔴荳社番,於乾隆四十三年藉贌蔴埔,混橫管禁芋山,萌貽樵牧生利之區。時逢莊民蔡明、黃岩罔知其弊,先後據實前控。蒙廉明太老爺李,明察秋毫,寬簡便民,不許管禁咀利在案,四□頌德。誠恐歷久,滋弊重生,復蹈故轍,虔將讞諭刻於石,立於道左,永鑒萬年於斯云爾。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據蔡明扭解吳惠「橫牽牛隻」喊稟,隨蒙廉明太老爺李審:『悉前情,查蔡明牛隻誤食土豆,吳惠不投明地保,擅行張牽藏匿,殊屬不法。著責三十板,仍押取甘結。嗣後芋山聽莊民樵採牧養,不許擅阻牛隻喂養,勒索錢文滋事;如違,察出從事究處!此諭』。
續於七月十九日,蒙廉明大老爺李審:『看得黃吾獲解吳胡加等盜牛一案,集犯訊悉前情。查吳明堂兄吳爵串麻豆社番,贌山仔腳麻埔一片,□吳胡加等在該處抽租。加等混將麻埔山崙管禁,不許樵牧。議抽:每牛入山,每年抽草□銀一員;帶刀斧入山,每年抽銀四錢。黃吾之幼子黃抽仝許三趕牛三隻入山,被吳等強牽,黃抽哭回。莊中圍拏吳胡加等,解訊認牽不諱,原牛獲回,從輕各責三十板。此後不許吳胡加等再行抽索,仍著斗哖光約束,俟本年贌限屆滿,不許吳爵再贌;仍取各依結繳查』。
乾隆四十四年歲次己亥桂月(缺)日,果毅後保莊民等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柳營鄉神農村(果毅後)鎮西宮外壁,高二00公分,寬八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文中「陞憲張」,名所受,乾隆二十九年(公元一七六四)任;「大老爺李」,名倓,四十四年(一七七九)左右任,初任笨港縣丞。
哆咯嘓大武瓏番租碑記(乾隆四十四年)
特授臺灣北部理番分府、加五級、記錄十次史,為業經蒙丈、懇示豎碑安業,署□□哆咯嘓大武瓏□□□□□□□□□□□目斗寧大哈、番佃林啟生、鄭子和等呈稱:『啟等番佃耕種社番田園,俱照督憲行清之案,每甲旱田斷貼番租三石七斗、定租一石六斗,遵例配納番租,不敢短欠,升□□□□□□□□□□□□□□□□。茲奉仁憲奉
遵簽飭查等事一件,蒙布政使司李飭行指大啟等佃耕社番田園,並無隱匿,且無欠租等弊,已蒙給冊執掌,□租□□□□□□□□□□□□□□□□註銷。誠見天高地厚之恩。但恐社番後來日久弊生,啟等受害靡止。仰懇仁憲全恩,特啟等遵丈各佃示諭安業豎碑,永遠定耕,以杜後來弊端,恩同高厚』等情前來。
除批示外,合行□□□□□□□□□□哆咯嘓、大武瓏派二社通士、社番、佃戶人等知悉、爾等所有典耕社番田園,務須遵照丈冊,完納□□□□□□□□□□□□□□社番田主,亦不得聽唆使,行為□滋擾,各收己租,其佃耕社番田園配租在案,合此以□。倘敢□□□□□□□□□□□□□□□罪,斷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四年八月(缺)日給。
監生鄭子和、貢生□□□、林啟生、□□觀、陳□老、李斗生、□戶呂阿宗、呂阿□、李□觀、黃□觀、俞□和、柯□觀、沈□觀、石□觀、□□觀、□□觀、□竹觀、洪□觀、洪□觀、張快觀、洪協□、胡□觀、李晏觀、張□觀、何及郎、林雄觀、蘇良琮、林連觀、邱文觀、□日生、鄭遠觀、潘□觀、鄭□生、□營觀、蘇仁觀、楊和觀、林□觀、蘇平觀、楊祿觀、□□□、王天賜、(中缺二十餘字)土目大哈番、斗寧、通事眉八□、□□□(下尚有缺)。
按:碑存臺南縣東山鄉東山村東山警察派出所,高一六四公分,寬七七公分,砂岩。額題一
「陞」字,缺題。示告者為臺灣北路理番同知史崧壽,乾隆四十四年(一七七九)任。
府憲示禁碑記(乾隆四十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三級、軍功加三級隨帶蘇,為懇恩勒石示禁、以杜弊害事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初八日,據諸邑耆民王朝錫等具呈前事詞稱:『切稂莠弗除,則嘉禾莫植;盜匪未究,則良民難安。臺地五方雜處,多遊手,不務生業匪丐流落,一遇病斃,地保串棍,乘夜檯背詐索;如不從其欲,則丟鎖門首,勾通縣差,帶同白役,藉命除害。明憲蒞任臺疆,百弊俱蒙察示;但此未蒙勒石,誠恐差保仍蹈故轍。朝錫等住眷諸羅邑鹽水港,仰沐善政,爰敢不遠千里,相率匍呈,懇乞明憲恩准勒石示禁!庶弊害永杜,生民得安。切叩』等情到府。
據此,除呈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地鄉保人等知悉:嗣後凡有路傍乞丐流匪棍徒等斃,隨時查明收埋;毋許串同差役藉命嚇索、以及捏稟混拘,致滋擾累。如敢仍蹈故轍,藉端株害,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行嚴拏,從重究辦,斷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又,本年四月初三日,王朝錫等以杜害立石等事,再赴縣主呈請。蒙廉明冷太爺批:『無賴匪徒串謀奸保蠹差,將病斃丐屍或過路倒斃不識姓名身屍移置田園屋角,牽連地主鄰右多人,任
意婪索,大為窮簷蔀屋之累。准爾等鄉議公禁;仍候本縣痛切示禁,勒石以垂久遠』。
皇恩耆老李文求、王賞淑、洪承明、呂殿淑、黃天水、李吉仁、馮達三、王朝美,貢生張國棟,生員趙相泉、郭奮揚、廖含章、張寵榮、陳懷剛,監生范四美、林大茂、黃合興、郭叶興、郭振盛、葉瓊盛、林元隆、陳源馨,街民林士孔、李清士、傅合錦、林天祿、柯成好、李良提、郭叶源、翁同興、林寮山、吳藏興、陳振源、張茶岩、陳振隆、柯天僯、高周淑、陳良玉、李君顏、恆安號、徐大安、戴祖觀、張廣盛、陳榮源、陳富淑、徐贊觀、長興號、王元觀。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缺)日,鹽水港七境衿耆士庶同立石。
按:碑龕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護庇宮廟壁,高一一八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府憲示禁」四字。示禁者為臺灣府知府蘇泰,乾隆四十六年(公元一七八一)任。
縣主示禁碑記(乾隆四十七年)
特調臺灣府諸羅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三次冷,為憲示准□□□勒石示禁□。
□鹽水港街耆民王朝錫等呈稱:『港市屬五六雜處,□多不務生業流□□□□□地保串棍,乘夜抬背,哄嚇居民:或將死屍移放門首及莊之前後左近、或置之田園地邊,串通地棍、□保,藉命嚇索;局謀頭役蠹保稟報,□開多名,非鄰□鄰□□而噬,貽累
不淺。□棍匪流丐鼠竊□□狗偷□盜賊□□□頻聞□□□□□□庇為害。竊□無奈,以乞除禍害□□赴府憲蘇呈叩,蒙准出示嚴禁在案。□□仰沐蘇爺德政,剔除匪類而保善良,剴切示諭嚴禁,恩准勒石,以垂不朽』等情到縣。
據此,本縣蒞治斯土,□知此□地棍差保,串同抬移路斃丐屍,嚇詐□□流害惡習,不流□□,業經密訪拏究;續蒙府憲據行嚴飭查禁在案。茲據呈□情,查『無賴匪徒,串謀奸保蠹差,將病斃丐屍,或路通倒斃不識姓名身屍,移置田園屋角,牽連地主鄰佑多人,任意婪索,大為窮簷蔀屋之累!准爾等鄉議公禁,仍候本縣痛切示禁,勒石以垂久遠』批示外,合亟嚴禁。為此示仰鹽水港街耆士庶人等知悉:嗣後如有前項棍徒串謀奸保蠹差,將病斃丐屍,或路通倒斃不識姓名身屍,移置田園屋角附近、莊邊,牽連地主、鄰右,藉索□□。不論差、保、匪徒,□□□眾扭護押解赴縣,以憑□法痛處,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諸羅縣佳里興分司加三級劉,北協鎮左營駐防鹽水港汛加一級沈。
乾隆四十七年桐月(缺)日。
按:碑龕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護庇宮廟壁,高一一六公分,寬五八‧五公分,花岡岩。額鐫「縣主示禁」四字。示禁者為諸羅縣知縣冷震金,乾隆四十六年任(公元一七八一)。至「佳里興分司(巡檢)劉」,名奎。
奉臺灣府道憲楊示(乾隆四十七年)
特調臺灣府諸羅縣正堂、加五級、紀錄五次冷,為嚴禁奸保蠹差藉命需索、噬累無辜之惡習,以安莊民,以杜擾累事。
照得人命重情,無過謀故、鬥殺,然亦只需吊到鄉保、鄰右、證見數人,訊明釁由,便可定案解勘。至若因病路斃,以及服毒、自縊、投水畢命,此皆游手失業,或因逃亡無依,或貧迫短見。彼既生失其正,因而死喪非命,孽由自作,於人何尤?無如奸惡差保於此等人命,覓利居貨,詐偽百出:每於未報官前,將屍移置田頭、屋角,妄招業主鄰右多名,百般需索。飽其索,則暗為銷除;拂其慾,則明示開報。愚民畏累從索,在小康之戶,猶得□□賣畜,以應需索;家本貧乏,則割肉療饑,其若慘狀何!狀有不堪言:甚至此處圖詐已完,又暗令無賴將屍移抬別處,日久屍變肉腐,臭氣難聞!若之何,故習依然?抑且擇殷而噬,以住遠隔,開作近鄰。更或埋後,串謀棍徒,冒認屍親,指傷告究,任意羅織。差保藉票喚為藏金之穴,里民視告名為剝膚之痛:索酒食,謹塋□,敲椅釘棹,拳腳交加,擲杯虎狼;威嚇小民,魂散膽落,不惜挖肉醫瘡,饜其誅求;否即擅拘私押,異常蹧踏。以自盡之人命,禍無辜之生靈,此等流弊,言之殊堪髮指!合亟示禁。
為此示仰該保各莊民知悉:嗣後凡有前項身屍,該附近莊民不必驚懼,告知莊耆,轉報甲頭。查驗該屍有無傷痕,具結報縣:無事經投保差,本縣訊明甲頭,如可免驗,即批示收埋,以杜差棍需索諸弊;如該屍另有傷痕,須緝兇究□,亦即據實報明:該鄉保如敢開報業主、地鄰多人,即屬有意圖詐,除於呈內將名刪除外,先究鄉保開報不實之罪;其有玩保、地棍串謀縣差,於未報官前藉屍圖索,許該莊民即將該保差等指名赴縣稟究,以憑盡法痛懲。如此,則保差惡棍有巧莫施,借屍圖詐之惡習可以立除;而附近莊民,皆得各安本業,不遭無辜之累矣。仍飭該保莊民,照抄此示,勒石永禁,以垂久遠,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給。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璿宿上天宮前,高一三0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禁者為諸羅縣知縣冷震金。另同文碑一,存雲林縣虎尾鎮中山里德興宮,高二0四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年款稍異,作「乾隆四十七年歲次壬寅秋七月穀旦,謹遵示勒石」。額作「奉憲主示」,並有詳盡之勒碑捐額名錄如次:『董事:翁保、林池、吳光□、鍾□奇。□生張□侯捐銀□員。庠生張建侯捐銀四員。監生王日登捐銀二兩。莊耆:陳皆捐銀二員。林申捐銀一兩。吳畏捐銀一兩。陳合鍾、翁四九、王夜生、翁光成、郭傳祖、劉觀海、王天德、吳德麟、吳元成、劉政理、吳聖、蘇玉、張教、鍾□、施報、呂律、鍾辰、林恭、鍾我、陳連、□海、陳萬
、陳□、王俊、楊斗,各捐銀一員。莊騫意、王德安、陳媽定、翁助□、翁娘賞、謝光烈、王耀祖、劉林養、程傳祖、林光助、王光受、吳笋、翁進、黃信、郭景、陳聽、呂樹、呂張、劉屘、蘇忽、侯溪、陳漢、王英、趙玉、林逞、楊俊、戴萬、陳雅、吳斌、陳麟、謝鞍、林添、□□、蘇佑、翁□、王恭和,各捐錢五千』。
嚴禁開賭強乞翦綹示告碑記(乾隆四十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鳳山分縣、加三級、紀錄六次呂,為嚴禁開賭、強乞、翦綹,以靖地方事。
照得阿里港街媽祖宮前、市仔頭、營盤口、仁和街、國王廟前、永安街、北勢街等處柵內各街,正商民往來輻輳貿易交關之所。近訪有:一種無藝之徒,在街開場聚賭,常致爭鬧,釀成禍端;一種流丐,身無殘疾,三五成群,每逢朔望,沿街強乞,稍拂其欲,恃赤圖賴;一種「羅漢腳」,不事生業,潛入街市,混竊翦綹,擾害商民。此等不法,律載森嚴,重則流徒,輕則枷杖。本分縣蒞任斯土,曾經出示曉諭,以冀悔悟;無如故轍是循,不知痛改,除一面飭差協保查拏外,合再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阿里港商士街民人等知悉:嗣後本港柵內各街,如有不安本業,仍蹈前愆,並開賭以及身無殘疾、市行強乞並混竊翦綹,滋事擾害,本街商民人等馳報地保,
拏解送赴本分縣,以憑按律嚴究,決不稍貸。再查媽祖宮前、市仔頭街道有搭蓋茅蓬篾摺,此最易致火燭,應行一併禁止。宜各凜遵,無違!特示。
乾隆四十七年六月(缺)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雙慈宮(天后宮),高一二三公分,寬六八公分,砂岩。原碑缺題。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示告者「臺灣鳳山分縣呂」,名岳,乾隆四十六年(公元一七八一)任。
嚴禁冒親告命示告碑記(乾隆四十八年)
按察使司管臺澎道憲楊,為玩保蠹差藉命嚇詐,以除積弊,以安□□事。
照得臺地五方雜處,每多游手失業;或為饑驅,或□□□,以□□□□傍,並有短見輕生。此皆孽由自作,於人何涉?無如玩保、蠹差,藉□□□□,以為利藪,遍莊索詐,竟敢於未報官之前,擅拏禁嚇。□民畏□,屈□□□慾,則隨時開脫;拂其意,則妄指報驗:以遠莊開作近鄰,任意□□。□□□役,乘伊值日,串謀鄉保、里差,謀死外來乞丐,將屍抬於□□□□□□,□鄉保值役,隨時群夥畢至,每分遠近莊社,□殷而□,□□□□,□□□□;稍不如意,則套出無賴棍徒,冒親告命。差保從中□□□人,代為□□,□中分肥。種種弊害,殊堪髮指!本司正在嚴拏示禁□,□□□□□□
□□情,除親提差保重究,併密訪查拏,仍行縣一體查究外,合□□□□□□禁。
為此,示仰莊民人等知悉:嗣後凡有短見□□□□□□□,□□□□告知莊耆甲長:驗無屍傷,又查無姓名、□□,□□□□□□□□□□;□有屍傷者,須緝兇究償,即告知鄉保,稟□相驗。該鄉保□□□□□□□戶、莊民,株累無辜,以及移屍串謀;縣役於未報官之前,□□□□,□□□等據實指名,赴府、縣呈究。如不立拏究辦,許即赴□□□,□□□□□□。本司意在除弊安良,該差、保如敢仍前違犯,一經訪聞,□□□□,□□□提,按法重究,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十三日給。□□□□□□立。
按:碑存屏東市天后宮,高一一六公分,寬六一公分,砂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臺澎道楊廷樺,乾隆四十七年(公元一七八二)蒞任。
奉憲示禁碑記(乾隆四十九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欽命按察使管福建分巡臺澎□□□□□□□□□□□□□□□為嚴禁玩□□□□命嚇詐,以除積弊,□□□□事。
照得□□□□□□□□□□□□□□□□□□□□□□□□□□□□有短見輕生,□□□□□□□□□□□□□□□□□□□□□□□□□□□□□詐,竟取□□□□之
前,擅拏□□□□□□□□□□□□□□□□□□□□□□指報驗,以□□□作近鄰□□□□□至縣役□□□□□□□□□□□謀死外□□□,□□□□□戶田頭屋角,□鄉保值□□□□□□至無分□□□□□□□而噬,此處索飽,移□□□□□□□,則套出無賴棍徒,□□告□。□□□□□作好人,代為□□,暗中分肥。種種弊害,殊堪□□!□□□□□嚴拏示□間,茲□□甘作□□□□□□提差保重究,并密訪查拏。仍行縣一體查究外,合亟出示,通飭嚴禁。
為此,示仰莊民人等知悉:□□□□有短見自盡,及路斃之案,該莊民告知莊耆甲頭,驗無屍傷,又查無姓名、來歷,即呈縣立□□□□□理;其驗有屍□□者,須緝兇究償,□告知鄉保,稟報相驗。該鄉保倘敢混開妄指富戶、莊民,株累□□,□及移屍串謀;□□□□,報官之前,擅拏索詐,許該莊民等據實指名,赴府、縣呈究。如不立拏究辦,□□赴轅具□,以憑嚴拏重究。本司意在除弊安良,該差、保如敢仍前違犯,一經訪聞,或被指□,定即差提,按法重懲,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缺)日,羅漢內門莊□□原業主陳□□等同立碑勒石。
按:碑存高雄縣內門鄉觀亭村紫竹寺(觀音亭),高一七五公分,寬七四公分,砂岩。
臺澎兵備道諭告碑(乾隆五十三年)
欽命福建提刑按察使司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加隨帶加二級、紀錄四次萬,為懇恩給示等事。
本年十一月初三日,奉巡撫部院徐批據:據職監賴九隆、粵民鐘國文等呈稱:『召伯循行去後,功南棠之慕;昌黎過化迄今,仰北斗之瞻。今□大人,仁聲攸著,無異二公之德政可傳者也!前三十六年,督憲鐘以臺屬人民淹留不得回籍者,皆由□之多,奉旨頒諭:在臺回籍者,向舡戶謄單,自行投驗。內地往臺者,父母官給照。凡遇關津隘口,隨驗放行;文武胥吏營弁,不得刁蹬留難等情,通嚴示禁。迨房書索單錢七百丈積弊相沿,雖無其例;第由來已久,未能概除。緣房書加索照費,文等以遵諭便民、乞飭示禁等事呈轅。蒙批:□書藉端勒索,殊干法紀!屢經本部院嚴諭該廳查禁,何得復萌故智,多索病民?仰臺灣道立即嚴行提究。如有指勒留難之事,即行從重擬辦,毋得稍寬等語在案。嗣是口書不敢過為多取,百姓亦不苦於苛求。俾回籍之眾:白首而思妻子,無至牽滯於臺疆;壯年而顧父母,不復淹留於海國。雲山有歸望之思,門閭無空倚之慮,福庇黎庶,感德靡涯!但思隨輦布伏,乞恩准示禁,各願捐資勒石,永銘遺愛以戴鴻恩於不朽云』等情。奉批:『仰臺灣道給示永禁』等因。
奉此,合行出示永禁。為此示仰各口書人等知悉:嗣後凡有粵民回籍,赴廳填給照單,無論士庶人等,不得留難指索規禮。倘有玩愒經胥,敢於示禁之後,復萌故智,需
索病民,一經查出,或被告發,定即嚴行拏究,按法重治,決不寬縱!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總理職監賴九隆、監生林發成、監生李學習、監生曾廷尚、職員鍾國文、陳鼎芳、新聚義、李榮洲、劉集繼、陳仁達、吳俊義、李朝良、新廣福、新廣信、陳慶韶、謝連二、劉乾伯、曾宣革、張鳳仁、曾達坤、福興、振德、源大興、萬和。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給勒石,豎立韓文公祠。
按:碑現存臺南市北區三山國王廟,高一0四‧一公分,寬六一‧六公分,花岡岩(青斗石),缺題。示禁者為臺澎兵備道萬鍾傑,乾隆五十三年(公元一七八八)履任。碑中「巡撫部院徐」,名嗣曾,五十年任(一七八五)。
奉憲示禁(乾隆五十三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五次楊,為蒙示加慘、乞委員詣勘清草、以靖地方事。
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日奉巡撫部院徐批:據嘉義邑向忠里衿耆吳積善等具呈前事詞稱:『善等東西兩保二十二莊,居住海濱,田園稀少,民無餬生;幸有一帶海坪,□莊採捕度活,因天地自然之利,救萬民之命。乾隆十二年,地棍方鳳、陳淘德佔築肥私
,呈請輸餉,致鄉賓蔡維仁等出控。經前道楊批府,親提轉發臺邑主夏,訊歸各莊公□採捕,吊銷□□得蒙前府發勒石,永遠示禁,毋許將來混佔。詎賊亂甫平,邱方二大姓邱朝遠、邱體、邱天、邱轍、方連、方財源、方體、方元明等,串同蚶寮莊之巨族黃佛、黃禹、黃世、黃歲、黃鄉、□□□□□□□□之正堂等,群雄同謀,沿海插標,聚匪搭寮,截奪各莊採捕,幾致大禍數次。善等無奈,本年五月十三日粘繳碑文轅叩,蒙仰臺灣府錄案查議,仍一面示禁牌文並發□□□□□□□□□□不遵憲禁至意,反將邱朗架飾,鳴鑼殺命,藐斷圖佔等語,及各歸各管外等詞,布敘示中,陽若為民示禁,陰實啟他覬覦。而邱等□□□□□□□□□管者為強佔,反以歸管為借詞,曰加曰佔,彌增截奪,致民生路終絕。在善等忝係衿耆,不習採捕,即使終佔,固亦無效;獨念眾莊貧民,以此採捕活命,一旦被佔,絕□□□□□□□□忍視。且日在海坪爭鬥不已,勢必釀大禍,若不預先稟明,善等亦難辭咎。合亟相率抄粘新舊示二紙繳驗,叩乞欽命大人俯憐。蒙示加慘,恩准委員詣勘清草,以靖地方兩里。沾叩』等情。奉批:『查此案先據議詳,業經批飭,仍照原斷嚴□□□□□□□□契,查勘擾累,併邱朗等所控黃文等各案,一概註銷在案。仰臺灣府遵照前詳批內,明晰出示;仍將前示掣銷。如再弊混,提承嚴究。粘單並發』等因。
奉此,為查此案先據□□□□□□以藐斷圖佔等事赴撫憲呈控,批府查案議詳,仍
一面示禁等因,經前署府先行出示,併將邱朗等呈敘入示內;一面查議,詳奉憲批:『嘉邑生員□□□□□告邱朗等爭佔海坪一案,查此案先因陳陶德於乾隆十二年認課報陞,以圖壟斷。當時即會莊民向陶德納課,先築三十餘坵,復又分作六十餘坵。可知日久侵佔愈多,即借□□□□□□□□為影射,不問可知!旋因臺灣縣知縣夏瑚訊明此項海坪向例並未納賦,聽近海居民採捕謀生,因民之利,實屬惠而不費;但相沿日久,其中即有貪狠之徒,若冀□□□□□□□既不為後,惟我欲為。該令究出確情,將海坪斷令全數歸公,悉憑眾姓採捕,詳明道、府,勒石永禁在案。實屬平允。邱朗等何得於賊匪甫定之後,復圖影藉覬覦,紊亂舊章!仰即仍□□□□飭永禁,不必再行吊銷、查勘,以啟奸民圖霸之心,肆恣擾累。至邱朗等所控黃文等改賊從義,亦屬出於□口,當時並無確據;況首逆匪夥勦捕,□□大亂平而眾□□,更不容□□□,此案無庸查訊。其前任臺守覺羅四尚有飭令嘉邑究擬蔡華仁等告戴天等竊賭九案,事隔多年,人亡物故,且經案卷焚燬,併著一概註銷,照案出示嚴禁,併轉飭嘉義縣遵照□□:如有玩控,即行嚴拿究辦詳解,毋違。此繳』等因。奉此,當經本府出示曉諭,併飭行嘉義縣一體遵照在案;乃邱朗、方連、黃佛等何物,膽敢於示禁之後,仍行恃強藉詞輸餉橫佔!殊屬□□。
茲奉憲批前因,除將邱朗等所控各詞及前案府給示掣銷外,合再行出示嚴禁。為此
,示仰向忠里安定東西二堡鄉民人等知悉:爾等務須凜遵憲令,即將該處沿海一帶海坪,聽民公眾採捕;併將現搭海寮全行拆去,毋許少有存留,以杜爭端。倘有不法奸民敢於仍前□段築圍聚□搭寮冀圖霸佔,及不將海寮登時拆燬,併阻截各莊民採捕致生事端者,許爾等莊民指名具告,以憑嚴拏從重究辦;該地鄉保縱容不報,一經查出,或被告發,定行一併嚴究。本府言出法隨,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缺)日,安定西保向忠、旌義里,生員吳積善、耆民蔡甫、黃文、郭黃玉、謝英豪、陳聰明、王應全、王三祿、王鎮標、林榮光、楊親秀、鄭國欽、吳光猛、吳圭當、陳六、蘇淵、謝顏、黃財元、許登宗、吳奇都、蔡乞、陳艷、□□□等同立碑。
按:碑存臺南縣佳里鎮建南里金唐殿,高二五二公分,廣八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禁者為臺灣府知府楊廷理,乾隆五十二年(公元一七八七)任。碑中「前任臺守覺羅四」,名明,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任;「臺邑主夏」即「臺灣縣知縣夏瑚」(同見本碑),二十三年(一七五八)任。
大上帝廟示禁碑(乾隆五十七年)
署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五級紀錄五次沈,為稟請示遵以供神祀、以肅法紀事。
乾隆五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蒙本道憲楊批:據郭友等具呈前事詞稱:『切郡城之中有上帝廟,恭奉北極上帝神像,赫濯無疆,最稱勝地。是廟棟宇巍峨,基址寬豁,皆前人募建,以崇帝德,而肅瞻仰。迨歷年久遠,日就傾頹;且有頑硬之徒,將本廟之前後左右界內壙地肆行侵築,更見摧殘,殊堪敬憫!『乾隆五十三年間,蒙大憲在府任內捐俸重修,併准境眾呈請究還界地在案。爰是廟宇整麗,神民咸安。不虞五十五年有廟後居民馬梓,增築房屋,復敢侵圍界地長一丈三尺、闊五尺,挖去磚甓千餘塊。境民共憤,僉舉值年爐主郭友等,率眾乃赴仁憲呈究。蒙行前縣主仇勘明,堂斷馬梓侵界不合,折罰番銀四十元;仍令每年供納地租,均付本廟逐年爐主收放利息,以為修理廟宇之資。又令週圍界內店屋二十四間,每年各應納地租錢二百文,以充香油之費。此皆儆省侵佔神地之至法;但恐賢愚不一,久後暫(漸)玩,難保無不肖之徒,將來復謀抗佔之弊,貽瀆神明而負憲恩!友等係現年爐主,竊以原斷案牘不若示諭之昭彰、使知共儆。合僉呈稟請,叩乞憲臺大人,惠及神民,恩准出示,勒石申禁,以垂鑒戒。俾得永遠遵守,以杜爭端。沾恩靡既!上叩』等情。蒙批:『臺灣縣查案示禁!仍具詳備案』等因。
蒙此,合行示禁。為此,示仰居民人等知悉:爾等居住該處廟地界址,遵照逐年交納地租錢文,不得短少;毋庸侵佔地界!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首事郭友等、景山號、源興號、新文錦、全成號、新泉錦、益陞號、吉和號、正太
號、得利號。
乾隆五十七年七月(缺)日給立石碑記。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俗稱大上帝廟)三川門內左壁,高一二八公分,寬六四‧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毋許民番私捕埤水魚蝦示告碑記(乾隆五十八年)
特授臺灣府嘉義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單,為請示立石等事。
本年六月十一日,據茅港尾保五社課埤董事生員陳奮庸、馮先正、陳環觀、陳國棟、邱光道、戴江海等,頭家黃合興、謝振利、陳魯生、許春成、馮登權、康珍奇、徐懷祖、陳隆生等呈稱:『農民歷耕下則課田、逢旱則苗枯槁,遇水則種飄流,力耕苦累者不一。故康熙五十三年庸等祖父傳齊眾議,協築一埤,每屆秋淋沖崩,用土非少,破費實多;課命有關。自雍正三年周前主勘憫,發借庫銀一千兩,再築高岸堅堤,所以灌溉課田數百餘甲,帶征管事戴合成供粟凡百餘石。經將舉至公無私之人充為埤長,議將埤出魚蝦微利統歸埤長管收,永為填築工費。曾被漢棍楊宅併番愚爾瑞等擅行私採。繼陳臣等(於)乾隆二十四年赴李前爺呈究枷責,示諭嚴禁,不許漢番私採;而埤水仍照甲數灌溉在案。如良善民番自備手網等項在埤捕取魚蝦者,原以十分聽埤長抽的三分,以
為工費。不意匪亂原示遺失,惟恐不法民番混規強捕,致埤崩壞,莫敢為首,課命有關。准飭給示立石,公私兩全』等情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民番一切人等知悉:爾等務於埤水灌溉課田埤內所產魚蝦,聽頭家照例管收,毋許民番私捕滋事!如敢故違,許該埤長、頭家指名具稟赴縣,以憑嚴究。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五十八年六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官田鄉隆田村隆麻公路邊葫蘆碑中,高九七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此碑示告者為嘉義縣知縣單瑞龍,乾隆五十六年(公元一七九一)任。
奉憲道禁(乾隆五十九年)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四級、紀錄六次楊,為六鼻寧等處塭外一帶海坪歸公採捕,勒石永禁,以杜訟□□事。
查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據嘉邑旌義里西保生員洪如珪等呈告塭戶洪金興等赴縣給牌,藉輸塭餉,網佔公海等情。據此,當經行據臺防廳清丞詳稱:『此案自五十四年陳軍等串番佔□□,致東西二保耆民陳聰明等呈控,奉憲檄行勘,訊經卑職前詣勘明查訊,具詳請照前撫憲徐批示:「自南之穵仔塭起,至北之土地公山仔塭南岸止,各
塭之外海坪□□,一概歸公,悉聽民番採捕;所有搭蓋草寮及竹標插界盡行拆毀。其邱允等呈繳贌字契券,概行註銷。即行臺防廳照案出示嚴禁,遵照辦理;如有玩抗,立即究辦詳解」等因□□。嗣於五十六年原塭戶黃赤將塭□□充公,洪金興出頭承佃,赴縣給牌,藉佔海坪,採捕滋事。所有陳軍、黃赤、洪金興等各控案及洪金興所領縣告示,應請一概註銷。再查六鼻寧等處塭岸之外一帶海坪,屢有奸民赴縣請墾輸餉,另築小岸,名曰「沉塭仔」,藉佔海坪,亦屬肇衅興訟,並請概行拆毀,照案出示,勒石永禁,以垂久遠』等由。
據此,除詳□□外,合行出示勒石嚴禁。為此,示仰嘉邑旌義里西保各莊、社民番人等知悉:爾等務遵□前撫憲徐批示定界,將該處一帶海坪悉聽民番歸公採捕;倘有不法奸民敢於塭岸之外再築小岸,或搭寮插標,希圖佔界蓄養蚶蠔、阻撓民番採捕情事,許爾等指名赴轅呈告,以憑嚴拏究辦。該地鄉保賄縱不行首報,察出一併究革,決不寬貸。各宜凜遵,無違!特示。
安定里西保:生員洪如珪、陳洪疇、陳聰明、王鎮標、王三祿、王應全、鄭子敬、周遜智、林榮公、謝顏、蘇淵、黃文生、謝英豪、楊親秀、鄭德勝、蘇進生、王皆德、黃福生、蔡□運、楊□等同立碑。
乾隆五十九年二月(缺)日給發。
按:碑存臺南縣佳里鎮建南里金唐殿,高一一九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告者為臺澎兵備道楊廷理,乾隆五十九年(公元一七九四)正月實任(前此嘗以知府署任)。
嚴禁覬覦餉塭示告碑記(乾隆五十九年)
欽命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記功□次、加四級、紀錄八次劉,為憲恩示禁以北…。
……民王合英、郭海源、蔡赴段具呈前來,詞稱:『竊英等於乾隆三十三年□□府鄒□買陳玉振嘉邑北中標餉塭一所。三十七年,宗棍郭行等□□覬覦不遂,架詞「可墾鹽埕」,聳前府李。蒙仰憲發縣、府勘訊,經縣主陳□詰勘,妨礙隅民萬實,並鄰右等逃脫各緣由,詳議前府蔣,必能如詳銷案。□□妬心不灰,故以徒將四十九年□□□□繳文等,騙得前府孫,行□鹽界,開築鹽埕。英等泣赴道、府兩憲,叩伸□□,民□□□□□□□□□□□□□□,英等無奈,抄粘奔□□□□□□□□□□□□□□□□訪蒞場,立時決案,秉公處□,剴切詳□,毋任□□,□混糾訟,致干□□□帖□□□□□道憲萬,□□□□□民居,墳墓餉塭情實,繳行□仁□□□,仰沐恩□鴻施,仁政恩□,□□□□□沾骨。明□剴結,剷廢鹽場,申詳歷經場遵□□□是□□□□絕,不一而足。誠恐日久弊生,□念頭萌,蹈□□之□有負大憲之□。□□使民居,埋骨□□□□□□之□□□□□□□□□□□□示,以□□□□□沾恩□□,切叩』等情。□□□
□□,前在府任,□□□□□□□□□□□□察□□□□□□□□□□□□西南沿海一□,□係魚塭,□□□□□□□□□□行詳□□□□□□□□□□□□□□□□□□□□□□在案。
茲據前情,除批示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民人等知悉:恐大田一場因前□民間□□□魚塭,業經本道詳明鹽係□禁,□築□□,毋復修□,□故□□生覬覦,復行上請隨挖,致毀民間墳墓、魚塭。如有不安□分之人,□□□□□□行呈請□□,□□□赴道、府□□□□禁止;仍將此示勒石,以垂永久。□□毋違!特示。
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缺)日給。
按:碑原存嘉義縣布袋鎮同安里大眾廟,民國四十八年(公元一九五九)被竊而失;高一二七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碑中道府縣官姓氏多人,茲註列其名如次:示告者為分巡臺澎兵備道劉大懿。「前府鄒」,名應元,三十三年(公元一七六八)任;「前府李」,名師敏,三十七年(一七七二)任;諸羅「縣主陳」,名松,三十八年(一七七三)任;「前府蔣」,名元樞,四十(一七七五)年任;「前府孫」,名景燧,四十九年(一七八四)任。
嚴禁洲南場陋規錮弊示告碑記(乾隆五十九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五次楊,為□□乞除鹽……。
……以乾隆□□□□月二十五日奉巡撫部院徐批:據洲南場晒丁廖妹、林頂小、楊
貴、許□、吳銀、何□等呈稱:『□□□□□□□□□□□價一錢兩分;若有溢晒鹽觔,亦係照發。記數年來鹽場內司巡丁□□□剝凡□□□□□□□□□□釐。又妹等場中從無所費,只有督場每名晒丁送年八分、送節八分,□□□鹽□□□□□□□□□□丁勒銀一錢二分。每開晒,署內給銀二兩五錢,只發一兩六錢;又□勒□□□□九分□□□□□□□兩年小修,三年大修,並每年修理橋梁,俱係署內發價修造;今悉被督場吞減,勒令□□□□□□□□每夜巡更、巡倉、蓋鹽,向來係巡丁之事;茲一概派令預小等自守。仍令每任官換印蓋鹽,凡四□□□□銀十二元。又每月給晒丁伙食鹽二斗,今只發一斗。種種逆剝吞肥,□□□□泣。預等晒鹽,上□國課,下恤身家,現通場眾晒丁共二百二十六名,生齒日繁,戶口急□□□鹽價□□□□□□□□且不足於供,何堪如此苛求逆剝!幸蒙大憲蒞臺靖氛,千載一逢,若不相率籲懇嚴行究除積弊,勒石永垂不朽,必至□□□□□□□。理合披瀝苦情匍叩。伏乞欽命撫憲大人,樂利除弊,全臺均賴,憐察錮弊慘害,恩准禁除,勒石垂休,千秋永……』……『……府查議詳報』等因。
奉此,查本府上年八月履任之時,正逆匪滋擾,並無□□□□□□□□□□□□□。茲據洲南場晒丁廖妹等呈稱短發修費、晒價及勒索□分等事。從前以□□□□□□□□□□□□具控;且自賊匪擾亂之後,各前任辦理場務之人,俱各逃亡內渡,無法□□
□□□□□□□□□□□事定有因。茲本府費心整飭,力除錮習,誠恐積弊不止洲南一場,合行出示各場,□□□□□□洲南場督場、管事、巡投、甲晒人等知悉:嗣後凡遇修理、管食、清倉、溢鹽□晒□□□府□□□□□□□□□□管巡人等敢再仍蹈錮弊短發、抽扣及藉端勒索年節陋規、埕底銀元□□,一經□□□□□□□□即嚴拏從重究辦,斷不寬貸。本府令出法隨,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禹帝廟,高一一七公分,寬六二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臺灣府知府楊紹裘,乾隆五十六年(公元一七九一)任。碑內「巡撫部院徐」,名嗣曾,乾隆五十年(一七八五)任。
嚴禁海口陋規碑記(嘉慶元年)
欽命福建水師提督兼管臺澎總兵印務噶普仕先巴圖魯帶功加一級哈、(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二級劉,為嚴禁海口舞弊勒索、以安商艘事。
照得南北海口,林逆未經滋事以前,百弊叢生,聞有貼差、指配等項陋規名目;自奉公中堂福奏辦之後,除文口紙張飯食番銀五員、武口三員之外,一切陋規,永行禁革
在案。茲本軍門等查出:鹿耳門文武守口丁役,於正月內復有得受春彩禮名目。雖訊係各船戶因新正到口,自願致送,並非勒索,亦非常規;但恐日久弊生,難保無復啟陋規之漸,不可不懲辦示儆。除將得受春彩禮之丁役枷示外,合再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各行保、船戶及守口丁胥人等知悉:嗣後每船進口,止許遵照定例,收取紙張飯食番銀文口五員、武口三員,此外不得額外絲毫多索;倘敢故違,復興別項陋規名目,許船戶人等指名赴轅控告,以憑嚴拏究辦。本軍門等言出法隨,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元年四月二十八日,發水仙宮張掛曉諭。
按:碑現龕臺南市西區神農街水仙宮左壁,高一一六‧五公分,寬五三‧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澎總兵哈當阿,乾隆五十六年(公元一七九一)以水師提督兼管總兵職務;臺澎兵備道劉大懿,乾隆六十年(一七九五)任。另一碑,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
恩憲大人示諭碑記(嘉慶四年)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五級、紀錄十次遇,為公私兩便等事。
嘉慶四年八月初一日,據漁船戶張國榮等呈稱:『仰惟興利必先除弊,為國亦以為民。榮等捕魚為活,一切漁船應在小廠戶建造帶餉;至不時損壞,只就近澳修葺。而所
用木料油釘,有係軍工者,應向小廠戶及油釘舖購買,給出憲單為憑,經前憲馮批飭案據。第法久弊生,近有奸舖賤置私貨,混作軍工用餘者,出憲單售賣。所以小廠戶黃寧海等稟稱:「軍工貨物難消,致蒙憲禁允大小商舟彭舟古漁各色船隻成造修葺,悉歸郡城小廠戶。泣思漁船一葉,有底無蓋,本非商船之比」。成造應歸小廠戶,榮等素所凜遵。軍工難消,弊在奸舖,不在榮等。若修葺亦歸小廠戶,則榮等漁船朝出暮歸,易為損壞,一經擱淺,便難駕駛,不就近澳修葺,則船拖到廠,費倍於造,將補葺不遑,何暇營生乎!可憐捕魚蠅利,餉項攸關,非就近澳修葺,勢不得不就別業改圖。情迫,合再僉同叩乞:明並日月,俯察軍工難消,實由奸舖。嚴禁舖戶售賣軍工用餘物料不得雜以私貨,并恩准漁船得以就近隨時修補,抑或示榮等應用物料悉向小船戶購買;則公私兩便,奕世蒙休,榮等戴德高厚!切叩』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據黃寧海等具稟,業經示禁在案;茲據前情,除批『據呈漁船日常遭風砧漏,隨時在澳修葺,請免駕廠等由,姑准循舊例辦理,以從民便;但修船應用軍料等物,應悉向小廠戶購買,毋許接買彩料!其餘舟彭、舟古、商船,仍照原議駕廠修理,不得藉有漁船在澳修葺之例,概行影射,候明晰示諭遵照可也』等因榜示外,合亟明晰示諭。為此,示仰匠舖船戶人等知悉:嗣後凡漁船遭風砧漏,應聽該船戶循例隨時在澳修葺,以從民便;其應用軍料等物,務須悉向小廠戶購買,毋許接買私料混用!其餘舟彭
、舟古、商船,仍照原議駕廠修理,不得藉有漁船在澳修葺之例,概行影射!倘敢故違壟斷,一經察出,或被訪聞首稟,定即嚴拏究辦,決不寬貸。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四年八月(缺)日,給發洲仔尾曉諭。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保寧宮,高一00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額題「恩憲大人示諭」六字。示諭者為分巡臺澎兵備道遇昌,嘉慶三年(公元一七九八)十二月護道任,四年三月陞(實)任。
李茂春塋域勒禁侵佔告示碑(嘉慶五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四次周,為墾恩給示勒禁侵佔事。
據生員李夢瓊、拔貢李宗寅、耆老李圭璋具呈詞稱:『緣瓊等祖李茂春,係漳州府龍溪縣人,登明末鄉薦。居臺永康里,築夢蝶園一處,讀書其中。法華寺地,即園故基。為人富著述,樂道義,時稱曰「李菩薩」。逝後,卜葬南城外新昌里。經蒙巡憲御史張、六及海防憲孫賦詩題贈,建設神位,奉祀法華寺左。生平遺蹟、墳塋坐址,詳載「臺灣府、縣誌」中確據。但瓊等祖之葬於臺也,百有餘年矣;時序既遠,覬覦漸生。邇來多有豪強等輩,狡圖侵佔:或乘夤夜而盜葬、或拾瓦棺以偷埋,禍端波起,力阻靡寧。切思瓊等祖,名列賢書,蹟載紀傳,遺蹤疊蒙憲賞,抔土忍令橫傷?興其臨時角較,
動費天心;曷若未雨綢繆,懇請嚴示!謹將誌內所載事蹟、詩序、碑記,抄粘呈電,恩准給示,以便勒石』等情。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給示曉諭。為此,示仰闔邑里莊軍民衿庶人等知悉:嗣後毋許在於該處前後左右希圖侵佔,或盜葬、偷埋,漸生覬覦;如有違犯不遵,許既指名稟究,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五年十一月(缺)日給。裔孫標生、光翰、和記、裕義、悟使、應望、誠實、德章、邦基、永川、寬柔、真是、崑山、瑞金、赫定、赫惠、赫祿、永竹、赫虎、君正、永絨、三江、救光、熊羆、永尚、永清、赫祖、赫騰、赫佐、赫畝、赫希、桓并、永吟、永標、永成、赫純、咸正、端昭、赫江、赫秋,董事孫夢瓊、宗寅同立石。
按:碑原勒臺南縣飛機場附近蛇仔穴李茂春墓附近,民國三十一年(公元一九四二)飛機場新築,李墓毀,其骨殖並本碑移存臺南市東區法華寺。碑即龕寺左納骨塔前牆壁。碑高一0五公分,寬八八公分,花岡岩。示告者為臺灣縣知縣周作洵,嘉慶五年(公元一八00)任。
義塚護衛示禁碑記(嘉慶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四次周,為據呈勒石示禁事。
據拔貢生李宗寅、生員陳肇昌、陳廷瑜、趙新、王瑞、陳震曜、朱登科、吳成謨、
陳玉珂、陰陽生魏巽岩等呈稱:『臺郡南、北義塚、概係沙土浮鬆,全賴蔓草滋生、根連固結,以資護衛。近有樵夫牧子,在該坆塚鋤割草薪、放牲踐毀、刨取沙土,妄肆蹂躪,漸致坆土摧殘;一經霪雨,水注沙流,恆有塚穿棺現之虞,已堪憫惻!更有一種奸徒,綽號「山鬼」,膽將牌石、墳磚偷挖盜賣;甚至開棺盜物,或遷骸別瘞、將穴築窨轉售:種種慘傷,殊難言喻!前經府陰陽學魏巽岩稟請示禁,蒙列憲設立巡查,并奉示禁在案;無如日久玩生,仍無顧忌。伏讀謄黃上諭「窮民無力安葬并無親族收瘞,該地方官務擇隙地,多設義塚,隨時掩埋,毋許拋露」等因,仰見皇仁澤及枯骨至意。今此鄉愚奸匪,貽害泉臺,大干法紀!寅等蒿目悽愴,情難袖視。爰相率呈請,伏乞恩准示禁、飭差查拏:庶奸愚知儆,幽明共感。切呈」等情。
據此,查義塚無人看守,向惟官斯土者同爾紳衿留心稽察,共相保護,使樵夫牧子不敢蹂躪;庶免風雨飄淋,泉臺飲泣。今據呈,南北義塚近有樵牧踐踏,漸致塚穿棺現,殊堪愴惻;且有匪徒盜挖情事,更堪髮指!若不急加查禁,何足以妥幽魂而安枯殖?該生等觸目傷心,相率呈請;具見情殷枯朽、公義可嘉!自應給示嚴禁,勒石垂久,以昭炯戒,除飭差查拏究治外,合亟出示嚴禁。為此示仰閤郡人等知悉:嗣後爾等樵牧,各赴曠埔、荒山,毋許仍至有墳處所,任意殘踏、刨沙掘土;至牌石墳磚,例禁偷盜,更不得私偷盜賣;其挖墳竊物、遷骸盜穴,益干斬遣重罪,在爾匪徒誠牟利無多,何身
命不惜!至義塚應聽擇葬,亦毋許藉窨勒索!自示之後,各宜安分守法,毋再復踏前轍;倘有不遵,或被告發,或經訪聞,定行嚴拏,按律重究!本縣執法如山,決無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七年十月(缺)日給,勒於城南。著地保看守,毋許毀失,致干察究!
助碑蔡高嵩。
按:碑原勒臺南市南區墓地,現存南門碑林,高一一四公分,寬六二‧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周作洵,嘉慶五年(公元一八00)任。本碑全文「臺灣私法物權編」錄之。
恩憲大人示諭碑記(嘉慶十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汪,為蠹弊殃民等事。
本年九月十九日蒙臬道憲糜批,據臺灣縣民陳登科、曾仲義、王武略等赴轅具告詞稱:『緣科等在附郡洲美澳整置漁船,往鹿耳門外掛網,採捕魚蝦為活。雖係朝出暮歸,遞年俱遵例取具族鄰、澳甲、行保、互井各結,赴縣主請領印照,征納課餉,歷有照串執據。嗣因年前蔡、朱二逆匪船竄臺滋擾,前陞憲慶檄飭廳縣,示諭大小商、漁各船,就於船篷面上書寫「篷號」,以備稽查等因;科等綑繹憲示,原係指飭船戶自行書寫
而言,並未有指令書役代為書寫,致啟需索弊端。科等每船遞年應換新篷一次,每次縣蠹兵胥葉振玉橫索錢二百文,又商船每船被索錢三百文,名曰「篷號禮」。各船戶嘵嘵,莫敵權弊!自蔡、朱匪船竄臺起至今,已歷數載,統計被索陋規數千金。致富成家,心猶未足,復藉為年例,鳩索莫休。但查此項規禮,與「得受海口陋規」無異,前經大憲「辦理林逆案內善後事宜」條奏革除,例禁森嚴。今蔡、朱匪船,或撲滅,或投誠,亦歷年久,郡澳寧靖;蠹尚不斂跡,仍於鳩索「篷號錢」而外,逐年分案出票差擾,每船重索錢二百文,名曰「刊刻舟皮號」、「連舟宗互結」等費。有此重疊覬索,是蠹之殃民,莫此為甚!虧科等貧梢舟子,冒風涉險,全望些少魚利,上供課餉,下蓄妻兒,豈容蠹貪重索,苛求無已?慘哉奚言!茲逢明憲由京蒞臺,整頓斯土,正萬民望光赴愬之日。合亟瀝情僉呈,扳轅匍懇,叩乞欽憲大人,重憐貧梢涉險,恩准飭行廳縣示禁革除,庶海口陋規得以裁免,而篷號亦得自行書寫。通臺舟子莫不謳歌載德於無既矣!切叩』等情。蒙批:『據呈縣胥籍索書篷、刊號規例,殊屬違禁!仰臺灣府嚴查究辦,並出示禁革!毋任擾累』等因。
蒙此,除提臺邑玩胥究辦外,合併出示嚴禁。為此,示仰沿海廳縣書役人等知悉:已往姑免深究,自示之後,爾等務須痛改前非,守法奉公,不得再以「書篷」、「刊號」名目,藉端措索;如敢故違不遵,仍前圖索,一經察出,或被告發,立拏從嚴治罪
,決不姑寬,毋違!特示。
嘉慶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給,發洲仔尾實貼曉諭。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保寧宮廟壁,高一0八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額鐫「恩憲大人示諭」六大字。示諭者為臺灣府知府汪楠,嘉慶十五年(公元一八一0)任。碑中所稱之「臬道憲糜」,名奇瑜。
王氏祖塋保護告示碑記(嘉慶十八年)
署臺灣縣正堂高,為示禁事。
案據生員王遜鳴呈稱:『緣鳴祖王奇生於康熙六十年領兵征勦朱逆,在南路赤山陣亡。奉旨:「誥贈忠勇將軍,配享忠義祠」。葬府治大東門外虎尾寮嵌頂崙。茲鳴姪現任福建水師提督,晉封子爵,欣遇覃恩加封祖振威將軍。所有墳前曠地,例有禁步;誠恐無知鄉民任意佔葬,及縱放牛羊、砍伐竹木、混開車路、影藉舊窨再行開造情弊。理合呈請丈明四址,定界勒石示禁』等情。
據此,當經本縣帶仝弓匠手,親赴該處墳塋前後左右,照例丈明四至步數,立碑定界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軍民人等知悉:爾等毋許在於水師提憲王祖塋週圍禁步內佔葬墳墓,亦不得縱放牛羊、砍伐竹木、混開車路、及影藉舊窨再行開造諸事!倘敢故
違,定即按律究辦。決不姑寬,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十八年七月(缺)日示。
按:碑原勒臺南市東區東門外虎尾寮,光復後市立歷史館收存之。另同文碑一,存南門碑林。碑高一四四公分,寬四一‧八公分,花岡岩,標題缺。所稱「鳴姪現任福建水師提督」,即王得祿。示禁者為署臺灣縣知縣高大鏞,嘉慶十七年(公元一八一二)任。
二層行溪義渡碑記(嘉慶十九年)
北二層行渡、南二濫溝溪渡夫之恃橫逆索也,由來舊矣!夏秋水盈,買棹可濟;冬春水涸,渡夫□壅築撐筏,苛求萬□。□前阿社同人,目擊心傷!通同閩、粵,呈請府縣,弊革利興。易曰:『履道坦坦』,其殆庶幾乎?爰是勒石,以垂久遠。謹將嘉慶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給准二層行溪義渡□鈞示勒左。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又一等軍功加一級、紀錄二次汪,為出示曉諭事。
嘉慶十九年九月十五日,據生員林正春、賴為舟、劉伊仲、黃蘊光、葉經邦、柯復璣、柯復貴、葉峙得、武生鄭拔山等呈稱:『臺、鳳接壤二層行溪,港戶藉輸築水撐筏勒索。春等上年十一月間赴道憲呈叩,十二月間臺邑總董蔡日新等赴仁憲呈稟,均蒙批
准飭革究辦,各在案。查二層行溪年帶納臺邑餉銀五十二兩八錢,粵人年貼佛銀一百員,併魚苗出息,足供抵完之數;所缺夏秋傭僱渡夫、冬春築道、板橋等費。是以邀集同人,向各埠頭捐題,共有六百零元。本年五月十八日赴轅叩請,蒙准建設義渡;仍將置買產業呈府存案。春等遵批,隨將現捐銀數置買租業兩處,各立契卷呈繳,伏乞存案,併出示諭遵,以便勒石』等情。
據此,查二層行溪原係捕魚港道,年有帶納臺邑餉銀;邇來港戶藉納勒索。茲該生等公議建設義渡,粵貼、魚息,俱足抵完供餉,餘費鳩買修用。現據呈繳捐建義租後園業各契卷前來,除准立案併分行臺、鳳兩縣遵照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各邑人等:今二層行溪既准該生等建設義渡,爾等務須各遵法紀,不得藉端滋事!該生等亦須爰僱夫,不得任聽從中揩索。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按:碑現已毀。原碑高一一七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署鳳山縣正堂吳立碑(嘉慶十九年)
署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吳,為較建公糧,通商利民,曉示永遠遵行事。
照得生理交易,全憑公道,價有長落,糧須畫一。近據港西上里歲貢生林輝璜等僉
名呈稱:『里內各莊糖部與糖郊交關,向有公糧。近因阿里港街郊商郭添福等將糧加重,以致部糖壅積,買賣不通』等情;并據糖郊李勝興等呈稱:『原有公定石駝為準;邇來各部取巧,私設輕糧,參差不齊,互相爭較』各等情,赴縣呈控。
本署縣查糖部與糖郊每年交關買賣不小,如彼此畸重畸輕,勢必紛爭不已,殊屬病商病民!茲乘清莊,順途到境,吊視各莊部糧比較天平,參差不一。訊據莊部稱:『向以天平一百二十五觔為一百觔』;復據糖部稱:『向以天平一百三十五觔為糖木量一百觔』各等語。二比嘵嘵爭執。本署縣秉公斷定:嗣後以天平一百二十九觔作為糖糧一百觔。各據允服具遵。除將從前郊、部新舊天平木量駝概行毀銷,當場較定天平公木量石駝永遠遵行外,合再示諭。為此,示仰糖郊、糖部各人等知悉:爾等嗣後交易,總以本署縣較定天平一百二十九觔為糖木量一百觔公木量石駝為準;仍准勒石以杜弊端,不許再行畸重畸輕。倘有故違滋弊,一經告發,除罰銀一千元充作地方公用外,仍究舞弊抗置之罪。至於糖部佃戶輸納業主糖租,又與糖郊交易不同,并酌定以較準天平石駝一百二十七觔為一百觔交納,彼此不得爭較。各宜永遠遵行,慎毋違忽!特示。
嘉慶十九年十二月(缺)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雙慈宮,高九九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全文,有若干字之出入。
奉憲封禁古令埔碑(嘉慶二十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又一等軍功、加□□□□□紀錄二次汪,為曉諭永禁事。
照得鳳屬屯佃首伍和裕(即楊茂)具控粵莊職員鍾麟江等「□墾古令埔、黨眾焚搶」及鍾麟江等具訴「以該處一經楊茂開墾、設有意外之事、粵人前無生路、後無退門、呈請□墾」一案,經本府訊明:古今埔係無主荒地,雖不准閒人開墾,應聽熟番自行墾耕,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減半繳還五百員,該處荒埔即歸舊番耕種。詳蒙臬道憲糜批:『既據訊明古令埔係屬無主荒地,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減半,捐繳番銀五百員,給還伍和裕承領;地歸該社熟番自行墾耕,洵為妥協』。現據五品職銜鍾麟江、廩生黃觀光、黃鑑川、職員李連程、謝儲賢、賴啟傑、武生李瓊林、管事鍾泮東等具呈:已遵斷繳銀具結,聯名懇請示禁,將古今埔山腳一帶,不許圍莊;只許社番自行栽種,閩、粵人不得佔墾,亦不許屯辦、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亦屬杜絕爭佔之道。仰即查明給示,勒石永禁,仍將鍾麟江所繳番銀,給還伍和裕承領,並飭行鳳山縣勒石永禁外,合行曉諭。為此,示仰闔邑人等知悉:該處古今埔永禁開墾,准社番自行墾耕。不許軍弁、通、土按地抽租,亦不許圍莊閩、粵人等亦不得侵佔滋事。如敢故違,
定即拏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此案經四載,所有□□用,係兩里近處等莊眾照甲□□□□;所有出□□□□□□□費用不敷,案懸不結。爰集商議,酌量捐題,以資□□□□□□□□□□□□□□□。
大祀典題銀一百員。舉公費題銀一百員。大聖新祀典題銀四十員。白渡五顯祀典題銀四十員。鎮邑聖母祀典題銀三十員。鎮邑城隍祀典題銀三十員。廣濟橋費題銀三十員。南華聖母祀典題銀三十員。坪仔頭渡費題銀三十員。邱永月公嘗題銀三十二員。□□□題□□□□員。劉□□公嘗題銀□□員。□新恩公、□□公、□□公題三十員。吳于□□□公嘗題銀二十員。林□榮兄弟題銀三十員。鍾□□祠祀典題銀四十員。鍾南山公嘗題銀四十員。鍾建昌題銀 十大員。鍾懿軒、光裕公嘗題銀八十員。鍾愨軒神龕祀題銀四十員。□□□□□□□□□十員。□□□公□□□□□員。□□□□公□題銀□□員。□□□題銀四十大員。鍾□華題銀四十大員。鍾朗仰公嘗題銀四十員。鍾應亮公嘗題銀四十員。鍾元任公嘗題銀四十員。
倡事董理:□□□□武舉李□華,監生鍾乃芳;生員吳□□。
嘉慶二十年五月十二日給。
按:碑存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天后宮;高一六五公分,寬八六公分,砂岩。給示者為臺灣知府汪楠,嘉慶十七年(公元一八一二)任。「臺灣私法物權編」錄告示全文,其跋語捐題人名、款數、立碑人等俱略。
臺灣縣溫奉憲示禁碑(嘉慶二十一年)
署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十次、記大功六次、卓異候陞溫,為遵批剴切示禁以杜爭端事。
案於本年十一月初十日,奉欽命按察使司銜分巡福建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五級,紀錄十八次縻批:據本縣具詳『大崙蔡姓與前埔蔡姓爭挑互毆,擲毀佛頭港街店屋,訊擬發落』。並議詳『該處仁德堂號、怡盛號、源盛號、公源號、植盛號、協盛號、瑞興號、振勝號、長盛號、勝泰號、通裕號、坤泰號、福成號、春記號、泰源號、咸盛號、資壽號、吉興號、福盛號、順福號、宏川號、福興號、東山號、恆發號、順發號、鼎合號、啟茂號、雙記號、雙泰號、協隆號、合成號等各郊行舖民,凡有貨物,悉聽貨主自行僱挑;不得分界混爭,以杜釁端』各緣由。奉批:『查該處蔡姓節次爭挑滋鬧,皆由分界,致啟爭端。據詳「凡有郊行舖民貨物,悉聽貨主自行僱挑,不得分界,以杜釁端」,所議甚妥。仰即出示,剴切曉諭,勒石永遠嚴禁。仍取蔡姓二比族長「不敢再行分界爭挑」甘結繳查;餘如詳發落,完案可也。此繳』等因。
奉此,除將本案首先爭挑啟釁之蔡攤、蔡翕、蔡德、蔡轄及在場互毆之蔡潘、蔡潛、蔡昆、蔡緝、蔡四、蔡鵝、蔡笨、蔡踞等,分別照擬枷責發落,仍押令將仁德堂等各店屋賠修完好,并飭取蔡姓二比族長「不敢再行分界爭挑」各結備案外;合行出示勒石,永遠嚴禁。為此,示仰大西門外佛頭港等街郊行舖戶及大崙、前埔蔡姓人等知悉:自
示之後,凡有該處郊行舖民出入貨物,悉聽貨主自行僱人挑運;斷不得仍前分界,霸踞獨挑,致啟釁端!該蔡姓族長,務須恪遵示諭,約束子弟,不得再行混爭滋事。如敢故違,定即嚴拿按律究辦,其罪斷不止枷枷杖也。本縣言出法隨,決不稍有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給發佛頭港街立碑。
按:碑原勒臺南市西區水仙宮左近佛頭港,日據時移存南區大南門碑林,高一一四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示禁者為臺灣縣知溫溶,嘉慶二十年(一八一五)三月十六署任。
奉憲預絕棍害示告碑記(嘉慶二十二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六級、紀錄十次、記大功十次謝,為預絕棍害,乞准行縣照案以靖地方事。
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蒙府憲萬信牌內開:『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據該縣羅漢外門莊生員凌崇岱、陳大觀、陳德貞、□□、陳士文、黃群生、卓文甡等呈稱:「切岱等各莊,欣逢盛世,安居樂業,毫非不染。冤有不事生業,賭□□徒,綽號「羅漢腳」,結黨成群,日為流丐,夜行鼠竊;身窮計生,靡所不為,暮夜之間,且將病斃丐屍□□殷實之家,或丟田頭、園尾、街衢、路巷,或移吊園頭樹木,藉屍嚇騙,
以致差保到地查視,不肯收埋,□索分肥,為害不淺!岱等外門居民寮部,又兼與鳳邑交界,此弊更難支防;非蒙行縣嚴禁,幾被其□。是幣先經於府治商民李文興等,於乾隆三十二年赴前府憲鄒僉呈,蒙准行縣例禁在案。□□流棍,藐視王章,旋於三十七年八月內,有乞丐劉春等在岱等地方內,抬一死屍,丟在鄭長園頭,□索不遂,隨投鄉保劉元合拏解。岱等抄案赴前縣主王僉呈,幸蒙按法究處,出示嚴禁在案。竊思岱等莊,山陬僻壤,奸匪遙瞻,若非准予縣示立石以防其漸,誠恐「羅漢」雜處,竊取五穀,盜折芒蔗;□不順從,殃必及身,造局謀害,民何以安?相率匍呈」等因,據此,除批候行縣示禁外,合飭嚴禁。為此,□仰該縣官吏,照依事理,速將凌崇岱等所呈各情節,即日出示嚴禁,豎立石牌,以垂永久;併飭差□,驅逐流棍。如有流丐藉屍嚇騙,立即嚴拏,按法究處』。
茲蒙憲恩,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閤邑諸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爾等務須各安生業,共為盛世之良民。切□游手好閒,聚眾賭蕩,鼠竊狗偷,以及移屍圖累,強行索詐。倘不改前非,一經訪聞,或被拏獲,定即按律重究!本縣執法如山,斷不寬恕。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缺)日,給豎羅漢外門番薯寮街。
嘉慶二十二年六月(缺)日,重修人:黃正鴻、林日乾、復興號、楊光侯、協記號
、四美號、茂吉號、協裕號、萬源號、同源號、順源號、益源號、新協順、協榮號、新源利、協振號、泉盛號、洪萬生、林文韜、泉發號、呂祖生、張季路、吳士友、姚光田、林光棒、陳士宜、楊光生、陳士仰、莊老佑、劉亨雲、新振義、林德□。
按:碑存高雄縣旗山鎮湄洲里天后宮,高一三三公分,寬七三公分,砂岩。示告者為臺灣縣知府謝洪光,乾隆四十四年(公元一七七九)七月任。碑內「府憲萬」,名綿前,乾隆四十三年(一七七八)六月任。
嚴禁僧民私相借貸胎典廟園示告碑記(道光元年)
署臺灣府嘉義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又隨帶軍功紀錄四次龐,為□懇示禁,以垂永遠事。
本年三月二十四日,據本城內美街董事楊大茂稟稱:『緣嘉城北厲壇,址在東北隅雲霄厝,坐西朝東,□□□□□康熙丁酉年大檀越主北協鎮中軍、陞授海壇鎮副總府游諱崇功捐捨興建廟殿、僧室、骸間,立有祿位、匾額、前後□址。□□□□□□□家築室居住,年納廟僧地租,以應香燈齋糧之用,經今百有餘歲矣。中間有無被廟僧變廢之處,年深月久,莫知稽考;而廟亦□□□□□葺建。三月初五日,舖民賑幽春祭,街耆陳子元、約正許瑞華與住僧盛華敘談,方知齋糧之不給者,由於前僧之外借民財也。□
□□□憐盛華之貧,欲募捐代贖,少補齋糧香燈之資,邀茂共襄厥舉。茂即確訪廟前後之園年計共醮稅銀二十七元,被前故僧□□□□□□先後典借張親、朱等番銀三十二元,別出園稅銀十元,作為利息。已經捐金代贖。茂同陳子元、許瑞華及僧盛華,□□□□□□□□□稅,議將廟中所有物業顯明界限四址,欲條列稟陳示禁,毋許僧、民復行私相典借,稍裕僧食,以杜侵佔,而垂永遠。□□□□□□□□□之東界,詢係前邑主胡公置買許正之業,付僧收息,以作江南王鎮江客死香燈之需;而鎮江之柩亦葬廟前□□□□□□□□□□祀於僧室。是鎮江既無期功強近之親,歷久難保無互混之虞。因并錄敘四至、出息,附於□□捐金姓名之列,□□并□永□□□□□□。伏惟懇即出示嚴禁,以便勒石,而垂永遠』等情,并檢廟園出息及捐金各姓名單一紙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紳衿士庶軍民人等知悉:爾等毋得與北厲壇住僧私相借貸,胎典廟園,以及侵佔地基情弊。□□□□□□□□□租銀□□□□□□向住僧照數交納清楚,毋許短欠。自示之後,倘敢故違,一經察出,或被告發,定拏嚴究,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計開廟園四至、出息條額:
一、蘇大記項,張海年納廟僧田租粟四石八斗,又納火油十三觔。鍾紅年納廟僧園租粟二石二斗,又納火油□□。
一、廟□坐西朝東,東至園,西至園,南至鍾紅竹園腳,北至骸間後簷滴水。雲霄厝莊戲枰□□地,此地原係□□工之名□□□。
一、廟後園一坵,年醮稅銀十二元;東至廟,西至崁下黃炒墾園,南至河溝墘,東南至崁下鍾紅園,北至□□□□□□□□。
一、黃炒墾園,東至崁頂廟後園,西至河溝墘,南至河溝墘,北至張親厝後為界。黃□□□□□□□□□□□。
一、地租廟界內厝□,東至雲霄厝莊□□白壙地,西至河溝墘,南至廟後園黃□□□□□□□□□□□□□□□□□□□□□朱家,西至蘇家,南至車路,北至蘇家為界。此地吳嶺、蕭猜起屋宇,吳嶺年納□□□□□□□□□□□□□□□□□。
一、廟前園一坵,年醮稅銀八元;東至前邑主胡公買正園付王鎮江祭祀業,西至廟埕,南至□□□□□□□□□□□□□□□□。
一、江南王鎮江買許正祭祀園一坵,年醮稅銀十二元,除納正供穀四斗外,餘銀交廟僧為鎮江祭祀香燈之用;東至□□□□□□□□□□□。
捐題緣金姓名數目:
王恆德捐銀十二大元。沈讀詩捐銀十大元。陳子元捐銀四大元。許瑞華捐銀四大元。郭瑞發捐銀四大元。□□□□□□□□□。吳慶興捐銀二大元。林茂詩捐銀二大元。許振和捐銀一大元。林立原捐銀一大元。陳瑞靄捐銀一大元。□□□□□□□□□。
以上共捐銀四十七元,除贖回典借之項該銀三十二元外,餘剩銀元以為摹示刻碑之用,合併□明。
道光元年四月廿八日給發雲霄厝莊。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民權路北極殿地藏庵右廂門後,高一三七公分,寬七0公分。原碑缺題。碑中康熙丁酉,五十六年(公元一七一七)。
嚴禁汛兵藉端勒索縱馬害禾碑記(道光二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又軍功紀錄三次蓋,為故弊復萌等事。
本年七月十三日,蒙臬道憲胡批開:『據臺邑民辜妹等赴轅呈稱:「妹等孱啞農民,屢遭城門惡兵遇有車運糞土、五穀、糖、米、牛隻以及□□□□□□□籐、鍋鐤、棕衣、農椇、鐵器等物出入城門,按件勒索費錢:多則滿百,少則數十。稍不從命,則任意蹧躂毆辱□□□。又有縱馬殘損稻苗、地瓜、芒蔗,藉名割草打柴,結黨成群,不論五穀、什子、花生、地瓜、草木、牛欄等項,肆橫砍伐。庶民不甘□□,輒被黨毆重傷;幸而兔脫,難逃入城認識,仍遭擒毆。行人畏威,莫敢解勸。前經武生張啟泰、耆民詹得意等先後□蒙鎮憲愛、制憲方示禁:革除兵索,委弁巡邏,五日一更,農困稍甦。祗為法久弊生,妹等附城而居,被索、被毆,靡不先□□□子嘉慶十九年,僉叩前陞憲
縻行府憲汪出示嚴禁。二十五年間,復叩子爵軍門王批准,備移鎮憲查照前案,給示勒石,以垂久遠。各等因在案,農民由是復安;惟有未蒙給示勒石垂久,以致憲示被風雨損壞之後,惡兵故智復萌:城門逆索,陋規轉增錢數;而營兵藉名割草打柴者,亦仍橫逆如故。妹等耕鑿,離城咫尺,工人子姪車運肩挑來往郡城,無不日遭剝索;其在莊巡守園物者,無不日受欺凌。嗟此虎狼當道,現際昇平,關譏而不征,豈容惡兵噬民、藐憲法若弁髦乎!蒙查案行府,給示勒石,重申禁令。是設兵衛民,原以稽查奸宄。今未聞有拏獲夾帶之案,反滋惡兵網利之謀!此風一長,竊恐習慣益橫。如前之因索毆死網寮莊陳樹、棍弊民婦林氏、重傷董于成等案,昭昭可考,道路以目,慘何勝言!今抄粘憲示,叩乞革除陋規,兵民一體。恩准:查案行府,給示勒石;飭營委弁巡邏,以安閭閻,閤郡謳歌載德!切叩」等情。據此,查汛兵藉端抽索,大干嚴例,節經各前道移行示禁在案。茲據呈該兵丁等仍前擾索,是否屬實,除移臺鎮嚴查示禁外,合併札飭。為此仰該府立遵照一體嚴查,給示曉諭,毋延,速速』。等因。
蒙此,并據辜妹等赴府呈同前因,除移營一體示禁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守城汛兵人等知悉:爾等嗣後務須恪守營規,凡有莊民攜帶隨時應需以及食物等件,并車運五穀出入,毋許攔阻,藉端勒索;亦不得以割草為名,縱馬殘踏民間禾苗并雜糧等項,滋擾閭閻!示禁之後,倘敢不遵禁令,故蹈前轍,一經告發,定即嚴提,按律從重究
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二年八月(缺)日,給臺、鳳同勒石。
按:碑原係龕存城門以警守城汛兵人等者,日據時被盜售石舖,臺南市立歷史館購藏之。碑高一四四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標題缺。示禁者為臺灣府知府蓋方泌,嘉慶二十三年(公元一八一八)履任。另有同文碑一,高一四二公分,寬六五公分,現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
嚴禁兵民搶奪商船碑記(道光四年)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吏、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孫,為嚴禁兵民乘危搶奪商船事。
照得臺灣沿海地方,每遇商船遭風擱淺,在地兵丁即相率上船,將貨物搶奪一空,并將船隻拆毀滅跡。此種惡習,最堪痛恨!本年五月十七日,有兵民搶毀舟彭船米糧一事,業經本部院於審明後,將兵丁翁正幅、姚韜、翁振三犯、恭請王命、正法梟首,懸竿示眾;並將該管員弁奏參革職,以昭炯戒。惟恐積習難返,復蹈前轍,合行勒石曉諭。
為此,示仰爾等兵民人等知悉:此後如遇有船隻遭風擱淺、或已覆溺,兵丁皆當上前竭力救護。如能人船不失、並不私取絲毫貨物者,到官領賞,按次記功,照例議敘。如仍敢乘危搶物、傷人、拆毀船隻,法在必懲,翁正幅等是其榜樣!切勿自取誅戮。本
部院現飭道、府,議定章程,責成該管營汛員弁兵丁,如有違犯,該員弁並不立時拏送文員究辦,或且隱匿袒庇者,即將該員弁嚴參治罪;仍責成嚴密巡查,如敢狥隱不報,即將文員參處。各宜凜遵,毋貽後悔!特示。
道光四年六月(缺)日給。
按:碑原勒古臺灣府海口,現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一七三‧五公分,寬七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福建巡撫孫爾準,道光四年(公元一八二四)巡察臺灣。
奉憲禁各衙胥役勒索紳衿班數碑記(道光四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十級記大功五次李,為請嚴勒索班數之禁等事。
案蒙前府憲蓋札:『蒙臬道憲胡批:據舉人曾維禎、貢生林慎徽、監生黃錦尚、生員曾恩寵、周錦春、楊邦憲、武生林開基等呈稱:「竊惟物不得平則鳴,事不能已則訟。訟也者,曲直所由判、榮辱所由分也。顧辱之所在,當在於案下剖斷之時;未聞有未經質訊而必先辱於刑杖!什差之輩橫行酷索,號曰「班數」,又自稱為「鋪堂」,甚至儒服儒冠至此亦遭其扭扯詬詈。士為民倡,辱若泥塗,此不平之鳴,禎等所為呼天而訴也。查民間詞訟:一紙之遞,所費近千。批准後,即宜送禮與承發書,乃得其將案分交值承敘送、簽稿。嗣是而承、而差,而承夥、差夥、館記、堂口,亦皆有禮、有費。諸
皆分致,乃得具領投到,赴案質成。彼民之負屈含冤而家無儋石,其何堪茲索悉耶?最可恨者:刑杖什差,無票無案,如狼如虎,橫索鋪堂!投案之民有無力供奉者,驅而罰於跪福德祠,各出短棍,自頭至踵,參錯刑之;號泣哀求,既無一人焉出為救止!官衙深邃,又不聞疾痛慘怛之聲。嗚呼!含冤未伸,先有冤上加冤之慘;非罪被累,甚於罪上加罪之刑!窮戶貧民,每思及此,而或受兇惡之凌,終不敢赴衙而控也。顧此猶屬平民隱痛,陳之以瀆天聽,以冀憲憐耳!若夫儒服儒冠之士,因案而到公庭,例則:罪所必懲,則請老師當堂戒飭;如未經詳革衣頂,不得遽加鎖鍊朴責。所以明聖朝崇儒重士之意。抑榮辱、黜陟之柄,自有學憲專司,地方官不得擯奪之也。何物刑杖、什差,膽敢於公堂之間,肆行酷索,儼如正供關稅,律所難寬!不惟不屑溫語,諛詞懇請、解囊惠賞;且視投案之貧富而分別派定額數、以待其央求議減,而許否尚聽主裁。寒士有分文莫措者,穢語以辱之,扭扯以凌之;有不能忍受而反之以惡聲,則遭其扯破衣服,互相鬥毆者,亦有之。蓋未講定鋪堂,原差亦不敢帶上堂訊。其弊之由來也久矣!夫士有三等:上士潔清自好,不履公庭;下士則有不守臥碑,致受其辱,孽由自作,夫何足惜?所惜夫不得已而訟之中士,官自不得而辱之,而此種刑杖、什差,竟辱之也!士為四民之首,元氣不可以不培。臺地差役威靈,詩書色減!從前鳳邑生員王際清赴前憲張轅訊,即為遭索鋪堂鬧事;旋蒙前憲將頭役李英等責革,而士心乃安。嗣後,又有生員洪
大衢再鬧。近來紳衿赴案投質,勒索鋪堂比前尤甚。如斯積弊,及今未除!禎等竊以為孔孟之徒,不如奕卻之子矣!不特此也;橫索鋪堂有積習相沿,直視為分所應得!而稍有英氣者,斯文自負,又指為法所不容,倘一旦激成眾怒,釀起禍端,其患當更有不可惻者矣。以貴敵賤,大失便宜!禎等竊謂:與其追悔於將來,毋寧綢繆於先事之為愈也。仰惟仁憲,東寧督學,科甲名臣;凡茲名列六庠,如嬰兒之依慈母。敢請法持三尺,以宗主而煦儒生!瀝叩伏乞欽憲大人,恩准通飭府縣,一體出示嚴禁:毋許衙門刑杖、什差橫索鋪堂之禮。庶紳士有別,不致以遭辱輒起禍端。一筆陽春,斯文有主,沾恩奕世!切呈」等情。蒙批:「紳士人等不知自愛,干預詞訟,匍匐公庭,其凌辱之加,固由自取。然鋪堂等項名目,久干例禁,該胥役等何得明目張膽,任意勒索?殊屬不法!仰臺灣府通行廳、縣,一體出示嚴禁;毋再稍任私索滋事,致干未便」』等因。
蒙此,查鋪堂等項名目,久干例禁,該胥役等膽敢索擾滋事,實屬玩法!合行示禁。為此,示仰紳士及胥役人等知悉:自示之後,各胥役毋得再藉鋪堂等項名目,任意勒索滋事,致干提究!該紳士等亦應知自愛,勿復干預詞訟,匍匐公庭!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四年(缺)月(缺)日,舉人曾維楨、陳玉輝、林大均、林謙光,貢生林慎微、王啟昭、陳連魁、施廷選、楊登科、費天德、吳道行、邱朝宗,監生蔡擢謨、林有華
、黃錦尚、曾式高,廩增附生林瓊、周錦春、洪坤、林靖邦、曾恩寵、邱宗華、周師洛、陳振玉、林正春、謝天寵、徐朝衡、蔡維俊、柯復貴、陳衡、林長青、周泰然、謝德讓、林元宗、楊邦憲、楊桂芳、林開基、蔡兆禧、蕭起鳳、江日升六學公捐立石。
按:碑原勒古臺灣府奎樓書院(址在今臺南市中區中正路東段路中),日據時移奎樓於今中區文昌里,碑亦隨之。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碑移列市立歷史館小碑林。碑高一0二公分,寬八四公分,額楷書如題,花岡岩。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李慎彝,道光三(一八二三)年二月任。碑中「臬道憲胡」,名承珙,道光元年(一八二一)三月署任。
奉憲禁胥役勒索紳衿碑記(道光五年)
署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杜,為遵札禁絕,以肅法紀事。
蒙本府憲蓋札:『奉臬道憲胡批:「據舉人曾維楨、林大筠、陳玉輝、貢生林慎徽、張振文、蔡有汜、監生黃錦尚、曾式高、林光新、生員林瓊、楊桂芳、林長青等僉呈,請飭嚴禁,毋許衙門刑杖什差橫索「鋪堂」禮」等情,批仰出示嚴禁,毋再稍任索擾滋事』等因,轉行下縣。
蒙此,查「鋪堂」等項名目,久干例禁,本縣蒞任之初,業經禁止在案;茲蒙前因,合再示禁。為此,示仰各衙胥役知悉:自示之後,務宜革面洗心,奉公守法;如再藉
稱「鋪堂」等項名目,任意私索,一經察出,或被告發,定行嚴提究革,決不姑寬。凜之,懷之,毋違!特示。
此案經道光二年秋九月蒙署鳳山縣正堂杜出示嚴禁,但恐積久弊生,故態復萌,諸同人遵將禁示泐石,永垂久遠。俾後世胥役咸知禁令昭彰、律例煌煌,罔敢干焉。
道光五年蒲月(缺)日,閤邑舉、貢、監、廩、增、附同立。董事:楊登科、吳向辰、李世青、趙榮宗、鄭元琛、洪春燕、鄭騰高等。
皇賞蘇柏捐銀二員。曾問盛、蕭□三,各捐銀一員。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鳳儀書院,高一二0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示禁者為署鳳山縣知縣杜紹祁;碑中「本府憲蓋」,名方泌;「臬道憲胡」,名承珙。
示禁碑記(道光七年)
陞任福建臺灣淡防分府鳳山縣正堂杜,為懇恩給示事。
本年正月間,據興隆里城內廩生鄭闐、陳琨、生員張振□、黃文儀、藍文俊、耆民吳傳、黃助、錢興等呈稱:『本里武廟雖境內居民廛地□納香燈,祀費不敷。嘉慶二年□廩生吳清時等僉議,就本里土名蛇山前後□□一帶,每年□□□微利,以資明□,□
□前主請准示禁在案。因蔡逆作亂,案卷焚□無存。現城池重建,敢懇仁憲出示告□,使知恪遵,以垂永遠』等情。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居民人等知悉:爾等毋得在武廟□圍香燈之草山混行樵採;如敢抗違,定行拏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七年正月(缺)日,給武廟住持僧道義立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聖后里舊城國民學校,高一0七公分,寬五0公分,花岡岩。示禁者為鳳山縣知縣杜紹祁,道光七年(公元一八二七)蒞任。
嚴禁破埤害課示告碑記(道光七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彰化縣正堂加三級、軍功加一級、記大功十次李,為嚴禁破埤害課,以杜滋端事。
案據西螺保業戶廖靖忠、廖拔西、張甘林、廖拔琦、張□裕、張源盛、張瑞澤、陳德豐、張瑞豐、張昌裕、廖世恆、汪林榮、埤圳長游典成、廖魁等稟稱:『緣西螺保鹿場埤,原就觸口築笥欄水入圳,灌溉四十餘莊田禾,上供課帑,下資民命,所關匪細,久載「府志」。凡有竹筏由溪經過,從不敢沖犯課圳。向定以四月半後為期,必有溪水滿通埤岸,始許過筏;稍能傷礙,則應折筏抬過,歷來如斯。無奈溪頭巨姓,聚集匪徒
,結黨立股。凡有過筏,必向買路;由淺入深,竟成利藪。無論有水無水,只要筏夫多錢,即行破埤放筏;任埤水別流,害及田苗枯槁。日久成慣,不能阻止。歷任以萑苻之風,相續於道,節次示禁,并親臨焚毀,未能鋤滅。此二月二十日巨魁張夏、張察再行破埤害禾。埤長向阻,被毆。眾佃望水情迫,於三月初九日截獲張夏、張察同筏夫張婿、黃保,稟解究辦。蒙堂訊,將張察、張夏刑責枷示;併令張夏賠資修築,出具「以後不敢破埤」甘結繳案。一面出示嚴禁該處人等,務須依照水時,必有滿過埤面,始准過筏。忠等敢不凜遵!惟該處習惡成性,移時即違。非蒙就示勒石,豎立埤所,以垂永遠,恐無以杜復萌。合再瀝情僉懇,伏乞電察國課民命攸關,恩准勒石示禁,以垂永遠。沾感切呈』等情到縣。
據此,案查先據業戶廖靖忠等僉稟張夏、張察等擅破課埤,當經差獲到案,分別責懲。茲據前情,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附近居民人等知悉:爾等務須各安生業,毋許結黨包抽筏費。所有竹筏,俟圳水通流滿過埤面,方許順水撐儎;不得再行掘毀課埤,復滋事端!倘敢故違不遵,仍在溪頭等處截索筏費,掘毀埤圳,一經察出,定即嚴拏究辦,斷不稍為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七年五月(缺)日給立石。
按:碑存雲林縣西螺鎮嘉南水利分會,高一三0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
禁者為彰化縣知縣李廷璧,道光六年(公元一八二六)任。「臺灣私法物權編」錄全碑,約有八字相出入。
嚴禁牧牛范夫人築墳處所示告碑記(道光七年)
特用分府、直隸州、嘉義縣正堂、記功加三級,紀錄十次王,為墳遭畜害等事。
本年六月十三日,據舉人王朝綱呈稱:『緣綱母氏范夫人於嘉慶十四年卜厝於大仙巖麓。近有附近農民牧牛墳際,肆意喂養,青草食盡。每遇霖雨,周圍倒陷。綱偵知,隨囑該地耆老並大仙巖住僧阻止。而愚民等不唯不聽,反敢背後口出罵言。懇請示禁』等情。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該處居民人等知悉:嗣後毋許再行牽牛在范夫人築墳處所牧養喂草;自示之後,倘敢再違,定即差拏究懲,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七年七月初二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大仙寺,高七六公分,寬四二‧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嘉義縣知縣王衍慶。
海東書院樂捐生息碑記(道光八年)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十級、紀錄十次劉,為給示勒石以昭永遠事。
案據臺廳『為稟海東書院人文蔚起,原設師生膏火,不敷支應,屢經稟蒙飭知籌款添□。茲有鳳山縣民曾炤、嘉義縣民洪世成,急公好義,特愿捐銀生息,以供海東書院膏火應用。又有臺灣縣童生陳以禮、鳳山縣童生張其中、嘉義縣童生連三等,各慕義趨公,隨緣樂助。現據曾炤愿捐番銀二千零五十圓,洪世成愿捐番銀六百六十圓,張其中愿捐番銀六百八十圓,連三愿捐番銀六百六十圓,陳以禮愿捐番銀七百五十圓,共四千二百圓。理合稟請俯賜行府,轉飭臺灣縣,發交殷實戶民,按月生息,由廳支應海東書院膏火月課之費。其息銀,由縣按月取支送廳□用;如有短缺,應著該縣賠補,以耑責成,而昭慎重』等由。
據此,業經本司道札府□縣生息去後。茲據臺灣縣申報:『殷戶□生、杜嵩,保家□三□、職員□有漢等具領前項番銀四千二百圓,照生息例一分行息。並於本年四月初七日起息,其息銀按作四季備繳,以□膏火之用;其母銀按三、五年清還,不敢遲誤,□□狀附卷』等由。據此,合□□給示勒石,以垂永遠。庶□□士共知□民人等慕義趨公,隨□□□之善可也。特示。
署臺防同呂志恆奉文勒石,建立海東書院曉諭。
道光八年六月(缺)日給。
按:碑原勒臺灣府海東書院(址在今臺南市中區忠義國民學校),高九五‧五公分,寬五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道劉重麟,道光七年(公元一八二七)履任。
海東書院膏伙經費捐輸示告碑記(道光十年)
欽命陞授江西按察使司、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劉,為給示再行勒石,以昭永遠事。
照得海東書院為全臺人文薈萃之區,必須加意振興。無如經費不敷,膏伙時形支絀。道光七年科考期內,經本司道諭令代□提調前署臺防同知呂丞設法勸捐,共先鳩得鳳山縣童生曾煥等番銀四千二百元,交臺灣縣發商生息,由前署廳呂丞勒石曉示在案。嗣復改立捐簿,函致各廳、縣分□題寫。茲據淡廳、臺、嘉二縣紳士共捐繳番銀五千七百七十元,又嘉義張令捐銀一百元,總共捐銀一萬零七千元。尚有鳳、彰二縣捐簿未據繳還,曾否題有若干,尚未稟報。現值陞任交卸,除將已捐收銀項,先行發府交商生息,按月解廳支應外,合行諭示勒石,以彰義舉。其餘未捐各屬,移知新任查催□繳。俟用費充裕,再行妥定章程,以垂永遠,勉副國家樂育人人之盛意。所有捐輸花名銀數,開列於後。特示。
署海防同知蔣鏞奉文勒石,建立海東書院曉諭。
道光十年二月(缺)日給。
按:碑原勒海東書院,日據時移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0六公分,寬五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給示者為臺澎兵備道劉重麟。
嚴禁衙蠹酷索班數示告碑記(道光十七年)
特調臺灣府嘉義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范,為出示嚴禁以垂永遠事。
案准前縣移交:道光十七年七月十三日,據舉人即用同知林希哲、截選知縣蔡廷槐、即用教職軍功六品職銜蘇策名、藍翎候選同知劉思中、布政司理問王源惠、候選教職王得任、軍功藍翎許錫勳、候補把總王朝魁、軍功七品蘇鳳鳴、貢生蘇瓊英、莊仰中、劉恩推、黃永淳、武舉方逢春、王得寬、李建邦、林榮源、蘇克忠、廩生陳善、陳志豪、蘇策治、蘇泉達、周凌雲、蘇德周、李尚光、何尚、生員李夢符、王源邃、何堃、黃斯信、洪英才、王作肅、羅綬、莊學海、黃朝勳、施美科、莊文捷、關廷鳳、武生黃清輝、鄭名標、王得球、黃定邦、黃兆鳳、許青雲、監生林協恭等呈稱:『竊惟聖教覃敷,無非保民至意;臥碑昭著,專為養士隆文。故凡民人詞訟,不許牽扯生員;士子律身,亦自潔修自愛。惟是事關切己,難免進質公庭,最恨曲直不分,先遭衙蠹酷索刑杖,
名曰「水錢」,各役稱為「班數」,稍有不遂,百般凌辱。士子且然,庶民尤甚。是欲伸冤而反加慘,可勝言哉!所以事主被盜多不敢出控,獲賊不敢解官,誠謂「水錢」、「班數」之索,比於強盜尤橫。經前舉人曾維楨等,於道光三年間僉請前道憲胡嚴禁,蒙批「仰府飭廳、縣一體出示禁革」在案。因未勒碑示禁,無所觸目警心。幸逢新政,造福斯民,栽培多士,案無積牘,民鮮沈冤!哲等仰體仁憲至意,爰謀久遠之規,以振士氣而厚民俗。為此,僉懇恩准示禁勒碑,以垂不朽!切叩』等情到縣。據此,當經前縣批示:『飭承查覆』。茲據該承查明稟覆前來,除立簿存房外,合行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閤邑紳士暨書役人等知悉:嗣後凡有大小案件赴案投訴,毋許分外強索等弊;如敢故違不遵,許該民人等扭稟赴縣,以憑從嚴懲辦。爾等亦不得藉事滋端,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邑侯范老父臺原批:『蠹役作奸犯科,招搖撞騙,大為地方之害!自應出示嚴禁,刊刻石碑,使若輩觸目警心。該職員等前詞經據粘臺地數單,請飭照辦。候飭承趕緊敘稿,送核可也』。
道光十七年十一月(缺)日,給貼曉諭。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聖神廟,高一一九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嘉義縣知縣范學恒,道光十七年(公元一八三七)任。
南河橋涵示禁碑記(道光十九年)
署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裕,為獨力修造等事。
本年二月二十八日,蒙本府憲熊批:據職員石時榮稟稱:『榮住頂南河經商,歷年糖貨棧貯街內亭下。緣街外南河橋原係杉木蓋□,□□多年。行旅咨嗟,不宜久廢。榮獨備資,購買磚石,河底定基,改造石橋,冀垂永遠。橋之東畔,毗連涵口,夜間每盜賊□涵入街偷竊。榮即一併建用大杉木板,鋪密涵口,不特可弭盜賊,而且可杜填塞污穢。茲修完固,計費番銀八百多□,悉榮獨力支理。查此橋、涵,城中遠近潦水,從此而出:東接府第枋橋頭,南通上、下橫街,北納關帝港,眾派溝流總歸□涵,奔流入海。前因河底積糞,淋雨夜降,涵口擁塞,水漲盈丈,城垣崩倒,是其左證。因思此地雖將杉木蓋密,眼前無患;日久防疏,難免無堆積糞土之病;且杉木易朽,涵口何能仍通?欲得萬全之處,必須蓋搭小屋,遮蓋其上,不特可杜污穢;併為夜間街衢防守處所,庶亭下棧貯亦可無虞。此為思患預防,合亟瀝稟。伏乞仁憲大人,恩准行縣示禁:橋涵左右餘地,毋許仍前堆積糞穢;涵口蓋密之處,准榮蓋搭小屋,以便防守,公私均有稗益。沾感!切叩』等情。蒙批:『據稟南河橋頹壞、經該職員獨立捐修、其橋東涵口用木密蓋等情,均於地方有益。仰臺灣縣即行出示嚴禁:居民人等,毋許在橋、涵左右堆積糞穢;仍准於涵口蓋密之處,塔寮防守;並著勒石永禁,以垂永遠』等因。
蒙此,除遵照憲批,准該職員在於涵口蓋密之處搭蓋寮屋防守,並著勒石永禁、以
垂久遠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處附近街衢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毋許在於橋、涵左右餘地堆積糞穢,以資宣洩,而固城垣;倘敢故違不遵,一經查出、或被指稟,定即差拏,從嚴究辦,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十九年三月(缺)日立石。
按:碑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一九三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署臺灣縣知縣裕鐸,時以臺灣海防同知署縣任,後於咸豐四年(公元一八五四)任分巡臺澎道。文中「本府熊」,名一本,道光十四年(一八三四)任。
嚴禁搭蓋草蓬示告碑記(道光二十年)
下淡水營都閫府祥、阿緱分縣崔,示為嚴禁搭蓋草蓬侵佔街道事。
照得阿緱街官路、民居,原有定界。近有圖貪兵民,膽敢由店簷前搭蓋草蓬,在茲貿易、設賭,侵窄官路,轎馬難行;且易藏奸、引火,貽害實多!當經本都府、分縣同汛防官關,督合紳士人等,親飭各舖戶將簷前遮洋定三尺闊,草蓬全拆,糞堆盡除,以清街道,以通水勢,以利商民,並取具各店號連環保結在案外,合行著令勒石,永遠示禁。
嗣後如有藐法兵民,仍敢故違,起蓋草蓬,堆積糞土,改易遮洋,侵佔街道,准該
處左右舖戶,指名稟究;倘有徇私隱容,一經察出,定將互結之人,一體重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勿貽後悔!特示。
道光二十年六月(缺)日立石。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武廟里聖帝廟,高九七公分,寬四五公分,砂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阿緱縣丞崔名桂,道光十七年(公元一八三七)四月署任;下淡水營都司祥祿,任職時間未詳。
錮婢積習示禁碑記(道光二十年)
特授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記大功二次閻,抄奉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加十級、紀錄十次姚「為剴切示諭錮婢積習以挽頹風事」。『據紳士稟稱:「竊照家有貧富,人有貴賤。臺地最可傷者,惟婢女耳!夫良家女子,在家則有父母兄弟姊妹之親,出嫁則翁姑夫婦妯娌兒女之樂;獨至為婢,不過父母家貧,不得已割愛賣充賤役,為償數十兩身價,以救飢寒。彼獨非十月懷胎、三年乳哺之人也哉!禮稱女子十五笄而字,二十年而嫁。明乎時之不可失也。思吾有女,必分配及期;佳偶未卜,則日夜隱憂。易地以觀,豈甘遲之歲月至老無配歟?臺地風俗,婢長不嫁,或畜之於家,或轉鬻他人,終身老役,死而後已!或櫻桃花發,漫許白頭聚首之歡;泊乎犬馬力衰,空慘赤腳、無齒之態。或父子不知而聚麀;或兄弟交
迷而薦寢;或姤妻鞭撻以傷生,或嬌妾爭寵而搆釁;或日引月長,遂生孽種:無論名分,不明血脈誰是。或流入娼家,或賣之越府,致使生為無依之人,死為無託之鬼。細天地好生之德,陷家庭難言之隱,良心喪盡,天理奚存!冤氣鬱結,幽憤莫伸,上干天怒。此臺陽所以或數年遭一小劫,或十年遭一大劫,未必非此階之厲也。昔縣令鍾離瑾嫁婢如女,狀元劉理順贈婢不淫身,占大魁,登顯位,子孫昌盛。胡不鑒諸天道循環,報應不爽?安知異時彼之兒女不淪於下賤而見辱於他人乎?生徧歷臺地閥閱之家、素封之冑多矣,大抵養婢長大至老不嫁如此,可勝浩嘆」等情到道。據此,查例載:「凡紳衿庶民之家,如有將婢女不行婚配、致令孤寡者,照不應重律扙八十;令其擇配」等語。是不嫁婢女者,本有治罪明條。乃臺地錮婢之風,出於情法之外,上干天和,下敗風俗,歷經前道、府暨本司道示禁勸諭,仍不能改!茲據該紳士稟請重加示禁前來,若不明定章程,殊難挽回惡習。茲本司道衡情酌定:嗣後臺屬凡紳衿庶民之家,如有婢女,年至二十三歲,即為擇配;至遲亦不得二十五歲。倘過二十五歲不為擇配者,許該婢及婢之父母兄弟親屬人等,赴官呈訴,即准其領回擇配,不追身價;仍治家長以本扙八十之罪。已配之後,該婢聽從其夫而去,不許家長勒留;或家長不取身價,該婢與夫自願留役數年者,各聽其便。除通詳大憲併行各屬一體訪查示禁外,合就示諭。為此示仰臺屬紳士軍民人等知悉:凡爾紳士係讀書明理之人,當為齊民之表率,即軍民人等、亦各
具有天良,亟應廣積陰功,務各遵照本司道所定章程:家如有婢女年至二十三歲以上者,一概即為擇配,以召天和、而挽惡習。如敢故違,許該婢及婢之父母兄弟親屬人等赴地方官呈明,即將該婢領回擇配,不追身價;仍將該家長照例治罪,以為怙惡不仁者戒。其各猛省,毋違!特示』。
查此案先蒙臬道憲姚、分府憲熊通飭照抄示禁在案;茲蒙行知:『知詳大憲,接准臬司來移,抄看轉飭在於衙署門外立碑永禁』各等因。蒙此,合亟勒石重禁,所屬諸色等人,各宜遵照,毋違!特示。
道光二十年(缺)月。
按:碑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一九二公分,寬七0‧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閻炘,道光二十年(公元一八四0)履任。碑中「福建分巡臺澎等處地方兵備道姚」,名瑩,道光十八年(一八三八)任;「分府憲熊」,名一本。
防火章程碑記(道光二十一年)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十級、記錄十次、記大功二次閻,為議定防火章程、詳奉批示勒碑、以備不虞而垂久遠事。
竊照天災誠難測度,人謀總宜克臧;則如回祿之患,果能先期設備,一遇不虞,便
可隨時救止。查道光二十年四月,郡街失火,祇緣撲救乏術,遂致延燒多間。茲據六條街耆老林有猷、職員黃廷輝等,公同約議「防火規約」,僉請示遵前來。斯乃慮患預防,誠為綢繆善舉,當經本縣詳加核議,詳蒙總鎮憲達、臬道憲姚暨本府憲熊,臺分憲仝批:『准由縣給予示諭,勒石立碑,俾可永遠遵行』。等因。蒙此,合將奉程逐一開列出示,勒碑曉諭。
為此,示仰六條街舖戶,居民暨閤郡諸邑人等知悉:爾等當知,欲杜後日之患,急宜先事預防!自今以後,務各遵照後開奉程,恪守遵行,以冀備不虞於未萌,弭災患於將來。慎勿始勤終惰,致負各上憲暨本縣為民捍災之至意也。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計開:防火章程十條。
一、查郡城艱於取水。今議:各街無問舖戶、居民,門首各擇閒空隙地,大則設立太平木桶,小則置備太平瓦缸,平時務須取水滿貯,有事則就近資取,戽潑救護。
一、議:各街巷各按地段大小,各自議立董事一二人,協同爐主、街耆,設法鳩資,置備救火水龍、鐵斧、火鉤、扁挑、木桶、木棍、號衣、號帽及尖式小旂等項,器具齊全,交值年爐主輪流收貯。遇有不測,該爐主立即鳴鑼集眾,分別穿帶,執械馳救。
一、議:各街巷無論各舖戶、居民,遇有火患,立即派撥一二誠實壯丁,馳赴值年爐主處,穿帶號衣號帽,分執器械,馳赴火地,隨同官役兵丁,互相撲救。蓋穿號衣、號帽者,以別匪徒溷跡其間擢(攫)取民物也。如值年爐主所轄地段內遇有火患,除寡婦孤兒別無壯丁及老年廢篤
疾痛不計外,其餘倘有一戶臨時不出救護者,查出指名稟官究懲。
一、查郡垣居民稠密,如遇火患,必須拆屋以通火路方能救護止熄者。今議:相離火場之第五間,毋論草、瓦、堅、壞店屋,先行拆卸;將來修復需費多寡,按作三份均攤:拆卸之店主作為一份;未被延燒之本境內各店主與稅店之人作為二份,對半均攤。此係民間公議,咸為平允,自應俯如所請。嗣後居民、紳宦不得推諉;違者稟官押追。
一、議:如遇地方火患,各坊保巡役立刻報官馳救;一面親督夥役,在於相離火場不遠之隘門、木柵把守,禁止匪徒,不許混入火場溷雜藉搶。該匪如有入人家室、或在途截奪民間搬移物件,立即拿送到官,從嚴究辦;倘敢三五成群,擁眾持械逞強搶劫,准予格殺,照律勿論。
一、議:各紳宦、居民、舖戶,務宜小心謹慎,臨睡之時,必須巡視檢點,吹熄火燭!如有疏失,以致延燒,查出稟官立拘,照例究懲。
一、議:各居民如有窩匪火串竊,因而放火藉搶,除本犯嚴拿究辦外,其窩容之家,定即差拘,從重嚴究。其夜間,無論何項人等,如遇有私行放火之犯,即鳴眾追拿解究;倘敢逞兇拒傷捕人,亦准格殺勿論。
一、議:各街舖戶店前排攤設櫃,不許移出簷前,侵佔街道,致街市窄狹,易起火患;勿得故違!
一、議:各街市店舖,向於簷前撐搭木柵,以蔽風日;而對街木柵又皆相接聯絡,易引火患;且以木為棚,其物笨重,一經火起,登時拆卸維艱,不免彼此延燒,益資火烈。道光二十年四
月間失火,連焚隔街多條,此其明證,已蒙臬道憲出示諭禁在案。今議:嗣後各街舖戶簷前改用布篷或小竹稟,俾此用較為輕便,而臨時亦易拆卸;勿得故違!
一、議:郡城街道,本不甚寬;歷年又被各舖戶逐漸移出侵佔地基,以致街衢窄狹,官路佔盡。況市鎮之間,稠密太甚,勢必易招火災。而愚民僅圖尺土之利於目前,不知為害於異日。今議:嗣後各街舖戶修蓋店屋,務將地基移入,清還官路,俾街衢得以寬廣通達。設有火患,易於撲滅,不致延燒滋累;勿得故違!
以上章程十條,給予勒石立碑申禁,永遠遵行,以杜後患而捍火災。事關預防,地方各宜遵照,均毋玩違,切切!
道光二十一年(缺)日給。武廟六條街、禾寮港街首,二、三、四境,同勒石。
按:碑現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一二六‧五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閻炘。
銀同祖廟碑記(道光二十二年)
即補分府直隸州、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記大功二次閻,為懇請給示勒石嚴禁,以昭誠敬,而垂久遠事。
道光二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據職員陳邦英、生員陳珏、職員葉飄香、舖民李玉山、
百總陳青山、高興邦等簽稟:『竊聞神道為設教之方,旅人有桑梓之諠。英等籍屬同安,或拋家而經營,或挈眷而東渡,雖旅次恆有樂土之思,而重洋不無神恩之奇。爰是英等公同酌議,就於南北羈旅同鄉紳士軍民人等,互相捐緣,樂輸磚木各料,相擇郡城內之東安下坊溝仔底處所,買地卜築。業於本年正月內諏吉興工,創建「銀同祖廟」,中祀天上聖母暨保生大帝神像;旁置小室數楹,以便延僧住持,供奉香火。惟念神祠必以莊肅為敬。或隨俗演戲,恭迓神庥;或備物致虔,歲時祭祀,紳士軍民,均所勿計。第恐日久弊生,萬有兵民借住其間,未免藉滋事端。是後敬神而轉以慢神,尤非英等倡建之本意。勢得瀝情簽呈聲懇,伏乞電察恩准,給示嚴禁:毋許兵民藉端借宿。勒石廟外,永遠遵行。用衛神祠,且杜奸弊。神人均沾,切叩』等情。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給示勒石。為此,示仰閤邑軍民人等知悉:爾等須知,此廟係職員陳邦英等因來臺經營,往返重洋,全賴神明默佑,是以告諸南北兩路同鄉之人,共相捐輸樂助,就於郡治卜地,建蓋廟宇,供奉天上聖母暨保生大帝神像;旁置小室數楹,以備延僧奉香火之用。理宜潔淨莊肅,不容閑人混雜。誠恐日久弊生,難保無該同鄉之人,藉以公同捐建為詞,到廟借宿,喧嘩吵鬧,滋生事端,殊非誠敬之道。自示之後,無論軍民士庶人等,永遠不許向該廟借住作寓。用昭誠敬,而壯觀瞻。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給。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銀同祖廟右前壁,高一三四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崗岩。篆額「銀同祖廟碑記」六字。給示者為臺灣縣知縣閻炘。
墳地盜葬示禁碑(道光二十五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仝、欽加陞銜特調臺灣縣正堂加二級紀錄三次胡,為會銜示嚴事。
據廩生翁守訓稟稱:『於嘉慶十八年間用銀買過黃續官小東門外石頭坑園內小浮崙,坐壬向丙荒地一塊,橫直二十丈五尺,安葬父骸,然恐葬後被人損傷,故於墳外□□□池,以防不虞。嗣後陳狗盜葬,業經稟明溫前主□□在案,現因經久,告示損壞,稟請另外示禁』等情,計粘墳□抄□□一紙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居民人等知悉:嗣後不得縱放牛羊在墳上踐踏,並不許奸民盜葬;倘敢故違,許該廩生扭稟□縣,定提重究,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給,光緒十二年七月重勒。
按:碑原勒臺南市東區石頭坑(雍正間李氏聚星亭故址),現存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八0
公分、寬四二公分,花崗岩,缺題。示禁者為臺灣府知縣仝卜年、臺灣縣知縣胡國榮,道光二十四年(公元一八四四)任。
奉呈主示禁(道光二十五年)
欽加府銜、特調臺灣縣正堂、軍功加三級、紀錄三次胡,為流丐□□強索事。
□□年七月十四日,據羅漢內門莊總理呂昭明、莊正鄭克思、地保林瑞泰等□□□□:『竊維羅漢內門,山陬僻壤之區,四面環山,地方遼闊,莊民□分,□□□□流丐黨索,肆橫罔忌:舉凡村民慶壽、酬神、演戲以及嫁娶、追薦功果、廟宇演戲者等事,流丐自稱「大例」,聚誘多朋三四十猛,少則三十餘名,擁到強乞,要錢要飯。從則無事;不從,聚黨較鬧,不索不休。村民莫何!而流丐每日來莊,熟知路徑,夜則勾匪竊偷。莊民受害,告投不休。明等公同舖戶、業主,阻止不聽,仍然來莊遍索。查前次有仁德北里莊民、地保與丐首為強乞起釁,蒙前邑主陳出示開列條款示禁在案,至今安然無事。茲有新豐里之舊社,聚丐為匪,誣命滋事,荷蒙請驗緝拏。流丐逃竄,往來甚多,番慈寮亦私設丐寮,正為聚黨之地。而舊社乃前車之鑒!彼禍稍滅,現在來莊流丐比時常加有十倍之多。誠恐再為聚黨,不特強索,民受其慘;而且誘匪竊偷,竟為地方之害。非蒙照案出示嚴禁,不許流丐到莊強索、偷害。明等忝屬辦公,地方慎重,理合瀝
情粘單,伏乞電察,恩准照案一律示禁,以靖地方,以安莊民!沾叩』等情,計抄粘仁德北里陳、吳等呈准示禁條款一紙。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丐首人等知悉:爾等凡遇民間婚嫁、酬神及追薦功果、一切喪喜各事,行求貼四季錢文,務須仿照仁德北里舊規給貼,毋許黨眾強索滋事;倘取故違,許居民人等隨時稟請拘究。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仁德北里舊規條款:
一、四季,每年應給錢六十文。
一、莊民娶,應給錢八十文。
一、莊民嫁女,應給錢六十文。
一、莊民喪事功果,應給錢六十文。
一、莊民酬神演戲,應給紅包錢八十文。
道光二十五年九月(缺)日給。
按:碑存高雄縣內門鄉紫竹寺(觀音亭),高一二七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胡國榮。
嚴禁藉差擄搶示告碑記(道光二十五年)
嘉義縣斗六門分縣加三級紀錄三次記大功十四次姚,為勒碑示禁藉差擄搶事。
本月初九日據生員總理張鐘、張肇基、張祖台、□濟時、董事郭中流暨通保紳耆舖民等呈稱:『竊斗六街近有地棍,自稱縣差幫夥,在街中曲巷,伺劫行人。本日惠來厝莊周姓銀被擄剝,本街張姓、南和街李姓亦被獲勒索。查詢無票,被斥星散。似此地棍擄搶,無異分肥;若不亟除,恐成巨害。僉乞示禁拘辦』等情前來。
據此,除申請道憲、府憲及移縣並飭差嚴拘外,合亟示禁。為此示仰所屬地方人等知悉:自示以後,無論何處正差幫夥並無牌票及有牌票而非命盜重情,敢在於街市墟場混拏勒索者,許居民總督鄉保等,鳴眾綑赴本分縣,以憑訊辦,俾除民害,而靖地方。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缺)日勒上石。
按:碑存雲林縣斗六鎮太平里太平路一二二號,高一二三公分、寬五0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為斗六門縣丞姚鴻。
府正堂仝示碑記(道光二十七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仝,泐為示禁事。
照以道光二十五年六颱風大作,洲北場被水沖坍。□□□□據該場管事甲、晒人等稱:有北門嶼海埔,稟請移建場埕其中。有王象民□□□□□□□□□□□建埕。並據
民人陳世英等呈稱:該處有伊祖墳一穴,恐被佔□,請火定界。當經批示嘉義縣王廷幹、侯補縣劉公澎會勘詳議,場同(?)管事中洲莊人民陳世英等前請該處逐一履勘。以二比所繳契字界地不清,飭丈:東至□□□□□,西至瀨東場,南至林投山草埔,北至海岸,約共七里。南畔有陳家祖墳三穴,前□除三百弓歸陳家守墳,標記定界,不准侵越;其餘仍係無主海埔,堪以建築鹽埕一百五十副,給圍護照前來。又經派為代理大武壠巡檢胡益源督辦。據□□□□以工□□□,陳姓守墳毋須三百弓曠地,以致滷埕迫促。後越過三十弓,以二百七十弓改為守墳;餘地溢出,以資添築滷埕之用。陳世英等悅從。隨即定界,□□□□□□大憲在案。
查陳姓墳界既與洲北鹽埕毗連,□□□□必起爭端,合亟立石示禁。為此,示仰洲北場各界晒及中洲莊陳姓人等應悉:自示之後,既有官定界址,爾等甲晒,務將男婦老幼各自約束,不許越界佔□□陳姓墳埔林木,□□界石及私自移徙埕地,希圖增闊,致滋弊端!陳姓人等,亦不許□以立石外低窪鹽埔把取鹽塗,私煎私晒,以及蓄水泛濫,貽害場埕。永遠和好,□□□□。如敢故違,許□□□指名稟究,盡法嚴辦。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丁未年仲秋(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縣學甲鄉光明村中洲惠濟宮廟後,高一0九公分,寬六二公分,花岡岩。額鐫
「府正堂仝示」五字。示告者為臺灣府知縣仝卜年,道光二十三年(公元一八四三)任。立碑之道光丁未,二十七年(一八四七)。
奉憲嚴禁告示碑(道光二十七年)
特授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仝,為簽懇示禁以靖市鎮等事。
據嘉屬鹽水港街總理武生黃忠清、生員廖廷俊、黃星輝、陳鳳儀、李敦仁、總理李丙寅、柯福陛、林清輝,董事蔡光陛、黃尚達,郊戶李勝興、金順利、金寶順、金綿發、金和順暨舖戶人等,赴府僉呈詞稱:『緣鹽水港地方,居臺郡中樞,為南北之要衝,乃山海之咽喉,人煙稠密,舟車輻輳,四處村民交易其間,久稱富庶之鄉也。近因奸棍蝟集,俗變剽悍,每藉冒差役名目,日在該街內外窺伺來往孱民,不論有無被控,並無文票簽單,或藉莊鄰有案擄跟酷索,或擄索不遜、憑空赴分司衙造局扭稟,或先擄禁、事發臨時藉案添誣:種種威橫,難以枚舉!盤據市中,擇肥而噬,三五成群,肆擾無忌。以致莊民裹足,商旅寒心,故數年以來街衢舖戶寂靜,生理倒罷者多。清等目擊心傷,感愧無力拯救!伏覩憲臺念切民瘼,必不忍聽此成群之狼噬我赤子。爰敢懇乞鴻慈,出示嚴禁:不論何等差役棍徒,俱不許當街截拏人民;雖民盜要犯,准其拘拏,亦應傳同總董查獲籌辦;其餘細故等案,一概不准在街拏掠。庶莊民敢以如舊到街貿易,市鎮
可以重興,閤屬蒸黎共戴卵翼之德於靡既矣!合將事宜條款粘後,相率叩乞恩准檄示嚴禁,俾得勒石,永遠遵行,謳歌載道。沾感!僉叩』等情。
據此,查棍徒膽敢假冒差役名目,混拏良民酷索,實屬擾害,大為閭閻之患!亟應嚴拏懲辦,以肅法紀,而儆兇頑。除呈批示並行縣查照外,合亟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屬總董士庶人等知悉:爾等務須恪遵示後開列條款,如有前項棍徒假冒差役在於本街地方窺伺來往民人,並無文票簽單,藉端擄酷索,許爾等立即擒送赴官,立將原人省釋,嚴提該犯,從重懲辦。倘有正身差役私縱白役在外肆意妄為,亦即嚴拏解辦;但爾等亦不得假公濟私,妄拏無辜,致干反坐。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計開:
一、正身差役,執有印單簽票,除兇犯匪徒准其拘拏外,其餘牽連無辜莊人,一概均應到地查傳,不許在街窺伺拏掠,違者定行拿究!
一、戶婚錢債及鬥毆細故等案:如舖民,則應詢問總董耆保,到店查傳;其莊民,則應到莊辦理,不准在街藉端截拏滋擾,違者拿究!
一、原控案內無名之人,不准擅行截拏、事發臨時藉局扭稟、跟交添名砌詞混控舞弊,違者拿究!
一、銷案舊票,不准再行藉端拏人,違者拿究!
一、並無文票僉單,擅自恃黨藉端混拏良民,准該紳衿總督及郊商街眾,協同救援,並即呈
請重究;倘係棍徒假差妄拏,許即獲送赴官,從重懲辦,以儆兇頑。
一、街莊人民往來貿易、收取賬項,凡遇盜匪截途劫掠,棍惡藉名搶拏,就近莊民應即鳴金出護,協同鄰莊圍獲解究;若或觀望不救,則惟該莊是問;倘敢抗違,定行重究!
一、各莊人民各宜守分安業,不得踞地抗橫,藉端私索;如敢不遵,立即拏究!
一、保內凡有風水墳墓被盜挖劫者,確見擄(拏)解重究!
道光二十七年陽月(缺)日公立。
附公約二條
一、本街既奉憲示嚴禁在案,倘敢抗違,街眾協力拏解,所應開費,俱就五郊、七境議給公攤。
一、本街凡有盜匪劫掠,街眾人等協力救護,追擒盜賊,所應獎賞及受傷調醫等費,亦就五郊、七境酌給公攤。
按:碑存臺南縣鹽水鎮水正里衛生所後,廢為園庭石案,高一八五公分、寬八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告者為臺灣府知府仝卜年。
奉示立禁(道光二十七年)
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丁,為惡丐強索等事。
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據半屏里生員徐臨茂、藍上青、林夢庚、陳元亨、莊耆
楊主、陳□、鄉保林誠等僉稱:『莊等本莊,自數年來遵照道憲勒碑條例施給;不意邇來鳳山寮丐首沈滿,竟有三五成群,每逢莊人賽願及婚姻喜慶、喪弔等事,黨丐強索不休,橫行無忌,竊搶家物,紛紛較鬧,不壹而足。莊等目擊心傷!因查□□郡城業戶吳協記、爐主黃懷德經赴道轅,控蒙檄飭查拏,令該丐首嚴行管束;並議定規條,勒碑示禁在案。憲諭森嚴,彰彰可考。茲該丐首沈滿,欺莊等本莊離郡遙遠,不遵憲例;復敢故縱丐夥,在莊多索。僉請另行給諭,勒碑申禁』等情,並據抄粘道憲勒碑禁條壹紙前來。
查該丐首沈滿,果敢成群結隊、強索橫行,實屬玩法!除呈批示並將憲行條款開列外,合再勒碑示禁。為此,示仰該莊暨閤邑士庶人等知悉:爾等各莊,遇有賽願、喜慶及冠婚、喪祭事件,立即遵照道憲既定章程給發;該丐首倘敢仍前任意強索、倚眾橫行,許即□□□□拏究,以杜滋擾,而安地方。毋違!特示。
計開:
一、遇民間生辰及生子彌月、四月、週歲暨賽願,進中一切喜慶事件,演戲請客,准向喜慶之家討錢二百文。如無音觴情事,不得強索;如違拏究!
一、遇民間嫁娶,自貧富不同:如係親迎,乃有力之家,定其給錢二百文;如無親迎者,量力酌給,至多以一百文為準。不得無所分別,任意多索;如違拏究!
一、遇民間喪事,有力之人,無論齋懺幾天、豎立幾旛,皆給錢二百文;如無齋懺、豎旛之事,量力酌給。不得恃眾強索,如違拏究!
一、禁鳳山寮丐□□,令丐首仍循環舊章安置,各歸丐首嚴行約束。毋許三五成群,在於鄉村內外強行索擾。丐首故縱分肥,一經察出,惟該丐首是問!如外來乞丐滋端,亦當隨時稟明發落,定提丐首一併究治。
一、禁乞丐三五成群,陽為求食,暗肆掏摸;凡於僻路孤村,尤敢恣行不法,大為地方之害,自應一律禁止。倘敢故違,許該地保商民人等拏解,定即按例懲治,決不寬貸!
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缺)日給立。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右昌,高九八公分,寬九九公分,花岡岩。示禁者為鳳山縣知縣丁曰健,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九月蒞任。
臺灣府城門示禁碑(道光二十九年)
欽命鎮守臺澎掛印總鎮府葉、分巡臺澎提學按司道徐示:農商負較車、牛往來,不許兵役勒索!特示。
道光二十九年六月(缺)日勒。
按:碑分龕臺灣府城各城門,今臺南殘存之古大南(在市政府南)、大東(在東門路)、小西(在逢甲路)各門俱見之。本件據大東門洞龕存者錄文,高六五‧三公分、寬三五。八公分,
寧波石質(大南、小西所見之尺寸石質同之)。原碑缺題。示禁者為分巡臺澎道徐宗幹,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任。
執 照(咸豐八年)
補用分府、署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記大功十六次姚,為保生大帝廟祝墾戶吳祝記、董事職員梁敬、鄉耆簽爐林三益、方塗老、宋求老、蔡花尚,管事林溫時遵諭招墾輸餉等事。
咸豐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據武定里墾戶廟祝吳祝記呈稱:『蒙差查,洲仔尾莊前溪墘溪埔如記甘願出本招墾,飭即赴案請給印照,招墾陞餉,撥補該里徐勝戶下無著車餉銀一十二大元。伏查該埔:東至大道公,西至州美埔大界,南至石石頭,北至膏伙媽祖宮港,總計十甲有奇;除極鹽及水堀不堪試墾外,尚有八甲一分,經差勘覆在案。惟是埔係初浮地,多鹽沙,且近溪邊,洪水常濫,雖經試墾,多鹽少淡。茲記遵備資本,無分鹽淡,招佃加工試墾。其車餉即請自咸豐七年為始,撥補帶完餘息,儘完大道公神廟香資。合取認墾加具保、鄰各結,粘請察准照案賜給印照,示諭招墾輸餉』等情。計粘繳認墾、保、鄰結狀各一紙。
據此,查此案先據武定里管事黃恭生具稟徐勝車餉無著,請就吳祝記即保寧遠新築
浮埔撥補餉項等情,業經前縣飭據差繳查勘圖記。又經先後飭令吳祝記出具認保各結稟繳,以便給照承耕去後;未據繳到。茲據前情,除呈批示外,合行給照管耕。為此,照給墾戶廟祝吳祝記,即便自備資本,遵照呈內東西四至,無分鹽淡,招佃照界墾耕承管。所帶車餉五兩六錢,即以咸豐七年起按年照數完納;不得藉延拖欠,致干差追。切速,切速!此炤。
咸豐八年二月初九日給洲仔尾莊。右照給墾戶廟祝吳祝記准此。
按:碑存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洲仔尾)保寧宮,高九二公分,寬四三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給照者為署臺灣縣知縣姚鴻。
大南門菜市埔示禁碑記(咸豐九年)
欽加分府銜署臺灣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雷,為出示諭禁事。
本年三月十三日,據郡內凝南坊大南門境簽首鄭掽獅、郭烏毛、林媽守、蔡戊寅,爐主黃振隆、頭家林木右皮、鄭枋、黃騰、林梧、吳金、蔡獅、張六秀、林知母、林川、林樸、卓材、劉印等僉呈:『竊獅等附近有菜市埔地方,乃四處販賣青菜之人聚集此地消售,故地以此名。後因流棍騷擾,藉照□款之名,漁肩挑背負之利。科索無厭,人心思去,此埔之市遂廢。第鄉村圃地栽種韮菹,非設有市鎮,與之交貿互易,諸多未便。
適於咸豐二年,菜市埔邊興建州主尊王廟,爰就大南門城外,議設此市,遠近來此販賣青菜等物,每擔願輸銅錢四文,以為該廟津貼油香之費。但見以公濟公,並無逆索私吞情弊;一切流棍、雜色之人,不敢仍前藉端騷擾,實於神人兩有裨益。歷辦有年,相安無事;特恐歷久弊生,違議加索,致外方垂涎爭競;又恐私畜己囊,以致攘臂侵漁:均非敬神立市本意。爰是申明議定章程:所鳩錢數,永遠不得加增;逐日輪鳩錢文及開費,登記在賬,絲毫不得曖昧私吞。而於一切棍徒及各色人等,嚴禁不准來此藉名擾害,以期歷久不弊。合瀝情僉乞電察 懇照□指弊端,准於出示嚴禁;俾各凜遵,以垂久遠。實為有益,神人均感!切叩』等情。
據此,當經前縣批示在案;茲本縣蒞任,合行出示喻(諭)禁。為此,示仰闔屬諸色人等知悉:爾等須知該處設市,凡有遠近販賣青菜等物,每擔逐日既願鳩貼銅錢四文,以為神廟油香之資,務即永遠遵循定章照貼,不得違混加增鳩貼錢文。逐日所有開費,絲毫亦不得曖昧私吞;如有棍徒籍端擾害,該處簽首、爐主人等,藉即□稟,定從嚴拿究懲;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咸豐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給。
按:碑現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八三公分、寬五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署臺灣縣雷以鎮,咸豐九年(公元一八五九)三月履任。
法華寺放生池示禁碑記(同治二年)
欽命按察使銜臺澎兵備道加提督學政洪示:寺前池內,鱗介放生。嚴禁住持、附近軍民,不許捕捉,永遠遵行!如敢故違,立拿重懲!
同治二年(缺)月(缺)日泐石。
按:碑龕臺南市東區法華寺左納骨塔前牆外壁,高六九‧七公分、橫四一‧六公分,寧波石質。示禁者為臺澎道洪毓琛。原碑缺題。
八甲溪灣告示(同治三年)
欽加五品銜、署臺灣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張,為特再出示勒石嚴禁擾索事。
同治三年十一月初八日,據保大西里八甲莊、嵌仔腳莊民黃合記等僉稱:『緣記等田園毗連記寬大溪為界,乾隆十四年間被水沖崩無存,記等祖父呈蒙前主魯報豁後,又有續被決崩,未蒙豁免。嗣乾隆四十二年間,水復轉東,由舊道流行,溪西浮復洲渚,凡有從前園地續崩未豁,將溪傍沙洲以及山斜埔角餘地按額分墾,栽種雜子,彌補未豁供課。屢被差管滋事,經楊友等於乾隆四十三年三月間據情僉呈,蒙前主郁查明該園地果係山斜埔角餘地、不成片段,高燥旱埔、洪水沖決靡定,實難報陞,出示永遠貼納本
里廟宇祀費;示禁差管、地棍,不許藉端需索,歷久無異。續因同治元年五月間地震,該園地高者崩裂,低者湧出瘠滷黑沙,崩陷不堪耕種,無力墾復。有靈祐宮爐主路過,見各園拋棄,詢悉情形,鳩捐勸記等修築壩岸,挑填補復。公議:收成抵補未豁供課外,餘剩每年抽納靈祐宮上帝廟、開基天后宮廟宇祀費銀各十二元及納本里廟宇祀費。領銀修復後,被董葉藉索不遂,誣稟圖害,蒙前主章飭勘示禁又在案。無如董葉不害不休,膽敢混捏劉捷鬼名,並將記等各佃姓名混行開報誣害,致蒙飭差押報陞。茲逢爺臺巡閱地方親臨,理合瀝情僉墾。伏乞恩准順途詣勘核案,再行勒石示禁,以垂永久而杜擾累;一面將案註銷!沾叩』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經差押呈報陞科去後。茲據前情,業經本縣親臨詣勘黃合記等各佃所耕八甲莊溪傍沙洲園地,係屬山斜埔角餘地,高燥旱埔,洪水沖決靡定,高低不成片段,難以丈量,不堪陞科配賦。著繪圖附卷及呈,批示飭承將案註銷外,合再出示勒石,嚴禁擾索。為此,示仰保大西里莊民黃合記等各佃知悉:將所耕前項園地,永遠貼納靈祐宮、開基天后宮並該里廟宇祀費;倘有不法差管、地棍藉端擾索,許即指名具呈,以憑嚴拏究辦。毋違!特示。
黃合記、黃玉記、黃宗記、黃榮記、黃宏記、黃通記、黃耀記、黃愿記、黃海記、黃彬記、黃天來、黃備記、黃兩記、黃善記、李紹興、李斯三、李紹良、李紹靜、李紹
明、李排、李藝、李果、李朝、李相、劉應恭、劉應珍、劉秉傑、劉壽山、劉和尚、劉老仔、劉吉祥、劉石頭、劉傑、劉弁、劉柔、劉誇、劉得、劉基、劉卿、劉卞、劉喜貴、劉戇、劉、劉篆、劉權、王大雹、王通生、王新殿、王條、王捷、王允、王令、王傑、王宏、王田、王羿、王媽老、王基、王綿、王羅、王貴、王助、余昂、余可、陳飲、陳賢、徐亮嫂、徐漏上、鄭光仔、楊毛夏、陳天送、陳水盛、徐樞、徐宋、徐騰、徐全、徐玉、徐弁、徐舉、徐歪、徐待、徐科、徐遇、鄭存、鄭發、鄭能、鄭條、鄭亮、楊春、楊逞、楊達、楊斗、楊雷、楊琴、陳虞、陳琛、蔡吉。
同治三年十一月(缺)日給,貼保西里八甲莊曉諭。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八甲村代天府廟,高一五六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告者為署臺灣縣知縣張傳敬,咸豐八年(公元一八五八)二月始任,同治二年(一八六三)九月再任。
田仔部埤圳碑記(同治四年)
欽加五品銜、署臺灣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張,為出示曉諭事。
案據保西里田仔部埤圳長楊主、張先茂、張建育暨埤眾陳塗、陳繼、許其德、黃秉正、黃賀、郭陞、鄭春芳、張善、黃饁、陳嚴、陳烈、鄭助、郭進鵝、施□等僉呈:
『臺控舊社埤長武生郭建邦乘旱截流埤水,私賣害苗,經蒙仁爺親臨詣勘。繳驗雍正三年孫邑主勘定建埤橇完田租合約,蓋用縣印□據,所有上中下三埤水份十分,舊社埤為田甲多之得四,田仔部埤為田甲次之得三,大埔埤為田甲再次之得二,牛埔得一。世世上承下接,歷久不紊。蒙場諭候提訊斷等因。詎邦賄差壓迫,不蒙出示曉諭,上中下三埤各循舊章,照分灌溉,仰以息爭端而絕後禍。合抄粘合約字一紙,僉懇恩准出示曉諭安農,沾叩』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據埤長陳塗等僉控、同郡紳業戶吳昌記等僉稟,並據舊社埤莊耆黃向等僉呈及武生郭建邦具訴,又據大埔埤埤長林元等僉控埤長黃基與郭建邦賣水害課各等情,業經本縣詣驗,催差傳集訊斷去後,未據報到。茲據僉呈前情,查埤水分灌田甲,向有定章,除分諭埤長楊主等照章灌溉,毋許混爭致滋事端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保西里田仔部埤份人等知悉:爾等務須循照舊章,以舊社埤水自上流下,十得其三,分灌田甲,收成納課,毋許阻截爭競;亦不許該埤長等不照定章,致滋事端。自示之後,倘敢故違不遵,截水生事,定即差拘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四年八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大廟村代天府廟(大人廟),高一一五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示告者為署臺灣縣知縣張傳敬。
嚴禁竊砍竹城碑記(同治六年)
欽加二品頂戴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吳,為嚴禁事。
據臺屬永康里龍山寺境總簽首王文忠、總理汪博厚、耕戶林振美、舖民林吉成、陳義源、吳興、許協春、孫震亨、戴源成、林復興、林論、陳錢等赴轅呈稱:『竊忠等街外□道光十六年□□□職員許(下缺八、九字)憲創置竹城,週圍植竹,設立三處城門,嚴□啟閉,以屏藩大東城。竊即就街中□舉十二鋪戶管顧,買竹栽植,倩工添補。需費約開去銀五百元,俱忠等街民鳩資墊用,歷稟前府憲熊在案。(下缺三十九字)數年來盜劫頻仍,出入□異。上年四月間,蒙前府憲陳洞悉忠等街民有身家性命之重,著街眾選舉妥人充當總理,以專責成。爰簽舉汪博厚接充。復委邑主白到地詣勘,巡閱竹城栽植周密,轉請府憲給錢、諭□□認□經理在案。然竹城為郡東根本重地,防守不容稍疏。因就街中設局團練壯丁二十四名,每夜親督輪流交更,謹慎梭巡,罔敢玩懈。雖經府憲暨邑主白諄諄示禁,嚴拏竊砍賊匪,許准解案究辦:然非泐石永遠示禁,誠恐不法奸徒,或偷割竹笋,或竊砍竹竿,奚以資保障而重防守?茲幸憲天新政嚴明,保民如子,恩准泐石示禁,令砍伐笋竹賊匪,按律懲辦;俾奸宄知所斂跡,竹城永遠鞏固,忠等得專責成以認真守禦。是即軫念民依,慎固防守之至意也。合相率瀝情,匍乞察奪施行
,地方幸甚,闔郡□歌!沾叩』等情。
據此,查該處並無城牆,所賴竹圍以資防守。茲據呈前情,除行府縣一體嚴禁辦理外,合併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城廂內外軍民等知悉:自示之後,敢再仍前竊砍該處竹笋,一經□□□被該總理等拏送稟究,定即從嚴懲辦,必不姑寬!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六年正月(缺)日給立石。
按:碑原勒臺南市東郭門附近,日據時移存大南門碑林,高一0八公分,寬四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澎兵備道吳大廷,同治五年(公元一八六六)履任。
嚴禁勒索以肅口務示告碑(同治六年)
欽加協鎮銜署臺灣安平水師協鎮府加十級紀錄十次蕭、欽加府銜補用同知直隸州署臺灣海防南路理番分府加十級紀錄十次杜,為遵札嚴行示禁,以杜勒索而肅口務事。
照得本協鎮、分府接奉臺鎮憲劉、臬道(憲)吳札開:『據粵籍舉人余春錦等赴轅僉呈稱:「竊錦等粵民,寄居海疆,每年或省親、或鄉試,多由旗後,東港配船,自來行旅往返,未聞汛口私抽、勒銀等事。自咸豐八、十等年搭船渡鄉試,屢被各處汛口私抽勒索銀物,經據情稟請示禁在案。奈因日久,風雨剝蝕;而汛口貪志復萌,前後效尤,任勒無度;且拂其欲,或造私刑酷禁,或將行李搶散:關津多阻,客旅難行!僉乞恩准
示禁勒石,以杜後患,以垂永久」等情。札到該協、廳,立即遵照,速行示禁勒石』等因。
蒙此,查汛口書差,均係在官人役,自應奉公守法;何敢私抽勒索,大干例禁!除分別札飭各口汛弁遵照查禁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岐後汛口丁胥差役人等知悉:嗣後有粵籍紳民由該口買舟內渡,以及就內搭船來臺,務須查明住址何處、往來何由,果無夾帶禁物,立即放行;毋許藉端勒索,阻滯行蹤!此示之後,再敢苛索勒抽,一經查出,或被告發,即從嚴究辦,決不姑寬!該紳民等亦不得夾帶違禁貨物,致干查究。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六年五月(缺)日給。
按:碑存高雄市旗后天后宮,高一一二公分,寬七一公分,砂岩。示禁者為安平水師協副將蕭瑞芳及臺防同治杜(名未詳)。
羅漢內門碑(同治六年)
即補分府直隸州、特授臺灣縣正堂加十級、記大功十一次白,為出示曉諭、勒碑定界事。
案據羅漢內門莊民張九司、林文益等「互控霸搶租穀等情」一案,先蒙本府憲葉札『飭委員候補縣丞樊,督同府、縣役、弓丈手,馳赴羅漢內門勘驗,繪圖詳覆;並發圖
冊各一本下縣,仰即秉公研訊詳覆』等因,業經本縣提訊斷結。詳府覆訊,洞悉張九司等祖手(?)影射,瞞領司照。當堂核明更正,蓋印還管。仍照斷詳,將大東方木山屬東勢埔、小東方木山屬石門坑,中以溝為界:溝南係張姓所管之大東方木龍潭口、金校椅。溝北係各隘丁墾耕以為口糧之小東方木棟仔園、菁荖埔、芋仔園、菜頭園、苦苓埔、埤湖內、外湖等處,東至高山,西至大溪,南至小東方木溝,北至苦苓埔分水崙為界,毋分原墾、續墾,共丈田園計有五十四甲零,每年提出粟二百七十六石,以充公用。並取具二比遵依、手摹結附卷在案。茲據隘丁楊宗花、林文益等呈稱:『此案經蒙訊斷詳覆,花等自宜凜遵,不敢翻異。但恐日久弊生,其前憲所立碑界已經損壞。仰墾(懇)給示勒碑定界』等情前來,除呈批示外,合行給示,勒碑定界。
為此,示仰羅漢內門石門坑各隘丁等知悉:即便遵照示中斷明界址,各歸各管,不得混爭。張九司等亦不得覬覦、侵佔。該隘丁等所墾田園,未據領給墾照,著即開明四至、坐落、坵段、丈數,赴房報明,以便給照安業,俾免日後侵耕,釀成事端。其隘內田園,共丈計有五十四甲零,每年提出各二百七十六石,以充公用,自同治六年起,永遠歸官徵收,不許絲毫蒂欠。自示之後,倘敢復啟爭端,定即差拏究辦,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同治六年十月廿四日給。
按:碑原存高雄縣內門鄉,日據時移置今臺南縣龍崎鄉龍船窩六號,高九二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給示者為臺灣縣知縣白鸞卿,咸豐十年(公元一八六0)二月始蒞縣任,同治五年(一八六六)五月再任。碑中所指「本府憲葉」,名宗元,同治四年任。
臥 碑(同治七年)
順治九年,禮部題奉欽定刊立臥碑,置於明倫堂之左,曉示生員:
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所有條教,開列於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於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立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員不可干求官長,交結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
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事,只許家人代告;不許干與他人詞頌,他人亦不許牽連生員作證。
一、為學當尊敬先生,若講說皆需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為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同治七年七月(缺日),臺灣府儒學敬立。
按:碑有二:一龕臺南市孔子廟明倫堂內,本文據以作錄;一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內,高八四公分,寬一四二公分,花岡岩,款題『嘉慶庚辰年秋,鳳山縣儒學教諭臣黃人龍、訓導臣王之楫敬立,生員鄭□□□□』,餘與臺南碑同。臺灣文獻錄本文者有陳文達「臺灣縣志」、陳文達「鳳山縣志」及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保生大帝碑記(光緒元年)
欽加同知銜、署理嘉義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陳,為示諭嚴禁事。
本年六月十九日,據打貓街後莊六戶內首事職員洪兆祥、林光輝、蕭長清、□□□□周溪、周仕、陳福等僉稱:『該戶內自承先祖庠生洪榮光、貢生蕭作楫、林玉麟、周文成、周俊盛、陳啟□、謝振明以來,立廟供奉保生大帝,四時祭祀,百有餘年。祗因廟中油香祀費無可措籌,是以祥等六戶內先祖父鳩銀買置打貓街後莊洋田三宗、社尾園一宗、溪心仔洋田一宗六份,本廟有坡堀口、廟邊店屋六座、虎尾寮洋田一宗,歷年首事收稅,以為祭祀諸費,由來如斯。不虞邇來戶內人丁有一二不肖者,欲盜變此祀業,或混收租稅,濫用花銷。誠恐日後被人盜變,致釀禍端,合□請示禁』等情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處戶內首事人等知悉:爾等須知,此數宗田、園、坡堀、店屋,係屬神祇祀業,年收稅租,自應歸於首事輪流辦理祭祀諸費;毋得濫用花銷,擅自盜變,以垂永遠而杜禍端。如敢故違,許即拈稟拘究,決不姑寬,毋違!特示。
一、後莊洋田一宗,年該租穀二十二石正,帶納官租銀二元五。
一、後莊洋大路東畔涵口田一宗,年該租穀二十二石正,帶納官租銀二元;又帶連路南畔田仔二坵,年該稅銀四元。
一、後莊洋崙仔頂大路腳田一宗,年該租穀二十石正,帶納官租銀二元。
一、虎尾寮洋田一宗,年該租穀一十三石正,帶納官租銀六元正。
一、社尾園一宗,年該稅銀三十九元正,帶納官租銀三元五角。
一、溪心仔洋田六份,年該大小租穀一百二十石正,帶納業主大租四十二石。
一、本廟前坡堀一口,年該稅銀四十元正,帶納番通事魚二十觔。
一、本廟邊北畔店屋六座。
光緒元年六月廿四日給,首事職員洪兆祥、林光輝、蕭長清、周溪、周仕、陳福。
按:碑存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保生大帝廟,高一二五公分、寬六五公分。額鐫如題。
嚴禁惡習碑記(光緒元年)
特授臺灣府正堂、在任候選道、加三級、隨帶加四級周,為嚴禁事。
案奉巡撫部院王札開:『照得臺灣城守兵丁於進城貨物抽取錢物,業經本部院通行禁革在案。茲據臺郡大東門外仁德里耆民劉栽等,以該里每有一種藉屍嚇詐之案,慘不勝言!又有舊社大穆降兩牛墟苛索看銀,在家買牛暨牛死,墟長黨夥,吵索不休。尤有甚者:丐寮乞丐,凡遇莊中酬神、演戲、嫁娶、功德諸事,不遵規例,份外多求;弗遂所欲,百搬(般)蹧躂。請與城卒抽費一并給示勒石,永達禁革,僉呈前來等由,除示禁外,飭府勒石嚴禁』等因。
奉此,合亟列款勒石,永遠禁革。為此,示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自禁之後,爾等務將開列前項惡習革除淨盡;倘敢故智復萌,許被索累者指稟本府及地方官,立即嚴拿
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計開:
一、嚴禁守城兵丁,不准抽取進城貨物及牛車錢文。
一、嚴禁各牛墟,不准勒索在家買賣牛隻之人需費,以及包攬看銀等項。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如有路傍死屍,不准胥役藉屍吵擾嚇詐。
一、嚴禁奸民人等,不准在於各市設斗設木量,私抽規費。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如遇酬神、嫁娶、功德等事,不准乞丐份外多求吵擾。
光緒元年十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八六‧五公分,寬四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府知府周懋琦,同治十一年(公元一八七二)任。示中「巡撫部院王」,名凱泰,同治九年(一八七0)任。
嚴禁藉屍嚇詐示告碑記(光緒元年)
特授臺灣府正堂、在任候選道、加三級、隨帶加四級周,為嚴禁事。
案據崇德里莊耆黃文捷等赴轅僉稱:以該里乃係耕農為業,每有一種藉屍嚇詐之案:不論路傍、園頭、僻巷,不分皂白,藉端吵索,慘不勝言。又有各牛墟勒索在家買賣牛隻需費,暨牛死墟長套差黨夥吵索不休,以及包攬看銀,並換銀找錢短折錢尾等項。
尤有甚者,奸徒在於各市設斗設木量,刻剝錢文。設與「城卒抽費」一并給示勒石,永遠禁革,僉呈前來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奉撫憲王飭府嚴禁,當經檄縣禁革在案。茲據前情,除批示外,合亟列款永遠禁革。為此,示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爾等務將開列前項惡習革除淨盡!倘敢故智復萌,許被累者指稟本府及地方官,立即嚴拏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計開:
一、嚴禁守城兵丁,不准抽取進城貨物,以及牛車運儎五穀什子錢文!
一、嚴禁各牛墟,不准勒索在家買賣牛隻之人需費,暨牛死藉端吵索,以及包攬看銀、換銀找錢短折銀價錢尾等項!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暨園頭、僻巷,如有路傍死屍,不准胥役藉屍黨夥吵擾嚇詐!
一、嚴禁奸民人等不准在於各莊以及街市設斗設木量,私抽規費,刻剝錢文!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如遇酬神演戲、嫁娶、功德諸事,丐寮乞丐應隨便聽主人施賞;不准聚眾吵擾,硬索多錢!
光緒元年十一月(缺)日給。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武東村武當山廟,高七八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臺灣府知府周懋琦;碑中所敘「撫憲王」,名凱泰。
買補倉糧示禁碑(光緒二年)
臺灣縣抄奉欽命總理船政大臣、巡撫福建部院丁為示禁事。
照得各屬買補倉糧,例應在於糶穀處所,按照時值,就市公平採購,現買現交;不准指派累民,久經通飭在案。茲本部院訪聞臺灣府屬各縣,往往藉買補為名,苛派業戶承辦,縣中並未給價。遞年就田云攤,分上下忙,折價完繳;甚因收不足數,減折列抵交代。病國殃民,深堪髮指!除一面查追外,合亟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臺屬吏民人等知悉:嗣後買補倉穀,毋論數目多寡,由官自行採辦,不准顆粒累民;倘有承行吏書,敢再勒派業戶、按照田畝繳價,許受累者指名稟究;除將該管官查參外,定當飭提該衙蠹立斃杖下!本部院言出法隨,幸勿以身嘗試。凜之,切切!特示。
光緒二年二月(缺)日立。
按:碑見於臺灣中南部者凡四,其一原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光復後移列臺南市歷史館,高一四四公分,寬六五公分;其二現龕臺南縣下營鄉茅港村觀音亭外壁,高九五‧五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其三勒於臺南縣鹽水鎮鹽水港街月津大橋北側之左;其四勒於臺南縣後壁鄉嘉苳村泰後宮山川門左側。本文據歷史館藏碑錄文。各碑內容相同,唯臺南縣各碑無「臺灣縣抄奉」
之字樣;且末字作「給」,與歷史館所藏之「立」字異。碑文另見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款作「光緒二年二月日給,署臺灣府鳳山縣知縣孫繼祖遵奉刊立」,為其異者。示禁者為福建巡撫丁日昌,光緒二年(公元一八七六)巡察臺灣。
嚴禁藉屍嚇詐等事示告碑記(光緒二年)
特授臺灣府正堂、在任候選道、加三級、隨帶加四級周,為援案嚴禁事。
案據長興里莊耆林陳等赴轅僉稱:以該里乃係耕農為業。每有一種藉屍嚇詐之案。不論路傍,在於園頭、僻巷、不分皂白,藉端吵索,慘不勝言。又有各牛墟勒索。在家買賣牛隻需費,暨牛死墟長套差黨夥吵索不休,以及包攬看銀並換銀找錢短折錢尾等項。尤有甚者,丐寮乞丐凡遇莊中酬神演戲、嫁娶、功德,藉端不遵規例,份外多求,弗遂所欲,百般蹧躂。兼有奸徒在於各市設斗設木量,刻剝錢文。設與「城卒抽費」一并給示勒石,永遠禁革,僉呈前來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奉撫憲王飭府嚴禁,當經檄縣禁革在案。茲據前情,除批示外,合亟援照前案,列款勒石,永遠禁革。為此,示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爾等務將開列前項惡習革除淨盡!倘敢故智復萌,許被累者指稟本府及地方官,立即嚴拏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一、嚴禁守城兵丁,不准抽取進城貨物以及牛車運載五穀錢文!
一、嚴禁各牛墟,不准勒索在家買賣牛隻之人費用,暨牛死藉端吵索,以及包攬看銀,找錢短折銀價、錢尾等項!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暨園頭僻巷,如有路傍死屍,不准藉屍黨夥吵擾嚇詐!
一、嚴禁奸民人等,不准在於各莊以及街市設斗、設木量,私抽規費錢文!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如遇酬神演戲、嫁娶、功德諸事,丐寮乞丐應隨便聽主人施賞;不准聚眾吵擾,硬索多錢!
光緒二年二月(缺)日,給長興里莊耆:黃□、□□、楊同、□□、林陳、□□、林如奎、□□、李□、楊成□、洪謨、林□、陳前、□□、徐□、□□、顏光盛、□□□、李文康、李□□、李文修、楊先□、陳光陰、□□□、陳岱、黃健、蔡和尚、施荐、鄭九母、施維、陳達、□□、葉遠、陳返、藍賀、黃再、郭界、蔡正、方戇、□□暨各莊耆等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太子村明直宮(太子廟),高一0二公分,寬五一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另有二碑,除前段「簽稟里籍人名」、後段「立石」者有異外,大部內容幾盡雷同。茲誌如下:一在臺南縣歸仁鄉南保村北極殿內,高八四公分,寬五四公分,寧波石材。簽稟者為歸仁南里莊耆陳廷榜等,立石者為歸仁南里莊耆陳功力、□□□、林騰、□□□、林□□、□□□、林銅、陳廷榜、黃成文、周連進、朱如全、林□長、林時平、吳天助、李清雲、□□□、林鳳
□,立碑年月同。一在臺南縣關廟鄉下山村關帝廟,高八七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簽稟者為保東里莊耆曾澤等,立石者為保東里董事許安然、張裁、莊耆……葉番婆等,立碑年月同。示告者為臺灣府知府周懋琦;示文中所指「撫憲王」,即福建巡撫王凱泰。
嚴禁自盡圖賴示告碑記(光緒二年)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丁,為嚴禁自盡圖賴以重民命事。
照得自盡人命,律無抵法;而小民愚蠢,動輒輕生。其親屬聽人挑唆,無不砌詞混控,牽涉多人,意在求財,兼圖洩忿。本部院蒞閩以來,查核各屬命案,此等居多。而地方官不詳加勘審,任憑尸親羅織多人,輒即差拘到案。鄉曲小康之戶,一經蔓引枝牽,若不蕩產傾家,則必致瘦斃囹圄而後已。公祖耶?父臺耶?祖父之待子孫,果如是耶?除嚴飭各府、廳、州、縣,如此後有將自盡命案濫行差拘良民,以致無辜受累者,立即分別嚴參外;合行剴切曉諭。為此示諭所屬軍、民人等知悉:爾等須知,人命至重,即死不可復生。公論難誣,千虛難逃一實;況父子、兄弟、夫婦,皆人道之大倫,死而因以為利,是雖靦然人面,實則禽獸不如!本部院現經嚴加通飭:凡自盡命案,均限一月審結。倘有聳令自盡、誣告圖賴等情,即嚴究主使棍徒,一併從重治罪。則爾等縱或
自拚一死,總不能貽害他人;且親屬雖欲逞刁,一經審出實情,不過自取罪戾,亦無人肯與賄和。是不但死者枉送性命,不值一錢;即生者因此又犯刑章,更屬無益有損。本欲害人,適以自害,徒為讎人所快,復何利之可圖?何忿之能洩哉?試為反覆籌思:與其枉死無償,聽他人之入室;曷若餘生自愛,冀飽暖於將來?且本部院業經嚴禁書差需索,爾等如有身受重冤,儘可瀝情控訴,並不花費分毫,又何必自投絕路,至以性命博錙銖哉?嗣後務各自愛其身,毋得逞忿輕生,希圖詐害!該親屬亦不得聽唆誣告,枉費譸張!逐條開列於後:
一、子孫將祖父母、父母屍身圖賴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期親尊長,杖八十,徒二年;妻將夫屍圖賴人者,罪同。功緦,遞減一等。告官者以告反坐,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因而詐取財物者,計贓准竊盜論;搶去財物者,准搶奪論。
一、詞狀止許實告實證;若陸續投詞牽連婦女及原狀內無名之人,一概不准,仍從重治罪。
一、赴各衙門告言人罪,一經批准,即令原告投審;若無故兩月不到案,即將被告證佐,俱行釋放。所告之事,不得審理,專拏原告治以誣告之罪。
一、控告人命,如有誣告情弊,照律治罪,不得聽其攔息;或有誤聽人言,情急妄告,於未經驗屍之先,盡吐實情,自愿認罪,遞詞求息者,果無賄和等情弊,照不應重
律,杖八十;如有主唆,仍將教唆之人照律治罪。
以上皆係律例明文,何等嚴切。本部院當經飭屬,將此示泐石城門。爾等安分良民,如有實被自盡命案牽連者,准即摹搨石示,赴地方官呈訴,以免拖累,各宜凜遵,切切!特示。
遵右諭。
光緒二年七月二十日告示。
按:碑存屏東縣恆春鎮西城門壁中,高九八公分,寬七二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福建巡撫丁日昌。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屠繼善「恆春縣志」均錄此碑,有若干字出入。
藉屍嚇詐等事示禁碑記(光緒二年)
署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孫,為嚴禁事。
案據新豐里莊耆盧德和、方洙、黃脾、郭根、盧贊、張興邦、蔡馮、郭眼、黃記、黃盛、張評、張綠、曾和明、沈長、汪見椒等赴府呈稱:『該里居民,均係耕農為業。每有無賴棍徒,藉屍嚇詐,因而不分皂白,索擾不堪。又有各牛墟,藉端勒索:乘里民在家買賣牛隻,及牛已倒斃,串差黨夥,吵索不休;兼包攬看銀,並換銀找錢、短折錢尾等項。更有奸徒,在於各市設斗設木量,刻剝錢文。並值婚喪嫁娶及酬神演戲諸事,各
丐聚眾索擾,硬勒多錢。懇乞給示勒石永禁』等情。
據此,查此案先奉撫憲王飭府嚴禁,當經周前府檄縣禁革在案。茲據前情,除批示外,合亟列款永禁。為此,示仰閤屬軍民人等一體知悉:自示之后,爾等務將后開各項惡習革除淨盡!倘敢復萌,許被累者指稟地方官,嚴拏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一、嚴禁守城兵丁,不准抽取進城貨物,以及牛車運儎五穀什子錢文。
一、嚴禁各牛墟,不准向在家買賣牛隻之人索費;暨牛已倒斃,串差索規;及包攬看銀,換銀找錢短折銀價錢尾等項。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暨園頭、僻巷,如有路斃屍身,實無親屬指認者,不准胥役藉屍黨夥吵擾嚇詐。
一、嚴禁奸民人等,不准在於各莊以及街市設斗設木量,私索規費,刻剝錢文。
一、嚴禁各莊以及街衢,如遇酬神演戲、嫁娶、功德諸事,乞寮乞丐應隨便聽主人施賞,不准聚眾吵擾,硬索多情。
光緒二年十月廿七日給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關廟鄉山西村山西宮後殿左廂,高一0二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署臺灣府知府孫壽銘。示中所指「周前府」,名懋琦;「撫憲王」,名凱泰。此
碑與前列題目相類之兩碑,內容相似,惟「呈告者」、「示告者」、「給示年月」俱互差異;用是並鈔以存。
禁革牛墟陋規碑記(光緒二年)
臺灣縣抄蒙福建臺灣府正堂孫示:『照得民間,買賣牛隻,墟長分派;文武兵役,藉名稽察,索取財物。一概陋規,應永禁革!合行出示,分給泐石;倘敢再犯,立提究責』!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中正路七四號門前,高八四公分,寬四二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另有同文碑一,存臺南縣歸仁鄉舊社福德祠外壁,高五四公分,寬三五公分,花岡岩。此碑未署年代,考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壬部」「藝文碑碣」之「禁牛墟陋規碑」為「署鳳山縣正堂孫」所抄勒者,有「光緒二年(公元一八七六)六月(缺)日給」字樣;可悉南縣現存二碑,應屬同時產物。
嚴禁乞勒縱橫示告碑(光緒五年)
欽加同知銜、特調鳳山縣正堂、隨帶加二級、紀錄十次鄧,為乞勒縱橫等事。
光緒五年三月初三日,據觀音、半屏、赤山等里、楠梓阬街紳士蘇瑞麐、鄭宗年、
郭對花、吳新圖、趙德觀、林啟泰、吳錫齡、總理黃聯受、鄉保陳林、莊耆許高昇、謝吧能、吳福蔭、舖戶義成號、春隆號、專美號、春林居、協盛號、協吉號等僉呈稱:『嘗聞設此丐首,原為約束散丐,無擾民間。向來給有微資,乃是哀此甇獨,矜不成人,多寡聽人自取;未聞視為利藪,故意賂充。養濟院丐首,年分四季,各往莊街逐白收費甚多,尚不知足:復逢莊人嫁娶以及功果等事,俱敢強索,肆橫無忌。激得半屏里右衝莊衿耆徐臨莊等,於道光三十七年十月間呈蒙前呈主丁出示,並列規條,禁勒豎碑。自此,丐首遵示而行,鄉民至今免受多索,頌德不忘。但麐等里內等莊,無此示禁勒碑。此數年來,鳳山寮(即養濟院)丐首李尋,貪利玩法,年各三、五成群,分往莊街收費。遇有莊民喪、喜等事,概以強索不從,較鬧不休。鄉民受勒者多,以致林九、林拱成、林斷賄賂朋充。陂城西門外寮乞丐之丐首,亦各覬覦效尤,加設有「大顯」、「二顯」、「逃莊」、「看到」名目。查有莊民喪喜等事,隨時到處言伊「看頭」,不論若干日,每日要領「看頭錢」二百文,俱要較討糖員飯菜豐美。迨事完止,並要勒討厚禮,帶回與丐首收用。有一不從,糾黨擁家擾鬧,誰能堪此肆橫?茲麐等目擊心駭,議要訪(倣)照丁前主示禁規條。麐等未敢擅便,粘後請電,是否,出自爺裁,合亟據情聲明。僉乞電察丐勒縱橫,恩准示禁勒碑,以垂久遠,而安鄉明。陰騭齊天,公侯百世,闔里均歌祝!沾叩』等情,並抄粘禁條一紙前來。
查丐首縱丐強索,亟應禁止。茲據僉議,訪照丁前縣示禁規條,開單呈閱,尚屬允洽。除呈批示外,合行勒碑示禁。為此,示仰該莊闔邑士民人等知悉:爾等各莊遇有賽願喜慶及冠婚喪祭事件,應照後列章程給發。該丐首倘敢仍前任意強索,倚眾橫行,許爾等隨時稟明,定即嚴拏究懲,以杜滋擾,而安地方。毋違!特示。
計開:
一、遇民間生辰、生子彌月、四月、週歲暨賽願、進中一切喜慶事件,演戲請客,准向喜慶之家討錢二百文;如無音觴情事,不得強索,如違拏究。
一、遇民間嫁娶,有貧富之分:如係親迎,乃有力之家,定其給錢二百文;如無親迎者,量力酌給,至多以百文為準。不得無所分別,任意多索,如違拏究。
一、遇民間喪事,有力之家,無論齋懺幾天、豎立幾旛,皆給錢二百文;如無齋懺、豎旛之事,量力酌給。不得恃眾強索,如違拏究。
一、禁鳳山寮丐子,責令丐首仍循舊章安置,各歸丐首嚴行約束;無許三五成群,在於鄉村內外,強行索擾。若丐首故縱分肥,經察出,惟該丐首是問。如外來乞丐滋端,亦當隨時稟明發落;如違,定提丐首一並究治。
一、禁乞丐三五成群,陽為求食,暗操偷□;凡於僻路孤村,尤敢恣行不法,大為地方之害,自應一律禁止。倘敢故違,許地保商民人等拏解,定即按例懲治,決不寬貸。
一、遇民家喜事請酒以及喪作功果等事,該丐首准用一丐到處重頭,約束散丐走避,每次定
給錢一百文。娶婚不許討食糖員成桶,功果不許討食酒肉美味好菜,俱各聽人便菜飯給食;違者聽其綑送,並提該丐首革辦不貸。
光緒五年閏三月初九日給。
按:碑存高雄市楠梓區橋邊,高八一公分,寬九五公分,花岡岩。全碑幾盡不可讀。此據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補錄之。原碑缺題。示告者為鳳山縣知縣鄧嘉繩,光緒四年(公元一八七八)八月任。
樂局塭租(光緒八年)
署理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武,為諭知事。
案蒙本府憲袁札開:『光緒八年二月初一日,蒙臬道憲劉批:本府詳覆「遵批核議蠔仔寮塭稅一款,准予改撥樂局支用」緣由,蒙批:「如詳辦理,仰即轉飭遵照繳」等因。蒙此,合就移知。為此行縣,立即一體移學知照,毋違!此行』等因。
蒙此,查此案先因民人曾柔等與生員陳金鐸、武生楊應龍等互控蠔仔寮塭稅,經蒙本府憲斷歸曾柔等四姓管業,每年完納塭稅一百六十二元:三年期內,先完半稅,三年以外,照數全完,充作鳳儀書院膏火。行縣轉飭遵照。嗣據興文局董生員鄭卿雲等僉稟,即經前縣錢據詳請將前項塭稅改撥樂局,作為修補、演習等費在案。茲蒙前因,除移鳳山縣學查照外,合行諭飭。為此,諭仰該局董即便遵照,實力辦理;一面勒石立碑,
以垂久遠。毋違!特諭。
光緒八年四月(缺)日諭。樂局董事鄭卿雲敬立,樂局董事藍豐年書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聖后里舊城國民學校,高一00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給示者為署鳳山縣知縣武頌揚,光緒七年(公元一八八二年)十二月任。
天后宮禁築草寮碑記(光緒十一年)
欽加同知銜、調補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四次沈,為出示嚴禁事。
案據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等僉稱:『利等桴海經商,崇奉天上聖母,以期慈航普濟。近因蔡鹽擅就宮口右畔,結茅私稅;稟蒙押撤,鹽已知悔斂跡。復有蔡老柲效尤,仍佔廟庭右邊,私築草寮。稟請押撤示禁』等情。
據此,除批示並飭押撤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該處附近軍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毋許在天后宮廟庭佔築草寮;倘敢仍蹈故轍,定即拘案究辦,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光緒十一年九月(缺)日給,告示貽曉諭。
按:碑原存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大天后宮,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四月移列臺南市立
歷史館。高六二公分,寬四一‧五公分,寧波石。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沈受謙,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四月履任。
貓求港塭地斷歸振文社公業示告碑記(光緒十三年)
賞戴花翎、福建補用府、留署嘉義縣正堂、隨帶加二級、紀錄五次羅,為給示勒石曉諭事。
案蒙撫、鎮、道、府各憲批,據業戶陳善記呈控陳闊嘴等「藉端紮搶塭寮」等情一案,飭即訊斷等因。案查先據陳善記赴縣先後呈稱:『承祖明買陳德等貓求港塭一宗,址在麻豆莊天保寮前。先因陳清雲等出為混爭,經記父陳疇控蒙前縣斷還有案;茲復有陳闊嘴(即武生陳祥鴻)、陳發(即武生陳春華)黨陳頂智等,擁紮塭寮,將魚一盡網掠,並將糾搶牛馬物件。買唆陳義記誣控記在郡一峰亭認獲原馬,稱係翁發其所寄』等情;並據長房陳玉發、三房陳頂智、陳噁得、四房陳汝煌、陳玉潤呈稱:『發等三房公建陳聖王祖祠,置買陳惷等麻豆莊北勢箕竿港新峰內四節塭一宗,交陳疇之父即族紳陳廷祿堂理。嗣因祠堂倒壞,眾議停公,每年僅就租支冬祭銀十元,餘交疇收存,以為重建祠堂之需。疇故,其子陳學詩等接辦,將十元之祭銀抗給兩冬。經託陳春華、陳祥鴻等出為調處,願將業契稅銀清還,已交定銀二元;復行翻僥誣控,狡用毗連之貓求港塭
契抵飭』等情;並據陳義記(即陳綿賀)先後呈稱:『記等兄弟六人,有承父業四萬餘金,交陳疇掌理,各房僅先抽一千元分為膏伙,餘交疇生發。疇故,其子陳學詩、陳學習、陳學琴、陳學校掌辦,計在八萬餘田段佃條,向分,詎詰等稱,與記無干。並聲明賀祖、亦珍係陳廷祿之長子』等情。節經前縣暨本縣飭差拘訊在案。茲據麻豆保增生郭黃恭、陳道池、武舉柯發祥、郭黃紳、貢生郭開泰、生員林廷端、武生陳祥元、李正心等僉稱:『陳善記與陳玉發等控爭貓求港塭地,本係保中公置長明號明買陳德物業。稟請撥歸振文社文祠,永遠存為公業』等情,並粘契白前來。除批據稟貓求港塭地既係爾等保內公置陳德物業,原備保內公用經費,有契可憑,陳善記、陳發何得混控纏訟,殊屬不成事體!准如所請,撥歸振文社充為公業,以杜爭端外,合行勒石示諭。為此,示仰該處居民佃戶人等一體遵照,毋違!特示。
光緒十三年四月廿六日給,告示勒石曉諭。
按:碑存臺南縣麻豆鎮國校校長宿舍內,高一三二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示告者為署嘉義縣知縣羅建祥。
諭令照章完納上帝廟香田碑記(光緒十三年)
即補清軍府、臺灣縣正堂、加八級、軍功加一次、紀錄四次沈,為出示曉諭事。
案據前二皁頭役徐福稟稱:伊欠繳供項,有置過卓烏釐田一案三所,共四十三坵,址在六甲社後下保,年納邱仕成戶名供穀大石,稟請飭封變抵等情。當經飭差標封,一面出示召變。嗣據前快總役林進,以『徐福買過卓烏釐田一宗三所,址在歸仁南里六甲社後下保,共田大二十五坵,東至林家田,西至李家園,南至陳家田,北至溝墘。又頂保田大小一十四坵,東至陳家田,西至林家田,南至林家園,北至林家田。又北畔四坵,東西俱至陳家田,南至林家園,北至大路。計共四十三坵,年納戶名邱仕成供穀六石。有業戶吳玉記出頭承買,議定契價銀三百五十元。懇請給照付管』等情具稟,並據徐福繳到白契二紙。該田四至界址、坵數、供額均屬相符;又載明勻丁照配字樣,暨據吳玉記備繳契價到縣,案經核給印照,併將白契二紙蓋印附發歸管在案。
旋據歸仁南里業戶林鳳池、蔡熟、黃仕榮、李知哥、林銅、蔡崇、卓賜、林其、蔡記暨閤里業戶人等僉稱:『徐福所賣田業,原係里民公置之田,歷交本里該管糧差,收抵里內各業戶應完勻丁、辛勞、叛產諸費。茲伊等僉議公鳩贖回,充為本里上帝公廟油香之資。其本里應完勻丁、辛勞、叛產,仍歸各業戶照章完納。懇乞飭傳吳雙興(即吳玉記)將照繳案,以便備銀贖回;並懇出示勒碑,永遠遵守』等情。即經飭據買主吳雙興(即吳玉記)繳到契照,並據該業戶林鳳池等繳到價銀,當堂將價銀發交吳玉記、將契照發交林鳳池等收執;一面飭據差役蔡吉、吳賽勘明該田坵數,與前次給照相符;惟
土名四至不符,開單具稟查核。單開:一、田一所二甲五分,大小共二十五坵,坐落歸仁南里六甲社後,土名四甲埔洋西保,東至林、蔡、陳、林、蘇各家田,西至陳、黃兩家園,南至陳、黃兩家田園,北至溝又至趙家田及水堀墘。又、田一所二甲,大小共一十四坵,坐落歸仁南里六甲社後,土名四甲埔洋東保,東至陳家田,西至林、蔡、陳、林、蘇各家田,南至林、蔡兩家園,北至趙、陳兩家田。又、田一所五分,共四坵,坐落歸仁南里六甲社後,土名四甲埔洋東保,東至黃家園,西至吳家園,南至葉家田,北至陳、林兩家田』等情。據此,除將印照一紙、印契二紙,飭由林鳳池等繳回抹銷作廢外,合行出示曉諭。
為此,示仰歸仁南里眾業戶人等知悉:即將贖回田業大小共四十三坵,四至界址蹈明歸管,歷年租息為該里上帝公廟油香之費;該田應完供穀及配勻丁等項,呈請過戶,按年輸完。至該里應完勻丁、辛勞、叛產,仍歸業戶照章完納。其各凜速,毋違,切切!特示。
光緒十三年七月十八日給,實貼曉諭。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南保村北極殿,高一二五公分,寬四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禁者為臺灣縣知縣沈受謙,光緒十年(公元一八八四)四月任。
嚴禁錮婢不嫁碑記(光緒十五年)
告示:
欽加同知銜、署理臺南府安平縣正堂、記大功四次,加十級、紀錄十次范,為出示嚴禁事。
光緒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據芙蓉郊董事職員張大琛等稟稱:『竊琛等前稟販運婦女等情,蒙批「如稟轉詳,通飭嚴禁」;惟此奸徒怙惡不悛,而近日奸風尤熾,形同化外。琛等目覩心酸,是以仰懇迅先示禁,以便購線密拿懲辦。庶無依女子免流離失所之苦,而奸徒知法隨令行之警。再郡城有等紳富,買用婢女;甚至二十歲以上,仍使其市肆往來,閫外無分。遇輕浮之徒,當眾戲調;稍為面熟,即有貪利六婆勾引成姦。所謂姦盡則出殺由,禍害更甚。琛等以風化攸關,可否請以示禁有婢之家:凡使女至二十歲以上者,如本有婿,或無婿而有娘家可主者,該家主收回原交身價、退回字據,將該女交其父母領回婚配,不得久留使用。似此可無怨女之憂,藉培家主之德;販運奸徒亦可奸無從入手,引誘之輩又可絕勾姦之術。琛等心存義舉,仁憲自有權衡,是否有當?不揣冒瀆,陳情再叩,仰祈俯賜轉詳,通飭勒石嚴禁』等情到縣。據此,卷查先據該董事張大琛具稟「奸徒販賣人口」一案,業經詳蒙道憲批飭各屬一體示禁在案。茲據前情,本
縣查:錮婢不嫁,最為惡俗。該職員所稟,係杜絕姦拐,整頓風化起見,似可俯如所請,除詳請道憲通飭一體示禁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閤邑紳商軍民諸色人等知悉:自示之後,如有年大婢女,趕緊即行婚配,不得仍蹈故轍;倘敢錮婢不嫁,一經察出,無論何項人等,定即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各宜自愛,毋違!特示。
光緒十五年六月(缺)日給立石。
按:本碑今可見者二通,一在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一六一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崗石,本文據之。一原存安平區,現龕存臺南市立歷史館。,高一六0‧七公分,寬六三‧五公分,花崗岩;文與大南門碑林相同,唯略「批飭各屬一體示禁在案。……似可俯如所請,除詳請道憲」一段之文字。二碑俱缺題。示禁者為安平縣知縣范克承,光緒十四年(公元一八八八)九月履任。碑中所指「芙蓉郊」者,鴉片商行也。
雲林縣正堂示禁碑記(光緒十六年)
署理雲林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李,為出示勒石曉諭事。
本年閏二月二十七日,據斗六堡保甲局生員陳一昌、鄭芳春等僉稟稱:『光緒十四年九月閏,本堡溝仔埧莊業戶陳元達暨田心仔莊水碓眾佃人等與庵古坑莊黃獅、游得等交加水圳一案,經蒙嘉邑主包諭飭簡精華到地止爭;並著二比照舊規而行。其庵古坑僅
給口食而已,不得盜破混灌旱田;而溝仔埧等莊亦不得藉水田而絕庵古坑口食之水。俱各樂從息事,粘連兩造甘結,並抄舊規約字一紙,稟乞出示勒石』等情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溝仔埧、田心仔水碓等莊人等知悉:嗣後庵古坑莊依照舊規,仍作旱田,不得藉稱口食,恃近混截;而溝仔埧等莊亦不得藉水田而絕庵古坑口食之水。各守舊規,以垂久遠,而敦和好。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光緒十六年□月(缺)日給,業戶陳元達派下承勳立。
按:碑存雲林縣古坑鄉水碓村水碓路三十七號民居,高一0六公分,寬四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示告者為署理雲林縣知縣李聯珪,光緒十五年(公元一八九0)十一月任。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五)
丙、其 他(上)
德安橋--新興坑仔底橋碑記(乾隆十二年)
古越朱峻喜捨橋枋全副。陳國瑤喜捨銀二十兩。陳義利喜捨番銀十兩。劉益利喜捨員錢八員。陳廷藩喜捨番銀六兩。劉長芳、陳玉書、陳振興、林國琦、許殿陞、楊賛之陳廷捷、陳廷琛,各喜捨員銀五兩。盧仕發喜捨員錢四員。顏子英喜捨員錢三員。陳起翔喜捨員錢二員。花逢樹喜捨員錢二員。陳國璽喜捨員錢二員。邱瑞興、謝協盛、邱永合、許錦盈、張永發、陳錦茂、沈錦隆、黃勝源、邱永興、邱雙合、邱元興、邱啟隆、林泰興、王克褒、鄭發興、邱隆盛、陳恆順、陳錦盛、高合成,各喜捨銀一兩五錢。陳利盛喜拾銀一兩。邱開興喜捨員錢一員。
首事盧仕義、李福源、黃杏林,各出銀五兩。
乾隆歲次十二年四月(缺)日,同吉置。
按:碑原勒臺南市北區自強街(古名大銃街)德安橋北畔,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移立臺南市立歷史館小碑林。高一0八公分,橫六九‧一公分,花崗岩。
興修瀨道功德碑記(乾隆十四年)
府憲大老爺方、本縣太老爺魯、諸羅縣太老爺周、分憲太老爺俞、彰化縣太老爺蘇、新港司曹、進士范學海、仙公壇朱法金。緣首;侯世光、黃兆茂、潘奇遷、黃福德、施國義、陳世濟、陳良佐、李俊臣、李肇魁、陳時中、陳廷藩、顏士榮、張元明、陳起翔、許殿陞、蔡銳、陳廷俊、洪天生、黃起廷、蕭成、陳國珠、陳英哲、林河清、呂莪、潘智候、吳騰雲、陳時芳、徐國瑞、王遠光、石擎天、吳漢觀、吳次麟、胡元觀、陳隨良、黃義觀、黃乾珍、吳大珍、陳麗生、鄭鴻略、陳廷探、盈利、道生、通利、大來、大成、大有、鼎興、瑞亨、盈萬、宏利、日陞、義興、和豐、源源、大通、大順、順興。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缺)日,首事耆老;陳鵬九、鄭世昌、盧日資、鄭光朝吉立。
按:碑原存臺南市中區衛民一巷太爺崎,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雙十節前移置臺南市立歷史館碑林,高八八公分,寬五一‧八公分,花岡岩。碑中:「府憲大老爺方」,名邦基,乾隆十二年(一七四七)任知府。「本(臺灣)縣太老爺魯」,名鼎梅,十四年(一七四九)任知縣。「諸羅縣太老爺周」,名芬斗,與鼎梅同年履任。「(臺灣海防)分憲太老爺俞」,名唐,十四年任。「彰化縣太老爺蘇」,名渭生,十三年任。「新港司曹」,名煜,十四年任。
重修府縣兩學碑記(乾隆十六年)
重修府、縣兩學捐資監督姓氏:
府學貢生蔡壯器捐銀一千二百兩。臺灣縣州同李朝璽捐銀一千一百兩。監生黃兆茂捐銀一千兩。府學拔貢生蔡培捐銀三百兩。內閣中書陳奇烈、臺灣學拔貢生施士膺、生員黃得福,各捐銀二百兩。諸羅學生員陳日茂、王湜各捐銀二百兩。貢生王克褒、臺灣學生員陳廷藩,各捐銀一百五十兩。舉人陳連榜、府學拔貢生張方升、貢生黃可垂、陳國瑤、翁錫福、薛登選、蘇孟德,各捐銀一百兩。監生高肇輝、潘奇選、方策、劉振楷、吳植恩、府學廩生員郭世標、吳啟沃、李廷珍、洪國昌、莊天釬、張元,臺灣學廩生呂崑玉、生員楊作舟、蔣士賢、高璿璣、蔡翰晫、吳莊敬、鄭光樂各捐銀一百兩。諸羅學廩生許殿輔、生員洪廷梯,各捐銀一百兩。監生周岐德捐銀三百兩。府學生員周大鵬捐銀四百兩。臺灣學廩生侯世輝捐銀三千七百兩。
董事:侯世輝:蔡壯器。辦料:州同李朝璽、蔡德起。收取捐銀:貢生蔡培。收管銀兩:州同侯世光。
監工:洪世基、吳志超、蔡青海、黃兆茂、李朝桂、李明良、郭玉璿、方達聖、楊作舟、吳廷鳳、謝世哲、黃亨、劉錫琦、朱瑞麟、黃得福、許殿輔、劉勝、林起廉、吳
維新、蕭龍光、龔秀巖、游苑芳、楊綬、黃璿璣、林文煥、洪晉。
乾隆十六年歲次辛未暮春吉旦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右內壁,高二三八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石。係楊開鼎所撰「重修府學碑記」(見「記」類)之副碑。原碑無題。
海防分府傅大老爺榮陞碑(乾隆二十三年)
皇清誥授奉政大夫、特調福建臺灣府海防總捕分府、加三級、記功二次、俸滿榮陞傅大老爺。
彰化縣儒學生員:翁元烱、陳天爵、昌朝宗、翁國敏、陳玉宗、莊清江、李琮、謝錫名、蔡滄洲、秦定國、蔡傅、陳謙受、李起鳳、薛正煇、戴天、吳□瓊、廖秀琳、林廷猷、郭清江、周攀龍、張登第、邱世博、陳炎、黃貞。
大清乾隆二十□年葭月。
碑現存臺南市南區碑林,高一六八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碑額雙龍浮雕,缺題。碑中所指之「傅大老爺」,名爾泰。卸任時間當在乾隆二十三年三月。
佛祖碑記(乾隆二十五年)
乾隆歲次庚辰年蒲月穀旦立。
賴門林氏束,號妙記,□助緣田三分,大小二十三坵,坐落三抱竹大圳□,配落苦竹寺,□為奉祀香燈。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八三公分,寬三二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庚辰,乾隆二十五年(公元一七六0)
重建烽火館碑記(乾隆三十年)
特簡鎮守福建等處地方駐劄澎湖水師副總鎮紀錄二次江諱起蛟、福建澎湖水師協標中軍副總府兼管左營林諱雲、緣首福建澎湖水師協標右營副總府帶紀錄二次戴諱福、澎湖右營守備吳科、署左右營守備紀廷政、王子□(下闕)、新調澎湖左營守備李其祥、(右營守備)楊元、千總許友勝、謝祖。把總許邦賢、游得貴、林廷寶、王國寶、王光燦、孫必高、陳維禮,(下缺)共捐,烽火門換戍澎臺班兵樂助,共成重建新廟,恭奉關聖夫子神像,永為烽火班兵住館,謹勒此碑為記。
乾隆三十年正月(缺)日穀旦。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長安里,高一七六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茲據文意撰題冠之。清代於臺灣行輪戍之制,由大陸福建沿海鎮營調兵渡臺,三年一更。營兵戍臺每建廟
祀神,藉祈庇護,兼作公寓,而隱寄「俱樂部」意義於其中。烽火館可作一例,他如「雲霄館」,「閩安館」,均其範疇。
功德碑記(乾隆三十三年)
乾隆三十三年修□北門石路。
貢生柯廷第助銀八大員。貢生方克侯助銀七大員。鄉耆蘇拔觀助銀六大員。監生詹榮觀、黃□觀、監生曾尊觀、監生史□觀,各助銀三大員。楊水觀、吳和觀、王蒼觀、楊文信、陳心正,各捐銀二大員。黃仙觀、柯希文、李□觀、吳士英、方□觀、陳光炎、吳高生、劉丹五、徐混觀、楊□觀、陳□觀、王三合、王贊觀、余邱觀、廖合瑞、黃而觀、胡順觀、何贊觀、洪成觀、蔡芳觀、陳□觀、洪□觀、沈□利、王德□、吳□坤、王□貴、張志觀、朱□觀,各助銀一大員。鄉耆楊仕珍助銀四大員。
中秋月立石。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校內,高八三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
重修楠梓坑橋(乾隆三十九年)
襄事:歲貢鄭南金,太學吳□香、太學柯□德,街耆徐甲信、□□明、陳文炳。
鳳山縣正堂劉捐銀四兩。觀音山汛官阮捐銀一員。鳳山縣捕廳李捐銀一兩。
貢生柯廷第捐銀一十六員。監生錢志健捐一十二員。□□李蘭馨捐銀一十員。□□柯正春捐銀一十員。林魏觀捐銀一十員。吳德源捐銀一十員。王初觀捐銀一十員。詹□觀捐銀一十員。歲貢鄭南金捐銀四員。陳時安捐銀五員。太學吳元觀捐銀四員。生員楊錫拔捐銀四員。太學鄭□朝捐銀四員。太學詹行元捐銀四員。太學張方振捐銀四員。德豐號捐銀四員。新廣源捐銀四員。林綿觀捐銀四員。鄭仁觀捐銀四員。黃次觀捐銀四員。沈必捷捐銀四員。翁祥觀捐銀三員。鄉賓沈必允捐銀二員。貢生楊因果捐銀二員。沈必達捐銀二員。漳源號捐銀二員。陳韜觀捐銀二員。錦榮號捐銀二員。鄭芳觀捐銀二員。四美號捐銀二員。振興號捐銀二員。寶全號捐銀二員。金盛號捐銀二員。楊□英捐銀二員。蔡江觀捐銀二員。林輝觀捐銀二員。陳源盛捐銀二員。張□觀捐銀一員。黃鸞觀捐銀□員。楊□耀、詹允恭、莊世珍、黃寧忠、黃希禮、黃仲觀、黃逢時、黃仕忠、黃崑山、□志祐、吳輔觀、孫憐觀、陳達宗、王□□、吳廷耀、曾錫□、蔡□觀、柯榮□、林□觀、嚴安□,以上各捐銀二員。
□□志樂捐銀一兩二分。□志□捐銀一兩二分。永盛號捐銀一兩。生員林克芳銀一員。生員陳□□銀一員。生員鄭鳴□銀一員。和順號、林□□、林珍世、王郎□、王□觀、同興號、和合號、□美號、□順號、□□觀、協興號、林興□、長興號、萬合號、
林長發號、郭錦觀、王□觀、楊教□、□興號、新合春、□盛號、和興號、林公□號、□□號、黃□觀、東陽號、新源珍、樹德堂、王祿觀、許義觀、銀和號、徐□觀、金□號、□合號、柯□觀、和興號、品香號、□安號、協豐號、□栽生、張□□、利金號、林高觀、協□號、呂春生、苑芳號、蕭□觀、保和堂、方九觀、黃仕□、吳同興、吳達生、何岱觀、鄭廷□、□□□、林□觀、孫理見、吳元颺、□□觀、王□觀、□□□、□□□、□□□、□□□、□□□,以上六十五人各捐銀一大員。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季冬立。
按:碑存高雄市楠梓區天后宮,高一三九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碑中「鳳山縣正堂劉」,名亨基,乾隆三十八年(公元一七七三)已在任。「鳳山縣捕廳(典史)李」,名業洙,三十八年任。
恩憲大人蔣捐買園業碑記(乾隆四十三年)
謹將恩憲大人蔣捐買園業充入寺內租息,併原存各田園坐址、租額,逐一開明勒石,以垂久遠,以杜廢棄。
一、買蔡賽園一坵,在本寺南畔,東、西俱至車路,南至陳宅園,北至寺邊竹圍溝。年納蘇廷望戶內供粟四石,云丁銀五分七釐八毛。每年園稅銀二十四員。
一、買吳福園一坵一甲四分,在寺後,東至車路,西至園岸,南至寧公車路,北至陳宅園。每年園稅銀十七員二錢。
一、買吳勳園一坵七分,在寺後,東至水溝,西至車路,南至吳宅園,北至陳宅園。年年園稅銀十七員二錢。
一、買陳盛園一坵,在寺後,東至車路,西至白家園岸,南至劉宅園岸,北至園岸。每年園稅銀十二員。
一、買石禮園一坵一甲二分,在寺邊,東至車路,西至水溝,南至園岸,北至潘家墓埕。每年園稅銀十一員四錢。
一、買州仔內石佛園一所,在本寺北畔,東南至馬房山,西北至柴頭溝坑墘。每年園稅銀十八員六錢。
一、買寺後竹圍內園一所,東至本寺後,西至竹圍車路,南北俱至竹圍溝。每年園稅銀二十四員。
以上七處,年共收園稅銀一百二十四員六錢。
本寺原額園五十二甲,東至大橋頭坑墘,西至藩藩莊柴頭港坑墘,南至教場中樓仔莊大路墘,北至馬房山李家園。每年計收園稅銀一百零四員。內抽出教場邊蔡潛園一甲、蔡廷森園八分、蔡□園七分,恩憲捐置以為營中義塚;又抽出陳公興園八分,捐置以
為新南壇香燈;又抽出蔡僯、蔡受園四甲二分半,係前典文昌會內收稅外;尚剩園四十四甲四分半,每年實收園稅銀八十員七錢二分。
鳳邑蘭波嶺腳淡水溪渡船一帶,每年應納本寺香燈銀五十兩。彰邑西門外莿桐腳莊朱映佃耕寺田一甲七分,在秀水後佳秀莊,東至溝,西至施家田,南至梁家田,北至小溝;每年應納香燈粟十三石六斗。又朱火佃耕寺田一甲八分四毛三糸,在佳秀莊,東至大溝,西至本寺田,南至大溝,北至萬壽亭田;每年應納香燈粟十四石四斗三升。又朱全佃耕寺田二甲一分二毛七糸,在佳秀莊後,東至萬壽亭田,西至施家田,南至水溝,北至半線社番田;每年應納香燈粟十七石七斗五升二合八勺。又蔡逢春佃耕寺田一甲九分一釐六毛八糸,在秀水莊,東至施家田,西至何家田,南至林家田,北至梁家田;每年應納香燈粟十九石三斗四升。以上四處共納本寺香燈粟六十四石四斗二升二合八勺。
乾隆四十三年四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市北區開元寺彌勒殿前右壁,高二0一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崗岩,缺題。碑中所稱「恩憲大人蔣」,係指乾隆四十三年(公元一七七八)知府蔣元樞。
重修鹽水港佳興橋碑記(乾隆四十四年)
葉瓊盛捐銀三十元。趙相泉捐銀二十元。曾長興捐銀十六元。吳藏興捐銀十五元。
韓振德捐銀十二元。林日盛捐銀十元。陳源馨捐銀十元。李寶興捐銀八元。王合利捐銀六元。黃濟盈捐銀六元。陳振隆、陞捐銀六元。
諸羅縣佳里興分司高、北協鎮左營駐防鹽水港汛左部李、許益利、升、黃崑記、日生號、以仁號、□□□、黃長盈、謝開興、集順號、許訪觀,各助銀四元。金記號、黃錦益、廣源號、福興號、黃長勝、福興號、長陞號、各助銀三元。
陸福號、協盛號、廣茂號、潘源號、大德號、勝榮號、□□□、□□□、□□□、□□號、□□□、□□號、□□號、日興號、振隆號、□□號、曾錫山、□集興、陳同利、黃三興、陳□□、□□□、□□泰、□□號、積成號、□昌號、□川號、□□藏、□□號、合廣號、□□號、李隆□、順興號、悅□號、□思號、義興號、維陽號、協榮號、化□號、□□號、□□號、□□號、□□號、□□號、□□號,各助二元。
乾隆四十四年荔月(缺)日,董事郭叶興、黃□□、曾揚隆、王□□同敕石。
按:碑現廢為臺南縣鹽水鎮橋南街十四號對面巷口水溝遮蓋,高一三0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建三山國王廟捐緣碑記(乾隆四十九年)
重建三山國王廟,眾弟子捐助緣金,姓名開列於左:
福建澎湖協標右營管理臺莊左部翁諱斌捐銀二十元。陳股眾弟子捐助花邊一百一十元。
大王爺大夫人股弟子:許瓚捐銀二十元。李雲錦捐銀十六元。林德利捐銀十五元。沈三合捐銀十元。吳湖記、沈廣勝,各捐銀八元。沈其萬、沈若忠、洪湧源,各捐銀六元。沈宅敬、袁宗業、林新萬發,各捐銀五元。曾潮湖、周鼎豐,各捐銀四元。沈茂盛、沈廣萬、郭廣盛、袁平業、施利安、沈振豐、各捐銀三元。沈廣盛、沈可國、許高陽、周鼎合、林萬興、林瞻振,各捐銀二元。
二夫人股弟子:邱繼興捐銀十五元。吳合興捐銀十二元。黃發利、林萬盛,各捐銀八元。郭大發、林萬發,各捐銀六元。監生翁峻、曾新興、沈振成,各捐銀五元。郭盛發、何利興、張祥富、袁益興,各捐銀四元。莊成興、袁盈利、廣源號、林新廣發、李廣美、張廣春、新發號、沈茂春、□潮合、舒振源、周美合,袁新盈利,各捐銀三元。袁新盈利、□□高、沈新萬寶、林新廣興、合勝號、莊廣成,各捐銀二元。郭義同捐銀一元半。吳湖海捐銀□元。鄭義同捐銀一□。李逢春、洪乃色,各捐銀一元。鄭□□捐銀一元。
三夫人股弟子:沈其□捐銀五十元。□□□□□□□五元。周岐山捐銀十元。洪合義捐銀八元。振春號捐銀七元。許國山、李興進、舒振成,各捐銀五元。鼎發號、林潮
利、沈智順、沈可德、沈光瑞、廣春號、振興號、黃江夏、李潮發、周世唯、周鼎裕、舒日盛、許河海,各捐銀四元。辜廣發捐銀三元半。楊潮發、連合勝、張潮源、蔡盛興、林發田,各捐銀三元。沈朝欽、成源吉、沈永興、新大發、沈崧懷、李長元,各捐二元。沈朝舉、潮盛號、吳穀豐、吳萬源、鄭廷英、遠來號、林發興,各捐銀一元。楊開爵捐銀一中元。
舍人爺股弟子:林廣盛捐銀一百元。振茂號捐銀五十元。洪合成捐銀十五元。倪新廣發捐銀十四元。新振利、錦盛號、吳純源,各捐銀八元。新發利、寶興號、潮興號、楊廣協,各捐銀六元。舒振順、廣興號、林玉興,各捐銀五元。洪合春、郭式存、潮利號、林廣興、莊玉源、永通號、周美興、曾振發,各捐銀四元。林良壽捐銀三元。合源號、張祥富、楊合發、張宗苑、蔡興隆、盧仲山、盧學美,各捐銀二元。楊其恩捐銀一中元。
安平:辛長發捐銀八元。謝成利捐銀五元。江合利、余廣利、崔源利、合意號、新義興,各捐銀二元。李長盛捐銀一元。
大目降:吉成號捐銀五元。林良祥、劉光有,各捐銀一元。新宅眾弟子陳可桂、賴德安、劉光青,各捐銀一中元。陳朝度、蘇穆池,捐銀二錢。
諸邑:洪宗程捐銀五元。王協源、沈廣發、新源合、謝友曾、謝友泰,各捐銀二元
。謝曰忠、洪文明、吳繼興、黃寶興、蕭錦瑞、袁達綱、成利號、唐廣發、蔡其睦、鄭院觀、新源利、沈華興、財興號、張得利、張利勝、泰豐號、集瑞號、盛興號、各捐銀一元。沈海成、盛興號、利興號、銓興號、林廷良、柯廣成、□□□、□順□、方源合、黃祐觀、張廣盛、張源源、蔡廣□、王協興、蔡興利、吳潮發、吳潮海、興利號、苑合號、苑利號、義合號、莊合成、楊其沛、蔡酸興、沈得順,各銀一中元。謝輝觀捐錢三百文。陳海源捐錢二百文。
鹽水港:方源利、林雅道,各捐銀三元。方日進捐銀一元。吳潮海、廣寧號、潮源號、方潮順,各捐銀二元。
西螺:生員劉國香、監生悅盛號、監生汪文儒、林仲龍、佘萬興,各捐銀二元。張大珍、蔡廣勝,各捐銀一元。新廣勝捐銀一中元。
麻豆:集利號捐銀十元。廣源號捐銀二元。新合興、盧仲賢、源興號,各捐銀一元
揭邑:林學柔捐銀一元。林聲遠捐銀一中元。北路荷包連、李是總捐銀二元。潮州莊謝新千捐銀三元。鳳邑贈金社弟子孫榮攀捐銀五元。諸邑弟子黃細捐艮一元。柯順良捐銀一中元。安平藍□豐捐銀二元。
總理林廣盛捐助下紋銀六十四元半。
乾隆四十九年十月穀旦公立。
按:原碑係拼三石而成,第一石高七八‧三公分,寬七五‧七公分;第二石高七八‧五公分,寬七九‧七公分;第三石高八0‧八公分,寬七九公分。均棄置廟庭間。花崗岩,缺題。
捐置義民祠田房碑記(乾隆五十九年)
欽加按察使銜、臺灣兵備道兼提督學政楊,將捐置義民祠田房逐年所收租穀,以作七月祭祀及每月香燈之費,勒石於左:
一、買鳳邑港東里港口莊雙冬水田七分(大小十一坵),年納大租配正供外,早晚兩冬共收淨穀二十六石道斗。
二、起蓋祠前兩旁店屋兩間,每年隨時收租供用。
乾隆五十九年歲甲寅荔月吉旦立。
按:碑原出處未詳,臺南市立歷史館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自石舖購列。高五四‧五公分,寬七九公分,寧波石。勒石者為臺灣兵備道楊廷理。
重興大觀音亭碑記(甲)(乾隆六十年)
職員林有德捐銀七十大元敬粧三寶尊佛,另加捐銀五十大元。程邦達、北郊蘇萬利、南郊金永順、糖郊李勝興,各捐銀一百大元。葉雙喜觀、生員王遜鳴各捐銀五十大元
。林世歡敬粧娘媽珠冠、褐袍,另加捐銀二十四大元。鎮稿書莊提捐銀二十大元。貢生林朝英、職貢楊光遠、臺郡生藥郊、陳媽諒,各捐銀十二大元。陳名標、職員沈其載、廩生楊應選、監生沈清澤、陳振和、吳士恩、黃克繩、翁朝珍、吳嘉觀、程邦傑、金同昌、鄭吳氏、煙敢郊金合順、平和營頭二三四起弟子、龍巖營頭二三四起弟子、露華班,各捐銀十大元。王源順助灰二十擔,另加捐銀二大元,張胡觀敬粧大善才,另加捐銀一大元。陳麗崑捐銀八大元。吳啟祥(三福)敬粧伽藍爺,另加捐銀四大元。張元觀、方崇錦、瑞山,各捐銀七大元。林承烈、施祖瓊、何諒觀、新利興、蘇盡娘,各捐銀六大元。葉光輝敬粧監齋爺、康王爺、韓壇爺。許綿觀助全扇帋巾。黃義和敬粧長者,另加捐銀三大元。邵國禎敬粧大韋馱爺。吳誠觀、朱士恩、蔡廣源、陳植德,各捐銀五大元。李顯宗敬粧地藏王,另加捐銀二大元。陳超、陳勵亭,陳聖增、任貽幹、施燿、職員林東桂、魏朝正、郭銑英、王德昌、陳位三、文源、陳寶藏、黃金珍、楊□達、涂亨陽、施錦玉、邱亦興、宋朝獻、王朝英、陳怡豐、葉如璋、葉源順、鍾山、林中梅、陳長源、歐榮隆、泉勝、黃林氏,各捐銀四大元。李石觀敬粧韋馱爺。賴旺觀敬粧達摩祖師,另加助五工。陳媽裕敬粧彌陀佛祖。蔡登茂敬粧尊者十座,另加捐銀三大元。賴得章、蔡高觀合敬粧尊者三座。吳昂觀、傅振斌(另捐銀二大員)、張其生、蔡國英、李時行,各敬粧尊者一座。以上八位又敬粧觀音佛祖善才良女一座。蘇德昇、張殿玉、李濬
良,李晉和、永成、協山、三省堂、陳身觀、瑞和,各捐銀三大元。張肇寮、瑞源、義成、沛源、新萬有、綿興、長榮、義源、晉興、大源、六吉、盈利、瑞裕,各捐銀二兩。汪育馬、魏軼輪、邵絢尊、林栗亭、蘇楷模、錢王字、盧家俊、李棻、新文錦、文源、林文源、黃振源、景川、新源順、振成、方德顯、施登雲、張文輝、鎮標左營左部陳名聲、監生鄭詩道、監生蔡膺武、蘇如山、侯學海、曾勳觀、林師聖、洪存仁、洪廷明、洪清湖、呂元實、吳華觀、郭友魁、林士元、王克昌、王鎮舍、薛邦梅、薛長耀、諸萬合、吳寧盛、黃三掌、郭泉合、振春、蔡長春、泉源、周成觀、鄭振興、鄭美斯、吳春觀、和德堂、黃煖觀、林彬觀、新錦瑞、盧協和、林君參、許日陞、盧合成、合萬、葉廷光、王振興、林廣盛、德盛、黃振盛、協勝、協記、漳盛、黃勝源、振茂、林聯盛、瑞興、協盛、陳壽安、陳捷陞、益美、高利、洪天生、同源、商□觀、陳聰觀、鼎盛、黃永壽、太茂、長盛、榮記、永興、嚴漳觀、新源成、德誠、源興、瑞記、立生、莊典觀、盧石魁,各捐銀二大元。合泉、蔡瑤珍、新合利,各捐銀一兩二錢。鄭海師助七工。林永芳、沈其文,各捐銀一兩。朝師工錦樑二枝。胡鍾秀、雲彩□合捐銀二大元。
鄭源茂、泉益、陳全成,各捐銀五錢。吳水觀、林講觀助畫佛座。臺灣縣捕廳任、義首軍功千總蔡文榮、孫語榮、柯仕汀、徐文煥、諸湘蘭、何梅亭、羅朝五、齊炎昇、王寶泉、黃開蕙、楊濟川、馬聖年、祝堯年、劉炳基、余有森、沈玉岐、高尚楷、陳汀漳、監生楊
國泰、陳致中、盧世德、鄭朝元、曾煥章、朱隆興、許德宗、黃印舍、王紫雲、魏賜奇、洪朝旺、沈三合興、胡厚觀、劉天送、陳茶茂、林八佾、貞元、陳日榮、成興、惟和、王昌芳、文山、新源興、集成、泰隆、廣川、珍秀、劉元利、金尚文、泰裕、淡寧、裕義、維記、麗崑、寶藏、王聚義、錦川、黃良雲、陳紬觀、曾高觀、吉和、聚源、永利、翁合益、復源、郭尚泰、謝寶觀、盛記、道憲大簥館、成裕、戴元恭、黃廷祖、聯興、羅維哲、李崇盛、瑞記、長榮、吳生觀、瑞盛、德茂、瑞興、錦茂、益興、尚珍、李瑞成、陳幾觀、王九觀、林文忠、黃邦清、顏正寅、劉俊觀、沈之賢、陳澄春、謝福祿、楊顯觀、連裕觀、沈可清、劉講觀、侯公義、勝隆、翁意成、德萬、許燦娘、源錦、曾仕睿、李知觀、李文輝、添裕、戴福星、吳元英、順發、吳奪□、蔡玉珍、黃振玉、蔡全觀、廖志敏、蔡茂源、林順興、許勝陶、源合、時興、許福興、泉益、正春、茂興、茂興、茂興、郭昂觀、余振豐、楊國英、景山、日陞、東垣居、泉盛、泉德堂、友成、林發興、振茂、原盈、長瑞、萬盛、興利、林科觀、協興、新茂源、振瑞、岱發、黃德盛、茂源、德成、吳振春、振陞、鼎豐、同發、祥合、曾琦瑛、王典觀、林蔡觀、林覽觀、林媽意、翁田觀、丁胞觀、楊國樑、許清香、楊祥觀、黃福成、蕭全觀、潘註觀、郭士翠、高寬大、石勇觀、莊玉蘭、郭順宗、許密觀、德和、永成、鄭諒觀、陳振岱、林山觀、楊排觀、李漢漳、洪掌觀、曾昭良、陳雙飛、石振聲、瑞記、成裕、泉源、石碧玉
、芳裕、茶源、林藏興、高茂源、泰豐、公發、黃永茂、楊光標、顏定勇、長泰、茶春、岱榮、許泉興、廣成、艷興、方興隆、泉興、陳榮美、蔡怡興、蔡蘭娘、陳資盛、振發、協源、合盛、順記、建興、蔡天觀、黃玉珍、義和、陳植琛、徐梧觀、合發、捷順、集源、振川、祥興、祥吉、陳廷基、林志貴、許志遠、蔡番觀、吳勝觀、張明松、陳釜觀、陳儒信、胡振英、曾振明、有恆堂、溫約觀、吳田觀、吳換娘、嚴攀桂、卓陞觀、黃源春、黃章觀、朱一雷、林忍娘、姚崑源、郭汝泰、陳順觀、盧昇觀、葉進德、鄭裕觀、寶全、陳財觀、林俊山、曾源美、楊信成、董玉合、周信玉、黃文成、陳連生、林壽宗、林協興、陳良山、黃長順、蘇勝安、合成、曹煐武、黃渣觀、日新、聯春、永和、鄭萬成、陳雙鯉、整興、協成、德盛、林有春、鄭宗源、方選觀、瑞興、薛藍水、發興、晉豐、泉通、郭行宜、興隆,以上各捐銀一大元。
陳元龍捐錢八百文。鄭得宜捐錢六百文。和成、源合、萬利,各捐錢五百四十五文。振德、振興、開泰、源和,各捐錢五百三十四文。侯若懷、任節文、盈裕、嚴怡興各捐錢四百文。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大觀音亭首進右壁,高九四‧四公分,寬二0六公分(按係寬六八‧二公分、六五‧五公分、六七‧九公分之三石橫拼而成),花崗岩,與後碑同題、同年月,實係一通。碑中有「平和營、龍巖營」名目,為內地換戍臺灣兵丁原屬鎮營之名稱。
重興觀音亭碑記(乙)(乾隆六十年)
高文倬、翁集文、順興、順興、順興、大興、大興、合興、合興、長興、長興、源興、源興、瑞發、瑞發、協源、協源、源順、源順、時興、蔡瑞春、合順、林沃惠、林光輝、新永壽、林雅佑、李泉源、長盛、王長盛、長利、長利堂、陳順興、廣裕、振聲、茂合、漳隆、萬益、晉興、吳源興、王泉益、莊奕嬴、洪汝誠、合美、廣隆、豐利、吳富老、新盈、蘇鼎源、芳苑、日升、徐德恆、成興、珍隆、瓊萬、義源、芳順、王伯達、泉源、岱益、春記、奕盛、泰來、施光一、蘇祿觀、王採香、黃某觀、曾媽意、張玉成、莊玉源、鄭秀屘、楊振□、殖興、萬源、振豐、瑞芳、郡芳圃、潘瑞成、黃景舍、振順、珍源、協順、和茂、浡興、許順勝、萬發、許允利、振成、成金、祿陞、陳松觀、陳龍生、泰昌、茂盛、方碩鄰、陳益發、新合、勝發,克成、捷春、寶興、勝成、合吉、霞隆、振盛、新玉振、鼎升、澤源、順源、錦珍、蔡瑤珠、徐鸞娘、林琛良、泉勝、三合、聚源、陳順香、益陞、瑞和、聚香、協豐、尊美、和利、榮瑞、源成、蘭芳、益源、恭珍、瑞源、興盛、聚吉、泉芳、王藏興、如玉、王奇珍、蔡寧觀、陳璉觀、吳泉盛、陳宏樹、珍盛、茂春堂、馬榮興、東記、新順亨、頁順、謝雙興、潮合、穎合、萬利、利長勝、源來、長裕、瑤珍、興記、盈順、許昌裕、玉盈、周泉美、三有、董勝觀、許順發、蔡益利、謝發
珍、長益、長順、昌興、瑞珍、振瑞、玉陞、振記、綿遠、源協、振茂、昌盛、振昌、林瑞吉、合吉、謝蔭娘、林元得、桂興、榮芳、翁讚觀、芳茂、洪雄盛、謝鳳廷、薛鼎珍、生遠、德順、振德、振寧、義興、長安、新振發、振興、金興、德瑞、振金、聯興、廣源、德和、東茂、東成、廖月老、李香娘、陳茶聚、茂源、吳澄清、黃景山、聶譽娘、王令進、王令和、王源興、德源、悅興、豐盛、長發、振成、元春、添錦、林章觀、林江水、魏孫休、詹瑞麟、茂成、蔡海生、吳文照、嚴綽觀、林保安、江隆觀、方崇信、郭採香、洪濨觀、徐茂椿、詹吉老、曾元捷、禎瑞、盧義興、萃秀、王怡成、鄭王瞿生、王同盛、黃合源、岱振、吳玉勝、張玉興、陳復來、黃協順、曾環觀、辛秉□、陳日陞、方開陽、吳世盛、成義、大成、許荊璧、泉合、林和興、源利、李為來、維興、蘇串觀、龔□炎,以上各捐銀四錢。
徐藻立、柯笑觀、林士茂、盧泉興、施源盛、蘇福記、蘇順記、新莊發、黃和興、沈合順、林取觀、曾榮岱,各捐銀三百文。林高才、益興、黃壽觀、林榮觀、益陞、瑞興、恆升、振利、發源、新合盛、永興、寶成、合成、麗源、合豐、長源、豐記、永順、永豐、永德、王合盛、合順,各捐銀三錢。杉行前楊家十五位助桃一百三十回。帘記、義得、榮豐、隆興,各捐錢二百二十文。張江觀助糞箕三擔,又土籃十五個。姚東觀、張正觀、泉和、黃源珍、王長豐、黃錦和、黃菊觀、林郎觀、漳利、曾潮源、畢興觀、郭文
基、黃得成、曾極老,各捐錢二百文。鄭廷暉、林起花、褚清吉、捷豐、鄭齊觀、豐益、洪光讚、陳芳利、莊士觀、步雲、源春、王晶山、利興、利興、永豐、林氈觀、傅錦利、新泉芳、泉勝、呂□開、萬興、柯祖觀、源利、泉信、瑞勝、辜明觀、合興、林振發、雙協興、元陞、陞冠、振發、陳裕興、聯發、清源、雙春、成興、振強、林永興、源興、和美、泰成、瑞成、利源、萬勝、源發、合昌、游丹桂、王成玉、朝源、協元、大利、陳萬發、榮珍、郭瑞麟、金利源、隆盛、德隆、永成,以上各捐銀二錢。
藏春捐錢一百六十四文、陳興觀捐錢一百六十文。洪棧觀捐錢一百二十文。林恩觀、湧源、謝媽崔、林普觀、陳騫觀、林江立、新興、泉利、陳泉吉、德厚,各捐錢一百文。潘鼎觀、振金、和利、吳準觀、隆昌、大川、安元、協和、豐臨、黃洞觀、順利、恆陞、保和、集興、長發、捷發、利興、漳興、萬順、錦發、新怡興、合豐、益裕、李班頭、興利,各捐銀一錢。廟鄰弟子助挑四十三回。新廣信捐錢六十文。長隆、發成合捐銀一錢五分。集德捐錢四十文。有慶捐錢三十文。
值年頭家:吳疊觀、黃日觀、何姜里。董事:洪元尊(捐銀十大員)、新寶山(捐銀十大元)、黃文錦(捐銀四大員)、盧元嘉、朱維驥、游志宏(捐錢六千文)。
首事兼總理:陳全材捐銀二百大元。住持僧朗量。
乾隆五十七年葭月(缺)日旦。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大觀音亭首進左壁,高九二公分,寬二0七‧三公分(按係寬六八‧九公分、七0‧八公分、六七‧六公分之三石橫拼而成),花崗岩,與前碑同題、同年月,實係一通。二碑並觀,洋洋商號名錄,古代臺灣商業得資以覘其梗概焉。
新修海靖寺殘碑(嘉慶元年)
欽命福建水師提督管臺灣總鎮府哈當阿捐俸一千元。(欽命)按察使銜臺澎兵備道劉大懿捐俸三百元。臺灣水師協鎮府陳上高捐俸五十元。澎湖水師協鎮府捐俸五十元。臺灣府知府楊紹裘捐俸二百元。臺灣府知府沈颺捐俸六百元。北路理番廳王兆麟捐俸五十元。北路淡防廳何茹蓮捐俸六百元。署城守營參府田智捐俸五十元。署南路營參府舒萬年捐俸五十元。
署鎮標中營遊擊陳宗煌捐俸三十元。鎮標左營遊擊□祿捐俸二十元。護鎮標右營遊擊高必魁捐俸二十元。臺協中營遊擊麥瑞捐俸三十元。護臺協右營遊擊詹勝捐俸二十元。候補遊擊陳光昭捐俸五十元。護澎湖左營遊擊雷鳴揚捐俸三十元。護澎湖右營遊擊聶世俊捐俸三十元。南路下淡水營都司顧燾捐俸二十元。南路左營都司陳廷高捐俸三十元。署北路中營都司吳大瑞捐俸四十元。署鎮標左營守備吳得捐俸二十元。鎮標右營守備林國陞捐俸二十元。署城守左軍守備陳得寬捐俸十六元。城守右軍守備王邦武捐俸二十
元。臺協中營守備吳國麟捐俸三十元。臺協左營守備陳廷梅捐俸三十元。署臺協右營守備陳振元捐俸二十元。署臺協中營守備葉金印捐俸十六元。署澎湖左營守備戴春捐俸二十元。署澎湖右營守備徐建又捐俸二十元。
臺灣縣知縣程文炘捐俸四百元。鳳山縣知縣張祥辰捐俸二百元。嘉義縣知縣吳球捐俸五百元。彰化縣知縣王增錞捐俸五百元。臺灣縣捕廳李棟捐俸十六元。嘉義縣捕廳俞浩捐俸十六元。笨港分縣魏堯年捐俸十二元。佳里興司姜文炳捐俸四十元。斗六門司章玉植捐俸十二元。
臺灣水陸各協營千總吳士貴、熊漫、文應寶、鍾天峻、張光輝、于世茂、黃鵬、蕭夢然、蘇青龍、黃耀武、劉肇勳、范濟川、龍昇騰、陳夢熊、趙起鵬、潘步元、彭即英、張元龍、陳玉鑾、許法,以上共捐俸一百元。
臺灣水陸各協營把總戴鳳群、陳有慶、潘得貴、陳飛龍、陳拜本、黃得祿、廖朝興、陳鳴鐸、許世高、黃理生、張玉枝、蘇廷高、王心富、陳大邦、蘇明彩、林世俊、王耀、陳高陞、黃習飛、詹國顯、黃得功、吳登庸、蘇飛虎、邱季龍、童必高、蔡開祥、韓霙、陳成功、陳鵬飛、吳逢元、陳國志、楊攀彩、陳邦寧、薛元勳、陳家駒、曾鈺樑、鄭榮、陳良源、蘇鵬捷、賴啟泰、沈捷思、王建鼎、胡滿榮、許允青,以上共捐俸一百七十八元。
道府□師爺捐(下缺五十餘字)玉捐□□林世元。陳必琛捐二十元。郭拔真捐二十
元。陳天章捐二十元。郭子璋捐二十元。莊得星捐十六元。
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捐六百元。(以下俱缺)
按:碑記臺南市北區開元寺,高二三二公分,寬八五‧五公分,花崗岩,篆額「皇清」,題款因碑殘而缺;惟按其前部,可悉此碑為哈當阿「新修海靖寺碑記」(見「記」類)之副碑,則其勒建年代為嘉慶元年(公元一七九六)可無疑。
重修興濟宮碑記(嘉慶二年)
欽命福建水師提督管臺灣總鎮府哈當阿捐五百元。欽命按察銜臺灣兵備道兼理學政劉大懿捐一百元。臺灣水師安平副將陳上高捐二十元。署臺灣城守營參將田智捐二十元。署鎮標中營遊擊陳宗煌捐三十元。署鎮標右營遊擊高必魁捐十大元。署安平中營遊擊陳光昭捐三十元。署安平右營遊擊詹勝捐二十元。署臺灣府知府楊紹裘捐二百元。臺灣府知府遇昌捐二百元。北路理番分府□□□□□□□□。城守右軍守備王維武捐十大元。安平左營守備陳廷梅捐二十元。署臺灣縣知縣程文炘捐一百元。鳳山縣知縣張祥辰捐五十元。嘉義縣知縣吳球捐一百元。
舉人陳作霖捐三十元。職員陳必琛捐四十元。職員林廷玉捐四十元。貢生林朝英捐四十元。職員林有德捐三十元。生員郭青峰捐三十元。職員陳天章捐二十元。鄉飲賓洪
士長捐十二元。監生沈清澤、生員吳世同、生員王啟標捐十二元。舉人何雲衢捐十大元。生員曾聲高捐六大元。
北郊蘇萬利、南郊金永順、糖郊李勝興合捐三百元。雲霄營蔡登茂、賴得章合捐十元。舊典舖等捐二十四元。新典舖等捐□□□元。舖戶石振聲捐十大元。舖戶吳寧盛捐四大元。舖戶施錦玉捐四大元。舖戶曾振明捐四大元。舖戶陳聰觀捐四大元。舖戶錦同號捐四大元。舖戶陳君賢捐四大元。信士莊玉蘭捐四大元。信士許志遠捐四大元。信士吳弁生捐四大元。舖戶陳資盛捐四大元。嘉邑信士陳益盛捐四大元。信士蔡海生捐四大元。信志沈安寧捐四大元。信士魏利興捐四大元。
嘉慶二年三月(缺)日,董事朱維驥、盧元嘉、吳明亨同立,住持僧志誠等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興濟宮左壁,高二八八公分,寬八四公分,花崗岩,原碑缺題。
新舊捐銀襄事姓名碑(嘉慶四年)
龍溪學訓導邑紳陳鳴佩捐五百元。鄉賓張國珍、武舉人張從龍、生員張國祥共捐四(缺約十餘字)共捐四百元。生員侯世俊捐三百元。鄉耆林仲琥捐一百六十元。武舉人蔡耀仁、生員蔡耀義共捐一百五十元。廩生楊登科捐一(缺約十餘字)一百十四元。董事貢生黃昌盛、生員黃昌選共捐一百元。董事生員蘇振峰、蘇振嵋共捐一百元。監生張
國俊捐一百元。張志仁捐一(缺約十餘字)共捐九十二元。董事生員鄭朝清捐八十元。貢生蔡啟智捐八十元。生員余光潛捐七十六元。鄉賓許國材、蔡實,各捐七十元。生員(缺約十餘字)捐七十元。董事生員吳克□、廩生吳清時共捐六十元。董事廩生余志仁、職員林有德、生員陶昌齡、蕭兆龍,各捐六十元。董事生員王文馨捐(缺約十餘字)邦、陳振英、王太□、郭友和,各捐五十元。董事生員連捷、謝名標、監生詹華國、方德顯,各捐四十元。董事生員鄭廷光捐三十五元。董事生員楊(缺約十餘字)張簡中、生員吳□芳、張簡端、林光輝、蔡文和、黃應鍾、簡志仁、武生孫新魁、簡慕良、黃源昌、楊茂敬、陳于木白木、蘇灼、詹助,各捐三十元。武生吳登雲、蕭媽光、(缺約十餘字)十五元。武生巫□魁、監生陳元亮、蔡大成、沈望賢,各捐二十四元。生員詹鵬飛、謝芳仁、林□蘭、武生黃聖音、生員王瑤、王瑞、監生黃邦榮、鄉賓陳克厚(缺約十餘字)詹玉衡、黃國美、陳長老、林生□、□奇觀、許振□、□恩觀、鄭榮觀、江光澤、林遵觀,各捐二十元。生員郭廷□捐十八元。生員程其章捐十六元。李廷魁捐十六元。(缺約十字)武生陳九斌、生員鄭□鼎、王天培、武生簡重華、戴高捷、監生李宗茂、鄭鍾英、黃文賢、李日觀、李旺、各捐十五元。武生鄭捷輝、陳克芳、蘇輯瑞、柳廷桂,各捐十(缺若干字)□□□捐十三元。貢生柯廷鍾、董事廩生林清圖、生員劉省、林高化、陳朝清、武生朱大經、余光英、鍾榮宗、盧佛恩、劉玉合、黃百尚、柯時光、陳文苑、
各捐十二元。董(缺若干子)廩生□廷□、王花春、林繼美、貢生王振文、生員盧時光、林克振、武舉人高陞、曾國材、生員林九章、秦一士、唐錕、林繼成、黃達三、李瑤、蘇廷瑞、柯元珍、武生江騰龍、李化育、(缺若干字)元□、吳世英、陳肇基、監生杜天奎、陳霸觀、林日□、□立管、陳燕、許大成、陳茂裕、馬鳳□、賴興祖、程其清、程其輝、蔣鳴輝、吳寬裕、陳克明、林文官、方有儀、陳東觀、陳雲起、陳(缺若干字)詹士英、黃□、黃出、劉廷珪、黃子建、蕭廷春、黃汝往、楊紅光,各捐十元。
監生吳國香、生員王□璧、劉德輝、武生王騰蛟、周廷揚、蘇奕隆、簡垣元、張玉成、簡良疇、曾遜生、陳廷(闕若干字)陳文體、□蒲觀,各捐八元。監生陳開泰、柯永德、生員吳國華、蘇有蘭、劉伊仲、錢桐、徐文箴、郭游卿、吳琛、方元芳、林榮華、曾載生、鄧春元、李媽孫、林瑞侯、林丹桂、陳順德、(缺若干字)各捐六元。董事生員董必成、施植茂、生員李玉成、高世英、張士攀、陳仕賢、戴亨桑、□大奎、鄭求生、周公養、周公濟、馬士敏、林廷選、張起鳳、張光眼、郭奇勝,各捐五元。(缺若干字)董事生員柯金章、陳振元、生員陳蘊飛、林克承、詹元章、林大經、鄭丕□、柯元璜、沈修和、蔡純福、陳廷捷、貢生林奉璋、武生林育桂、郭邦魁、李文貴、蔡存誠、楊省觀、林(闕若干字)□、張標香、蔡成章、王應舉、李崇禮、沈必發、郭祈賜、簡東山、蔣元勳、蔣大有、蔡克成、黃德全、吳志□、柯元英、凌權生、洪君振、孫媽起、
奕茂號、陳世臻、陳大成、詹觀養、張媽生、林(缺若干字)忠、趙國英、趙國材、李光前、職員王清,各捐四大元。董事生員柯來儀、生員周國瑞、陳清泉、鄭時清、林芳時、鄭光輝、朱松茂、黃其華、丁霛、王智、張簡陞、曾□觀(缺若干字)生張忠義,各捐三元。董事生員吳朝陽、生員陳開泰、程逢春、林天□、吳朝賢、陳□賓、蔣喜、黃懷瑾、楊應奇、武生錢國龍、郭邦恩、洪超元、張應瑞、葉海生、王輝猷、黃文(缺若干字)達海、李□度、王經綸、張登山、張光彥、王彩彰、李俊義、蔡敏生、鄭長升、鄭安邦、林啟東、陳光英、張瑞官、林煥章、洪大經、李明芳、楊心高、蘇達、王煖官、黃祖賀、沈奠光、張朝元、洪(缺若干字)錦昌、□□觀、生振□、周廷開、黃世□、馮崑生、□三□、杜救淑、吳道修、楊奇英、李媽意,各捐二元。生員陳超池、魏東山、張希捷、張起龍、曾茂生、謝際□,各捐一元。
阿猴(缺若干字)□士民等共捐六十七元。港西上里衿耆共捐三十八元。劉廷玉捐五元。監生陳可寄捐四十四元。貢生李廷耀捐中十元。小竹下里衿耆添捐十元。
嘉慶四年十一月(下有缺)。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民學校內,現斷裂為二:上截長約一七九公分,下截約長六七公分,俱寬八三公分,篆額「皇清」。此碑為吳玉麟所撰「新砌泮池碑記」之副碑,所錄鳳山縣人物之盛,為他碑少見。
忠節流芳碑(嘉慶五年)
「忠節流芳」
乾隆五十有一年,歲次丙午,林逆倡亂,賊黨莊大田攻陷半屏舊城,邑令湯公大奎率子□□、典史史公謙,守城殉節。嘉慶庚申孟秋,鳳山縣知縣吳沖麟、典史談堃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城隍廟,高一七二公分,寬六八公分。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嘉慶庚申,五年(公元一八00)。
廣安橋重修瀨北場碑記(嘉慶六年)
督場管事:余晉堂、錢萬久捐銀四大員,楊慶觀、吳執觀捐銀四大員。班頭:郭忠、周顯、李情、蔡泰、黃花捐銀二員。下林廠:王宋觀捐銀二十員。許益觀捐銀二十員。王水觀捐銀十大員。林興發捐銀八大員。寧海號捐銀六大員。楊智觀、王奎觀、鄭玉山、陳外觀、鄭棟觀、郭壹觀各捐銀四大員。陳閏觀、盧牛觀、孫仁觀,各捐銀三大員。
府中:王諒觀、王衷觀、王奇參、林利興、黃茂觀、陳四芳、澎湖課館、振茂號、吳考觀、盧抱觀、蘇公排、林高觀、賴貴生、蘇讚尚、鹽埕塭、王慶觀、鄭媽秀、吳再
觀,各捐銀二員。黃乞市捐銀一兩二錢,蘇奏觀捐銀一兩二錢。王惠連、隆茂號、鄭催觀、陳存觀、柯郡觀,莊泮水、薛基觀、溫天勇、陳思觀、湯安觀、歐允山、蘇燦觀、李育觀、張徹觀、林窗九、林國棟、吳鎮觀、鄭媽傑、邱忙觀、郭文觀、陳賞觀、張財老、沈雁老、陳媽允、蘇石生、王田觀、邱鼎觀、曾降觀、林靜生、風櫃門塭、方睿觀、鄭連招、各捐銀一大員。楊江水、沈公諒、林錠生、陳歐觀、鄭傳觀、鄭寅觀、張公典、余成祖、王福觀、柯登山、沈朝恩、鄭港觀、林趕觀、張江河、林隨觀、陳公蔭、王文僯、湯然盛、徐現龍、楊從觀、陳貴觀、韓郡觀、洪合意、陳媽位、王聽觀、沈奇觀、許媽超、鄭鞭觀、林光明、溫石觀,各捐銀一中員。陳全觀、洪公前、蔡純觀、張路觀、張明觀、蘇藝觀、陳愿帶、林印觀、歐宗明、陳聽觀、吳科觀、各捐銀三錢。蘇柑老、蘇吉老、陳綿老、陳再觀、余東海、林帝觀、潘山觀、陳加令、張長慶、林江生、施愿英、饒神助、藍福友、劉番觀、沈公為、黃訓觀、李媽恩、薛款觀、陳皆觀、李天賜、郭翰觀、徐錫觀、戴公禹、呂朗觀、顏煥觀、林略觀、盧呈寶、陳媽營、邱陣觀、賴裕觀、藍儼觀、劉曲明、林附觀、陳惜觀、劉尚觀、林瑞觀、洪國陽、陳璉觀、蘇媽尊、鄭侯觀、林前觀、王吉觀、薛生觀、林祖蔭、洪公、林掌觀、鄭公憐、陳讚興、成聘觀、張勝觀、溫江觀、黃京觀、薛允棟、薛烈觀、鄭媽真、吳迎觀、鄭福志、吳菊觀、張錫觀、吳添觀、林俊觀、吳攀龍、林進觀、王祿榮、張愿觀、林賢觀、洪媽祿、陳
侯觀、許公允、鄭媽岱、鄭元和、許媽營、許媽魁、吳助觀、黃侯觀、王福香、蘇喜□、李謨觀、張達觀、吳阿貴、胡斗觀、高龍鳳、陳應觀、方媽成、陳佰謨、高榜觀、戴光明、劉海觀、劉壽觀、方鎮觀、林營觀、郭煌觀、黃文年、鄭宋來、吳石觀、韓疊觀、陳慈觀、張財觀、蘇報觀、韓分仲、蘇建生,各捐銀二錢。
嘉慶辛酉年蒲月,董事楊慶觀、振茂號、盧抱觀、吳考觀、王惠連、王媽球、郭文觀、林山觀、王堯觀、陳公擇、王明記、王仁觀等同立石。
按:碑臥置臺南市南區鹽埕橋北畔,高一0六‧五公分,寬六六‧五公分,花岡岩。勒碑年份嘉慶辛酉,六年(公元一八0一)。
重修府學文廟閩籍題捐碑記(嘉慶八年)
欽加按察使銜臺灣兵備道兼提督學政遇昌捐銀三十元。簡調臺灣府正堂慶保捐銀一百元。前任臺灣府正堂吳逢聖捐銀一百元。臺防分府延青雲捐銀三十元。鹿港海防理番分府葉寶書捐銀三十元。
州同知林文濬捐銀一千元。中書科中書林朝英捐銀五百元。武生何元英捐銀四百元。候補訓導吳世同捐銀三百二十元。候補通判吳春貴捐銀三百元。黃合興捐銀二百五十元。監生陳啟善捐銀二百四十元。廩生黃化鯉捐銀二百二十五元。武舉蔡耀仁捐銀二百
二十元。
內閣中書陳作霄捐銀二百元。武舉林廷玉捐銀二百元。監生李義達捐銀二百元。監生方德顯捐銀一百六十元。閩縣學訓導韓高翔捐銀一百五十元。歲貢生張振東捐銀一百三十元。貢生沈清澤捐銀一百二十元。奉政大夫蘇俊臣、衛千總楊振藩、清流學訓導郭邦獻、廩生張維新、廩生韓高瑞、廩生林維垣、監生陳啟良、生員紀邦傑、生員林瓊、武生張朝瑜,各捐銀一百元。
刑部主事韓高揚、貢生蔡邦光、生員林紹華、武生陳德馨、程文元,各捐銀八十元。廩生徐朝選、生員張正位,各捐銀七十元。歲貢生楊肇基、監生楊肇第,各捐銀六十元。候補浙江縣洪禧、生員劉其南、武生吳綿青、賴應熊、張興隆、莊德合,各捐銀六十元。貢生陳青江、監生郭雲淵、監生杜天奎、生員歐陽晉、武生陳仁和、武生高騰飛、武生吳元仁、郭有德,各捐銀五十元。
舉人林毓奇、生員施邦俊、生員鄭德純、生員謝克明、生員黃廷輝、鄉賓張文資、林會川、楊海瑞,各捐銀四十元。興化府學訓導郭青雲、歲貢生曾王青、監生楊肇捷、監生許向陽、監生劉日純、監生賴宗英、生員郭廷樑、生員曾煥章、生員林奎章、生員郭高楷、生員王仕榮、生員蘇瓊捷、生員陳對楊、生員黃本淵、生員李為邦、生員鄭朝清、武生陳景來、武生曾廷琬、武生蕭兆龍、武生鄭捷輝,各捐銀三十元。武舉曾國材
、歲貢生杜朝錦、廩生吳清時、廩生蔡攀桂、監生郭廷國、監生鄭則芳、生員蔡其哲、生員楊有瑛、生員吳聯芳、生員陳允中、生員黃游京、生員張振文、生員陳世桂、生員陳廷桂、生員蔡佳瑞、生員杜登雲、生員杜步蟾、生員施廷鏞、生員簡志仁、生員張如玉、生員陳蘊輝、生員鄭朝修、生員鄭朝吉、武生陳嘉猷、武生周聯標、武生郭榮五、鄉賓葉旁招、陳增輝、王天性、郭景榮、楊合順、陳兆澐、陳廷謨、陳克良、楊經謀、何亞崑、何國宗,各捐銀二十元。廩生楊登梯、生員楊廷輔、生員楊安泰、生員楊丕謨,各捐銀十七元。監生王紹和、武生楊介謙、武生楊捷陞,各捐銀十六元。歲貢生張廷欽、貢生黃昌盛、貢生黃昌選、監生陳可寄、生員鄭廷元、生員王瑤、生員王瑞、施嘉瑞,各捐銀十五元。監生周廷開、廩生甘作霖、生員顏清、武生倪大成、許陣,各捐銀十二元。舉人郭紹芳、武舉吳朝宗、貢生游化、貢生章甫、生員郭青峰、生員郭綏猷、生員林秉睿、生員盧時光,生員謝道南、生員郭廷材、武生陳大斌、武生張簡中、武生張簡輝、武生張簡新、林陟光、王琳,各捐銀十元。
拔貢生黃纘、生員郭廷爵,各捐銀八元。生員陳振元、生員黃日桂、職員嚴士杰、陳國英、鄭澄觀、賴文衡,各捐銀六元。生員林大經、生員陳振曜、蔡應宜,各捐銀四元。
董事:舉人郭紹芳、武舉吳朝宗、歲貢生郭學周、歲貢生章甫、生員郭青峰。監收
銀兩、候補詹事府主簿吳世繩。
嘉慶八年癸亥葭月吉旦立石。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櫺星門右外壁,高二五七公分,寬一0八公分,花岡岩。額有「翁仲拱揖丹日」浮雕。本碑為臺灣府知府慶保所撰「重修府學文廟碑記」(見「記」類)之第一副碑。原碑無題。
重修府學文廟粵籍題捐碑記(嘉慶八年)
粵籍題捐姓氏:
公費題捐共銀一百零三元。
敕封文林郎林敏盛、陳宗器,各捐銀三十元。職員林掽芳捐銀二十元。敕贈文林郎黃日新、何滄梅、葉孫奎、曾琛、林蕙芳、張萬三,各捐銀十六元。劉宗遠捐銀十四元。監生鍾子珍、職員古光純、劉永通、曾逸川、吳千、宋新恩、張仲謹、章伍齋、邱耀廷、賴顏祖、鍾伯義、吳克俊、李西安,各捐銀十二元。奉直大夫鍾七郎、貢生林標楨、贈文林郎鍾秀文、監生李榜華、生員李建猷、張廣學、陳君霖、黃成恭、謝蘭芳,各捐銀十元。
劉順宗、邱雅淡、邱西湖、劉英輝、林廷禮,各捐銀八元。鎮標守備黃清泰、舉人
賴熊飛、廩生李培元、監生劉達峰、監生馮家簡、生員黃粵光、職員吳萬光、黃廷政、劉訓運、傅覿、李孜文、李就林、鍾淳篤、傅雙溪、陳百三、曾存省、曾存靜、賴聯峰、章榮喜、戴玉麟、陳時儉,各捐銀六元。生員吳占侯、徐洪、徐學政,各捐銀五元。廩生林筠、監生溫橋、監生李瑞光、鍾璣江、曾德光、鍾廷秀、楊泮材、生員劉應銓、職員黃纘寶、職員李纘芳、李昌元、職員鍾瑞川、曾進文、朱捷新、謝榮周、涂德超、馮玉林、羅朝科、范連昌、葉亨東、林春崇、陳六一、鍾冰振、李友慎、鍾開華、傅維敏、徐再峰、徐經友、彭興鳳、徐毓顯、徐飛龍、徐鍈、謝惕創、謝榮一、謝宗瑞、謝尚旺、賴用散、賴永章、賴達經、梁其清、李獻禮、黃壁泰、劉觀熊、黃兆信,各捐銀四元。
勸捐:廩生劉繩武、生員李麟虎、張直。
嘉慶癸亥葭月吉旦。
按:碑龕臺南市孔子廟節孝祠後壁,高四三公分,寬一四九公分(為等高之七八‧五公分及七0‧五公分二石連接所成),寧波石。碑上刻線為框,無他文飾。原碑無題。本碑為臺灣知府慶保所撰「重修府學文廟碑記」(見「記」類)之第二副碑。
愛民惜士碑(嘉慶八年)
陳邑侯「愛民惜士」。
嘉慶癸亥年葭月穀旦,閤邑紳衿、耆老、舖戶同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示範國校內,高一一四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嘉慶癸亥,八年(公元一八0三)。
敬置瓦店仰答神恩碑記(嘉慶九年)
恭惟聖母聲靈赫濯,賴及萬方!弟子高應麟敬置喜充西門內街瓦店一間,坐南向北,契價銀一百七十大元。仍廟前照牆邊北畔曠地一小所,坐東向西,麟自出佛銀七十大元,起蓋一落。俱充入廟內,永為香燈之資,叩答神恩。後來如有不法之徒,私相授受,聞眾清規,追垂永遠云爾。
仍公議廟邊南畔瓦店一間,併充為香燈。
篩慶九年七月(缺)日,住僧妙琛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延平街朝天宮廟前,高八六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額鐫丹日,原碑缺題。
北極殿重修碑記(嘉慶九年)
重修大武壠開基祖廟捐題緣金於左:
張文飧捐銀四百大員。船戶夥記喜舟冉廟公料。石和順捐銀一百大員。黃國佐捐銀一百大員。張文選捐銀一百大員。葉潘觀捐銀一百大員。楊利源銀八十大員。黃振美捐銀六十大員。吳賞觀捐銀六十大員。葉技長捐銀六十大員。楊合盛捐銀六十大員。鄭登觀捐銀六十大員。
嚴士傑捐銀五十大員。江俊士捐銀五十大員。江應舉捐銀五十大員。錦源號捐銀四十大員。杜仙桃捐銀四十大員。張興隆捐銀四十大員。郭莊盛捐銀四十大員,王景榮捐銀四十大員。江承劇捐銀三十六員。石天德捐銀三十大員。林李□捐銀三十大員。張清雲捐銀三十大員。張興隆長房捐銀三十員。張興隆二房捐銀三十員。張興隆三房捐銀三十員。張興隆四房捐銀三十員,楊長記捐銀三十大員。陳玉麟捐銀三十大員。
杜水生捐銀二十八員,郭幹觀捐銀二十四員。郭德盛捐銀二十四員。宋協盛捐銀二十四員。張南滿捐銀二十六員。黃協和捐銀二十四員。張傳宗捐銀二十四員。江維觀捐銀二十四員。葉山觀捐銀二十四員。葉成遠捐銀二十四員。張壯觀捐銀二十四員。張佈觀捐銀二十四員。江拱觀捐銀二十二員。大武壠司姚捐銀二十員。洪拱觀捐銀二十大員。和興號捐銀二十大員。石盈泰捐銀二十大員。陳啟基捐銀二十大員。朱荔觀捐銀二十大員。張朝歷捐銀二十大員。張漢觀捐銀二十大員。江會川捐銀二十大員。羅放觀捐銀
二十大員。張改觀捐銀二十大員。賴合記捐銀二十大員。賴振宗捐銀二十大員。
張德觀捐銀一十八員。葉承祐捐銀一十七員。葉合源捐銀一十六員。黃源隆捐銀一十六員。黃合觀捐銀一十六員。張養觀捐銀一十六員。張地生捐銀一十六員。楊景觀捐銀一十六員。張錐觀捐銀一十六員。陳堪觀捐銀一十六員。江室觀捐銀一十六員。張寧觀捐銀一十六員。鄭仕觀捐銀一十六員。阮德觀捐銀一十四員。阮貴觀捐銀一十四員。張振象捐銀一十四員。生員陳捷陞、楊煥章、石遠來、盧賞觀、金裕義、溫品觀、王元觀、吳顯觀、江發觀、蔡心席、張士音、賴佔觀、劉甫觀、林武觀、鄭天順、黃協興、張敕觀、翁文記、賴鳳集、和美號、林旭觀、胡漏觀,以上捐銀一十二員。
刑部主政韓、陳天寶、金合利、張乾觀、杜衛觀、林好觀、吳德盛、張媽喜、洪彭觀、賴晴觀、陳大進、張鐘珍、潘花珠、江三元、協和號、江束觀、江路觀、江元觀、江朝伍、劉廷珪、劉馬觀、張滾觀、江樹觀、徐守觀、陳奇觀、余郎觀、郭天觀、張彥觀、張諧觀、賴祖觀、張登選、溫連觀、鄭老觀、張拔觀、江秦觀、張衍觀、張良倫、許祿萬、沈程觀、楊合興、林成觀、邱獺觀、楊軒觀、王貴觀、鄭滿觀,以上捐銀一十員。
嘉慶九年歲次甲子吉旦公立。
按:碑存臺南縣玉井鄉北極殿,高一七六公分,寬七九公分,砂岩。額鐫「北極殿」三字。
大人廟丁口云銀碑記(嘉慶十年)
右碑敘各丁口云銀姓名:
謝元老、魏騫使、林報生、張光明、李成祖、陳文華、林尾生、張白番、許再生、林高祖、陳權輿、郭士攜、郭湖溪、陳媽諒、林維老、林廉生、林祥生、林宇老、林岳老、林仲安、林揚老、林孕老、林天經、林斷生、張武生、張心機、林瑞老、林文字、謝光川、張建生、張歡生、陳晚生、張笑老、蔡牛老、陳乾老、陳光帝、陳啟老、陳光卿、蘇大越、陳文珍、鍾天球、張光雄、張湖白、張光齊、張壇老、張湖港、郭湖港、陳趙蔭、張象老、巫澤老、楊壹老、郭富老、郭士排、郭士投、廖三貴、廖都銳、廖長發、廖會發、郭椿樹、陳萬春、陳媽超、陳賜老、陳賀老、陳營老、陳侃老、陳賽老、陳掽老、蔡連蘊、周質老、周任老、周溫柔、張神助、張神祐、張神海、蔡們老、李乞老、蔡欽老、李宗盛、李相老、葉再生、葉水中、陳章老、陳□老、陳享老、陳榜生、陳能通、陳宇老、張湖餉、張雲生、陳國瓊、陳藝老、陳懷老、蔡朴老、郭士印、郭仁老、李壹老、張橋老、林梧老、林蔭老、吳扁老、周春號、陳衛姑、張楨老、陳授老、張掽老、陳仰老、蔡鳥老、楊昆老、徐定老、楊全老、謝貴彰、林蔥老、郭進生、許協生、林元老、許田老、楊寧光、林典老、侯理老、楊來生、許榜生、陳祥老、盧謀生、
蘇賜老、曾料生、魏等老、李佛明、陳全光、洪生蔭、辛杭生、黃娘生、黃歷老、黃傑老、黃長生、林印老、陳賀生、許江生、陳傅老、陳晚生、康烈老、陳返老、林順生、鍾意老、黃伯適、黃媽超、黃懷老、顏元老、郭光烈、楊啟明、陳君體、湯得老、蔡養老、楊澤老、張得老、黃吉老、王蕋光、王恩生、王管生、陳祺老、林光興、林光哲、郭水源、郭水贊、張肯老、張謨生、楊抱老、林厚生、許茂生、黃光表、黃占生、陳塹老、楊老生、楊文貴、黃光舉、鍾董見、卓管生、沈狗老、鍾媽恩、楊揚光、何永生、陳盼老、黃武魁、黃文照、黃頂光、楊文獻、黃吟成、黃芳老、鍾俊生、鍾榮宗、戴文宗、鍾新興、鍾晉榮、林賀生、許同生、王弄生、宋前老、許潘江、許大羅、郭光川、劉文極、黃郡生、郭淵生、郭文長、郭塹老、曾蘇生、郭武生、許光樞、許獅老、王賞老、許逞光、黃光全、郭本生、郭淵生、李金奉、郭澤老、郭露生、郭雪生、郭澤老、郭光丕、郭哲老、郭便老、郭監生、郭續生、郭根生、郭萼老、郭寅生、郭雄老、郭發伐、郭陳生、顏遠生、顏淡老、顏營老、顏狗老、顏匏老、顏番老、余得老、張祥老、鍾新養、黃影老、郭順生、蘇賜老、柯石光、楊元老、施質老、陳光烈、施繼光、施貫生、柯報生、戴烏寧、陳從老、鄭連生、侯塹老、楊定老、楊權生、楊魁生、施誥生、施勇生、林紹祖、錢祐老、郭光聽、鄭錠老、施江生、侯全老、林于老、吳耀老、柯老生、林納生、鄭謨老、柯賀玉、施安貴、施媽恩、謝壹老、張武略、蕭育光、蕭□老、郭
眼老、魏進生、蕭安生、郭趨老、郭佐老、郭超生、鄭華生、王興生、鄭講老、鄭往老、李盛老、王道生、蕭養老
嘉慶十年歲次乙丑。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大廟村代天府廟(大人廟),高九六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大人廟丁口云銀殘碑記(嘉慶十年)
(上缺)陳尊規、陳文逵、林文益、(下缺)黃郡生、林光實、劉文輝、陳鑽老,各捐銀一十二大元。(下缺)王老觀、陳媽相、□謝虎、□廉生、□□生、顏廷佐、楊志恭、郭光裕、劉必成、顏寬老、劉聯祥、郭清益、郭連棟,各捐銀一十大元。(下缺)□□老、□□老,各捐銀九大元。(下缺)□□老、□□老、□□老、□□□、□□□、□□□、□□□、□□□、郭應盛、劉秉吉、陳從老、王東老、蔡智老、張祐老、林光雲、鄭登珠、李標老、林光和、黃明老、張斐思、林獻忠、劉眼老,各捐銀八大元。(下缺)郭光詠、□□生、□□生、(下缺)
謝陣老、陳名生、鄭振隆、劉必昌、陳天宋、施盼老、謝宇老、黃光愿、鄭超生、黃光典、郭光長、林輝老、楊標生、劉南生、洪光來、孫提老、楊位老、戴慶元、魏房
生、張岱老、許媽恩、許必盛、蘇老生、林來生、各捐銀五大元。郭開生、柯苗生、郭黨生、陳遠來、林來生、蔡榮生、林仕老、陳清誥、陳應添、黃正名、許光眼、郭光會、方振元、蘇有日(下缺人名十二字)、張石生、廖光眼、薛鬧記、陳雲從、陳掽老、許仁老、許君榮、陳邦翰、顏偕老、李老生、朱□生、郭曰親、侯光全、鄭□生、陳連生、□□老、(下缺)、林君連、葉修老、林求財、林傑老、鍾伸江、許侯老、李振老、陳向元、黃耀名、戴隆老、郭光蔭、郭日光、施續老、侯王生、康佛生、王窕生、郭□老、□□□、蔡養老、林光華、郭河深、林媽力、葉續老、郭媽榮、郭□□、陳滿生、顏武生、周美老、郭光培、黃良生、鄭天球、康道生、林道生、張順從、郭景順、□天球。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大廟村代天府廟(大人廟),殘存高五五公分,寬五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既殘,是否額鐫有題,無考;年代因而莫識,或係嘉慶十年「大人廟丁口云銀碑記」之一部份。
重建旌義祠捐題碑記(嘉慶十一年)
欽命福建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慶捐銀三百員。福建臺灣城守營參府兼署臺鎮中軍吉捐銀二百員。特加州銜署臺防分府臺灣縣知縣薛捐銀二百員。
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共捐佛銀六百大員。
三郊職員林廷邦捐銀一百六十員。三郊職員陳啟良捐銀一百二十員。三郊職員郭拔
萃捐銀一百員。三郊職員陳本全捐銀一百員。三郊職員郭邦傑捐銀一百員。三郊職員石時榮捐銀六十員。三郊職員郭子璋捐銀六十員。三郊職員蔡源順捐銀六十員。三郊職員洪秀文捐銀六十員。三郊:王宗本、觀順源、記、合號,共捐銀八十員。
以上計捐銀二千二百大員。
嘉慶十一年仲秋,三郊董事軍功職員:陳啟良、郭子璋、蔡源順、洪秀文同勒石。
按:此碑為薛志亮所撰「重建義民祠碑記」(見「記」類)副碑;現亦列臺南市立歷史館右小碑林中。碑高四四‧一公分,寬六六‧二公分,花岡岩。碑中「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慶」,名保;「臺灣城守營參府兼署臺鎮中軍吉」,名凌。
重修龍山寺碑記(嘉慶十二年)
楊光萬喜助大石今石一條。羅火運喜助上瓦五千塊。太苓佛祖眾弟子捐銀十大員。生員郭為楫、生員黃光義、生員張如玉、生員王花春、皇恩何君榮、東港瑞錦、東港晉錦、陳雍觀、吳萬吉、丁泉珍、洪略觀、張石寧、洪實觀、張安記、陳森觀、張如墨、侯東觀、林亭元、張集泉、曾彩香、王寅觀、洪應觀、王忠觀、丁看觀、張助觀、徐甫英、楊暢觀、黃德觀、張誇觀、王諳觀、黃光註、余麗崑、丁景觀、柯日芳、張泉裕、朱
盧觀、丁頹觀、余滿觀、傅九觀、呂保觀、丁地寧、張貴觀、楊獻觀、周五隨、陳齊觀、王成光、黃光明、王游觀、吳玉觀、柯瓊觀、吳追觀、杜出觀、吳群觀、黃妙觀、張□觀、郭振興、郭振順、黃宗觀、黃朝觀、王媽超、丁合春、陳意觀、王營觀、蘇良觀、武生陳大璋、蕭玉觀、黃旺觀、許商觀、柯朱觀、王賴觀、呂雪梅、傅朝陽、郭日成、李元聯、黃赫觀、李侃觀、張品觀、陳立觀、王計觀、張景觀、王楓樑、陳佑觀、余祥觀、李贈觀、柯庇觀、呂蛟觀、黃君譽、莊執觀,以上各捐銀十元。
嘉慶十二年四月穀旦,內總理監生陳可寄、外(總理)耆老蔡廷才,董事生員郭為楫、王懋琮,貢生張廷□、耆賓何成□、洪協和、柯泉興、楊享觀、洪英世、吳長源、丁合春、余金瑞、張源裕、余金豐等暨眾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龍山寺,高二0八公分,寬八九公分,花岡岩,為「重修龍山寺碑記」(見「記」類)之副碑。
重興三老爺宮碑記(甲)(嘉慶十二年)
嘉慶十二年十月(缺)日,董事方獻三、黃汝濟、朱祥標、廖源成、許協發。
欽命福建全省水師提督軍門世襲二等子爵王諱得祿捐銀一佰大元。臺灣艋舺營守府陳諱登高捐銀二十大元。職員王得昌、職員徐炳文、廩生黃時成,捐銀四十六大元。生
員洪得祿、廩生陳振玉、劉和德、何高陞、振美號、四盈號、葉振利,以上捐銀六元。方獻三、朱祥光、黃樹槐、蔡賽觀、廖源成、許協發、劉從觀,以上捐銀四元。陳直興、魏位觀、以上捐銀三元。職員王正聲、振春號、黃合利、崇德號、蔡怡興、許振和、林千觀、郭萬盛,以上捐銀二元。許合興、林采章、蔡怡順、林隆和、許成興、鄭宗源、周美利、張寅觀、許佳郎、黃有恆、方文東、郭豐泰、林源興、明香齋、曾波元、曾媽意、陳鼎魁、陳光顯、賴建寧、振合號、大轎館、陳長春、翁必貴、崑美號、洪福全、方己未、張用觀、陳澄春、賴抱觀,以上捐銀一元。前捐:許源茂、陳澄春、許協發、六合號、廖源成、楊佛印、黃有恆、周尊美、洪光表、葉媽意、褚江海、李顯宗、沈七觀、陳麗崑、謝德隆、王瑞美、陳源興、邱振興、現典店銀四十元,每月店租以為油香之資。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成功路七巷三老爺宮廟右壁,高八一‧二公分,寬五五公分,花崗岩。原碑缺題。與下碑實係一通。
重興三老爺宮碑記(乙)(嘉慶十二年)
方獻三捐銀一百一十大元。黃汝濟捐銀一百大元。朱仕恩捐銀九十大元。陳昌言捐銀六十大元。何志德捐銀四十大元。柴杰觀捐銀四十大元。黃世綬捐銀三十大元。方隆
德捐銀三十大元。晉源號捐銀二十三大元。四成號捐銀二十三大元。長裕號捐銀二十三大元。葉天生捐銀二十三大元。劉廷玉捐銀二十一元。葉源成捐銀二十大元。王正聲捐銀十六大元。陳澄春捐銀十二大元。廖源成捐銀十二大元。
嚴來觀捐銀十大元。蔡遠和捐銀十大元。真興號捐銀十大元。怡興號捐銀九大元。許志遠捐銀九大元。黃尊賢捐銀八大元。魏位觀捐銀八大元。美利號捐銀八大元。振春號捐銀八大元。沈文龍、曾聲高、徐炳文、鄭崇源,以上各捐銀六元。程德琇捐銀五元。林源興捐銀四元。綿興號捐銀四元。方旺觀、陳光顯、鼎興號、戴泉成、萬合利、許尚泰、許協發、許長遠、許合興、洪福全、方兩觀,以上(各)銀三元。黃有恆、林越觀、林隆和、楊佛印、李池鳳、方光成、王寶成、萬順號、洪光表、顏水觀、曾賽觀、盈寶號,以上各銀二元。隆興號、錦益號、陞福號、萬益號、邱有觀、高養元、褚耀光、黃天恩、林聯生、蕭士雍、林安觀、楊遺光、褚光道、傅智觀、高清瀾、昌靖觀、陳水觀、張才觀、曾選觀、林助觀、許佳觀、謝德隆、王孝觀、洪寶觀、洪番觀、陳光在、吳允朝、王媽德、邱甫觀、曾相觀、江光成、葉媽意、林悲觀、沈章興、陳鼎魁、郭豐泰、朱廷培、李顯宗、陳天觀、曾陶五、新長利、榮發號、洪江生,以上各銀一元。
楊扶觀、許桃觀、王天來、葉國材、陳選觀、莊祖觀、吳老觀、陳培觀、洪達三、張老觀、李國聖、王牛觀、鍾論觀、陳掽元、許陶觀、許石獅,各錢三百文。
嘉慶十二年十月(缺)日,董事;方獻三、黃汝濟、朱祥標、廖原成、許協發。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成功路七巷三老爺宮廟右壁,高八四‧一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崗岩。本碑與上碑實係一通,宜取以並觀。
韓文公祠石聯(嘉慶十三年)
文振八代之風,教啟潮陽;讀公書,百越衣冠皆弟子。
道濟天下之大,化普東土;瞻廟貌,千秋童叟識先生!
嘉慶十三年歲次戊辰菊月上澣之吉,辛酉舉人張敦元、欽賜六品廩貢溫如□、欽賜翰林□耀祖、欽賜舉人□平、欽賜五品張心仁、斗六分□□君□、功職湛應球、功職米豐年、鄭□江、功職古典、生員賴安瀾、生員夢九、生員張廷桂、生員劉師錫、賴紹隆公、蘇永昌、李永華、徐光輝、功職張□、徐麟四、生員邱鳳鳴、功職張官福、功職□輝德、六品張友諒、蔡瑞禹、江覲龍、何正魁、張東□、黃在□、劉景鼎、徐貴振、徐義元、徐德嵩、黃標璉、徐超星、黃郁獻、黃在鼎、曾勤生、黃元□、李瑞龍、□□□、李龍三、邱春華、林樑士、劉士雅、賴智聰、劉居安、徐鷹倫、榮盛號、藍立貴、員□許上公、生員劉廷□、劉得崙、生員詹澄清、生員□□□、□士□。
國學生張史傳題並書。
按:聯存嘉義縣嘉義市三山國王廟內韓文公祠,高俱二一六公分,寬三二公分,花岡岩。此
聯所鐫嘉邑士紳六十人,有資文獻,故錄之。
竹滬元帥爺廟禁約碑記(嘉慶十八年)
同立禁約竹滬鄉耆黃□講、王保金、趙民觀、唐珍觀、黃儔駕、王東觀、唐營觀、張愿觀、顧祖觀、陳澤觀、蔡瓊觀、李水觀、陳待觀、□□□暨莊眾等,為重申嚴禁,以防□佔而杜爭端事。蓋聞物非吾有、一毫莫取;利之所在,眾人必趨。我社後部溝以及廟邊塘地,俱係莊中公物,豈容任意□□,以致眾心不平?茲因當境元帥爺廟宇倒□,是以重興。爰公同而約束,將部溝□稅□人,開鑿耕種,歷年收稅,廟中公費。其□併塘地,勿許開剝,運取沙泥,原非前日可比。凡我莊眾,各宜體諒,勿蹈故轍,而□眾議;倘有因犯莊規,決然鳴鼓而攻:小則罰戲示懲,大則送官究治。不得挾嫌誣害,亦不得徇情從寬。恐紙□而禁弛,爰勒石以□垂,此禁。
今將禁條開列於左:
一、禁部溝□耕,至□□部井堀為界,不許混過界。
一、面前車路,不許掘□開深,毀壞社里。
一、禁部溝不許莊眾運取沙泥。
一、禁元帥廟窟以及橋仔頭,不許運取沙泥。
一、禁廟口社前車路至竹尾埔,不許追(堆)積糞泥。
一、禁廟兜壙地,不許開耕栽種,樹木佔地。違者罰戲□□。
嘉慶癸酉年葭月,合同立石公禁謹白。
按:碑存高雄縣路竹鄉竹滬村華山路太子宮,高六0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年款癸酉,嘉慶十八年(公元一八一三)。
重興開基武廟碑記(甲)(嘉慶二十三年)
重興開基武廟臺郡郊、舖、紳士捐金碑記列左:
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各捐銀一百元。餉典等、綢緞舖金永和,各捐銀三十員。職員朱甘霖捐銀二十四員。公源號、本街碗舖聖母、許鍾雲,各捐銀二十員。煙敢郊金合順捐銀十六員。敢舖等、藥材郊、絲線港聖母、元德居、典吏董其山,各捐銀十二員。監生王克榮、許鳴春、油車等、楊梯觀、聯捷豐、林元美、龔汶觀、黃鍾岳,各捐銀十員。
道轅各房、郭寶興,各捐銀八員。吳德昌、韋啟億,各捐銀六員。李崑瑞、林道隆、金盛號、王章賢、蘇東盛、林輯伍,各捐銀四員。韓錦堂捐銀三員。林道記、湧源號、順發號、如來號、瑞記號、葉振美、源泰號、東慶號、淵源號、聯興號、協成號、蔡拔萃母范氏、李德耀,敬粧聖帝寶像鎮殿全座。
本境店主:張慎堂捐銀二十二員。薛光耀捐銀八員半。朱甘霖捐銀八員半。黃本輝捐銀六員。許慈觀捐銀五員半。石魯千捐銀五員半。韓錦堂、合利號,各捐銀五員。吳德昌、程才觀、楊盤石、長興號、恆記號,各捐銀四員。茶郊聖母、韓世科,各捐銀三員半。三夫人、吳天恩、張尚觀、洪天僯,各捐銀三員。陳助觀捐銀二兩二錢。大使公、俊德觀、林海觀,各捐銀二員半。劉公爺、黃豺觀、黃相公、蔡九觀、豐臨號、陳齊觀、新益裕、戴光來、黃金乾老,各捐銀二員。王蒲觀捐銀一兩三錢。盧雍觀、林九觀、郭尋觀、王六觀,各捐銀一員半。白番觀捐銀一兩。楊益觀捐銀一員。順泰號、盈隆號、吳吉川、葉進扶、長豐號、楊聯統,各捐銀二員。朝宗號、源泉號、協興號、杜陞觀,各捐銀一員。
嘉慶二十三年二月(缺)日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四巷開基武廟(俗稱小關帝廟)廟壁,高一二七。四公分,寬六二‧四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興開基武廟碑記(乙)(嘉慶二十三年)
重興開基武廟本境郊、舖、紳士捐金碑記列右:
泰裕號捐銀一百二十員。殖興號捐銀一百員。萬泉號捐銀八十員。義成號、振榮號
,各捐銀五十六員。韓世福捐銀三十二員。復發號、振和號、陳益芳,各捐銀二十六員。和發號捐銀二十五員。石陞興、協裕號、王蒲觀,各捐銀二十員。芳園號、金玉號、協成號,各捐銀十八員。益源號、李豐裕,各捐銀十六員。捷發號、安德號,各捐銀十四員。洪協和、詹景德、楊復興、新益裕、萬合號、祥興號,各捐銀十三員。德茂號、安元號、蔡光贊、振榮內鄭長源,各捐銀十二員。陳九觀捐銀十一員。李濬時、長興號,各捐銀十員。
順記號捐銀九員。許長源、王安吉、李長盛、吳復興、泰豐號,各捐銀八員。新怡興、蘇福星、信成號,各捐銀七員。正吉號、合興號、隆盛號,各捐銀六員半。洪長興、綿成號、安利號、東陞號、新晉發、張安吉、李醋觀、王業成,各捐銀六員。合益號、益利號、各捐銀五員半。鼎順號、永順號、石光連,各捐銀五員。郭東興捐銀四員半。楊良觀捐銀四員。集德號、恆順號、和順號、義勝號、振春號、泰春號、東山號、鄭春觀、楊溪水、林安平,各捐銀四員。益順號捐銀三員半。振川號、瑞泰號、泰興號,各捐銀三員。泉順號捐銀二員半。東興號、合順號、源泰號、和合號、順益號、泉成號、泉盛號、源興號、協豐號、振金號、順勝號、豐源號、成發號、林梓觀、蘇光遠、王章請、邱武松、郭煦觀、洪文觀、王潤觀、王叫觀、王文專、黃恩觀、吳壽觀、陳愚觀、謝清江、各捐銀二員。吉春號捐銀一員半。成利號、豐盈號、泉興號、戴長源、吳春
貴、黃得成、黃德福、王有順、王神助、李成祖、李溪老、李廿五、林操觀、高典觀、莊番老、蔣日成,各捐銀一員。振興號捐銀半員。
首事:詹景德、萬泉號、洪協和、泰裕號、殖興號、和發號、義成號、復發號、楊復興、安德號、吳復興、芳園號、萬合號、德茂號、金玉號、集德號、協成號、張安吉、祥興號、崇益號,嘉慶二十三年二月(缺)日勒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四巷開基武廟廟壁,高一二七‧一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修湖內橋碑記(嘉慶二十三年)
嘗聞輿梁之設,艱涉可免,依(伊)古以來,蓋□有之。然木久頹壞,將有事於重修。爰是募捐,鳩工沽石以(缺若干字)□往來□長之作也。合將名次捐題開列於左:
白沙王公捐銀四十大員。羅□發公捐銀五十大員。羅一揮公捐銀三十五員。吳忠仁公捐銀三十五員。周成德公捐銀三十大員。羅六順捐銀二十五大員。羅璉□捐銀二十員。□元□捐銀十大員。羅溪觀捐銀十大員。羅□□捐銀十大員。
羅魚觀□□四大員。黃□觀捐銀四大員。羅若年捐銀三大員。羅□觀捐銀二大員。羅勝觀捐銀二大員。羅償觀捐銀二大員。羅本觀捐銀二大員。羅白老捐銀一員半。羅得
□捐銀一員半。羅暢觀捐銀一大員。羅榮山捐銀一大員。羅界觀捐銀一大員。羅廠觀捐銀一大員。羅拱照捐銀一大員。羅琴觀捐銀一大員。羅□觀捐銀一員。羅暨觀□銀一員。羅宙觀捐銀一中。羅小觀捐銀一中。羅山觀捐銀一中。羅水觀捐銀一中。羅再枝捐銀一中。羅大□捐銀一中。羅煥觀捐銀一中。□伯□捐銀一中。金□觀捐銀一中。羅成□捐銀一中。羅□□捐銀一中。
□孔□捐錢三百。羅□□捐錢三百。□□□捐錢三百。□□□捐錢三百。張天□捐錢三百。羅葉觀、羅□觀、羅笑觀、羅紅觀、羅立觀、羅晚觀、□□觀、羅□□、□□□、薛□全、羅香觀、羅艮光、羅琛觀、張浚觀、羅超觀、羅□觀、□吞觀、羅浮觀、羅□觀、羅□□、□□□、□□□、羅□□、羅□□、羅□□、(下闕人名五計十五字)羅□□、羅□□、(下闕人名六計十八字)賴□□、賴魚□、羅□□、(缺人名十九計五十七字)羅其□、羅□□(下約缺六、七十字)
嘉慶二十三年蒲月穀旦,董事羅茂松、羅□令、□紹元、羅茂盛、羅元友、羅損益同立誌。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湖內橋頭,高一三二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額鐫丹日。原碑缺題。
重建關帝廟捐題碑記(道光二年)
劉享、佑共捐銀六十元。陳註觀捐銀六十元。馬沙喃捐銀六十元。許相觀、許岱觀、許番觀共捐銀六十元。林日觀捐銀四十元。楊逞觀捐銀十元。蔡強觀、蔡謨觀、李普觀各捐銀八元。蔡胤觀、鄭光孕各捐銀六元。陳信觀、黃榜觀、黃光藝各捐銀六元。林條觀、楊令觀各捐銀五元。
劉傳觀、劉紹祖、王馮觀、辛扶觀、余賞觀、梁進觀各捐銀四元。蔡提觀、丁首觀、王雀觀、曾自成、蔡荐觀、王再觀、陳石觀、蔡長觀、各捐銀四元。王霸觀、徐達觀陳獻觀、王友觀各捐銀三元。蔡掽觀、郭群觀、徐憨觀各捐銀三元。李延觀、陳快觀、陳士志、陳綿觀、陳掽觀、陳政觀、王烈觀、佘恩觀、佘牛觀各捐銀二元。莊天送、王副觀、佘烏番、佘港觀、吳武西、鄒文山、蔡印觀、林佳觀、林番江、黃如觀、郭光明、陳來觀、鄭得祖各捐銀二元。鄭恩觀、陳恩拔、林燦觀、王牛觀、蔡文畏、林提觀、黃文魁、蔡籐觀、熊白觀、蔡川觀、蔡旺觀、劉講觀、蔡綿觀各捐銀二元。陳祥觀、楊虞觀、楊厚觀、林開觀、沈塹觀、林司觀各捐銀二元。劉天送、蔡方觀、熊烏師、施相觀、施標觀、施棟
觀各捐銀二兩。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一甲村忠義宮,高一0一公分,廣四八‧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此碑為道光二年(公元一八二二)九月「重建關帝廟碑記」(見「記」類)之副碑。
萬泉寺重修捐題緣金碑記(道光二年)
下社皮李士品捐題二十大員。林元仁捐銀十四大員。李有成捐銀六大員。余昆觀捐銀四大員。林尚觀捐銀三員。蔡胤觀、林尚鏗,各銀二員。林茂記捐銀二員、李雲漢捐銀一員。
濫仔張伍觀捐銀十大員。張地利捐銀十大員。(本部)陳媽順、頂部高長元,各銀四員。(本部)陳烏觀捐銀四員。(頂部)洪臨觀捐銀二員。下部蔡九觀銀四員。余從觀銀二員。陳聰觀、鄭榮觀,各銀一員。
□□莊張淑仁捐銀十大員。許武觀捐銀二大員。鄭有孝捐銀一員。本縣□劉從龍捐銀十四大員。劉會觀捐銀三大員。新莊黃番觀捐銀十大員。許定觀、薛平觀,各銀二員。頭前厝梁守光銀三員。陳岳觀、呂春觀,各銀二員。陳金觀、陳兜觀、陳傳觀、李君榮、洪飲觀、李求觀、丁元觀,各捐銀一大員。
鳳山厝陳賜朝捐銀十四大員。李教觀捐銀四大員。李粒觀捐銀三員。鄧媽基、王媽
、林義芳,各銀一員。
頂社□林其察捐銀十三大員。林仁觀捐銀十大員。黃光明捐銀十大員。辜宗榮捐銀七大員。毛興觀捐銀六大員。林獻觀捐銀四大員。林邊觀捐銀三大員。胡景光、林飲水、陳元觀、胡天體、戴光喜、郭光倫、林臣冬、蘇傑觀、林遮觀、林哖觀、林禾觀、辜媽力、陳瑞欺、莊琛觀,各捐銀二員。黃厥觀、柯水生、林確觀、吳春觀、林明起、林蔭觀、呂電觀、盧旺觀、李春觀、戴藝觀、─順興莊邱焄盛─、陳對觀、吳烏定、黃永觀、黃王觀、辜光贊、辜伯逵、胡子吉,各捐銀一員。
上□林發觀捐銀十大員。沈富觀捐銀六大員。簡文良銀三員。沈元衛、沈籃觀、沈孕觀、張心正、張□觀,各銀二員。陳欽□銀一員。
后莊仔黃巧觀捐銀十二大員。林文潛捐銀十大員。田仔墘林光王捐銀三大員。李各觀、孫萬全、李評觀,各捐銀二員。楊有伍、陳走觀、黃欽觀、黃家禮、張太山、趙光□,各銀一員。
□□□□黃芋觀捐銀十大員。楊溪水捐銀四大員。林流金觀、顏朝觀、各銀三員。李存觀、林香觀,各銀二員。
保長厝□□陳聯捷捐銀十大員。陳志觀捐銀六大員。黃宜觀捐銀五大員。陳聯標捐銀四大員。鄭海觀捐銀三員。陳珍觀、林聽觀,各銀二員。陳良觀捐銀一員。洪相觀、
李正觀、鄭等觀、鄭團觀、鄭清觀、許光偉、許文觀、江哲觀、鄭西義、邱賽觀、鄭發觀,各捐銀一員。
□厝陳克家捐銀六大員。李蜜□、李元菊,各銀五員。陳士評捐銀三大員。田厝莊陳□光、陳群老、李瑞良、陳熙瑞、李善琛、蔡路觀,各捐銀二大員。陳□淵、蔣□郎、張景觀,各銀一員。
共捐銀四百六十一員。
道光二年歲次壬午陽月穀旦,銀同松亭陳春暉書,住僧應璋立。
按:碑存屏東縣萬丹鄉寶長厝(寶厝里),高一四二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此為「萬泉寺重修碑記」(見「記」類)之第一副碑。
萬泉寺重修捐題碑記(道光二年)
廣安莊劉光中捐銀一百三十大員。生員劉德光銀十大員。李合聲捐銀六員。劉維□捐銀四員。尤利□捐銀二員。劉光回銀一員。
本縣部林佳郎捐銀一百三十大員。高鍾□、光祐捐銀十二員。劉光斷捐銀五員。劉德輝捐銀二員。彭榮元、簡蘇觀,各捐銀一員。
番仔部郭尾觀捐銀三十大員。林光真捐銀十大員。林向觀捐銀十員。劉提光捐銀二
員。
甘棠門李成冬捐銀三十大員。生員林捷魁捐銀二十大員。林捷元捐銀二十大員。李光列捐銀十四員。李用目捐銀十員。李曉觀捐銀六員。□生陳振聲捐四大員。李士達捐銀六大員。李向榮捐銀六員。劉石全、方成觀銀各二員。徐粵觀、徐示觀,各捐銀一員。
力社陳利記捐銀三十大員。陳義春捐銀六大員。許和成捐銀三員。林化龍、陳坤觀、陳泰觀、各捐銀二員。陳盛□捐銀一員。
水□莊李夢觀捐銀二十五員。李實觀捐銀二十二員。李光稅捐銀二十二員。李天賜捐銀二十大員。李元聰捐銀二十大員。李歷觀捐銀十七員。李天助捐銀十四員。李偉觀捐銀十二員。李桂觀捐銀十大員。李友觀捐銀十大員。李□節捐銀十大員。李□□捐銀七大員。李淵觀、李天係、李元□、李文□、□□□,各捐銀四員。李慶觀、李民觀、李□觀、李□觀、李萹觀、李臨生、李感觀、李語觀、李純□、李□觀、李東觀、羅賽觀、陳君觀、李□□、李興觀、李昆玉、林勳觀、李振家、李文章,各捐銀二員。王騎觀、詹求觀、李川觀、李殿觀、李貴觀、李佛庇、李烏觀、李廷觀、李念觀、李芳觀、李伯老、李天來、王彩觀、王碧觀、李天送、李添觀、李脫觀、李送觀、李冊觀、李□觀、李□觀、李華觀、李坤山、李巧生、李養觀、李福觀、李篤觀、李□觀、李仟□、李重建,各捐銀一大員。
□□□□鄭端友捐銀十大員。洪光□捐銀十大員。□光明捐銀五員。
□仔□港郊捐銀十二員。李深觀捐銀六大員。
□□曹合記捐銀十大員。陳典源捐銀十二員。陳萬記捐銀十二員。陳港觀捐銀四大員。陳三□捐銀三大員。李□觀、李義觀、李安觀,各捐銀二員。郭回觀、李待觀、李□觀、李懷觀、李協觀、李福壽、李富□、李武觀,各捐銀一大員。
化□黃蘭觀捐銀六大員。黃招觀、黃桶觀、陳清觀,各捐銀四員。潘傳觀、鍾□□、黃□觀、顏進觀,各捐銀三大員。陳□觀、楊□□,各捐銀二員。鄭□觀、黃文蘭、馮啟祥,各銀一員。
□□梁長發捐銀五大員。梁□觀捐銀一兩二錢。葉汀觀、李□觀,各捐銀一員。眾捐銀五兩二錢。
丁蚶莊郭仁琳銀十員。陳元壯銀二員。李士芳、□□□、□□光、黃再生、□仁□、□□□、□□□、□□生,□□□。
橋長李意觀捐銀四員。韓和協捐銀二員。韓和興銀一員。
六巷潘鍾健、黃群觀,各捐銀二大員。廖齊宗、林□觀,各捐銀□員。
□分莊林元亨捐銀四員。鄭文觀、李媽夏,各捐銀二員。王聰明捐銀一員。
客厝仔李富觀銀四員。李□觀、林文□,各捐銀□員。李傳□、李佔觀、李良英,
各捐銀□員。李心觀、林□□、黃□觀,各捐銀□員。
□□□張文祿、張媽□,各捐銀三員。張加□、張□□、張□□,各銀一員。
共捐銀九百八十三員。
松亭□□書。
道光二年歲次壬午陽月穀旦,住僧應璋立。
按:碑存屏東縣萬丹鄉寶長厝(寶厝里),高一六二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此為「萬泉寺重修碑記」(見「記」類)之第二副碑。
興建天后宮碑誌(道光四年)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陽月捐題緣金:
賜進士知臺灣縣薛捐俸一百員。羅漢門分司吳、陳、李合捐銀五十一員。羅漢門汛官張捐銀十員。
黃群生助廟前埕地一所。郭協記號捐銀一百五十員。蔡同源號捐銀一〔百〕二十八員。吳四美號捐銀一百十四員。林日成捐銀一百十大員。林文□捐銀一百零六員。王協順號捐銀一百零五員。陳仰觀捐銀一百零二員。德興號捐銀一百大員。陳瑞源號捐銀一百大員。榮記號捐銀一百大員。貢生游化共捐銀一百大員。
新源利號捐銀八十四員。協振號捐銀七十大員。吳萬源號捐銀七十大員。□□林振德觀捐銀六十三員。金協榮號捐銀六十大員。張天降觀捐銀六十大員。益源號捐銀五十六大員。郭協裕捐銀五十大員。順源號捐銀五十大員。陳海觀捐銀五十大員。洪景觀捐銀五十大員。
陳泉盛捐銀四十大員。崑泰號捐銀四十大員。蔡來金捐銀四十大員。嚴烏番捐銀四十大員。莊祐觀捐銀四十大員。柯連觀捐銀四十大員。陳兌觀捐銀四十大員。□□天后老祀典捐銀三十大員。舉人陳克家捐銀三十大員。監生何東振捐銀三十大員。振利號捐銀三十大員。吳文觀捐銀三十大員。張荐賢捐銀三十大員。林澤觀捐銀三十大員。莊利記捐銀二十八員。劉合吉捐銀二十八員。泉發號捐銀二十八員。何義興捐銀二十六員。呂尚觀捐銀二十四員。葉顯觀捐銀十四員。姚田觀捐銀二十四員。文成號捐銀二十大員。協源號捐銀二十大員。雙興號捐銀二十大員。怡順號捐銀二十大員。奕嬴號捐銀二十大員。許興觀捐銀二十大員。□秀□捐銀二十大員。吳□□捐銀二十大員。潘□□捐銀二十大員。呂祖觀捐銀二十大員。貢生林彩□捐銀二十大員。監生黃秀淑捐銀二十大員。劉京魁捐銀二十大員。郭卿觀捐銀二十大員。劉雲觀捐銀十八員。游振□號銀十六員。陳順美號銀十五員。源記號捐銀十五員。林日乾捐銀十五大員。陳高立捐銀十五大員。黃正鴻捐銀十三大員。張開生、天后□□典、吳仕洲、唐德□、郭□□、□□觀、□
□□、□□□、□元□、(下缺人名十五,約四十五字)潘臣德、生員劉應詮、謝信成、□春□、(下缺人名二十,約六十餘字)陳祥觀、黃□□公□、(下俱缺)
道光四年甲申花月穀旦,公同立碑。
按:碑存高雄縣旗山鎮湄洲里天宮巷天后宮,高一四0公分,寬七三公分,花岡岩。文中「知臺灣縣薛」,名志亮;「羅漢門分司吳」,名廷棟;「陳」,名其祿;「李」,名大模。
嘉慶二十年重修大觀音亭廟橋碑記(道光五年)
子爵軍門王捐銀一百五十元。澎湖協鎮陳捐銀十大元。臺鎮中營莊捐銀二十大元。臺鎮左營官捐銀二十大元。臺鎮右營林捐銀二十大元。北協中軍林捐銀二十元。戶部正郎吳春貴捐銀一百大元。北郊蘇萬利、南郊金永順、糖郊李勝興,各捐銀八十元。鎮安分府杜天奎捐銀六十元。內閣中書林朝英捐銀五十元。監生黃拔萃捐銀五十元。全郡紬緞舖金永和捐銀五十元。絲線郊捐銀四十元。臺郡餉典捐銀四十元。武生何元奎捐銀三十元。吳顯文等捐銀二十八元。大穆降眾舖戶捐銀二十一元。貢生張維新、職員徐炳文、曾振明、商船行保、草花郊、郭光殷、黃榮觀、嘉屬課館、彰屬課館,各捐銀二十大元。新興街眾舖戶捐銀十七元。臺屬課館、鳳屬課館、淡屬課館,各捐銀十五大元。舟彭船行、杉郊舖等、藥材郊等、張錦生,各捐十二大元。顏錦春、陳良模、貢生黃時成、
監生王維翰、陳世名、董其山,各捐銀十大元。
孫應運捐銀八大元。歐義億捐銀七大元。武舉王得寬、何高陞、利川號,捐銀八元。方獻三、德昌號、平和營、同興號、劉廷貴、郭元珪,各捐銀六元。和德堂、龍岩營、郭廷報、洪得陞,各捐銀六大元。程文源捐銀五大元。陳朝棟、李德恩、王振順、葉振利、殖興號、陳振玉、鄭蘭金、蔡超群、新玉錦、文錦號、文源號、陳□雲、怡興號、吳或老、陳安平、陳連觀、楊聯陞,捐銀四大元。潘玉卿捐銀四元。林開烈捐銀三元。朱祥光、漳發號、振成號、泰源號、黃國觀,各捐銀三元。盛美號、金絲號、榮隆號、林時淵、陳高陞、蔡足娘、馨遠號,捐銀二兩。黃珍盛、王諒觀、北曾號、致祥號、德盛號、石德茂、王同利、順興號、錦瑞號、廣泰號、吳源興、汪賜老、陳君哲、瑞應號、協振號、黃教娘、陳任觀、林贊喜、何有福、玉芍號、東成號、源順號、珠山號、劉襄觀、芳蘭號、振春號、許振和、楊聯統、玉珍號、許永喜、吉川號、曾三喜、成興號、長春號、錦芳號、長興號、雙和號、呂世美、寶瑞號、新通號、捷盛號、瑞蘭號、廖源成、珍香號、新合發、三合興、合記號、曾大獻、吳九觀、陳掽舍、新長勝、金協成、盧辛麟、正泰號、合成號、方崇美、聯興號、林燦章、豐裕號、嚴文休、道記號、餘香號、林萬勝、瑞美號、發金號、道隆號、祥發號、徐相公、利見號、郭豐泰、成源發、立生號、彰美號、源興號、振泰號、新益美、源記號、為人難、莊順義、萬鎰號、
翁必貴、益利號、方佛賜、黃聘觀、順利號、黃泰興、振源號、王恆發、蔡合興、進源號、薛金記、王和順、石繼水、蔡太平、合利號、林復興、蔡泉順、廣盛號、泉勝號、東盛號、陳真興、張瑞源、黃西觀、林越老、建東號、陳時暉、源利號、振春號、芳順號、永裕號、陞利號、德興號、戴泉成、韓石卿、復興號、新長勝、大轎館、鸚鵡號、碧蘭號、崑發號、振成號,各捐銀二元。
吳福生捐銀兩二。昌記號、泉德號、合興號、柯直成、楊絳玉、協盛號、和雅號、振玉號、陳振聲、蔡怡順、和盛號、成興號、利興號、協興號,各捐灰十擔。盧合德、陳時盛,捐花瓦一千個。黃勝記捐神帳一領。和安號、協順號、莊進興、濟元堂,各捐銀一元。崑泰號、協和號、陳振昌、林金發、萬盛號、豐臨號、三省堂、振成號、方錦益、振源號、植源號、安記號、永茂號、鄭宗源、源利號、新泉春、益春號、劉港觀、陳合盛、新協盛、楊克慈、興利號、源勝號、吳番婆、義春號、游朝傑、沈振成、鄭天水、和發號、源成號、曾振馨、張世宗、協發號、林隆和、裕義號、黃瑞泰、陳黃氏、林未老、盈泰號、呂確觀、漳成號、許合興、錦豐號、協陞號、長振號、錦盛號、黃合利、允升號、章錦號、怡順號、蔡怡興、施錦玉、陳泰山、蔡拔觀,各捐銀一元。新源利、楊裕源、協源號、隆發號、葉挺號、茶經號、長益號、浩發號、順興號、復發號、綿遠號、竟成號、漳美號、源利號、江利號、萬興號、和合號、泰順號、陳福安、鶴振
號、崇益號、怡興號、扶生堂、茂發號、源發號、協成號、怡源號、義德號、盧合美、集成號、林聰觀、崇盛號、順發號、韓世福、鄭振聲、勝春號、啟順號、益合號、芳蘭號、鄭永芳、順利號、勝玉號、金成號、通發號、大德號、和合號、新以義、其祥號、韓掽舍、勝發號、鄭永德、新泉成、鼎珍號、活源號、□合振、王溪觀、保元號、萃美號、新泉春、金山號、信興號、集成號、順德號、晉益號、李再興、崇興號、裕源號、李振盛、協順號、藝苑號、寶興號、配運館、聚成號、楊春發、廣協號、得利號、德昇號、振益號、長興號、興盛號、有成號、葆元堂、維億號、合源號、和安號、孫振陞、義興號、恆振號、新綿裕、信成號、金龍號、金源號、天才觀、恆瑞號、德茂號、協春號、三合號、成興號、恆興號、陳茂源、泉豐號、釀泉號、其益號、陳肇昌、合寶號、廣川號、萬益號、安源號、榮春號、合成號、各捐銀四錢。德利號、同發號、振榮號、新協興、陳三元、晶山號、福源號、杏三堂,各捐銀三錢。東振號、碧蘭號、存恆號、同安堂、正吉號、蔡佛賜、宏美號、萬勝號、合成號、恆振號、順利號、益興號、德成號、杜紫雲、廣河號、振興號、永發號、振成號、協成號、益源號、新怡興、益利號、協裕號、有利號、長茂號、綿成號、益順號、叶興號、協和號、捷□號、捷發號、安元堂、振和號、源興號、鼎順號、崑玉號、長源號、陞興號、萬泉號、義成號、祥興號、協成號、萬合號、瑞美號、集德號、景德號、永成號、復興號、崇益號、呂振利、金泰
號、孫振陞、藏興號、大德號,各捐銀二錢。雲□香、吉興號、安然堂、順興號,各捐銀一錢。
董事:王琳、王啟瀛、盧元嘉、吳拱辰。爐主同利號捐銀二元。頭家:同興號捐銀六元、源成號捐銀六元、陳泰山捐銀一元、同盛號捐銀二元、成興號、莊德生。
總理蕭元錕捐五百二十大元。
道光五年陽月(缺)日勒石。
按:碑現龕臺南市北區成功路大觀音亭後殿右廟壁,橫拼三石而成,高七九‧七公分,寬二二一‧一公分,花崗石(青斗石)。第二次世界大戰,為飛機炸彈殘片所傷,致有殘字不可讀。碑中「子爵軍門王」,名得祿;「澎湖協鎮陳」,名化成,道光三年(公元一八二三)任。此碑所鐫名錄廣及臺灣府全城,古代商號行業可由此窺其全豹。
和順流芳碑(道光五年)
喜捐建碑,嚴禁胥役逆索紳士「鋪堂」等項名目,以除積弊,以衛斯文,此皆樂善急公者也。合將芳名開列泐石,俾後世咸知有賴焉。
閩籍:武舉詹□□捐銀二大員。□□□□□□□□□□楊應時、武舉劉瑞麟捐銀三大員。林□□捐銀二大員。貢生陳□□捐銀十大員。陳□政捐銀六大員。黃大猷、蘇玉
璋、蘇文誠,各捐銀二員。監生吳志澤捐銀四大員。許鳴盛、吳瑞清、□增選、李在田、林敦陽、林獻瑞、李振中、林元勳、李科甲、鄭朝□、陳振耀、方應金、方應仁,各捐銀二員。職員黃元□捐銀四大員。廩生李時中、〔□〕生吳□□、□啟穗、□修、江有汜、黃振光、李敬中、鄭文記、廖玉□、林長青、倪逢時等,各捐銀二員。武生蕭啟□、戴高捷、王奕輝、吳經祥、吳鳴泉、蔣呈祥、蘇廷華、紀玉輝、林元宗、李曷名、洪耀坤、張以禮、陳世紳、陳世斌、阮朝魁等,各捐銀二員。簡維□三大員。監生楊□□、林春桂、陳炳□、楊開□、黃□□、生員□□、張如玉、楊□□、楊策勳、楊丕謨、□□□、陳一枝、呂秉、謝德、武生杜超□、□□□、黃雙輝、孫□□、洪登□、洪朝宗、□□□、□□□,銀二員。生員蔡兆□三員。周希和□員。鄒濟清二員。
粵籍:□生李英□捐銀四大員。劉彤□、邱□□、鍾尚興、鍾捷陞、李合利、鍾俊興、吳開耀、林捷□、曾□利、賴純□、賴星耀、賴飛騰、鍾嘉盛、賴光裕、廩生李重□、賴合□、□員李□、林□□、邱介先、武生賴鷹揚、職員劉嘉文、蕭清華、陳英章等,各捐銀二員。監生鍾展猷、黃景□、李學□、李佩蘭、生員李毓□、涂登、監生□□□、職員謝清鳳等,各捐銀二員。生員李世青四員。邱天培、鄧士杰,各捐銀二員。監生李掄元、李耀光武生李□林,各捐銀二員。職員李□錦、賴九均等,各捐銀二員。舉人黃龍光、廩生黃觀□、監生陳□。,各銀二員。
道光乙酉年蒲月吉置。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考棚內鳳儀書院,高一一八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題作「和順流芳」。此為前列「奉憲禁胥役勒索紳衿碑記」(見「示諭」類)之副碑,所存人名,集當時紳衿之盛。碑前短序,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錄之。
重修橋樑碑記(道光八年)
福建臺灣南路營石井塘兼管觀音山汛,紀錄二次記功一次加三級蔡福陞銀十六元。
郭汾盛銀一百七十元。王寶源銀一百二十元。林金記銀二十四元。黃德豐銀一十六元。陳合全銀一十六元。陳大吉銀一十六元。
杜慶德、蔡金興、順興號、順裕號,各銀八元。郭汾興、順發號,各銀六元。陳泰利捐銀五元。林□興、鄭□□、洪源順、春芳號、黃□興,各銀四元。李□德、林源發、鄭□□、林泰安、鄭源裕、莊□□、詹同源,各銀三元。林合興、全興號、李□□、□益號、三美號、德成號、源利號、鄭再生、陳媽勇、永利號、□福昇,各銀二元。林源盛、林長發、許黨觀、胡文觀、林□發、陳寶珍、楊□和、陳□記、吳□□、源利號、何合興,各銀□元。
德順號、陳泉安、林德興、林聚香、陳鼎興、蔡□□、徐煥彩、吳□丁、吳得貴、
鄭□□、陳□觀,各……。
以上共計實銀四百□十□元。合共費用去銀二百六十二元零二錢七分。□□□□□計開費用外,尚存銀二元零五錢三分。開列條目在廟內□牌聲明。
董事:沈元亨、陳□居、馬祝觀、黃德豐、杜琳觀、茂興□、林來觀同立。
道光八年十月穀旦立。
按:碑存高雄市楠梓區橋頭,高一二一公分,寬五九公分,花岡岩。
重興大天后宮碑記(道光十年)
臺澎總鎮府音捐銀二百員。臺澎總鎮府觀捐銀一百員。臺澎總鎮府劉捐銀八十員。臺澎兵備道汪捐銀二百員。臺澎兵備道蓋捐銀四百員。臺澎兵備道葉捐銀一百員。臺澎兵備道胡捐銀一百員。臺澎兵備道劉捐銀四十員。臺灣府正堂鄭捐銀三百員。臺灣府正堂王捐銀八十員。臺海防分府邵捐銀一百員。臺海防分府吳捐銀一百員。臺海防分府蔣捐銀六十員。臺灣縣正堂溫捐銀一百員。臺灣縣正堂姚捐銀一百員。臺灣縣正堂范捐銀五十員。臺灣縣正堂李捐銀一百員。臺灣縣正堂顧捐銀六十員。
子爵軍門王捐銀四百員。
大商船捐銀三千八百五十員。六屬鹽課館捐銀一千大員。臺郡餉典舖捐銀五百大員
。舟彭船行捐佛銀四百六十員。鹿港頂郊捐佛銀三百大員。竹仔街捐銀二百七十四員。布郊瑞興捐銀二百三十八員。糖郊雙記、復興、臺郡煙敢郊、杉行郊等各捐銀二百員。泉布郊捐佛銀一百八十員。武館街捐銀一百七十七員。宮後街捐佛銀一百五十員。綢緞布舖捐銀一百五十員。郡敢舖捐佛銀一百四十員。新興街捐銀一百三十一員。綢緞郊計捐銀三百二十元。糖間金成玉、絲線郊各捐銀一百二十員。郎中吳春貴、主簿吳世繩、監生黃拔萃、綢緞布郊、臺郡油車、林元美、廈鹿郊,各捐銀一百員。
臺郡布舖捐佛銀九十員。通判杜天奎、附貢陳世珍、臺郡鐤郊、嘉笨敢郊,各捐銀八十員。小商船戶捐銀七十六員。佛頭港街捐銀六十五員。職員蘇德純、訓導張維新、開元吳吉、禾寮港街,各捐銀六十員。大人廟境捐銀五十六員。監生許向陽、陳暹老、南北廠,各捐銀五十員。
下米街境捐銀四十八員。下橫街捐佛銀四十八員。孝廉黃本淵、監生徐必榮、清如玉、吳吉川、草花郊,各捐銀四十員。老古石街捐銀三十二員。元會境捐佛銀三十二員。職員徐炳文、職員溫綢周、生員潘士俊、澎湖聖母、餉磨舖、油釘舖、總祿境、東嶽境,各捐銀三十員。火炭舖捐佛銀二十八員。南勢街捐佛銀二十八員。本廟前捐銀二十七員半。臺郡紙舖捐銀二十六員。臺郡茶舖捐銀二十四員。粗糠崎下街捐銀二十四員。大崙蔡朝測捐銀二十二員。紅毛樓境捐銀二十二員。大關帝境捐銀二十一員。舉人黃名
標、監生紀若羅、職員劉廷貴、職員許鍾雲、許高利、鹿肉舖,各捐銀二十員。
金瀛街捐銀一十九員。元和宮境、大埔街、臺郡魚行,各捐銀十八員。開基武廟捐銀十七員。關帝港街捐銀十七員。監生郭元珪捐銀十六員。鎮南門境捐銀十五員半。賴江河捐銀一十五員。上橫街捐銀一十五員。祝三多捐銀一十四員。大井頭捐銀一十三員。郡藤舖捐銀一十二員。廩生黃殿臣、稿書李德恩、稿書王大猷、江左劉及鋒、趙德興、許陞利、接官亭、普濟殿、嶺後街、藥材行、滋厚號,各捐銀十員。
媽祖樓捐佛銀九員。篾街捐佛銀九員。枋橋頭捐銀八員六。皮寮境捐佛銀八員。職員程德莊捐銀六員。文廟東捐銀六員半。檨仔林捐佛銀六員。打鐵街捐銀四員半。油巷尾捐銀四員。林玉娘捐銀四員。竹仔行捐銀三員。北勢街仔內捐銀三員。吳安臺捐銀二員。做針街捐銀二員。蔡拔萃、安海街、武廟前供棹店、廖氏,各捐銀一員。
總事: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
計捐銀一萬五千餘員。正義號、乾美號、石鼎美、張長慶,合捐銀二百四十員。
前董事:石克纘、陳瑛疆。續修董事:李濬成、郭友珠、林登雲、陳彥章、黃緝熙、郭文昶。
道光十年歲次庚寅陽月。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享殿右壁,高一四二公分,寬八一公分,花岡岩。此碑官
宦記姓甚夥,茲註其名如次:「臺澎總鎮音」,名登額;「臺澎總鎮觀」,名喜;「臺澎總鎮劉」,名廷斌;「臺澎兵備道汪」,名楠;「臺澎兵備道蓋」,名方泌;「臺澎兵備道葉」,名世倬;「臺澎兵備道胡」,名承珙;「臺澎兵備道劉」,名重麟;「臺灣府正堂鄭」,名廷佐;「臺灣府正堂王」,名衍慶(按當係以海防同知署任);「臺海防分府邵」,名葆醇;「臺海防分府吳」,名性誠;「臺海防分府蔣」,名鏞;「臺澎縣正堂溫」,名溶;「臺澎縣正堂姚」,名瑩;「臺灣縣正堂李」,名慎彝;「臺灣縣正堂顧」,名粦;「子爵軍門王」,名得祿。
騎虎王廟祀業碑記(道光十一年)
騎虎王為遵批立碑、永定章程事。
緣我福戶內崇祀元帥爺神像,於嘉慶年間捐資建立廟宇,餘剩生放。幸我同同事,坦衷料理,蓄積□□□□□□田三宗,年收祀租一百五十七石。議定照股輪值首事,每逢神誕年節,□中酌用□□□□□虧等弊,此際可保無虞;所慮人心不古,恐將來之不如今也。爰是酌舉股內李典生、劉□□□□鄭閑觀、王育奇觀,抄粘祀業契白三紙,於本年九月十八日僉名赴縣主張,呈請□□□□□批:『准存案,毋庸給示。爾等仍自行議定經久章程,以要久遠。抄粘附』等因。承何喜□□□□□□輪值首事之人,永遠遵照前議章程辦理。其祀契三宗,輪流檢收;稍有私心不公,□□□□□□決不狥情。願我福戶內,世世守約,共沐神庥。特立碑記,以垂永遠。所有現置祀業□□□□□:
嘉慶二十四年十一月買韓數記水田四段,經丈三甲,契價銀五百四十元。一、田一段□□□甘蔗崙莊前埤仔頭,東至圳,西至吳宅,南至大溝,北至圳仔。一、田一段一甲,土名甘蔗崙莊□□□,東至大溝,西至本宅,南至大溝,北至圳仔。一、田一段八分,土名甘蔗崙莊後,東至楊宅,西南至□至楊宅。一、田一段二分,土名大莆田街後,東至埔,西至圳,南至路,北至李宅。共收租穀五十四石九斗。
道光元年十二月買陳傑水田一甲三分,契價銀二百六十大元,土名大莆林莊前洋,東至路,西至福德爺田,南北至薛宅田前。年原收租穀二十六石,后逐年收租穀二十二石七斗。
道光十年四月,買何長記水田二段,契銀七百四十五大元,年納官租銀五元。坐落土名十五份洋,東至劉宅,西至蔡宅,南至黃賴宅田,北至蘇賴宅田,又至大路,年收租穀八十石。
一、□塗庫鄭子芳、鄭閑、鄭奇、鄭香遠、陳傳公、劉梓、劉秩觀。一、南路厝王有奇、王由觀、許□□、□□□、□田觀、簡海鍾、何滿香、何超觀。一、虎尾寮劉從觀、林萼觀、黃有能、李典觀、李強觀、□□□、□□□、劉□觀、劉光明。一、崙仔頂劉能宗、劉月觀、劉楣觀、劉大河、楊紅觀、謝啟輝、蔡自南、□□□、□□□。
道光十一年十二月(缺)日,福戶首事李典觀等同立石。
按:碑存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保安宮,高一一四公分,寬五三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奉憲錄祀陣亡義首義民神位牌(道光十二年)
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初二,臺灣縣羅漢內門莊眾與逆匪許成等打仗,陣亡義首一名、義民五十一名。
義首劉元明,年二十九歲,埤仔墘人。義民劉皆,年二十七歲,埤仔墘人。義民蕭齊,年十九歲,中埔人。義民湯玉,年二十八歲,中埔人。義民白祿,年三十四歲,中埔人。義民蕭海,年三十八歲,中埔人。義民林來,年四十四歲,中埔人。義民湯岳,年三十六歲,中埔人。義民李吁皆,年三十二歲,木柵人。義民余芒,年三十九歲,木柵人。義民戴西中,年四十六歲,木柵人。義民賈東煙,年三十歲,木柵人。義民林盾,年五十二歲,烏山坑人。義民尤晚,年三十八歲,烏山坑人。義民周經,年四十二歲,烏山坑人。義民陳佐,年十八歲,埔尾人。義民袁豹,年四十歲,埔尾人。義民陳懷,年四十三歲,埔尾人。義民郭四,年三十歲,中隘人。義民陳水,年三十七歲,中隘人。義民鄭庇,年二十五歲,瓦寮厝人。義民鄭萬,年四十三歲,瓦寮厝人。義民陳康能,年三十五歲,烏山腳人。義民林使,年二十八歲,隘寮人。義民梁三,年三十六歲,中浦頭人。義民周藤,年三十二歲,番仔路人。義民王陽,年二十七歲,中埔尾人。
義民戴法,年二十一歲,衙門口人。義民莊冬,年四十二歲,番薯寮人。以上二十九名,在羅漢內門莊之石山嶺腳埔尾,與賊打仗陣亡。
義民陳甫,年四十一歲,烏山人。義民李鳳,年三十八歲,烏山人。義民吳受,年三十七歲,署基前人。以上三名,在羅漢內門莊之銀錠山腳竹篙寮,與賊打仗陣亡。
義民龔義,年五十九歲,腳帛寮人。義民龔揖,年二十五歲,腳帛寮人。義民陳受,年二十八歲,木柵人。義民林萬,年三十一歲,木柵人。義民尤得水,年三十一歲,烏山人。義民林牛,年三十二歲,番薯寮人。義民張順,年三十八歲,藜仔坑人。義民加瓏,年三十四歲,石門坑人。義民宋益,年三十三歲,楠仔仙人。以上九名,在羅漢內門莊之腳帛寮下崁,與賊打仗陣亡。
義民李茂賢,年五十歲,田螺堀人。義民連榮,年三十八歲,木柵內人。以上二名,在羅漢內門莊之蝦蟆林,與賊打仗陣亡。
義民向能,年三十八歲,署基前人。義民劉向,年五十五歲,埤仔墘人。義民黃玉,年三十九歲,烏山腳人。以上三名,在羅漢內門莊之大崙尾埤仔墘,與賊打仗陣亡。
義民呂杞,年三十四歲,觀音亭人。義民尤篤,年四十六歲,北勢人。義民劉尾,年四十一歲,埤仔墘人。義民高生,年三十歲,中埔人。義民高江,年三十三歲,中埔人。義民蕭循,年三十六歲,中埔人。以上六名,在羅漢內門莊之粟倉后田洋及觀音亭
后,與賊打仗陣亡。
按:本件為木牌,存高雄縣內門鄉觀亭村紫竹寺右室,高六0公分,寬一0五公分。
重建明直宮碑記(甲)(道光十三年)
施德發捐銀七十大元。監生李春榮捐銀四十大元。鄭江觀捐銀三十大元。許世捷捐銀二十大元。黃光全捐銀十六大元。陳註觀捐銀十六大元。郭元德捐銀十六大元。黃元聘捐銀十四大元。許岱觀捐銀十四大元。許寧觀捐銀十四大元。許伸觀捐銀十四大元。林茂觀捐銀十三大元。葉緩觀捐銀十二大元。許秀觀捐銀十大元。郭定光捐銀十大元。許凱觀捐銀八大元。宋長觀捐銀八大元。監生李慈榮捐銀六大元。鄭□壽、黃岱觀、鄭天孫、鄭天啟、陳由觀、陳玉觀、葉鏍觀、陳德心、葉崔觀、許獅觀,以上各捐銀六元。鄭子昂、施傳觀、郭子能、鄭朝池、施忠正、李先宗、薛君造,以上各捐銀五元。
黃源記、林中侯、許洲記、許景成、徐塹觀、蔡得觀、鄭得烈、許靜觀、鄭興觀、劉寅觀、黃傳安、林昆山、黃通龍,以上各捐銀四元。黃元忠、許鬧賽、宋竹軒、莊天助,以上各捐銀一兩六錢。□□觀、徐□觀、陳□觀、陳□觀、林□觀、□□□、郭□□、□□□,以上各捐銀一兩六錢。□秀觀、李□觀、黃文朝、鄭天生、郭川池、李啟觀、徐建觀、鄭旭觀、楊逞觀、楊沙協、□□□、□□□、□□□、□□□、郭□觀、
黃留觀、黃和尚、□□觀、陳臏觀、翁□觀、黃□觀、□□觀、□□觀、藍登科、林□觀、鄭漲觀、鄭線觀、許福觀、許旭觀、許戊觀、□□觀、李□觀、李□觀、□□觀、□□觀,以上各捐銀二元。
□□□、□□觀、□□□、□□觀、□□觀、□□觀、鄭□觀、施□觀、□□觀、劉然觀、鄭恩觀、鄭獅觀、許高觀、陳七觀,以上各捐銀一兩。□□觀、徐心觀、施心觀、施□觀、施秋觀,以上各捐銀五錢。□□□、林天章、黃仕觀、黃石觀、施壯觀、施川觀、鄭朝觀、黃□□、林光福、陳作□、施江觀、林允觀、施健觀、鄭石定、蕭福觀、蕭水觀、鄭老漠、許倫觀、□□觀、鄭岩觀、林貴觀、林□觀、林□觀、陳滿觀、施順觀、施健觀、鄭東觀、鄭賀觀、鄭神觀、郭歸觀、許福觀、鄭福觀、蔡秋觀、李在觀、郭元觀、郭傳觀,以上各捐銀二元(錢?)。
道光癸巳年瓜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太子村明直宮,高一一七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道光癸巳,十三年(公元一八三三)。有副碑,見後。
重建明直宮碑記(乙)(道光十三年)
林日觀、黃獻龍、陳義觀、陳帆觀、洪見觀、翁晚觀、翁光觀、陳袍觀、藍廷觀、
林篤觀、林弄觀、林實觀、施良謨、陳武觀、陳雹觀、藍老觀各捐銀一兩五錢。李貳觀、施勉觀、蕭娛觀、許不觀、石奕觀各捐銀一兩四錢。葉德海、鄭定見、陳煥觀、陳儀觀、鄭光海、郭番港、黃玉璣、黃榜觀、黃勝觀、施媽相、藍江觀、陳角觀、宋稅觀、施貢觀、施武觀、施番觀、施逞觀、卓盧觀、徐助觀、洪平觀、林仲法、沈和尚、施海觀、鄭常觀、黃草觀、黃糞觀、黃智觀、黃姣觀、趙對觀、藍梓觀、施取偏、林水觀、郭賀觀、許籐觀、許協觀、郭神助、陳波觀、李吟觀、阮裕觀、許讚觀、徐領觀、張愛觀、徐謝觀、林講觀、施塹觀、石講觀、李石觀、李媽意、翁弄觀、鄭贊觀、鄭笑觀、許順觀、陳姣觀各捐銀一兩二錢。黃全觀、許揖觀、施獅觀、黃倫觀各捐銀一兩一錢。顏翰林、郭道觀、鄭漏觀一兩四錢。許天觀、陳在觀一兩二錢。
丁領觀、蔡漸觀、劉傳觀、劉水觀、蔡獅觀、蔡胤觀、蔡荐觀、蔡齋觀、鄭斌觀、卓豹觀、林忍觀、蔡拔觀、許軌觀、郭漂觀、施成觀、陳樞觀、陳得觀、陳權觀、施花觀、徐長觀、施光觀、陳總觀、鄭選觀、郭強觀、許四連、許嚷觀、陳漲觀、方來觀、黃波觀、薛鎮觀、郭評觀、郭賜觀、鄭合觀、陳文觀、蔡文畏、王雀觀、鄭陳觀、李元觀、葉永觀、葉塹觀、許喬觀、許允觀、施騰觀,以上各捐銀一兩正。沈軒觀、戴安觀、施翰觀,以上各捐銀九錢。
黃脩觀、蔡亞觀、黃仁宗、黃柳觀、莊天送、黃生觀、鄭掽觀、許生觀、郭番江、
鄭才觀、方蕋觀、李張觀、賴吉觀、許暹觀、石婆觀、許波觀、許祐觀、李泰觀、許智觀、許閣觀、鄭達觀、鄭在觀、林強觀、陳祐觀、許項觀、薛掽觀、陳身長觀、林鬧觀、陳誥觀、黃卻觀、蔡久觀、李斗觀、李英觀、施知觀、陳雹觀、鄭樞觀、施望觀、陳沙來、黃培觀、方戇觀、蕭恩觀、方餵觀、蕭齊觀、李訓觀、施荐觀、劉求觀、陳連觀、陳榮宗、吳武西、蔡川觀、蔡寮觀、林番江、林光盻、林三黃、林粽觀、鄭津川、曾自成、李娛觀、陳知觀、林番婆、施文寬、郭魁觀、郭光厚、李貫觀、郭東知、許盆觀、郭新基、沈賽觀、鄭榮觀、郭仁觀,以上各捐銀一元。
道光十三年瓜月(缺)日,總理郭定公、董事葉緩觀、許淵觀、黃金觀、許凱觀、黃岱觀、宋長觀、林茂觀、陳玉觀、徐功觀、黃文朝、黃光□、□□□、鄭(下缺若干字)。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太子村明直宮,高一一六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茲依正碑之題標之。正碑見前。
重興總趕宮碑記(道光十五年)
海澄縣儒學黃化鯉捐銀五十元。候補分府吳春祿捐銀十大元。貢生陳連魁捐銀六大元。監生郭逢年捐銀六大元。增生郭立記捐銀六大元。生員黃廷顯捐銀十大元。吳光慶
捐佛銀十五大元。周光義捐佛銀十二大元。紀德元捐佛銀十二大元。顏媽鉗捐佛銀十二大元。
楊仕冬、周相公、徐光古、王周光、林其來、楊光財,各捐銀九大元。陳瑤官、張侃然,各捐銀八大元。張思賢、有記號、新協興、益巽號、新聚源、復發號、曾有成、王報生、郭全冬、莊安海、王成宗、翁光蓋、楊光然、陳添福、許高裕、李加成、爽娘,各捐銀六大元。蔡耀登、蘇天麟、新載興、三合興、大轎館、葉屘司、元德居、金源裕、徐光方、戴清光、陳長晉、何九娘、徐茂貴、恆泰號、謝响老,各捐銀四大元。
陳崇江、振瀛號、江二舍、許舜英、全光老、李惟托、李憂老、王珠燕、吳媽啟、陳媽喜、通成號、益成號、振泰號、隆泰號、隆勝號、益泉號、益全號,各捐銀三大元。黃元海、張興官、莊番婆、王長經、楊子伍、王當晉、林九官、林壬水、和發號、邵光由、正發興、□源號、玉記號、新長發、恆德號、以德號、王戇老、吳景川,各捐銀二大元。莊娥官、同順號、李長溪、復成號、方來號、林協合、三合興、廷瑞官、孫光諒、黃寶興、李炳英、李光秋、莊首娘、蔣冬榮、李清飄、陳來老、陳賓老、陳以義,各捐銀一大元。
總理周清老捐銀五百大元。
總合共捐銀九百七十七大元。
道光十五年荔月。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中正路巷中總趕宮廟邊別室壁上,高一四七‧五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岡岩。
重建後殿碑記(道光十五年)
臺澎掛印總鎮府張捐銀五十元。即選知縣長汀縣學訓導黃本淵、海澄縣儒學黃化鯉,捐銀五十元。職員蘇德捐銀四十大元。候選知府吳春祿捐銀三十大元。永凝霞陳居士喜捐銀七十大元。候選同知許朝錦捐銀五十大元。福建臺灣北路噶瑪蘭都閫府黃、鄉進士鎮標右營守備武騎尉許、軍功七品銜試用訓導蘇鳳翔、軍功六品職銜引心監院王啟泰、軍功六品銜附貢生張必中、臺灣縣學生員林向日,七位共捐銀二百一十大元,買地。大崙鄉蔡朝惻喜捐銀五十大元。臺郡各典舖捐銀一百大元。臺灣府儒學訓導陳國棟、咨部軍功六品廩生何雲卿、署下淡水營都閫府伍、軍功候選同知吳廷箎、掛印總鎮巡捕廳守府李、即用分縣陳昌邦、職生員蔡植楠、林日茂行號、生員龔維璋、龔順記寶號、吳大有寶號、泉興行寶號、監生黃源鐘、茂盛王時向、道爺班路張金記,以上各捐銀十四大元。
左營中軍府李、六品職銜莊志鶴、候明史捷元、上街頭家爐主合興、集興寶號、乾
德、協順寶號、下街頭家爐主爐主鼎成寶號、頭家通吉寶號,九位捐銀二百七十大元,買地。職員顏怡攀、郭寶興行號、陸提標平臺、城守營平臺,各捐銀二十元。笨港汛千總黃、北路左營把總楊、左營外委把總郭,共捐銀十八元。信官千總曾玉明、左營千總董連貴、左軍把總伍有成、外委把總呂騰蛟、即選州同陳廷祿、即用分府蔡國琛、職員吳集英、臺加(嘉)總館、陳成美、張仕興、郭茂興行、蘇汶銀、吳恆誠號、師爺沈萬炳、監生李濬成、監生李英傑、林戽舍、合勝、佾生翁志朝、資源行、許大才、張江立、莊連招,各捐銀十大元。洪捷高捐銀十元。
內閣中書陳祖芳、廩生吳國棟、稿公陳士斌、把總陳飛鵬、職員許世澤、職員蘇建邦、職員張國林、鎮頂張稿公、益瑞號、楊祥珍、尤捷興、集源號、盧合德、王勝興、豐泰號、陳瑞興、茂盛號、陳有裕、鼎山號、詹天發、陳鰲霞、李誠修、協順號、源美號、源興號、新瑞成、把總陳大鵬、郭振利、郭振泰、郭振春、吳振源、正義、成發號、復興、振興號、泉春、聚源號、成興、蔡順益、合發、郭天先、品三、同益泉、蔡鳳雙、振裕,各捐銀六大元。
笨港汛千總黃、北路左營把總湯、左營外委把總郭,共捐銀十八元。
起蓋後殿董事:監生江允祥、武生莊攀□、魏成世、鄭商琛、陳良生、林詹元、三合興、蘇泰福、王恩元、李逢時、盧捷寶、蔣功顯、謝捷瑞、莊世捷、史瑞月、陳大乞。
道光乙未年瓜月。
按:碑原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溫陵祖廟後殿前壁,民國五十四年(公元一九六五)春廟毀,將改建他處,碑現廢存民生路石舖,高一七一‧五公分,寬五四‧五公分,花岡岩。乙未,道光十五年(一八三五)。
武廟禳熒祈安建醮牌記(道光十五年)
道光十五年八月,陸條街首、二、三境捐緣開費條目列左:
主事:協和號、大有號、振東號、振成號、尚亦號、大德號、錦安號、鼎號源,以上各捐佛銀四十元。主醮:崇和號、文益號、芳美號、東發號、源發號,以上各捐銀三十六元。主壇:隆美號、義亨號、吳福記,以上各捐銀三十四元。主普:洪名捷、啟泰號、陳鍾炎、華林號、韓崇春、合茂號、大成號,以上各捐銀三十二元。祈安首:鼎山號、雙雁號、新瑞成、合吉號、永隆號,以上各捐佛銀三十元。天燈首:恆振號、三合興、德和號、益勝號,以上各捐銀二十六元。三官首:碧川號、復吉號、溫振記、韓日生、汾興號、陳雙記、怡德號,以上各捐銀二十四元。天師首:立興號、榮三號、縣大轎,以上各捐銀二十二元。聖帝首:允昌號、得陞號、鼎川號、隆興號、中和號,以上各捐銀二十二元。下橫街福振號交銀二十元。平安首:源美號、武館恆盛號、凝遠號、
捷勝號、游朝棟、錦利號、鼎和號、帽街瑞勝號、勝興號、珍山號、新長發、金源號、新福興,以上各捐佛銀十八元。下橫街韓信敏交銀十六元。副事首:玉籌居、振興號、彝興號、允昌號,以上各捐佛銀十四元。協事首:勝記號、英記號、金以成、隆泰號、吳禮記、同源號、新協勝、和合號、萬美號、金協益,以上各捐佛銀十二元。武廟街萬勝號交銀十二元。都事首:新隆興、源記號、下橫街長發號、義源號、合利號、鶴吉號、莊華榮、泉興號、泰益號、順興號、石振聲、陞記號、玉纓號、讚盛號,以上各捐佛銀十大元。
讚事首:南山堂、錦綉號、澄興號、榮利號、彝珍號、廟前德成號、竹仔街順發號、大井頭長發號、中營館,以上各捐佛銀八大元。信士首:瑞泰號、蔡順普、同勝號、榮源號、江利號、泰源號、泉德號、蔡勝興、李英才,以上各捐佛銀七大元。副事:玉珍號、竹仔街協順號、怡成號、和發號、品芳號、泉協號、帽街源興號、春發號、蔡儆學、保元壇、大井頭順成號、恆順號,以上各捐佛銀五大元。協事:金明錦、玉勝號、竹仔街益興號、隆成號、振昌號、華簪號、大井頭順發號、林朝立、昌泰號、首境協盛號、施錦玉、東泰號、吳懋猷、下橫街張源利、東興號、峨冠號、順勝號、恆發號、新泉春、文源號、財源號、吳國琛、武館泉勝號、藩志亟、合陞號、大井頭源利號、鎮大轎、順裕號、品三號,以上各捐佛銀四大元。都事:錦盛號、集香齋、鼎芳號、浡然號
、鼎興號、泉記號、竹仔街合成號、德豐號、正金號、琢章號、大井頭益興號、順利號、竹仔街源成號、盛發號、林怡合、帽街協盛號、廟前日盛號、陸瓊瑞,以上各捐佛銀三大元。
讚事:太和堂、集盛號、西園號、福仝號、竹仔街德成號、義成號、綿德號、高仕沃、戴月雹官、黃公道、陳以義、發利號、序源號、雙龍號、隆德號、長源號、章先生、開泰號、施捷南、泉源號、協振號、蕭振宏、源裕號、萬盈號、竹仔街源興號、文綉號、文采號、福源號、盈利號、合隆號、福成號、許老馬、黃安道、金懷玉、隆順號、金同興、章吉號、資源號、帽街合成號、聚藝號、金盛號、大井頭德盛號、汾泰號、保安堂、陸瓊瑤、生生堂、瑞江號、竹仔街順成號、林茶福、新泉興、藝苑號、復春號、福和號、春茂號、金元和、陳成美、元芳號、許德發、聚芳號、帽街益興號、雙興號、鼎峰號、鼎成號、張和安、日進號、福喜號、振發號、泰隆號、綿豐號、金珍號,以上各捐佛銀二大元。武廟前吉安堂交佛銀二元。
信士:合益號、同成號、金記號、黃毛官、漳興號、徐蔭官、泉發號、發記號、新興號、帽街順興號、協成號、連成號、陳錦盛、金振興、陳知老、雙美號、廟前合成號、陳巧令、玉雲號、藏文齋、廟邊合成號、福春號、新長寶、泉勝號、葉泉勝、萬發號、陳國瑛、文慶堂、首境恆盛號、二境同成號、賜德號、允利號、姚師爺、朱稿公、二
境日盛號、益興號、財老官、張必中、新芳元、六合堂、竹仔街瑞成號、漳利號、武館泉成號、和順號、李茅舍、日陞號、成吉號、和德號、王振記、錦豐號、金字號、福盛號、同文軒、恆瑞號、同文號、陳先生、瑞興號、泉盛號、郭王官、吳陽泰、珠山號、郭元珪、復興號、林德盛、東成號、成合號、怡興號、由老官、李轉官、陳燿珍、和合號、聚德號、勝陶號、和瑞號、源泉號、竹仔街瑞勝號、錦榮號、武館協順號、下橫街順發號、源勝號、陳光全、陳西湖、嚴助官、德興號、墨苑號、金振和、來佛法、乾利號、福和號、隆泰號、吳準池、成興號、廟前長發號、高漢官、廟前泉成號、泉春號、范宏舍、合興號、魏締弼、元吉號、陳國珪、文山號、福安號、碧安珍、順源號、萬源號、魏六爺、林和記、黃眼司、協興號、豐裕號、福成號、泉利號、錦春號、高媽光、郭九官、東壁齋、合成號,以上各捐銀一元。廟前採松居交銀一中元。六條街董事、爐主演戲捐銀八元二角四周。
諸費條目列左: 一、開請游先生擇日佛頭銀一十八元。 一、買華林緣簿及紙料,去佛頭銀七元。 一、開大成,排火王、天師壇,佛銀二百五十元。 一、開協和,排上帝壇,佛銀二百五十元。
一、開韓日生觀音壇,佛銀二百五十元。 一、開道士牛兄并紙料,銀一百一十五元。 一、開覺通師水燈坐座,佛銀一十大元。 一、開演官音班九檯半,佛銀八十二元。 一、開演傀儡班三檯,銀八元九角四(尖)四。 一、祀王天師巡境賞戲銀三元八角三尖三。 一、開祀王戲加冠禮一檯,銀七元三角七。 一、開藝苑硃黃涼傘一百四十八枝,銀一十元零九角六尖三。 一、買德和紅綢色布,銀六元二尖四辨。 一、買允昌等油敢貨,銀七十五元五。 一、買石振聲等香料,佛銀五元七角五尖。 一、開調造天師一身,去佛銀二十三元。 一、開日盛等龜粿餅,銀五十一元四角零五(辨)。 一、開協順、合和冬瓜、旺梨,銀三元一角四周九。 一、買順澄興等燈料,銀五十一元五角九尖五。 一、買蠔鏡天燈一枝,去佛銀一元五角。
一、開長發敬碗蓆棹,銀七十九元乙角二(尖)七。 一、買泉興敬碗牲禮,銀六十元零九辨。 一、開陞記等豬肉,銀三十三元二角二尖一。 一、買公安道羊肉銀六元九角二尖六。 一、開廟口搭大孤枰,銀六元零一尖一。 一、開再興哥等小工,銀二十六元七角五。 一、開泉記諸件古吹,銀十三元四。 一、開諸禮生祭祀等,去佛頭銀五大元。 一、開請四喜班送媽帶官,去銀十二元。 一、開武館帽街鳩□失,去佛銀二大元。 一、開醮壇諸件什費,銀三十七元八(角)六(尖)八(辨)。 總共費銀一千五百十八元二角三尖六。
計合共捐來佛銀二千六百九十九元七角四周,總對除用外,尚存佛銀一千一百八十一元八角八周--抽過修理拜亭費用。
武廟前林媽帶官自己建設佛壇一座。
六條街首、二、三境等爐主:鼎山號、正金號、大有號、三境張必中、首境東成號
、安道號、順成號、泉興號、福和號、金珍號、德和號同立。
總理辦醮事:郭士元、林世禮再同立。
按:本件為木牌,懸臺南市中區永福路祀典武廟(大關帝廟)大殿右壁,高一0六公分,寬一九一公分。
廣濟祖師廟產碑記(道光十五年)
一、買過簡如俊廟地一所,價銀七十五大員。又買過羅求祖埔園一坵,價銀二十五大員。二段毗連,東至圳,西至羅家墻岸頂,龍眼樹、檨仔一欉,竹二苞,南至簡家檨仔欉,北至莊家墻岸頂竹苞,四至明白為界,批明存炤。
一、過侯、仲賴水田一段,坐址在山仔腳莊前洋,受丈三甲一分,年納賴業主大租粟二十四石八斗滿,帶崎圳水三甲六分,又帶頭埤水車戽灌溉,契價銀七百三十大員。其田東至李、賴二家田,西至李、葉、簡三家田,南至李家田,北至埤墘,四至明白為界,批明存炤。
一、買過林欽水田二段,坐址在南埔洋頂一段,受種四分,東至圳,西至林家田,南至圳,北至圳。又另一坵在本厝前園仔下,年納莊業主大租粟三石二斗滿。又一段在新埤仔墘,大小三坵,受種二分,年納李業主大租粟一石一斗滿。其田東至鄭家田,西
至埤、併林家田,南至埤,北至林家田,四至俱各明白為界。此二段之田契價銀二百大員,帶頭家埤水五分灌溉,批明存炤。
一、買過梁享旱田一段,坐址在稻埕腳湖,大小四坵,受種四分五釐,年納莊業主大租粟三石滿,東勢水溝口田一坵,西勢徐家大坵頂田三坵,批明存炤。
一、買過李聲任水田二段,坐址在詔安厝莊前洋:一段在涵頭圳墘,田二坵,東至李家田,西至圳,南至包家田,北至林家田,受種一分八釐,帶頭家埤水一分八釐。又一段在崎圳汴仔下田二坵,東至張家田,西至張、李二家田,南至車路,北至圳,受種一分,帶崎圳水五分。此二段之田年納李業主大租粟二石八斗滿,契價銀一百零五大員,批明存炤。
一、典過林添宗水田二段:一段坐址在南埔洋,大小五坵,受種四分,年納莊業主大租粟三石二斗滿;又一段坐址在新埤仔頭,田大小三坵,受種一分,年納李業主大租粟八斗滿。此二段之田契價銀一百七十七大員,帶頭家埤水五分灌溉,批明存炤。
道光十五年歲次乙未陽月,公立碑記。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廣安里廣濟宮,高一四0公分,寬五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廣濟祖師」四字。
重修龍山寺碑記(道光十五年)
陳日新捐銀八元。蔡豐源捐銀八元。黃蟳觀捐銀八元。余益順捐銀七元。鄭和美捐銀七元。張丕觀捐銀七元。武生莊登選捐銀六元。丁泉吉捐銀六元。王和順捐銀六元。李景觀捐銀六元。□□王適觀捐銀六元。郭自成捐銀五元。□□林漳振捐銀五元。莊旺豹捐銀五元。生員林玉清捐銀五元。張紅觀捐銀五元。乙甲余獻章捐銀五元。楊桂香捐銀五元。倪隆泰捐銀五元。喜助謝文魁捐銀四元、吳忠義捐銀四元、朱新助捐銀三元、鄭君棟捐銀二元。
陳學接、周合成、鄭江觀、採雲居、陳順源、王雪觀、李廷祥、楊南珍、黃協花、中□王君陣、洪嵩山、賴合興,以上捐銀各四元。余泉進、侯利觀、吳泉順、張上興、佛光監生李科甲、吳泉興、張泉利、莿蔥腳楊聽觀,以上捐銀各三元。柯松□、李□□、張泉記、童生吳建□、林逢源、新雙魁、佛光陳萬觀、柯隆成、張源裕、張遇觀、柯載源、洪陞觀、丁泉永、程東全、盧協源、張德泰、張誥觀、張帝觀、張順發、莊遠兒、梁祖視、黃捷興、陳寶觀、□□□、王養觀、張柳觀、柯日芳、伍承泰、王茂興、張玉光、丁泰山、莊子宣、蔡崑山、柯清山、蕭乞飼,以上捐銀各二元。籬仔內莊陳元階捐銀二元。陳大璋捐銀一元。陳世斌、陳看觀、陳珩觀、林身修、鄭喬觀、鄭標觀,以上捐銀各半元。
張深觀、胡有觀、胡宜觀、呂獅觀、郭南源、黃安居、洪協益、張泉美、陳邦籌、
莊註觀、張瑞□、張月觀、張發觀、傅光丙、梁陳□、張德□、王明珠、吳祥觀、丁元觀、張衿觀、王鄉觀、呂福觀、賴自然、協順號、□□□、呂壼珍、王泉順、余□□、榮發號、王□□、王光報、葉光觀、傅並砍、張連興、丁吟觀、王良觀、余虞觀、張存觀、柯淵春、石理□、呂光瓊、葉定觀,以上捐銀各一元。黃添觀捐銀元半。二起喜助龔文茂捐銀一元、林得旺捐錢五百。
□□□李守觀捐銀四元、李庇觀捐銀三元、許烈觀捐銀三元。楊□觀捐銀二元。王以仁捐銀二元。林海觀、余東觀、曹盛觀、曹順觀、楊昆觀、林添觀、朱榮觀、楊選觀、楊歡觀、李海觀、楊志觀,以上捐銀一元。王光榮、陳白觀、李為觀、李讚觀、林埤觀,以上捐銀各半元。
布擔柯輕觀、鄭榮記、□□□、李□觀、張枰觀、梁業觀、蔡九觀、呂和觀、梁陳觀、王勤觀、柯綿觀、梁騧觀、梁女曲觀、梁祖觀、梁鳳池、林愿觀、梁滇基、林源觀、梁香觀,丁鳳水、黃沛觀,以上捐銀各一元。
□水寮張清標捐銀三元。張媽顧捐銀二元。什姓弟子捐銀□元六。黃媽加、黃振昆、連東觀、張經觀、埤仔尾陳祿觀,以上捐銀各一元。曾光恩捐銀六錢。謝深觀、吏媽聽、王文賢,以上捐銀各半元。
□林內黃家一姓捐銀七元、王家一姓捐銀三元、什姓弟子捐銀六元四。磚仔窰黃寶
樹、林超觀、王良觀、黃松觀,各捐銀二元。磚仔窰蔡□□、王宗□、蔡意觀、陳和順、林蔭觀、李寬觀、姚釆觀、姚昆觀、謝意觀、謝鬧觀、姚騰觀、陳帝觀、姚直觀、姚字觀,以上捐銀各一元。姚士滾、林金觀、中州仔洪登觀、陳元觀、陳仁觀、黃耀觀、洪尚觀、黃讚觀、中州仔□□□、林海觀、吳雲觀,以上捐銀各一元。林□□、吳吝觀、陳石觀、陳訓觀、沈和尚、林齊觀、羅來觀、陳石令、陳媽斷、黃烏秋、羅憐觀、陳胡觀、黃智觀、黃旺觀。以上捐銀各半元。林鄒觀、簡泰觀,各三錢。黃定觀、張華觀助車工。
道光十五乙未年臘月(缺)日,總董張源裕、丁合春、張復源、貢生王振南、張泉榮、丁泉永、莊世芳同吉置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龍山寺,高二二一公分,寬七六公分,木質。此為「重修龍山寺碑記」(見「記」類)之副碑。
重修沙淘宮記(道光十六年)
署臺灣縣正堂熊、署嘉義縣正堂陳、敬理聖像職員吳尚新、楊萬里、張正樂、曾青觀、傅金聲,共捐銀四十六大元。紀德元捐銀二十大元。張九觀捐銀十六大元。職員黃化鯉捐銀十二大元。葉添壽捐銀十二大元。臺郡舟彭船行捐銀十二大元。張立興捐銀十大
元。臺郡鹽課館捐銀十大元。建昌號捐銀十大元。王慶宜捐銀十大元。曾茂春捐銀十大元。林順雍捐銀十大元。
職員吳春祿捐銀八大元。王同官捐銀八大元。生員潘仕俊、彰屬鹽課館、牛磨後陳嶔,各捐銀六大元。咸亨號、蕭光猛、鄭水觀、石振記、洪總頭,各捐銀六大元。張連捷、歐廷瑞、王英論,王知光,各捐銀五大元。
職員沈長源、劉廷貴、陳慎誠、邱謙裕、生員黃清朝、蔡振發、武生黃應彪、益泉號、監生魏德昌、啟泰號、鳳屬鹽課館、新源發、澎屬鹽課館、王慶三、鳳山糧總館,各捐銀四大元。石隆興、石隆盛、石光清、陳轉官、周媽成、施友成、張夫人媽、詹掽光、戴班頭,各捐銀四大元。王生官、監生莊志陞、蔡能官、林春司,各捐銀三大元。戴廷儀、新榮泰、石川流、福隆號、長慶號、崇盛號、其祥號、怡源號、隆順號,各捐銀二大元。邱勝官捐銀四大元。外新興街境泉興號、春玉號,各捐銀四大元。德隆號、長勝號,各捐銀三大元。軍功林望高、致祥號、同學號、德茂號、福隆號、怡隆號、崑源號、恆昌號、晉興號、祥麟號、鼎隆號、和利號、新大興、郭泉吉、森榮號、振利號,各捐銀二大元。益金號、郭立記、王后官、蔡耀登、許萬福、王漏光、龔良官、劉能官、陳成美、新長興、豐裕號、常興號、振泰號、玉記號、三合吉、吳深淵、和順號、林道源、新福興、道憲大轎館、蔡水司、鄭陞官、施潯興、鄭壬癸、李番江、邱屘官、
陳同官、捷興號、王圭官、余倚仕、黃光喜、金合福、新福振、以德號、三合興、周和官、文隆號、鼎美號、王信興、吳恆誠、李媽喜、得興號、陳存賢,各捐銀二大元。
外新興街境瑞發號、祥珍號、陞興號、振發號、建寅號、和裕號、裕發號、泉德號、新聚發、泉福號、和興號、建安號、東寶號、東興號、興茂號、新街鹽課館、協發號、金晉興、新合順、鼎昌號、復益號、聯記號、允合號、新允盛、新源益、和合號、源合號、同利號、瑞源號、合吉號、榮勝號、怡興號、泉吉號、恆德號、長利號、開興號、怡和號、福全號、允吉號、新和源、陸合號、合興號、興發號、萬發號,各捐銀一大元。芳元號、陳全官、乾益號、盈春號、益春號、協昌號、同益號、福興號、縣大轎館、合吉號、晉發號、隆泰號、性義號、葉振利、劉棟舵、張國淵、黃合興、鰲豐號、王成發、隆記號、瀛泰號、協成號、林媽德、新合益、捷勝號、鎮大轎、中協大轎、勝興號、合勝號、新長勝、金長勝、合興號、聚興號、裕豐號、馮盛周、新協興、元德居、益巽號、聚源號、劉周知、聯春號、馨遠號、長泰號、振發號、鰲霞號、聯春號、長義號、源發號、隆興號、彝源號、奇香號、東源號、新開泰、東元號、以義號、盈利號、張蘇官、楊發官、尤益官、游朝梁、蘇德官、余笨官、石超官、廣生號、謝懷德、日春號、柯長官、葉江漢、王簡官、王江官、陳定官、莊計官、林獅官、陳成枝、媽喜司、王侯官、楊春旭、吳清雲、李遇水、高知官、吳片官、牛姑、石港官、陳景官,各捐銀
一大元。
邱媽老、楊江生、王思忠、邱志老、葉陽春、梁生老、薛貴老,共捐挑沙塗工(下缺若干字)。
總理王慶宜、楊萬里,爐主陳允官、董事施友成、王慶三、鄭水觀、林順雍、曾茂春、王同觀、周媽成、石振記、王知光、王英論、王后觀、李媽喜,同敬立。
道光十六年陽月(缺)日。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保西里沙淘宮外壁,分鐫二石,俱高一六二公分,寬一為四一公分、一為四0‧五公分(合計八一‧八公分),花岡岩。
捐題城工碑記(道光十六年)
殷戶:羅全、葉隊、吳標輝、蘇印、李連登、吳點、蔡武健、陳光行、林址、莊章、李秋拔、蘇山、黃璇衡、黃赤章、徐深、徐再興、黃烏番、黃吻、康九、恆源號、賴然、吳成觀、林金、林炎、簡瑛美、王番總、許引建、許三合、黃元、伍全、義裕號、楊有、蔡光準、吳番、吳梨、吳牛、黃贊成、翁枝山、王允恭、吳天送、羅北吉、吳茂興、柯神助、林陸觀、許德昇、林八遜、邱源成、陳續盛、吳復興、陳德茂、林雞江、黃德元、江色觀、鄭潘外、許獅、劉達尊、朱媽祥、王受、陳蓋、邱竣、陳倫、洪秀宗
、鄧忠貞、陳首輝、余光在、下坔莊,各捐銀四十元。
林得、施光興,各捐銀三十九元。林漏捐銀三十八元。宋竹、宋金鳳、李貴,各捐銀三十五元。曹萬捐銀三十四元。王宗捐銀三十三元。康江河、蘇列、柯俊、柯益、柯其實、廖傳、吳魁先、呂顯、徐普、胡賜、徐光武、施穆、陳綱、陳受、周蓋頂、梅水、李光恩、劉建寅、張帝觀、劉武西、何春梅、陳讓、黃捷生、周港、王子宜、蘇芳欽、方番婆、鄭和尚、楊開泰、王合記、楊草、林三、趙新、陳先智、吳晚恭、陳鐵、林戰、張天猛、林仰、杜和、葉登安、謝澄、李阿老、陳招、黃添、黃文香、許義興、張三槐、盧生輝、杜街、郭光萍、和安號、坤裕號、恆隆號、坤和號、榮錦號、榮美號、沈恭、楊三合、江月、江露、羅勇、楊招良、楊心婦、許英宗、曾玉鳴、陳騰飛、陳漏志、黃生貴、饒佛旺、張宗耀、李吾桂、陳和發、廖水、林振興、中莊、牛擔灣莊,各捐銀三十元。
莊金葵、黃高成、許心,各捐銀二十八元。康迎、郭益、馮皆,各捐銀二十六元。陳惠、黃虎獅、林神庇、簡三樹,各捐銀二十五元。黃益、林忠、歐育、鄭春成、盧瑗、林西川,各捐銀二十四元。陳振捐銀二十三元。張連科、林再、黃清泉、蔡源、范光煆、陳左宜、吳德燦、陳烏占、沈觀舍、黃友元、劉深池、莊俊、陳源盛、簡民安、李潤、劉武、黃深璉、李豁然、李自然、林永禎、李象、李隨、李玉、王忠、楊長、呂養
、張乞、黃義成、鄭有信、許臨、鍾三拱、林溪、陳海、陳在、林戇、吳成宗、吳厲、王護、黃振旺、姜林石、張國科、和順號、金美號、瑞和號、黃賀、王杏林、黃都、胡光邦、王國安、陳乾生、陳天錫、林合英、溫連林、林天送、陳遷、楊經邦、陳蓋、鄭武、戴清、林蔭、黃翼時、王琹、王錐、周埤、黃鳴鴦、劉金英、蔡光輝、毛所好、林富、吳烏秋、陳子騫、胡經紅、沈寶生、沈良生、江玉宗、林振劣、何三多、何雲志、吳瀨、方註、郭廷輝、林看、黃光和、羅恭、黃□志、邱天球、張傳、詹恩、江池、陳治、江媽壽、賴蓋金、曾考、謝俊、吳在、許石、李裕、林塗、鄭福、蔡子記、湧源號、林潤、協利號、張海觀、尚美號、蔡北海、本立號、茶林號、新榮利、裕益號、瑞芳號、陳德興、林聯記、吳媽旺、江化觀、林榮甲、吳登基、石雲隆、陳九觀、陳襖觀、羅建寅,各捐銀二十元。
許福各捐銀一十九元。江先、李用、林才、豐美號、黃六、林連、陳合源、賴壽,各捐銀十八元。吳錦、吳貞祥,各捐銀十七元。詹宗源、吳梯、林立立、鄭鎮、吳三仙、顏行、張蘭、蔡鴻達、楊廩、洪祿、張源成、李勝、李仕、蔡花觀、協榮號、呂金壽、羅漢、蔡長,各捐銀十六元。張返、曹月天、林清標、羅富、呂庇、張語、張阿平、柯維平、江見、簡起成、簡傑、吳致福、陳帕、陳阿來、戴潭、傅法、陳役、傅良水、陳秋月、曾老位、張順成、協興號、李竹、葉楚、林董、高員觀、曾天奇、江立德、吳
泰興、江騫觀、江戇觀、隆順號、和成號、何岸、胡案、陳媽諒、黃成發、盧清風、林元興號、各捐銀十五元。林大本、劉懷、廖水影、陳江水、陳管、沈里貴、沈盈科、鄭銀河、蔡讓、李紅觀、蘇懷、郭恭智、柯吉、建昌號,各捐銀一十四元。劉乾印捐銀一十三元。林尾、江棠、林東美、林得水、林漢、集順號、源盛號、永豐號、恆心號、昆記、黃武、李天桂、吳七、馮校、周溪光、馮藤、馮普、黃銀三、李教、陳仁洪發、蔡世卿、石福榮、王壽山、高黨泗、勝美號、和裕號、和元號、鄭高生、李萬碩、李廷文、郭熾光、張响、莊擾、張為成,各捐銀十二元。游慶德、陳恩、李揚、嚴大鵬、陳光漢、張頂、林山、蘇海、張川、吳生、吳胤、張紅、周力、林虎、湯英記、集興號、芳苑號、怡和號、恆珍、何節、林用石、楊永、黃福、洪藤、江爵、沈德良、王光池、曾紅、李文、劉任、陳同源、林清、洪佐、楊海、葉義源、德茂、恆德居、恆茂、萬益、泉源、榮利、勝利、振成號、新榮利、楊協成、和泰號、蔡晦、陳變觀、林義興、陳江觀、黃國□、杜有慶、李源來、鄭生觀、李杏林、張秀觀、黃澄發、沈元觀、金大賓、盧泰觀、吳肯、李金雀、方天觀、林六順、陳和興、陳壬貴、陳仁信、鄭元榮、楊榮周、施德祿、黃基觀、張坤觀、吳藏興、郭梅觀、江烏秋、黃歲觀、郭清觀、鄭向觀、林告觀、吳水漂、柯神助、吳光贊、江賤觀、鄭位觀、沈保岱、吳景平、永裕號、勝榮號、通順號、捷利號、廣源號、恆德號、綿盛號、乾德號、廣興號、泰興號、榮合號、新
芳利、源昌號、洪正春、周蔡嬸、何續祖、賴達、郭愚、黃七、黃眼、葉採芹、毛源水、陳細喜、方廣、方勇、李肇老、李獅、李盾、王天泗、孫健、吳梧、郭草、柯聖臨、郭光傳、謝光典、馬勇、李洪、林敏、黃武、朱萬、王勇生、李騫、陳添發、謝桃、王泉、謝清河、王振盛、余甯盛、吳追、葉三、沈連鍾、黃壽、陳賞、陳提、洪吧能、陳連生、蘇疊、洪寶、林天賞、陳萃、毛啟瓊、江梅、洪大珠、蘇興、林泮、曾愈、黃猛、郭永、陳祿生、賴華、陳旺,各捐銀十元。
江喜觀、李固、賴鉛昆、劉璵、林汝慈,各捐銀八元。溫輝、余林氏,各捐銀六元。林永興、許神助、陳相、林韓氏各捐銀四元。林延壘捐銀三元。
道光十六年十月(缺)日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中山堂內,高一五九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捐題義倉碑記(道光十六年)
徐陶、吳至德,每名捐穀三十四石。高麟、詹文義,每名捐穀三十三石。蘇秀峰捐穀三十二石。簡士魁、張舜、蔡胡、王世、方流芳、柯登選、許從令、葉隊、沈富、曾文哲、趙由庚、徐普、吳旺、李聰殿、鄭洪氏,每名捐穀三十石。
鄧忠貞、林振興、顧葛、吳天盛、鍾霸、江色、莊秋,每名捐穀二十七石、李連登
、趙匏、吳斗、吳知,每名捐穀二十五石。蘇秀昆捐穀二十四石。黃合成、簡勝興,每名捐穀二十二石。林永順、廖捷上、林華岳、林錦盛、廖五顯、蘇烈、趙五嫂、李光功、林成紅、林墊、陳清其、林水鱟、林印、鄭日新、吳子來、王珠沛、蘇信、林斗、黃秋蘭、李鞭、王引、林新居、陳焦、楊鍊、沈阿灶、林烏、盧光順、阮烏嶼、倪乾培、何螺、張出、涂仁和、盧厚、黃全利、張體、吳水標、翁粒、羅勢、洪元亨、林阿番、張三槐、柯神助、李阿□、李利記、李士美、葉阿水、葉阿敏、半池莊,各捐穀二十石。
王得意捐穀十九石。吳郡捐穀十八石。吳周、黃綬,每名捐穀一十七石。顏錫圭、王成、黃員、張沙、協順號,每名捐穀一十六石、趙鳳、林楓、吳正銳、陳信記、陳逢春,每名捐穀一十五石。陳標、林孝英、黃貴、簡士捷、成記、謝走、許明、黃煎、蔡平山、江騫,每名捐穀十四石。鄭清、王壽山、黃歲,每名捐穀十一石。陳天培、芳瑞號、復興號、茂興號、德昇號、陳盛號、續盛號、茶林號、高員號、裕益號、廣源號、王允恭、榮利號、羅水昇、新芳利、合興號、葉何水、徐立、魏窓明、林石兔、趙盛、郭子潭、邱球、沈元、吳富、吳九、吳贊、江化,每名捐穀十石。
鄭向、吳榮方、張領、張老、張金,每名捐穀七石。江喜、江賤,每名捐穀五石、蔡天祥、蔡在,各捐穀四石。
吳再生捐穀一百一十石。
道光十六年十月(缺)日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中山堂內,高一五三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興濟宮辛卯年重修碑記(道光十七年)
太子太保子爵軍門王捐銀三十元,又旗杆連檯一副。欽命臺鎮劉捐銀三十元。欽命臺澎兵備道平捐銀十大元。廣西柳州府知府林平侯捐銀一百五十元。六屬課館、臺郡典舖,各捐銀二百元。三郊合捐銀一百二十元。職員程精喻、吳恆記,各捐銀一百元。
職員羅登榜捐銀六十元。職員蕭瑞龍捐銀六十元。生員陳必達捐銀六十元。職員吳春祿、生員王國琛、杉郊舖、金成玉、葉振利,各捐銀四十元。職員黃化鯉、蕭青雲、蕭登名、職員吳尚志、郭寶興,各捐銀三十元。生員陳宗捐銀二十六元。許振和、盧金盛、諸舟彭行,各捐銀二十四元。職員吳廷箎、職員蘇德純、監生張克容、恩貢杜嵩、職員黃時成、職員李德恩、職員張錦飄、保生大帝爐主柯楊、盧德和、盧協和、林崇美、韓奎記、清如玉、職員周殿安、貢生洪坤,各捐銀二十元。
邱振成、豐裕號、陳和合、殖興號、張國材、林元美、福壽號、蔡化三,各捐銀十六元。柯直成、黃錦安,各捐銀十五元。貢生洪文德、許協繼、許恆茂、蔡文遠、鼎源號、芳美號、蔡儆學、黃勝記、新萬全、建昌號、張江立、府郡油車舖、新興街福德爺
、隆興號、吳化育、陳鼎盛、韓日生、吳振輝、程文源,各捐銀十二元。貢生蘇建邦、貢生曾敦仁、職員徐錫祿、曾為人難、協順號、鄭朝珍、合德號、泰源號、顏源裕、復吉號、新東璧、長義號、何尚傳、劉廷貴、王同利、顏振美、陳永和、黃順裕、林和記、吳跨鳳、陳常興、葉振盛、莊奕瀛、王朝水、朱國琛,各捐銀十大元。
監生蘇建邦捐銀八元。恩貢黃天德、貢生蔡國香、林怡興、方文錦、張澤源、莊怡春、方崇美、黃金珍、張汶錦、蔡金源、方崇安、蔡德祥,各捐銀六大元。陳錦利、金德川、尚亦號、振東號、黃瑞成、榮裕號、恆振號、陳三觀,各捐銀五大元。生員章采、生員陳夢魁、曹福增、程志升、程志登、大振永隆號、大德號、石益勝、黃源記、林星月、利源號、泰源號、乾德號、聯和號、張綿源、吳紫成、林天賜、新章德、鄭福成、伍清泉、永茂號、和興號、珍山號、洪長興、合德號、李源成、順成號、同興號、合茂號、怡源號、益陞號、林炳均、陳啟豐、張榮林、林義成、許鼎雲、楊和官、朱添官、尤順興、益泰號、林嬌官、恆盛號、萬合利、蔡怡興,各捐銀四大元。瑞春號、永裕號、崇興號、吉祥號、恆瑞號、和利號、李聯科、鄭朝進、郭鼎成、源和號、允昌號、陳士成、其祥號、林三波、陳泉盛、財源、發源合,各捐銀三大元。
舉人陳泰階、廩生黃殿臣、廩生江瑞雲、廩生章廷芳、生員周應嘉、監生黃德斌、生員王兆錦、德成號、瑞勝號、林成裕、魏珠山、東泰號、允吉號、玉纓號、鼎興號、
新芳元、怡德號、東成號、金茂號、蕭源芳、程和瑞、新乾泰、蘇朝陞、王培官、李捷陞、新源泉、蔡協益、黃順發、瀛裕號、吳長瑞、林合興、吳泉記、崇成號、雙雁號、張德興、李老叔、鄭萬利、洪添錦、林開盛、黃應乾、許炯岳、林萃升、新麗源、林聯發、瀛美號、協美號、黃行遠,各捐銀二大元。林復興、張振源、金以成、王信興、沈赤娘、張藏興、陳益興、林中玉、錦馨號、信隆號、林和泰、陳萬順、李崇發、王殖陞、張源裕、楊邦棟、林德盛、榮源號、李振昌、德得號、永隆號、趙有志、尤徵應、鄭世卿、章蔡氏、莊合興、周輪觀、何元登、吳傳觀、曾莊氏、王朝鏞、何光日、蔡聯輝、謝光道、葉泉利、東山號、楊啟齡、鄭三觀、吳祥發、許復振、恆裕號、陳文儒、洪鍾靈、紀崇禮、華簪號、王朝精、陳光明、邱謙裕、陳澄春、鄭連觀、李立達、沈露觀、蔡獅觀、曾福安、徐元輪、楊錫齡,各捐銀二大元。王灣捐銀一兩。豐泉號、源興號、合陞號、鄭藏益、恆泰號、陳志斌、陳黃氏、新成美、陶源號、張春貴、陳聚德、生生堂、王恆瑞、陳茂盛、林振明、石振盛、許鳳建、監生王啟烈、林靖邦、李和成、蔡降觀、王樹型、張諒觀、魏應祥、陳記觀、趙尾涼、郭晉源、澄義號、陳全觀、陳三貴、盧玉扶、怡興號、張春祿、志成號、元吉號、張作霖、大振號,盧源成、方崇成、張天恩、王栽光、許熊司、何清江、成發號、蔡伯達、鄭惟巖、蕭芙蓉、任老觀、黃應吳、高海觀、何元聰、林雹觀、鄭大庇、鄭朝盛、張進興、余良操、張艷陞、王潘觀、林
捷陞、梁典章、傅轉回、黃甲乙、蔡耀章、金曾氏、張勝吉,各捐銀一大元。顏順觀、徐萬益、熊臨老,各捐半元。吳隨印、陳水觀、謝冬菊,各捐錢四百文。顏杳觀捐錢三百文。隨意涼捐錢二百文。
董事:吳恆記、程精喻、黃時成、葉振利、盧金盛、許振和、蔡文遠、陳書紳、王同利。
總理阮日新捐銀一百五十大元。
道光十七年十月(缺)日立石。
按:碑龕存臺南市北區成功路興濟宮右壁,橫並三石而成,高七五‧五公分,寬二0三‧一公分,花岡岩(青斗石)。
缺題碑(道光十八年)
監生吳志澤、武生吳揚清、殷戶謝寶樹,各捐銀八十員。舉人林儁元、武舉蔡際會、軍功六品職銜增貢生楊文顯、職員張啟賢、職生員程精喻、生員蕭啟邦、生員楊鴻儀、武生王國琛、武生孫安國、武生黃雙飛、殷戶劉廷貴、童生林煥明、殷戶張一合、殷戶楊和尚、童生劉德芳、殷戶戴同源、殷戶蔡陶林、民婦楊蘇氏,各捐銀六十員。貢生黃玉琛、貢生張鳳祥、生員黃文儀、武生楊志誠、殷戶楊藏珍、張贊老、蔡爽,各捐銀
五十員。殷戶林合和、陳開英、黃登源,各捐銀五十員。
職員陳以寬、生員鄭純修、鄭佳音、武生張建邦、監生黃朝泰、監生吳忠捷、童生魏家善、殷戶楊源盈、趙綢光、殷戶蘇元記、鋪戶張江林、殷戶陳合全,各捐銀四十員。貢生蔡邦彥、貢生陳國珍、生員余輝悅、生員張其芹、生員鄭元奎、生員楊策勳、武生楊邦光、武生楊詒謀、武生黃兆鳳、監生李成中、監生吳瑞清、監生吳若通、監生余紫融、微、監生葉必尚、欽、監生戴鳴奎,各捐銀三十員。殷戶余泉利、陳光興、劉建藩、簡永悅、林順美、林士諒、蔡尊和、蔡兆昌、孫呈、蘇飛龍、林金記、邱為仁、鋪戶吳順吉、德利號、童生郭廷賢,以上各捐銀三十員。
殷戶吳克念捐銀二十五員。貢生楊應時、武生黃廷邦、武生黃廷獻、監生龔希周、監生楊鳴玉、監生劉時行、監生陳秉敏、監生李科甲、殷戶黃廷萬、蘇建邦、王美裕、林文薩、林壽觀、蘇應霖、涂子講、許長生、楊品、楊先覺、陳規來、陳蕃觀、張高陞,以上各捐來佛銀二十大員。
以上共捐來銀一萬二千四百兩。
共捐來番銀五萬四千六百二十五員,折銀四萬二千零一十九兩二錢三分。
合共捐來銀五萬四千四百一十九兩二錢三分。總理許朝錦墊出銀四千九百八十六兩一錢零五釐四毫三絲。
總合共來銀五萬九千四百零五兩三錢三分五釐四毫三絲。
道光十八年二月(缺)日勒石。
按:碑現存臺南市大南門碑林,高二三九公分,寬八三公分,花岡岩。額鐫「皇清」兩字,浮雕雙鳳。原碑缺題。
大上帝廟四條街桐山營公眾合約(道光十八年)
本廟之建,不知始自何時,而桐山戍臺登陸待渡,每羈於此;先輩亦奉斯神香火,廟祀益興。前之董事,因慮每班羈寓神前,乃蓋廟後房屋,於嘉慶九年告完,以為桐山公寓,別營無涉。每班油香照納。茲恐後人不知來歷,爰立公約,擬定廟後房屋,永付桐山營,公寓門窗品物,毋許蹧棄。如有空房,應即暫歸爐主管顧,不許私租他人。
至於廟宇,乃係眾人捐修,通臺可共;惟此房屋,乃四條街與桐山營互相起蓋物業,均不得以長住及管顧,踞為私己。去年經桐山頭目鄭國平、高雲飛、江士暉、林進標同董事蘇建邦、張克容、張達三、黃璜,并街眾人等簽稟邑主託、參府珊,察准聯銜會印出示存案以杜爭端,公約粘附在卷。合泐此碑,以垂永遠。
道光十八年又四月(缺)日公立。桐山張日陞捐錢□千文。
按:碑存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大上帝廟),高一0六公分,寬四六公分,花岡岩。此
碑與後碑內容相同,惟詳略不同,立場互異,故鈔以並存,藉資參考云。
大上帝廟桐山營四條街公眾合約(道光十八年)
廟之建,不知始自何時;內有明季寧靖王匾額,又有國初陳道憲聯對。詢諸父老,或云:『有桐山人攜帶神袋到此,靈感里眾,乃為建廟』。或云:『明裔朱氏名懋,牧豕其地,祀神靈感里眾,乃以其地建廟,兼塑其像於西廊』。二說未知孰是。查之「縣誌」,經載此廟乃偽鄭所建;節次重修,均載年代。又誌嘉慶九年設立廟後公館,以為桐山營貴寓。
溯其原委:蓋因康熙年間設營戍臺,桐山營眾登陸、待渡,每羈於此。先輩亦奉斯神香火,廟祀益興。本處紳士倡建重新,桐山營亦有捐題。迨嘉慶七年冬,前之董事因慮每班羈寓神前,乃蓋廟後房屋,於嘉慶九年完工,以為貴營館舍公寓,別營無涉。每班議貼香資,至今如故。可見敬神之心,孚於遠近;彼此相待,禮如賓主、實為美也!
茲因是廟傾塌多年,列位捐資幫工,經將廟後公寓併修。誠恐後人不知來歷,爰議公約立石,擬定:廟後房屋,永付桐山營之人,公寓門窗品物,毋許蹧棄。如有空房,應即漸(暫)歸爐主管,固不許二比私租他人。至於廟宇,乃係眾人捐修,通臺可共;惟此房屋,乃四條街與貴營互相捐題起蓋物業,均不得以長住及管顧,踞為私己。切宜
共守忽(勿)失,永垂此碑以及后世可也。去年經桐山營頭目高雲飛、鄭國平、江士暉同董事蘇建邦、張啟賢、黃璜及四條街等簽稟臺縣主託、本參府珊,察准聯銜出示,准勒石碑,以杜爭端;公約粘抄附卷在案,以垂永遠不朽焉。
道光十八年五月初八日未時吉立。助碑桐山營參起張自陞、陳一春出錢一十一千四千五百文。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俗稱大上帝廟)內佛祖廳廳壁。高九0公分,寬五九公分,砂岩。另有碑龕此廟三川門內右壁,內容與本碑相似而較略,見前。「桐山」在福建寧德。「寧靖王匾額」,現存,題曰「威靈赫奕」;款曰:『己酉(明永曆二十三年、清康熙八年、公元一六六九年)中秋(陽曆九月九日),術桂書』,款下署印曰「寧靖王章」,篆體陽文。「國初陳道憲」,名璸,康熙四十九年任。璸修上帝廟,績懋感人,是以「里眾」笵像祀之,至今像存,惜首為人所毀。此碑所稱之「縣誌」,係指謝金鑾「續修臺灣縣誌」。
楊家明購地立界碑記(道光二十年)
具白人楊家明,買過蔡宅私地一所,東西四至,具在契內,并非塚地。此等山鬼,種種惡習,借私地為官塚,僅己利己,不知葬傷之為何,返(反)敢以依(惟)利是圖,致敗人家祖墳。自今以後,幸勿妄行!□違者,呈官究治。
道光二十年五月(缺)日,謹白。
按:碑原存臺南市郊墓地,現列臺南市立歷史館。高五八公分,寬三一‧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修武廟捐緣碑(道光二十年)
御前侍衛世襲雲騎尉下淡水營都閫府祥祿捐銀四十員。下淡水分縣邊捐銀二十二員。下淡水分縣崔捐銀二十大員。阿緱汛守府關捐銀六大員。萬丹汛守府劉捐銀四大員。下淡水營存城韓捐銀三大員。
瑞泰職員陳榮光捐銀七十員。效用張黃茂捐銀四十五大員。監生許鳴盛捐銀三十大員。監生吳瑞清捐銀三十大員。蕭東成號捐銀一十六大員。貢生蔡邦顏捐銀一十大員。王榮美號捐銀八大員。聯美號捐銀八大員。方茂記號捐銀七員。合成號捐銀七大員。怡興號捐銀六大員。江廷宜捐銀六大員。武舉林得時捐銀四員。江振記號捐銀四員。和發號捐銀四大員。榮盛號捐銀四大員。
聯源號、寶成號、晉美號、協源號、新振記號,各捐銀三員。貢生郭萃、生員陳珏、監生丁振光、郡城榮隆號、楊□利號、□隆號、發興號、協泉號、茂順號、合發號、鄭應德、鄭應瑞、長利號,各捐銀二員。生員王廷魁、效用曾應龍、協成號、福安號、
萬珍號、和順號、鄭榮盛、蘇天助、方克臣、丁碧光、合吉號、陳□春、東興號、□□□、蔣□□、合興號、榮豐號,各捐銀一員。
以上共題緣銀四百一十二大員。
道光二十年臘月(缺)日穀旦。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武廟里聖帝廟,高一0四公分,寬四六‧五公分,砂岩。額鐫如題。
重興天后宮碑記(道光二十一年)
軍工道廠捐大殿樑一枝。軍工府廠捐頭殿樑一枝。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合捐銀一百八十元。貢生李英才捐銀一百大元。張江俊捐銀一百大元。張五全捐銀一百大元。張江立捐銀一百大元。監生吳正露(即泉和號)捐銀八十元。臺郡餉典合捐銀六十元。建昌號捐銀六十元。張立興號捐銀五十大元。杉行長興號捐銀五十大元。敢鋪金義利合捐銀四十元。萬春號捐銀四十大元。商船行保捐銀三十元。鄭取捐銀三十大元。蔡有記捐銀三十大元。乾德號捐銀三十大元。
澎船行保捐銀二十四大元。煙敢郊金合順合捐銀二十元。北港合興號捐銀二十大元。鹽水港玉興號捐銀二十大元。潭底莊謝淡捐銀二十大元。一甲社合記號捐銀二十大元。許戇振捐銀二十大元。東昌號捐銀二十大元。盧振和捐銀二十大元。盧協和捐銀二十
大元。盧德和捐銀二十大元。邱振成捐銀二十大元。福成號捐銀二十大元。隆德號捐銀二十大元。蔡安捐銀二十大元。蔡招財捐銀二十大元。同勝號捐銀二十大元。船戶金茂發捐銀二十大元。德興號捐銀二十大元。隆益號捐銀十六大元。蔡朝惻捐銀十六大元。晉安號捐銀十六大元。林番同師捐銀十五元。協泰號、順和號、新德興、黃怡盛、許和、慶美號、新合發、怡興號、同合號、三有號、厝上船金茂和、沙提船龔興發,以上各捐銀十二元。黃信師、職員黃化揚、詹景華、職員蘇廷受、常興煙棧、玉桂煙棧、盧崇和、吳貢、林順溜、合茂號、藏茂號、綿發號、新裕發、怡隆號、林東美、黃錦安、珍山號、蔡有雹、蔡有愛、蔡有知、厝上船金茂美、深戶船金助盛、金振成、金郎勝、金郎興、深戶船吉勝號、金津興、金涵成、新福興、新泰安、梅林船金進成、和興號,以上各捐銀十元。
林成興、源發號、林晉發、源吉號、益利號、新貞興、鄭英、黃眼師、陳合興、藏興號、蘇振隆、蔡棟、新振利,以上捐銀八元。協安鵃捐磚一千塊。監生陳克遜、東山號、吳榜師、崇盛號、陳抄舵、張姣、新元利、林清良、福勝號、金元利、金怡順、陳榮福、鹽水許成章、勝興號、商船戶紀元興、林公直、永寧船陳家春、高三益、梅林船金榮勝、深戶船吳興隆、吳興勝、陳慶隆、陳日發、金長茂、金瑞美、金陞益、陳益泰、陳順興、金萬益、厝上船金茂進、金茂慶、金茂順、金茂源、蔡僚,以上各捐銀六元
。林掽觀捐銀五元。
府廠當夫合捐、興吉號、泉勝號、蔡長勝、李全、許慧德、蔡春勝、合和號、石潛、蔡習、何四、蔡卓章、高日興、史正在、豐裕號、黃維登、蔡漳、郭崑德、周壹舵、陳套舵、許有財、金泉吉、高福、黃強、王日宗、陳江、王深、復發號、生員張建三、監生顏慶福、顏坤娘、許清朝、陳文專、合勝號、集福號、商船戶長順鵃、五金鵃、日新鵃、四復興、吳齊冠、靖觀鵃、協順鵃、泰和船、源財船、金合安、新景順、新榮順、謙和船、吳和豐、興隆船、順福船、植豐船、泰瑞船、瑞來船、新合益、和合懋、和合泰、新綿順、保合船、新如春、厝上船金順芳、金順源、永寧船陳隆慶、陳家新,以上各捐銀四元。
深戶船金振發、金成美、陳協勝、金協豐、金堆寶、金捷春、金祥慶、金合春、金隆勝、金鍾成、金合益、金啟發、金永泰、金永發、金永順、金瑞勝、金萬利、陳盛春、王捷發、金全福、陳隆裕、陳隆德、金怡發、陳德發、陳釵發、吳益隆、陳瑞發、陳萬寶、陳振豐、林知、新發禧,以上各捐銀四元。同成號捐銀八元。益興號捐銀八元。合發號捐銀八元,來杉片銀十元零九角九占。
舉人韓治、黃虎、陳鬧、張柳、潮順號、周忠孝、王其祥、陳雲卿、蘇族記、林泉成、蔡獅、蔡天賜、曾奇財、許慊、張賽、陳助、蔡福、蔡哖、楊瓊女、祥麟號、裕發
號、興茂號、何文良、許碧玉、許山、許厚、永寧船金德勝、沙堤船龔西興、龔藏興、龔美興、漁船戶陳合加、陳庇舵、龔成益、金捷春、永寧船陳家泰、陳家亨、陳順成、梁頭、蔡荷、蔡獺、許興茂、盧對揚,以上各捐銀□元。林蔭舵捐磚二百塊。漁船戶源成號、許郎、許烈舵、伍邊舵、吳延舵、陳佔舵、陳比舵、王鉗舵、陳建舵、邱企舵、張由舵、楊漳舵、漁船戶陳雪舵、陳智舵、洪光候、王愛舵、王藝舵、邱富舵、楊跳舵、許永位、蔡凜舵、楊水舵、曾雨水、李好來、李建舵、張雹舵、許安舵、郭慈舵、陳掽舵、黃讚舵、薛琪瓊、林規舵、曾店舵、鄭漳舵、薛四海、楊川舵、漁船戶許鎮舵、許騰舵、薛永順、李財舵、陳和舵、邱靖舵、曾虫秋舵、陳吉舵、陳棍舵、劉助舵、張寧修、吳賽舵、李倪興,以上各捐銀一元。
共捐銀併杉片花銀合共二千八百八十一元九角九占。 一、香爐燭檯燈家去銀二十二元一角七占六釐。 一、塗宅糞箕草餅去銀十一元七角四占五釐。 一、杉籸樟檀雙連去銀十二元三角四占四釐。 一、戲金枰內什費去銀十五元一角六占四釐。 一、辦神福豬羊粿品去銀五十二元六角三占。 一、買桷釘鐵店一單銀六十二元一角一占七釐。
一、挑磚石庄瓦石杉銀四十八元七角六占五釐。 一、買石珠盤石庄磚瓦口養銀五十二元八角零四釐。 一、看日禮畫司道士紅包銀七元七角二占四釐。 一、占珠虎花鳥金去銀十一元五角一占五釐。 一、帆敢籐黃麻棉苧去銀九元零九占四釐。 一、塗珠色料什費去銀六元七角八占四釐。 一、剋花木司去銀二百七十七元八角。 一、油察(漆)彩畫銀二百六十二元四角一占二釐。 一、塗司併小工去銀六百六十八元六角五占。 一、木司阜工去銀三百四十四元五角五占。 一、買灰粉去銀一百二十九元五角五占二釐。 一、寮鋸司去銀十九元五角二占五釐。 一、紙店物件一單去銀十四元三角八占。 一、粧佛像去工銀八十四元零二占七釐。 一、買沙塗併挑工銀三十三元一角八占六釐。 一、敢店物件一單銀二十六元一角三占一釐。
一、打石工併碑石去銀七十六元。 一、檳榔去銀十六元六角三占四釐。 一、茶心火炭去銀七元八角八占二釐。 一、杉行一單去銀七百元。 一、買厝併厝地去銀二百六十五元。
共開去銀三千二百三十七元四角九占,對除以外,尚不敷銀三百五十五元九角。正董事貢生李英才坐銀九十五元五角,許振光坐銀三十六元,職員張元德坐銀一百八十一元,副董事蘇天助坐銀十大元,陳帆坐銀十元,蔡友苞坐銀十二元,鄭取生坐銀十大元,蔡有記坐銀十二元,王美心坐銀十大元。
道光辛丑年桐月勒石。
按:碑鐫兩石,分龕臺南市西區忠孝街媽祖樓三川門左右壁,俱高一二0‧五公分,寬一一八‧七公分,花岡岩。年款道光辛丑,二十一年(公元一八四一)。
重興溫陵聖母碑記(道光年間)
世襲子爵軍門王捐銀四十元,又大□□二十元。臺澎掛印總鎮府劉、臺郡各典舖,捐銀二百三十大元。前任臺灣府署道鄧、太學生莊志環,捐銀一百六十元。前署臺灣縣
正堂熊、臺郡各故衣舖,捐番銀八十大元。候補選副郎王朝清、海澄縣儒學黃化鯉,捐銀五十元。臺灣城守營參府珠、候選同知吳春祿捐銀五十大元。臺鎮中營副總府武、大崙鄉蔡朝惻,喜捐銀五十大元。護理南路營參將林、貢生蔡國香喜捐佛銀四十元。北路左營都閫府馬、通吉號,喜捐佛銀四十元。泉州安海都閫陳、浙江王會貴,捐銀四十元。護理南路都閫府蘇、林文和,喜捐佛銀四十元。北路右營大安汛蔡、凝遠號,喜捐佛銀四十元。陸提標□營官兵立、郭寶興號,喜捐銀四十元。
生員劉德光捐銀三十二元。貢生張必中捐銀三十二元。生員陳必達捐銀三十二元。南北等廠喜捐銀三十二元。許合成號喜捐銀三十二元。臺嘉總館捐銀二十四大元。許恆茂號捐銀二十四大元。隆興葉老爹捐銀二十大元。職員吳廷箎捐銀二十大元。貢生洪文德、張合勝、莊奕嬴、道轎館、林源美、職員羅登榜、吳春波、順記號、為記號、三合興、福振號、振興號,以上各捐銀一十六大元。監生許元珪捐銀十七元。教職黃本淵、職員石時榮、職員蘇德純、糧總許捷陞、竿頭蔡有吉、陳鰲霞寶號、臺郡藥材郊、藥舖北曾號、臺郡棉花舖、臺郡油釘舖、施源厚寶號,各捐銀十二元。監生李濬成、師爺沈萬炳合捐銀二十八元。
貢生林師聖、廩生蔡世純、監生蔡世澤、生員蔡清瀾、監生郭友珠、監生石台三、監生吳尚志、監生張克容、職員張國柱、巡捕廳石鳳、監生黃化基、老師陳昌國、拔貢
張克忠、職員郭清龍、鎮稿李德恩、吏房總許、稿公朱祥達、鎮稿蘇振源、臺郡油車舖、臺郡泉錫舖、臺郡合作舖、晉水周益興、晉水顏子津、醬舖福□號、集興、合興號、聯豐號、三益號、義勝號、蔡順發、林東成、楊喆三、蔡連波、為人難、益瑞號、陳瑞源、黃德隆、長勝號、詹泉成、邵飛龍、蔡化三、張永然、李合義、蔡鼎成、蔡春樓、林大進、黃泉記、金義利、吳先司、林順水、莊合興、史右勝、張顯取、泉興號、廖文達、如陶號、呂景陞、何魁龍、林日貴、□□□、福隆號、鍾振□、盈振號、新瑞成、王章賢、蔡順興,各捐銀一十大元。商船行保捐銀二十元。
董事:生員白文龍、生員曾□經、監生林謙□、職銜吳□□、□□龔時雍、□□伍有成、□□□安國、□號林榮登、百總許捷恩、鎮書詹承基、百總黃占輝、陳繼成、鄭元成、薛兆福、顏仕永、□□□、黃天后、李聯□、許鵬峻、史捷高、蔣壽鐘、尤連招、歐陽江。
總理:黃捷陞、莊世捷(年代缺)。
按:碑原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溫陵廟,高二00公分,寬六0公分,花岡岩。今碑已出售石商,磨毀其文;此據拓片錄。年代雖無考,惟碑中有浙江水師提督王得祿之名,得祿卒道光二十一年(公元一八四一),此碑約立於是時。
佛祖碑記(道光二十二年)
大檀越主吳隆記吳郭諱□連,喜助田一甲三分,坐扯內柳仔林莊北勢洋,年□隆恩租十石。奉四十,願施此寺,付住僧代代流傳掌管,求為奉祀諸佛香燈。
道光廿二年十二月住持戒僧焚化同立記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六一公分,寬二九‧五公分。額鐫如題。
重修施公祠碑記(道光二十三年)
道光癸卯年花月穀旦,施公祠重修。
海壇右營戍澎各隊目兵丁等四百二十八名,共捐餉銀一百二十八兩四錢正。董事海壇劉印元成另捐餉銀二十兩正。
海壇各伙房長同公立。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文澳文昌里,高八四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茲據碑文內容作題冠之。林豪「澎湖廳誌」卷二「祠廟」云:『施將軍廟,在媽宮澳東街。前靖海將軍水師提督施平臺有功,封靖海侯,官民建祠祀之」。於該祠重修事未有記錄,是碑可補其失。又祠在馬公鎮中央里中央街,而碑在文昌里,足證經已移動。碑中道光癸卯為二十三年(公元一八四三)。
重興開隆宮碑記(道光二十三年)
員外郎吳尚新捐銀四十元。廩生黃應吳捐銀三十四元。職員張啟賢捐銀二十元。生員黃應賢、利仁員,以上各捐銀十二元。職員石時榮、監生王國樑、軍功七品周通、莊樑、蕭纘勳、潘欽、郭恩,以上各捐銀十元。
軍功六品楊青雲、集源號,以上各捐銀八元。道憲熊少爺、軍功六品張以義、府憲仝少爺、職員許朝錦、生員吳敦和、軍功六品葉德馨、六品蔡振聲、七品呂華、八品胡致中、八品商滋成、八品曾道行、八品蘇呈恩、新合德、立興號,以上各捐銀六元。莊寶捐銀五元。
李鰲記、蔡素記、蕭振宏、蕭敦記、府生員盧珪璋、府兵書鄭嘉祿、府署內彭年、府署內鍾(原碑作「鐘」)炳泰、政署內胡士全、道署內俞春亭、監生潘乾空、袁阿坤、三山余標麟、陳合成、郭岩、李烏柳、金榮隆、黃綿源、潘玉、陳光名、吳達,以上各捐銀四元。呂同盛號、張大純、府書沈有進、勝月號,以上各捐銀三元。職員陳雲章、職員蔡文炘、軍功六品林尚年、府署內王友梅、府署內楊容周、廳署內林早春、軍功九品陳第、府東書蔡振名、吳傑、呂日新、鄭英記、袁景成、陳光奚、林初老、林振伍、李祖和、尚新、李孔布、藍永年、許獅觀、新合成、林一己、蔡雙錦、莊錦豐、曾園
、蔡光信、呂忠、林英老、王城、金源發、協泰號、合源號、黃景泰、黃順發、黃泉盛、陶光瑤、王啟賢、蔡合源、黃德安、陳太、薛德、莊奕嬴,以上各捐銀二元。軍功八品余慎修、陶朝陽、林應選、孫鳴鳳、吳屏西、曾化成、廳署內朱應奎、廳署內鄭文炎、陳光清、黃天祿、陳聰明、黃源興、陳光水、陳春煦、順益號、陳連和、洪協安、蔡再老、陳牛港、陳戇、徐長發、葉汀州、何巽德、周紹芬、蔡安在、林廷獻、謝錦順、江太司、許雹、鄒炎、郭惜涼、林王賜、蘇宗老、黃大雹,以上各捐銀一元。方巽捐畫門神。
董事黃順發、陶光瑤、黃泉盛、王惠德、蔡合源、莊奕嬴、陳太、黃德安、潘王、薛德。
道光二十三年陽月(缺)日,總理陶敬敷、呂武昌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中山路二巷開隆宮右牆外壁,高八七公分,寬六一‧五公分,寧波石。
臺郡銀同祖廟捐題碑記(道光二十五年)
捐建臺郡城銀同祖廟銜名、數目及費用條款,開列於後:
署臺鎮右協副總府李印思升捐銀五十大員。署臺城守右軍中軍府陳印金聲捐銀四十二大員。臺鎮中營守府劉印飛龍捐銀一十大員。臺鎮左營司廳陳印寶山捐銀一十大員。
臺鎮左營司廳劉印廷標捐銀二大員。
輪山保生帝君爐下捐銀四十二大員。
銀同六品銜即用縣主簿李印澄清捐銀十六大員。
臺郡城職員陳邦英捐銀五十大員。漢隆號捐銀六十大員。許協成捐銀四十大員。新金同晉捐銀二十四大員。合春號捐銀二十大員。金長春捐銀二十大員。鄭尚觀捐銀二十大員。謝本立捐銀十六大員。金泉興捐銀一十大員。泰陞號捐銀一十大員。呂武昌捐銀六大員。
臺郡郊石鼎美捐銀五十大員。陳正義捐銀四十大員。蔡長勝捐銀二十大員。東源號捐銀二十大員。張長豐捐銀二十大員。源成號捐銀二十大員。黃錦安捐銀十六大員。
商船戶源財號、新興勝、新益順、趙馬夸龍、金和順、金進勝、泰瑞號、謙和號、和豐號、新合益,以上各捐銀六大員。金得利、金合泰、三合來……(下疑有缺)。
竹塹職員曾錦標捐銀二十四員。澎湖生員黃春桂捐銀四大員。阿緱街吳德裕捐銀二十大員、王榮美捐銀十二大員、鄭應得捐銀三大員。貢生郭萃、生員陳珏、許采記、曾金源、金同勝、王振興,以上各捐銀二大員。
歡慈寮街林柏年捐銀一大員。楊番江捐銀一十大員。陳協吉捐銀八大員。張大豐捐銀六大員。李勇源捐銀六大員。
同安營奉戍臺城左營百隊兵丁陳青山捐銀四十大員。高興邦捐銀二十大員。陳文華捐銀二十大員。蘇朝陽捐銀十二大員。陳能捐銀八大員。余金標捐銀七員五角。葉國忠捐銀六大員。洪金山捐銀五元五角。劉濟南捐銀四員七角。蘇鴻謨捐銀四員六角。……(下缺)。
按:碑現存臺南市中區府前路銀同祖廟內,為道光二十五年「臺郡銀同祖廟記」(見「記」類)之副碑。尋繹碑文內容,此碑分二欄,鐫刻兩石;現後半石佚,故上下兩欄後半捐題名錄俱缺,其「費用條款」遂以無考。尚存之前半一石高二八‧五公分,寬四七‧五公分,烏石材(玄武岩)。原碑缺題。
天后宮喜助香油碑記(道光二十五年)
檀越主海壇監生劉印元成,敬買萬軍井邊瓦店一座二間,喜助澎湖天后宮天上聖母香油之資。
道光二十五年八月,住持僧信照□□□。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天后宮,高七八公分,寬三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茲據碑文內容作題冠之。
天后宮喜助香油碑記(道光二十五年)
壇越主雲霄張白官買過坑仔頂瓦厝一座、錢一千文,喜助娘媽宮天上聖母香油。因年久損壞,本廟住持僧信照重修,更易七間,動用工料共錢三百千文,以為永遠之資。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缺)日立。
按:碑存澎湖縣馬公鎮媽祖宮殿壁,高七八公分,寬四0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茲據碑文內容作題冠之。
重修崇福宮碑記(道光二十七年)
計收緣金開列於此:
張立興捐佛銀十元。合成號、雙記號、德茂號、協豐號、長興號、宏盛號,以上各捐大杉一枝。金永發捐貲八元。新裕安、新隆美、陳送來、拔記號,以上各捐佛銀四元。浪成號、源成號、裕安號、泉益號、新復榮、東山號、怡記號、興裕號,以上各捐佛銀三元。順裕號、鼎興號、有成號、成裕號、源泰號、成裕號、迎祥號、寶誠號、陳彥章、協進號、捷春號、寬和號、泉豐號、晉發號、藏發號、協興號、源源號、隆成號、育記號、順發號、遂成號、萬春號、金裕益、正和號、曰壽號、瑞發號、振協和、蔡有記、福成號,以上各捐佛銀二元。泉發號、晉源號、自求號、和順號、活源號,以上各捐佛銀一元。
計費用佛銀一百四十元。
道光二十七年陽月(缺)日,董事職員施國賢、永昌號、集豐號、泉洽號、豐泰號,每各捐佛銀四元,同建立。
按:碑原龕臺南市西區永樂街崇福宮,後廢置該廟附近木炭店。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臺南市立歷史館收藏之。高八一公分,寬四八‧五公分,花岡岩。
重修碑記(道光二十七年)
計收緣金開列於左:
張立興捐佛銀十元。合成號、雙記號、德茂號、協豐號、長興號、宏盛號,以上各捐大杉一枝。金永發捐佛銀八元。許裕安、新隆美、陳送來、拔記號,以上各捐佛銀四元。浪成號、源成號、裕安號、泉益號、新復榮、東山號、怡記號、興裕號,以上各捐佛銀三元。順裕號、鼎興號、有成號、成裕號、源泰號、成裕號、迎祥號、寶誠號、陳彥章、協進號、捷春號、寬和號、泉豐號、晉發號、藏益號、協興號、湧源號、隆成號、育記號、順發號、遂成號、萬春號、金裕號、正和號、日春號、順發號、振協號、蔡有記、福成號,以上各捐佛銀二元,晉源號、和順號、活源號、泉發號、自求號,以上各捐佛銀一元。
計費用佛銀一百四十元。
道光二十七年陽月(缺)日,董事職員施國賢、永昌號、泉洽號、集豐號、豐泰號□各捐佛銀四元,同建立。
按:碑現龕存臺南市立歷史館高八三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
重興柴頭港載福祠碑記(道光二十八年)
吳恆記捐銀五十元。王裕記捐銀五十元。李奇傳、陳傳觀、陳清秀、黃振元、李迎觀、莊志觀,各捐銀三百二十元。裕記塭、長記塭、莊潭觀、謝本觀、陳戇觀,捐銀二十元。和記塭捐銀十元。李合記捐銀八元。石裕寬捐銀六元。莊仲滔捐銀五元。傅媽愿捐銀五元。黃謙吉捐銀四元。莊合芳捐銀四元。許尚泰捐銀三元。徐成觀捐銀二元。尚成觀捐銀一元。
計共捐銀四百八十元。
道光二十八年十月(缺)日,總理吳恆記、王裕記立。
按:碑龕存臺南市北區柴頭港福德祠廟壁,高四0‧五公分,寬八0‧五公分,烏石(玄武岩)。
大人廟重建碑記(道光二十九年)
鹽運使司運同加一級吳春祿捐銀一百二十元。郭義記捐銀一百四十元。陳時夏捐銀七十大元。八甲福德爺捐銀七十元。郭三合捐銀六十六元。張恭斗捐銀五十大元。張先茂捐銀三十四元。張旺老捐銀三十三元。楊掌老捐銀三十二元。許其德捐銀三十二元。黃紹和捐銀三十大元。黃騰祥捐銀三十大元。郭場老捐銀二十八元。林文滔捐銀二十八元。楊璉老捐銀二十六元。陳宗老捐銀二十五元。黃金老捐銀二十四元。鄭春芳捐銀二十四元。劉傳老捐銀二十二元。柯福老捐銀二十二元。蔡登科捐銀二十二元。陳知母捐銀二十大元。陳永□捐銀二十大元。黃由老捐銀二十大元。
魏文達捐銀十九大元。葉升龍捐銀十八元。張諒進捐銀十八大元。施次老捐銀十八元。林天瑞捐銀十八元。陳道老捐銀十七元六角。葉仕老捐銀十七元。葉懊老捐銀十七元。郭江漢捐銀十七元。黃饁老捐銀十七元。洪閑姣捐銀十六元五角。葉榮德捐銀十六元。林天玉捐銀十五元五角。楊友老捐銀十五元。楊才老捐銀十五元。林銓老捐銀十四元五角。劉和尚捐銀十四元三角。陳朝老、郭南老、施眾老、王虎老、劉喜貴,以上各捐銀十四元。張媽煌、林光化、柯福老、徐等老、王傑老,以上各捐銀十三元。劉朝老捐銀十二元八角。劉追老、林三奇、蔡綽老、徐江老、李全老、陳籃老、李邦基、劉路老、徐羿老、陳在老、黃言老、陳成老,以上各捐銀十二元。張孝老捐銀十一元七角。張象老捐銀十一元五角。張崇老、鄭忠老,以上各捐銀十一元五角。張孔老、陳燃燈、
劉來老、施周老、郭烏獅、鄭烏定,以上各捐銀十一元。林文魁、張全老,以上各捐銀十元五角。郭孕老、陳茂松、李汝澤、郭掽老、鄭貫老、劉太山、趙大老、丁乳老、洪亮老、劉角老、王朝老、劉喜郡、劉喜竹、李義老、劉三老、劉平老,以上各捐銀十元。
洪寧老、張院老,以上各捐銀九元五角。李汝鐵、林合順、林聘老、陳追老、郭招老、陳忠信、陳知老、施口老、鄭知老、王繼老、劉進老、洪域老、郭周祖、劉天富、劉捷老、鄭雹老,以上各捐銀九元。黃烏秋、陳廷隨、張在老,以上各捐銀八元七角。童集義捐銀八元五角。劉壽山、洪蒲老、劉宇老、李石獅、謝賽老、柯審老、徐雹老、王璜老、劉弁老、劉琛老、李弁老、楊得龍、王鄰老、蔡菊老、許祐老、丁讚老、丁熊老、蔡戇老、劉士老、張加令、鄭育老、柯貢老、楊葉老、劉子福,以上各捐八元。劉唱老、丁良老、鄭水老、林樟老、王水老,以上各捐銀七元五角。郭閔老、林光秋、魏躭老、王掽老、劉誇老、郭開盆、郭石岩、柯寧老、趙書老、張雹老、許烏秋、楊心匏、謝掌老、陳鄉老、陳連定、郭煥文,以上各捐七元。郭揚老、徐懷老、劉容老、曾番江、鄭嘮老、張光弁,以上各捐銀六元六角。張欉老、謝法老、劉政老、郭寬生、郭獅老,以上各捐銀六元二角。康壽老、楊港老、郭芳榮、陳番江、陳敕老、蔡愛老、黃開瓜、林光串、陳川老、柯掽老、柯德老、洪門全、謝草老、康掽老、康長老、黃和尚、
劉星老、郭柑家、戴東老、劉懷老、陳天宋、劉聰老、王羅老、吳天老、陳烏番、劉旋老、黃平老、王吉老、鄭保福,以上各捐銀六元。王圭角、蔡錦老、林謀老,以上各捐銀五元七角。黃哲宗、林賀老、陳欣老、柯評老、陳天祝、陳科老、張戇老、劉桃老、蔡吟老,以上各捐銀五元五角。蘇角老、郭益老、郭允生、呂電老,以上各捐銀五元二角。林光潦、陳瓊老、楊吉老、黃仁老、許俊老、陳德老、郭相老、歐勇老、徐祿老、康茂老、林安老、魏梓老、鄭清連、郭光賀、郭光默、陳貢老、陳美老、陳長老、施杭老、鄭偕老、張奇老、康媽老、張倩老、鄭培老、劉有忠、丁信老、趙匏老、郭飲老、楊蜂老、余可老、楊瑞琳、魏里老、王允老、蔡文老,以上各捐銀五元。
郭徹老、陳紹翕、陳意老、蔡問老、趙英老、郭光英、洪雹老,以上各捐銀四元七角。鍾寮老、郭捷老、王東老、王文老、柯懊老、鄭德成、陳合興、林西老、郭陞老、陳捷老、陳明真、陳連德、黃榜老,以上各捐銀四元五角。魏君寵、陳才老、張廷老、葉其良、林悵老、陳媽從、張本老、王猛老、陳六使、黃賽老、郭走員老、林盤老,以上各捐銀四元二角。陳祿老、林朴老、陳掌老、陳朝老,以上各捐銀四元一角。李羿老、李尤智、鄭陸老、陳送老、黃喬老、陳開老、劉西老、吳九老、徐亮老、郭存老、蔡古老、陳飲老、李財老、劉牛老、吳慍老、黃聰老、劉和尚、黃祖基、王掽老、劉良老、郭烏江、郭番江、郭應老、陳添老、黃菜老、黃成老、黃沛老、黃三貴、劉助老、林登
祥、林廩老、陳春老、陳物老、楊科老、施由老、林澤老、施存老、陳作蕋、楊得勝、陳連允、王淵泉、陳田圭、張昌老、郭春江、陳元老、郭其才、郭排老、林成老、陳埕老、魏三貴、魏愿老、黃閩老、林濺老、李媽飲,以上各捐銀四元。
康篆老、陳定老、陳安老、黃開老、曾胖老、周扶老、陳定宗、林光極、以上各捐銀三元七角。鄭江老、張池老、施侯老、林章老、吳榮華、李超老、嚴頭老、陳智老、王浣老、蔡東老、周盾老,以上各捐銀三元五角。洪淵老、蔡棟老、楊右老、陳作喬、黃溪老、以上各捐銀三元五角。董為老、林光恩、蔡枝老、葉意老、黃蟆老、嚴永和、顏西老、顏安平、顏照老、顏知母、林裕老、黃百基、戴乾老、蔡烏定、郭雄老、洪興老、洪育老,以上各捐銀三元五角。林天赧、林科老、郭登祥、陳三掌、郭陣老、魏尚老、陳復興、蔡沃老、蔡開老、蔡允老、蔡生老、蔡悌老、張前老、吳順老、林古老、魏赫老、陳砍老、陳紹□、郭春池、陳糞老,以上捐銀三元。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大廟村代天府廟(大人廟),高一八一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額有雙龍浮雕,並鐫「大人廟」三字。原碑缺題,亦無年代。按與下碑(「重建大人廟殘碑」)實係一通,當為道光二十九年(公元一八四九)所勒者。
重建大人廟殘碑(道光二十九年)
郡內職員詹廷貴捐銀四十元。郡內職員許高瑞捐銀四十元。嘉義職員劉恩勳捐銀四十元。蔦松廟四角頭捐銀四十元。知母義吳合興捐銀三十元。青埔寮李來受捐銀三十元。歸仁武生林廷祿捐銀二十元。仁和劉春齊捐銀二十元。仁和黃致發捐銀二十元。郡內許高昌捐銀十六元。歸仁吳拔元捐銀十六元。郡內協泰號捐銀十四元。郡內張啟賢捐銀十二元。保東後寮仔四角頭捐銀十大元。南河石鼎美捐銀十大元。德北許元茂捐銀十大元。長興李福建捐銀十大元。永康黃進誠捐銀十大元。郡內吳學修捐銀十大元。保東許著老捐銀十大元。郡內鄭德利捐銀十大元。郡內鄭媽喜捐銀十大元。永康王振家、永康張齊老,以上各捐銀八元。郡內董崇智、郡內職員顏□□、歸仁林鳳池、廣儲陳舉觀、郡內吳尚先、郡內郭採香、郡內張立興、長興許長觀,以上各捐銀六元。
郡內錦成號、郡〔內〕阮日新、郡內信女王顏芹、郡內許世祿、郡內方崑利、郡內許文□、郡內陶益老、郡內朱萬裕、郡內吳□□、長興□□□、宮後黃謙記、新豐方克廷、長興黃課館、新港□□宗、仁德梁招老、長興楊草老、郡內蔡媽義、郡內林萬合、廣儲陳茂觀、歸仁吳添觀、崇德洪真觀、保東徐啟明、郡內王寶順,以上捐銀四元。郡內魏珍山、郡內魏榮興、保東林榮老、保東陳成觀、仁東黃東海、歸仁林正□、郡內陳□□、長興許□□、本里郭讚老、鄭綽老、楊求觀、康篇老、蕭志賢、林知母、張安老、蘇茂老、林璉老、陳□老、蔡知老、林和尚、郭楚老、郭□□、陳□□、劉等老、王
□老、許□老、王□老、陳沙老、黃天來、王□老、鄭□老、呂□老、鄭□老,以上各捐銀三元。鄭通老、甘時老、鄭享老,以上各捐銀三元(以下風化,約三數百字不明)。
道光己酉年陽月(缺)日,郡內總理鹽運使司運同加一級吳春祿、□□□□□、□□□□□、□□□□□、□□□□□、□□□、□□□、□□□、□□□、□□老、陳□□、□□老、劉□老、□□老,捐首□發利、郭□茂、柯福老、林振老、林文滔、黃□老、丁□老、□□□、□□老、王淵泉、□其良、□□老、□□□、劉喜郡、鄭□益、蔡□老、張□□、陳□老,爐主許其□、洪寧老、鄭江老、林□老、王□老、陳□老、蔡茂老、李□老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大廟村代天府廟(大人廟),高一八一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岡岩。額有雙龍浮雕,並鐫「重建大人廟」五字。此碑與上碑同有「鹽運使司運同加一級吳春祿」之名,實係一碑兩鐫。年款道光己酉,二十九年(公元一八四九)。
重修旌義祠碑記(道光三十年)
欽命鎮守福建臺澎水陸等處地方掛印總鎮府呂捐佛銀一百大員。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徐捐佛銀一百大員。特授福建臺灣府知府裕捐佛銀一百大員。
臺郡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共捐佛銀一千大員。
道光三十年八月(缺)日,董事三郊益謙號、長勝號、邱謙光、蔡芳泰同立。
按:碑原勒臺南市中區忠義路義民祠,光復後,臺南市立歷史館收存於小碑林。碑高一二0公分,寬七0‧五公分,花岡岩。碑中「臺灣總鎮府呂」,名恆安;「臺灣兵備道徐」,名宗幹;「臺灣府裕」名鐸。
重修元和宮碑記(道光三十年)
即補分府直隸州臺灣縣正堂、軍功加二級、紀錄三次、卓異侯陞胡諱國榮捐銀二十大員。生員許朝董捐青斗石古(鼓)連座一對。監生王國樑捐銀七十大員。臺郡油車舖捐銀七十大員。監生詹廷貴捐銀六十大員。生員石川流捐銀五十大員。綢緞郊金義成捐銀三十大員。老古石街公捐銀三拾大員。謝光道捐銀三十大員。臺郡藥材郊公捐銀二十四員。敢郊金義利公捐銀二十四員。武生陳捷爐、陳長青、許振和、陳四德、蔡成發、陳清章、陳清標、陳清秀、臺郡餉典,以上各捐銀二十大員。方楨觀、方大吉、李榮記、陳媽歡、紙郊鍾金玉、煙敢郊金合順,以上各捐銀十六大員。職員張啟賢、生員陳策、監生陳彥章、臺郡杉郊舖、碗舖新六合、陳恆豐、林益川、陳漢記、大報館、蔡洵美,以上各捐銀十二大員。施龍翔捐銀十大員,又捐圓步珠二對。許尚泰捐銀十大員,又捐灰烳二十擔。曾文讚捐銀二十員。職員陳邦英、生員蔡觀光、蔡長勝、林晉泰、看西
四美號、協豐號、楊謝恩、石鼎美、恆升號、順興號眾弟子、陳興泰、石益勝、金成玉、葉合成、順慶號、魏珍山、蔡振益、蔡必勝、黃信記、怡盛號、陳送來、吳隆益、吳興裕、陳正義、莊裕安、鄭三才、鄭樸觀、陳老寅、正順號,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王允方、張立興、林日興、張復榮、宜興號、楊春旭,以上各捐銀八大員。澎船配運館、林典、水門外春源號、新和泉、陳植傅、同興號、邱自保、吳德昌、曾長勝、何生春、吳吉記、王合發、洪登觀、張復隆、通順號、豐泰號、黃朝幹、蔡益觀、蔡神贊、合興號、陳永成、鄭取觀,以上各捐銀六大員。陳朝爵捐銀五大員。吳如金捐銀五大員。張保龍、蔡益升、益瑞號、通益號、東源號、鰲泉號、寶誠號、蔡自發、蔡益茂、銀街春源號、錦芳號、瑞源號、義發號、建昌號、利源號、吳合瑞、吳豐裕、黃謙記、黃邦記、郭建隆、詹嶢觀、泰合號、謝恆裕、義和號、金永盛、黃樹德堂、楊慎德堂、蔡光信、林光恩、林朝利、陳水連、永源號、黃市觀、吳知觀、蘇泥觀、吳寮觀、石如幹、閻紅觀、李震元、林啟興、澎湖配運館、林君、陳清觀、阮日新、林良滔、協裕號、集豐號、陳安觀、陳攀桂、陳贊觀、許尚觀、順吉號、和吉號、吉興號、福吉號、木立號、吳翁氏,以上各捐銀四大員。大順號、福興棧、義豐號、協進號、潘老泰、瑞盛號、黃錦源、王泰和、益謙號、石恆利、蔡和順、尤順興、林光義、泉益號、葉復發、簡合興、協興號、吳隆德、永昌號、高掽觀、啟東號、陳永利、慶興號、常興棧、錦興
號、榮美號、張泰利、盧春成、蔡振成,以上各捐銀三大員。
生員陳鳴玉、金榮源、聯瑞號、崑美號、豐盛號、振宏號、陳石觀、東裕號、吳茂源、蔡鰲瑞、陳荖觀、黃成觀、四美號、恆安號、信隆號、怡源號、通吉號、德興號、陳桂陽、義美號、東發號、吳泉源、魏陞隆、郭發觀、顏斷觀、王赤、長豐號、新允昌、寬和號、大德號、錦和號、玉纓號、琢章號、林寶泉、洪協順、黃建康、黃象觀、莊學觀、林水觀、邱瑞發、盈利號、讚盛號、簪冠號、恆泰號、成興號、恆豐號、洪振興、金義豐、陳文福、張好觀、莊興觀、新隆美、廣源號、通吉號、華簪號、聚安號、許清朝、陳熊觀、郭源成、陳東山、新合興、徐掽觀、王雀觀、拔□□、□□□、□□□、□□□、□□□、邱紹芳、□□號、□安號、□勝號、福隆號、順發號、崑隆號、鼎利號、金長興、張福成、蔡塹觀、吳黃氏、吳陳氏、萬裕號、石坤玉、黃化揚、郭協源、吳張氏、吳劉氏,以上各捐銀二大元。
花生館豬寮公抽錢七萬文。陳老獅抽油香錢六萬三千五百五十文。和安號抽油香錢三萬九千七百六十文。合順號抽油香錢三萬五千一百七十文。亦發號抽油香錢三萬四千九百六十文。興利號抽油香錢三萬二千一百文。奕老抽油香錢二萬七千□百□□文。順發號抽油香錢二萬二千三百二十文。亦利號抽油香錢一萬零千五百二十文。取老抽油香錢一萬六千二百文。新三合抽油香錢一萬零六百六十文。源成號抽油香錢六千八百二十
文。細九抽油香錢五千九百文。振成號抽油香錢五千五百二十文。四美號抽油香錢四千一百一十文。三合號抽油香錢三千七百五十文。裕興號抽油香錢三千四百五十文。泉合號抽油香錢三千二百六十文。本立號抽油香錢三千零九十文。聚春號抽油香錢一千七百三十文。長美號抽油香錢一千六百八十文。日新號抽油香錢一千四百二十文。許知捐錢一千文。梁順興捐錢七百文。三山號抽油香錢六百五十四文。斌盛號抽油香錢四百三十六文。
吳紹良、吳宙觀、林學道、陳知能、王克亨、張何坊、楊永順、何光日、毛壽觀、黃宗觀、李老觀、王錐觀、莊開、李治、李講、陳定、丁妹、許王、楊九、洪春、盧甫、顏裕、郭銀,以上各捐銀一大員。
總理呂盈泰號捐銀三百二十大員。協辦林吉記、曾文贊,董事許世澤、石韞中、陳和安、洪助記。
道光三十年歲次庚戌臘月(缺)日立碑。
按:碑現龕臺南市北區自強街(大銃街)元和宮廟壁,高一六七‧八公分,寬(合二石而成)八0‧一公分,花岡岩。內花生館寮寮公等抽錢一段多原碑以舊式碼子字鐫石,經改以正字。
臺灣南部碑文集成(六)
丙、其 他(下)
福德爺建置香田碑記(咸豐元年)
同立石牌人大排竹鶴老莊等。蓋聞萬物本乎天,人民賴乎神,其由來也久矣。奉祀福德爺建置廟宇,欲隆廟祀者,必先建置田業,以為春秋享祀之資。故自此鄉村報祈有定,從茲歲月享祀無窮。
今將建置香煙田一段開列於左欉:
道光廿五年乙巳歲,買過施習水田一段,坐落在竹莿埤南圳洋尾,明丈六分,又帶莿竹埤圳水六分七釐灌溉。年納蔣希聖戶內課租穀四斗三升三合,又帶云丁一分三釐。東至賴宅田,西至林初埤溝,南至張宅田併塚埔,北至曾宅田併塚埔為界。契面銀一百二十大員。合立牌,萬代存炤。
咸豐元年八月(缺)日,生員張龍圖、董事楊營、莊耆楊大存、林綿歲、張鐵生、賴步蟾等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大竹里六順宮,高八一公分,寬四三公分,砂岩。原碑闕題。
柴頭港載福祠捐建右畔護室碑記(咸豐二年)
吳恆記捐銀三十元。莊合芳捐銀二十六元。李迎觀捐銀二十二元。王裕記捐銀二十元。陳祐觀捐銀十五元。許□發捐銀十四元。長發號捐銀十二元。協源號捐銀十二元。振利號捐銀十元。鼎美號捐銀六元。和記號捐銀五元。王媽勝捐銀五元。張來觀捐銀三元。林有司捐銀二元。合吉號捐銀二元。邱天來捐銀一元二角。
合共捐銀一百八十五員二角。
咸豐二年七月(缺)日,總理王裕記、陳清秀立。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柴頭港福德祠右畔護室屋壁,高四四‧七公分,寬七六‧三公分,烏石(玄武岩)。
修本廟邊溝路碑記(咸豐三年)
蓋聞康莊便於跋履,險巇苦於往來。我普濟殿廟邊前後,乃通衢大路、出入必經之途;但凄風淫雨之後,游泥載道,行路多艱。用是眾議捐修,清溝鋪石,俾周道有「如砥」之歌,行人無顛跌之患,是亦往來之一助也。
謹將捐貲姓氏登之貞珉,以垂不朽云。
陳合成、林晉泰、林成興、石琨、郭獅觀、周寬裕、施國賢、蔡燦舍、金太平、王守才、蔡合興、林總頭、傅長發、楊江生、蔡昭朝、鄭澤萍、謝天生、蔡春榮。
咸豐三年臘月穀旦立碑。
按:碑龕臺南市西區人和街普濟殿廟內右壁,高六一公分,寬四四公分,花岡岩。
重修北極殿官紳舖戶各姓名碑記(咸豐四年)
掛印總鎮府邵捐銀三十元。臺澎兵備道裕捐銀四十元。南路協鎮府曾捐銀二十元。臺防分府洪捐銀二十元。臺灣縣正堂姚捐銀二十元。即用廣東分縣曾捐銀一十元。
王裕記、石鼎美、曾長勝、黃春記、陳瑞瓊、張啟賢、廖德記、蘇昌記、新順益、張汶錦、日進蔡獻德、飛雲號、鄭景宗、呂安源、職員陳有裕、乾德號、陳玉雲、蔡捷陞、黃日陞,以上各捐銀二十元。蔡日進再捐土冗灰一萬五千四斤。敢舖金義利捐銀十六元。葉合成、黃謙記、吳恆記、洪謙裕,以上各捐銀十二元。大報館、吳源成、陳可行、歐陽正順、永盛號、陳義成、鄧德興、鄧德瑞、鄧德昌、吳振宏,以上各捐銀十元。
盧德和、蔡雲錦、廖文巖、利泰號、寶德號、和興號、張扶生、曾國治、王鵬順寶舟、吳繼顯、吳倫明、蕭敦記、吳通吉、臺郡茶郊、吳祿記、黃樹記,以上各捐銀六元。徐星雲捐銀五元。教諭魏緝熙、黃邦記、洪協順、春源號、游華文齊、正殖陞、蔡成
發、張合利、李益記、朱萬裕、鄭振陞、黃隆豐、張允臧、陳集豐、陳正義、教職黃克嘉、蔡振益、陳合成、陳德記、芳美號、震源號、東美號、聚安號、新慶發、大有號、振成號,以上各捐銀四元。德源號、王益記、陳文智、石振聲、聯安號、協榮號,以上各捐銀三元。新捷春、魏珍山、鄭川澤、玉成號、陳景安、李景霞、錦益號、金恆元、余有仁、生員薛源、林成興、黃福記、泉益號、合發號、瑞和號、蔡和順、協進號、泰安號、金協春、吳泉勝、李金利、郭建隆、李景明、張立興、隆美號、協和號、益美號、王振隆、吳結生、吳樹燎、吳樹滋、吳繼熊、建利號、復振號、尚錦號、曾捷元、許高瑞、黃錦興、梁章懷、洪日陞、金泉記、阮芋觀、王新盛、洽春號、吳金成、陳國河、楊順安、林順德、李源興、謝媽成、劉含老、盧志成、顏自然、顏聚源、玉興號、錦芳號、振興號、高來興、義源號、吳源裕、協成號、道源號、通義號、恆吉號、嚴厚、蘇喜、吳四美、黃掽唱、簪冠號、張媽賢、陳祥瑞、曾崑玉、屠正暎、貢生許際時,以上各捐銀二元。
咸豐甲寅年梅月(缺)日,督修:職員陳有裕、監生蔡獻德、貢生許際時、黃月陞、玉雲陳時中、捷陞蔡文禮同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俗稱大上帝廟)三川門內左壁,高一五六‧三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碑內官宦,「掛印總鎮府邵」,名連科;「臺澎兵備道裕」,名鐸;「南路
協鎮府曾」,名元福;「臺防公府洪」,名毓琛;「臺灣縣正堂姚」,名鴻。年款咸豐甲寅,四年(公元一八五四)。
臺郡天公壇捐題碑記(咸豐五年)
臺澎提學道徐捐銀二十元。臺澎提學道裕捐大樟二塊。臺防分府洪捐銀二十元。淡防分府丁捐銀十六元。澎湖分府冉捐銀四大元。臺灣縣正堂姚捐銀四十元。鳳山縣正堂鄭捐銀二十元。南路營參府曾捐銀二十元。北中都閫府李捐銀十六元。北右副總府倪捐銀八大元。南路中軍府顏捐銀四大元。陸提標六營捐錢五十千文。
貢生洪謙裕捐銀二百大元。吳敏記捐店一進契銀二百元。石鼎美捐紋銀餅四十大元。職員黃福辰捐銀三十大元。篾街黃謙記捐銀二十四元。吳通吉捐紋銀餅二十四元。職員林占梅捐洋銀二十元。職員盧崇玉捐銀二十大元。福順號捐紋銀一十六大元。吳德昌捐紋銀一十六大元。綢緞郊金義成捐銀十六元。職員許世澤、魏珍山號、職貢張啟賢、生員蔡鍾奇、歐陽正順號、職員詹廷桂、葉合成號、鄭德坤、吳振宏號、職員黃榮華、敢郊金義利,以上各捐銀十二元。職員梁章懷、職員魏德林、職員阮瑞、阮瑜、阮淵泉、淵波、黃邦傑、篾街黃豐記、訓導蔡鴻儀、郭福田、鳳屬總館黃、職員龔希周、草花街蘇昌記,以上各捐銀十大元。
泰來號、紙郊鍾金玉、汪漳興,以上各捐銀八元。職員薛鴻儀、洪協順號、魏茂源號、尚美號、職員陳鴻基、大有號、有謙記、黃邦記、晉泰號、吳豐裕、金恆豐、集源號、黃隆豐、蔡振益、陳合成、源益號、劉振記、職員陳文智、吳冒記、職員黃朝治、陳玉雲號、職員曾顯揚、職員張以義、職員羅志謙、職員李樹珍、職員王珪璋、職員蘇正修、蔡日進、蔡東盛、聯安號、蔡美記、劉德昌、職員方玉斌、王益興、林本源、信官王志朝,以上各捐銀六元。教諭魏緝熙、協榮號,以上各捐銀五元。恩貢江瑞雲、職員許高清、生員潘乾策、生員周宗海、生員李元龍、職員林延年、職員蔡廷勳、職員柯立時、監生王國樑、生員鄭呈泰、蔡登龍、吳繼熊、職員鄭鴻謙、職員徐三元、職生林上青、協事顏選玉、職員杜春貴,以上各捐銀四大元。
瑞隆號、馮恆德、吳合成、許振隆、開興號,以上各捐灰十擔。陳義成捐灰八擔。林同仁捐灰六擔。許源成、許協發、蔡合順、謝和發,以上各捐灰五擔。
吳恆記會捐銀二十大元。黃卿雲會捐銀二十大元。李呈瑞會捐銀十二大元。吳合春會捐銀一十大元。吳文串會捐銀一十大元。陳龍圖會捐紋銀六大元。莊赤司會捐工銀二大元。陳藩鎮會捐紋銀二大元。
李如真捐天燈、琉璃光燈。陳媽恩捐聖位牌並神床。陳居財捐石長案棹一付。松雲軒捐靈簽詩板二付。林致和捐造字紙爐一座。屠正煐捐塑像銀十大元。黃朱氏捐塑像銀
十大元。盧德和捐黃哖長彩一條。葉合成捐入龍八仙一塊。黃曾氏捐塑像銀五大元。黃應騰捐塑像銀四大元。福順號捐刻字八仙一塊。王泰春捐刻字八仙一塊。黃德茂捐圓石古珠二粒。余信義捐大錫燭台一對。林上青捐大錫燈火一枝。英雹旺仝捐祈筶、石花矸。林裕安捐時烏砶二百塊。洪謙裕捐大磁香爐一個。王勝泰捐方石香爐一個。曾顯揚捐盆景又滿堂紅。鮑文濤捐白色布帆一領。梁啟昌捐錫鳳燭台一對。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天壇(天公廟),花岡石,無年月,標題。考捐題名錄中之「臺澎提學道徐」宗幹、「臺澎提學道裕」鐸、「臺防公府洪」毓琛、「臺灣縣正堂姚」鴻,任職俱在清咸豐時,此碑當係「臺郡天公壇碑記」(見「記」類)之副碑。
普濟殿重興碑記(咸豐五年)
欽加五品銜臺灣府經廳即補縣正堂張捐銀三十元。欽加陞銜署臺灣縣正堂姚、臺協右營都閫府葉晞暘捐銀二十四大元。署臺協中營中軍府蔡安邦捐油漆步口。澎湖右營中軍府陳國銓捐銀四大元。軍功六品職銜林志捐銀八十五大元。彰屬林白茂捐銀三十六大元。六品職銜即選分縣詹廷貴、貢生陳雲章、九品職銜蕭化育,以上合捐油漆大殿。
三郊石鼎美捐銀二十大元。林晉康捐銀二十大元。陳正義捐銀二十大元。黃謙記捐銀二十大元。蔡長勝捐銀二十大元。吳興裕捐銀二十大元。蔡振益捐銀二十大元。蔡益
升捐銀二十大元。東源號捐銀二十大元。杉郊許協記捐銀二十大元。蔡長興捐銀二十大元。陳合成捐銀二十大元。油車蘇怡盛捐銀二十大元。郭有福捐銀二十大元。臺郡典舖捐銀十六元。三郊陳興泰捐銀十二大元。益瑞號捐銀十二大元。新豐泰捐銀十二大元。通順號捐銀十二大元。杜萬德十二大元。洪鼎發捐銀十二大元。施寶誠捐銀十二大元。蔡益茂捐銀十二大元。四美號捐銀十二大元。莊裕安捐銀十二大元。邱雙記捐銀十二大元。蘇東發捐銀十二大元。義順號捐銀十二大元。童菜卿捐銀十二大元。陳送來捐銀十二大元。
三郊林新億興捐銀十大元。新合瑞捐銀十大元。大順號捐銀十大元。順德號捐銀十大元。張復隆捐銀十大元。施振美捐銀十大元。黃邦記捐銀十大元。陳源益捐銀十大元。陳拔記捐銀十大元。郭協源捐銀十大元。郭振成捐銀十大元。石益盛捐銀十大元。莊恆記捐銀十大元。周至仁捐銀十大元。黃得喜捐銀十大元。吳雹光捐銀十大元。吳仲榜捐銀十大元。吳昌記捐銀十大元。張立興捐銀十大元。顏聚然捐銀十大元。蔡金龍捐銀八大元。陳穎記捐銀八大元。
廈商船趙錡龍、新鶴壽、金綿昌、金合安、金萬利、長和舟、新萬春、新恆順、金振發、金榮利、金萬隆、順福舟、新如春、誠泰船、金吉安、金榮春、金瑞發、榮發舟、三合號、德茂號、金迎祥、建昌號、泉美號、張源錦春、黃曰壽、黃宏盛、李怡源
新利源、林成興、邱有記、金長順、陳東山、協春號、陳文壽,以上各捐銀六大元。
綢緞郊金義成捐銀八大元,修理廟邊溝路。
蔡春榮捐銀九大元。廈商船戶新謙益、新景祥、金盈順、金盈瀛、金益貴、金悅泰、金成裕、金益成、金成順、泉郊小船戶吳協福、吳長勝、吳長謙、吳益隆、吳興隆、吳興盛、吳集豐、王瑞成、王再發、王長福、高成美、高裕興、高慶隆、高聯豐、周順美、周順泰、周順安、周禮成、周慶成、陳旺興、陳福順、陳珍發、陳釵發、陳棣發、陳合成、陳長裕、陳慶安、陳咸亨、陳敦隆、陳振豐、陳建財、陳洋源、陳元寶、陳進益、龔寶珍、龔寶陞、龔東泰、龔東勝、龔藏春、龔嘉興、龔順益、龔德發、李財成、蔡洽豐、蔡益泰、金同順、金同和、金同懋、金同福、金同亨、金同隆、金同慶、金慶發、金慶勝、金寶興、金寶成、金寶福、金寶泰、金萬利、金萬順、金協順、金協勝、金永成、金吉成、金瑞成、金萬成、金升成、金福成、金和成、金增發、金振春、金洽春、金全春、金成春、金祥成、金和益、金成益、金成良、金順福、金全福、金恆發、金洽益、金洽興、金洽順、金長美、金順美、金祥麟、金祥慶、金連慶、金泰安、金聯順、金助盛、金益裕、金晉成、金東益、金鼎豐、金源利、金釵益、金茂昇、金茂隆、金瑞源、金利發、金三協、金全勝、職員陳榮勳、吳隆益、邱益謙、張恆合、勝隆號、王益記、藍瑞勝、協興號、鰲泉號、泉益號、泉豐號、榮豐號、金榮源、金瑞源、信隆
號、恆瑞號、聯瑞號、寬和號、陳萬春、金恆元、魏茂源、金瀾安、魏陞隆、豐記號、黃錦成、萬春號、劉永昌、職員黃朝士、陳瑞記、許振和、高三利、林雙錦、新六吉、許清水、姚協進、石振芳、施合成、蔡昭鐸、黃怡記、梁學澤、傅長發、林致和、林長成、泉源號、蔡合興、陳洽順、蘇建和、舒源利、陳宗承、莊明志、陳泰山、蔡朝陽、蔡文捽、曾一杞、吳仲卿、翁光壽、陳媽吉、王顏芹、蔡栗觀,以上各捐銀四大元。
王捷陞、王雹老、合興號,以上各捐銀三大元。
林成興、陳合成、林晉泰、傅長發、林國賢、石王崑、周寬裕、郭珮觀、蔡昭興、金太平、蔡燦全、王守才、蔡施朝、林總頭、陽紅生、鄭澤萍、謝天生,以上各捐銀五元。
董事呂武昌,總理郭廷亮、林日茂、拔貢周維新、生員汪咸、生員石王崑、守府金泰、梁學澤、職員施國賢、黃永賜、職員王守才、許賜寶,首事陳光時、職員蔡春榮、傅神扶、張天順,首事翁光壽、監生陳宗承、姚復發、義發號、鍾克武、盧清港、謝兆玉。
咸豐五年歲次乙卯臘月吉旦,七合境同立。
按:碑勒臺南市西區人和街普濟殿廟前左邊,高二七0公分,寬八七‧四公分,花岡岩。
天后宮捐題重修芳名碑記(咸豐六年)
臺澎掛印總鎮府邵捐銀十大員。鹽運使司銜府正堂孔捐銀二十員。臺防廳兼理番分府洪捐銀五十員。欽加道銜前淡防廳丁捐銀十二員。
臺郡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合捐銀三百四十員。北港廈郊金正順、泉郊金合順、糖郊金興順捐銀一百二十大員。泉郡生員黃鵬程敬捐佛銀一百大員。
鹽水港糖郊李勝興、水郊金寶順合捐銀三十大員。北港朝天宮二、三媽眾轎班捐銀十二大員。臺郡綢緞郊金義成捐銀二十四大員。本境金協興等合捐佛銀二十大員。臺郡敢郊金義利捐佛銀十八大員。新南港轎班金福安捐佛銀十八大員。臺郡煙敢郊合捐佛銀一十二員。鳳邑呵緱街龔進義捐佛銀十二員。鹽水港軍功千總李志鏞捐銀十二大員。鹽運司運同銜石時榮、五品銜藍翎吳尚霖、紙郊鍾金玉、布郊金綿、監生黃金標、北郊布郊金慶順、同知職銜邱謙光、餉典順裕號、順益號、福安號、裕發號、協榮號、陳合成、魏茂源、信隆號、朱英瑞、陳興泰、黃源發、監生石朝寶、員外郎銜刑部主事黃應清,以上各捐銀十大員。
陳千樓、魯方坡、黃水源各捐銀八元。任鴻崖、高雲卿、楊玉墀、合捐銀八元。北港洽興、陳正義、吳協昌、新豐泰、南港新慶順、長慶春、崑合號、林晉泰、五條港文
館、蔡長勝、震源號、大順號、職員陳楚三、王益記、協成號、糖間金成玉,以上各捐銀六大員。鹽水港油郊金和順敬捐佛銀五大員。糖間清如玉、生員陳天奎、道署門印、府署門印、分府門印跟班、永寧貢生蔡廷耀、吳方岳、高廷鏡、鰲泉號、陳源益、吳通順、雙合號、蘇四美、蔡和順、劉得昌、施振美、崇德號、金榮瀾、施泉源、王萬盛、泉益號、新慶發、陳作興、勝隆號、長班首王陞、金迎祥、和益號、恆安號、船戶金永順、金東益、周長瑞、周順泰、監生石憲章、榮豐號、貢生許際時、職員石元益、陳集豐號,以上各捐銀四大員。鹽水港敢郊金順利捐佛銀三大員。臺郡印坊松雲軒喜捐銀三大員。北港東發號、同順號、德發號、鴻昌號、運配蕭錦祥、泉勝號、錦興號、協進號、職員莊培福、聚安號、錦山號、蘇福順、張協成號、陳振溪、福隆號、黃合興、周源泰號、吳棟觀、重興號、張立興、鄭許氏、陳勝輝,以上各捐銀二大員。黃成貴、林玉陞、楊箎生、翁惠仁、李香水、源成號、蘇源隆、建隆號、林源盛、三益號、晉昌號、陳以仁、東益號、成發號、益興號、東源號、慶利號、翁昭德,以上各捐銀一員。
謝鐘芳名:貢生黃希盛、監生黃欽成、生員黃鵬程各捐佛銀五十大員。
續修董事職員鄭川澤立。
咸豐六年五月吉日置。
按:碑為木牌,懸臺南市中區民族路大天后宮享殿左上壁,高七0‧五公分,寬三二五‧五
五公分。碑中官宦,「臺澎掛印總鎮府邵」,名連科;「府正堂孔」,名昭慈;「臺防廳洪」,名毓琛;「前淡防廳丁」,名曰健。
井 碑(咸豐七年)
此井係六人公井,捐銀置買,修理堅固。其井水,六家自用外,餘逐月贌水夫,歲錢三百文。該錄議交值年之人收存,以為後日重修應用。其井契交正祥記收貯。立石永遠存炤。
計開捐題名於左:
林同發捐銀三元。正祥記捐銀三元。正保合捐銀二元。金祥記捐銀二元。劉源盛捐銀一元。葉塗觀捐銀一元。
咸豐七年(缺)月(缺)日同立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建國路,高三0‧五公分,寬五五‧五公分,花岡岩。
臺郡天公壇捐緣碑記(咸豐八年)
泉、漳、廈郊諸船戶敬捐緣金列左:
金源隆捐三元。金義安、金榮春、金榮利、金利發、金復興、金萬發、金萬福、金
同茂、金開泰、金泉順、金津裕、金燦興、金福成、金洽興、金萬利、金全春、金洽春、金長成、金慶發、金聯順、金德茂、金慶益、金源利、金萬鎰、金成益、金和益、金益勝、金吉成、金隆成、金順慶、福、金廣榮、金順利、金聯陞、金義成、金晉成、金瑞美、金隆豐、金聯泰、金和源、金瑞隆、金源德、金全福、金祥發、金茂隆、金長豐、金寶安、金恆安、金協勝、金寶成、福、陳慶安、陳寶瑞、陳咸亨、陳墩源、陳振豐、陳振裕、陳合成、陳旺興、陳釵發、陳元寶、陳進益、陳捷源、陳寶泰、陳寶聯、陳洽源、陳墩發、陳墩興、吳興勝、吳協安、吳豐、吳泉美、吳協豐、吳益豐、王福裕、王瑞成、王長福、王捷發、王寶豐、邱協裕、邱協順、龔德發、龔鎰興、龔寶珍、蔡吉隆、蔡鎰吉、萬鎰、新日新、新長源、新集義、周益發、高隆盛,以上各捐銀二元。龔東勝、陳福海,以上各捐銀一元。
以上共捐銀一百九十大元,建園一宗,在永寧里灣裏社前。逐年所收稅銀,抽出銀六元,正月初九日恭祝聖誕;除伸(剩)銀項,交在壇中當事之人,以為公費、油香之資。合勒石永遠留芳。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孟春月穀旦,本壇董事職員鄭川澤立石。
生員林士新捐銀十二元。南河通順號捐銀六大元。吳濟光捐銀七元。林士新捐銀六
元。黃福辰捐銀六元。吳佑賢捐銀五元。蔡瑞吾捐銀四元。林必觀捐銀四元。金恆豐捐行四元。汛官楊樹榮、職生林鷲翔、職員嚴發高,以上各捐行四元。屠桂山、洪謙裕、黃萬月、盧崇玉、盧崇獻、黃朱氏、梁崑榮、黃景禧、吳行吉、黃謙記、魏德林、陳水涼、鄭川澤、林德陞、嘉義季寶珍、郭朝陽、郭順德、黃曾氏,以上各捐銀二元。林鷲翔、林上青、黃金水、魏維長、程真老、許登科、蔡學經、林媽陣、許際時、德發號、魏廷翰、林士希、梁敬觀、蔡聯澤、陳振勝,以上各捐銀二元。福人棧、魏日進、李興業、陳九老、翁惠仁、孫全老、何典喜,以上各捐銀一元。協事許白成捐銀二元。以上共捐銀五十三元。陳元海、孫五常、蔡榮宗、盧崇南、翁德仁、葉朝煇、謝炳燿、吳伯教熙、吳鴻獻、陳鴻基、黃邦傑、方承塈、蔡仁德、江榮宗、黃朝榮、籙士曾演 ,以上法各捐銀一元。張杏林捐銀二元。蒲上延捐銀二元。監生吳振昌捐銀二元。陳龍圖會捐緣銀十四元。
以上共捐銀九十□元,敬塑本壇聖像二尊;餘伸(剩)銀項,建業一宗,逐年利息,以為慶誕費用之資。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孟春月穀旦,協事盧宗獻、梁崑榮同立石。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天壇(俗稱天公廟)後進左壁,高一五六公分,寬七一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原碑缺題。
船戶公約(咸豐九年)
易操舟楫之利,達諸四夷蠻貊。雖云舟車所至,實由人力所□。茲我同人,船隻來臺,貿易必經之打狗諸港,凡遇風帆不順,出入必以竹筏導頭。歷古□□□因□人與我船夥,偶有萑□,然□□□以□須□□怨□共濟之大節,不肯為我船導頭。爰集我同人,特申禁約:□後凡我船來□,倘遇風帆不順,尚在港外,豈能□□坐視,袖生旁觀?所□□□□□並□□塞港之弊,同列條規於左:
一、凡我下郊諸船隻到港,遇風帆不順,尚在港外,舊例原係竹筏導頭;倘□人不肯,我同人有先到港內者,務須駕駛三板向導;倘三板不合用,宜借竹筏自撐向導。負約者,公議罰戲一檯,燈彩一付,以儆將來。
一、凡該□錢,頃就各港□同船,按擔均攤,不得推諉;違者公罰加倍。
一、凡輕船下沙重,到港須□上岸,不可私行就□卸下□□港路;違者罰戲一檯、燈彩一付。無稍私宥,其永遠率循,毋替!
咸豐九年桐月(缺)日,仝立各約。總爺□□□、□□□、□□金椗春、廈門金進發、□□金□進、到□各港等。
按:碑存高雄市旗後天后宮,高一六二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
佛祖碑記(咸豐九年)
大檀樾主黃蒞,私置水田一甲二分,坐址在柳仔林地勢洋,全年結實稅穀六十四石。年命:除恩租穀八石二斗,茲蒞在日,每年願助穀十石,付住僧收為香資。迨蒞去年將稅穀每年抽出二十八石,付蒞子孫收作糧食,此大租併淨□車上係十石五斗,除伸每年該穀二十五石五斗,付與住僧,以為奉祀諸佛香燈,代代流傳掌管。其大勢由來,日□□□□□佛首焚化,后日不得私相受授,批明□□。
咸豐九年四月(缺)日,住持戒僧□□同立記。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八四公分,寬四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城隍祠碑記(咸豐九年)
署南路協鎮府曾元福捐銀一百大元。即補分府直隸州前署鳳山縣正堂鄭元杰捐銀五十大元。即補分府攝理鳳山縣正堂張啟煊捐銀一百大元。即授臺灣府鳳山縣正堂羅憲章捐銀一百大元。署下淡水營都閫府湯得陞捐銀十大元。署下淡水營都閫府韓錦標捐銀十大元。署南路營□□□□常春捐銀四大十元。署鳳山縣典史范光亨捐銀二十大元。
□□□□□□、□盛號捐銀一百六十大元。鳳山莊□□□眾業戶公捐田甲銀七百零
六元。興隆莊□□□眾業戶公捐田甲銀四百十九元。大竹□八莊□□眾業戶捐田甲銀一百八十六元。
廣東莫澹如捐銀五十大元。江蘇職貢韓□□□□□□各一對。職員鄧清董捐銀四十大元。鳳屬鹽課館□和安、金協吉捐銀五十元。候補分府吳□、職員黃松年、職員黃子全,以上各捐銀三十元。南梓坑郭汾盛捐銀二十大元。陳為炳捐銀二十大元。皁快總暨十二班公捐銀一百大元。十二班份下糧差公捐銀七十二元。□□廟眾弟子公捐銀五十六元。羅大老任內諸門山公捐銀五十大元。貞司、熟司謝□□二百工,公估捐銀三十兩。漳鎮□公廳捐銀二十元。
續修戲檯:欽加分府銜賞戴藍翎署鳳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馬慶釗捐銀五十元。鳳山縣馬署內門印倉差跟班等捐銀五十大元。
咸豐己未年九月(缺)日,總董紳士同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城隍廟,高一四六公分,寬八七公分,砂岩。此為同題前碑(見「記類」)之副碑。
柴頭港載福祠捐置油香祀業碑記(咸豐十年)
吳立記捐銀八元。吳隆記捐銀六元。王裕記捐銀六元。允吉號捐銀六元。長發號捐
銀五元。莊合芳捐銀五元。林東芳捐銀四元。李振益捐銀四元。葉提記捐銀三元。蔡增福捐銀三元。石益勝捐銀二元。春源號捐銀二元。蔡仁清捐銀二元。協裕號捐銀二元。翁鵝觀捐銀二元。蔡光傳捐銀一元。鄭教觀捐銀一元。高賜觀捐銀一元。何安記捐銀一元。王榮記捐銀一元。合共捐銀六十五元。
一、承買韓鑽魚塭一口、沙園一坵,址在本廟邊,年納本廟油香銀一元,共價去銀六十五元。年贌利銀十二元,歸廟祝賞收,以為廟中油香需費;契卷交值年爐主收執,以垂永遠。
咸豐十年三月(缺)日,總理王裕記立。
按:碑現龕臺南市北區柴頭港福德祠右畔護室屋壁,高四一‧七公分,寬八六‧五公分,烏石(玄武岩)。
臺郡天公壇碑記(咸豐、同治間)
義源號、姚崇興、道源號、常興號、曾長勝、萬德號、震源號、集豐號、邱益謙、益記號、蔡長勝、邱謙裕、吳協昌、吳泉勝、長泉號、王會觀、陶益金、朱萬裕、泉益號、洪振勝、振裕號、林東茂、黃公道、蕭敦記、王勝泰、呂安源、陳源益、蔡捷陞、蔡振成、春源號、(以下北路)阮鵬程、莊天賜、謝瑞成、順發號、益發號、祝豐館、
晉春號、陳中和,以上各捐銀四元。
鄧呈本、新協源、順裕號、石益勝、通義號、鄭恆益、曾邦治、蔡振聲、泉泰號、黃月陞、柯秉正、(以下北路)蔡鴻元、蔡鳳元、振合號、德春號,以上各捐銀三元。
薛呈儀、薛開業、林振美、戴建興、楊合成、郭慎德、合發號、彝瑞號、彝興號、全興號、大順號、德興號、葉在甲、林長發、黃錦源、吳聯春、盜利號、劉泰和、福成號、王興號、建利號、鰲泉號、施振美、利泰號、張建三、慶發號、蓉琳號、協成號、聯發號、吳德源、洪榮興、顏聚源、豐美號、錦山號、洪勝德、石振聲、陳豐源、林登標、黃仕模、李益記、義芳號、錦興號、泉發號、和吉號、陳順益、德茂號、鼎發號、吳茂源、茶福號、鄭川澤、專一號、曾茂春、蔡德祥、恆裕號、林國齡、泰合號、林知母、金和益、王寶順、金晉源、徐日盛、徐隆盛、周蓮發、蔡益美、詹泉記、王金星、恆吉號、林萬合、魏陞隆、李時穠、姚協進、蔡鰲瑞、新豐泰、陳漢記、戴德源、德發號、保元號、林成興、蔡益茂、陳正義、戴柔遠、林吉成、榮豐號、新億興、榮美號、洪振興、復豐號、泉和號、吳太和、石育元、麗源號、翁志魁、張立興、張伊記、蔡雲錦、福安號、新捷春、戴義興、存心堂、蔡文遠、金吉慶、萬春堂、張恆吉、王振隆、商滋成、林拱辰、順隆號、金龍號、資壽號、黃一貫、瑞隆號、許紹昌、三合號、謝義成、鼎利號、泉盛號、李崐隆、曾崐玉、方守祿、陳興泰、黃和興、吳尚廉、林德盛、
蔡順盛、黃錦芳、林瑞巖、瑞德號、和春號、林慶雲、潘文彬、許有成、協豐號、協泰號、方豐美、吳振源、石元益、王江水、源發號、合和號、徐星雲、黃和發、黃和美、林義成、簪冠號、泉源號、黃邦靈、陳捷勝、張允藏、陳承吉、吳伯熙、混崐山、黃朝士、邱紹芳、李朱池、義發號、盧振輝、吳國英、吳復振、周獅、張瑞麟、尚錦號、陳協春、王顏芹記、許協春、汪仙珍、吳倫揚、吳吉陞、施國賢、陳祥瑞、洪五瑞、黃景禧、朱必昌、吳倫明、林宜忠、黃長記、謝德三、郭媽看、林媽陣、謝媽成、邵鳳翔、許長成、蔡廷儀、謝德元、翁雲衢、何敏、柯武爵、蔡吉生、李芋木養、蕭文奎、蘇源裕,以上各捐銀二元。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天壇(天公廟)後進左壁,高六三公分,寬一一九公分,花岡岩。無年月標題。考碑中有「葉在甲」之名,在甲同治壬戌(元年)舉人,咸豐三年軍功奏賞選用訓導(見臺南市永福路醫師葉作舟家藏「海澄大觀葉氏族譜」第五冊四三頁);可證本碑當係清咸、同間物。
臺郡天壇碑記(咸豐、同治間)
黃雙慶、張和安、王明春、林北辰、黃邦僎、林位坤、楊清珠、潘日升、蔡世謀、許源成、郭東奎、莊文盛、呂延禧、郭德興、黃朝耀、黃明德、薛源、陳品香、胡致中
、陳雲章、許順成、楊虎、張仕元、鄧呈磻、鄭觀濤、楊宜年、梁應求、林西九、吳尚保、張國材、韓仁記、和順號、戴捷順、鮑文濤、屠正煐、陳捷興、(以下北路)陳春元、金順源、張廷耀、德玉號、鄧德瑞、陳江源、吳爵人、鄭永承、蔡思安、新合順、蕭育培、協發號、蔡從龍、陳濟美、謝德合、蔡雲龍、魏允民、振裕號、黃雙記、裕昌號、順成號、義源號、益順號、大德號、長成號、洪順吉、集成號、桔成號、蔡鳳起、徐應煌、郭永合、李逢時、郭振煌、捷榮號、黃晉祥、蘇振榮、陳三益、柯成合、蔡廷獻,以上各捐銀二元。
上興號、林天生、魏驛邦、柯益謙、魏靜記、仁壽居、怡德號、大德號、洽和號、吳雹光、石振記、王德泰、陳德記、魏振發、同興號、吳亦陸、黃源查、吳振記、葉朝陽、陳組邦、陳源泉、王勝發、福元號、琢章號、蘇豐記、泉益號、杜德勝、葉振利、莊崇用、邱瑞慶、新吉勝、涂雙眅、陳崇益、種德號、福隆號、吳家聚、豐順號、魏文江、洪益號、王樹型、蘇怡盛、林國用、東發號、張和源、張源合、張瑞源、新街館、洪錫禱、龔邦英、振裕號、翁瑞成、林月老、蔡國琳、大川號、張直講、順益號、順興號、合利號、進和號、金同益、義發號、陳怡成、瑞慶號、黃允棟、恆豐號、梁崐榮、邱榮三、隆成號、梁學海、魏有珍、何雙發、蔡瑞盛、賴乾源、和發號、曾克明、文巖、商必達、呂成利、洪珠看、王滿堂、張文盛、王義盛、葉知老、林晉祥、沈有進、柯
面、黃榮春、陳怡隆、蔡協和、黃有儀、蘇文老、方承暨、林春沂、劉玉纓、日章號、吳廷、孫五常、陳居財、呂義典、蔡國樑、(以下北路)李振益、德泰號、隆益號、和興號、振隆號、賜福號、興利號、協和號、裕發號、勝發號、振盛號、蔡益裕、興吉號、李振發、捷發號、義吉號、利源號、永昌號、恆隆號、陵茂號、恆益號、何錦泉、吉興號、順茂號、洽昌號、陳文知、鄭同利、鄭吉利、萬成號、恆吉號、萬泉號、和成號、蔡世鏞、合勝號、新源記、順泰號、新同順、怡順號、勝源號、新裕和、榮勝德、陳益香、福隆號、益勝號、晉裕號、福源號、進發號、協順號、復興號、洽安號、瑞盛號、李安邦、李妹觀、新隆吉、林成隆、張同孚、林履中、楊成美、振豐號、德盛號,以上各捐銀一元。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忠義路天壇(天公廟)後進左壁,高一一八公分,寬六三‧五公分,無年月、題款。
蔡振益祖墳界址碑記(同治二年)
蔡振益祖墳界址:祖墳坐乙向辛。因咸豐十一年間,張德賢向張文滔求地葬母,混築在益祖墳界內。益呈控,蒙邑主章嚴究,經賢遷還,滔立約銷案。以後四方遠近人等,不得再行混築!謹將東西南北四界限,條列於左:
祖墳地界:東至蔡宅,西至大溪,北至園岸墘界趾,南至公路大溪。
同治二年三月,立石碑告白。
按:碑原存臺南市郊墓地,現列臺南市立歷史館。高六一公分,寬三一‧五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修崇福宮樂安橋碑記(同治二年)
崇福宮自道光己酉歲創建,廟外有亭,亭外有橋,被風雨而損壞傾圮,諸同人於是議修焉。是歲五月鳩工,凡閱四個月而告竣。廟貌巍峨,橋虹煥彩,足以妥神靈而便行旅。爰誌捐貲姓名於左:
豐泰蔡江淮、大崙蔡琴水,各捐銀八大元。杉行合成號、源泰號、協盛號、德茂號,以上各捐大杉一支。道源林添籌、范進士和安號各捐銀六大元。宮邊新合春捐銀五大元。宮邊金進益、范進士和勝號、武廟后吉勝號、扢仔宮新成興、五帝廟聚水號、塘東蔡夫華、竿長蔡芋頭,大崙蔡祖盛、光好、接酒、光舵、金咸,以上各捐銀四元。宮邊新合興、新合勝、坑東蔡成興、順美號,以上各捐銀三元。蔡雹老,范進士泰安號、古意號,媽祖宮金協發、金協興、金進益、大銃街蔡光犂、后鎮蔡遠益,大崙蔡鬧註、光坎、朝壁、光涀、粿吹,以上各捐銀二元。
金瀛街周源泰、順泰,抽簽巷蔡□□、宮邊、吳忠元、陳光枮,(以下約缺十字)大崙蔡金獅、淵若、奎丹、光彭、光魯、光銘、象老、陽老、唵老、釐老、戇老、踏頓、大哈、媽絹、打興,以上各捐一元。
共捐來銀、開用料、工并買厝、地,列條目一牌,共銀(下缺)。收爐主打興來公(下缺)。又收公內來銀(下缺)。收義民來佛銀(下缺)。計共來(下缺),對除去外尚(下缺)。王喜觀捐(下缺)。
同治二年八月(下缺)。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西區永樂街崇福宮附近木炭鋪中,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四月臺南市立歷史館收藏之。碑高一0五公分,寬五一公分,花岡岩。其右下角已殘,是以多缺。
佛祖碑記(同治二年)
大檀樾主黃八,喜助緣園一坵,坐址在溪洲底坑仔田,年帶隆恩租銀六錢,願施此寺,付□□□,代代流傳掌管,永為奉祀諸佛香燈。
同治癸亥年八月(缺)日,戒公(下缺六字)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七一公分,寬二四公分。額鐫如題。癸亥,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
重修北極殿官紳舖戶姓名碑記(同治二年)
欽加利勇巴圖魯曾捐銀十元。簽首督修曾文漢捐銀四十元。蔡文禮捐銀三十元。黃廷祿捐銀三十元。曾長勝、黃樹德、蔡南星、吳通義、臺郡餉典、陳義成、陳合成,以上各捐銀二十元。黃月陞、邱治觀、朱萬裕、石鼎美、黃奕盛,以上各捐銀十元。洪日陞捐銀三十元。乾德號、林文科,以上各捐銀二十元。清溝局捐旗杆的銀三十元。
新成興、聚勝號、聚順號,以上各捐銀八元。曾崐玉、蔡雲錦、大進館、陳震源、葉合成、利泰號、泉勝齊、陳瑞瓊,以上各捐銀六元。陳集豐、高漢老、春源號,以上各捐銀五元。吳勝記、吳通吉、新億興、鼎源益、蔡振益、大順號、崇德號、金源益、積善堂、吳振宏、吳源成、蔡應波、新長勝、六合春、縣大簥,以上各捐銀四元。永盛號、陳協順、金記號、道大簥,以上各捐銀三元。陳順吉捐銀三元。慶發號、長福號、進榮號、新長吉、中營館、古意號、新長泰、吳祥記、和勝號、勝發號、新鼎興、泉億號、陳德記、新盛號、瑞春號、泉益號、榮記號、呂協興、瑞蘭官、陳興泰、吳協昌、黃福□、鄭裕記、瑞興號、蔡長勝、芳益號、聯安號、慎德號、合盛號、寶德號、泉美號、蔡和順、林芳美、邱振成、林隆美、王聚安、榮錦號、戴榮華、吳泉勝、鄭大安、薛源、林東美、張合利、阮黃氏、如意號、吳倫銘、吳倫揚、吳張氏、吳敦篤、吳曜記
、陳燿仁、和春號,以上各捐銀二元。讚慶齋、協長豐、彩雲號、協成號、聯成號、聚成號、茂和號、長興號、金漳德、林才觀,以上各捐銀一元。曾捷元捐銀六元。
同治癸亥年陽月(缺)日,督修蔡文禮、黃月陞、洪日陞、乾德號、□□□、吳通義同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北極殿(俗稱大上帝廟)三川門內右壁,高一二三公分,寬八七公分,花岡岩。年款同治癸亥,二年(公元一八六三)。
重修東福橋碑記(同治三年)
南路營中軍府趙品、泉記號、萬裕號、隆益號,以上各捐緣銀二十大元、小竹里中莊、後莊、九曲堂莊、楊興記、埤腹內莊、採雲居、陳漢壽,以上各捐緣銀一十二大元。源成號、順興號、何學洙、德振號、蘇達科、陳□中、恆元號、芎蕉腳莊、石守珍、隆順號、怡隆號、簡福興、恆利號、張廷猷、張志高、慶豐號、榮源號、小竹里江山仔莊、合發號、德成號、金豐□、振瑞號、舊圳鄭濟寬、陳仁安、鄭有記、保福壽、源益號、金茂源、鄭春茂、待成、石清流、怡裕號、合同館、源源、洽春號,以上各捐緣銀一十大元。
金義和、和順號、隆美號、陳順源、□晉昌、萬誠號,以上各捐緣銀八大元。漳興
號、茂益號、大謙號、榮昌號、何媽愿、陳敏觀、杏林居、周合興、源發號、蘇□來、楊尚清、林悅觀、協振號、楊水來、張坪觀、鄭鳳溪、同源號、豐盛號、松茂號、葉雍觀、泰昌號、益興號、漳萬號、東利號、陳興觀、小竹前莊,以上各捐緣銀六大元。張伍觀、梅耐齊、楊盛記,以上各捐緣銀五大元。
吳春華、山興號、黃挺觀、歐陽銓、蔡壬癸、鄭媽福、謝壽山、泉珍號、陳志成、玉山號,以上各捐緣銀四大元。合順號、柯斗觀、楊老觀、簡□觀、張欽賜、合成號、郭椪觀、蔡烏番,以上各捐緣銀三大元。
同治甲子年蒲月,總董柯學洙、鄭元輝、張志高、丁節南、王淵觀、丁煥彩同立石。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舊東便門,高一二四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年款甲子,同治三年(公元一八六四)。
福德碑記(同治三年)
加拔東興街重建廟宇一座,長昭奕世。
主事邱光愛、首事江達用、眾弟子立。
江源成恭獻廟地。張達成銀十六元。邱順德銀十二元。張德春捐銀十元。沈自興捐銀六元。江接亨、江期安、江老牛、江期敦、林丁元、葉美錦、徐九、張知、張合成,
以上各捐銀一元。
一、置張達成園一段,坐落土名加拔莊後北勢,東至張家園,西至車路,南至莊墘,北至張家園:四至明白為界。時值佛銀八十五大元正,又帶納張景華大租穀二石滿。又廟前南畔厝地二段,係乃福德爺香資,合立碑記,永遠存炤。
時於同治甲子年孟冬吉置,永遠馨香。
按:碑存臺南縣楠西鄉楠西村福德廟,高八六公分,寬五一公分,砂岩。額鐫如題。同治甲子,三年(公元一八六四)。
佛祖碑記(同治三年)
大檀樾主太學生□溪洲□黃脫□田一□,坐址在□□□洋,東至次房田,西至大圳,南至黃家田,北至黃家田,□□二分□將軍圳水二分□□□□□□一石六斗二升二合二勺。脫願將田喜助苦竹寺□,代代流傳,□□奉祀諸佛香燈。
同治甲子置。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六六公分,寬二0‧五公分。額鐫如題。同治甲子,三年(公元一八六四)。
重修安瀾橋石碑記(同治四年)
原夫橋之創造,由來久矣,為官民必經過,舟古艇必出入;亦風水有關。然世遠年湮,不能無朽缺,自道光丁未年修理,迄今猶見捐壞。於是郭合興、德記、金源、安瀾等,出為捐題更新。重立石碑,錄前人創建之功,啟後人增美之成,庶幾同河山永固也。是為序。
茲將各號捐題開列於左:
加增局、郡餉局、禎記號、大順號、德記號、安瀾號、合興號、金源號、寶順號、振益號、鼎美號、義記號、永成號、合盛號、錦順號、天利號、益記號、協震號、興泰號、聯成號、益瑞號、謙記號,以上捐銀五元。聚成號、長勝號、穎興號,以上捐銀二元。
同治乙丑年二月,董事郭子登、子和、仲祥、君耀同立石。
按:碑原勒臺南市西區和平街西羅殿左側大溝畔,半截埋土,不便覽讀。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雙十節前,移存臺南市立歷史館小碑林。碑高八五公分,寬五三‧七公分,花岡岩。年款乙丑,同治四年(公元一八六五)
柴頭港福德祠捐修右畔護室碑記(同治四年)
吳立記捐銀二十元。鼎美塭捐銀十六元。葉振提捐銀十元。王裕記捐銀六元。莊金
芳捐銀四元。振益塭、傅長發、吳分觀、長勝塭、和記塭、嚴勇觀、允成號、合吉號,以上各捐銀三元。吳隆記、義和塭、合安塭、林育記、和順塭、春記塭,以上各捐銀二元。協允吉、豐記塭、莊義記、連發塭,以上各捐銀一元。
合共捐銀九十六元。
同治四年三月(缺)日,總理李振益、王裕記立。
按:碑龕臺南市北區柴頭港福德祠右畔護室屋壁,高三五‧二公分,寬七四‧二公分,木質。
重修三山國王碑記(同治三年)
嘉義王爺捐銀三百元。澎湖協鎮府張顯貴捐銀一百元。韋東成捐銀一百元。雙溪口眾弟子捐銀八十元。陳安記捐銀八十元。倪江泉捐銀八十元。陳春和捐銀七十五元。陳順記捐銀七十元。沈順發捐銀四十五元。林資豐捐銀四十二元。舒源利捐銀四十二元。劉大一公捐銀四十元。陳盛興捐銀三十九元。沈海泉捐銀四十元。沈德利捐銀三十元。吳潮利捐銀三十元。劉榮綵捐銀三十元。劉德興公捐銀三十元。劉時記捐銀三十元。郭西奄公捐銀三十元。蒲羌崙眾弟子捐銀三十元。林和合捐銀二十六元。沈萬寶捐銀二十五元。職員余炳金捐銀銀二十四元。林新源興捐銀二十三元。林萬合捐銀二十三元。許
喜記捐銀二十元。劉宏度捐銀二十元。翁源源捐銀二十二元。
沈振利捐銀十九元。林源興捐銀十九元。翁廣源捐銀十八元。陳新春和捐銀十八元。陳萬順捐銀十六元。泉記號捐銀十六元。翁捷源捐銀十六元。舒萬利捐銀十四元。蔡成發捐銀十二元。楊振興捐銀十二元。沈萬興捐銀十二元。曾錦順捐銀十二元。謝源記捐銀十二元。陳悅來捐銀十二元。沈朝宗、洪新順隆、丁舜后、新萬□、新立豐、陳合興、翁潮春、謝源合、舊莊開山大帝、學甲張捷官、□□張元基、林拔成、金永興船、陳必文、舒和合、有乾號、藍金興,以上各捐銀十元。
舒新振利、吳萬春、李捷順、沈坤發、舒和利,各捐銀八元。黃發合、舒合利,各捐銀七元。林潮勝、海利號、舒順利、金泰安、沈學而、黃潮順、梁學澤、沈大山分、陳包合、林豐利、蔡逢源,以上各捐銀六元。鄭復興、曾勝發、郭順興、潘瑞裕、陳海興、蔡耀記,各捐銀五元。林逢春、李復成、沈世育、林四老、舒源豐、沈合利、陳錦勝、陳永發、吳英集、楊勝興、翁榮合、林國都、盧捷春、倪伍元、吳好官,以上各捐銀四元。倪勳榮捐銀三元五。李榮記、蔡豆干、沈合利,各捐銀三元。李清、黃江成、黃榮興、鄭添記、謝金勝德、合興號、李永成、張高輝、陳春表、黃春記、吳清合、邱萃英、陳協順、呂吉興、陳時源、金捷順、邱文別、沈寶興、許振孝、翁源和、洪潮陞、陳陽春、康潮老、辜廣馨、魏蘭香、海樹號、蔡寶利、舒金順發、邱住官、謝文章,以上
各捐銀二元。韋合記、方廣興、沈廣成、陳宗儒、紀和興、邱縉紳、陳欽佑、陳勝記、舒安發、李夢林,各捐銀一元。
咸豐庚申年端月、同治甲子年陽月(缺)日,董事五品陳啟芳、沈宗宏、倪捷成、汛官劉拔男、謝武,大爐主沈順發、沈德利、林和合,爐主陳安記、陳勝發、舒和合同勒石。
按:碑存臺南市北區立人街三山國王廟,高一二八公分,寬六三‧九公分,花岡岩。款題年份有二,為他碑少見者,蓋廟之重修工程分二度進行故也。庚申,咸豐十年(公元一八六0);甲子,同治三年(一八六四)。
文武員弁義士碑記(同治五年)
聯義局民團守禦力戰捐軀各姓名:
文武員弁義士:潘締、黃祿、羅木、蘇七、施薯、陳英、王添、王漢水、余壬辰、陳水池、吳戇虎、林得友、張九、潘黨一十四名,始終出城與賊打仗陣亡。
同治元年,大目保等莊義民解運油米救城,至好修莊陣亡各姓:義首林聿成帶勇救城陣亡;義民黃知高、游金和、吳查畝、柳闊嘴、羅五音、林知母、陳阿屘、林容、黃甫、柳昔、林伙、楊吽、江獅、吳春、謝力、駱枋、陳燦、廖分、王氆、黃萍、張真、
柳厥、林義、洪在、林雪、劉泉--林義等四名,二年救城陣亡。
城內義民出戰,捐軀三名:義民王無報、黃贊,陳明智。
城、鄉各勇,共計四十四名,奉准建祠。
同治元年,逆賊兩次圍困城池,援窮糧盡,義首,義民等誓以死守;雖至枵腹絕食,猶復防勦打仗。陣亡各姓名:林秉心、王金亢,許國輝、林永成、李秉忠、黃騰茂、林西輝、史忠等由賊陣亡、李順利、葉春恩、楊天來,陳老營、洪玉串、陳新力、洪戇騷、蔡目黎、馬尚恭、許會貴、施乞食、陳查畝、馬無牙、林天樓、張大鼻、郭瑞慶、黃水深、吳添子、許玉印、黃豬哥、陳庵戇、黃小萍、賴老深、何添定、陳老隨、廖心登、王友朋、蔡臭頭、董大目、吳老回、郭水連、蔡烏棕、馬德元、王得成、郭文理、沈化龍、陳光坪、薛辛勞、蔡烏獅、郭茶某、劉阿燦、郭永貴、鍾萬、涂丁、方皆、張噲、陳擄、徐二、王忠、邵文、王赤、鄭比、顏福、張欽、楊質、吳鮭、蔡般、蔡貓、江生、賴曰、張木、陳臨、黃正、李允、劉精、洪泰、楊守、許好、向暡、白響、邱獅、王炎、許利、吳生、許賦、許約、賴草、張海、陳華、陳選、張淵、陳運、王厚、許擘、李方、林田、陳芋、林塗、劉嵌、羅網、翁芋、劉龍、蔡才、許知、蔡棕、張赤、吳愛、林鑒、許憨、陳秋、洪厚、林武、林如、劉嶼、黃手、陳彭、許石養、翁木、李翔、李決、許升、蔡錢、羅累、林進、羅加、許江、蘇貞、蔡彤、黃海、劉惡、林群、姚
劉、黃進、陳漢、宋月、陳音、鄭蔭、黃歸、謝寬、菜芋、盧為、駱榮、許哮、蔡念、黃經、黃華、廖屋、黃善、林降、陳宜、陳螺、陳振、蔡乞、許尚、周撓、楊埔、鄭乞、黃歹、趙尤、黃卯、李武、林斷、陳當、菜升、許琛、蔡建、郭瑾、王串、陳武、周乞、周印、張標、洪趖、許眼、邵習、蔡套、葉木匝、陳士、顏察、林直、兵民人等神位。以上共二百二十二名,於同治元、二、三、四等年先後守城攻莊,或運糧救城,或隨軍勦辦,與賊接仗陣亡,例准入祀。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短竹里大埤腳八槳溪橋頭(彌陀禪寺前),高一九三公分,寬五五公分,原碑缺題。
重修明直宮碑記(同治五年)
李如珪捐銀十六兩。鄭騰老、葉美老、鄭知母、林三合,以上各捐銀九兩六。黃福老捐銀八兩。陳寮老捐銀八兩。許求老捐銀八兩。黃待觀捐銀八兩。李燕觀捐銀五兩六。李藝觀捐銀五兩六。李允觀捐銀五兩六。黃偕觀、黃傳后、黃□老、鄭評老、陳伏老、郭領老、郭盼老、郭苗老、郭華老、郭吾老、許協養、許羅老、高順成、陳廷標,以上各捐銀四兩八。李強老四兩。許蚊老四兩。施荐老三兩五二。陳戇才、鄭強老、鄭大在、鄭印老、方印老、蕭便老、宋和老、郭梓老、方戇老、郭葵老、黃掽老、黃約老、
黃典老、許習老、許戇老、黃仰老、林善老、翁媽光、陳潭老、陳達老、楊吉老、木寮陳田、許帳老,各捐銀三兩二。鄭知光、陳基籐、李取老、施戇老、郭偏老、黃治老、黃再老、黃佃老、黃株老、藍興老、林真老、藍賀老、陳荖仔、陳乳老、林燕老、黃天才、陳待老、陳韞老、陳順老、阮慶老、許有能、許火老、陳白老、各捐銀二兩四。鄭乞老二兩。葉欣老二兩。郭血老二兩。
陳崇老兩八。鄭眼老、方意老、李嬌老、葉振老、葉正老、石印老、葉雹老、葉牽老、葉傑老、葉秋老、施引老、施抄老、施坎老、郭程春、郭任老、郭獅老、郭誦老、郭誥老、黃銅老、黃卿老、黃魚老、黃田老、黃回老、黃裕老、黃柏老、黃誇老、許東治、許茂老,各捐銀一兩六。洪朴老、黃營老、藍秉老、黃戇老、施順老、藍芸老、蔡燕老、洪將老、翁喜老、宋賜老、宋吉老、林南老、林泉老、林旨老、洪振耀、陳井老、施匏老、蔡球老、陳沁老、榮德號、仁和號、陳阿姣、鄭乳老、郭水老、林心匏,各捐銀一兩六。李蜜老兩三。施漂老兩三。徐曇老、李斷老、李宏老、葉棒老、賴賬老、葉稅老、施歲老、施梏老、施東老、施公卿、施千朝、郭竹老、郭釐老、郭庚老、郭樁老、郭荐老、郭念老、郭亨老、郭能老、林血老、黃獅老、黃善老、許分老、許牛母、許欉老、許七老、黃皆老,各捐銀一兩二。施知高、陳利老、施羅老、徐曰老、林知母、林竹城、李棟老、謝后老、洪勇老、宋選老、洪烏釐、陳壽老、陳奕老、薛朝老、薛挑
老,各捐銀一兩二。
鄭習老、鄭取老、鄭攑老、鄭喂老、鄭黎老、鄭忠老、鄭獅老、鄭芙容、沈乞老、沈歹老、鄭糖老,各捐銀一兩。生員郭建邦、李胡老二元。林朴一兩。郭老生一兩。方哲老、蔡神助、薛再亨、薛趁老、薛為老、薛燦老、李泉老、李燕老、葉連老、葉亢老、盧慈老、郭烏牛、施生老、施屋老、施開老、施君老、施採桑、施葱老、施老犨、薛代老、郭豹老、施羅老,兩二。郭泉老、郭筆老、郭栽老、郭棍老、郭批老,各捐銀一兩。郭牽老、黃滔老、黃亮老、黃錢老、黃蘇老、黃朝老、黃牛母、黃朗老、黃士老、黃馮老、黃賢老、許玉生、許問老、許番任、許為老、許文慶、許取老、許光照、許評老、許笨老、許得老、許榜老、許鐵老、許生老、許添老、徐帳老、藍金老,各捐銀一兩。徐件老、徐古老、徐荐老、藍土冗老、藍宗英、徐恐老、徐戇頭、徐祥老、徐呵妹、施澳老、施相老、施君老、陳脩老、施祿老、施贊老、林潭老、徐襖老、施志老、卓清海、洪軒老、洪喜老、林豆老、林什老、陳明老、林漢老、陳成老、陳塗老,各捐銀一兩。林定老、陳士老、施兔老、施監老、陳滾老、郭丑老、施誇老、施爐老、施連老、施獅老、蔡大老、郭求老、薛允老、陳偏老、仙珍號、葉懷老,各捐銀一兩。
陳榜老、陳尾老、劉猛老、李和老、郭龍老、劉佃老、李令老、李優老、郭生老、郭眾老,各捐銀一元。葉居老、施九母、施古老、施現老、施鄰老、施同老、施海老、
郭掽老、郭皆老、郭知母、郭紅龜、郭世老、林為宏、許陀老、林坐老、黃槌老、黃吾老、黃脩老、黃允老、黃憨老、黃領老、許國老、黃亨老、許田老、許慍老、許九母、許聰老,各捐銀一元。卓外老、洪惷老、宋竹惟、施達老、陳老娛、施古老、林匏老、徐明老、林樹老、施重老、藍正老、陳銅老、陳拐老、林基老、陳金老、施沃老、顏朝老、蔡意老、陳陸老、陳胡老、陳松老、陳蔭老、薛宏老、陳褊老、蔡玉老、鄭老姣、鄭銓老,各捐銀一元。
長興里總簽首李如珪、保西里總理楊平、保東里總理許清雲同眾耆老公議:車橋兩邊十五丈議定付明直宮油香資,其橋路若被大水損壞,明直宮出頭修理。
同治五年,總簽首李如珪、總理黃元聘、董事葉美觀、鄭騰觀、黃仰觀、黃福觀、宋秋觀、郭誥觀、許取觀、徐日觀、陳潭觀、方憨觀、郭梧觀、黃馮觀、施公卿、許習觀、施去朝、施羅觀、陳達觀眾董事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太子村明直宮,高一二六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統師留駐題碑(同治六年)
奉君命,討強梁;統貔貅,駐繡房。道塗闢,弓矢張;小醜服,威武揚。增弁兵,設汛塘;嚴斥堠,衛民商;柔遠國,便梯航。功何有?頌維皇!
同治丁卯秋,提督軍門、臺澎水陸掛印總鎮淩阿巴圖魯劉明燈統師過此題。
按:碑存屏東縣車城鄉福安村福安宮,高一0九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丁卯,同治六年(公元一八六七)。
重興九營公廟碑記(同治八年)
欽命福建臺澎水陸掛印總鎮曾元福捐銀一百元。欽命福建臺澎水陸掛印總鎮林向榮捐銀五十元。欽命福建臺澎兵備道洪毓琛捐銀一百元。欽命福建臺澎兵備道孔昭慈捐銀三十元。臺灣城守營參府石渠捐銀二十元。臺鎮左營副總府葉連標捐銀六十元。臺鎮左營副總府陳寶山捐銀五十元。二品頂戴臺鎮右(下漏)。臺防理番分府圖搭本捐銀三十元。臺灣縣正堂白鸞卿捐銀一十元。
賞戴花翎選用知府舉人黃景琦捐銀五十元。候選員外郎舉人吳尚震捐銀三十元。四品藍翎刑部主事黃應清捐銀三十元。南路下淡水營都閫府趙品捐銀三十元。北路中營都閫府胡松齡捐銀二十元。臺鎮中營中軍府許黃邦捐銀二十元。臺鎮右營中軍府沈登龍捐銀二十元。臺鎮城守營右軍石必得捐銀二十元。
臺鎮右營中軍府吳萬祿捐銀一十元。內閣中書歲貢黃朝章捐銀十五元。陞補汀州左營中軍府李長青捐銀六大元藍翎儘先都閫府鄭蔡生捐銀六大元。
千總辛省三、把總許玉泉、把總極李建極、把總陳林生、把總葉魁、外委施得貴,以上各捐銀六元。千總江有聲捐銀五元。千總王得升、把總梁青芳、把總曾捷步、把總羅守中、把總方天池、把總林青芳、外委曾鴻安、外委朱大英、外委林朝龍、外委陳坤耀,以上各捐銀四元。把總洪捷升、把總許鴻標、署外委陳登輝,以上各捐銀二元。額外蔡亮國捐銀一元。
同治己巳八年瓜月(缺)日,董事左營副總府葉連標同立。
按:碑現龕存臺南市立歷史館,高一四六公分,寬六四公分,花岡岩。九營,蓋指古臺灣府戍守之陸師也。公廟置臺南,臺鎮三營、城守二營、北路二營、南路二營,共祀之;而水師各營無與焉。考文獻,清道光朝以下武職俱略而難考,此碑於同治八年(公元一八六九)各陸營武官頗有敘列,堪補考獻之失。
忠義亭碑(同治八年)
為議約立石碑,永敦和好。六堆總、副理曾光祖、鍾樹齡、鍾召棠暨等建設大醮,有八老爺莊莊耆柯積善、楊媽願、賴全復暨眾等幫費醮緣,恭入義民,永結同心。倘日後賊匪擾亂,亦不得反悔,藉端致擾滋事。左堆毗連(?)。
左 林業中 前 邱鵬雲
中堆 鍾棣棠、林其英 先鋒堆林相元 右 梁心全 後 鍾里海
同治八年葭月(缺)日,六堆總、副理暨莊耆同立石碑。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七三公分,寬四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忠義亭」三字。
重修龍山寺碑記(同治十年)
茲將埤城內及四處捐題緣金,開列於左:
隆益號捐銀一百六十員。孫豐盛捐銀一百二十員。王福記捐銀一百員。王泉記捐銀六十員。鄭新春捐銀六十員。陳順和捐銀五十員。
仙草埔莊公捐銀四十員。張德振捐銀三十六員。張烏番捐銀三十員。呂維祺捐銀三十員。慶昌隆捐銀三十員。呂順興捐銀三十員。郭順興捐銀三十員。謝益隆捐銀三十員。啟祥棧捐銀三十員。林振瑞捐銀三十員。海山、中州仔、赤仔公捐銀三十員。竹仔腳莊公捐銀二十四員。東港陳順源捐銀二十員。恭記號捐銀二十員。蘇振發捐銀二十員。
吳洽記捐銀二十員。梁玉山捐銀二十員。戴梯雲捐銀二十員。蔡德隆捐銀二十員。合同課館捐銀二十員。林登悅捐銀二十員。王瑞源捐銀二十員。振昌號捐銀十六員。蔡協和捐銀十六員。鼎昌號捐銀十六員。馨珍號捐銀十六員。石清流捐銀十六員。胡洽源捐銀十五員。蔡吉昌捐銀十五員。丁東利捐銀十五員。丁晉和捐銀十五員。郭運興捐銀十五員。蓮盛號捐銀十五員。丁泉吉捐銀十二員。柯德發捐銀十二員。何豐美捐銀十二員。楊主意捐銀十二員。李進觀捐銀十二員。陳順源捐銀十二員。埤腹內莊公捐銀十二員。
陳同美捐銀十員。張源德捐銀十員。蔡寮觀捐銀十員。陳音水捐銀十員。丁泉發捐銀十員。呂川伸捐銀十員。陳益記捐銀十員。陳萬裕捐銀十員。張榮興捐銀十員。孫振利捐銀十員。克昌號捐銀十員。葉滿觀捐銀十員。黃泉利捐銀十員。新榮順捐銀十員。王□泗捐銀十員。李□壽捐銀十員。陳泉安捐銀十員。鄭□觀捐銀十員。丁成興捐銀十員。梁協振捐銀十員。漳萬德捐銀十員。無水寮公捐銀十員。蔡錦成捐銀十員。張作觀捐銀十員。黃俊美捐銀十員。張吉珍捐銀十員。陳濟清捐銀十員。蔡榮觀捐銀十員。盧泉裕捐銀十員。周合興捐銀十員。趙倩觀捐銀十員。許戇觀捐銀十員。黃長記捐銀十員。陳瑞珍捐銀十員。蔡加爵捐銀十員。施協成捐銀十員。裕昌隆捐銀十員。丁仁記捐銀十員。張簡諒捐銀十員。吳□褒捐銀十員。丁勝源捐銀十員。蔡垂芳捐銀十員。金廣成捐銀十員。簡成春捐銀十員。楊文生捐銀十員。陳仁安捐銀十員。陳兩順捐銀十員。
同治十年歲次辛未臘月(缺)日,總理隆益號、孫豐盛、王福記、董事張德振、郭順興、何豐美、丁節南、陳瑞珍、張作觀、陳興成、陳順源、丁錫觀、丁煥彩同立。
按:碑存高雄縣鳳山鎮龍山寺,高一八七公分,寬九0公分,花岡岩。
福德爺煙祀牌(同治十年)
同立石牌,大排竹莊眾。蓋謂前人制作,猶貴後人贊承;境土康寧,實賴神祇眷顧。我眾人念立祀之不忒,必立世守之業;欲虔誠之罔替,當建千春之祀。爰立石牌,開列煙祀田契於左:
同治十年買過賴德、逞、德等盡根契田二甲,契面銀八十大員。此在無竹圍莊面前洋,東至林宅田,西至黃石宅田,南至大圳,北至賴宅田。年納官租六石八斗三升,帶塗溝埤仔水一甲灌溉,存炤。
同治十年陽月(缺)日,生員張舜疇、莊耆賴潮生、林音生、楊四教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大竹里六順宮,高七四公分,寬三七公分,砂岩。額鐫如題。
泰安宮設醮主會輪流碑記(同治十一年)
泰安宮□□□□設醮二天,將主會、主壇、主普公□□□□□□□。其首年為主會
,次年為主壇,三年為主普,□□久輪流。又併數簿貨單,上承下接,週而復始。合□□莊名開列於左:
下秀祐莊、頂秀祐莊、魚寮、溝仔墘、烏橋林、下寮仔莊、後鎮莊、許丑莊、店仔口、卯舍莊、塗庫莊、加冬仔莊、大排竹、前後厝、加冬街、社內莊、本協莊、上加冬莊、客莊內、頂塗溝、下塗溝、漯仔、無竹圍厝莊、頂長短樹、藥店口、侯伯寮莊、六角頭、同安厝、後青寮莊、三間厝、埤仔頭、新興莊、竹仔腳、竹園後莊、安溪寮莊、竹圍莊、下長短樹、新港冬莊。
同治十一年七月,三十六莊眾弟子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後壁鄉嘉苳村泰安宮左壁,高七0公分,寬四六公分,砂岩。額鐫「泰安宮」三字。
重修忠義亭樂助緣碑(同治十二年)
四十份莊紀淵源兩次修宮,共題銀一百八十大員,眾議永歸義民。倘有地方擾攘,依照粵籍舊規題派;不得另行私索。合立石碑為據。
六堆總、副理邱鵬雲、謝兆鳳、林容照、鍾月祥、中堆總理鍾發春、前(堆總理)陳必廷、後(堆總理)鍾里海、先鋒堆總理林祥光、左(堆總理)賴茂長、右(堆總理)
劉奇才。
同治十二年小春月吉日,通粵紳士公勒。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五四公分,寬二八‧八公分,砂岩。額鐫如題。
忠義亭碑記(同治十二年)
重修忠義亭,海豐莊貢生鄭元奎題銀一百二十員。嗣於癸酉年竣功慶成,鄭贊祿復捐銀六十員。二次共題銀一百八十大員。樂善助捐,誠為可慕!倘有地方擾亂,設堆防堵,只照粵規均派,不得另行私索;即平時有藉端滋事者,亦宜出為排解,不得視為秦越。合立石碑為據。
六堆總副理林容照、邱鵬雲、鍾月祥、先鋒堆總理林祥光、左(堆總理)張金鰲、右(堆總理)劉奇才、中堆總理鍾發春、李桂林、前(堆總理)邱紹華、陳必廷、後(堆總理)□孝先、鍾里海。
同治十二年十二月(缺)日,眾紳士等立。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六九公分,寬四一公分,砂岩。額鐫「忠義亭」三字。
太元堂碑記(同治十三年)
恭惟佛祖大慈大悲,婆心救世,德及萬方!沾恩弟子李豐義號普算,有買過蘇邁種瓦厝一座五間帶埕,在仁武境,東至王家,西至沈家及柯家,南至街路,北至黃家;契價銀五百七十員,役稅布字一萬四千四百八十五號,於道光丙午年□□。願為齋堂,號「太元」。
咸豐七年,李普化等鳩緣買過徐賜福等厝一座,在本堂後,拆平為埕。迨至咸豐九年,瓦破垣頹,李普化等首倡鳩金重修;並置李振記瓦厝一座三間,兩旁護□各兩間,帶地基,在本堂西畔,東至齋堂,西至巷路,南至謝家,北至池家。
同治四年,柯神助妻許氏喜助瓦厝一座三間並地基、埕,在本堂後,東至王家、蔣家,西至巷路及池家,南至齋堂,北至陳家。李普化等即捐緣重建,改為「七祖廳」。
同治九年,有王門翁普柱喜助□□□□,在東門內柴井巷口,東至巷路,西至黃家,南至王家滴水,北至街路。同治十年,李普化、蘇普合等出為捐緣重建。前進大堂既成,油香尚缺。同治十二年,職員白瑛、林大亨、陳洪志、李東升、周普祿暨蘇普合、翁普亨、葉禧、康普錫、蕭普發、謝普朝、陳普緒、陳普續、康普至、洪普育、張安定、邱幼、施普平、盧普闌、□□□、□□□、□□□等,鳩金買過蕭輝分水田一宗,在港尾莊前,內湖田四段,在松仔腳,東至蕭田,西至埤,南至溫田,北至溝。又埤底一段,東至埤,西至蕭田,南至何田,北至魚栽堀。又山腳一段,東至山,西南北俱至
埤南、又至何田。又一段二坵,東至山,西至埤、又蕭田,南至山,北至何田。年納業主蕭大租水穀一石,契價銀二百八十員,稅契布字第一萬五千八百七十六號。以上永為香燈之資,叩答佛恩;恐有不法之徒私相受授,爰是立石,追垂永遠云爾。
崇祀佛堂,道德興隆;圖謀霸佔,敗家亡身!
同治十三年歲次甲戌蒲月(缺)日,首事李普化、周普祿、蘇普合同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成仁街太元佛堂,高一五五公分、寬六九公分。額鐫如題。
重興碑記(同治十三年)
同治八年桂月吉旦興工重修。
五品職員廖輝煌喜捐良緣佛銀一百十大元正。五品銜布政司理問廖振元喜捐緣銀一百大元正。貢生李超英喜捐緣銀一百大元正。蔡龍泉號喜捐緣銀九十五大元正。張益盛號喜捐緣銀九十五大元正。蔡龍成號喜捐緣銀八十五大元。貢生廖顯揚孫保、培元捐銀七十大元正。蔡協成號喜捐緣金銀七十大元正。許捷發號喜捐緣金銀七十大元正。貢元廖時亨捐緣銀六十五大元正。翁開成喜捐緣金銀五十七元。南靖縣眾弟子捐銀五十五元。隆發號喜捐緣金銀五十五元。廖國安男監生大觀捐銀五十元。郭協順號喜捐緣金五十元。
江萬春喜捐緣金銀三十七元。廖鳳山裔孫廉煎捐銀三十五元。江泰鏞喜捐緣金銀三十五元。黃成發喜捐緣金銀三十四元。楊美泰喜捐緣金銀三十三元。興郡□□眾弟子捐銀三十二元。吳鼎發喜捐緣金銀三十大元。林金美喜捐緣金銀三十大元。韓和發喜捐緣金銀三十大元。
賴巧官捐銀二十五元。江懷德捐銀二十二元。江萬美捐銀二十二元。南□廖福照捐銀二十元。靖邑山成黃榮總捐銀十八元。廖天語捐銀十七大元。江光海捐銀十五大元。黃長生堂捐銀十五元。廖正登捐銀十四大元。廖正淵捐銀十三大元。黃忠厚捐銀十二大元。簡行仁捐銀十二大元。黃姓弟子捐銀十二元。董勇官捐銀十二大元。歐基彰捐銀十一大元。歐基載捐銀十一大元。信官陳全科捐銀十元。廖福來捐銀一十大元。廖新潛捐銀七大元。廖金串捐銀六大元。□客黃世窓捐銀四元。董良德捐銀一大元。
甲戌臘月重修完竣,前辦正首事貢元廖時亨、接辦正首事職員廖輝煌、接辦正首事職員廖振元、督造副首事武生蕭國昌、協辦貢元李超英、總理張金鐘、舖戶蔡龍泉、舖戶翁開成同立。
按:碑存雲林縣西螺鎮福興里福興宮,高一九三公分,寬八二公分,花岡岩。額鐫「重興」二字。年款甲戌,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
買置寺田碑記(同治十三年)
苦竹寺住持葉清欽,明買水田十六石正二小段,受丈五,分配道爺圳水五分,長流灌溉。年納官租一石五斗八升八合正。坐落土名下蓉新厝莊墘田四坵,東至三家田,西至黃家田,南至許家田,北至黃家田。六汁北小圳田三坵,東至賴家田,西至黃家田,南至黃家田,北至黃家田。契買銀一百一十員正。此永為佛祖香燈資費,流傳代代不朽。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置。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竹寺,高八0公分,寬二一‧五公分。原碑缺題。
重修大武壠祖廟捐題碑記(同治十三年)
重修大武壠祖廟各莊捐題緣金名次列左:
主事總理職員江武成、協理武生張清泉、副正黃禎祥。
職員江武成一百元。生員林達元八十元。職員張世澤八十元。江寬裕八十元。江進法七十元。武生張清泉六十元。嚴益隆六十元。江賀五十四元。廖宗業五十元。林恆盛五十元。江均澤五十元。職員廖國珍四十元。施聯裕四十元。許水四十元。許載四十元
。黃禎祥三十六元。張老鋓三十元。江新隆三十元。溫怡興二十四元。江新糖二十四元。盧清連二十二元。江榮誠二十元。張泉隆二十元。江和二十元。葉榮元二十元。葉瑞成二十元。廖日新十八元。職員吳清雲十六元。朱阿然十六元。朱阿賤十六元。江順宗十六元。溫好量十六元。江彩連十六元。黃燦十六元。江賽十六元。羅梏十六元。江琴十六元。胡源盛十六元。張光連十六元。盧春十五元。葉文祥十四元。黃良慶十四元。洪永興十四元。阮緄十四元。朱鐵十四元。溫拿十四元。江祖正十四元。朱泉十四元。張連十四元。李和十四元。林協春十二元。葉建隆十二元。張勝隆十二元。江先琴十二元。林烏憚十二元。林籐十二元。葉總富十二元。陳主明十二元。廖長記十二元。楊楷十二元。汛主林上高一十元。黃益安一十元。毛源成一十元。江榮華一十元。李成記一十元。江和尚一十元。許陣一十元。王美一十元。張宗武一十元。葉元一十元。魏能福一十元。陳卿一十元。鄭明知一十元。羅占一十元。林芳春一十元。廖斗能一十元。鄭傳一十元。徐江一十元。朱新一十元。林佑一十元。溫賀一十元。曹隆生一十元。江源成一十元。
江扶九大元。溫漳興八大元。蕭益源八大元。黃侯八大元。唐便八大元。江武宗八大元。江助八大元。江石龍八大元。張復隆八大元。張歷八大元。朱受八大元。賴王八大元。林點八大元。葉清源七大元。陳紅蟳七大元。江丁科七大元。鄭瓜七大元。吳成
法六大元。國課館六大元。洪開基六大元。許慶昌六大元。溫傳六大元。陳籐六大元。王牛六大元。黃日六大元。盧文穹六大元。江則昆六大元。江竹木六大元。林烏此六大元。潘廷六大元。葉學六大元。葉池六大元。陳允六大元。邱進六大元。江老秉六大元。羅土冗六大元。賴德六大元。潘新功六大元。張祖祿六大元。張世芳六大元。合成六大元。
三埔莊人等二十四元。劉、陳莊人等十四元。
同治甲戌十三年孟秋之月吉旦,同人敬置。
按:碑存臺南縣玉井鄉玉井村北極殿,高一九七公分,寬八二公分,砂岩。原碑缺題,為同年所勒木質碑(見「記」類)之副碑。
神佛誕辰碑記(光緒元年)
諸佛神聖誕辰。
三元五臘聖誕日期:
正月:初一日,天臘之辰,彌勒佛聖誕。初三日,孫真人聖誕。初六日,定光佛聖誕。初八日,江東神聖誕。初九日,玉皇上帝聖誕。十三日,劉猛將軍聖誕。十五日,上元天官聖誕,門丞、戶尉聖誕,佑聖真君聖誕,正一靖應真君聖誕,混元皇帝、西子
帝君聖誕。初八日至十五日顯大神通降魔,此八日持齋者有十萬功德。十九日,長春立真人聖誕。二十八日,許仙真人降神。補:十六日,開臺延平王聖誕。
二月:初一日,太陽升殿之辰,宜焚香祭祀;勾陳聖誕,劉真人聖誕。初二日,土地正神聖誕。初三日,文昌梓潼帝君聖誕,誦「救劫章」一遍,消罪一劫。初四日,曹大將軍聖誕。初六日,東華帝君聖誕。初八日,張大帝聖誕,昌福真君聖誕;釋迦文佛出家,此日誦經一卷,比常日有百千萬功德。十三日,葛真君聖誕。十五日,太上老君聖誕,誦「感應篇」一遍,有百千萬功德;精忠岳元帥聖誕。十九日,觀音菩薩聖誕,水母聖誕。二十一日,普賢菩薩聖誕。二十五日,玄天聖父明真君聖誕。二十七日,東方杜將軍聖誕。
三月:初三日,北極真武玄天上帝聖誕。初六日,眼光娘娘聖誕,張老相公聖誕。十二日,中央五道聖誕。十五日,昊天大帝聖誕,玄壇趙元帥聖誕,雷霆驅魔大將軍聖誕,祖天師聖誕。十六日,準提菩薩聖誕,山神聖誕。十八日,后土尊神聖誕,三茅真君得道,中嶽大帝聖誕,五陽真人聖誕。二十日,子孫娘娘聖誕。二十三日,天妃娘娘聖誕。二十八日,東嶽大帝聖誕,倉頡至聖先師聖誕。
四月:初一日,蕭公聖誕。初四日,文殊菩薩聖誕,狄梁公聖誕。初八日,釋迦文佛聖誕,三天尹真人聖誕,葛孝先真人聖誕。十四日,呂純陽祖師聖誕。十五日,鐘離
祖師聖誕;釋迦如來成佛,此日念真言一句,比常日有百千萬功德。十八日,紫微大帝聖誕,泰山頂上娘娘聖誕。二十日,眼光聖母娘娘聖誕。二十六日,鐘山將公聖誕。二十八日,藥王聖誕。
五月:初一日,南極長生大帝聖誕。初五日,地臘之辰,地祇溫元帥聖誕,雷霆鄧天君聖誕。初七日,朱太尉聖誕。初八日,南方五道聖誕。十一日,都城隍聖誕。十二日,炳靈公聖誕。十三日,關聖帝降神。十六日,天地玄炁及造化萬物之辰,最宜戒酒色禁忌。十八日,張天師聖誕。二十日,丹陽馬真人聖誕。二十二日,遭娥娘娘聖誕。二十九日,許威顯王聖誕(即唐忠臣許遠)。
六月:初四日,南贍部洲轉大法輪,此日供養一日,比常日有百千萬功德。初六日,崔府君聖誕,楊四將軍聖誕。初十日,劉海蟾帝君聖誕。十三日,井泉龍王聖誕。十九日,觀音菩薩成道。二十三日,火神聖誕,關聖帝君聖誕。王靈官聖誕,馬神聖誕。二十四日,雷祖聖誕。二十六日,二郎真君聖誕。二十九日,天樞左相真君聖誕(即宋文丞相)。
七月:初七日,道德臘之辰。十二日,長真譚真人(聖誕)。十三日,白馬將軍生日,大勢至菩薩聖誕。十五日,中元地官聖誕,靈濟真君聖誕。十八日,王母娘娘聖誕。十九日,值年太歲聖誕。二十一日,普菴祖師聖誕,上元道化真君聖誕(即唐真君)
。二十二日,增福財神聖誕。二十三日,天樞上相真君聖誕(即漢諸葛丞相)。二十四日,龍樹王菩薩聖誕。三十日,地藏王菩薩聖誕。
八月:初一日,神功妙濟真君聖誕(即許真君)。初三日,穴士黽君聖誕。初三日、二十七日,北斗下降。初五日,雷聲大帝聖誕。初十日,北嶽大帝聖誕。十二日,西方五道聖誕。十五日,太陽朝元之辰,宜守夜焚香。十八日,酒仙聖誕。二十二日,燃燈佛聖誕。二十三日,伏魔副將張顯王聖誕(即漢桓侯翼德)。
九月:初一日,南斗下降之辰。初一日至初九日,北斗九皇降世之辰;世人齋戒此九日,勝常日有無量功德。初三日,五瘟聖誕。初九日,斗母元君聖誕,玄天上帝飛昇,重陽帝君聖誕,酆都大帝聖誕,蒿里聖誕,楊、葛二仙翁聖誕。十六日,機神聖誕。十七日,金龍四大王聖誕,洪恩真君聖誕。二十三日,薩真人聖誕。二十八日,五顯靈官聖誕,馬元帥聖誕。三十日,藥師琉璃光王佛聖誕。
十月:初一日,民歲臘之辰,東皇大帝聖誕,下元定志周真君聖誕。初三日,三茅應化真君聖誕,晏公生日。初五日,達摩祖師聖誕。初六日,天曹諸司、五岳聖誕。初八日,涅槃:此日放生一個,比常日放生有百千萬功德;此日作一罪業,比常日有十千萬罪業。十五日,下元水官聖誕,瘟神劉使者聖誕。二十日,虛靖天師聖誕(即三十代天師弘悟張真人)。二十七日,北極紫微大帝聖誕。補:十二日,齊天大聖壽旦。
十一月:初四日,大成至聖先師文宣王孔夫子聖誕。初六日,西嶽大帝聖誕。十一日,太乙救苦天尊聖誕。十七日,阿彌陀佛聖誕。十九日,光天子聖誕,大慈至聖九蓮菩薩聖誕。二十三日,南斗下降,張仙聖誕。二十六日,北方五道聖誕。
十二月:初一日,念經一卷,比常日念經勝如百千萬功德。初八日,王侯臘之辰,張英濟王聖誕(即唐忠臣張巡),釋迦如來成佛;此日念經一卷,比常日念經勝如百千萬功德。十六日,南嶽大帝聖誕。二十日,魯班聖誕。二十一日,天猷上帝聖誕。二十四日,司命穴士黽君上天朝玉帝,奏人善惡;二十三日夜天下人民焚香祀送。二十九日,華嚴菩薩聖誕。三十日,諸佛下界採訪善惡,宜持齋焚修。
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等日,北斗下降之辰,宜持齋禮懺,勝如常日,有百千萬功德(出西天王經)
十殿閻君聖誕日期:正月初八日,五殿閻羅天子聖誕。二月初一日,一殿秦廣王聖誕。初八日,三殿宋帝王聖誕。十八日,四殿五官王聖誕。三月初一日,二殿楚江王聖誕。初八日,六殿卞城王聖誕。廿七日,七殿泰山王聖誕。四月初一日,八殿都市王聖誕。初八日,九殿平等王聖誕。十七日,十殿轉輪王聖誕。
林選三敬書。
光緒元年冬十月,臺陽黃成貴敬刊,福建臺灣郡北外開元寺藏板。
按:碑木質,原存臺南市北區開元寺,後輾轉而置於中區民族路萬福庵。高一六三公分,寬四五公分。原碑缺題。
賴氏孝思堂祀田契據碑記(光緒元年)
立杜賣盡根契字賴光定、正反等承祖父水田一段,上茄苳(中缺)二釐□業□□大租粟七石二斗,東至鄒田,西至自己田,南至許田,北至溝。乏銀費用,(中缺)十四大員正,炤。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新旺、摘生、兩生、姪興貴(中缺)南至山,北至盧園。年(中缺)一十觔,蔗壠二十三壠,乏銀費用,託中引就士勇公(中缺)炤。
立杜賣盡根契字賴趾卿承祖父(中缺)南至石家園,北至賴家田。乏銀費用,託中引就士勇公出首(下缺)。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武鍾武羅氏,承夫買園一段,在(中缺)西至自己園,南至希園,北至路。乏銀費用,託中(中缺)十大員正,炤。
同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子栽(中缺)一石五斗五升(中缺)一分二釐半,東至□田,西至邱田,南至(中缺)出首,五兩(下缺)。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文俊承祖父(中缺)至(中缺)南至圳,北至溝漕□紳許家大
租粟八石七斗二升,配林初(中缺)出首,三兩(中缺)價銀二百大員,炤。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燖炎爍翁(中缺)一百□東福園,西至崁,南至流園,北至溝園。乏銀費用,託中引就士勇公(中缺)價銀八十大員正。炤。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作梅有買□□生芋山(中缺)文西枰芋山,東至山頂,西至埤,南至埤,北至吳家山;又東枰芋山一所,東至郭家,西至山頂,南至埤,北至路為界。□□出首,價銀三十八員。炤。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賴且生,承祖父(中缺)租穀一石,配本埤水五釐,東至溝漕,西至拋田,南至賴田,北(中缺)大員,炤。
大清光緒元年梅月,□□孫同立碑記。
按:碑存臺南縣後壁鄉嘉田村賴氏孝思堂,高九五公分,寬五四‧五公分,砂岩。原碑缺題。
重興開基武廟碑記(甲)(光緒二年)
重興開基武廟外境郊、舖、紳士捐金碑記列左:
三郊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各捐銀五十大元。芙蓉郊金協順聖母捐銀四十大元。糖間金成玉聖母捐銀三十大元。吳昌記、吳恆記、郭振德、黃獻琛、董源泰,各捐銀一十元。郭泉順、許建邦,各捐銀六大元。黃欽記、德昌號、震泰號、楊洽成、陳承恩,
各捐銀四大元。
本境店主:黃錦記捐銀一十大元。清元真君、張瑞成號,各捐銀八大元。苧舖金聚和聖母、敢舖金順利聖母、邱振成、大成號、怡怡堂,各捐銀六大元。劉公爺、馬將軍、蔡國淋、黃生記、陳益隆、石同益、張思永堂,各捐銀四大元。三夫人捐銀三大元。張遠觀、盧鴻觀、楊鐘樞,各捐銀二大元。
光緒二年(缺)月(缺)日立勒。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民族路開基武廟(俗稱小關帝廟)廟壁,高八八‧五公分,寬六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興開基武廟碑記(乙)(光緒二年)
重興開基武廟內境郊、舖、紳士捐金碑記列右:
蘇玉興、吳萬泉、鼎聯隆、義芳號,各捐銀一百大元。蘇玉山捐銀五十大元。張德發、吳鼎泰、協和號、陳復義,各捐銀三十大元。春泰號、履泰號,各捐銀二十大元。黃同隆、陳榮泰,捐銀一十五大元。義源號、吳尚儀、郭金長春,以上各捐銀一十二大元。順裕號、太極號、翁興號、崇發號、林成興、張福勝、王成興、春山號,以上各捐銀一十大元。
陳成興捐銀六大元。新瑞和、金義美、協源號、陳清基、德生號、新鼎香、劉淡德、黃進發、源成號、長和號、楊省老,以上各捐銀六大元。協豐號、瑞得芳,以上各捐銀五大元。王文美、張恆發、盧福隆、泉裕號、何有容、陳德美、王捷記、蔣正義、卓利益、蔡泉益,以上各捐銀四大元。陳德安捐銀三元。蘇讚源、蘇復興、瑞益號、王錦生、協隆號、郭益老、翁欉老、張仰司,以上各捐銀二大元。
光緒二年(缺)月(缺)日,重興首事蘇玉興、鼎聯隆、吳萬泉、義芳號、吳鼎泰立勒。
按:龕碑地址同前碑,高八八‧五公分,寬六七‧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闕題碑(光緒三年)
光緒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吉立。
方騰芳、蔡錐、張和、林坤、黃如琴、方映、吳海、黃文學、許受、傅崎、方顯、張垂、蕭荳稅、林旱、卓訓、鄭清、林幼弟、方娘□、楊祥、馬班口委、方英嬌、方良輝、詹衣冠、林利、徐鍾、鄭燕、許佛、許匕、劉金、方穩、陳信合、陳□發、李□、呂賢、鄭甜粿、周鳳、侯長安、馬應菜、張伺、方香、陳淡、許朝振、謝靖、許泰、王和、鄭旺、趙大弟、方喊、李坎、吳勇、方福、李烈、王大頭、謝和、陳四月、陳頂、邱
瑞安、林梁材、張進、□□。
按:碑存高雄市左營區聖后里舊城國校,高一二0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
租條碑記(光緒三年)
田業租項、條規列後:
道光三年,典過三鳩鳩莊佃戶吳東和課租七十五石,契銀一百一十員。
道光八年,典過杜皮莊潘明大租粟一十二石,價銀四十二員,納戶吳德美完。
道光元年,買過郡城郭宅曠地一所,帶竹圍,在順興莊內,併水田一段在順興莊,洋價銀二百大員,納業主租粟九石六斗。
道光九年,王五行充來濫莊膏水田四坵,帶納業主大租粟七十三石滿連四斗三升,併貼車工銀三元零七占一釐五毫。
道光十二年,買過鄭家水田一宗,大小共二坵,在火燒莊三塊厝,價銀四百員,帶納業主大租粟三十九石六斗「莊栳」。
道光十二年,買過廣安莊劉宅水田一所,共八坵,址在本莊後洋,配納許光柔名下供粟三石二斗五升,價銀二百員。
道光十二年,買過書院西畔土敢仔王前水田一宗,大小共五坵,帶納大租粟五斗,價
銀二百八十員。
道光十六年,買過北勢頭番仔厝腳水田一宗,大小共六坵,帶大租粟七斗五升,價銀二百七十員。
道光十七年,買過本街尾店地一所,在廟前右畔第五間,價銀八十二員。
道光十七年,王士慶龍江充來土敢仔王前田園三所,年納大租粟七斗五升。
道光九年,典過東畔莊田大租一條粟六石,價銀二十員,佃戶吳德美完納。
道光七年,買過高朗朗莊蔗份園四所,價銀一百五十員,年納大租糖三百三十三斤。
道光十七年,鄭海、鄭法借去銀二百員,利粟每年共四十四石,將永興公二份埔田宗蘭田二宗送來為胎。
道光壬寅年,買過潘福生大租契一宗,價銀六十員,佃戶方茂記頂完,每年該大租粟一十六石。
道光戊申年,買過柳仔林潭仔墘洋田一宗,價銀四百三十員,年完城工連夥粟二十石。
道光二十九年,買過五塊厝濫仔田一宗,價銀一百一十員,年納大租糖一百七十八斤半。
同治元年,典過王芹記、蕭玉評大租契一宗,價銀一十六員,佃戶本書院,年納大租糖一百七十八斤半。
同治三年,買過林家田園二宗,在新興莊下埤,價銀三百五十員,年帶納大租粟一十五石九斗三升八合。
同治四年,買過本街吳□裕大租契一宗,價銀二百五十員,址在大埔林仔內等莊,年帶納租糖一千五百斤,供餉裕自帶。
同治五年,買過許振源大租契一宗,在長興等莊,價銀二百員,年納供粟係源自帶,現對六佃,年納大租粟三十九石七斗二升三合五勺莊栳。
同治五年,買過竹仔腳莊後園一宗,價銀二百員,年納大租糖五百四十斤。
光緒二年買過麻芝丹水田二坵,年納城工連夥粟共五石八斗三升三合七勺,價銀四百六十員。
光緒三年桂月(缺)日,屏東諸同人公置。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孔子廟(屏東書院),高一一八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碑中道光壬寅,二十二年(公元一八四二);戊申,二十九年(一八四九)。
福德爺碑文(光緒四年)
立出南寮莊福德爺牌記田園,一盡帶在石牌:
一、買過竿寮埔口前田園一所,東至陳家園,西至許家園,南至坑崁,北至大溪崁為界:四至明白。契面銀五十大元,年帶園抵租穀七石五斗。
一、買過頭份仔園一所,東至廖園,西至廖園,南至坑,北至崁:四至明白為界。契面銀二十大元,年帶園抵銀三元四錢;又納屯租銀一元五角。
一、買過南寮北門,東西四至明白。契面銀三十大元,年帶園抵銀三元三角。
一、買過南寮莊前園一分,東西四至明白。契面銀五十五大元,年帶園抵銀七元。
一、買過南寮莊後胡內山一半,東至鏡面年腳,西至土地公山,南至崙尾,北至大□口:田墘四至明白為界。
一、買李家田一所,東至徐家田,西至大路,南至廖田墘,北至坑:四至明白為界。契面一□元,作土地公廟地。
光緒四年二月(缺)日,眾弟子同立。
按:碑存臺南縣南化鄉北寮村南安宮,高九八公分,寬六0公分,砂岩。額鐫「福德爺」三字。
重建武安宮碑記(光緒四年)
大穆降四領角重建武安宮,謹將捐題姓氏芳名、銀員勒石立碑,臚列於左:
蘇德觀捐銀一百六十一員。蘇振芳捐銀一百十五員。張雄觀捐銀一百十五員。陳路觀捐銀四十六員。蘇頂觀、王儼觀各捐銀三十四元五角。蘇大吉捐銀二十二元四角。蘇戇觀捐銀二十二元。蘇知母捐銀二十元。蘇心虧、陳合記各捐銀一十五元。蘇黎觀捐銀一十四元五角。張式觀捐銀一十三元。蘇群觀捐銀一十元。
蘇雹觀捐銀九元二角。蘇挖觀捐銀九元。蘇主華(下疑缺一名)各捐銀八元。王魚觀、卓仰山捐銀七元。詹花觀、陳懷觀各捐銀六元九角。蘇天賜捐銀六元八角。陳業觀捐銀六元。郭業觀捐銀五元。陳長觀、李首觀、蘇大硯,以上各捐銀四元六角。蔡恭觀捐銀四元二角。蘇大海、李捷順、蘇鬧觀、黃益興、張大港,以上捐銀四元。蘇匏觀、歐陽添,以上捐銀三元四角半。連勝號捐銀三元二角。吳定舍捐銀三元五角。吳天助捐銀三元。蘇全觀捐銀二元八角。黃署觀捐銀二元五角。周祥觀、鄭石頭、郭盛觀,以上捐銀二元三角。蘇鬧觀、許道觀、方泰觀、陳仰觀、郭天賜、洪騫觀、蘇粒觀、李綱觀、李明觀,以上捐銀二元二角。王來密、張宗觀各捐銀二元一角。
蘇顯觀、李朝旺,以上各捐銀六元。
蘇婦黎、黃祿觀、蘇狗觀、蘇文朝、黃壽觀、黃傳觀、許安然、邱國觀、許恩觀、蘇烏秋、李玉觀,以上各捐銀二元。
何粒觀捐銀一元八角。簡何觀捐銀一元七角。姚仁觀捐銀一元六角四。蘇轉觀、蘇陣觀、蔡藤觀、陳忠厚,以上各捐銀一元六角。陳天送、陳舍觀、蘇材觀,以上各捐銀一元二角。祝橫觀、葉魯觀、王讚觀、蔡讚觀、曾吉觀、曾呆觀、嚴妹觀、黃進觀、黃枝觀、林烏記、黃道觀、王象觀,以上各捐銀一元一角。
董事蘇振芳、蘇德老,緣首蘇知母同勒石。
光緒四年九月(缺)日立。
按:碑存臺南縣新化鎮武安里武安宮,高五六公分,寬八二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原碑捐題銀數悉鐫古帳使用之碼子字,茲改作正字。
恆春八景詩碑(光緒四年)
貓鼻、龜蛇峙海邊,三台高聳入雲巔;龍吟雨化潭心月,虎嘯風清岫口煙。牛背躬耕歸野徑,馬鞍誰著出塵鞭?千秋洞鑒封侯蹟,雄鎮東南半壁天!
光緒戊寅,梅州梁燕題。
按:碑存屏東縣恆春鎮西門廣寧宮旁石壁上,高一九三公分,寬五四公分。原碑缺題。戊寅,光緒四年(公元一八七八)。
新建廣澤尊王壇祠碑記(光緒五年)
竹頭崎莊新建壇祠,主事隘首羅陳慶、江俊、胡文定協同諸人捐緣名次開列於左:
聖王會出銀五十二元。真人會出人銀二十元。羅陳慶捐銀三十二元。江琴觀捐銀三十二元。賴清連捐銀二十八元。賴阿春捐銀二十四元。鄭鳴知捐銀二十四元。職員江武成捐銀十六元。溫法捐銀二十四元。胡文定捐銀十六元。羅占觀捐銀十六元。朱壽觀捐銀十二元。邱進觀捐銀十二元。羅恪觀捐銀十二元。江漏炳捐銀十二元。
蘇蘭觀捐銀八大元。張烏秋捐銀六大元。江傳生、陳允觀、胡正觀各捐四元。戴兩觀、張三元、張海龍、張文生、陳得生、張敗剪、胡戇、胡鎮、胡焰、胡未、胡常、楊糖、江城、張漏萬、薛芮各銀三元。潘天來、張全、柯興、張循、石九尾、張萬生、張西伯、鄒能、鄒糖、江和生、江象、林媽返、李貴、張武、張勇、張三連、李賢、張良海、胡厚、胡點、胡川、謝鎮、邱門、蘇生、姚天順、黃發、郭瑞隆、李港、羅振榮、陳銀為、張媽求、吳允棟、羅榜、陳知、林山,各銀二元。
張芽、胡福、陳牛港、蔡蔭、潘居、賴獻、林路、林記、張烏龍、江番王、鄒進、鄒萬生、張眯、江水進、姚嘉、張阿英、江西、張來、胡土、胡新春、胡通、翁期安、周港、林海、謝王、賴元壽、邱賽、張喜、謝德、江生、賴叢、張興、李天生、江雲、韓才、李歲、徐番婆、黃寄生、邱閂、黃見、林歷、賴通、江隆美、張合、許人米、李為
、江有月、羅盞、黃究硯、張究、李山知、嚴傳、張屋、陳永成、黃崑英、向黨、林料、林欽、王春桂、楊呆九、楊榮、林碨、李才、陳錐、楊保、林協、黃紫、鄭和尚、王權、雷北、王呆、徐坤、江臭、張春仲、石葵、羅屳、羅信、許尚、許火、張元、江進福、江兔、黃萬尚、陳肯、黃挨、羅員面、羅朗、鄭頓、許絞,各銀一元。
大清光緒五年歲次瓜月,同人敬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南化鄉玉山村鳳山寺,高一三一公分,寬五0公分,砂岩。額鐫「廣澤尊王」四字。
重修樂安橋崇福宮並起後落碑記(光緒七年)
張順記捐銀四十元。黃長源捐銀廿四元。黃源泰捐銀廿四元。陳協順捐銀十二元。慶記棧捐銀十元。尤崇德捐銀十元。陳成發捐銀十元。蔡振益捐銀十元。王承裕捐銀八元。鼎源益捐銀八元。陳益源捐銀八元。陳震興捐銀八元。新長豐捐銀八元。黃德茂捐七元。長興泰捐銀六元。謙泰號捐銀六元。順成號捐銀六元。瑞隆號捐銀六元。新勝源捐銀六元。振順成捐銀六元。震瑞泰捐銀六元。
德記棧、吳協震、連順號、金德豐、吳楨記、□泰號、蘇源豐、黃亨記、福人號、郡怡裕、泉益號、章記號、何發利、順勝號、茂順號,以上俱捐銀四元。陳邦記、錦源
號、復成號、利源號、新怡順、陳東昌、廣協隆、錦順號、泰來號、合順號、陳保合、陳泉泰、允升號、新順發、蘇福成、義順號、陳怡發、興美號、謙謙號、蔡長勝、蔡益順、蔡益興、新宏記,以上俱捐銀二元。
蔡泉石捐銀六元。黃清仁捐銀三元。
豐興號、新榮美、裕順號、成益號、李長順、泉成號、合順隆、李成美、鼎謙懋、周順隆、聯義號、吳忠記、亨豐號、合安號、同泰號、明記號、吉春號、董飯觀、合義號、龔楓樹、黃添觀、林大頭、趙用觀、鍾文舵、鄭鎮舵,以上各捐銀一元。
井腳當店間、得勝號、簥間內、當店間、小典號、中間內、張燦觀、蔡沛然,各捐四元。廣南泉、曾藕觀、謝前舵、新宮號,各捐二元。
大崙蔡以□□□□□元。發興捐銀六元。祥□、由柳、清吉,俱捐銀四元。祥沙捐銀三元。祥理、祥美、山甫,俱捐銀二元。時賞、發毛千、發飄、祥僣、祥註、祥勝、彬觀、有成、由清、由漱、由振、祥邏、□桶、炎明、和尚、祥鎮,各捐銀一元。添油香各銀九十七元三。
蔡由六、有記各獻地一所,長丈六,闊丈八,起為後殿兩廊亭。廟後留空地二尺八闊為出入路。
計費用六八銀六百四十元。
光緒七年十月(缺)日,董事許熙澤、蔡協泉、蔡由□、蔡章同立。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西區永樂街崇福宮附近木炭舖中。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四月,移存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一0八‧五公分,寬五八公分,花岡岩。碑中以舊式碼子字刻記者二條,今悉以正字易之。
重修明直宮記(殘碑)(光緒十二年)
(上缺)以上各捐銀十二元。黃登洲、黃識老、藍全老、鄭仁老、鍾火老、鄭助老、薛心匏,以上各捐銀十大元。陳沁老、翁媽光、陳苡老、郭泉老、黃批老,以上各捐銀八大元。陳縕老、黃再老、蔡石老、郭水鴨、郭追老、施春老、許田老,以上各捐銀七大元。郭圭異、鄭滔老、許井老、黃錢老、黃文僻、郭擴老、鄭墾老、李松老、施俗老、黃宗老、鄭僚老、郭蓋老、李井老、施烈老、許娛母、陳代老、翁喜老、林彩華、(下缺)福祐宮眾弟子捐銀四十元。(下缺)林彩宇、洪謨老,以上各捐銀六元。
鄭□老、陳梏老、黃貞老、黃善老、鄭東老、林彩老、洪烏老、許琴老,以上各捐銀四元六角。黃通老、許錢老、郭釐老、鄭隔老、黃耀老、黃材老、許榭老、郭番老、郭汶老、許湖老、許春老、郭哆老、陳其藤、黃來老、葉定老、許欉老、郭仲老、薛安老、(下缺)黃朝老、黃祿老、施水炎、林樹老、徐保老、施大性、陳彩老、陳錐老、
陳得生、陳將老、鄭芳老、鄭攑老、施登傲、郭龍老、郭盛老、蔡娛母、蔡響老、(下缺)黃任老、張允老、藍芸老、洪樹老、施春老、林擴老、陳福老、陳棍老、陳且老、陳欉老、鄭評老、施屋老、施蓮老、郭粽老、薛批老、方尾老、葉探老、(下缺)李□老、李陽老、□□老、□□老、□□老、□□老、□□老,以上各捐銀三元。(下缺)黃偕老、黃□老、黃□老、黃□老、黃□老、黃□老、黃□老、黃□老、黃□老、黃照老、黃蓋老、黃芳老、黃媽老、黃淇老、黃□老、黃□老、黃□老,以上各捐銀三元。□□老、黃□老,以上各捐銀二元六角。(下缺)陳萬老、施視老、施偕老、施東老、施玭老、黃拱老、黃飯老、黃臨老、黃陸老、顏朝老,以上各捐銀二元五角。黃秦老、黃七老、黃八老,以上各捐銀二元二角。許籃老、許場老、許石頭、許文章、許白老、許□老、許仁老、許得老、許有祿、許仁老、□□老、□□老、施大松、施□老、許日老、許助老、許欉老、許□牛、許英老、許梅老、許縕老、許□老、王□老、吳棟老、宋烏嘴、陳花老、施則老、施□老、郭偕老、郭九老、郭黃前、郭彩老、郭批老、郭皮老、郭句老、郭大料、方印治、方勝老、謝枝老、陳九母、施朋老、施炮老、藍炳老、藍瑞老、藍留老、李烏秋、李萬春、李棟老、李要老、李久長、李竝老、李猛老、徐助老、陳源老、施騧老、林真老、林娛老、楊榜老、薛代老、卓清海、薛允老、方爐老、葉遠老、葉天老、陳事老、鄭大在、陳逞老、施坐老、鄭朝壽、鄭力老、鄭崇老、鄭達
老、鄭大羅、鄭有德、鄭大抱、鄭喜老、鄭松老、洪喜老、洪僚老、徐便老、施潭老,以上各捐銀二大元。
施戇面、許登科、鄭忠老、陳基老、陳僻老、黃魚老、郭烈老、郭糧老,以上各捐銀一元六角。施□老、施□老、施抄老、施登桂、方勇老、方朝壯、薛尾老,以上各銀一元五角。宋仲老、宋蹺老、陳朝基、鄭連老、藍大戇、徐曰老、陳通營、陳鼻老、葉闖老、李井老、郭大批、郭老娛、宋元老、陳鐵老、陳□老、陳輕老、鄭群老、陳土老、陳備老、陳倦老、鄭樹老、李清水、郭舉老、許騰老、許城老、許杞老、許喜老、許埤老、黃倍老、黃則老、黃基老、黃冬老、黃註老、黃樹老、鄭大欉、郭水老,以上各銀一元五。鄭等老、鄭榜老、宋讚老、許松老,以上各捐銀一元二角。蔡卻老、許平老、許引老、葉漢老、黃裕老、黃應老、許藝老、葉珍老、黃修老、薛圃老、許慈老,以上各捐銀一元二角。郭它老、郭應老、郭戇熕、郭良老,以上各捐銀一元。
陳掛老、林平老、洪梏老、藍恭老、黃馬老、黃義老、黃娛老、黃堆老、黃界老、黃淵老、黃便老、黃海老、黃王老、黃載老、林德城、林天成、林番老、徐祥老、曾文理、曾長春、黃朴老、黃潘老、黃映老、黃樟老、黃金堆、黃綽老、黃乾老、黃波老、施勳老、施凱老、施錦釵、施忠老、施石老、施牆老、施壯老、施鎮嫂、施卉勇、施母老、施池老、施番薯、施課老、施達嫂、陳評老、陳備老、陳鉗老、陳望老、陳九老、
陳曾老、翁石老、藍娛母、顏奕老、洪信老、林什老、宋連老、徐戇頭、施棍老、陳湖老、陳成老、鄭乞老、鄭印老、鄭澎老、鄭賢老、鄭謨老、鄭壽老、鄭閂老、鄭花老、陳圖老、李備老、鍾安老、蔡陳老、薛勿老、薛名老、薛串老、葉東老、葉輕老、葉斷老、葉善老、李欉老、郭柱老、郭疆老、李讓老、薛米老、郭瀨老、郭錐老、許癸老、許前老、許溪河、許砌老、許成老、許董老、許重老、許江老、許宇宙、許文滔、許知使、許麒麟、許長毛、許慈老、許盤老、許達老、許錐老、許漂老、許樵老、許芳老、鄭三才、許異老、許權老、許湖老、林傳老、施鄰老,以上各捐銀一元。
光緒十二年歲次丙戌季秋之月(缺)日,總董陳登岱、黃登洲,董事黃清連、林燕老、李基老、許應選、施心匏、鄭助老、黃銅老、洪謀老、洪振耀、鄭雹老、郭釐老、方印老、陳前老、陳啟老、林華老、蔡沛老、郭稅老、許鐵老、鄭大在、郭界老、許問老、徐曰老、黃朝老、藍去老、施水炎、陳修老、李蓉老、葉遠老、許田老、宋選老、郭水老同敬立。
按:碑存臺南縣仁德鄉太子村明直宮,高一六三公分,寬八五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右上部風化約十五行,每行約三十三字,計近五百字,俱捐題人名及所捐銀數。
重新報恩堂碑記(光緒十二年)
蓋為報恩堂自咸豐十一年間,始原草菴,供奉神聖;迄今久壞,已見四隳,供期奉立。諸同人目覩心傷,眾口同聲,改換瓦石,祀之永遠,時乙酉季冬。爰議捐金,芳名開列示後:
黃春益捐銀一百元。唐克成捐銀一百元。黃秉仁捐銀八十元。洪源復捐銀七十二元。鄭良謨捐銀六十六元。曾玉鳳捐銀六十二元。李招蓮捐銀六十元。蔡和發捐銀五十五元。梁招財捐銀五十元。陳春源捐銀五十元。葉合成、李香涼、翁燕涼、鄧延隆、蘇風光,以上各捐銀五十元。鄭科原捐銀四十元。洪周氏捐銀三十元。春記號捐銀三十元。
卓命秋捐銀二十五元。方潔蓮捐銀二十二元。王成章捐銀十六元。應還作捐銀十六元。葉謹修捐銀十三元。洪德旺捐銀十二元。德利號捐銀十二元。唐碧蓮捐銀十二元。黃合春捐銀十二元。戴發修捐銀十元。劉降雪捐銀十元。鄭誠修捐銀十元。辜復春捐銀十元。
梁添鳳捐銀八元。施光達捐銀八元。康玉蓮捐銀八元。林瑞雲捐銀六元。林雌子捐銀六元。陳江成捐銀六元。吳賜老捐銀六元。陳阿哖捐銀六元。德興號捐銀六元。陳尚綱捐銀六元。魏直涼捐銀六元。蔡喜蓮捐銀五元。陳開雲捐銀四元。曾信記、曾鼎舍、姚師爺、林高財、白子田、復發號、陳世元、崇美號、蘇源豐、郭維禧、徐有義、鄭得一、王寶蓮、陳鑾官、阮黃氏、陳柳治、許三涼、許得老,以上各捐銀四元。葉安禎、
唐紅蓮、李有蓮、蔡取官、郭柿涼、劉同振、楊添修、鄭李蓮、陳烏女、唐青蓮、郭有義、高來觀、陳素涼、郭上壽,以上各捐銀二元。吳莊釵、蔡晉杰、孫飲源、陳細仁、汪玉蓮、施玉蓮、張尾官、蔡品綢、林溫暖、董檢蓮、曾登瀛、曾登洲、陳寶現、黃謹修、黃秋治、許捷珍、林春蓮、蔡錦春、楊樣蓮、吳壺芳,以上各捐銀二元。
高佛化捐銀十四元。陳德輝捐銀十二元。鄧春涼捐銀六元。柳助觀捐銀二元。
以上共捐六八銀一千五百六十三元。
計共磚石土木工費銀一千五百九十一元。
時光緒丙戌年仲冬中浣(缺)日穀旦。
按:碑原存臺南市中區中山路右營埔報恩堂(址在今省立臺南醫院),日據時該堂地被徵收,移至今中區永慶里中正路八號,碑亦遷龕其中。高一0三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碑中乙酉,光緒十一年(公元一八八五);丙戌,十二年(一八八六)。
太元堂碑記(光緒十三年)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嘉城內南門□嚴合,有承父嚴有勳明買過蕭志□等水田一段,大小共六坵,年納番租穀三石滿,又帶番埤水灌溉;坐落土名在元吉莊後,東、西、南俱至何家田,北至何家、蕭家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別創,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欲承
受外,託中別就,向與□藏境太元堂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六八價銀一百六十五大元正,共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休,日後子孫不得再言找贖。保此田果係合承□明買之業,與別房人□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帛以及上手來歷交加不明,並拖欠大租等情;如有此情,合自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勒反悔。口恐無憑,合立杜賣盡根契字一紙,并帶上手契三紙,合共為四紙,付□□□。即日同中□收□契價六八佛銀一百六十五元□足,再炤。
光緒十三年六月(缺)日,立杜賣盡根契字人嚴合,在場知見□□,中人吳興、張如諫,代筆張□。
契稅布字一萬七千四十八號,此田□□□□住陳普緒□□□□□□□,佛光顯化,□□□□□長光,此乃我佛之有感(下缺約四十六字)。
光緒丁亥年六月(缺)日,首事周普祿、□普進、康普至、□□□同立。
按:碑存嘉義縣嘉義市成仁街太元佛堂,高八八公分,寬五五公分。額鐫如題。丁亥,光緒,十三年(公元一八八七)。
番薯埼起蓋瓦屋碑記(光緒十三年)
番薯埼起蓋瓦屋、糞池捐緣姓名:
曾利記、陳登志,各捐銀二十大員。石復興、黃義發,各捐銀八大元。唐克紹、陳文記、陳仁和、李天來、盧芋記、張廷漢、吳鼎泰,各捐銀四大元。陳成記、蔡老池、洪同興、陳三元、林文定、康金生、洪乘記、郭保德、楊春振、張朝記、洪和陞、林旺記、陳懷記,各捐銀三大元。
修造棚門、層埼捐緣姓名:
鞋街境捐石壁角一百擔。協敬堂、莊雙波,各捐銀六大元。裕豐號、黃森記、北珍號,各捐銀三大元。
光緒十三年十二月(缺)日立。
按:碑龕臺南市中區忠義小南天(土地廟)廟壁,高八一‧二公分,寬六二‧五公分,花岡岩。
禁截水路碑記(光緒十四年)
同立禁約:佳里興莊紳董莊左源、王棟樑、曾克仁、蔡振輝、張耀忠、黃耀□、邱煩、許興、蔡三均、來受、王盆、李到、曾習、呂料、黃瑤、黃呆暨埤頭陳祥雲、陳祥鴻、陳祥光等,為勒石嚴禁以垂永遠事。
緣本莊中水路通流,由港西北至營頂莊轉東,由北至塚轉透西、再北,乃由東北營後莊前透草坔底口去。又本莊外東畔水路一條,直流東北,過港仔尾前,仍出東北,由海埔寮西,透客仔寮西而去。邇來壅塞不通,蒙本震興宮李府千歲暨列位尊神乩指,著將兩港疏通,源流□□□□□□□限一丈,不許堆土壅蔽,並不許截流而漁。倘敢故違,□□□□各人凜遵,毋違!特約。
光緒十四年十一月(缺)日,同立石。
按:碑存臺南縣佳里鎮禮化里震興宮內壁,高八五公分,寬三八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重修大橋喜捐碑記(光緒十四年)
林隆昌銀六十元。林振興銀五十元。郭汾益銀四十四元。黃錦榮銀三十六元。莊綿益銀三十四元。蘇源遠銀二十四元。隆發號銀二十四元。林網度銀二十四元。林盛興二十一元。余協盛銀二十元。林璋發銀二十元。劉長記銀十三元。陳德性銀十二元。黃開場銀十一元。王□□銀十元。
和利號銀七元。林活人銀七元。曾合成銀七元。陳成美銀六元。林通益銀六元。震昌號銀六元。孫春記銀六元。楊聯記銀六元、林鐵銀六元。林盛發銀六元。劉永順銀六
元。林德慨銀五元。吳修銀五元。
王同春銀四元。林同合銀四元。呂亮銀四元。王工興銀四元。陳成受興銀四元。劉長仁銀四元。陳金益銀四元。呂東春銀四元。郭為老銀四元。郭開全銀四元。孫春林銀三元。陳德法銀三元。顏長記銀三元。汛官蘇炳煌、黃加走、劉長春、楊廣成、鄭成、陳瑞珍、林成、沈復裕、莊綿寶、鄭隆安、吳僉、陳知高、許添壽、林光賜、蔡家和、林記、沈□、陳見、□順安、戴順隆、龔阿才、林彪、黃資源、林桃、陳同發、卓連科,以上二十六名各捐銀二元。詹習、林文、洪祥、洪拱陣,以上四名各捐銀一元。
以上共捐銀五百八十七元。
合修廟、修路,計開去銀六百七十餘元。開費條目列單在廟內申明。
總理歲貢生蘇瑞麐、董事武生蘇克昌,林詹鰲,兼督造林振興,兼督造陳德性。工匠黃□、張像。
光緒十四年戊子正月(缺)日,等同置立石。
按:碑存高雄市楠梓區橋旁,高一一七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
怡敬堂碑記(光緒十四年)
臺郡諸紳商捐建赤崁樓鎮殿佛祖,今將諸芳名立碑,永遠存炤。
林啟豐捐銀二十元。職員王紹宗捐銀十元。吳恆記、吳倫言、陳匡榮、黃春益,以上四戶各捐銀八元。陳鳳昌、紀義芳、許榮泰、連芳蘭、林成發、薛作霖、蘇英豐,以上七戶各捐銀六元。戴源發、鄭文記、鄭忠記、黃德茂、吳必源、魏茂源、洪球陽、吳椪司、郭雙意、泉裕號、順裕號,以上十一戶各捐銀五元。
吳敦追、吳敦宗,黃德記、天香號、魏致祥、吳倫爕、吳聰俊、董源泰、聽雲樓、張福成、葉選青、德源號、同裕號、瑞和號、承記號、鄭祥記、張陞隆、未必然、林振美、陳隆發、呂澤興、陳南星、柯永和、新德美、卓金華、吳濟樂、吳濟美、曾合信、李沛記、王德山、吳□發、同興號、翁紹□、龔恆山、許金水、郭炳文、鄭加再、一豐號、吳大格、吳協源、黃成記,以上四十一戶各捐銀四元。
合共捐來銀三百四十七元正。
一、油漆、安金,苞司去銀二十七元正。此油漆九龍楣。
一、裝鎮殿佛祖一座,蔡陪司去銀三十元正。
一、置錫五賽全副一百五十一斤,吳掽司去銀七十八元五角正。
一、置頂下棹全副,蔡芋司去銀八十一元正。
一、重八仙「莽能」棹一塊,吳福司去銀二十五元正。
一、立碑買石及下座、打字(共五百四十二字),去銀十二元五角正。
一、建醮并各款零碎什費,去銀四十元零六角正,此款另榜細數,在於柴牌聲明。
計共開去銀三百四十七元正。
大清光緒十四年夏荔月,董事嶺後街許國記立。
按:碑原龕赤崁樓大士殿(址在赤崁樓文昌閣前廣場)。日據時大士殿毀,碑廢置附近。光復後,臺南市立歷史館收藏之。碑高七一公分,寬七六‧五公分,寧波石。碑中有「連芳蘭」之名,查係史家連橫舊家之舖號。
仁壽宮新充祀費碑記(光緒十四年)
歸仁北里仁壽宮為新充油香祀費事。照得先輩鳩資承買業產以充本廟香費。緣本里田園帶納云丁、辛勞,先輩議就此業抵納此款,香費欠缺。茲蒙欽差劉奏准清丈,轄免丁、勞。里中五角頭等鳩銀給領丈單,完納錢糧;仍將此業歸入本廟保生大帝以為永遠油香祭祀之資,他人不得亂為承買,立碑聲明。
計開:
一、本里營前園一坵,東水溝,西林足、陳某園,南楊添園,北本廟園。又園一坵,東至溝,西楊添園,南楊尾公園,北楊添園。又過橋仔園一坵,東車路,西林天球園,南謝拋,陳后園,北車路。又灰窰園一坵,東陳南園,西本廟園,南陳家園,北楊圭
母、陳后、李家園。又窰埔田一所,東黃德旺田埤,西黃德旺石川窰寮,南謝棟,羅角,李榮田,北烏窰邊。又三欉檨仔園一坵,東車路,西墓埔,南楊望,北車路、墓埔。又林仔邊部後園三坵,東車路,西楊動,戴盤園,南黃有生,楊榮波、楊國、楊冬、楊南、楊彬,北破石川窰。又園尾巷埤墘園一所,東高壽並山腳,西楊汶,南坪頂,北大溪。又牛母坪腳田園各二坵,東楊經,西楊馬鞍,南坪頂,北圳溝。又潭底溝上園一小坵,東楊南,西溝底,南陳利鑽,北圳溝。
一、永豐里崙仔頂社南洋田,東大路,西李公田、吳井田、黃能、黃烏田、吳公田、徐祿田、吳拱田、又李民李香田,又至大路,南黃頭田、徐公田、吳文田、黃烏雁、吳偏田、黃頭田、卓祥田、黃再田、黃溪田、楊烏毛田、楊麟田、黃溪田、吳元舍田,北李公園;內大路西第二埒插黃卿田一小坵,約三分。又大路東田二坵,東林老田,西自己田,南林正法林總田,北林保林養公田,共七十四坵;內水埤一口,埤溝一條。又洲仔洋大墓後田四坵,東許垂,西陳德臣,南許刺梨自己田,北黃盛。又園一坵,東許刺梨,西墓埔,南至王大鼻,北自己田。又田一坵,東陳德臣,西陳德臣,南自己,北黃盛。又田一坵,東陳德臣,西至溝,南墓埔,北陳德臣、自己;內水埤一口。又田二坵,北連東墓埔,陳德臣,西至溝,南陳德臣,北墓埔、陳德臣。又田一坵,東王大鼻,西王大鼻,南王崁園,北大路。又田一坵,東陳德臣,西王崁,南墓埔,北王大鼻。
又洲洋大路西田一坵,東林能田,西謝公田,南林乾田,北陳乞食田。又一小坵,東自己田,西謝公田,南林乾田,北謝公田。又三埒六坵,東林盤田,西林鳳恩田,南陳開田,北林鳳恩、郭公田。
一、公定:里內入泮幫銀十五員,鄉試幫銀二十員,會試幫銀六十員。
光緒十四年八月(缺)日,生員陳廷魁、林漢宗、莊耆劉壽等同勒碑。
按:碑存臺南縣歸仁鄉後市村仁壽堂,高一二四公分,寬七九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碑中所稱「欽差劉」,即指臺灣巡撫劉銘傳。
左營福德爺祀典石碑(光緒十四年)
今將會分姓名勒石:
蕭協興、蕭協興、蕭協興、蕭協興、蕭協興、蕭清華、蕭清華、蕭清華、蕭辛元、蕭璧泰、蕭啟明、蕭光明、蕭光明、蕭光明、蕭文明、蕭文明、蕭文明、蕭廣芬、蕭廣芬、蕭廣芬、蕭達梅、蕭春梅、蕭禮革、蕭添興、蕭戊興、羅廷英、羅文福、羅文壽、羅禎祥、左添福、林任坤、林天培、林國培、林祖培、林兆鰲、林達華、林來壽、林輝英、林輝來、林新榮、林惠芳、林成添、張金鰲、張尚龍、張景春、張連春、張阿陶、張龍鄰、鍾慶榜、鍾維進、李盛瑞、李盛祿、李昌麒、李昌鳳、楊及書、楊及乾、楊及
芹、楊其浩、楊元昌、楊元欽、賴文奎、賴復馨、賴福緣、賴耀光、賴興貴、賴興權、賴興仁、曾其煦、廖文連、曾陞、林德順、林慶桂、林慶容、林慶□、林慶章、林庚標、張萬水、黃恆利、黃亮華、黃亮貴、賴聯纘、賴春榮、賴雲山、賴成良、邱傳鵬、邱傳明、邱傳鼎、潘文生、潘文□、陳官捷。
光緒十四年戊子歲十二月吉日立。
按:碑存屏東縣佳冬鄉南柵門福德祠左壁外,高九三公分,寬五四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晉水天上聖母記(光緒十六年)
我邑是慈鳳宮縣份之長也。昔時邑人來處居富,志念本源,集股鳩資,建置產業;立爐輪東,使禋祀之不替也。每逢三月七、八日,值東應備菓品酒筵,虔誠恭祝本邑天后千秋。承古而來,是不忘也;但未經勒碑,產業流傳日久,租條匿□不清,祭祀似乎廢弛。邑人陳國馨倡首調理,照□輪東。
茲奉憲示,逐一清丈我邑應得產業。王永清同委員踏勘界址,給領丈單。勒碑為記,永遠管業。自立碑後,前所遺失契券均為廢紙,使無弊生。凡有值東,上下輪接,不准短欠大租;如有短欠,以現年值東經手支取,不干承接之事。此係萬世祀業,不得造
契典賣,亦不得匿□等情。謹將應得園所坐址列後:
一、置劉厝莊下碑園一坵,連半坵仔,坐址東至簡,西至己,南至簡蘇(?),北至簡。又,下碑四角園一坵,坐址東至部,西至溪,南至簡蘇,北至簡。又,廟仔后園二坵,坐址東至溪,西至溪,南至洪,北至簡。又,部仔地園一坵,東至部,西至□,南至鄭,北至路;四至為界,合共年帶納大租穀□□□□□八股輪東。爐主曾勝和兄弟、陳德記、陳瑞泰、曾協泉、黃貢心頭、洪文生、曾九生、王玉舍。甲午瑞泰一會賣過曾勝豐。
光緒十六年三月(缺)日,爐內諸同人同立。
按:碑存屏東縣屏東市天后宮,長一四五公分,寬六六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寅舍橋碑記(光緒十六年)
茲將重新媽祖樓尾寅舍橋,並修來往之途,樂善諸君,共成美奐。庶行人無蹉跎之嘆、有康莊之感。德望靡嘉,堪以載碑而頌誌。謹謄芳名於左:
豫泰號、泉益號、黃長記,各捐銀六大元。莊珍潤捐銀五大元。張森記、陳振成、林裕記、復發號,各捐銀四大元。林者香捐銀三大元。新順發、朱見春、吳忠記、郭甘泉、吳裕盛、石義成,各捐銀二大元。胡澄淵、楊文長、林瑛記、林體記、黃裕源、順
益棧、蘇仁記、趙用觀、楊自基、蔡鐘記、蔡有記,各捐銀一大元。
光緒庚寅年牡月(缺)日(其開費另書明於木牌),董事黃港記、蔡仁寅立石。
按:碑原廢置臺南市西區忠孝街媽祖樓附近民家,民國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十月移龕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八0‧五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年款庚寅,光緒十六年(公元一八九0)。
苦竹寺廟田碑記(光緒十七年)
立石碑字人中莊黃立美等,有明買過內溪洲莊黃知高田園一段,址在枝樹角莊西北畔,大小坵數不計,東至黃塗園,西至坑溝,南至坑溝,北至陳昌園,四至明白為界;年納以許業主大租糖七十五觔正,其契面價時價買伊黃知高六八佛銀一百三十大員。
茲緣五莊人等通同喜立美父啟陽祿位於寺內,而今美等願將此業配為苦竹寺佛祖永遠香祀,自今以往,盡付與寺僧前去收稅、納租,永為香油之需。合立石碑一塊,永遠存炤。
一、批明上手印契遺失,日後取出,不得行用。又黃知高買過林多春、水成梁券一紙以及鬮書二紙,並賣契一紙,共四紙,一概用火在佛前焚化,理合批明再炤。
光緒十七年花月(缺)日,中莊黃立美立。
按:碑存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苦等,高一二一公分,寬三0公分。原碑缺題。
助國夫人廟產碑記(光緒十九年)
立石碑:助國夫人。
同立石碑字人,客莊內眾福下公議:助國夫人雍正十五年有自置水田五宗,在本莊東勢洋;廟地一所,東西南北石燈為界。
又買過蘇租騰水田一宗,址在東圳,明丈一甲七分,年納業主大租粟一十九石二斗(道),東、北俱至圳,西至黃家田,南至劉家田為界;帶圳水一甲三分。
又買過蘇四妹水田一宗,在土地公廟前,明丈一甲六分,年納業主大租粟一十二石八斗(道),東、南俱至圳大路,西至吳家田,北至黃、張兩家田為界;帶圳水一甲,北畔三邱,陳畔圳腳二邱。
又買過蘇國立水田一宗,在中圳,明丈九分七釐,年納業主大租粟七石八斗四升(道),東、南俱至圳,西至黃家田,北至吳、黃兩家田為界;帶圳水六分。
又買過蘇海胞水田一宗,在東圳崁墘,明丈三分,東至崁墘,西至董家田,南至大路,北至土地公田為界;帶圳水二分。
又買過李庚水田一宗:二段在中圳,明丈一甲三分三釐,年納業主大租粟九石零三
升(道),東、北至沈家田,西至張家田,南至圳為界;又下段,西、北至圳,東至張婆太田,南至張家田為界。
合共水田五宗,東西南北四至分明,同立石為存。
光緒一十九年十一月(缺)日,同立碑。
按:碑存臺南縣白河鎮下角里莊內臨水宮,高一一六公分,寬三六公分,花岡岩。額鐫「立石碑助國夫人」七字。
忠義亭申禁碑(光緒二十年)
光緒二十年,江昶榮、曾在中、徐敬修、李向清等倡首捐題重修,業經告竣矣。然既告竣於茲,尤當保全於後。近有貪圖方便、不顧工本者,不一而足,故特演戲申禁,勒在石內,以垂久遠;倘敢故違,不論何人,要公罰銀一百員為修亭之費。謹將禁約勒明於左,諸君其各知之,勿貽後悔!
一、亭內不准人晒麻豆菁穀及頓柴草穀石與煽穀、礱穀等項;違者照禁約責罰,仍將其物充公。
一、亭內不准住家眷、畜牛豬,違者照禁約責罰。
一、亭前要求清吉,不准人放糞草,以致污穢;違者照禁約責罰。
以上所禁規條,惟在掌亭人時時巡查;倘敢狥情,一經察出,先罰掌亭人,後罰違者。決不寬貸。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九八公分,寬五二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其下三通與本件實同一事,因並刊之。
重修忠義亭碑(甲)(光緒二十年)
大清光緒二十年,經理人江昶榮、曾在中、徐敬修、李向清等公勒。
正月初十、十二孔聖會共題銀二十四元。二月初七、十忠勇公會共題銀二十四元。江昶榮、黃應香、李向清三人共題銀三十六元。邱含英嘗題銀十二大元。戴登源、蕭清華、張義興三人共題銀三十六元。新韓昌黎會題銀六大元。老東勢聖母會、福德會、車路會共題銀十二元。十八份孔聖會題銀八元。新孔聖會、五尊神會共題銀二十元。曾裕振、啟昌二嘗共題銀十二元。 火德嘗題銀十元。黃庭政、日新、君佑三嘗共題銀十二元。曾子嵩嘗題銀六元。邱西湖嘗、賴淡嘗、敬業堂共題銀十二元。邱世華題銀六元。邱端睦、德建、標儒三嘗共題銀六元。徐聽泉嘗題銀六元。邱鍾琳題銀十二元。謝伸伯嘗題銀□元。徐兆平題銀□元。邱炳興、邱兆興、鍾士傳、鍾玉奎、鍾德棠五人共題銀十元。謝祖勳題銀三元。徐德鄰、李源記、李義利號、鍾伯義嘗四名共題銀八元。七份文
、武二聖會題銀十元。李才棟、鴻源、慶春三人共題銀六元。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一四四公分,寬六七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忠義亭碑(乙)(光緒二十年)
光緒二十年,經理人江昶榮、曾在中、徐敬修、李向清等同勒。
徐敬修、曾在中二人再助銀共二十四員。邱隆利號題銀十大員。林長汀嘗題銀八大員。吳文灝題重銀四大員。林敏盛、廣公二嘗共題銀十二員。鍾德重嘗、邱均政嘗、張萬三嘗、陳伯三嘗、李作尚嘗五座共題銀二十員。八月初十忠勇公會題銀五員。林通昌、張作材、林任坤三人共題銀十二員。曾光祖嘗題銀四大員。□□莊義渡會銀題六員。聖母會題銀二員。長興莊文聖會、關聖會共題銀四員。老潭頭天神會題銀二員。邱元程、智山、榮賓三嘗共題銀六員。林日敏題銀三大員。邱雅飾嘗、黃成恭嘗、林迪亨嘗、徐文禮嘗、馮法遊嘗五座共題銀十員。林寬公新老嘗題銀二員。劉奇川、積善二嘗共題銀四員。上徑仔福德會題銀二員。林合利、曾福榮、林順和三號共題銀六員。□仁堂、李德宏、鍾□添三人共題銀□□員。廖雲鵬題銀□員。黃順記、李才德、鍾宗宙、邱卓麟、陳桂六、陳桂八六人共題銀□□員。傅殿邦題銀二員。曾□琳嘗題銀二員。頭崙、南勢忠勇公〔題〕銀二員。黃連興題銀三員。李德林題銀二員。邱國楨題銀四員。麻坑
黃篤誼、素雅(二)嘗題銀四員。鄭煥文二員。李傳春一員。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義民廟,高一一三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岡岩。額鐫如題。
重修忠義亭碑(丙)(光緒二十年)
光緒二十年,經理人江昶榮、曾在中、徐敬業、李向清等同勒。
邱佐珍嘗題銀十二員。中堆忠勇公會題七員。楊文豹捐題銀六大員。九塊厝三山國王六員。楊雲岫嘗題銀六員。邱能昌、鳳揚共題銀八員。梁祀生題銀四大員。瀰濃莊大文祀典題銀四員。曾裕振嘗題銀二員。林評事嘗、宋賢英嘗、邱夢龍嘗、劉開七嘗、陳胡公嘗、傅興文嘗(下疑有缺)。溫德成題銀□員。邱展成題銀三員。鍾馥亭、梁景貴、劉懷郎、曾翰文、曾傳王、黃連友、李華秀、李桂亭、林秀春、溫金華、楊長安、劉達鼎,以上十二名各題銀二員。陳賙公嘗、賴久均嘗、劉華生嘗、林其英嘗、鍾德聽嘗,劉端醇嘗,以上六嘗各題銀二員。新成莊公(下缺四字)陳公神(下缺)。
按:碑存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高八九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
附錄一 臺灣東部碑誌
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光緒十七年)
國朝敕封天上聖母,由來舊矣。神靈顯應,如日月之經天,江河之緯地,固無往不在,亙古為昭者也。俎豆馨香之報,祀典煌煌,茲不贅述。獨我埤南一事,不能無異焉。
蓋自大府創議開山撫番,張公月樓統領鎮海後軍駐紮後山,歷今九載,履巉嵒,闢莽荊,化蠢頑,服獷悍,蠻煙瘴雨,靡役不從。是非仰荷神庥,曷克臻此?當夫戊子之夏六月也,大莊匪番變叛,出示戕官,焚我防營,劫我軍火,殺我士卒,傷我民人。維時海防解嚴,兵已議減,一旅之師分防六百餘里;變起倉猝,防不勝防。烏合之眾自大莊蹂躪,埤南勢如席卷,蜂屯蟻聚,困我孤營,百計環攻,晝夜不息。張公督師守禦,相機策應,卒能以兩哨兵勇與數千賊眾鏖戰。苦守十七日,援軍踵至,始解重圍,擊散匪徒,攻破逆社,計擒首要,解散脅從。兵威所臨,望風而化;即前此被脅番社,至是亦納款輸誠。全功遂,噫嘻!肇事之大,何蕆事之速哉?其人為之歟?神之佑也。所異者:被圍時,渴不得飲,掘井九仞,猶不及泉。眾心慌怖,計無所出。張公焚香禱祝,
連呼聖母。未幾,而甘泉立湧。賊復四圍縱火,煙焰彌天,火烈風狂,不可響邇,登陴者幾至不守。張公復為禱祝,一拜而火折風旋。昔耿葊受困,而拜井出泉;劉昆救災,而反風滅火。後之人追論其事,以為至誠感神。我埤南大營兼而有之,□神之力,吾誰與歸?尤異者,賊眾乘夜偷營,時適月晦;忽紅光燭天,燎如白晝,我矢我槍,百發百中,賊莫能逞。圍至半月,我軍勢迫,正對壘喫緊之秋,賊又遙見海上燈光如輪駛然,漸漸逼近,各自驚退。越二日而援軍果乘輪至,合力轟擊,如薰穴之鼠,逃竄無路;鋌走之鹿,急不擇音。我軍得出重圍,安堵如固。其神力之匡扶顯應又如此,則埤南天后宮之所由建也。
軍門張公月樓慷慨捐廉,建議於埤南馬蘭坳之陽,卜地建立行宮一所。商之前後臺東直刺吳公芷獻、高公卓、宮保劉爵中丞奏請頒給匾額一方,以答神庥。惟後山之地,草萊初闢,庀材僱匠,在在維艱。因於己丑仲秋之間委員出山採辦各料,載運回埤;不料舟行海面,遭風漂歿無存。董斯役者,聞之爽然;旁觀者亦莫不以工程浩大,難期復振,扼腕方深。而軍門好義急公,不違餘力,必欲善緣克終,心始無恨,為之復解廉囊;更於部下各營以及官紳士庶,集腋成裘。二次派員從新採辦各項磚瓦木石,附艇旋東。擇期興造,經之營之,卒歲而落成焉。
厥功告竣,軍門囑爵等作文以記之。爵等忝襄戎幕,五易星霜,同患難於斯營,感
神靈於斯役,未敢以文之陋謝不敏;謹就耳聞與目見者備志之,以鋟於石,於以見軍門之誠可格神,與夫神之有造於埤。埤之人,宜俎豆千秋者如此,用昭來茲,以垂不朽云。
楚北補用府經歷高爵、藍翎訓導劉春元、補用巡檢陳炳熙同敬撰,藍翎千總陳鴻江敬書。
光緒十七年三月穀旦。
按:碑存臺東縣臺東鎮仁愛里天后宮院內地下,高一三五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作者高爵、劉春元、陳炳熙俱充鎮海後軍師爺,碑末所署俱係虛銜。文中統領鎮海後軍之「張公月樓」,名兆連,嘗駐守臺東。碑中:戊子,光緒十四年(公元一八八八);己丑,十五年(一八八九)。「前臺東直刺(知州)吳公芷獻」,名本杰,光緒十四年署任;「後臺東直刺高公卓」,名垚,光緒十五年十一月署任。「宮保劉」,指劉銘傳。此碑有副碑二,見後。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甲)(光緒十七年)
謹將新建埤南天后宮各捐款錄列於左:
記名提督軍門統領福建臺灣鎮海後軍等營兼統各路屯兵營勝勇巴圖魯張捐庫平銀八百兩。欽加提舉銜調署臺東直隸州正堂即補分府宋捐庫洋六百兩。
管帶左營李得勝捐庫平銀五十兩。接帶左營張升桂捐庫平銀八十兩。管帶前營後元
福捐庫平銀八十兩。中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一百零六兩。左(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一百零三兩。前(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七十兩。
管帶南路屯兵江雲山捐庫平銀五十兩。接管南路屯兵藍鳳春捐庫平銀四十兩。管帶埤南屯兵葉國廷捐庫平銀廿五兩。管帶海防屯兵畢寶印捐庫平銀二十兩。署恆春營遊府談炳南捐庫銀三十兩。文案處高□、陳炳□各捐庫平銀一十兩。南路(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二十兩零零八分。海防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五十九兩一錢九分。埤南(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十五兩。
邱炳章、方全勝、陳忠寶、曾瑞興、曾鴻輝、章馬耀、楊天德、繆隆芳、羅昌厚、王明哲、游得貴、謝仁仕、劉海清、曾金生、胡榮泰、周拔山、孫文彬,以上各捐庫平銀六兩。蕭忠鵠、汪有才、李正貴、陳王堂、艾福勝、邱光斗、伍殿邦、張金玉、李瑞正、喻光津、方鼎甲、黃名揚、蕭文亮、盧洪、吳志迪、古承瀾、顏壽林、康乾元、諶寶成、向登□,以上各捐庫平銀四兩正、陳鴻江、高□陽、汪繼芬、曾志祿、鍾懋勳、陳紹藩、羅朝玉、馮國棟,以上各捐四元。朱沛霖、劉應選、夏錫溶、朱繼承、童□昌、傅發淇、陳秉忠、鍾大聲、劉厚澤、易雲霖,以上各捐到庫洋二元正。
夏宗禹捐光洋八元。李桂芳捐光洋三元。何藻鑑捐光洋二元。吳龍標捐光洋二元。
鄒希烈捐光洋二元。胡高能捐光洋二元。馮至全捐光洋一元。涂朝珍捐光洋一元。馮駰捐庫銀一兩。
湯學蘭捐庫平銀五兩。楊長洲捐庫平銀五兩。林鴻章捐庫平銀三兩。余雲藻捐庫平銀三兩。湯昭明捐庫平銀二兩。林錫銘捐庫平銀二兩。周佑和捐庫平銀一兩。蕭平山捐庫平銀一兩。林芳捐庫平銀一兩。
光緒十七年三月勒石。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三二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此碑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之第一副碑。碑中「統領福建臺灣鎮海後軍等營兼統各路屯兵營張」,名兆連,即前碑所云之「張公月樓」;「欽加提舉銜調署臺東直隸州正堂即補分府宋」,名維釗,光緒十六年(公元一八九0)十月二十九日署任,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乙)(光緒十七年)
茲將埤南高山、平埔各社正副社長暨總副通事花名捐數開列於左:
計開:
□□埤南屯兵營補用遊擊黃定國捐庫平銀十四兩。臺東都總管□□都司銜花翎守備張新才捐洋十八元。埤南屯兵營正哨長□補□□許□和捐庫平銀□□元。臺東州安撫軍
什役勇丁等共捐庫平洋銀二十元。
□□□金捐洋四元。羅連老捐洋八元。廖可澤捐洋六元。黃骨力捐洋八元。陳守那、褚馬老、王老麻、吳文柳、李義老、危茅郎、婁江密、路古立、強義本、□那燕、談加脊,以上各捐四元。楊秋風捐洋五元。王諸培捐洋五元。談阿郎捐洋三元。
張六腊石、孫正貴、鄭新貴、陳禹錫、蘇標、郭清結、張來發、洪雲沙、鄭國生、朱紫貴、廖可、丁義、董全、曾逢臣、黃浦淵、林德才,以上各捐六元。陳里萬、柳那篤、伍志水、觀兵、任馬立、華芒仔、金班來、魏羽利、威進祿、謝阿九、計烏如、龐台頑、平加別、黃哺煙、狄布煙、貝加擺、藏加排、□布煙、湛武甲、伏加擺、麻姑立、賈老燕、路定安、趨義老、錢邦得、周林矮、馮魯馬、□□□、張世昌、邱貴、黃來成、王金春、劉進來,以上各捐五元。
鄭龜老、侯得高、尹鳥嬌、屈尊梁、項奴仔、祝松督、董加來、董大煙、梁米升、嚴為仔、姜骨力、尤加徙、元加老、元荷南、卜廈馬,以上各捐七二庫洋二元。
星歪、梁阿祿、李那士、元麻達、卜邁灣、蔣阿札、蔣都那、毛刁容、顧存記、孟押老、和里不、穆邦亞、肖辛橋、姚加別、戴加茅,以上各捐七二庫洋四元。
卜星安、計鳥馬、計登獅、紀郎馬、宋色南、顧芒綢、汪皆補、那涯□、米文冷、貝古留、明加立、禹龍隴、邱軍輦、李介不、褚金龍,以上各捐七二庫洋二元。
陳□仔、邱必來、柳歪、任老龍、□老、□□□、顧工□、余任司、□那鴉、尹傳納、孟平鋏、汪慶山、屈馬里、項春祿、祝立□、嚴武列、華龜立、金烏腰、魏律□、陶威陵、陶哩流、姜阿花、□治仔、□□連、□□□、尤□□、張廖派、張大僯、李嘉錫、李萬□、衛龜禮、衛立本、沈曾教、沈立海、紀羅賢、計□益、□□□、□□□、□□□、□□□、尹□□、米加□、陶布煙、毛□□、邱□□、□言□、林米甲、趙美□、孫母□、鄭蔡溪、伏阿吾、□如□,以上各捐三元。
光緒十七年季冬月(缺)日勒。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二0公分,寬七七公分,砂岩。原碑缺題。此碑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之第二副碑。
埤南天后宮置產碑記(光緒十八年)
蓋聞尊崇廟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創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之舉,允宜刊之碑石,用昭來茲,非可苟焉已也。
我埤南天后宮於光緒壬辰年夏五月在於新開園大埤一帶新置田畝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穀一百四十餘石,以為廟祀酬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屬後來包承廟主經管人等,各宜實心實力,保護維持,咸知創業之艱,毋或廢墜;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蕩
然,繼繼承承,長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將各賣主原契當神焚化,另將包承租穀人等出具保結分別存留臺東州署、鎮海後軍中營流交備案外,茲謹將賣主契據、佃戶姓名、田產坐落、應納錢糧、徵收租課各數目,以及包承甘結,分晰刊列於左,以示經久不渝之遺意云。
立杜賣田契人新開園莊趙添丁、趙添水、劉添丁、吳世忠、張得勝、陳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風、大碑莊潘阿添、張珠明等,今因負債無著,需銀急用,情願將各本名開墾成熟之田,招人承買。先招伯叔兄弟,繼招莊中耆老、左右鄉鄰,均無人承受。嗣託中人問到碑南天后宮欲置祀產,因憑中商議,時置田價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計賣契七張,共田畝一十五甲零零六毫二絲二忽,共應得田價六八洋銀七百四十元。當即憑中將田畝四界、坵數、大小踏勘分明,點驗指賣。是日銀入賣主,契交買主,銀契兩清,均無蒂欠。至以上所買之田,並無重當重典情事;如有來歷不明,仍由中人與賣主理清,不與買主干涉。自賣之後,田聽買主批佃收租管業,推收過割,納糧當差,賣主永無異說。恐口無憑,立此杜賣契,並原田丈單一併交執為據。憑中張新才、區達生、宋梅芳、黃來成、蘇明標、鄭清貴、朱紫貴、王筆文、劉阿來。
坵段畝數列後:
一、買趙添丁田、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東至車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成田,北至張福金田為界,計共大小一十二坵,計畝共一甲六分九釐二毫,價銀八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一十七石正。
一、買劉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開園東首,東至本名園地,西至李壽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為界。一份坐落新開園東首,東至劉阿文田,西至李壽田,南至自己田,北至溫阿二田為界。計二份共大小□□坵,計畝共一甲六分二釐,價銀七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一十四石正。
一、買吳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萬安莊,東至李文忠田,西至劉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為界。計共大小一十五坵,計畝共四分五釐六毫六絲二忽。價銀四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八石正。
一、買張得勝田一份,坐落新開園北畔,東至潘壽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壽田,北至楊阿二田為界。計共大小十三坵,計畝共二甲二分八釐九毫六絲,價銀八十元。批田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一十六石正。
一、買陳生田一份,坐落新開園北畔,東至吳清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陳皎田,北至楊阿二田為界。計共大小五坵,計畝共一甲二分七釐二毫。價銀七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一十四石正。
一、買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腳,東至草埔小溪,西至陳其和園,南至王阿徑田,北至大溪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勢,東至陳其和田,西至劉鼎安田,南至陳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為界。計兩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計畝共二甲六分七釐六毫。價銀一百三十五元。批田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二十七石正。
一、買帝阿偕田、風田一份,坐落新開園東旁,東至帝阿偕園,西至劉文園,南至吳文旺田,北至
劉添丁田為界。計共大小十坵,計畝共一甲五分正。價銀七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稿穀一十五石正。
一、買潘仔添田一份,坐落大埤莊種,東至水圳,西至車路,南至車路,北至橫圳為界。計共大小二十三坵,計畝共一甲三分。價銀七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一十五石正。
一、買張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山腳,東至山腳,西至大路,南至竹腳福星園地,北至大埤舊營盤為界。計共大小五十六坵,計畝共二甲。價銀一百一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穀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凡九張,計畝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絲二忽。每年應收租穀一百四十八石正。至應完錢糧,按照臺東定則,合補水平餘一併在內,每年共應完庫平銀七兩零一分七釐八毫零六忽,由廟主在於所收稿穀項下按年開銷,合并聲明。
具包承甘結字人埤南都總管張新才、區達生、宋梅芳、黃來成、蘇明標、鄭清貴、朱紫貴等,今當天上聖母座前,承領六八洋銀七百四十元,買得新開園大埤莊田產一坐,計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絲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與各賣主承佃耕種。廟主不認佃戶,只認包承。宮定租課每田價洋一百元,每年納租穀二十石。計共田價洋七百四十元,每年納租穀一百四十八石,每年收穫之後限十月底由佃戶僱車,一律運送天后宮交納;倘或遇有實在天乾水患,驗田收租。其租穀務要乾□潔淨,年清年數,不得藉口拖欠,短少顆粒;如有拖欠短少,即惟包承人是問,限包承人張
新才等如數繳出。恐口無憑,立此包承甘結字,永遠為據。憑中保人王筆文、劉阿來、朱紫貴。
佃戶姓名列後: 一、佃戶趙添丁、水種田一份,計畝一甲六分九釐二毫,每年納穀十七石。 一、佃戶劉添丁種田二份,計畝一甲六分二釐,每年納穀十四石。 一、佃戶吳世忠種田一份,計畝四分五釐六毫六絲二忽,每年納穀八石。 一、佃戶張得勝種田一份,計畝二甲二分八釐九毫六絲,每年納穀十六石。 一、佃戶陳主種田一份,計畝一二分七釐二毫,每年納穀十四石。 一、佃戶潘旺種田二份,計畝二甲六分七釐六毫,每年納穀二十七石。 一、佃戶帝仔偕、風種田一份,計畝一甲五分,每年納穀十五石。 一、佃戶潘阿添種田一份,計畝一甲五分,每年納穀十五石。 一、佃戶張珠明種田一份,計畝二甲,每年納穀二十二石。 以上各佃戶每年共應完租穀一百四十八石,合併聲明。
彝陵陳鴻江敬書。
光緒十八年五月(缺)日勒。
按:碑存臺東縣臺東鎮仁愛里天后宮院內地下,分鐫二石,俱砂岩。第一石高一三三公分,寬六五公分;第二石高一三一公分,寬六五公分。寫碑人陳鴻江,職居藍翎千總。此碑碑文,「臺灣私法物權編」錄之,但省略若干字。
附錄二 重要簡碑紀錄表紀 年 | 碑 文 | 碑 址 | 存失 | 備 考 |
---|
明萬曆三十二年以後(至遲在天啟四年以前) | 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 | 澎湖縣馬公鎮天后宮。 | 存 | 是碑高約丈餘,為臺灣現存最古之碑碣。考「明史」,荷人至澎湖在萬曆三十二年(公元一六0四);沈有容親蒞澎湖諭退之,時在其後。有容,宣城人,萬曆三十年(一五七九)平倭至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為近古信史有徵始至臺灣之第一人。 |
明崇禎十五年 | 皇明澄邑振暘曾公墓。崇禎十五年,孝子若龍、鳳、同泣立。 | 臺南市南區大南門外公共墓地(俗稱管事園)。 | 存 | 墓碑高七六公分,寬五三‧五公分,花岡岩。為已見現存最古之明代墓碑,是以文獻重之。立碑之年,早於鄭成功復臺(公元一六六一)者十九載。「澄邑」,係福建漳州府海澄縣。 |
明永曆間(十五年以後) | 皇明藩府曾、蔡二姬墓 | 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師爺塚前新坪,俗稱「曾蔡二姬崙」) | 存 | 墓碑高一0七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皇明藩府」者,指鄭成功也。考「石井鄭氏本宗族譜」,成功諸妾中有「曾、蔡」兩氏,即此碑所銘者。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一 |
明永曆間(十五年以後) | 皇明聖之、省之二鄭公子之墓。 | 臺南市南區鞍子(俗稱「墓庵」)。 | 存 | 墓碑高一0七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聖之,鄭成功四子睿之號;睿字哲聖,未娶而卒(見鄭克塽「鄭氏附葬祖父墓誌銘」)。省之,成功十子發之號;發字哲奮,亦號奮之,未娶而卒。墓置守塚,土人名之曰墓庵,日據初尚存。此墓與「曾蔡二姬墓」為成功親人在臺遺跡之僅存者,是以為世所重。 |
明永曆三十四年 | 皇明贈資善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總制諮議參軍監軍御史謚文正陳公暨配夫人淑貞洪氏墓。 | | 存 | 墓碑高九四公分,橫七五‧三公分,花岡岩。此所謂「謚文正陳公」;即陳永華也。其卒在明永曆三十四年(公元一六八0),葬天興州古毅後鎮戍地。其妻洪氏,尋卒,祔焉。及三十七年(一六八三)鄭克塽附清,永華子孫隸漢軍旗籍,舉族內遷,永華夫婦墓亦改厝同安仁德廈店,而墓碑遺諸廢塚,將三百載而未毀。民國四十三年(一九五四),陳氏族人就遺址壟土成墳,再勒故碑,猶存衣冠寄思之意焉。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二 |
明永曆間 | 龍邑岱南鄉進士李先生墓。男宗、琳立石。 | 原存臺南飛機場附近垵仔,日據時移存臺南市東區法華寺。 | 存 | 墓碑高七六‧五公分,寬三九‧五公分,花岡岩。李先生,名茂春,「臺灣府志」、「臺灣縣志」俱有傳。原籍漳州龍溪縣,故碑以「龍邑」著望焉。有「李茂春塋域勒禁侵佔告示碑」(見「示諭」類),足資參考。 |
明永曆三十七年 | 皇明定國將軍施公墓。癸亥春吉旦,孝男招、寶同立。 | 拓片存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失 | 按碑於日據時失,僅存拓片,已成海內孤本。拓片高六0公分,寬三四‧二公分。「定國」屬從二品陞受之職,則施公者爵秩匪淺,當為鄭氏鎮將之流。癸亥,永曆三十七年(公元一六八三);其春,距克塽之降,僅半年耳。 |
明永曆間 | 明宣武將軍國攀劉公之墓。 | 原與墓並存臺南縣善化鎮北仔店。日據時開鑿嘉南大圳、墓毀,碑輾轉得存於現善化鎮國民學校。 | 存 | 墓碑高一一八公分,寬三0公分,花岡岩。按明制,宣武將軍屬散階四品初授之職,鄭氏諸將有殊勳,輒加將軍銜;國攀,其亦壯勇之流歟?按其姓名,或與鄭氏中提督武平侯劉國軒屬昆仲行。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三 |
明永曆間 | 皇明驃騎將軍黃公墓。 | 臺南縣新化鎮虎頭陴附近。 | 存 | 墓碑現廢存荊棘中,尺寸、石質待考。「驃騎」二品之銜,視前揭之「定國」、「宣武」爵秩俱高。 |
明永曆三十六年 | 皇明顯妣夫人洪氏墓。壬戌年仲冬吉旦,孝男陳士傑、士俊同奉祀立。 | 原立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蛇仔穴,日據時清塚,改厝其北新坪地。 | 存 | 墓碑高六四公分,寬四0‧五公分,花岡岩。考明制,文武官二品命婦稱夫人,二品以下不得混用。故此碑所誌之「夫人洪氏」,當係顯宦貴婦。臺灣現存明季女性墓碑除陳永華妻外,此亦足尚云。 |
明永曆間(?) | 閒散石虎之墓 | 臺南市東區法華寺納骨塔前。 | 存 | 石虎生平、時代不詳,而臺南進士許南英有詩詠其墓;史家連雅堂亦嘗為文以祭之,修其墓、記其事,俱指為有明之逸民。檢「從征實錄」,有石山虎者,滿洲人,永曆十四年(公元一六六0)自漳州犯廈門,為鄭成功所俘。虎擅弓馬,成功勸之降,優遇之;後從征入臺。按清將降鄭氏者,往往變姓名,石虎殆即石山虎;或因滿籍未膺實任,遂居「閑散」。倘石虎果滿人,此碑之價值非等閒矣。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四 |
明永曆間 | 皇明北直太府張公墓。嗣子吳伯驥吉旦立。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墓在臺南市郊,碑斷為二。「北直」,即北直隸,今河北省。故此碑為明季華北人士渡臺之寶貴文物。 |
清雍正八年 | 誥贈驍騎將軍鎮守福建閩安水師沿海等處地方副總兵官、加一級輔佐魏公偕元配孝慈池氏夫人墓道。雍正庚戌年陽月穀旦,不孝男大猷泐石。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碑高二二九公分,寬八九‧五公分,花岡岩。魏輔佐,安平人,父子、祖孫俱為水師健將。其子大猷、天錫,奇諳水性,能赤身入海潛行一、二百里。天錫因病早故,大猷後官至副總兵。大猷子國璜,誥授驍騎將軍福建水師提標後營副總府。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五 |
清雍正八年 | 福建閩安等處水師副將魏公夫人許氏順德墓道。雍正庚戌年。 | 原存臺南市東區大東門外,光復後被竊毀。 | 失 | 此碑所稱魏公,即前碑所稱之魏大猷。 |
清乾隆十年 | 皇清誥贈奉政大夫祖考登昌陳先生墓道。乾隆十年歲次乙丑季春吉旦,山西汾州府分府孫陳奇典立石。 | 臺南市立歷史文物館。 | 存 | 碑高二八六公分,寬一一四‧五公分。登昌子鵬南,貢生;孫奇典(鵬南姪),捐監出身。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六 |
清乾隆十一年 |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 | 存 | 碑高一二九‧三公分,寬六一‧五公分,花岡岩。初,明永曆三十七年(公元一六八三)寧靖王殉國,媵妾五人從死;士民感懷芳烈,以妃稱之。清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巡臺御史范咸、六十七,傷其荒頹,為立墓碑,勒墓道(詳見「五妃墓道」碑)。 |
清乾隆十一年 | 義靈君之佳塋 |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側。 | 存 | 碑高四五公分,寬二二公分,花岡岩。義靈為寧靖王朱術桂之侍監,於王及五妃殉國後,追隨就義,葬五妃墓側。碑為巡臺御史范咸所立。 |
清乾隆十七年 | 四郡公較石駝,二百七十觔。乾隆十七年立。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為權衡之具,通稱曰「稱錘」。石駝為巨大之稱錘,所謂「公較」,蓋即共同較準之具。駝或作「砣」、「鋾」、「它」,多石為之,例有鐫文;義與碑同,因錄之。此駝高五三‧一公分,寬四三‧八公分。碑文所謂「四郡」,當指泉、漳、興、臺諸郡。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七 |
清乾隆四十一年 | 皇清父子面君三次顯考諡天與程公之墓。時乾隆丙申年桐月穀吉日,孝男開悅、武臨、言豈,孫敦生、達成、王治、金生同奉祀立石。 | 臺南縣佳里鎮海澄里北頭洋 | 存 | 碑高八0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程天與,平埔族人,有飛奔絕技。上聞,奉召面君。天與髮瓣串銅錢百餘,於御前與駿馬賽跑,疾速如飛,馬奔不及,是以有「飛番」之稱;其墓遂號「飛番墓」。 |
清乾隆四十一年 | 較準石駝正天平一百零五觔,折實一百觔為準。乾隆四十一年梅月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三四‧八公分,寬三四‧八公分。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八 |
清乾隆(五十三年前後 | 聖旨欽賜祭葬、入祀昭忠祠、軍功遊府加都閫府、世襲雲騎尉罔替、忠勇靜齋鄭公墓道。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碑高二七七公分,寬八四‧五公分,花岡岩。鄭其仁有傳,見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 |
清乾隆四十二年 | 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 | 一在臺南市立文物館,一在臺南市中區孔子廟。 | | 碑高一五0公分,寬三三公分,臺灣知府蔣元樞修萬壽宮及府學(孔子廟)時所勒。 |
清乾隆五十四年 | 乾隆御筆「褒忠」,欽賜廣東義民。歲次己酉秋月立。 | 屏東縣車城鄉保力村三山國王廟。 | 存 | 碑高一00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莊大田之亂,粵籍義民起與抗,為官軍之助。事平,清廷賜此褒之。 |
清嘉慶十九年 | 署鳳山縣正堂吳定:天平一百二十九斤為糖糧壹百觔,公駝重三百觔。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定,永遠遵行。 | 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雙慈宮。 | 存 | 駝高五八公分,寬四五公分,花岡岩。時鳳山因糖部與糖郊,發生衡量重輕出入之爭端,故官府定駝為準。詳見同年署鳳山縣正堂吳立碑。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九 |
清嘉慶二十二年 | 北郊蘇萬利公較糖駝,重三百二十觔。嘉慶丁丑花月。 | 臺南市立歷史文物館。 | 存 | 駝高五四‧五公分,寬四五‧五公分,花岡岩。北郊蘇萬利,為清代臺灣最先發跡之貿易商,批發糖、米等貨,主以福建以北地區為消售地,故稱「北郊」。 |
清嘉慶二十二年 | 臺灣府遵奉部頒較準砠鋾臺字第一號,重六十二觔,發洲南場。嘉慶二十二年四月頒。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四七‧八公分,寬二六‧二公分。花岡)岩。據鐫文,此為官府頒佈之標準衡器。所)謂「砠鋾」,義猶「石駝」。「洲南場」者),古臺灣府洲仔尾之鹽場也(場分洲南、洲)北二場)。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 |
清嘉慶二十二年 | 臺灣府遵奉部頒較準砠鋾臺字第十二號,重一百觔,發澎屬販館。嘉慶二十二年二月頒。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四三‧八公分,寬二五公分,花岡岩。「澎屬販館」,澎屬販售食鹽之機構。 |
清嘉慶二十三年 | 南北郊公較石駝,金成玉公較糖駝。嘉慶二十三年□月吉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六0公分,寬四四公分,花岡岩。「南北郊」,原指南郊金永順與北郊蘇萬利二巨商;時至嘉、道之間,已成南北郊商商團之組織。石鐫「金成玉」,即其一分子。「糖駝」云者,蔗糖購售專用之標準衡器也。 |
清嘉慶二十四年 | 重興大仙巖碑。嘉慶己卯年臘月穀旦,欽命提督福建全省水師軍務等處地方二等子爵世襲王得祿立。 | 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大仙巖。 | 存 | 碑高八一‧五公分,寬三七公分,花岡岩。按王得祿妻范氏初葬大仙巖麓,得祿因愛屋及烏,故有修寺之舉。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一 |
清道光二年 | 錦里皇清欽加光祿寺署正前中書科中書明經進士一峰林府君佳塋。道光二年閏三月,承重曾孫□□、男六泮、七沛、八澤……曾孫興超立。 | 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土名新坪)。 | 存 | 林一峰(朝英),「臺灣通史」有傳。一峰家富好義,書法精妙;膾炙士林,易代未衰。其墓原在他處,日據時清塚而改葬於今所,其始祖登榜及一峰婦謝氏骸附之;因並有添鐫云:「渡臺始祖十三世林公登榜。顯妣十五世祖林門謝安人」。 |
清道光十八年 | 全郡金成玉公砣。崁下,戊戌年重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四四‧五公分,寬四一‧二公分,花岡岩。金成玉為清中葉臺灣糖業鉅商,全臺遍設機構,因有自備「公砣」。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二 |
清道光十八年 | 怡裕公砣。戊戌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四六‧七公分,橫三三‧五公分,花岡岩。「怡裕」為大商之號。 |
清道光二十四年 | 皇清誥授振威將軍太子太保原任浙江水師提督二等子爵世襲、贈伯爵太子太師、賜諡「果毅」顯考王考,誥封一品夫人顯妣王門慈徽范夫人、例封一品夫人繼妣王門肅馨陳夫人塋。道光歲次甲辰年花月吉旦,孝男朝綱、朝綸、朝輔、朝緯、朝經、朝紱、朝斌、朝文、朝武暨杖期孫……同謹立。 | 嘉義縣太保鄉。 | 存 | 碑豐碩,為臺灣墓碑中所僅見者;花岡岩,雕鐫甚麗。王得祿妻范夫人,初葬今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大仙巖麓;據此碑,知於得祿卒後遷骸合葬。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三 |
清道光二十五年 | 李勝興重申東港寮公駝,重計三百觔。道光乙巳年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五五‧六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李勝興為清代臺灣規模最大糖商,號曰「糖郊」,亦兼貿米;其財力之厚,與南郊金永順、北郊蘇萬利鼎足而三,合稱「三郊」。 |
清道光二十六年 | 修理重興宮碑。總理嘉邑洪德政、郭金隆,道光丙午年端月穀旦。 | 臺南縣白河鎮六溪里重興宮。 | 存 | 碑高六0‧六公分,寬二九‧五公分,花岡岩。 |
清道光二十七年 | 府正堂洲北課場埔界。 | 臺南縣佳里鎮通興里埔頂。 | 存 | 碑高九八公分,寬二六公分,花岡岩。按洲北課場為古臺灣鹽田(埕)之一,始設臺灣縣武定里洲仔尾(今臺南縣永康鄉)。乾隆二十三年(公元一七五八)為風雨所毀,場遷諸羅縣安定里(今臺南縣七股鄉大寮、埔頂一帶)。道光二十五年(一八四五)五月,課場又毀於風雨;二十七年(一八四七),鹽場晒丁移闢北門嶼東北二邊海灘,課場新建而沿稱舊名。此碑即當時所勒。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四 |
清道光間 | 府八房界 | 臺南縣佳里鎮蚶寮里(該處距七股鄉界甚近)。 | 存 | 碑高一二九公分,寬一七公分。按「府八房」,即臺灣府署辦公之「科房」也,分「吏、戶、禮、兵、刑、工、承發、庫」八處。立碑地為洲南課場之邊緣。洲南場毀於風雨,,泥沙淤填,乃成新生埔地,歸府八房公產;是以勒碑定界,招佃放租。 |
清咸豐間 | 奉憲郡縣□□七州美埔南界。 | 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洲仔尾保寧宮前。 | 存 | 碑高七二公分,寬二二公分,花岡岩。據咸豐八年「執照碑」,知此碑係洲仔尾莊前溪墘溪埔界碑,為招佃墾耕而立者。 |
清咸豐間 | 州美埔十七股界址。 | 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洲仔尾保寧宮前。 | 存 | 碑高六一公分,寬一四公分,花岡岩。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五 |
清同治間 | 臺協水師三營軍裝局。協鎮楊鉀南立。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古堡上。 | 存 | 碑高二五公分,寬七二公分,花岡岩。「臺協」署設安平,或稱「安平協」,轄左、右、中、三營,各置遊擊、守備。軍裝局遺址在安平。協鎮楊鉀南,號敬堂,同治八年(公元一八六九)左右在任。 |
清咸、同間 | AROEY界。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碑高四0公分,寬二四‧五公分,花岡岩。AROEY,當係外商行號。此碑始發見於安平延平街。安平據「天津條約」開港,條約履行在「北京條約」訂定之後,外商之至安平當不得早於二約之前;故此碑之立,當在豐末或同治初。 |
清咸、同間 | 海關地界。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碑高三0公分(入土六二公分不許),寬二三‧七公分,花岡岩。此碑原勒安平,可知為安平海關之物。此碑之建立,約在咸豐末與同治初。 |
清同、光以前 | 奉□定番界 | 臺南縣麻豆鎮巷口里。 | 存 | 碑殘存高一00公分,寬二七公分,花岡岩。麻豆,古番社地。清代治臺,漢、番分界規定甚嚴;北碑為其顯例。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六 |
清咸、同間 | 府正堂鐤臍塭界。 | 臺南縣安定鄉六嘉村。 | 存 | 碑高九六公分,寬二三公分,花岡岩。按各版府志,「鐤臍塭」俱列「水利」,而「水餉」無與。此「界」之立,則為招佃放租而發,當為清末咸、同間事。 |
清同、光間 | 洪公祠祀業界。 | 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七號屋前。 | 存 | 碑高七五‧五公分,寬一八公分,花岡岩。「洪公祠」者,清臺灣道洪毓琛專祠也。毓琛琛因戴潮春亂,憂勞以卒,同治間奉旨立祠。時鹿耳門港沙淤,海埔新漲,郡城商團「三三郊」及祠祀單位就之墾闢,因各立碑定界,以杜爭端。 |
清同、光間 | 三郊鹿耳門界。 | 一在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中洲角保生大帝所有園地邊角,二在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校西北阡陌中,三在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四十七號屋前,四在臺南市安南區城南里、沙崙里間公路邊水田中,五在臺南市安南區青草里南部阡陌上。 | 存 | 一、碑高五二公分,寬三五公分,花岡岩。二、碑高四0公分,橫二七公分,花岡岩。三、碑高五0公分,寬二五公分,花岡岩。四、碑高四八公分,寬三三公分,花岡岩。五、碑高九七公分,寬三二公分,花岡岩。以上五碑同為「三郊」之物,為該商團在鹿耳門港新生埔地墾闢之界址。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七 |
清同、光間 | 呈明憲准勘洪理、黃軍埔界。 | 臺南市安南區沙崙里三號王富宅前。 | 存 | 碑高一八0‧五公分,橫二五‧五公分,花岡岩。是碑因洪理、黃軍二人墾闢鹿耳門港埔地而起糾紛,故由官府勘定劃界而釋之。 |
清同、光間 | 鹿耳門聖母廟界。三郊立。 | 一在臺南市安南區城北里鹿耳門天上聖母廟,二在臺南市安南區沙崙里六九號屋前。 | 存 | 一、碑高一0九公分,橫二九‧五公分,花岡岩。二、碑高四五公分,橫三二公分,花岡岩。二碑亦係鹿耳門港埔地開墾之界碑。所謂「鹿耳門聖母廟」,即「臺灣府縣志」所稱之「鹿耳門天后宮」,康熙五十八年(公元一七一九)建。遺址在今安南區城南里南部。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八 |
清光緒四年 | 五妃娘廟。吳昌記,光緒四年戊寅孟秋月重翻蓋。 | 臺南市東區健康路五妃廟。 | 存 | 碑高三五‧五公分,寬二二‧四公分,寧波石。吳昌記為清季臺灣著名商人,捐題碑中多處見之。 |
清光緒四年 | 鰲魚山義塚。大清光緒四年冬月吉日穀旦,欽加總鎮銜、統帶飛虎左營、閩浙督標,即補協鎮吳立貴敬豎。 | 花蓮縣美崙山頂。 | 存 | 此碑為花蓮所見現存惟一之清碑,是以雅受花縣人士所重見。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十九 |
清光緒十年 | 值得摯愛紀念的英國代里領事華倫達萊之夫人華倫瑪麗,歿於一八八四年一月十四日。伊之逝世,使社交方面之融洽與團結黯然失色,因伊曾…… | 原存高雄市壽山山麓。 | 未明 | 按原碑所鐫為英文。碑因被竊,由高雄地方法院發交高雄市警察局查明失主領回,其後情況不明。碑文據民國四十七年(公元一九五八)七月三十一日「聯合報」地方版消息移錄。 |
清光緒初或以前 | 提調臺灣府監造二號,照例二百五十觔。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石高五七‧五公分,寬四二公分,花岡岩。此件係昔時武士練武之工具,稱曰「技勇石」,計分三號:一號三百六十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一百斤;此屬二號。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二十 |
清光緒初或以前 | 萃英山房葉,三百六十觔。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石高六三公分,寬四二公分,為一號之技勇石。萃英山房為習武之學館,「葉」為館主之姓。清代「開館」者,多屬武舉、武生之流。 |
清光緒十八年 | 南郡米舖公較。光緒壬辰元月吉置。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此件為鐫文石栳(斗),石高五二‧八公分,寬(底直徑)五六‧五公分,花岡岩。鐫文「南郡」,指「臺南府」。「公較」,意猶共相「校準」,為郡城米商共置之物。 |
清末 | 糖郊米它。李勝興、東興米它一百四十五斤,天平正十四兩。 |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 存 | 駝高三七公分,寬三六公分,花岡岩。鐫文「糖郊米它」,意謂糖郊販售米穀之專用標準稱錘。十代臺灣鉅商多糖米兼營,即專以販糖標榜之「糖郊」亦不例外,此駝可作一證。「天平正十四兩」,意謂此「一百四十五斤」之「它」(駝)每斤以「天平十四兩為準,而非常「稱」之以「十六兩」為度也。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二十一 |
清末 | 彰學生員莊杏林敬立。 |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 | 存 | 碑高一七‧五公分,寬二一‧五公分,寧波石。此為莊杏立修建五妃廟錢爐紀念之小碑。年代未詳。 |
重要簡碑紀錄表之二十二